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吊作业管理细则)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5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吊装作业,新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3 编制依据GB5082-85《起重吊装指挥信号》HG23015-____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AQ3021-____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4 释义4.1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 重大吊装作业:吊装物体(或土建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大于等于40T或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吊装作业。
4.3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4 《吊装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5 职责____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重大吊装作业方案,对吊装作业进行专业监督管理。
____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4 作业相关人员职责5.4.1作业人员职责a)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b)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c)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d)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e)吊装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监护人员职责a)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b)对吊装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安全目标:确保起重吊运作业过程中无人员伤亡、设备毁损的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责任:所有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负责组织实施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并承担起重吊运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负责协调单位内部工作并与外部单位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六条作业计划:在进行起重吊运作业前,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的时间、地点、设备选择等内容。
并组织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实操演练。
第七条设备检查:起重吊运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设备的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没有出现故障和安全隐患。
并填写设备日常检查记录。
第八条动态风险评估: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作业区域的风险评估,确保作业地点的安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九条作业人员: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作业人员应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条通风、照明、标志:作业现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示作业区域和禁止的区域。
第十一条通讯联络:作业过程中应建立良好的通讯联络机制,确保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畅通。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二条事故预案: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运作业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以保证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处置。
第十三条抢救设备: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抢救设备,包括急救箱、消防器材等。
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设备。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任何发生的起重吊运事故都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煤矿起吊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煤矿起吊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前言煤矿起吊作业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比较危险的作业环节。
如果起吊作业管理不当,会给矿工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为了确保煤矿起吊作业的安全性,制定本安全管理细则。
负责人煤矿起吊作业的安全管理应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
作业前准备1. 安全评估事先对起吊作业进行全面评估,主要考虑以下因素:•起吊的物体的重量、型状、中心距离等•起吊现场的环境条件和作业空间•起吊设备的性能和稳定性•矿工的技术水平和素质•其他可能影响作业安全的因素2. 安装检查确保起吊设备的所有部件都通过检查且处于正常状态,检查范围应涵盖:•起重机的钢丝绳、钩、卷扬机组等吊装部件•吊杆、链栓等•起重机的机架和承载部分•操作台和制动器3. 起吊范围划定事先定义起吊范围,并明确标示,禁止在此范围内上下运动。
一般来说,起吊范围应为人员不能到达的区域。
4. 人员安排合理安排矿工的工作负责,应根据作业难度和人力资源合理分配甲乙丙班的人员。
同时,应保证每个作业人员都具有必要的技能和资质证书。
作业期间安全管理1. 操作规程起吊作业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操作,以确保起吊作业达到安全标准。
操作规程应包括:•起吊作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动作•所有起吊设备的操控技能和标准动作•在运行起吊设备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危险预警措施和应急措施2. 操作交流煤矿起吊作业涉及多个岗位和多个部门,应在作业前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以便理解各部门的作业要求和安全标准。
同时,每个岗位和部门对起吊作业的危险预警和应急措施应有足够的了解。
3. 工作区域管理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整洁和整齐。
特别是,应保持所有接线的干燥、清洁,避免杂物影响起吊设备的稳定性。
4. 安全信号为起吊安全提供有效的信令,供起吊操作员和其他矿工使用。
信号包括:•起吊和停止信号•降低或停止速度信号•强制关机信号5. 安全检查在完成起吊作业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以确保起吊安全。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4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吊装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吊装作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安全规定进行,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和正常进行。
第四条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
第五条吊装作业必须有专职的吊装工或具备经验的吊装人员参与,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
