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2012山东省计划生育新政策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2山东省计划生育新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行按计划生育人口,严禁计划外生育。
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三条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坚持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同时依法采取必要的行政、经济措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人口增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资金、物质和技术投入,为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第二章晚婚、晚育和节制生育第六条提倡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怀孕并按计划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七条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对确有实际困难或者特殊情况的夫妻可以允许有间隔地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准生育第三个子女。
第八条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经市(地)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育的;(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六)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七)夫妻一方系非遗传性残疾或者因公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八)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系未生育的。
2012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及规定
关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及规定各科室:为更好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精神,根据医院管理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将制定的计划生育各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参照执行。
一、婚姻政策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正常婚假为3天)2、申请结婚时需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二、奖励政策1、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登记结婚者为晚婚,晚婚假延长20天(合计23假期)。
男女有一方未达到晚婚年龄,未达到晚婚假者,不享受晚婚假。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假可休1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3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妇,延长产假30天。
4、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并发给一次性奖励50元。
5、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6、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7、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哺乳期喂奶时间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多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8、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发放方式:夫妻双方均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一半;夫妻离异的,由抚养子女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放,抚养方无用工单位的,由对方单位全额发放。
9、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
10、对符合生育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分别给予不低于一千元的一次性奖励。
11、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三、生育政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力,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计划生育工作简报第1期
计划⽣育⼯作简报第1期第:L期(总第1期)黄渚镇⼈⼝和计划⽣育办公室编2012年3⽉1⽇按:沧海横流,创业维艰。
2011年成县成功通过国家计划⽣育优质服务县的验收,并在2011年度的计划⽣育⼯作中获得全市第⼀的优秀成绩。
黄渚镇计⽣站在全县创国优的浪潮中,积极进取,踊跃拓展,在2011年度全县计划⽣育⼯作年终验收中荣获全县第三的良好成绩。
今天,酝酿已久的《⼈⼝与计划⽣育⼯作简报》正式诞⽣了。
她承载着宣传党和政府相关政策,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重⼤决策和黄渚镇计⽣站⼯作部署的重任。
她是反映全站⼯作动态、交流⼯作信息、传播⼯作经验的重要平台。
她将本着贴近黄渚、贴近黄渚计⽣站的办刊⽅针,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努⼒做好黄渚镇⼈⼝和计划⽣育服务站信息服务⼯作。
我们愿通过这个刊物,做好上情下达,架起与县级各部门、与黄渚镇各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让领导更加关注黄渚⼈⼝和计划⽣育的发展,让企业更充分享受信息资源带来的成功与喜悦。
〃任何新⽣命诞⽣都是奇迹〃,让我们共同呵护,精⼼浇灌,祝计⽣站⼯作简报和黄渚镇的发展相携并进”茁壮成长!【要情】计⽣站召开计划⽣育⼯作集中整治活动动员会2012年1⽉8⽇下午,全镇召开计划⽣育⼯作集中整治动员⼤会,这是在2012年1⽉6⽇市县召开完开展⼈⼝和计划⽣育刻分析了我镇当前⼈⼝和计划⽣育⼯作形势,安排部署了 2012年⼈⼝和计划⽣育⼯作,为春节前堇渚镇计⽣⼯作做⼀次全⾯检查的动员⼤会。
会上分管计划⽣育⼯作的武装部部长王映军指出: ⼀是要认清形势,提⾼认识,增强⼈⼝计划⽣育⼯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是要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迅速扭转被动局⾯,为2012 年⼈⼝和计划⽣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计⽣站站长王⼩明就具体⼯作做了安排”他指出在这⼏天下队⼊户的过程中”⼀定要核清各清理清查百⽇整治活动会议后”我镇积极响应市J村历年出⽣漏报、计外出⽣等情况,回到镇上⼀定要准确上报核查信息,为下⼀年的⼯作重点打下基础。
计划生育创国优实施方案
深委发〔2012〕49号关于印发《深澳镇全面推进国家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南澳县“创国优”活动的统一部署,制定《深澳镇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深澳镇委员会深澳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主题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实施方案通知抄报:县计生局抄送:各分管领导存档(二)南澳县深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2年6月5日印发深澳镇全面推进国家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构建和谐计生,进一步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促进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新发展。
为确保创建“国优县”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南澳县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通过利益导向机制,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需求,实现全镇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通过共同努力,2012年使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
全镇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宣传教育经常、行政执法规范、优惠政策落实、改革稳步推进、干部队伍稳定、服务阵地健全、综合服务优质、工作质量稳步提高的基本标准,最终实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服务平台好”等“七个好”的目标要求:(一)领导重视好,实现党政组织高度重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能力显著增强。
镇党委、政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不断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对人口问题实施综合治理,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2012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2012年计划生育新政策》规定夫妻双方是农民,除适用上面的规定外,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2012年计划生育新政策中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12计划生育新政策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妻结婚5年以上,因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经治愈要求生育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夫妻双方是农民,除适用上面的规定外,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省计划生育新政策出来没?有木有?)、社会抚养费征收裁量权适用办法,2012年计划生育新政策:第一条为规范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裁量权,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裁量权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裁量权,是指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或征收社会抚养费幅度范围内决定处罚或征收数额的权限。
