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发[200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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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2.01•【字号】周政办〔2010〕34号•【施行日期】201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周政办〔2010〕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周口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文〔2009〕62号),设立周口市水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拟订水利行业经济调解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将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移民职责划入市水利局。

(四)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组织起草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地方规范性意见,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

组织制订全市及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和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三)按照国家和省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一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一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一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29•【字号】辽政发〔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一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辽政发〔2017〕5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精神,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

经清理,省政府决定,对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与因上述改革而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与《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抵触的有关规定以及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89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修改。

凡废止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严格审查、清理和废止与“放管服”改革不相适应以及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2.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9日附件1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批转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若干规定的通知》(辽政发〔1982〕170号)2.《转发省教委〈辽宁省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1991〕97号)3.《关于转发省公安厅〈辽宁省自行车治安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1993〕55号)4.《关于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度的通知》(辽政发〔2000〕27号)5.《关于印发辽宁省加速发展软件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00〕29号)6.《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部门审批行为监督的决定》(辽政发〔2000〕32号)7.《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实施辽宁省工业新高地计划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0〕14号)8.《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全省清理整顿小钢铁厂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0〕30号)9.《转发省商业局关于扩大内需开拓市场搞活流通加速发展全省商品流通产业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0〕32号)10.《关于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辽政办发〔2000〕35号)11.《关于加速发展软件产业的补充意见》(辽政发〔2001〕32号)12.《辽宁省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办法》(辽政发〔2001〕33号)13.《关于建立辽宁省出口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辽政发〔2001〕34号)1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1〕1号)1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辽宁省军队保障性企业交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1〕29号)16.《转发省经贸委关于辽宁省“十五”期间重点发展十六大类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1〕45号)17.《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02〕37号)18.《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软件人才的若干规定》(辽政发〔2002〕38号)19.《关于做好2003年援建驻军副食基地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02〕71号)20.《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解决全省城市国有工商企业特困职工和城市特困居民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2号)21《关于兑现2001年全省出口利用外资目标奖励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6号)22.《转发省煤炭局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煤矿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8号)2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91号)24.《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全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励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97号)25.《关于开展县级市和县政府驻地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03〕2号)26.《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辽宁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7号)27.《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15号)28.《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关于辽宁省百户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18号)29.《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妥善解决高校、监狱布局调整工作中涉及的土地利用等部门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44号)30.《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49号)31.《关于对军队转业复员退伍立功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56号)32.《关于进一步加强布鲁氏杆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75号)3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辽西北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辽政发〔2004〕17号)3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04〕20号)35.《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辽政发〔2004〕27号)36.《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辽政发〔2004〕29号)37.《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44号)38.《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粮食应急供应预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83号)39.《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103号)40.《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106号)4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114号)4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意见》(辽政发〔2005〕15号)4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关于全省百万家庭上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30号)4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业厅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31号)4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55号)46.《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63号)47.《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67号)48.《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7〕2号)49.《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全省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5号)50.《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对东部生态重点区域实施财政补偿政策的通知》(辽政发〔2007〕44号)5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钼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12号)5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35号)5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限额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41号)5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84号)5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临时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07〕142号)56.《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8〕28号)57.《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全省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设施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11号)58.《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0〕32号)59.《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17号)60.《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32号)6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林业厅等部门辽宁省森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36号)6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41号)6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1〕17号)6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1〕22号)6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全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23号)66.《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省经合办关于实施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44号)67.《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电子口岸三年规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49号)68.《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关于推进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53号)69.《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全省液化天然气(LNG)推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57号)70.《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2〕48号)7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辽宁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7号)7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农业源减排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39号)7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审定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60号)7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72号)7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10号)76.《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4〕26号)77.《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的指导意见》(辽政〔2015〕119号)78.《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27号)79.《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65号)附件2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1〕88号)作出修改1.删除第二部分中“严格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缴制度”。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27•【字号】淄政发[2003]110号•【施行日期】2003.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淄政发〔2003〕1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暂行规定》已经第二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淄博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单位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各种社会团体。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接受当地政府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单位法定代表人要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由法定代表人承担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

第四条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离职审计和追踪奖制度。

第五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保证必要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

第六条法定代表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明确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单位可以成立计生协会组织,协助本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单位负责对在职职工(包括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一)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并提出生育申请的职工,及时出具相关证明,积极协助做好一孩登记及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等工作;(二)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2003版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2003版

旅游星级饭店的划分与评定【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日期】2003-06-25【实施日期】2003-12-01【法规分类】行业标准【法规名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 14308——2003前言本标准代替GB/T14308—1997《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本标准与GB/T 14308—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a) 用“旅游饭店”取代“旅游涉外饭店”,并按国际惯例明确了旅游饭店的定义;b) 规定旅游饭店使用星级的有效期限为五年,取消了星级终身制,增加了预备星级(见5.2);c) 明确了星级的评定规则(见7.5),增加了某些特色突出或极其个性化的饭店可以直接向全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申请星级的内容(见7.5.3);d) 对餐饮且艮务的要求适当简化(原标准6.1.6,6.2.6,6.3.7c、e,6.4.9b、d、e,6.5.9b、c、e、f);e) 将一星级饭店客房的最低数量要求由原来的20间改为15间(见6.1.8);f) 将原标准三星级以上饭店的选择项目合并,归纳为“综合类别”、“特色类别一”、“特色类别二和“特色类别三”四大部类,删去了原有部分内容,增加了饭店品牌、总经理资质、环境保护等内容(见6.7);g) 对四星级以上饭店的核心区域前厅、客房和餐厅强化了要求,增加整体舒适度等内容(见附录A中的3.12、4.21和5.5);h) 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增设了“白金五星级”(见3.2和6.6)。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 2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润钢、杨强、周政、贺静、戴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4308—1993;——GB/T 14308—1997。