第二章吊装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吊装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确保吊装施工的条件满足要求。
第七条吊装作业前,应对吊装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可靠。
第八条吊装作业前,应组织吊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吊装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吊装区域。
第十条各类设备和工具应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且在规定周期内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三章吊装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吊装作业前,吊装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吊装作业方案,掌握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吊装人员必须熟悉并熟练掌握各类吊装工具和设备的操作方法和使用技巧。
第十三条吊装作业现场应有专职指挥员进行指挥,并听从指挥员的指挥。
第十四条吊装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避免杂物和障碍物堆放在操作区域内。
第十五条在吊装过程中,应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避免与其他设备和人员发生碰撞。
第十六条吊装人员在工作时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吊装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发生吊装作业事故时,各级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吊装作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应立即停止吊装作业,并进行紧急撤离。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人员应尽快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十条吊装作业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和记录,以备后续处理和追责。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作业安全,有效防范起重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起重作业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起重作业指利用吊车、起重机械等设备进行的吊装、搬运、装卸等作业。
第四条起重作业应按照“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监管有效”的原则,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起重作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六条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起重作业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按照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要求,对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具备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并指定专人负责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保养起重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三)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起重作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起重作业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八条起重作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和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二)建立并完善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记录和报送工作。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设备和零部件。
(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提高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
第三章起重作业的管理措施第九条起重作业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起重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任务和责任,并做好相关记录。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起吊作业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对于保障人员的安全以及场地设备的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管理起吊作业,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非常必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人员管理方面:1. 参与起吊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格和证书,并定期接受起吊作业安全培训;2. 起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和指导起吊作业的安全进行;3.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起吊作业现场,确保只有熟悉起吊作业的人员参与其中;4. 制定明确的人员配备比例,确保合理分工,减少人员过多或过少对作业安全的不利影响。
二、设备管理方面:1.所有用于起吊作业的设备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2. 确保起吊机械的额定载荷不超过其安全使用范围,禁止超载工作;3. 设备操作者必须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经验,并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4. 禁止在起吊作业过程中使用劣质或损坏的工具和设备,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场地安全管理方面:1.对起吊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地内无危险物品和障碍物的存在;2. 预先规划和设置起吊作业现场的警戒线,限制无关人员进入;3. 在需要起吊的物体周围设置明显的标识,提醒人们注意;4. 在起吊作业现场周围设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如安全网、警示牌等。
四、作业程序管理方面:1. 制定起吊作业的详细操作规程,包括起吊前的准备工作、起吊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和起吊后的收尾工作;2. 在起吊作业过程中,严禁超速起吊、急停急转等危险操作;3. 指定专人负责起吊作业的指挥和协调,确保作业流程有序和安全;4. 进行起吊作业前,应对所需起吊物体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可安全起吊。
五、应急措施管理方面:1. 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2. 提前准备好紧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安排相应人员进行相关培训;3. 对起吊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和风险进行充分预警和警示,提高人员的危机意识;4. 建立起吊作业事故记录和报告制度,对每起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4篇)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起重吊装施工作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等场所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