第四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过罚相当、综合裁量”正确行使裁量权。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或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得超越法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和范围。
第六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罚或征收:(一)违法行为人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中止或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三)应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其生育行为被发现时,该子女已经死亡的;(五)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六)其他依法不应予以行政处罚或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4•【字号】闽政办[2012]151号•【施行日期】2012.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2]15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口计生委、省农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8月24日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口计生委、省农办2012年8月)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10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1〕64号),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贫困地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到2015年,省级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8‰以内,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计划生育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得到有效保障,大部分计划生育农户家庭经济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篇一: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丰发[2012] 号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作业区(热作区)、场直属各单位、各科室:《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已经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澄迈县大丰镇党政办公室2012年2月22日印(共印35份)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完成澄迈县委、县政府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保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控制多胎生育,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和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澄迈县委、县政府2012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指标,推动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争先进单位的目标,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人口控制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全镇年末确保出生人口率控制在‰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118以内。
符合法定生育率提高到93%以上,当年结扎率达75%以上,纯女户结扎对象放置吉妮环落实避孕节育率达70%以上,长效避孕节育率达85%以上,人口统计准确率要达98%以上,孕情掌握确保3个月内孕情掌握率68%以上,6个月孕情掌握率80%,流动人口建档率要达到98%以上,流动人口查证验证率要达98%以上,流动人口流入持证率要达78%以上,流动人口流出办证率要达70%以上。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全年工作分为动员部置,组织实施、整理总结、考核评估四个阶段。
考试2012年六盘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2年六盘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和《2012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黔人口发〔2012〕5号)以及《中共六盘水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等精神,为确保六枝特区、水城县“升位摘帽”,盘县进位争先,钟山区升位前行,实现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升位。
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确保继续实现“双降”目标,千方百计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增比进位。
年度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3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5.50‰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4.50%以上。
六枝特区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2.15‰和5.4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达到95%以上;盘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2.25‰和5.50‰以内,符合政策生育达到95.50%以上;水城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2.25‰和5.50‰以内,符合政策生育达到95%以上;钟山区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2.15‰和5.4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达到95.50%以上;红桥新区符合政策生育达到96%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深化宣传,注重引导,切实为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学校、厂矿、企业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建永久性碑牌、挂横幅、贴标语、发放资料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人口计生。
二是进一步加大一法一规三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今年特别要加大对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座谈会、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中共六盘水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栗战书和省长赵克志等省市领导讲话精神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全体计生干部职工对“双降”任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优秀5篇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优秀5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一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目标在巩固上年度双创成果的基础上,上承创建镇级先进协会,下带创建五好协会小组,形成三级联创的工作格局。
以切实开展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三联创活动取得实绩成效为目标,统一思想,明确把基层计生协会创先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的重要意义,努力开拓新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组织建设,规范工作制度1、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合理分工,责任到位,狠抓落实。
2、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生机活力。
3、坚持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培训制度,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居委会制订的计生工作责任奖惩制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优质服务。
1、多形式全方位开展优生优育优教宣传活动,普及婚育新风进万家,提高群众对计生法律法规、计生双基知识和预防艾滋病的知晓度,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2、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等热点难点问题,热情为其服务。
