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山东省石油库安全评价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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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5154439_2753-济南市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20160325154439_2753-济南市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济安监发〔2016〕12号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安全评价机构、相关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全市加油站安全评价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评价机构制定了《济南市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发布之日起参照执行。

附:《济南市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25日济南市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加油站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加油站的现状安全评价。

撬装式加油装置的现状安全评价可参考本导则的相关格式、要求。

本导则所称“加油站”为GB50156所规定的“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并应按最新版本修订本导则的相关条款。

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评价报告的实际评价内容,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94号)《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 1922-20113 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1加油站设施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word版)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word版)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After reading or practice, get the feeling, and after reflection and summary,to guidthe work or life.编制:审核:日期: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温馨提示:本文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是否能开展的一种汇报。

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后套用。

1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加油站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对加油站[包括公路加油站、水上加油站(船、岸基站)]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橇装式加油站、农业加油点和流动加油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安全评价时, 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 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所有引用条文,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6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安全评价通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字[2004]37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40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6]48号)点击查看全文。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1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加油站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对加油站 [ 包括公路加油站、水上加油站(船、岸基站)] 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橇装式加油站、农业加油点和流动加油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 7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 2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 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 60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 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 6 号)《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 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 号)《安全评价通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字[2004]37 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 [2002]103 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 号)《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 苏安监 [2004]140 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安监 [2006]48 号)《危险化学品名录》《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1—《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30013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1被评价单位应持有的证明文件3.1.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附件1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1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加油站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对加油站[包括公路加油站、水上加油站(船、岸基站)]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橇装式加油站、农业加油点和流动加油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6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安全评价通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字[2004]37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40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6]48号)《危险化学品名录》《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30013 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1 被评价单位应持有的证明文件3.1.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加油站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对加油站[包括公路加油站、水上加油站]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橇装式加油站、农业加油点和流动加油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评价通则》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40号)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6]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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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行业的安全评价范本(2篇)

石油行业的安全评价范本(2篇)

石油行业的安全评价范本一、引言石油行业作为重要的能源产业,具有重要的经济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安全风险及挑战。

为了保障石油行业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价。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石油行业安全评价的范本,以指导评价过程。

二、背景介绍石油行业安全评价是对石油勘探、开采、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旨在识别潜在的危险与风险,并提供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建议。

准确的评估能够帮助企业及相关部门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提高石油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安全评价指标体系1.安全管理制度指标-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并是否进行了有效的落实。

- 是否建立了安全责任制,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 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周期性的演练和修订。

2.安全设备与设施指标- 是否购置了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 是否进行了设备设施的安全评估,确保其能够满足生产运营的安全需求。

- 是否安装了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并是否进行有效的维护。

3.人员安全管理指标- 是否对员工进行了专业的安全培训,并是否进行了定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 是否建立了员工事故报告和隐患排查制度,保证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风险。

- 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4.环境保护指标- 是否建立了环境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石油行业的生产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其他环境污染物的排放。

- 是否建立了应急环境保护措施,提供紧急情况下的环境应对方案。

五、安全评价方法1.文件资料审查通过审查石油企业的相关文件资料,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现场勘察与检查对石油企业的生产运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与检查,检查企业的设备设施、安全标识、作业规范等是否符合标准和安全要求。

3.安全数据分析分析石油企业的安全数据,包括事故记录、隐患排查报告等,通过统计和分析数据,发现问题和趋势。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济南市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加油站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加油站的现状安全评价。

撬装式加油装置的现状安全评价可参考本导则的相关格式、要求。

本导则所称“加油站”为GB50156所规定的“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并应按最新版本修订本导则的相关条款。

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评价报告的实际评价内容,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94号)《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 1922-20113 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1加油站设施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doc

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doc

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加油站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加油站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所称“加油站”为GB50156所规定的“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本导则不适用于撬装式加油装置、农村加油网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并应按最新版本修订本导则的相关条款。

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评价报告的实际评价内容,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实施)《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1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52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XX年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新建与改建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设计施工验收规范》DB37/593-2005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01号)山东省安监局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部、交通部、质监总局〈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95号)《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3001-20053 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1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某油库安全预评价报告

某油库安全预评价报告

1.总论1.1预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安全预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

安全预评价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预评价。

1.2预评价的依据规范与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5)《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1995年修订本))(6)《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3007-1999)(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11)《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12)《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1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1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15)《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1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17)《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18)《安全标志》(GB2894-86)(1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96)(20)《石油化工液体物料铁路装卸车设施设计规范》(SH/T3170-2000)1.3预评价工作程序安全预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常见的安全预评价程序框图如下图。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准备阶段: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进行现场调查和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建设项目资料。

油库区和制氢站的安全评价(word版)

油库区和制氢站的安全评价(word版)

