装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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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检查采用班组与专业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即施工班组在每道工序完工之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予以纠正整改,然后再由专检人员进行检查。

2、各工序完成后,施工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会同各工班长,按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坚决予以返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

3、各工序中间交接时,必须有明确的质量合格交接意见,每个工班在进行工序施工时,都应严格执行“三工序”制度,即检查上工序,作为本工序,服务下工序。

4、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如下:
5、隐蔽工程在完成上述工作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做好验收记录、签证及资料整理工作;检查未获监理工程师验收通过的必须返工重做,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隐蔽工程必须有严格的施工记录,将检查项目、施工技术要求
及检查部位等填写清楚,记录上必须有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人签字。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装饰装修隐蔽工程的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障业主利益,提升居住安全和舒适度。

二、验收范围隐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改造、防水处理、墙体基础、地面基层、吊顶结构等不易在装修后检查到的部分。

三、验收标准1. 水电改造:管线走向应横平竖直,接口牢固无渗漏,电线容量符合国家标准,配电箱内线路分明,标识清晰。

2. 防水处理:防水层无破损,涂抹均匀,边缘上翻高度符合要求,经过闭水试验无渗漏现象。

3. 墙体基础:墙面平整,无空鼓、裂缝,垂直度和平整度符合规定标准。

4. 地面基层:地面平整坚实,无起砂、裂缝,坡度符合排水要求。

5. 吊顶结构:吊筋安装牢固,主龙骨、副龙骨间距合理,无变形、松动现象。

四、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自行进行初步检查,并整理相关验收资料。

2. 通知业主或其代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提供相应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

3. 业主或其代表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到场参与验收,如有疑问可委托专业第三方进行检测。

4.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作为后续工程继续进行的依据。

5. 如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至合格标准,并重新进行验收。

五、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隐蔽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工作。

2. 业主有权监督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并对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

3. 双方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公开透明。

六、后续服务1. 施工单位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对于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提供一定期限的质保。

2.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无偿修复。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范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范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范一、验收准备1. 制定验收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特点,提前制定隐蔽工程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2. 技术资料准备:施工单位应准备好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等。

3. 现场条件确认:确保验收现场清洁、安全,无障碍物影响验收工作。

二、验收程序1. 通知相关方: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业主代表参加验收。

2. 现场检查:验收小组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尺寸、材料质量、连接方式等。

3. 问题记录:如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并由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

4. 整改与复验: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应重新进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 签署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所有参与方应签署验收记录,作为后续工程继续进行的依据。

三、验收标准1. 符合设计要求:隐蔽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执行。

2. 质量合格:所有使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3. 无安全隐患:隐蔽工程不得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的隐患。

4. 完整性与连续性:隐蔽工程应保证结构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不得有断裂、错位等现象。

四、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按照规范执行,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准确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指导,协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4. 业主代表:代表业主参与验收,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后续管理1. 归档资料:验收通过后,所有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工程质量的重要记录。

2. 质量追溯:建立隐蔽工程质量追溯机制,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能够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隐蔽工程是装饰装修项目中的关键环节,其质量直接影响着整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此隐蔽工程的验收非常重要。

为了规范和明确隐蔽工程验收的要求和程序,制定本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二、验收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装饰装修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

2. 隐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水暖、燃气、防水、隔墙、吊顶等工程。

三、验收标准1. 隐蔽工程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隐蔽工程验收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3. 隐蔽工程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四、验收程序1. 施工前备料: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提前备料,确保施工进程不受物料的缺失影响。

2. 施工过程: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在每个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

3. 隐蔽验收: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申请隐蔽验收,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4. 验收记录:验收小组应制定验收记录,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验收内容1. 施工图纸:隐蔽工程验收时应核对施工图纸与实际施工情况的一致性。

2. 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否合格。

3. 施工进度:验收时应检查施工进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 安全隐患:验收时应检查隐蔽工程中的安全隐患是否全部处理。

5. 验收标准:验收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六、验收标准1. 电气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电线接头是否牢固,电缆是否损坏,线路是否齐全。