引言随着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程度迅速提高,旅游饭店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市场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其自身按不同客源类型和消费层次所作市场定位和分工也益趋细化。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2.08
•【字号】通政发[2010]17号
•【施行日期】2010.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通政发〔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市政府对1983年至2007年底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1件(目录附后),现予公布;未列入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予以废止。

附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二月八日附件:。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4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4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党政机关积极推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考试录用制度,“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初步形成,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被吸收到各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考试录用制度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欢迎。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考试录用制度还没有得到认真落实,机关违规进人现象比较严重;考试的科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考试的方式和内容有待改进。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工作,切实把好党政机关的“入口”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坚持考试录用制度,严禁违规进人各级党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凡是补充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一律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各地要积极实行职位竞争考试,不再组织资格考试。

对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有关高校毕业生也要逐步实行职位竞争考试,取消资格考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免考“口子”。

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或者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需要简化考试内容和程序的,应当报经考试录用主管机关批准。

对具有高学历或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决定免考或者随意简化考试科目和程序。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8•【字号】周政[2011]53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周政[2011]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周口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周口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科学化、制度化,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规范性文件是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或者指示等行政规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含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备案、实施及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不得违法限制、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

2003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一等奖名单

2003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一等奖名单

2003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一等奖名单北京市(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崔元晨人大附中 B030001 陈博北师大实验中学B030011陈知行人大附中 B030002 朱昱北大附中B030012李昂北京二中 B030003宇文泰然北京四中B030013曲松北大附中 B030004万明北京二中B030014刘稳文北大附中 B030005 赵华博北师大实验中学B030015桂宾北京二中 B030006 张子能人大附中B030016牛洁婷北京四中 B030007 蔡迎人大附中B030017李冬人大附中 B030008 都乐北京二中B030018王叶拾一零一中学 B030009 金丹北京二中B030019张一思北京二中 B030010 沈璇北师大附中B030020天津市(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刘靳南开中学B030021 闫崟新华中学B030031王寅南开中学B030022 宋水清新华中学B030032马志承新华中学B030023 刘超天津一中B030033由亚冬南开中学B030024 尤睿南开中学B030034 周政新华中学B030025 李滨南开中学B030035 刘佳新华中学B030026 李沁然新华中学B030036 张圣杰新华中学B030027 李晓淳新华中学B030037 秦昰嵩南开中学B030028 张弨天津实验中学B030038 孟祥鹏南开中学B030029 张博宇新华中学B030039 邰文南开中学B030030 孙逸飞新华中学B030040河北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郝冰石家庄一中B030041 秦鹏唐山一中B030051 岳志亮石家庄二中B030042 程雪松邢台一中B030052高扬石家庄二中B030043 张博张家口一中B030053聂淼石家庄二中B030044 王一秦皇岛市一中B030054张博洋石家庄二中B030045 肇涛澜石家庄二中B030055赵蕾石家庄二中B030046 王健秦皇岛市一中B030056韩少聪正定中学B030047 焦文宇张家口一中B030057李建立正定中学B030048 王昊博张家口一中B030058刘宇钊石家庄二中B030049 牛秋乐正定中学B030059赵晓磊石家庄一中B030050 耿伟涛保定一中B030060山西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马岱巃山大附中B030061 张娜太原五中B030071李劼山大附中B030062 张远月山大附中B030072刘启昆省实验中学B030063 王庭浩山大附中B030073胡轶凡山大附中B030064 林媛山大附中B030074张赟晋中太谷中学B030065 李璠太原育英中学B030075王恺省实验中学B030066 田丁山大附中B030076牛景辰省实验中学B030067 任婧寰山大附中B030077高阳省实验中学B030068 沈浮省实验中学B030078刘宁山大附中B030069 申力山大附中B030079翟玮山大附中B030070 王嘉乐山大附中B030080陕西(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王玺西安铁一中 B030081 田胄西安铁一中 B030091 雷蕾西北大学附中 B030082 马跃西安交大附中 B030092 张若超西工大附中 B030083 孙嘉宇西光中学 B030093 乔羿西北大学附中 B030084 张帆神木中学 B030094 郗旺西安中学 B030085 张彦华清中学 B030095 李丹西安85中 B030086 郭鹏辉西安铁一中 B030096 吴宥伸长岭中学 B030087 吕超进兴平南郊中学 B030097 王雪莹西工大附中 B030088 白伟东长安二中 B030098 呼延袁睿陕师大附中 B030089 侯迪西安一中 B030099 谢谊陕师大附中 B030090 高达西安83中 B030100内蒙古自治区(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赵梦宇师大附中B030101安然通辽五中B030111曹晏宁包头一中B030102闫鹏程乌海一中B030112鲁慧颖包头四中B030103江智浩包头九中B030113卢加师大附中B030104马鑫北重三中B030114王璐包头一中B030105崔文华通辽五中B030115王宏发通辽五中B030106陈智超包头九中B030116张峥通辽五中B030107石昀巴盟杭一中B030117李健包头九中B030108牛硕呼市二中B030118吕鹏智包头九中B030109王菲包头九中B030119白聪慧呼市二中B030110王瑞珣包头四中B030120辽宁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张浚鹏省实验中学B030121 满洪海省实验中学B030131 康德智省实验中学B030122 李座大连育明高中B030132 刘珵珵大连24中B030123 孙若曦省实验中学B030133 丁竑瑞大连24中B030124 王大兴省实验中学B030134李善秋大连育明高中B030125 田甲省实验中学B030135 王法大连育明高中B030126 田征大连24中B030136 金雪婷大连育明高中B030127 