油库区和制氢站的安全评价After reading or practice, get the feeling, and after reflection and summary,to guidthe work or life.编制:审核:日期:油库区和制氢站的安全评价温馨提示:本文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是否能开展的一种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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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油库区防火防爆1.高压线路旁建加油站、油库, 安全距离不够安全性评价中, 在高压线路下兴建加油站的问题比较突出。

有的在10kV高压线路旁两侧建两座加油站, 安全距离明显不够, 有的加油站的加油泵与18m杆10kV高压线路水平距离仅有8m, 远远达不到2001年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1987)和《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规定的标准。

有的加油站地面上摆放着4个50t汽油罐, 围墙外就是380V线路。

为此建议:应根据《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第10.0.7条规定:配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贮罐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这是为了防止倒杆、断线造成的灾难性事故。

统计数据表明, 这类事故已经发生过多次, 汽油是最常用的易燃液体, 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的警惕。

某10kV线路, 因单相导线断线落地, 引发水泥地面下煤气管道烧穿起火, 大火烧至几层楼高, 幸亏得以及时控制和扑救, 才避免酿成灾难性后果。

线路与加油站的防火间距不够, 会引发大火甚至爆炸。

这些新建的加油站, 也可能有不太熟悉规程的市政、消防主管部门作了审核批准, 由于线路建在先, 客观上已经构成潜在危险因素, 我们仍然要把它们作为重大隐患对待, 联系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协商认真加以解决, 对防火间距不符合规定的, 要通过法律手段, 采取强硬改进措施, 防止引发重大特大事故。

2024年油库安全评价检查内容(2篇)

2024年油库安全评价检查内容(2篇)

2024年油库安全评价检查内容◇库房建筑应满足有关规定。

◇油槽车:(1)油槽车必须结构合理,安全装置齐全并有专用许可证,配有灭火器材。

(2)排气管应设进入库区内的专用排气阻火器。

车尾架下设放静电链条。

◇油罐:(1)罐体要满足强度要求,罐体应防腐蚀、严禁设在地下或半地下油库内。

(2)甲、乙类油品储罐及油桶,严禁设在地下或半地下油库内。

(3)油罐的梯子和扶栏应符合安全要求。

高度大于5米的立式油罐应采用盘梯或斜梯。

◇液位计:由于石油产品具有较大的膨胀系数,所以从安全容量出发应规定油罐留出5~7%的气体空间,划出最高液位标记。

容量小的油罐应设置能直观反映油位的油标、油尺。

◇呼吸阀、阻火器:储存甲、乙类油品和轻柴油的立式贮罐和地下卧罐必须设呼吸阀、阻火器。

地下直埋式油罐必须设阻火器、呼吸阀。

储存除轻柴油以外的丙类油罐应装通气管,阻火器应紧凑地装在呼吸阀下面,并定期检验。

以保证阀芯呼吸正常,每月外观检查2次,检查内容、养护内容记录齐全。

阻火器内金属网无破损,且不宜使用铝质波纹片,保证完好,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油罐贮量在10立方米以下,若防火距离能满足标准,呼吸阀可以用截止阀代替,但必须装设阻火器。

◇罐体、管道接地:(1)石油产品具有易产生静电的特征,因而罐体及管道设施必须可靠地接地。

这里包括罐体、输油设备及管道本身的接地,通过接地来导除油罐罐壁、管壁及输油设备上的静电荷。

(2)罐体直径小于5米的要有一处接地,大于5米的应有两处接地,焊点要求牢固。

(3)输送管道上的阀门要有连接跨线。

跨线采用铜片、薄铁片或铜丝带均可。

跨线端处的连接紧固,接触良好。

(4)胶质输油管道应采用带金属网的胶管,其金属部分应进行静电接地。

输油管道每隔200米~300米应重复接地一次,平行管间距不足0.5米时,每隔100米应重复接地一次。

◇油库防雷措施:(1)除独立避雷针外,库区的金属构件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所有接地点每年检测一次。

2024年油库安全评价检查(2篇)

2024年油库安全评价检查(2篇)