第三条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的安全,具体负责人为安全负责人。
第四条作业人员资质:参与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吊装作业证书,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约束力:本规定对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六条施工组织: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七条设备检查:施工前必须对起重吊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不存在安全隐患。
第八条维护保养:施工单位必须对起重吊装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通风通道:施工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通道,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作业条件第十条施工环境:施工单位必须确保起重吊装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无杂物,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交通疏导:施工单位必须设立明显的交通警示牌和警戒线,疏导施工现场的交通。
第十二条作业区域划定: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起重吊装设备的作业范围划定相应的作业区域,并进行标识。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以警示作业人员和过往行人。
第十四条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具,并明确相关使用方法。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十五条作业计划: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吊装作业:施工单位必须确保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可靠,并配备专职操作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第十七条信号通讯:施工单位必须确保作业现场的良好信号通讯,以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预防措施: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第十九条禁止违章操作:施工单位必须严禁作业人员进行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起吊作业是建设工程中常见的一种作业,它涉及到高空作业、大型设备操作、重物悬吊等诸多复杂环节,因此工人必须严格遵守起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起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工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起吊前的准备在进行任何起吊作业之前,必须先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这包括以下内容:1.确认吊装计划:起吊前需要仔细确认吊装计划,包括钢丝绳的长度、吊物的重量、吊车的操作位置等,以确保吊装过程中的安全性。
2.选择合适的吊装设备:根据吊物的重量和吊装高度等条件选择合适的吊装设备,并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以保证在吊装过程中没有设备故障。
3.做好现场清理:起吊前需要仔细检查吊装现场的环境,清理地面上的障碍物、确保施工现场的安静和清洁。
4.停止周围交通:在起吊作业进行的过程中,工人需要将周围的交通变道或者停止,确保起吊作业周围的空间自由,以预防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交通事故。
二、起吊中的安全措施在起吊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安全措施,特别是在高空吊装作业中更是要严格遵守。
以下是起吊中应该严格执行的安全措施:1.指定专人指挥:为了保证吊装过程的安全和稳定,需要指定专人负责指挥整个起吊作业过程。
专人应该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具有指挥协调能力。
2.保持沉着冷静:高空吊装作业比较危险,钢丝绳可能在起吊的过程中斩断,吊物有可能掉落等。
因此,吊装工人应保持沉着冷静、操作稳定,以保证起吊过程的安全。
3.确保明确的吊重:在起吊作业中,钢丝绳的尺寸和长度必须明确,切勿超载,以确保吊物的安全性,确保钢丝绳不会在起吊过程中断裂。
4.远离起吊区域:在起吊的过程中,所有人员都应远离起吊区域,在安全距离外观察,以防止意外发生。
三、起吊后的安全处理完成吊装后,还需要对吊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吊装设备正常运行,不影响下一次起吊作业。
1.安全分离:所有的吊装设备都应在起吊后与周围设施有安全分开距离,以避免下一次起吊时对安全产生影响。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5篇)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起重吊装作业中的安全事故,依据《通钢集团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起重吊装的作业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吊装设备、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本办法所称起重吊装作业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承包、外委、外包工程、检修、改造、拆除施工工程和项目。
第三条在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和上级部门相关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二章起重吊装安全管理第四条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起重司机、指挥人员、司索工等)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第五条起重吊装设备、机具(钢丝绳、缆风绳、吊钩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六条吊装重量大于等于____吨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____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八条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____%。
第九条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隐患使用,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实施起重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1. 引言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起重吊装作业,保障施工安全和作业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起重吊装作业的项目,并要求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
2. 责任与权限2.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起重吊装作业的计划和安排,并监督执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2.2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指挥作业人员,确保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2.3 吊装工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3. 作业前准备3.1 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吊装方案、选取合适的起重设备、制定工作流程等。
3.2 确保起重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3 检查吊装作业现场的环境和条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没有障碍物和不稳定因素。