2. 水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水管连接是否严密,管道是否有渗漏现象,水龙头和马桶是否正常使用。

3. 燃气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燃气管道是否密封,是否有漏气现象。

4. 防水工程:验收时应检查防水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渗漏现象。

5. 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隔墙的墙体是否垂直、平整,是否有开裂现象。

6. 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吊顶的平整度、垂直度,吊顶是否牢固。

七、验收结果1. 合格:若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则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装饰装修工程。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加强EPC项目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满足业主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EPC工程项目部及其所属的隐蔽工程。

3.职责3.1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本专业范围内的隐蔽工程质量控制及质量验收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及见证。

3.2施工单位负责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的隐蔽工程质量控制及质量验收进行实施。

3.3施工单位对承担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全责,EPC项目部负质量监管责任。

4. 隐蔽工程控制程序4.1 隐蔽工程指该工序施工后,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复查的工程部位,例如:地下管道;被防腐、保温、筑炉所掩盖的工程部位;设备、管道的封闭部位;地下或暗装的电缆工程及中间接头;电气接地系统等。

4.2 隐蔽条件4.2.1隐蔽工程已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和要求全部施工完毕4.2.2工程质量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4.2.3经检验、试验、检查质量合格4.2.4一级自检、二级专检、三级专检合格,资料(包括竣工图、标识及各种记录)齐全,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核准签字。

施工单位通过信息文控工程师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提交申请,进行检查,待各级签字后方可隐蔽。

4.3例外转序4.3.1在特殊情况下,隐蔽工程中某项工程(含检验)没有完成,需进行隐蔽,则必须满足下列条件:4.3.1.1对可能影响质量的因素,有可靠的补救措施,或隐蔽后仍有办法补做该项未完工作。

4.3.1.2施工单位填写例外转序记录说明理由,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

4.3.1.3例外转序记录交工程管理部备案一份。

4.3.1.4未经检查验收签证自行隐蔽的按不合格处理。

4.4. 隐蔽工程的验收,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管理部核准后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业主,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4.1重要安装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

1.4.2隐蔽项目施工程序。

1.4.3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缺陷、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1目的1.2依据本制度的编制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标准:(1)建筑法律法规;(2)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3)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规程;(4)相关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和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工程。

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3.1施工验收(1)验收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2)验收各种施工工艺和操作是否符合要求;(3)验收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4)验收施工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

3.2现场检测(1)验收结构的抗压、抗弯、抗剪等强度是否符合要求;(2)验收管道的密封性是否达到要求;(3)验收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等电气参数是否符合要求;(4)验收通信设备的通信质量和传输速率是否达到要求。

3.3隐蔽工程检查(1)检查各种管道的连接是否牢固;(2)检查电缆的绝缘是否完好;(3)检查梁、柱等结构的防腐层是否施工完好;(4)检查隐蔽工程的清洁情况。

四、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4.1施工准备阶段(1)编制施工计划,明确隐蔽工程的施工内容和工期;(2)明确隐蔽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3)准备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4.2施工阶段(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2)随时调查工地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

4.3验收阶段(1)施工单位提交隐蔽工程验收申请;(2)组织验收人员进行现场检测和隐蔽工程检查;(3)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定,出具验收报告。

五、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责任5.1监理单位负责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和具体工作;5.2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配合验收工作;5.3验收人员负责进行现场检测和隐蔽工程检查,出具验收报告。

六、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记录和存档6.1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隐蔽工程的质量情况和验收结果,并加盖相关单位的印章;6.2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6.3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应归档保存,至少保存5年以上。

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被后续工程所覆盖,不易从外观上直接检查到的部分,如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预埋管线等。

这些工程一旦出现问题,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其质量控制。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隐蔽工程的检测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保温、电气管线、供水排水及采暖系统等。

三、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自检。

2. 监理单位负责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核。

3. 建设单位或业主负责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四、检测验收流程1. 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2.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记录。

3. 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4. 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