任丰博东北育才B030137 孙琳大连育明高中B030128 陈操大连育明高中B030138 张宓省实验中学B030129 孔伊东北育才B030139 李麟大连8中B030130 张彗大连24中B030140吉林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王魁星省实验中学 B030141 张晗思长春十一中 B030151 孙腾东北师大附中 B030142 马姣妮省实验中学 B030152 孙小舒长春实验中学 B030143 董维实东北师大附中 B030153 金钰东北师大附中 B030144 卓然省实验中学 B030154 王瑶省实验中学 B030145 王昭琪东北师大附中 B030155 刘巍永吉实验高中 B030146 冯宇长春市实验中学 B030156 乔琦省实验中学 B030147 李梓硕长春十一中 B030157 舒畅长春十一中 B030148 葛伟甲长春实验中学 B030158 周宇航省实验中学 B030149 张禹欣东北师大附中 B030159 薛姗东北师大附中 B030150 朱少晨省实验中学 B030160黑龙江省(19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蒋青青哈市第三中学B030161刘管仲齐市实验中学B030171卫佳哈市第七十三中B030162甄鸿祥鹤岗一中B030172方晨虹大庆一中B030163闻天衣哈市第三中学B030173张羽帆哈市师大附中B030164冀托大庆实验中学B030174杨旭大庆实验中学B030165王闻硕齐市实验中学B030175许鸣一哈市第三中学B030166张晓宇哈市第六中学B030176李元星哈市第九中学B030167魏然哈市第三中学B030177王正一大庆实验中学B030168孙廷哲齐市实验中学B030178杨雪齐市实验中学B030169夏超然齐市一中B030179白云飞大庆铁人中学B030170上海市(12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陈衢交大附中B030180 邵琦格致中学B030186 汪超华东师大二附中B030181 陈骏良华东师大二附中B030187 徐旖炜格致中学B030182 韩骁天市西中学B030188 程蓓婷华东师大二附中B030183 陈沛冬格致中学B030189 顾方为格致中学B030184 马力华东师大二附中B030190 周光耀格致中学B030185 曾虹云华东师大二附中B030191江苏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周杨彬如皋中学B030192陈韵秋扬州中学B030202 石猛邳州中学B030193王峥常州武进高级中学B030203陆增兵兴化中学B030194周妍南京外国语学校B030204罗一嵋张家港梁丰中学B030195王佑民无锡辅仁高中B030205许悦张家港梁丰中学B030196王旭徐州丰县中学B030206董亚轲常州高级中学B030197王剑青苏州中学B030207李婧南师大附中B030198陶金徐州一中B030208金雅康苏州木渎中学B030199张加发泰兴中学B030209李盟徐州一中B030200奚俊杰启东中学B030210朱平平兴化中学B030201陈嘉连云港新海高级中学B030211浙江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俞泳杭州二中B030212胡红华诸暨中学B030222孟曦男学军中学B030213叶文犁萧山中学B030223汪寅杭州二中B030214周叶斌杭州四中B030224章天乐杭州二中B030215杨徽诸暨中学B030225章峥绍兴一中B030216周晓琳杭州外语学校B030226魏文俊杭州二中B030217施雪卿学军中学B030227王顺杭州二中B030218顾卓君柯桥中学B030228吕口品宁波效实中学B030219茅锐学军中学B030229金燕杭州四中B030220程呈杭州二中B030230黄琪薇诸暨中学B030221丁元杭州二中B030231福建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周腾莆田一中B030232林威闽清一中B030242 尹彬师大附中B030233余林泉州七中B030243 陈林莎师大附中B030234吴澍锦闽清一中B030244潘剑英莆田一中B030235刘运潇闽清一中B030245叶文铎师大附中B030236陈超琪厦门双十中学B030246熊慧华武平一中B030237 吴小洁闽清一中B030247 钟金凤武平一中B030238 林鹏仙游一中B030248 李煜文武平一中B030239 郑晖厦门外国语学校B030249 王京鑫师大附中B030240徐胜文武平一中B030250 许飞鹏莆田一中B030241许隽逸福州一中B030251江西省(21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曹毅鹰潭一中B030252胡凯军临川二中B030263 张劢临川一中B030253陈丙秋贵溪一中B030264 丁一鹰潭一中B030254曾锐永丰中学B030265 涂雅静江西师大附中B030255樊启勇江西师大附中B030266娄超临川二中B030256罗路韬石城中学B030267樊剑鹰潭一中B030257江涛弋阳一中B030268姜婷临川一中B030258周岩贵溪一中B030269李靖江西师大附中B030259白烨临川二中B030270叶晓琛鹰潭一中B030260罗开华上犹中学B030271陈菱茜抚州一中B030261徐少奕临川二中B030272宋堃抚州一中B030262安徽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李元正蚌埠二中B030273张浩桐城中学B030283张宇翔合肥一中B030274张玥合肥一中(高二)B030284李晶晶合肥一中B030275杨啸川安师大附中B030285雷贤明马鞍山二中B030276胡婧马鞍山二中B030286周舟芜湖一中B030277杨舒群马鞍山二中B030287许凯安师大附中B030278刘欢马鞍山二中B030288李馨蚌埠二中B030279王康平六安一中B030289童希合肥一中B030280余宙安庆一中B030290叶翔马鞍山二中(高二)B030281高晹桐城中学B030291高磊天长中学B030282潮礼君安庆一中B030292山东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吴凌胜利油田一中B030293 石成琳胜利油田一中B030303杨甦省实验中学B030294 姜舒峰烟台市福山一中B030304 秦蕾山师大附中B030295 魏瑞琦胜利油田一中B030305 贾亭松山师大附中B030296 张恩涵临沂一中B030306 康晶胜利油田一中B030297 王倩省实验中学B030307杜怡娟省实验中学B030298 程蕾山师大附中B030308 李唅青岛二中B030299 於锦省实验中学B030309 韩硕硕山师大附中B030300 张玉超省实验中学B030310 刘清海寿光二中B030301 赵洋胜利油田一中B030311 孙明霞山师大附中B030302 孙文文青岛二中B030312河南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张丹桐河南油田高级中学B030313程赫洛阳一高B030323 陈小科洛阳一高B030314马啸南阳油田高中B030324 金峰河师大附中B030315孙政省实验中学B030325王剑峤省实验中学B030316邵晓宁郑州九中B030326田许南阳油田高中B030317张超安阳市一中B030327吕原野河南油田高级中学B030318底坤民权高中B030328颉晰宇省实验中学B030319胡家鹏郑州一中B030329柴源荥阳高中B030320谢天省实验中学B030330杜沛省实验中学B030321张凌子驻马店高中B030331薄冰郑州一中B030322苏金凤河南油田高级中学B030332湖北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胡欣怡武汉六中 B030333 钟凯黄冈中学 B030343 黄立武汉二中 B030334 周舟武汉二中(高二) B030344 周文剑华师一附中 B030335 黄琳武汉市十九中 B030345 王睿武汉二中 B030336 韩桂平龙泉中学 B030346 余杨宜昌一中 B030337 李文武钢三中 B030347 李丹立武汉二中 B030338 周健龙泉中学 B030348 姚敏黄冈中学 B030339 夏梦迪华师一附中(高二)B030349 彭斯曼水果湖高级中学 B030340 吴周睿黄冈中学 B030350 樊珂辰龙泉中学 B030341 徐嵩宸武钢三中 B030351 徐谨武汉二中 B030342 丁兆威龙泉中学 B030352湖南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董天湘潭一中B030353 王国强师大附中B030363 张鸿康师大附中B030354 赵哲湘潭一中B030364 李思谆师大附中B030355 马旖旎师大附中B030365 刘水长长沙一中B030356 吴易鸿长郡中学B030366 刘亚平师大附中B030357 童浩萱长沙一中B030367 樊晶长沙长郡中学B030358 陈振宇师大附中B030368 刘华阳长沙一中B030359 周锦翔师大附中B030369 张炯长沙一中B030360 熊运生湘潭湘乡一中B030370 唐菁长沙一中华夏学校B030361 王媛师大附中B030371 李剑青长沙长郡中学B030362 朱煌长沙一中华夏学校B030372广东省(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罗思维广州外国语学校B030373蒋慧茹中山纪念中学B030383 罗琨隆中山纪念中学B030374苏照南中山华侨中学B030384 麦斯烺中山市一中B030375李轶群南头中学B030385卢志亮中山纪念中学B030376李敏慧中山纪念中学B030386吴天宇深圳实验学校B030377顾斌深圳实验学校B030387梁小华中山纪念中学B030378卢绮妍中山市一中B030388袁敏婷中山市一中B030379李哲深圳高级中学B030389胡键威中山华侨中学B030380叶美莉中山市一中B030390莫昉中山市一中B030381蔡凌深圳中学B030391张超阳中山市一中B030382萧倩苑中山市一中B030392广西(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覃犇南宁二中B030393秦为夷桂林中学B030403蒋钦师大二附中B030394曾宇翾师大二附中B030404文青南宁三中B030395陈曦师大二附中B030405梁思钟山中学B030396黄珑玲南宁二中B030406莫仕德南宁三中B030397赵子柳州高中B030407范炜横县中学B030398韦铭志钟山中学B030408张驰南宁三中B030399商昌一横县中学B030409何雪菁南宁二中B030400梁彪南宁三中B030410曾祥宇南宁三中B030401黄蕙玲南宁三中B030411韦潇宇柳州地区高中B030402蒋祖耀临桂中学B030412海南(11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庄艳海南侨中 B030413 黄卓晖海南中学 B030419 毛流积海南中学 B030414 张思瑶海南中学 B030420 洒骁海口景山学校 B030415 吴茜海南中学 