4.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4.1 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设置专门的警戒线和标示牌,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2 作业现场必须人员井然有序,严禁人员观看、闲聊等行为,确保作业的专注和安全。
4.3 在进行高空吊装作业时,必须配备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保护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4.4 在起重吊装过程中,必须保持沟通畅通,使用无线对讲机或手势指导等方式,确保各个环节的协调与安全。
5. 事故应急处理5.1 在出现起重吊装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的救治。
5.2 对于事故原因的调查与分析必须及时进行,查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6. 安全培训和考核6.1 对进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6.2 定期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3 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追责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停职等。
7. 作业总结和改进7.1 在每次起重吊装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总结和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为了保障企业员工在起吊作业中的安全,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备起吊作业事故的发生,提升生产管理水平,订立本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进行起吊作业的全部部门及人员。
3. 起吊作业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3.1 起吊作业管理人员要负责起吊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起吊作业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起吊作业安全知识,能够娴熟操作起吊设备,引导作业人员依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工作。
3.3 起吊作业管理人员要确保起吊作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定期组织起吊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
3.4 起吊作业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起吊作业安全培训,并组织员工进行起吊作业安全演练。
3.5 起吊作业管理人员应监督和检查起吊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作业安全。
4. 起吊设备的管理与维护4.1 起吊设备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4.2 起吊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设备。
4.3 进行起吊作业前,需要对起吊设备进行功能检查和安全保障措施的检测,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4.4 显现起吊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5 起吊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注意设备的负荷限制,严禁超负荷使用。
5. 起吊作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5.1 起吊作业人员要参加起吊作业安全培训,熟识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5.2 起吊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起吊作业操作规程,依照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5.3 起吊作业人员要穿着必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4 起吊作业人员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起吊区域的安全,排出潜在的安全隐患。
5.5 起吊作业人员要严禁违章操作,禁止干涉、阻碍起吊设备的正常运行。
5.6 起吊作业人员若发现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刻向上级汇报,并采取临时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保证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安全,防止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物设部负责起重吊装设备的管理和操作规程的交底培训,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安质环保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条根据相关规定,下列起重吊装作业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第四条根据规定,下列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方案须组织专家论证。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三)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升起重设备的拆除。
第五条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操作司机、司索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起重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针对不同种类的起重机械设备、大型构件设备、复杂场所的吊装作业组织编制起重吊装作业指导书,并对吊装人员进行交底。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及其他起重机械按照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和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八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在构、配件到场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并由专业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安装、拆卸专项方案进行安装、拆卸,安装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在下列情况下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吊装方案的编制人员必须在场:(一)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二)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作业;(三)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的大件吊装等;(四)移动式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进行吊装作业;(五)起吊危险品;(六)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及运输;(七)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移动及负荷试验;(八)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与运行交叉的作业。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起吊作业分级、分类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b)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c)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a)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b)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c)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二)吊装作业的作业程序1、项目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吊装安全作业证》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