5.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测和验收。

6. 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或业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最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7. 如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直至再次验收合格为止。

五、验收标准隐蔽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质量:所有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施工工艺:施工过程必须遵循规范操作,工艺合理。

3. 结构安全:隐蔽工程的结构必须安全可靠,符合设计计算要求。

4. 功能性能:预埋管线、设备等必须保证正常使用功能。

六、资料归档所有隐蔽工程的施工记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资料应完整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以备日后查询和追溯。

隐蔽工程验收的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的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的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的顺利竣工和投运,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验收制度。

二、验收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到隐蔽工程的建设项目。

2. 隐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三、验收时间1. 隐蔽工程验收应在相关工程结构、设备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验收相关准备工作后进行。

2. 项目经理和相关验收人员应提前一周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确定验收时间。

四、验收人员1.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工程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 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和指导整个隐蔽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3. 业主代表:代表业主单位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

4. 施工单位代表:负责隐蔽工程的施工和相关准备工作。

五、验收内容1. 材料验收:验收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结构验收:验收工程的结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强度、刚度等。

3. 安装验收:验收工程的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位置、高度等。

4. 防水验收:验收工程的防水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材料型号、工艺等。

5. 电气验收:验收工程的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接线、绝缘等。

六、验收标准1. 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2. 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

3. 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

七、验收程序1. 开始验收前,项目经理应召集验收人员,确定验收范围和内容。

2. 验收人员应带齐相关验收工具和资料,按照验收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3. 验收结果应当由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 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在限期内重新提交验收。

八、验收报告1. 验收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当及时编写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

2. 验收报告应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范

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范

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本制度规范是为了规范装修隐蔽工程验收流程,确保装修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装修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墙体、地面、水电、空调等隐蔽工程。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在装修工程进行过程中,检验内部构造、设备设施等封闭部分的质量、合规性和安全性的过程。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由装修施工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参与,建立相应的验收记录及档案。

第五条隐蔽工程验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七条隐蔽工程验收结果应及时向业主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八条各相关单位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装修施工的不同阶段进行,包括基础、主体结构、水电设施、装饰面板等验收。

第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验收计划、确定验收人员、准备验收工具等。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进行,严格按照程序对材料、施工质量等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隐蔽工程验收应由验收人员填写验收记录表,记录验收结果及问题,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隐蔽工程验收结束后,应对不合格的部分及时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结束后,应建立相关档案并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查阅。

第三章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第十五条墙体隐蔽工程验收应检查墙体结构、石膏板、隔墙、隔音层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六条地面隐蔽工程验收应检查地面平整度、防水层、保温层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七条水电隐蔽工程验收应检查水管、电线、插座、灯具等是否安装合格、线路是否畅通等。

第十八条空调隐蔽工程验收应检查空调主机、风口、管道、控制面板等是否安装符合要求。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三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三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二)第一条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检查签证除满足国家、铁道部的相关规定外,还要满足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

第二条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各作业队质检工程师自检合格后,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人员(需要设计单位参加时,如桥梁的地基与基础、路基地基处理等工程)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进行隐蔽作业。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而自行覆盖的,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具体的作业队负责。

第三条地质不良的基础或暴露时间不宜过长的工程要尽快报检,监理签证后尽快封闭,以免破坏。

第四条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未进行隐藏,在复工前应重新上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签证。

第五条对于路基、桥梁的施工关键部位,重点通过试验检测、观感检查、尺寸控制等手段加强验收,对主控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严格把关,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检、专检、互检、交接检,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确保施工中每道工序的质量。

第六条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由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检查手续要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第七条关键部位或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有较大差异的隐蔽工程项目,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还应通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检查与签证。

第八条作业队在隐蔽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相应的隐蔽工程检查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按监理要求的提前时间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

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 总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户得到一个质量上放心的工程。

2 隐蔽工程的概念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

例如: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防水工程等内部质量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其中地基验槽应有监理专业人员签字认可。

3、隐蔽工程验收制度:3.1、隐蔽项目是指为下道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工程项目,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

