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高处作业第一条为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保障高处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依据《安全网》(GB5725—2009)、《安全带》(GB6095—200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5)、《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见表1。
表1 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半径(m)第三条高处作业分级(一)高处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及30m 以上四个区段。
(二)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11种:1、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2、GB/T4200-2008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5、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6、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7、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小于表2的规定;表2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8、摆动、立足迹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它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9、GB3869-1997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10、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0.195的作业环境;11、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不存在第(二)款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 类法分级,存在第(二)款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3规定的B类法分级;表3 高处作业分级第四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应尽量减少高处作业;技术人员编制高处作业的施工方案中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高处作业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注安实务学习)
第一节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一、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计算方法示例如图所示。
二、高处作业的分级(一)作业高度分类(选择)作业高度分为2-5m,>5~15m,>15~30m及>30m四个区域。
(1)当高度h为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坠落半径R为3m。
(2)当高度h为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坠落半径R为4m。
(3)当高度h为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坠落半径R为5m。
(4)当高度h为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坠落半径R为6m。
(二)高处作业分类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B类)和一般高处作业(A类)。
1.特殊高处作业类别(B类)(1)强风(六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风雨雪夜、热电悬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11种:(1)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2)GB/T4200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5)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6)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7)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4-2的规定。
表4-2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8)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9)GB3869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10)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建筑高空作业安全规范(2篇)
建筑高空作业安全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高空作业安全施工方案一、目的:为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明确高空作业范围及预防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坠落等其它事故发生。
二*适用范围:单位内(含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作业人员)三、定义:1、高处作业:指人在以一定位置为基础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 B-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也称高空作业。
2、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处作业按作业高度的不同划分为四级。
(1)作业高度在2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四、职责: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和修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各部门高空作业审批和监管情况,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2、对15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批,施工资质和作业人员证书及现场的监控措施必须落实。
其他形式的高空作业由安保经理负责审批。
3、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要求执行。
五、管理要求:1、外来施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审批:(1)高处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具备高处作业安全生产条件,高处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具备高处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开展高处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
外来单位在各区域内需要进行高空作业的必须到安管部门办理《特种作业施工许可证》。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施工单位注册资金应当符合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及其管理,做到防护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部位的施工。
1.0.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 高处作业workingatheight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1.2 临边作业edge-nearoperation在工作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的高处作业,包括楼板边、楼梯段边、屋面边、阳台边、各类坑、沟、槽等边沿的高处作业。
2.1.3 洞口作业openingoperation在地面、楼面、屋面和墙面等有可能使人和物料坠落,其坠落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洞口处的高处作业。
2.1.4 攀登作业c1imbingoperation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进行的高处作业。
2.1.5 悬空作业hangingoperation在周边无任何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能满足防护要求的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2.1.6 操作平台OPeratingp1atform由钢管、型钢及其他等效性能材料等组装搭设制作的供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和载物的平台,包括移动式、落地式、悬挑式守十口O2.1.7 移动式操作平台movab1eoperatingp1atform带脚轮或导轨,可移动的脚手架操作平台。
2.1.8 落地式操作平台f1oortypeoperatingp1atform从地面或楼面搭起、不能移动的操作平台,单纯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平台和可进行施工作业与承载物料的接料平台。
2.1.9 悬挑式操作平台canti1everedoperatingp1atform以悬挑形式搁置或固定在建筑物结构边沿的操作平台,斜拉式悬挑操作平台和支承式悬挑操作平台。
高处作业(二)安装、维护、拆除试题库
1. B 安全防护栏杆应能承受可能的( ),防止人员、物料坠落。
A、惯性冲击B、突然冲击C、外力冲击2. A 水平安全绳仅作为高处作业人员行走时保持重心平衡的扶绳,严禁作为( )悬挂点、钩挂点使用。
A、安全带B、U形环C、安全锁3. A 安全自锁器每隔( )年检验一次。
A、2B、3C、14. A 高处作业时,最基本的要求是,要( )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
A、正确B、合理C、随意5. B 高处作业平台(车)一般用于建筑物安装,维修,清洗等,作业高度有限,一般在( )m以下A、50B、30C、206. B 座板式单人吊具由悬吊下降系统、防坠落保护系统和( )三部分组成。
A、吊板B、挂点装置C、安全网7. A 不同形式的吊篮平台可按不同规定挂在双悬挂机机构的前段垂下的单根或者数根( )上。
A、吊索B、铁丝C、安全绳8. C 330KV以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在邻近高压,强电场所中的工作人员,应该穿( )。
A、工作服B、普通工作服C、防静电服9. B 在施工现场燃煤茶炉处进行施工作业属( )级动火区域。
A、二B、三C、一10. C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m。
A、0.3B、0.1C、0.511. B 凡是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 )合格。
A、身高B、体检C、健康12. C 高处作业时要( )材料,器具设备必须安全可靠。
A、清点B、整理C、检查13. C 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脏呼吸骤停的伤员,必须进( )或心脏复苏后再搬运。
A、抢救B、安抚C、人工呼吸14. c 电动吊篮的载重量,不得大于额定载荷的( )%。
A、50B、60C、8015. B 凡坠落高度在( )m以上的工作平台、人行通道(部位),在坠落面侧应设置固定式防护栏杆。
A、2.0B、1.5C、2.516. A 消防水泵房安装( )台控制配电箱,其额定电流为100A。
A、1B、2C、317. C 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作业时,作业人员左右作业面最大距离,不应超过( )m。
二级高处作业大写字母
二级高处作业大写字母摘要:1.二级高处作业的定义和分类2.二级高处作业的注意事项3.二级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4.二级高处作业的法律法规要求5.二级高处作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一、二级高处作业的定义和分类二级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米及以上,且不属于一级高处作业的高处作业。
