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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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上理工教上理工教〔〔20102010〕〕16号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有利于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充分发挥教学质量监控的作用,促进学校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是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问题;贯彻教学改革精神,巩固教学改革成果;激励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传递、交流、反馈教学信息。

通过加强对课堂教学的过程管理,提高教师课堂讲授水平,提升课堂教学效果,树立良好教风、学风,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评价对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针对所有任课教师、所有全日制本科课程的理论及实践类课堂教学,不包括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及其指导情况。

三、评价人员参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人员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学生;二是本科教学督导团;三是学院(部)的同行专家和领导,其评分所占比重分别为50%、30%、20%。

四、评价指标理论类课程、实践类课程、体育类课程分别制定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考虑到网络应用的特点,对网上评价指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详见附件4。

五、评教方式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取网络评价和随堂听课评价两种方式。

1.学生评价通过网络进行评教,一般在每学期选课前4周开始,相关统计数据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并整理。

2.督导评价采取随堂听课并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的方式进行,由校本科教学督导团负责组织安排,并于每学期末将评价结果反馈至教务处备案。

督导评价的对象分为两类:“重点考核”对象与“一般考核”对象。

“重点考核”对象由教务处、学院(部)决定,“一般考核”对象由督导团自行拟定。

3.同行专家(领导)评价同行专家(领导)评价也采取随堂听课并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的方式,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并于每学期末将评价结果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大学本科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XX大学本科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为了能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使教师能够及时获得综合、全面的反馈信息,本着客观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及激励性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对象已经列入本科教学计划的必修课和选修课。

二、评估主体在校本科生、任课教师、教学督导、各学院(含研究院,下同)负责人及同行。

三、评估指标体系四、评估方法(一)学生评教每学期期末,由教务处组织本科生通过“XX大学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对该学期任课教师所开课程进行网上评估。

(二)教学督导及校内同行评教学校督导组成员及校内同行每学期应随机听课并分别填写《XX大学课堂教学督导听课本》、《XX大学专家听课记录本》。

(三)学院负责人评教各学院需成立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

各学院以听课、评议的形式并结合教学督导及校内同行听课情况,完成对本单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

(四)教师自评每学期末,任课教师应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自评表》。

五、评估结果分析与应用(一)评估权数学生评估权数:0.7;教学院长评估权数:0.1;专家、督导评估权数:0.1;教师自评权数:0.1。

(二)评价结果评选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其中90分(含90)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以上为良好;70分(含70)以上为中;60(含60)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评估结果反馈学校将每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评估数据汇总于教师教学数据库,并于下一学期初反馈各学院。

每学期初任课教师可通过“XX大学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查看本人评估结果。

(四)评估结果应用 1.各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之一;2.只有课堂教学评估优良者,才有资格获得教师系列的各种荣誉称号; 3.对于同一门课程连续四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中成绩均为“优秀”者,由教务处汇总名单报请学校教学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该门课程两年内不必接受评估;4.对担任同一门课程,连续两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均为不合格者,不能担任该课程的主讲教师。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2009年10月修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环节,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大发教〔2006〕46号)文件精神和新的人才培养目标,特修订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是以评促教,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本科课程教学质量,同时为学校教学相关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二、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包括所有全日制本科课程的课堂教学,不包括实习和毕业环节。

评价对象包括“教师”和“课程”,即某课程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和课程的教学质量,即“人·课”。

三、评价指标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和双语课分别制订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详见附件。

四、评价人员及权重1.评价人员参加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评价人员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学生;二是同行及管理人员,包括院系主管教学领导、教学督导和教学管理人员。

2.权重原则上,学生评价权重占70%,同行及管理人员评价权重占30%(院系主管教学领导、教学督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各占10%)。

五、评价方式和流程学生评价和同行及管理人员评价均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进行。

系统首先剔除每一个评价对象即“人·课”的最高5%和最低5%学生评价分,再与同行及管理人员评价分汇总,经过加权统计,得出综合评价分,并将综合评价分按类别由高到低排序。

评价工作流程见附件3。

六、评价结果及等级评定1. 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按同类可比的原则分类排序,并按一定比例确定评价等级。

2.全校课程按以下类别统计评价结果。

(1)通识课程:思政类、军事理论类、公共体育类、外语类、计算机类、历史与文化类、文学与艺术类、沟通与领导类、科学与研究类、经济与社会类、技术与设计类、新生研讨课等。