对施工作业中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机动部门负责人批准。
《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吊装作业之前必须先办理作业许可和吊装作业票,进车票。
(三)编制吊装施工方案的范围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起吊作业前应检查和确认的内容:a)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b)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c)检查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划定不准闲人进入的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d)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区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它障碍物;e)检查吊具与吊索是否选择适当,其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f)确认吊装方案和安全预案;g)明确指挥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的职责分工;h)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和天气预报情况;i)起吊现场已拉警戒绳,无关人员离开起吊范围内。
2023年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字数:200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吊运作业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起吊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吊运作业的监管,加大对吊运作业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从事吊运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四条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吊运作业方案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吊运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吊运作业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和意识,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章吊运作业的风险分析第六条各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吊运作业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七条吊运作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等。
第八条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吊运作业的具体情况,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防范方案。
第九条各单位和个人在评估风险时,应考虑到吊运作业的环境、装备、操作人员等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对吊运作业的风险进行审核和更新,保证风险评估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吊运作业的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对吊运作业所使用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各单位和个人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吊运作业,选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
第十三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对吊运作业的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机械部件、电气设备、防护装置等。
第十四条各单位和个人应配备专业的设备操作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保留相关的检测证明和证件。
第四章吊运作业的操作管理第十六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制定针对具体吊运作业的操作规范,并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吊运作业的具体要求,选用合适的起重工具和吊装方法,确保吊运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八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对吊运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起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的起吊作业,包括吊装、悬吊、装卸悬吊等工作。
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起吊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规范起吊作业的各项工作,做到安全高效。
第二章起吊作业人员管理第四条起吊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起吊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起吊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起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不得擅自违反操作规定,确保操作符合技术要求。
第六条初次进入新岗位的起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进行起吊作业。
第七条起吊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清晰的头脑和良好的身体状态,不得饮酒、吸烟或服用麻醉药物。
第三章起吊设备管理第八条起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标准化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起吊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设备存在问题或故障时,必须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维修。
第十条起吊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规定操作,并且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危险信号和警示标志必须明确标示在起吊设备上,并得到起吊作业人员的充分了解。
第四章起吊作业安全防护第十二条起吊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戒线,并在警戒线内设立专人负责维护秩序和安全。
第十三条起吊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工作手套、劳动保护鞋等。
第十四条起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帽,禁止不戴安全帽进行起吊作业。
第十五条起吊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监督和指挥作业,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操作流程。