帮助计生三户落实计生五项奖扶制度和五大工程。
开展关爱女孩和生育关怀行动,把计生困难户纳入社区爱心慈善援助站的援助对象。
落实计生安居工程等,以真诚的服务换来群众的实惠。
四、追求实绩成效,努力争先创优围绕三联创活动,促进人口与计生工作,三结合工作,三优活动,生育关怀,奖扶制度等项目的推进,不断创新协会工作思路,为完成新的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成效,为创建先进镇级协会,一流村协会,五好协会小组而发挥中柱作用,为实现争先创优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2022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二根据市县计生协会20__年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山格镇计生协会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计生协会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人口计生工作和协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融入和服务计生工作大局。
2012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2012年度工作总结(东坝镇中心小学)2012年,我镇小学以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县委、县府实施创建教育强县、教育强镇的战略部署,以及全民教育、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教育工作部署,努力构建文明、和谐、平安校园,实施科教富民工程的大好形势下,在同兴教育促进会的强劲推动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学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主要的工作成绩。
1、“普九”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全镇少年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在校生辍学率在0.1%以下。
2、德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有新突破。
师生中没有出现违法犯罪现象,并涌现一大批优秀教育工作者。
有45人被评为镇先进教师或班主任,先进工会小组4个。
3、教师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虎岩小学尹桂梅老师参加2012年云浮市小学语文优秀青年教师教学录像课评比获一奖;中心小学参加郁南县2012年小学生文艺展演获二等奖;中心小学曾秀梅老师被评为广东省2012年南粤优秀教师;人和小学谢日林老师被评为2012年“云浮市乡村优秀教师;中心小学余桂容老师参加2012年中小学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获优秀奖;刘火娇老师参加县教师运动会乒乓球女子单打第三名;余桂容、苏肖颜、余辉梅、温月凤参加县教师运动会获集第七名。
4、教研气氛浓、科技成果佳。
中心小学成功地举办了全镇性的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各校也相继开展了课堂教学竞赛活动;我镇中心小学刘艺青老师参加2012年云浮市小学英语优秀教学案例评比获三等奖,她的论文《小学英语课堂教学信息化》获县一等奖;叶玉萍老师辅导刘艺青参加2012年云浮市小学英语优秀教学案例评比获三等奖;冯宇杏老师的论文《言来语去——关注对话,打造和谐高效课堂》获县二等奖;余桂容老师的论文《教师应引导学生走进生活》获县二等奖;郑洪坤老师的论文《充满问题的科学课堂教学》获县三等奖;黄灶英老师的论文《读——农村语文教学的突破口》获县三等奖;人和小学余文翅老师的论文《提高阅读理解能力、教给学生阅读策略》获县二等奖;练海云老师在参加第27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被评为县优秀科技辅导员。
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三篇)
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一、背景分析计划生育是指国家对人口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的一种宏观管理措施,旨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家庭有更多的经济能力来养育孩子,这可能导致出生率上升。
其次,随着老龄化加剧,劳动力人口减少,人力资源短缺将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推动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生育工作政策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明确家庭计划生育的政策红线,建立健全的违法处罚机制,有效遏制超生现象的发生。
2. 宣传教育与意识形态引导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传播正确的生育观念,树立健康的生育观念,引导群众适度生育,控制人口数量。
3. 家庭经济政策的支持加大对符合政策的高质量生育家庭的奖励政策力度,鼓励优生优育。
对于有劳动力能力和经济条件的家庭,适当提高生育奖励标准,增加生育福利。
同时,加强职业培训、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为生育家庭提供更多的支持。
4. 建立健全的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全方位的孕产妇保健和儿童健康服务。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生育家庭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5. 加强人口统计与分析加强人口普查与统计工作,做好人口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分析工作,为制定计划生育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通过数据分析研究,及时调整和优化计划生育政策措施,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6.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协作,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计划生育政策与经济发展的协调一致。
同时,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合作,提高生育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三、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实施1. 强化组织领导政府各级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协调与推动,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2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召开
2012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召开4月21日,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召开,总结去年的人口计生工作,对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秀兴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县委副书记、县长雷霞主持会议。
县政协主席徐莹,县委副书记许兰岭,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邓丽,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洁卉,副县长李恩,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县总工会主席白若华出席会议。
陈秀兴在讲话中指出,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数量快速增长,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人口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陈秀兴要求,要坚定不移的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大对查体和节育措施落实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要抓反面典型,坚决处理到位,遏制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违法生育反弹的势头,维护政策法律的严肃性。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加强孕情监管,坚持依法打击“两非”案件,要加大对性别比控制工作的考核力度,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协作机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性别鉴定设施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分娩实名登记制度,落实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要抓住重点环节,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新突破,抓好人口信息化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充实计生队伍,搞好新任村计生主任培训,巩固村民自治成果,筑牢计划生育“网底工程”。
丹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
9.启动幸福家庭创建工作。在系统内开展“做文明使者,创幸福家庭”活动。各县(市)区要在内容、方式、方法和成果等方面有所创新。高质量办好《丹东人口与家庭》杂志。
10.完善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向家庭全体成员、覆盖生命全过程,建立具有开放性、普惠性、综合性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均等化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各县(市)区在体系建设上要有突破。年内市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要初见成效。