B030421 唐天香海南侨中 B030416 吴晓东三亚市一中 B030422 周犀海南中学 B030417 陈泽然海南中学 B030423 林明奔海南中学 B030418四川(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杨璐菡成都七中B030424郑笑非南充高中B030434赵元成都七中B030425李玖成南山中学B030435韦伟成都七中B030426唐升月成都七中B030436李英睿成都七中B030427杨凌钦南山中学B030437刘奕成都七中B030428付蝶南充高中B030438李骥堃绵阳中学B030429许椽笔成都市十二中B030439徐笑歌成都七中B030430刘思维绵阳中学B030440林声成都七中B030431杨慧成都市石室中学B030441易婷南充高中B030432刘鸿儒成都市石室中学B030442申远南南山中学B030433黄文绵阳中学B030443重庆(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金文驰重庆一中 B030444 李嘉南开中学 B030454 冯刚南开中学 B030445 李玮翔南开中学 B030455 彭渤巴蜀中学 B030446 谢俊杨重庆一中 B030456 李田园南开中学 B030447 王国晓南开中学 B030457 叶文娟育才中学 B030448 周晓宇南开中学 B030458 董思佳南开中学 B030449 石新琳巴蜀中学 B030459 刘一重庆一中 B030450 罗豪南开中学 B030460 张聪重庆八中 B030451 谭晓巴蜀中学 B030461 黄俊重庆一中 B030452 李易隆重庆八中 B030462 杨云鹏南开中学 B030453 王小嘉西师附中 B030463贵州(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陈源贵阳一中B030464刘堃六盘水三中B030474陈圣伊都匀一中B030465谢汉鹏安顺二中B030475姜雯都匀一中B030466张伯鹏安顺一中B030476杨曦六盘水三中B030467王磊都匀一中B030477张长安贵阳一中B030468尹茜茜凯里一中B030278邓晓翠白云二中B030469岑睿都匀一中B030479徐涛六盘水三中B030470曹敏政贵阳一中B030480吴汪洋都匀一中B030471张彩云凯里一中B030481高超安顺二中B030472张莉贵阳一中B030482李冀虎六盘水三中B030473罗成凯里一中B030483甘肃(7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李康金川公司一中 B030484 徐昊兰州一中 B030488 刘亚娟西北师大附中 B030485 马仔军金川公司一中 B030489 张小小兰州一中 B030486 张宇宁天水一中 B030490 皇甫洁琼金川公司一中 B030487新疆(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茵梓新疆实验中学B030491陈曦新疆实验中学B030501王少鹤奎屯市一中B030492王蕊乌市八一中学B030502徐蕾新疆实验中学B030493张耘西新疆实验中学B030503葛亮亮伊宁市三中B030494余金艳新疆实验中学B030504李爽新疆实验中学B030495蔡音亭新疆实验中学B030505李新乌市八一中学B030496程晨新疆实验中学B030506花磊乌市一中B030497魏嵬新疆实验中学B030507熊小锐乌市一中B030498李彦兵团二中B030508王玮宁新疆实验中学B030499曹新虎新疆实验中学B030509励楠乌市八中B030500侯晓宁新疆实验中学B030510宁夏(20名)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姓名学校证书编号孙雨欣银川二中 B030511 李静枝银川一中 B030521 张杰银川九中 B030512 周冬梅长庆高中 B030522 李鹏银川一中 B030513 许小刚银郊高中 B030523 龚雪中宁中学 B030514 吴思思石嘴山三中 B030524 王宇银川九中 B030515 马超银川一中 B030525 闫腾达银川铁中 B030516 徐佳银川九中 B030526 许继云银川九中 B030517 安志刚贺兰回中 B030527 陈梅清银川九中 B030518 王刚银郊高中 B030528张舒虹银川九中 B030519 刘宝银郊高中 B030529 郭志刚长庆高中 B030520 宋洁中宁中学 B030530需说明的问题:其中山西省的马岱巃山大附中 B030061 名字中的巃是简化字,可计算机只有繁体字,所以在此用了繁体字。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03]34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03]34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正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03]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2004年立法计划》已经2003年1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2004年立法计划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2004年立法计划一、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7项)牵头责任部门1、《哈尔滨市消防条例》市公安局2、《哈尔滨市有线电视设施管理条例》市广播电视局3、《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市建设委员会4、《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修改) 市房产住宅局5、《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修改) 市城市管理局6、《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水源地保护条例》市政府法制办7、《哈尔滨市肉灌制品生产和销售管理条例》市商业委员会拟调研的地方性法规项目(6项)1、《哈尔滨市法律援助条例》(修改) 市司法局2、《哈尔滨市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市商业委员会3、《哈尔滨市反窃电条例》市经济贸易委员会4、《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区管理条例》市松北新区管委会5、《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条例》市物价局6、《哈尔滨市行政复议条例》市政府法制办二、政府规章项目(21项)1、《哈尔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定》市中小企业局2、《哈尔滨市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哈尔滨市企业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市国资委4、《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市发展计划委员会5、《哈尔滨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发展计划委员会6、《哈尔滨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规定》市卫生局7、《哈尔滨市公众聚集场所意外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市安全办8、《哈尔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市公安局9、《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办法》(修改) 道里区政府10、《哈尔滨市重大事项档案管理办法》市档案局11、《哈尔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规定》(修改) 市残联12、《哈尔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民政局13、《哈尔滨市企业职工档案丢失补办认定办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4、《哈尔滨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办法》市国土资源局15、《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市房产住宅局16、《哈尔滨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房产住宅局17、《哈尔滨市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办法》市环境保护局18、《哈尔滨市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办法》市环境保护局19、《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市城市管理局20、《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市供热办21、《哈尔滨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管理规定》市交通局政府规章调研项目(14项)1、《哈尔滨市单位内部体育场馆对外开放规定》市体育局2、《哈尔滨市老年人教育规定》市老年人大学3、《哈尔滨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市卫生局4、《哈尔滨市旅游市场管理办法》市旅游局5、《哈尔滨市旅游景区管理办法》市旅游局6、《哈尔滨市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法》市国资委7、《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市环境保护局8、《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供热办9、《哈尔滨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市商业委员会10、《哈尔滨市地名冠名规定》市民政局11、《哈尔滨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市体改办12、《哈尔滨市价格检查监督办法》市物价局13、《哈尔滨市汽车维修业管理办法》市交通局14、《哈尔滨市房屋置业担保管理规定》市房产住宅局——结束——。