2024年油库安全评价检查◇库房建筑应满足有关规定。

◇油槽车:(1)油槽车必须结构合理,安全装置齐全并有专用许可证,配有灭火器材。

(2)排气管应设进入库区内的专用排气阻火器。

车尾架下设放静电链条。

◇油罐:(1)罐体要满足强度要求,罐体应防腐蚀、严禁设在地下或半地下油库内。

(2)甲、乙类油品储罐及油桶,严禁设在地下或半地下油库内。

(3)油罐的梯子和扶栏应符合安全要求。

高度大于5米的立式油罐应采用盘梯或斜梯。

◇液位计:由于石油产品具有较大的膨胀系数,所以从安全容量出发应规定油罐留出5~7%的气体空间,划出最高液位标记。

容量小的油罐应设置能直观反映油位的油标、油尺。

◇呼吸阀、阻火器:储存甲、乙类油品和轻柴油的立式贮罐和地下卧罐必须设呼吸阀、阻火器。

地下直埋式油罐必须设阻火器、呼吸阀。

储存除轻柴油以外的丙类油罐应装通气管,阻火器应紧凑地装在呼吸阀下面,并定期检验。

以保证阀芯呼吸正常,每月外观检查2次,检查内容、养护内容记录齐全。

阻火器内金属网无破损,且不宜使用铝质波纹片,保证完好,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油罐贮量在10立方米以下,若防火距离能满足标准,呼吸阀可以用截止阀代替,但必须装设阻火器。

◇罐体、管道接地:(1)石油产品具有易产生静电的特征,因而罐体及管道设施必须可靠地接地。

这里包括罐体、输油设备及管道本身的接地,通过接地来导除油罐罐壁、管壁及输油设备上的静电荷。

(2)罐体直径小于5米的要有一处接地,大于5米的应有两处接地,焊点要求牢固。

(3)输送管道上的阀门要有连接跨线。

跨线采用铜片、薄铁片或铜丝带均可。

跨线端处的连接紧固,接触良好。

(4)胶质输油管道应采用带金属网的胶管,其金属部分应进行静电接地。

输油管道每隔200米~300米应重复接地一次,平行管间距不足0.5米时,每隔100米应重复接地一次。

◇油库防雷措施:(1)除独立避雷针外,库区的金属构件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所有接地点每年检测一次。

各单独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并要求记录齐全。

山东省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

山东省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

山东省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其他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加油站、油库以及汽车加气站、加油加气联合站、装卸油品码头、液化气码头等专业性较强的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并应按最新版本修订本导则的相关条款.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评价报告的实际评价内容,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2001年修订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实施)《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141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52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81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001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 1999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89)12号)3 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附件1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1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加油站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对加油站[包括公路加油站、水上加油站(船、岸基站)]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橇装式加油站、农业加油点和流动加油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6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安全评价通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字[2004]37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40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6]48号)《危险化学品名录》《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30013 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1 被评价单位应持有的证明文件3.1.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油库安全评价方法

油库安全评价方法

油库安全评价方法油库安全评价是指对影响油库安全的因素或事物进行评价和估量,目的是把握油库安全状态,判断油库的安全等级,及时制定油库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依据油库安全事故致因机理,将影响油库安全的因素概括为人的行为、物所处的状态、环境状况、管理状况4大要素;再将这些要素分解得到6因素,即人(基本素质、安全意识、安全责任)、设备(设施)的状况、材料状况、环境状况、方法(管理方法与操作方法)、事故状况;依据6因素将每一个要素再细分为二级指标,共26项构成油库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即人的安全意识与责任包括安全意识、对业务的熟悉程度、遵守规章制度、指挥或操作情况、身体工作状态(疲劳)、体质状况;设备(设施)状况包括设备结构状况、设备强度、设备老化、安全装置状况、健全安全设施;材料包括危险物或有害物毒性;环境状况包括安全标志、明火、静电、雷击、洪水;管理与培训状况包括建立劳动安全保证体系、实现劳动安全作业标准化、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危险源识别工作、重大危险源识别结果、针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案;事故状况包括3年内连续无事故状况、领导任期内无事故状况、当年出现事故状况。

2安全评价模型安全评价数学模型采用多指标加权评分模型和几何平均模型]。

评分标准采用5分制,按照优、良、中、差、极差5个等级进行打分。

指标的权重采用FD法或AHP法。

上述计算中,所得结果是采用5分制的结果。

3安全等级划分将油库安全等级划分成为5个等级,即5分属于安全型;4分为较安全型;3分为安全一般型;2分为较危险型,1分为很危险型,需要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果安全得分为0分,则该单位为事故型单位,需要立即整顿。

根据安全评价得分,判断油库安全等级。

4安全评价实例以某油库安全评价为例,选取5位专家对26项安全指标的权重和实际状况进行打分,并求其平均值,则得5项指标(明火、危险源识别、针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案、3年内连续无事故、安全装置不良状况)为优、12项指标(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指挥或操作错误、危险物或有害物毒性、安全标志、静电、雷击、洪水、建立劳动安全保证体系、实现劳动安全作业标准化、开展安全技术培训、领导任期内无事故等)为良、8项指标(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疲劳、体质好坏、生产设备结构状况、生产设备强度、健全安全设施、当年出现事故状况)为中、1项指标(生产设备老化)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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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石油库安全评价导则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石油库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石油库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石油化工厂厂区内、长距离输油管道和油气田的油品储运设施的评价。