检查意见应具体、明确,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需复验的要办理复验手续,填写复验日期并由复验人做出结论。

3.2、一般部位:由技术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项目工程部组织,质检部主持、质检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办理验收手续登记归档,移交资料员,纳入竣工技术档案资料。

3.3、重要部位: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是在项目经理部隐蔽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联系建设(或监理)单位约请设计人员,进行鉴定验收或确定处理方案,并办理验收手续,并登记归档移交资料员纳入竣工技术档案资料。

4、隐蔽工程验收程序4.1 施工单位应提前二个工作日向监理部提交“隐蔽工程报验单”,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员和工程分管人员,并注明验收时间和内容;2)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由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施工员及施工班组长共同验收,有必要时要有下一工序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

3)项目经理部要指定专人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工程隐蔽前对隐蔽部位进行录象或拍照留存。

4)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员和工程分管人员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经整改后必须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允许下一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明确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防止因隐蔽工程缺陷引发的安全隐患。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涉及的隐蔽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防水工程、电气管线、暖通空调系统等。

三、检查流程1. 施工前准备:施工单位需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 材料进场检验:所有用于隐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在进场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由监理单位进行核验。

3. 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对关键工序进行自检,并记录检查结果。

4. 隐蔽前检查: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在覆盖前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工程质量无缺陷。

四、验收标准1. 结构安全:隐蔽工程必须保证主体结构的安全稳固,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2. 功能完整:隐蔽工程所涉及的系统和设备应保证功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接口准确:各专业工程之间的接口应准确无误,保证后续工程的顺利进行。

4. 符合规范:所有隐蔽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五、验收程序1. 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完成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2. 组织验收: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

3. 出具报告: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出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并由参验各方签字确认。

4. 存档备案:验收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供日后查询和参考。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隐蔽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将依法追究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推动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等。

第三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二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流程第四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流程包括工程前期准备、隐蔽验收前准备、隐蔽验收、录入系统、整改通知书下达、复验、验收合格等环节。

第五条工程前期准备包括确定验收标准、编制验收计划、确定验收人员、准备验收设备等。

第六条隐蔽验收前准备包括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开挖前的验收准备、检查隐蔽工程施工方案、确定验收时间地点等。

第七条隐蔽验收包括对隐蔽工程的实地验收,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

第八条录入系统包括将隐蔽验收结果录入系统,包括整改情况、复验情况等。

第九条整改通知书下达包括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条复验包括对整改问题进行复验,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包括对整改问题得到解决,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进行验收合格。

第三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要求第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不得随意更改验收要求。

第十三条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保证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应及时记录问题,并制定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工程整改应合理安排时间,落实责任人,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复验应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整改问题得到解决。

第十七条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签发验收证书,并将验收结果归入质量管理系统。

第四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责任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对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负总责,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参与隐蔽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第二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实施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为了规范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 做到内部层层把关, 把质量问题消除在封闭之前, 使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确保, 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适用于全部隐蔽工程项目质量验收。

2、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 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 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项目。

比如: 地下防水、防腐工程, 以及设备封闭前内部质量验收等。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安装工程参见各专业验评标准。

3、隐蔽工程验收时, 施工单位应提前12小时通知业主、监理企业和设计代表, 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3.1安装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方法)。

3.2 隐蔽项目施工程序。

3.3与隐蔽工作相关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签证统计。

3.4 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汇报、复查统计。

3.5 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统计, 专业工程处复查统计。

3.6 隐蔽工作汇报(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差异, 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4 隐蔽工程验收4.1 隐蔽工程项目完工, 并含有验收基础条件。

4.2 现场实地抽查施工统计时, 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

4.3 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和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隐蔽项目一经签证, 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4.4 遇有隐蔽工作项目未全部完成, 关键技术统计不完整或失真时,隐蔽验收工作暂缓。