这类作业主要包括建筑物外部的清洁、装修、维护,以及高架桥、塔架、风力发电机组等设施的安装、检修和维护。
根据作业环境和具体任务的不同,二级高处作业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建筑物外部高处作业:包括幕墙清洗、窗户清洁、外墙粉刷等。
2.高架桥及桥梁高处作业:包括桥梁检查、桥梁维护、桥梁加固等。
3.塔架设施高处作业:包括铁塔检修、通讯塔维护、电视塔架设等。
4.风力发电机组高处作业: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检修、维护等。
二、二级高处作业的注意事项1.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如高处作业许可证等。
2.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3.应根据具体作业任务选择合适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4.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三、二级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1.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在高处作业现场设置安全网、安全带等防护设施,防止人员和物品坠落。
2.设置安全通道:确保高处作业现场有畅通的安全通道,便于作业人员进出和紧急疏散。
3.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帽、防护手套、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4.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其安全可靠。
四、二级高处作业的法律法规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和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安全作出具体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操作规程、检查验收等作出详细规定。
五、二级高处作业的未来发展趋势1.机械化作业:随着科技的发展,高处作业将逐渐实现机械化、自动化,降低人工作业的风险。
II级 III级高处作业
II级 III级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定义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时常会发生操从高处坠落以及物体落下伤人事故。
这类事故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下造成的。
从高空中坠落当然极其危险,然而造成坠落伤亡事故的环境和原因却是多种多样的。
比如,当操作人员在远离地面以上很高的建筑物中施工,如果周围是封闭的或者是有遮拦措施,所处的环境就比较安全。
但是,即使在较低的施工作业层,如离地面仅仅是1~2m的地方,失足下跌也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1983规定:凡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作为高处作业。
因此在建筑物作业时,这个概念涉及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凡在2m以上无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作业,即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的预防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四口”与“五临边”和攀登、悬空均作为高处作业进行安全防护,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
施工中使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电梯及各种起重机械设备时,其安全问题由项目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分别处理。
2.高处作业分级当人和物从高处坠落时,地面可能会不平。
上述标准中提到的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
所谓最低落点,是指在工作位置坠落时,有可能落到最低的地方。
这是最大坠落高度。
因此,高空作业的测量是以每个作业位置到相应坠落基准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为基准。
由于并非所有的坠落都是沿着垂直方向笔直地坠落,因此就有一个可能的坠落范围的半径问题。
即考虑最低坠落着落点时,应同时确定一个坠落的范围作为依据。
当以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为R,从作业位置至坠落高度基准面的沿直距离为h 时,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规定R与h值的关系如下:所以坠落高度越高,危险性越大。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是建筑施工中非常常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工人在高空环境下进行各种作业活动,包括搭设脚手架、钢结构安装、混凝土浇筑、外墙装饰等。
由于高处作业环境复杂、安全风险高,因此对于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于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至关重要。
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包括高处作业的风险认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当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加强他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其次,高处作业现场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当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和防护栏杆,确保工人的安全作业。
对于悬挑式脚手架和吊篮等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此外,对于高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工人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另外,对于高处作业的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也需要严格执行。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作业,禁止超负荷作业、越位作业等违章操作。
同时,应当对高处作业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最后,对于高处作业的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高处作业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总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高度重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为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高处作业工程(2篇)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高处作业工程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分为3大类,即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
进行各项高处作业,必须做好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临边作业施工现场任何处所,当工作面的边沿并无围护设施,使人与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属于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的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以及装设安全防护门。
2.洞口作业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在其附近工作,称为洞口作业。
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电梯井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密目式安全网或其他防护坠落的设施。
3.悬空作业施工现场,在周边临空、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悬空作业必须适当地建立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等,方可进行施工。
4.交叉作业进行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若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高处作业工程(2)建筑施工安全是保障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措施。
其中,高处作业工程是施工中风险最高的一种作业类型。
本文将围绕高处作业工程的安全技术展开论述,主要包括高处作业的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等方面。
一、高处作业工程的风险分析高处作业工程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高空坠落:高处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复杂、狭小,容易造成人员坠落伤亡。
例如在悬空作业时,一旦不慎滑倒或失去平衡,就容易造成高空坠落事故。
2. 物体飞落:高处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各种工具和材料,如果操作不当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物体可能会从高处掉落,造成施工人员受伤。
3. 天气变化:高处作业工程通常在户外进行,天气因素会对作业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
例如强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可能导致高处作业平台倾斜或不稳定,增加了工作人员的风险。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2 术语和符号
2.2 符号
2.2.2 计算指标: E—— 杆件的弹性模量; f—— 杆抗弯强度设计值; fn—— 抗压强度设计值; fz—— 立柱抗弯强度的设计值。 2.2.3 计算系数: [K]——作吊索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φ—— 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2 术语和符号
2.1.9 悬挑式操作平台 overhanging auxiliary operating platform
以悬挑形式搁置或固定在建筑物结构边沿的操作 平台,形式主要有斜拉式悬挑操作平台和支承式 悬挑操作平台。
2.1.10 交叉作业 cross operation 在施工现场的垂直空间呈贯通状态下,凡有可能
1.0.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处作业
1 高处作业检查评定应符合: A. 现行国家标准:
《安全网》GB5725-2009、《安全帽》 GB2811-2007、《安全带》GB6095-2009
B. 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 号、3.基本规定、4.临边与洞口作业、5.攀登与悬 空作业、6.操作平台、7.交叉作业、8.建筑施工安 全网 。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 章节;2.将临边和洞口作业中对护栏的要求归纳 、整理,统一对其构造进行规定;3.在攀登与悬 空作业章节中,增加屋面和外墙作业时的安全防 护要求;4.将操作平台和交叉作业章节分开为操 作平台和交叉作业两个章节,方别对其提出了要 求;5.对移动操作平台、落地式操作平台与悬挑 式操作平台分别作出了规定;6.增加了建筑施工 安全网章节,并对安全网设置进行了具体规定。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高处作业管理规定一、总则(一)为了避免高处作业过程中人员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加强风险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明确了高处作业的范围和管理要求。