(2)大类课程: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生物类、工程类、设计及艺术类、经管类和文史哲类等。

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流水号(专家不填):
注:1。

评分标准按照非常好、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分别用A、B、C、D代替。

2。

请听课专家完整填写课程信息和检查内容;工作单分类与编号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管理人员填写。

3。

学院问题处理完毕后请及时将工作单返回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专家签字: 日期:
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同行专家评价表(体育课)
注:1。

评分标准按照很好、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分别用A、B、C、D表示。

2.请听课专家完整填写课程信息和检查内容;工作单分类与编号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管理人员填写。

3。

学院问题处理完毕后请及时将工作单返回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专家签字:日期:
流水号(专家不填):
注:1.评分标准按照很好、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分别用A、B、C、D表示.
2.请听课专家完整填写课程信息和检查内容;工作单分类与编号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管理人员填写.
3.学院问题处理完毕后请及时将工作单返回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专家签字:日期:
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同行专家评价表(医学见习课程)
流水号(专家不填):
注:1.评分标准按照很好、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分别用A、B、C、D表示.
2.请听课专家完整填写课程信息和检查内容;工作单分类与编号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管理人员填写。

3。

学院问题处理完毕后请及时将工作单返回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专家签字:日期:。

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参考我校长期以来在教学评估中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经验,对我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作如下规定:一、指导思想根据《XX师范大学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全面检查和评价,帮助教师总结经验,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更合理的设计教学环节,提高教学水平进而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和“以评促教,重在提高”的原则。

三、评价对象全校所有承担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四、评价方式1.教师自评:教师填写教学工作考核表,通过以下几方面对自身教学质量做出文字评价:①课程教学工作总结;②对授课班级学习情况的总体评价;③对教材、教学设备的意见建议。

并对自己本学期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打分。

2.学生评价:由各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评价方案,组织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存档。

3.校领导和学校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评价校领导和学校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个学院,对任课教师进行听课,同时根据学校的安排有针对性地对教师听课。

根据课堂听课情况填写《XX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1),课后及时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交流、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将《XX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交回教务处存档。

4.学院领导和学院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评价学院领导和学院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要定期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现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填写《XX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学院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每学期对每位任课教师至少听课一节。

5.同行评价同行评价为教师互相听课,互相交流,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安排本学院教师随机到课堂听课,原则上每位教师的听课教师为同类或相近学科的授课教师,要求听课范围覆盖本学院全体本科任课教师。

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 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规范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价目的1.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帮助教师了解自己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优势与不足,推动广大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2.为教学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学校课堂教学情况提供信息支持,促进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完善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机制,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4.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晋级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条评价原则1.科学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价既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又要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符合,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反映出教师教学的真实水平。

2.客观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价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出准确、全面的评价。

3.导向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价要使全校教师充分认识到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起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4.可操作性原则:评价办法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

第四条评价对象所有本科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的课堂教学。

第五条评价内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教学行为、教学内容、教学艺术、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堂纪律、教案资料、总体教学效果、课前准备、课外辅导、课程考试(包括试卷质量、试卷评价、试卷分析)等方面。

第六条评价方法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取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从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不同角度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

2.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评分(百分制)中所占权重分别为35%、35%、15%、15%。

最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最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范文(通用5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为进一步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对课堂教学过程的全面动态检查和监控,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评价目的第二条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和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提供依据。

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条为教学管理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全面了解教学情况,不断收集、分析、综合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的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第四条促进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机制。

为教师业务考核、教学评奖、职称评审等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章评价对象与时间第五条在我校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第六条每学期评价一次。

第四章组织领导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评估处处长任副组长,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务处、评估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指导和监督全校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负责组织。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

评价小组一般由二级学院领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系主任、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

第五章评价指标第九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xx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制订,分为两类:(一)《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专家、同行用)(见附件1)。

(二)《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用)(见附件2)。

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法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教师授课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促进任课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更好地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促进教师科学合理地设计教学环节,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内容,提高课堂讲授水平和教学质量,确保课程教学目标的有效实现;为教学管理部门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教学现状提供信息,促进本科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评价原那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以学生评价为主,教学督导评价及学院同行(学院领导及教研室成员)评价为辅的原那么进行。