5、隐蔽工程验收表格采取统一表格以及相关制造厂提供出厂验收统计表。

6、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处理标准:6.1 业主和监理企业事前确已收到通知, 但未按要求时间内派员到场验收, 施工单位可自行隐蔽, 但必需作好统计。

6.2 施工单位未通知检验验收, 或经检验验收发觉问题不按要求消缺处理, 不能进行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不然业主和监理企业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

7、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统计一式四份, 分别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和监理企业分头管理、备查。

8、考评8.1 未提前12小时通知监理、业主, 考评100元。

8.2 未提供3.1—3.6资料, 没缺一项考评100元。

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本

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本

装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装修隐蔽工程的验收流程和要求,确保隐蔽工程符合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要求,特制定本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隐蔽工程的装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供暖等。

三、验收人员1. 现场检查员:负责对隐蔽工程的现场验收工作,包括检查施工质量、记录验收结果等。

2. 项目经理:负责统筹协调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审核验收结果,并签署相关验收文件。

四、验收流程1. 预验收阶段(1)隐蔽工程完成前,项目经理应提前安排现场检查员进行隐蔽工程的预验收工作,核实施工进度和质量。

(2)现场检查员应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验收,记录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2. 隐蔽工程验收阶段(1)施工单位确认隐蔽工程已完工后,项目经理应安排现场检查员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

(2)现场检查员应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核实隐蔽工程的质量、规范和符合度,并记录验收结果。

3. 隐蔽工程验收报告(1)隐蔽工程验收结束后,现场检查员应将验收结果整理成报告,包括验收内容、存在问题和缺陷、整改要求等。

(2)项目经理应审核验收报告,并签署确认后存档。

如有问题和缺陷,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五、验收内容隐蔽工程的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验收:包括墙体、地面、梁柱等结构的质量和稳定性。

2. 给排水验收:包括管道安装、排水通畅、水压试验等。

3. 电气验收:包括线路敷设、开关插座安装、电器设备接线等。

4. 供暖验收:包括管道敷设、阀门安装、设备性能检测等。

六、验收标准1. 隐蔽工程验收应符合相关设计方案、标准及规范要求。

2. 隐蔽工程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3. 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且无质量瑕疵和安全隐患。

七、整改要求1. 如验收中发现隐蔽工程存在问题和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整改。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目的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于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做到工程质量事前控制。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尽心复查的部位,其主要范围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验收项目如下: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半成品的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管线预埋,验收的内容有管线的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固定方式、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等情况。

2、隐蔽工程验收程序隐蔽工程验收时,是单位应提前24小时书面或口头通知各有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应派员按时到达现场。

经各方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必须有业主代表参加检查后,方可进行隐蔽。

无论业主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后,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单位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验收参加人员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参加人员:业主方专业工程师、分管的监理的工程师、专业设计代表、施工分项负责人、质检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工地施工班组应先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包括隐查内容),提供给参加验收人员检查。

检查后各方作出评价并签署。

隐蔽工程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应与验评工作同时进行。

验收记录表一式三份,各单位签署意见后,原件由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文件保存,工程竣工后一并移交给业主。

对被下道工序覆盖后无法再检测、纠正的重要分项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记录。

装修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装修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装修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为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业主利益,特制订此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装修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墙体、地面、天花、水电等隐藏部分的验收工作。

二、验收范围1. 墙体隐蔽工程:包括墙体砌筑、墙体保温、墙体防水等工程的隐蔽验收工作。

2. 地面隐蔽工程:包括地面铺装、地面防水、地面保温等工程的隐蔽验收工作。

3. 天花隐蔽工程:包括顶棚拆除、顶棚防水、顶棚保温等工程的隐蔽验收工作。

4. 水电隐蔽工程:包括照明、插座、电线、水管等安装过程中的隐蔽验收工作。

三、验收流程1. 施工前准备: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验收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

2. 隐蔽工程验收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应在完成隐蔽工程后,提前通知验收部门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部门应派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验收。

3.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确认隐蔽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4. 验收结果处理: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