第五章起吊作业风险控制第十六条起吊作业现场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作业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023年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吊作业行为,保护人员安全,保障工程施工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吊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葫芦、起重机械、吊车、塔吊等各类设备的使用。
第三条吊作业安全管理原则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吊作业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各类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吊作业任务的组织与安全要求。
第六条吊作业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管理,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且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
第七条吊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吊作业安全培训和考核,并向相关人员下发安全警示通知。
第三章吊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八条吊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风险评估,确定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九条吊作业现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作业区域应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确保无关人员进入。
(二)作业区域应平整、无障碍物,保证吊装安全。
(三)作业人员应穿戴齐全的个人防护装备。
(四)作业现场应有专人指挥和监控,确保吊装操作安全。
第十条吊装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四章吊作业操作规范第十一条吊作业人员应按照吊装方案进行操作,严禁超载、超高、超限作业。
第十二条吊作业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吊装设备和吊装物体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吊作业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四条吊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指挥员的指示,严禁私自调整设备和操作方式。
第五章突发情况处理第十五条吊作业现场发生任何突发情况,吊作业人员应立刻停止操作,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六条吊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人员,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第十七条吊作业现场发生事故的,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守则
精心整理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员工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第三条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第五条第三章第六条1吊装前需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
2能力,以及最大吊臂长度限定要求。
3、禁止起吊超载、埋置物件和重量不清的物货。
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4、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时,禁止吊装作业。
5、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6、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检测不达标不能进行起吊作业。
7、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
8、吊装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GB2811-2007)的规定。
第四章移动式起重机的检查第七条使用前的外观检查。
(一)设备技术人员、1、新购置的;2、大修、改造后;3、移动到另一个现场;42、12、起重臂的提升绳鼓,钢丝绳松弛后的排列情况;3、起重臂上的大小销子安装是否正确。
第八条经常性检查:1、起重机司机每天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若使用中发现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
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
第九条定期性检查:1、起重机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起重机的工作频率、环境条件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2、检查内容根据起重机的种类、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确定。
此项检查应由专业维修人员或指定维修机构进行。
3录。
第十条闲置、备用起重机的检查。
(1)对闲置时间在1个月以上6人员按第十条中的要求进行检查。
(2(3第五章第十一条1、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移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煤矿起吊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煤矿起吊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一、前言煤矿起吊作业是煤矿生产中重要的一环,如果不合理地进行起吊作业,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制定科学的起吊作业安全管理细则非常必要。
二、起吊作业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起吊作业之前,必须对对象进行检查,判断是否有破损。
有矫正之后方可继续进行起吊作业,同时,对起吊作业的整个过程进行全面监控,确保起吊过程中不存在任何隐患。
2.采用合理的起吊方式。
根据不同情况,对于起吊物体的重量、大小、形状等参数进行细致的分析,选择适合的起吊方式,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起吊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3.对起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知识、技能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掌握相应的技能,熟练运用相关设备,并具备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
4.管控风险。
在起吊作业过程中,必须随时掌握相关风险信息,及时处理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风险。
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实施过程1.起吊作业之前,首先需要对起吊对象进行检查,判断是否有破损。
如果有破损,需要先修复。
2.进行起吊作业的组织和安排。
在组织和安排起吊作业时,必须根据起吊对象的大小、形状、重量等参数做出科学的决策,以确保起吊安全。
3.起吊与卸载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对于起吊和卸载操作的速度和平稳程度的控制,不行乱猛。
4.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在实际起吊作业之前,先进行模拟演练,并逐步提高难度,确保各种操作和控制措施都能够适应现实环境,并能够灵活应对各种情况。
四、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保证摇臂起重机、吊车等起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测。
2.严格执行起吊作业相关规定和标准,按照要求配备所需设备、器具和各类保障措施。
3.员工必须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能力,确保起吊遵循安全管理规程。
4.对于起吊作业中出现的风险,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确保人员安全。