2.深化人口管理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抓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实施,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动态监测。加快人口计生服务网络转型升级步伐,构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改进目标考评办法,完善考评指标体系。继续开展创建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区活动。
3.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协助政府做好群众自治工作。深化政府为主导的生育关怀行动,做实生育关怀项目,筹措生育关怀基金,加大对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综合管理信息库,吸纳社会力量救助计生特困家庭。
8.推进“强基提质”工程。进一步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和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和群众自治工作。加强中心户长能力建设,推行“多位一体”中心户长模式。依托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同时,要注重利用社会人力资源,加强人口计生职业化队伍建设。开展全方位业务培训,提高人口计生干部管理服务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17.加强机关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机关干部百日大调研,开展调研成果评选。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深化“文明使者”窗口单位和示范岗行动,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创新型机关建设,设计创新项目,推动工作落实。
2012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2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06-19 2012年,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着力加强重大疾病防控与食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2012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50297个,比上年减少4092个(主要原因是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后村卫生室合并)。
其中:医院2317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262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083个。
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19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538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157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13384个,民营医院9786个。
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624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989个),二级医院6566个,一级医院5962个,未定级医院9018个。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3814个,100-199张医院3488个,200-499张医院3508个,500-799张医院1301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059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3562个,乡镇卫生院37097个,诊所和医务室177798个,村卫生室653419个。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6766个,比上年减少475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0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06个、县(区、县级市)级2808个。
卫生监督机构3088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99个、县(区、县级市)级2633个,另有7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9个其他行政部门承担卫生监督职责。
(二)床位数。
2012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72.5万张,其中:医院416.1万张(占72.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2.4万张(占23.1%)。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2年修正本)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2年修正本)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2年12月14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0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将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改为:“夫妻一方因工致残伤残等级为四至一级,或者因公致残伤残等级为五至一级”。
三、将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两款规定。
”四、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改为第十二条。
五、将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者台湾地区居民,适用本条例规定,但夫妻双方婚后生育的子女,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或者台湾地区居民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入本条例所称的生育子女数。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外国公民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六、删去第十三条第一款,将第二款改为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七、将第十四条修改为:“禁止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婚外生育和未婚生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的生育行为,或者第三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发生的生育行为,为婚外生育。
“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发生的生育行为,为未婚生育。
”八、增加一款,作为第十五条第二款:“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2012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2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012计划生育工作计划1. 背景介绍计划生育是指国家在人口政策指导下,通过科学的人口控制措施,调整和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的一种社会管理活动。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通过限制每对夫妻生育的子女数量,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速度,为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2012年,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一年,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将继续深入推进,促进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2012年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 控制全国人口总量,维持合理的人口增长速度;- 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质量,促进人口素质的提升;- 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保障妇女和儿童权益;- 健全计划生育政策体系,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2.2 原则- 依法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以人为本,关注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和健康;- 综合施策,综合多种措施调控人口数量和结构;- 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区域差异化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
3. 工作重点和措施3.1 提高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传播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性和实施情况,提高公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3.2 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妇女和儿童保健服务水平,增加计划生育服务站点,方便妇女和夫妻获取计划生育服务。
加强妇女孕前保健和产后康复工作,提高妇女健康素质。
3.3 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支持和研究加强计划生育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推广避孕措施的使用,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3.4 统一计划生育政策管理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和监管,严格控制超生现象。