若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完成整改后再次通知验收部门进行复验。

5. 验收合格:经过验收合格后,验收部门应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后续工程。

四、验收要求1. 设计要求:隐蔽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规格、施工工艺等。

2. 施工质量:隐蔽工程应符合相关施工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造成后续施工困难。

3. 安全保障: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保障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4. 保密要求: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应保密相关信息,避免信息外泄。

五、验收标准1. 墙体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墙体砌筑应符合垂直度、平整度要求,墙体保温应符合保温性能要求,墙体防水应符合防水要求。

2. 地面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地面铺装应符合平整度、防滑性能要求,地面防水应符合防水要求,地面保温应符合保温性能要求。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1目的和范围1.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被下一道工序掩盖,正常情况下其施工质量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工程,例如:地基基槽、钢筋工程、地下碌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被封闭的设备安装工程等等.1.2在实施隐蔽作业之前,对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明确其检查方法和验收程序,特制定本制度.1.3本制度适用于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各专业的隐蔽工程施工工程.2责任2.1施工单位应按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或评价制度的要求认真作好隐蔽工程在实施隐蔽作业之前的质量自检工作,形成质量保证资料,并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完成报审程序.2.2监理工程师应特别关注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组织实施隐蔽作业之前的检查验收工作,监督隐蔽作业过程,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乂不影响施工进度.3治理要求3.1隐蔽工程工程在隐蔽作业之前的检查验收,应严格根据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或评价制度进行.3.2凡届于隐蔽工程的施工工程,无论届于施工质量验收工程划分表中的那个层次,施工单位在实施隐蔽作业之前,都应汇齐该工程的自检记录,使用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不使工程质量报验单〕报工程监理部审核.3.2.1建筑工程施工的地基基槽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钢筋工程,直埋管道、附着保护层管道或导管埋设工程,地下防水工程等,都应在检验批的层面上执行隐蔽工程报验,每个批次都应报验.3.2.2建筑工程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如地下混凝土结构工程〕,如果其接续工序是对其实施隐蔽作业的,都应当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即使它所包含的下一层次施工工程〔分项或检验批〕已经执行了隐蔽工程报验并且得到了确认.3.2.3在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需要划分多批次检验施工质量的检验批很少,所以隐蔽工程报验一般在分项工程层面上执行,但是对于需要划分多批次检验施工质量的检验批〔例如管道专业施工〕,其隐蔽工程报验应在检验批层面上执行.3.3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除在现场检验工程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之外,还应检验工程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质量保证资料接受检验:3.3.1相关的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举措;3.3.2隐蔽工程的施工程序;3.3.3与隐蔽工程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3.3.4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3.3.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3.3.6实施隐蔽作业之前的自检原始记录;3.3.7对于存在遗留问题的隐蔽工程工程,必须提供详细说明的隐蔽工程工作报告.3.4质量合格的隐蔽工程,其所有检验工程的质量验评记录和其它质量保证资料都应真实完整,所有的检验工程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评规程?中合格质量的规定.3.5对地基基槽工程的检验,设计和勘察单位的专业人员必须参加.3.6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签证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工程工程一经签证,不得在自行变动其部件尺寸和位置.3.7未通知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进行消缺处理,擅自进行下道工序作业的,工程监理部有权令其停工整顿,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当事的承包商负全部责任.3.8如果工程监理部收到?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之后未及时派员到现场验收且未说明情况,而在隐蔽作业实施之后乂认为有必要重新进行隐蔽检查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执行,但如果检查没有发现问题,那么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施工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4相关文件4.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一局部:土建工程)?(DL/T5210.1-2005)4.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2〜8—2021)4.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1〜17—2002) 4.4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或评价制度5记录5.1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6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工程监理部负责解释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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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内业资料








江西省洪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部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

隐蔽工程是一道特殊的施工工序,隐蔽工程除了遵守一般的施工、技术、验收等规定外,还必须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以确保隐蔽工程的整体质量。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程序。