五、起吊作业安全管理的检查与验收1.检查起吊作业是否符合本公司的管理规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煤矿起吊作业管理制度
煤矿起吊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起吊作业,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特制订煤矿起吊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所有起吊作业。
第二条煤矿起吊作业管理应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科学合理进行起吊作业,追求零事故目标。
第三条煤矿起吊作业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到责任到人、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起吊作业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技能和安全管理知识,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相关工作。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五条煤矿起吊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起吊计划和安全措施,明确起吊物体的重量、规格和安全距离;确定吊装点和吊装设备,并配备足够的人力和物力。
第六条在确定吊装点时,应考虑地质条件、环境因素和其他影响,选择坚固可靠的地面或结构物作为支撑点。
第七条吊装设备应定期检修、维护和标识,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八条作业前,所有相关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起吊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事故原因,掌握预防和应急措施。
第三章作业流程管理第九条煤矿起吊作业应按照起吊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条吊装人员应熟悉起吊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操作前要做好个人防护,并进行信号示范和确认。
第十一条吊装作业中,严禁超载、超速、超范围操作,严禁使用损坏或未经检测合格的吊装设备。
第十二条作业中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安全。
第四章作业后整理第十三条作业结束后,应对吊装设备和工具进行清点和整理,做好保养和维护工作,及时报告损坏情况并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对起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应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和责任追究,制定改进措施和防范措施,确保不再发生。
第十五条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保持整洁有序,及时处理废弃物料和危险废物,减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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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吊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为了加强对起吊作业的规范化管理,强化防范措施,杜绝隐患,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诚德矿业有限公司起吊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现予以印发,各单位要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事故防范措施,不断拓展和完善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内涵,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起吊作业主要指:使用起吊设备、起吊工具对生产设备等重物进行的起吊作业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所述起吊设备、起吊工具、起吊设施,在我矿主要指以下几种。
(一)起吊工具:手拉葫芦、滑车、滑轮;吊带、吊链、吊扣、卸扣、钓钩等。
(二)其它辅件:用于捆绑、固定的材料、铁丝、绳索、链条、连接件、紧固件以及锁具等。
(三)起吊设施:采取焊接、浇注、锚固等方式制作的用于起吊作业的起吊架、起吊梁、起吊点等附属设施。
第四条本细则不适用于下列设备及采用下列设备进行的起吊作业:叉车、提升机等。
第五条凡在我矿辖区内从事起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之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机电科是起吊设备、起吊工具(包括辅件,下同)的职能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对起吊设备、起吊工具的质量验收工作,严禁劣质产品进入我矿;负责起吊设备的相关年检工作,负责设备完好等安全检查,确保起吊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负责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七条企管科负责对起吊设备、起吊工具的准入、资质认证等相关工作,严禁证照不全及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产品入矿。
第八条安监科负责起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生产科、机电科负责对采用焊接、浇注、锚固等方式制作的起吊架、起吊梁、起吊点等附属起吊设施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条从事起吊作业的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起吊设备、工具的安全检查工作,使用前检查,使用后交接。
第十一条领取起吊设备、起吊工具、材料的单位负责对产品进行领用前的质量检查、检验。
第三章设备的质量控制与管理第十二条购置起吊设备、起吊工具应选择有生产资质的厂家。
生产厂家的资质验证工作由企管科负责,由机电科协助。
第十三条购置起吊设备应选择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产品;生产厂家应提供产品相关设计文件、合格证、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用于矿井井下使用的设备,生产厂家应提供矿用产品生产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准用证,销售的设备应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起吊设备的相关资料,要严格按照矿有关规定分别存档。
第十四条起吊设备使用说明书一般应有产品概述、技术参数、产品结构示意图、安装、使用与维护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五条新购进的起吊设备、工具由计划提报单位(使用单位)、物资管理科、物资采购科按照国家相关共同进行质量验收。
第十六条不合格的产品及证件、资料不全的产品严禁入库。
第十七条领用起吊设备、工具的单位负责对所领产品的质量检验,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有权拒绝领取。
第十八条起吊设备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外委修理的起吊工具由企管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承修单位应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检验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文本资料。
第十九条在用的起吊设备应有相关的安全防护和警示装置,且应齐全、可靠。
第二十条未经年检的以及不完好的起吊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无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起吊设备严禁下井使用。
第二十一条对使用过的起吊工具、其它辅件,再次使用时应作全面检查,对于疲劳变形、磨损严重或达不到完好标准的不得再次用于起吊作业。
第四章起吊作业第二十二条起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从事起吊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进行修改。