(三)本规定适用于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过程高处作业的管理。
(四)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安全标志管理办法》、《脚手架管理办法》、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199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炼化专业油化字〔2004〕45号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五)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高处作业:凡在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二、职责(一)HSE管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高处作业安全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监理单位1、审批高处作业工作安全分析JSA表;2、审批特级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会签高处作业许可证;4、监督检查现场的高处作业。
(三)EPC/PC承包商1、组织高处作业工作安全分析并交底;2、编制特级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和吊篮使用许可证;4、按规定组织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一)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米-5米;(二)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15米;(三)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四)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四、高处作业管理(一)一般规定1、EPC/PC承包商通过改进施工工艺和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如加大预制深度等),尽可能减少高处作业。
2、EPC/PC承包商在高处作业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并将JSA报监理单位审批。
对于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和特殊高处作业,EPC/PC承包商按公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组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精选
•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 第一节 操作平台
• 第5.1.1条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一、 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 三、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 第4.2.7条 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 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 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
• 二、 预应力张拉区域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 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 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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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 柱的长细比。
• 三、 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 80mm。
• 四、 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 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在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 第4.2.6条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
件上操作。
• 二、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 以防人员坠落。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
临边与洞口作业
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 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 大于 50 mm,并应设置挡脚板。
在进入电梯安装施工工序之前,同时井道内应每隔 10m 且不大于 2 层加设 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每层一 道硬防护)
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不低于180mm高的挡脚板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
高处作业的基本规定
➢ 施工作业过程中: 1、对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料,应及时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高处作业所 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 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理干净;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 运走,不得任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料时不得抛掷。 2、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当进行焊接等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接火斗等)。 3、在雨、霜、雾、雪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并应及时清 除作业面上的水、冰、雪、霜,恶劣天气严禁高空作业。 4、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采取能代替原防护设施的可靠措施,作 业后应立即恢复。(危险作业审批)
高处作业的分级
2m-5m, 称为一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3m。 5m-15m, 称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4m。 15m-30m, 称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5m。 30m以上, 称为特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6m。
高度越高、坠落 半径越大、风险
等级越高
坠落半 径6M
作业高度30m以上
垂直洞口 楼面
非垂直洞口
临边与洞口作业
在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小于 500 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通道结构侧立面图
1:200
726
集团标准化安全通道实图:
6、目前集团在定型化防护设施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各单位对使用定型化产品的认识不足,未明确意识到定 型化产品的广泛应用是施工现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2)视觉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由于地域差异、各地市要求 的差别以及地狱差异引起的集团和分公司外出检查的频率的 降低,造成地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从目前的情况看,临 沂市本地工程的现状明显好于外地,土建单位明显好于安装 实业单位。但在后期的施工中防护棚转移到新开工工地,有 的不设标语,有的标语破烂不堪。 (3)施工现场大门等施工质量较差。 (4)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成品保护差。质量安全部在日常检查 中经常会发现大门字体脱落、灯带损坏、灯罩丢失、灯不亮 等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施工现场的形象,对这一现象, 已多次提出,但仍然未引起分公司和项目人员的足够重视, 未形成管理制度,责任未到个人。
3、高处坠落事故的成因分析 人的不安全行为: (1)人作业者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 病等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作业者习惯性违章行为。如酒后作业,乘吊篮上 下,或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轻型屋面上行走。 (3)作业者对安全操作技术不掌握。如悬空作业时未 系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挂钩未挂在牢固的挂 钩地方。 (4)缺乏劳动危险性认识。表现为对遵守安全操作规 程认识不足,将增加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发生。在 行动上表现为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
6(7、8)m
1.5m
1.5m
0.6m
施工现场推拉式标准大门立面图(一)1:100
警卫室 (详见大样图)
间距等分
推拉式标准大门
1
绿化带 6(8)m 6(7、8)m 1.5m 1.5m 0.6m
建筑工程施工二级安全交底
建筑工程施工二级安全交底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为XXXX建筑工程,位于XX市XX区,占地面积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X 平方米。
工程包括XX栋住宅楼、XX栋商业楼、地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
施工单位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XX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二级安全交底内容1. 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1)高处作业: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环节较多,如模板安装、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
高处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防止坠落事故发生。
(2)施工现场用电:施工现场用电量大,临时用电线路较长,易发生触电事故。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电气安全规范操作,确保用电安全。
(3)机械设备: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多样,如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等。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4)施工现场火灾:施工现场易发生火灾事故,如木材、油漆、火源管理等。
要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火灾防控措施。
2. 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防范措施(1)高处作业:设置安全防护网、防护栏杆,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2)施工现场用电:设置专用配电箱,定期检查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3)机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施工现场火灾: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配备消防设施。