关于公布国土资源部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国土资源部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国土资源部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我部于2006年3月至6月组织有关人员,对2006年1月1日前发布的现行国土资源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为落实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部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此次清理工作完成后,决定将我部发布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并逐步予以扩充完善。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国土资源规章目录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土资源规章目录
(2005年12月31日前)
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目录(2005年12月31日前由国土资源部发布的)。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18•【字号】周政[2013]34号•【施行日期】2013.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周政[2013]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持续求进,扎实开展大招商和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西华县等13家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胡永庆等34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学习先进,积极进取,推动2013年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3年6月18日附件1:周口市2012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一、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西华县颁发奖牌,奖励人民币20万元二等奖:太康县颁发奖牌,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三等奖:鹿邑县颁发奖牌,奖励人民币5万元二、市直招商引资工作优秀单位、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先进单位:市政府办、市东新区、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财政信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市工商联附件2:周口市2012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工作者名单胡永庆西华县商务局局长宋广良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卫东沈丘县商务局副主任科员王润红沈丘县商务局科员王洪新中共郸城县胡集乡委员会书记杨东玉中共郸城县秋渠乡委员会书记皇乾鹿邑县郑家集乡人民政府乡长闫家明中共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委员会书记张佰林川汇区金海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候明亮川汇区城北办事处主任吕坤玲中共扶沟县大新镇委员会书记宋法来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超开发区招商服务局局长张国斌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冯守忠淮阳县商务局纪检组长杨勇淮阳县招商局副局长邓昌锋中共商水县固墙镇委员会书记史俊山商水县审计局局长齐长军项城市东方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高新玉项城市秣陵镇统计站站长丁明礼太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太来太康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齐春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长办主任安超市发改委基础产业科科长王培锋市商务局经协科科长黄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科副科长苏士红市招商服务局督查考评科科长曹锐峰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科长陈继周市财政信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保障部部长曹运生市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局长李军市卫生局规财科科长刘建党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员徐公俊市工商联办公室主任史志成周口海关科员。