二、职责
1、项目部位验收工作的全面管理。

2、安全质量部负责涉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转序验收的具体工作执行。

3、工程技术部负责涉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各种工程技术问题的解决。

部总工工程师负责隐蔽工程及关键
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办法及流程
1、严格按规程和验收规范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班组自检;
2、自检合格后由专业质检员进行复检,验收合格填写验收表;
3、复检合格后由项目部安质部进行检查验收;
4、内部验收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业主进行检查验收;
5、经监理单位、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及时进行隐蔽工程签证,认真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开始进行隐蔽施
工。

6、隐蔽工程检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7、关键工程质量检查实行内部“三检制”和监理签认制。

(1)、自检: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

操作人员自己检查自己施工的作业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班组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一次检查,作出记录。

(2)、互检: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不定期的相互检查,互相交流,取长补短。

(3)、交接检:同一工种多班制,在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交接。

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任务项目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
不施工或不接收。

“三检制”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由施工作业队质量检查工程
师及时记入施工日志。

8、项目施工总包方需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提前24小时书面向项目部及监理报验,各有关
单位应派人员按时到达现场,共同检查。

9、隐蔽验收的参加单位应包括:总承包、勘测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业主、必要的检测单位等,重
要部位的隐蔽验收应当邀请业主代表和质量监督部门代表参加。

10、总包方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准备工作,做好自检记录,并提供相关检验试验记录等技术资料。

11、总承包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程、规范,对照分包单位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进行现场实物抽查,抽
查时分包方应出具有关技术资料。

12、经验收签证后的隐蔽工程项目,施工总包方不得自行变动;验收合格后经参加验收各方签证后方可隐
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3、若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不合格品处理制度执行。

若总包方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
不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4、质量问题处理完后必须通知监理和甲方重新检查,否则甲方及监理方有权通知施工总包方返工或停工。

15、施方未工总包按规定向监理报验而自行隐蔽,甲方及监理有权要求施工总包方对已隐蔽完部位进行开
挖、剥露或解体,施工总包方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总包方承担。

16、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果总包方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或处理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及监理有
权通知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总包方负责。

17、隐蔽后,如对其中质量提出疑问,无论甲方及监理是否参加隐蔽前的检验,当其提出重新检验要求时,
施工分包方须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经检查,如质量合格,提出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赔偿施工总包方损失,必要时与甲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后质量不合格,施工总包方须全面剥露,全部重新检验,实施返工或返修,并承担一切费用和影响工期的责任。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图如下:
18、总承包方未按规定通知监理检查验收,监理有权要求采取解除隐蔽等方法进行复查,若发现质量问题,
由施工总包方承担责任,未发现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检验及修复的费用。

19、甲方或监理事前确已接到通知,但未按时派员到场验收,总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合格后进行隐蔽,
但必须作好验收记录。

四、隐蔽工程是指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

一般隐蔽工程项目包括:钢筋工程;地下基础工程;地下管系及其防腐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地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检查;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内外装工程等。

各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需检查和注意的主要关键点为: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标高尺寸、坑、井、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人工地基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2、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换等情况;
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4、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防水材料的厚度、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作法、防水处理措施质量;
5、水暖、卫暖、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除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6、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7、装饰装修工程:预埋件、龙骨、吊杆、建筑胶、防锈防腐油漆、焊接、保温等;
五、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3、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4、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5、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6、文字要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拍照,重要部位需按不同的角度局部特写,由工程部负责把所需照片扫描存入资料室电脑。

隐蔽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就是对一些已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他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障碍,故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工程质量管控的一个关键过程。

六、与监理单位、业主有关的规定
(1)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供需检查的技术资料;
(2)监理单位在资料审核合格后,通知具体的验收时间;
七、验收前提供的技术资料
(1)重要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
(2)隐蔽项目施工程序;
(3)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4)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5)经过复核的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6)隐蔽工作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7)隐蔽工程检查过程的影响资料;
(8)其它与隐蔽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隐蔽
(1)未经业主、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2)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
(3)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未处理,或处理后未经业主、监理单位复检;
(4)达不到业主、监理单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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