3. 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夜间施工应设置照明设施,确保施工安全。
(3)作业过程中,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规操作。
(4)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4. 作业人员应遵守的操作规程和规范(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2)操作机械设备时,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岗。
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解读2016年7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此公告声明批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80-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1、4.2.1、5.2.3、6.4.1、8.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同时废止。
一、新规范修改的主要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5条强制性条文;4.1.1 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4.2.1 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2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3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1500㎜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4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5.2.3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6.4.1悬挑式操作平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2严禁将操作平台设置在临时设施上;3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8.1.2采用平网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2、增加了“术语和符号”章节;3、将“临边和洞口作业”中对护栏的要求归纳、整理,统一对其构造进行规定;4、在“攀登与悬空作业”章节中,增加屋面和外墙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5.2.8屋面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2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轻质型材板前,应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范本(2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范本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安全监理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将提供一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的范本,以指导施工单位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前期准备工作1. 施工单位应制定高处作业管理计划,明确工作内容、作业范围、参与人员、工作流程等,并提前安排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2. 在高处作业现场周边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确保作业区域明显可见,并且没有其他危险因素存在。
同时,对危险源进行评估和分级管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腰带、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的安全性能。
二、施工人员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高处作业人员台账,记录每位参与高处作业的人员信息和培训情况。
对于没有经过培训或未达到要求的人员,禁止其参与高处作业。
2.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高处作业的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等。
培训内容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针对性讲解。
3. 施工单位应指派有经验和资质的监理人员负责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标准。
三、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现场应明确划定工作范围,并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工作范围内应保持整洁,防止杂物杂料堆放导致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2. 施工单位应按照作业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高处作业的组织和指导,确保操作规范。
严禁施工人员超范围作业或擅自改变作业方法。
3. 进行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作业步骤、注意事项、紧急情况处理等,并明确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风险管理与控制1. 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计划,确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2. 对于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高风险作业,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门的操作方案和工作程序,确保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降低。
高处作业ab类分类方法
高处作业AB类分类方法一、引言高处作业是指在高空环境中进行的各类作业,如建筑施工、电力维修、通信设备安装等。
由于高处作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对高处作业进行分类和规范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高处作业AB类的分类方法,以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应对高处作业的风险。
二、高处作业AB类概述高处作业AB类是指高处作业中的两大类别,分别为A类和B类。
A类高处作业是指高度超过2米,但不超过20米的作业,B类高处作业是指高度超过20米的作业。
由于高处作业的高度差异较大,对于不同类别的作业需要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和管理方法。
三、高处作业AB类分类方法3.1 A类高处作业分类A类高处作业根据作业特点和风险程度可以进一步分为以下几个子类别:3.1.1 建筑施工类建筑施工类高处作业主要包括搭建脚手架、安装建筑材料等。
在进行建筑施工类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确保搭建脚手架牢固可靠,避免发生坍塌事故。
- 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个人防护装备,防止工人从高处坠落。
3.1.2 电力维修类电力维修类高处作业主要包括电线维修、电线架设等。
在进行电力维修类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确保电线的绝缘性能良好,避免触电事故。
- 使用绝缘工具和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保护工人的安全。
3.1.3 通信设备安装类通信设备安装类高处作业主要包括天线安装、信号线接驳等。
在进行通信设备安装类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确保天线安装牢固,避免发生倾斜或脱落。
- 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个人防护装备,防止工人从高处坠落。
3.2 B类高处作业分类B类高处作业根据作业特点和风险程度可以进一步分为以下几个子类别:3.2.1 建筑施工类B类建筑施工类高处作业主要包括高楼大厦的建筑施工。
在进行B类建筑施工类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使用安全吊篮和防护网等设备,确保工人的安全。
- 对高楼大厦的结构进行详细的安全评估,避免发生结构失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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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4.2.5条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 下列规定:
一、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 架和马道。
二、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 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第4.2.2条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 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4.2.3条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 遵守下列规定:
一、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 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 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 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 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 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 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典型案例
坠落——2006年9月2日9时55分,哈密某 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的哈密地区消防局 住宅楼工程,2名门窗安装作业人员在安装 窗框时,由于窗框未固定牢固,作业人员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未戴安全帽,同时 从五楼窗洞口坠落至地面,1名工人头部着 地,当场死亡。
钢柱上的爬梯。挂梯构造见附录四附图4.1。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
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l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 其高度不宜小于1.8m,见附录四附图4.2。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4.1.11条 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 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构造形式参见附录四附图4.3。
六、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七、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