2003年首钢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公告

2003年首钢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公告
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一等
张涛王建伟王炳宽毕泽阳胡卫东
贾建生秦格安王东亮朱江波崔从义
季志勇刘珍童李志军李洪喜张远芬
5
适应5500m3大高炉要求的7.63m焦炉配煤技术研究
首钢技术研究院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一等
李东涛杨庆彬王晓朋薛立民彭军山
杨鸣刘洋刘洪松王贵题齐二辉
13
首钢京唐公司300MW发电机组节能减排综合应用技术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一等
李杨邵文策王大明王铁民高刚
杜学忠李艳奇张瑞玺李士栋牛东风
王涛佟兴强马占朋丁光星薛利刚
14
剥离围岩中磁铁矿大规模回收系统关键技术与装备
首钢矿业公司
北矿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等
徐景海黄佳强陆云增杨东姜兆进
张金华邵志君李刚关晓峰邵彪
三等
吴晓春熊万平裴元东赵志星李怀林
张联兵
55
风口焦炭分析技术在高炉生产中的应用
首钢技术研究院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三等
张贺顺张卫东竺维春王晓朋沈海波
张雪松
56
首钢铁系统降成本策略探讨
首钢技术研究院
三等
刘清梅代云红王铭君杨学梅陈辉
黄东辉
57
通钢FTSC薄板坯连铸粘结的机理分析和工艺控制
首钢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严军喜霍吉祥刘立道邱冬英张小明
6
京唐热轧厚规格管线钢高效稳定轧制开发与应用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首钢技术研究院
一等
曾立赵继武王松涛孙大庆周政
杨孝鹤袁秉文刘顺东程政缪成亮
徐芳李继新吴秀鹏陈建国黄爽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周政[2012]63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周政[2012]63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周政[2012]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周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周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本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级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级项目是指由市财政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公益项目,市直单位投资的项目,市政府招商引资的项目等。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市房屋征收部门。

市房屋征收部门原则上委托区房屋征收中心组织实施其辖区内市级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为加强市人民政府对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实行征收补偿方案审核制度。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9•【字号】周政[2008]34号•【施行日期】2008.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周政[2008]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周口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周口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含建制镇)范围内已建成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各类房屋(含构筑物,下同)。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办法,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房屋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安全管理是指为确保房屋安全正常使用,对建筑物及附属物进行安全检查、鉴定和对危险房屋进行综合治理等的管理活动。

房屋安全检查是指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和附属设施的安全可靠程度进行查勘。

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的完好与损坏程度和使用状况进行鉴别、评定。

危险房屋防治是指对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进行鉴定、治理等的一系列活动。

第四条房屋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周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房屋(含建制镇)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公共事业、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教育、文化、消防、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房屋安全工作。

房屋所有人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以及房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作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25•【字号】鲁政发[2003]75号•【施行日期】200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3]75号2003年8月25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建立适应社区建设要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及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包括小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多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全国较早地实现了低生育水平。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日趋多元化,许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大量增加,现有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解放思想,干事创业,认真解决影响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开辟新的途径。

二、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00]8号),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改善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推动全省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城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2003年制订规章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2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2003年制订规章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2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2003年制订规章计划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2003年制订规章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23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2003年制订规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据此抓紧做好文件起草及报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三月二日省人民政府2003年制订规章计划(目录)一、计划项目(10件)序号名称起草单位1 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经贸委2 湖北省教育考试管理处罚规定省教育厅3 湖北省农村村民会议规则省民政厅4 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规定省司法厅5 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6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细则省建设厅7 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修订)8 湖北省出租车管理办法省交通厅9 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省物价局10 湖北省气象信息播发管理办法省气象局二、预备项目(34件)序号名称起草单位1 湖北省师资培训规定省教育厅2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管理办法3 湖北省中小学校管理规定4 湖北省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5 湖北省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规定6 湖北省保安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省公安厅7 湖北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规定省国家安全厅8 湖北省行业协会发展管理办法省民政厅9 湖北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省财政厅10 湖北省政府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11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12 湖北省工资管理规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13 湖北省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14 湖北省养老保险实施办法15 湖北省处置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省建设厅16 湖北省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规定17 湖北省机动车维修业管理办法省交通厅18 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19 湖北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20 湖北省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省信息产业厅21 湖北省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22 湖北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省水利厅23 湖北省排灌泵站管理办法24 湖北省畜禽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监督管理办法省农业厅25 湖北省农田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办法26 湖北省农民职业教育管理办法27 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禁磷工作管理办法28 湖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9 湖北省饲料管理办法(修订)30 湖北省性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省卫生厅31 湖北省有线电视管理办法省广电局32 湖北省武术活动管理规定省体育局33 湖北省印刷业管理办法(修订) 省新闻出版局34 湖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修订)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列入2002年省政府立法计划,但尚未完成的项目,全部结转至2003年立法计划中。

珠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珠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已经2003年2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顺生二00三年二月十九日珠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依据较大市的立法权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政府规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较大市的立法权制定政府规章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本市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条依据授权决定制定政府规章应当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进行,制定政府规章在经济特区范围内施行。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适用本办法。

违反本办法制定的规章无效。

第六条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不得称“条例”。

第七条规章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二章立项第八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规章的,应当于起始年度前一年的十一月三十日前向市人民政府报请立项。

报请立项时应当说明制定规章的必要性,有关的法律依据、制定规章的基本思路、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事项。

第九条市法制局负责立项审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顺政发[2013]48号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顺政发[2013]48号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顺政发〔2013〕48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要求,我区组织各有关部门对2012年12月31日前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5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2013年11月13日区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确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29件,废止25件。