(二)常规性的起吊作业(如经常性的卸料作业等)应有通用安全技术措施。
(三)大型工程的起吊作业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非常规性、临时性起的吊作业,应制订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五)起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按相关规定定期复审。
(六)施工单位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应有明确的作业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注明起吊方式、起吊重量、起吊点、及吊具、索具的选型等。
选用的连接件要有强度演算。
(七)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八)从事大型工程的起吊作业或非常规性的起吊作业,应制订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三条各种起吊设备必须有规范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应悬挂在施工现场。
安全操作规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程规定。
第二十四条起吊作业要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至少由两人进行,一人指挥、一人操作。
(二)要严格执行起吊作业“十不吊”规定:1、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不吊;2、超负荷和斜拉斜拽不吊;3、细长物件单点捆扎或捆扎不牢不吊;4、吊物上站人或周围人员未闪开不吊;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6、吊物固定状态未消除,有附着物不吊;7、安全装置失灵不吊;8、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9、强风、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不吊;10、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三)起吊作业过程中,若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
1、警示警告装置、安全装置失效,难以保证安全运行;2、被吊物件有脱落迹象;3、称重装置指示不准;4、紧固件损坏、连接件脱扣、脱销;5、起吊点移动、变形;6、起重吊具发生断丝、断链、变形;7、起吊设备声音异常;8、重物不稳定、旋转、摇摆;9、绳索卡住或受到突然、猛烈的拉力;10、发生其它事故而直接威胁起吊安全的。
(四)固定、捆绑重物的材料必须符合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被吊物上易于掉落、滑动的零部件必须可靠固定。
(六)在起吊作业时,被吊物上面严禁站人,起吊物体下面严禁人员通过。
所有人员应躲开因万一出现断绳、断链造成绳索反弹所能波及的范围,并躲开吊物万一坠落可能波及的范围。
(七)无特殊需要,不得长时间将重物悬吊在空中;在重物起吊停留空中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八)不得在重物吊起状态下从事维修、加工等作业,特殊需要时,应有可靠的防坠落、防倾斜、防摆动等措施。
(九)采用钢丝绳起吊,应遵守以下规定:1、钢丝绳应完必须符合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2、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的必须立即更换。
3、钢丝绳套接头必须采用插接方式,插接长度不低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但插接长度最短不得低于300mm,必要时应使用绳卡子卡牢。
(十)采用其它绳索起吊重物时,绳索的承载力必须大于起吊重量的6倍。
(十一)若将设备上的结构点作为起吊点时,必须确认部件的强度,确保设备部件不被损坏或变形。
(十二)使用液压千斤顶(油缸)进行起吊作业时,应参照油缸的工作参数确定起吊重量。
(十三)起吊前的安全检查。
1、起吊前要检查起吊点的可靠性,先进行两次试吊,试吊高度100~200mm,仔细观察起吊点是否可靠;2、检查起吊吊钩圆周360°、垂直180°范围转动是否灵活,吊钩螺母防松装置应无松动;3、检查物体是否平衡,捆绑有无松动,起吊设备和吊具有无异常,待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起吊;4、作业现场人员是否撤离至安全地点;5、检查起吊作业的步行通道有无障碍物。
第二十五条手拉葫芦使用管理规定(一)起吊前必须对葫芦进行全面检查,葫芦各部件应完好无损;(二)手拉葫芦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静负荷、动负荷试验。
1、静负荷试验:以额定负荷起吊至离地面约100毫米,静止10分钟,试验后检查各部是否正常;2、动负荷试验:以额定负荷作反复升降,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和连接部分有无异常,自锁装置是否可靠。
(三)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撑点必须牢固、稳定;(四)手拉葫芦严禁超负荷起吊,严禁斜拉斜拽;(五)严禁将钓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重物;起重环链不得打结、扭转,双行链的下吊勾组件不得翻转;(六)严禁使用葫芦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的物体;(七)不得使用多台葫芦同时起吊同一重物,确因条件限制、工作特殊而必需时,应有可靠措施,其中最小的葫芦的额定起重量应大于起吊重物的重量;(八)手链条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严禁采用其它方式增加拉力,严禁使用非手动方式驱动手链条;(九)严禁改变手拉葫芦的原设计结构,起重环链为双链或多链的,严禁改为单链起吊。
(十)修复的手拉葫芦,经检测检验达到原设计性能的方可投入使用,修复后的手拉葫芦,起吊重量不得大于的额定起吊重量的80%。
第二十六条常用连接件的使用规定(一)起吊用连接件的安全系数应大于6(使用的钢丝绳、圆环链等连接件的破断力应大于被吊重物重量的6倍)。
(二)使用卸扣起吊重物,必须将卸扣上满丝;使用40T链环起吊,磨损量不得超过5%,磨损严重的禁止使用,使用40T链环开口连接环起吊时,连接环开口必须用相应规格的螺栓可靠紧固。
第二十七条起吊滑车、滑轮的使用规定(一)要选用有明确技术参数的滑车或滑轮;(二)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滑轮的额定参数规定的重量;(三)严禁使用其它滑轮(如:耙装机回头轮)改造制作的滑车、滑轮作为起吊滑轮;(四)使用前应检查滑车有无严重变形、转动是否灵活,检查各承载部位有无裂痕等。
第二十八条井下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矿井井下从事起吊作业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井下进行起吊作业时,不得使用永久性支护的锚杆、锚索、钢带、钢筋梯、金属网和管线等作为起吊点,必须使用起起吊架或另打起吊锚杆。
因受现场条件的限制,工作确又特殊需要时,必须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且起吊前应增加试吊次数以检验起吊点的承载性能。
(二)另打锚杆作为起吊点时,巷道位于断层处、破碎带、顶板有淋水等特殊地点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保证锚杆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安全系数。
否则应另行架棚(架棚数量不少于3架,并背实顶帮、撑紧联牢),利用棚梁进行起吊,但每架棚的起吊重量不得大于3.0吨。
(三)采用锚杆作为起吊点时,巷道顶板为完整砂岩和煤层,锚杆锚入稳定岩层深度必须大于1米。
必要时应打起吊锚杆组(每组两根锚杆,间距应控制在0.3米左右)作为起吊点,每组起吊锚杆的起吊重量不得大于3.0吨。
(四)起吊锚杆应采用高强树脂螺纹锚杆,直径不小于20mm,长度不小于1.8m,并采用全长锚固。
(五)与起吊锚杆连接的起吊吊环承载力不得小于被起吊重物重量的6倍。
(六)若将设备(如:液压支架)上的某点作为起吊点时,必须确认部件的强度,确保设备部件不被损坏或变形。
(七)设备的解体、组装,需要在起吊状态下进行的,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在上、下山位置进行起吊作业时,其下山方严禁站人。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细则参照的主要标准、规程、规定(一)国家标准: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二)国家标准:GB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三)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第三十条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