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注重评价的导向性、可操作性。

三、评价组织实施(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象为承当我校本、专科课程教学的教师,包括列入各专业培养方案开设出的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及教师教育课程等各类课程授课教师。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师德师风评价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1.师德师风评价形式为学生网上评价,以评价教师教学态度、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等方面为主。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形式为学生网上评价、教学督导成员听课评价和学院同行听课评价等。

(1)学生网上评教以评价教师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效果等方面为主。

作为一种常规性教学质量监控方式每学期进行一次,各学院应按教务处的统一安排组织本院全体学生对所修读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教。

(2)教学督导听课评价和同行听课评价以评价教师的业务能力与教学水平为主,以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以及在教学检查或往次课堂评价中师生反映教学效果好或较差的教师为主要对象。

四、评价数据处理(一)师德师风评价数据为学生网上评教的平均得分。

(二)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数据为学生网上评教的平均得分的70%加上教学单位评价数据的30%o(三)教学督导或同行每次听课要形成相关记录并填写《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见附件),用于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定,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质量意识,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学生、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督导在教学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开展一次,评价范围包括学期内授课达4周以上的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及其课程,不包括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课程。

第三条本科课堂教学评价主体(一)所有修读当学期开设课程的本科学生。

(二)同行专家,指同一研究所、教研室教师。

(三)教学管理人员,指学校领导,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副书记等。

(四)学校教学督导组或学院教学督导员。

第五条本科课堂教学评价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公共外语课和双语课6类,分别按照不同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第六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以定量评价为主,兼顾定性评价内容。

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督导组应重视定性评价工作,评价途径以课堂听课、长期关注与监督、分析反馈指导为基础。

第七条本科课堂教学评价中的定量评价实行百分制。

各类评教结果所占权重分别为:学生评教占70%,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督导评教占30%。

第八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工作;各学院负责本院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和本院教学督导员的评教组织工作。

第二章实施要点第九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通过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

第十条学生评教工作于每学期第10-16周进行;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督导组的评教信息由各学院或教务处于第18-19周集中上传至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评教系统。

教务处于每学期第20周关闭评教系统,并对学期内评教数据进行统计,新学期开学第3周公布全校评教结果。

第十一条统计学生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时,采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办法,即同时剔除最高和最低5%的评分后再进行。

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为确保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通过有效的教学评价促进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提升,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流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教学评价是加强教学管理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学院通过对教学活动运行状况实施评价、监督和诊断,将教学质量信息及时反馈给教师所在系和教师本人,使教师依据意见建议及时改进,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2.教学评价与教师培训活动在学院党政领导下,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实施,日常事务由教务管理人员完成。

3.教学评价由经常性教学评估和综合性教学评估两部分组成。

经常性教学评估包括教学工作状态评价、专家评价、学生评教、院领导听课、同行评教、教师自我评价等组成;综合性教学评估是对教学工作的整体评价,一般每三年开展一次。

4.教学评价的信息应及时反馈到各系。

每学期初,教学管理人员将上学期专家听课和学生评教的结果反馈给各系,由各系分别通知教师本人。

5.学院对已经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新入职教师,在其独立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前实行教学资格准入制度。

二、领导、同行、自我评价6.学院党政领导听课制度。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应坚持听课制度,院领导每学期至少听4次课,系主任每学期要将本系每位教师的承担的课程至少听1次。

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并及时返回教学管理人员处,经统计汇总后报主管院长,并存档。

有关教学改进建议应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

7.加强各系教学管理工作。

组织教师经常研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

持续跟踪取得教学准入资格2年内的新入职教师课堂教学,保证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

学院教学秘书要做好教学活动的记录和存档工作,要建立健全并保存好各种教学文件和资料,如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日历、试题及答案、试卷、试卷分析、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

8.各系根据专家和学生评教的反馈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同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教师进行同行评价,以取得准确、科学的评价结果,并对教师教学方法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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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专家不填):
2.请听课专家完整填写课程信息和检查内容;工作单分类与编号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管理人员填写。

3.学院问题处理完毕后请及时将工作单返回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专家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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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听课专家完整填写课程信息和检查内容;工作单分类与编号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管理人员填写。

3.学院问题处理完毕后请及时将工作单返回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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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同行专家评价表(艺术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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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同行专家评价表(医学见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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