现将区政府保留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2013年12月9日附件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标题文号1顺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管委关于实施顺义县城地区容貌标准和顺义县城地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通知顺政办发〔1998〕15号2顺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业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1998〕44号3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1999〕55号4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加快卫生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1〕32号5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2〕8号6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地名管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2〕58号7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的意见顺政发〔2003〕9号8顺义区人民政府转发区教委区财政局关于在中小学设立人民助学金实施意见和关于设立高等教育助学金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的通知顺政发〔2003〕16号9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实施《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03〕32号10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顺义卫星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顺政发〔2003〕35号11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管委关于顺义区城镇夜景照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3〕44号12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顺政办发〔2003〕57号13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评选实施素质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制度的意见顺政办发〔2003〕60号1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计生委关于建立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3〕61号15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关于首都机场征地转非人员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03〕63号16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顺政办发〔2003〕64号17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顺义区住宅供暖费管理及补贴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3〕65号18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3〕76号19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顺义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3〕79号20顺义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文件的紧急通知顺政发〔2004〕24号21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防控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顺政发〔2004〕25号22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顺政发〔2004〕27号23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粮食批发零售企业调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4〕45号2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顺义区关于加强计算机软件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1号25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顺义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9号26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18号27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顺义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33号28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顺政办发〔2004〕39号29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成品油煤炭供给应急预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66号30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切实加强乡村医生从业资格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67号31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管委关于顺义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75号32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市政公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77号33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管委关于顺义城区居民小区绿地管护工作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78号3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79号35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关于给予食品违法行为举报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89号36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顺政发〔2005〕34号37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5〕42号38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05〕51号39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顺政发〔2005〕52号40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商务局关于顺义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5〕17号41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计生委区财政局关于建立顺义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5〕51号42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委区劳动保障局关于建设工程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5〕56号43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5〕65号4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顺义区专项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顺政办发〔2005〕68号45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的通知顺政发〔2006〕12号46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设立中小学人民助学金和高等教育助学金补充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6〕21号47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顺政办发〔2006〕43号48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厉打击违法从事矿山资源开采活动遏制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6〕44号49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6〕51号50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管委关于整合顺义城区停车资源实行市场化运作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6〕63号51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坚决制止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的通报顺政办发〔2006〕77号52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委关于居住小区保安服务全覆盖工作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6〕80号53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07〕6号54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07〕27号55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高征地超转人员待遇有关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7〕38号56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7〕41号57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7〕43号58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意见顺政发〔2007〕65号59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顺政发〔2007〕67号60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顺政发〔2007〕70号61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管委关于顺义区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23号62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管委关于顺义区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24号63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关于调整食品违法行为举报人员奖励标准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43号6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司法局区建委关于加大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力度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44号65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关于加强顺义区合同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51号66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关于促进和规范顺义区经纪人发展意见的通知67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财政局关于顺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57号68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顺义区城乡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61号69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企业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78号70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劳动保障局关于顺义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费用垫付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80号71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顺政发〔2008〕5号72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8〕13号73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的意见74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8〕25号75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的通知顺政发〔2008〕29号76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08〕46号77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国有和集体资产经济合同若干问题的通知顺政发〔2008〕47号78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促进会展业发展财政扶持意见及实施细则的通知顺政发〔2008〕57号79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8〕65号80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08〕66号81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解决职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顺政办发〔2008〕7号82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008年修订)的通知顺政办发〔2008〕27号83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关于顺义区打击传销应急预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08〕32号8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关于建立非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8〕43号85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关于征收农业水资源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顺政办发〔2008〕57号86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顺政办发〔2008〕60号87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擅自倾倒堆放运输污泥等固体废物的通知顺政办发〔2008〕64号88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发〔2009〕1号89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实施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9〕26号90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若干措施的通知顺政发〔2009〕37号91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试行)顺政发〔2009〕40号92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的通知顺政发〔2009〕50号93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国有企业重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09〕51号94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顺义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顺义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和准入标准》文件的通知顺政发〔2009〕58号95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操作办法的通知96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等单位关于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9〕17号97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10〕2号98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10〕5号99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顺政发〔2010〕15号100顺义区人民政府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促进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10〕30号101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实行集中储备统一配送工作的意见顺政发〔2010〕31号102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节约用水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103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规定的通知顺政发〔2010〕49号104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重大合同审核备案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10〕53号105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委托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10〕7号106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10〕12号107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管工作的意见顺政办发〔2010〕51号108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顺义区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10〕52号109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关于顺义区公费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110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11〕8号111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11〕18号112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11〕22号113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顺政发〔2011〕23号114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11〕24号115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11〕28号116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11〕30号117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顺政发〔2011〕35号118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进一步优化临空经济区发展政策环境若干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11〕40号119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11〕45号120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顺政发〔2011〕46号121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市容委关于顺义区公共厕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11〕4号122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11〕10号123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11〕11号12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经济信息化委关于顺义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11〕21号125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顺政发〔2012〕13号126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12〕26号127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社保局关于顺义区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顺政办发〔2012〕6号128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城管监察大队关于顺义区施工围挡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顺政办发〔2012〕14号129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关于顺义区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顺政办发〔2012〕39号附件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标题文号1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顺义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顺政办发〔1999〕58号2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顺义区破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0〕16号3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国税局地税局等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1〕60号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管委《关于加强全区供水、供气管理推广使用IC卡表的请示》的通知顺政办发〔2002〕11号5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2〕59号6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计划委关于建立固定资产投资月报制度请示的通知顺政办发〔2003〕39号7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机服务中心关于保护粮食生产建立新型农机服务体系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35号8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顺义区居民住宅小区建构筑物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防雷检测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44号9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义区重点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90号10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5〕41号11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旧村改造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5〕48号12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顺义国土资源分局关于顺义区集体土地地籍调查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05〕54号13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顺义区社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顺政办发〔2006〕32号1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乡镇企业局关于加强农村二三产业基地建设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顺政办发〔2006〕86号15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顺政发〔2007〕15号16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7〕47号17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提供住所使用证明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4号18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08〕5号19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委关于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通知顺政办发〔2008〕8号20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顺政发〔2008〕41号21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08〕55号22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化解不良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镇村债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8〕44号23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8〕76号2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09〕32号25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花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0-2012年)顺政发〔2010〕16号——结束——。