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 下操作。 八、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 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2、结构构造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 防护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 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 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 以内,见附录四附图4.4。L为绳的长度。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4.1.12条 钢屋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
第4.1.4条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 质量。
第4.1.5条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 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 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4.1.6条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 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 梯梁的强度。
二、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 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 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 和行走。
三、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 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4.2.4条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 下列规定:
第4.2.7条 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 列规定:
一、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 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 二、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
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所张 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 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三、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一、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 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 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 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二、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 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三、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 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 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 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 全技术规范之二
JGJ80--91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攀登作业 第4.1.1条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
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 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 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 他攀登设施。 第4.1.2条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 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 说明内作出规定。
典型案例
2006年7月14日18时30分左右,新疆某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施工的盛世嘉园D区1#楼工程,在拆除 物料提升机时,操作人员在吊出手动起升三角架 中,违规操作导致三角架脱落,砸到正在地面搅 拌机旁拌浆的2位工人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 防护
第5.2.2条 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 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 防护
四、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 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 钢制作。
五、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 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 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 口。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4.2.8条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 定:
一、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 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 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二、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4.1.2条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 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第4.1.3条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 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 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四、操作平台可采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
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 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五、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 扶梯。
应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 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 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二、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三、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 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5.2.3条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 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 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 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 防护
第5.2.4条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 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 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 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 护。
第5.1.3条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 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 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典型案例
2005年5月6日,新疆某建筑公司在克拉玛依市博 达工贸大厦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名木工在13层卸 料平台搬运模板,坐在堆放好的模板上时,因重 量超载,卸料平台倾斜,坠落地面死亡。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
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4.1.9条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 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 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பைடு நூலகம் 第4.1.10条 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
2.结构构造: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 防护
第5.1.2条 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
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 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二、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 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三、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 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一、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 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 上操作。
二、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 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 以防人员坠落。
三、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 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5.1.4条 操作平台的力学计算与构造型式见 附录五之(一)、(二)。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 防护
第二节 交叉作业 第5.2.1条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
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 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 置安全防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