亦不适用于地下水封式石油库、自然洞石油库和人工洞石油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并应按最新版本修订本导则的相关条款。

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评价报告的实际评价内容,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1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二字[2003]38号)《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52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标志》GB2894-19963 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1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新设立的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3经营单位应持有经营场所、经营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文件。

3.4经营单位应持有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或批准文件。

3.5申请换证的经营单位应持有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 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4.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

4.3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经营单位基本条件。

5 安全评价程序5.1 前期准备工作5.1.1 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委托书,索取本导则第3章及附录F规定的文件、资料。

5.1.2 与被评价单位签订安全评价合同。

5.1.3 组建安全评价组,了解被评价单位的情况,收集有关资料。

5.2 现场检查和评价5.2.1 查验被评价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

5.2.2 根据现场实际,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可能影响的范围。

5.2.3 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一般可划分为:a)安全管理;b)库址选择及总图布置;c)工艺设施;d)其他设施。

5.2.4 针对危险、有害因素及现场情况,应用《石油库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见附录A),对现场设施、装置、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检查评价。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部分可增加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等评价方法进一步进行针对性评价。

5.2.5 提出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a)安全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b)库址选择和总图布置方面的对策措施;c)工艺设施方面的对策措施;d)其他方面的对策措施。

5.3 对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已整改符合要求的进行确认。

5.4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6 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6.1 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6.1.1 安全评价的依据、范围。

6.1.2 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其中对周边情况的描述应具体,并列表说明周边的安全距离。

6.1.3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方法的选择,评价单元的划分。

6.1.4 石油库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6.1.5 检查结果分析评价。

6.1.6 其他方法评价。

6.1.7 安全对策措施的建议。

6.1.8 整改情况复查(见附录B)。

6.1.9 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分为下列三种:a)符合安全要求;b)基本符合安全要求;c)不符合安全要求。

6.2 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安全评价报告应内容详尽、具体,特别是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要准确,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科学、合理、可行和有效。

安全评价要由懂工艺和操作、仪表电气、消防以及安全工程的专家共同参与完成,评价组成员的专业能力应涵盖评价范围所涉及的专业内容。

安全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数据完整、取值合理,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7 安全评价报告的格式7.1 封面(见附录C)7.2 封二(见附录D)7.3 安全评价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7.4 安全评价工作人员组成(见附录E)7.5 目录7.6 正文7.7 附件7.7.1 被评价单位的地理位置示意图、周边环境示意图、平面布置图。

7.7.2 安全评价委托书复印件7.7.3 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7.7.4有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7.7.5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7.7.6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7.7.7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7.7.8 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验收文件。

7.7.9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报告。

7.7.10 提供的资料目录(清单)。

附录A:石油库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一、安全管理二、库址选择及总图布置三、工艺设施四、其他设施说明:(1)类别栏标注“A”的属否决项;类别栏标注“B”的属非否决项。

(2)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3)基本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中,A项全部合格,B 项的检查结果5项(含5项)以内不合格,并且不超过实有B项总数的20%。

(4)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中,A项有不合格项,或者B项的检查结果超过5项(含5项)不合格,或者B项的检查结果未超过10项,但超过实有B项总数的20%。

附录B:整改情况复查表(被评价单位名称)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主要负责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被评价单位公章)(被评价单位名称)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名称:×××资质证书编号:×××法定代表:×××审核定稿:×××评价组长:×××××年××月××日(安全评价机构公章)附录E:项目名称:×××石油库安全评价报告评价负责人:×××(资格证书号:APR-×××-×××)签字评价组成员:×××(资格证书号:APR-×××-×××)签字×××(资格证书号:APR-×××-×××)签字×××(资格证书号:APR-×××-×××)签字报告编制人:×××(资格证书号:APR-×××-×××)签字报告审核人:×××(资格证书号:APR-×××-×××)签字技术专家(列出各类技术专家名单)附件F:被评价单位应提供的相关资料1)安全评价委托书。

2)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其他人员(指保管人员、销售人员等)培训资料。

3)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4)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文件。

6)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

7)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8)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合格报告。

9)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在当地安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1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在当地安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11)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

12)操作记录、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记录等。

13)被评价单位的周围环境图、平面布置图、设计施工资料。

14)设备、设施相关登记、检测等技术文件。

附录G:安全管理制度参考目录1 安全生产责任制1.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2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5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1安全检查制度;2.2安全奖惩制度;2.3安全教育制度;2.4消防管理制度;2.5安全台帐制度;2.6事故管理制度;2.7事故隐患治理制度;2.8成品油储存保管制度及油库养护制度;2.9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10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2.11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规定;2.12装卸油安全管理规定;2.13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2.14安全用电管理规定;2.15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16 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17整装作业、散装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2.18 其他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2.19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2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21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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