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项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17•【字号】项政〔2014〕35号•【施行日期】2014.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项政〔2014〕35号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提高村镇土地管理利用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周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周政〔2003〕3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土地管理利用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一)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用地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未取得用地预审的项目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等手续;严禁擅自占用耕地搞非农业建设;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禁借流转、增减挂钩之名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项目建设。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禁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特别是将基本农田用于非农建设,严禁“以租代征”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建设。

坚持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全面实行以耕地保护为重点、以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严格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三)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全市基本农田面积,逐一落实到农户和地块,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示。

严禁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非法占用、使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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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政发[2003]34号
关于做好2003年防汛防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镇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因此,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工作,确保安全渡汛,保障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更好地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工作,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昆讯[2003]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做好防汛充分准备的思想意识,防大汛抗大灾
从多年的汛情分析,本市易受到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袭击;近年来,又呈现频发趋势;此外局部的突发性强暴雨和强雷暴,威胁也非常严重。

目前,圩区堤防防洪标准还不高;地面沉降、河道淤积严重,城镇面积扩大,河湖水面积减少等因素又在降低水利工程防洪能力。

一旦出现重大险
情和灾情,势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阻碍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破坏我市城乡所呈现出的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欣欣向荣局面。

因此,各单位应认清今年防汛工作的形势,广泛宣传发动防汛防旱工作的重要性,普及防灾知识、抗灾抢险知识和依法防洪意识,高度警惕,未雨绸缪,夯实汛前准备的基础。

二、进一步健全防汛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责任制
各部门单位应及早调整、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尽早把防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责任制,每段堤防、每座防洪闸、每座排涝站、每个联圩以及防汛物资、水文设施、报汛都要有责任制度,从而真正将防汛工作的责任制全部落实到位。

三、及早开展汛前大检查,扎实安全渡汛准备
各部门各单位从现在开始要成立汛前检查小组,全面开展以“查险工险段、查在建工程、查排灌设施、查河道涵闸、查危房简屋、查仓库堆场、查高空设施、查通信设备、查组织队伍和查物资器材”为主要内容的汛前大检查。

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档案,把整改、处理情况一一记录在案。

重点险工隐患,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集中财力、物力、人力,抢在汛期到来之前修复处理完毕,确实难以解决的,要落实好防汛应急措施。

要对照河道堤防目标考评要求进行检查,保障工程设施完好,汛期发挥作用。

对在建工程要加强施工管理,制定渡汛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特别是今年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要想方设法,加大力度、加
快进度、保证质量,确保来汛之前完工。

城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城镇的防洪防台措施不可缺少,各单位要加强对城镇防汛工程和河道、排水管网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重点是拆迁、建筑工地、低洼易涝区的排水管网、河道、泵站水闸和大型广告牌等要加大检查力度,落实防洪涝、防台风的具体措施。

河湖清障也是汛前准备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恢复和提高防洪能力的关键,要对主要引排河道内的网簖等行水障碍和擅自侵占堤防、青坎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清查,确保行水畅通、工程完好。

去年我镇已花了大力气对重要河道进行清障,取得了良好效果,对查出的河道泄洪障碍,要坚决彻底清除,巩固清障成果。

通过汛前检查,要真正做到工程情况落实、防汛检查落实、防汛措施落实、防汛准备充实。

四、修订完善防洪抢险预案,落实非工程措施
各地要针对工情、水情变化,及早展开调查辖区内各项防洪设施现状,摸清情况,修订完善防洪预案及抢险方案,在方案中以联圩为基本防御阵地,以城镇为重点保护对象,全面制定防洪、除险、抢险、防台和减灾的各项具体措施,拟定实施防、抗、救行动计划。

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险情,要制订有针对性的抢险方案,突出易涝易淹地区的防范措施。

根据昆防指的要求,今年修订的防洪预案中还需列入遭遇地震灾害时的对策,以防地震灾害造成水利工程失事而发生的次生灾害。

请各地将预案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同时,各单位要全面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并加强队伍建设,水利、交
通、城管、电信、供电、供水、供气等有关管理部门要组建专业抢险队伍,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器材落实。

队伍多类别,分工都明确,确保抢险救灾有条理,在汛期中无事故发生。

五、备足备好防汛器材,确保防汛应急需要
备足备好防汛物资,才能真正做好汛期中应急时有备无患,粮管所储备一定的麻袋及草包,建安公司储备毛竹铅丝,各村也要储备编织袋1000只以上,集中在各电灌站,且落实专人保管。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落实,各村、各单位的防汛组织名单和防汛中存在的问题及早向防汛办汇报。

防汛办设在镇水利站,联系电话:57621080 57626263,传真:57621080。

周市镇人民政府
2003年4月21日
附:
1、周市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名单,党政领导分工及各
村防汛责任人名单
2003年周市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名单
指挥: 姚惠元
副指挥:姚建华王海平冯放鸣
成员:毛伟包建刚朱天舒浦汉泉魏春根王矢啸邵桂林陈云龙奚国峰潘雪琴
孙雪良朱雪明王梅香杜利明葛同明
蔡雪元王龚施海凌李明陈伯明
李建明张俊民周凤泉费建平顾月清
各联圩党政领导分工名单
东方联圩:姚建华长胜联圩:包建刚
睦和联圩:邵桂林市北联圩:王矢啸朱天舒新镇联圩:浦汉泉中心联圩:王海平
更楼联圩:魏春根红一红二联圩:潘雪琴
庙泾联圩:毛伟市镇:陈云龙奚国峰
各村防汛防旱责任名单
市北村:吴根平东方村:沈玉如
东明村:罗红根新镇村:孙雪坤
朱家湾村:张叙明珠泾村:陶林
斜塘村:钱卫忠中乐村:王文林
永共村:徐惠南白塘村:沈永祖
平庄村:陆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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