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综治委通知
涵综治委…2010‟27号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全区人民创造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莆综治委…2010‟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目标
通过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农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持续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的良好态势。
二、宣传内容
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精神,从现在开始,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委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村(居),区直及驻涵各单位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利用3年时间,
大力开展以下四项宣传活动:
1、大力倡导六大文明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2、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3、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4、进一步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集镇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力争通过以上四项内容的广泛深入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使市民熟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内容,文明交通意识得到增强,文明交通素质得到提高。
三、主要措施
1、录制宣传短片。策划录制“平平安安参与交通”、“文明安全迎接省运”、“交通安全一生一世”等电视系列宣传短片,在有线电视、上开辟栏目,定期播报。
2、组织咨询活动。由区交警大队主要领导要按照市里统一安排走进电视台直播室,与广大群众在电视屏幕上见面交流,交警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各中队,每季度要定期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咨询活动,与广大群众面对面交流,宣讲法规、宣传政策、解难释疑、曝光违法、剖析案情,打造“平安、文明、安全”出行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3、扩大宣传阵地。组织制作一批文明安全交通宣传材料,深入到城市社区、街道居委会、农村村委会以及自然村庄,搭建宣传平台、设臵安全专栏,不断扩大宣传阵地,在全区城乡营造更浓、更深、更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4、推进五进宣传。按照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和交通安全厂的创建标准(具体见附件),将中心城区所有的社区、中小学校和工厂(企业),国道、省道、县道公路沿线85%以上的村委会、中小学校和工厂(企业),建设成符合标准的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和交通安全厂,形成具有综治优势和交通安全宣传功能的群防群治实体和链条。
5、培育宣传典型。为培养典型,带动和辐射宣传创建工作,由区交警大队负责,每年评选10个交通安全示范村、6个交通安全安全示范社区、10个交通安全示范学校、10个交通安全示范工厂(企业)和15名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由区综治委命名表彰。
四、责任考评
1、区综治委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列入全年综治工作的重要考评,并实行季度跟踪督查。区直及驻涵单位要紧密结合“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抓好各项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把交通安全村(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厂的创建工作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与全年的综治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和同考评,确保创建和宣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区交警大队是我区交通安全宣传的主力军,要牵头做好宣传工作的计划布臵,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好宣传工作。(1)每年年初,区交警大队要向区综治委报送当年全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宣传计划方案和中心城区,国道、省道和市(县)道公路沿线的村委会、社区、中小学校和工厂(企业)的名单、数量及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本年度拟开展创建的名单、数量和工作
安排等计划方案。(2)要认真制定检查考评内容标准,纳入年度综治考评范畴,结合年度综治考评,对交通安全创建工作和宣传工作进行考评,排列名次,进行通报。
附: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和交通安全厂的创建标准
涵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0年5月20日
抄送:市综治办。存档
附:
《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和交通
安全厂创建标准》
交通安全村建设标准
一、组织领导
行政村有村民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村委会有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设立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每季度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并有记录。
二、创建内容
(一)行政村有公安交警挂点,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劝导,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挂点民警进村一年不少于2次。
(二)行政村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应有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张贴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村民交通安全须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四个活动内容等。宣传橱窗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三)行政村交通安全员要有工作台帐,内容包括机动车、驾驶人情况,并掌握机动车和驾驶人情况;协助交警部门办理摩托车报牌和摩托车驾驶培训及交通事故处理相关工作。
(四)与国、省道交接处或危险路段、学校周边道路等应有交通安全标志或减速设施。
三、创建要求
(一)村民熟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四个活动内容
(二)村民对《村民交通安全须知》及“122”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知晓率达90%以上。
(三)驾驶人熟知《驾驶人文明行车守则》。
(四)国、省道沿线村庄无违法占道,发生交通事故后无哄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