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提高社会各界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度。
3.5 加强科学研究和课题攻关加强计划生育的科学研究和课题攻关,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科学生育政策和措施。
2012年江苏省人口计生工作要点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苏人口计生委…2011‟141号2012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2012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导区为目标,以推进人口管理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为重点,围绕江苏“两个率先”,落实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六项任务”,实施人口发展“八项工程”,重点推进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幸福家庭建设等四项工作。
确保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5%左右;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80%;50%的县(市、区)的世代服务机构拓展成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1/3的县建成新农村新家庭示范县;在1/3的县实施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在1/3的县实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养老帮扶项目。
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整体提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水平,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人口管理体制机制构建人口协调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
下发•江苏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十二五”期间省对市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
召开全省“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会议,同期举办县级分管领导“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专题研修班。
建立新一轮人口协调发展创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改进省对市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办法,研发对各市及县(市、区)进行网上年度绩效考核的评估系统。
加强对难点指标的省级督查和分类指导,2012年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等4项省级专项督查。
深化人口管理体制机制综合改革。
濉2012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2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濉溪初级中学我校现有教职工73人,女职工28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7人。
近两年,我校计划生育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国策”意识,把计划生育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踏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向各位领导总结汇报如下。
一、重视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我校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真正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是提高认识,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抓好对青少年的人口教育及女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例会学习制度。
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状况和本校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措施;三是抓好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教育活动。
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独生子女费,对女职工进行婚育培训,宣传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政策。
二、强化基础建设,实行严格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一个单位和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
工作中,我们彻底摸清底数,严格分类管理,及时变更信息,坚持育龄妇女定期学习、检查制度,严把晚婚、一胎生育、独生子女费落实关,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管理。
近两年,用避孕药具15人。
每年组织女职工妇检二次,经常随访女职工,了解情况;为不能实行节育措施的女职工准备了避孕药具,并免费发放,对长期请假的教职工严格把关。
此外,我们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学校每年与县教委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增强了学校领导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
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措施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普及常识,提高全体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计划生育年度工作计划(精选5篇)
计划生育年度工作计划(精选5篇)计划生育篇1为顺利推进“”时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市就辞党代会和县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改善人口结构,维护人口安全为主要任务,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机制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快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幸福”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四个不动摇”。
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坚持分类指导,综合协调。
区分工作水平不同所辖地,分类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形成政府、社会和市场各尽其能,统筹协调的人口工作局面。
——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
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前提,积极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发展目标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时期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继续稳定的低生育水平。
人口总量控制在34万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生育水平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
——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20xx年,出生缺陷干预体系进一步完善提高,以农村和社区为基础的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
——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并逐渐降低。
——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计生专干个人工作总结
计生专干个人工作总结【篇一:计生专干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自2012年元月进入xx镇政府,负责xx两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转眼一年过去,新的一年开始了,作为计生专干,将对过去的一年进行回顾和总结,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汇报如下:一、理论学习来xx镇以来,较为积极的学习各种政治理论和计划生育方面的业务知识,结合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现状,对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同时,对理论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作出思考,结合我镇计生工作的村请民意,积极探索适合所负责村组计生工作的方法和思路,为今后的工作打基础。
二、主要工作1.努力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xx村总人口共计2512人,2012年度共计出生26人,其中计划内25人,计划外1人,计划率96.1%,人口出生率10.3%;已婚育龄妇女637人,采取避孕措施的443人,综合节育率94.1%;完成二女户3户,督促孕前免费健康检查夫妇12对。
在计生工作队领导和其他专干的帮助下,基本完成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同时在计生队全体专干和领导的帮助下,迎接了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半年和全年的考核。
2.根据计生局要求,绘制了我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所以及34个行政村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网格化管理图,并完成挂接工作。
3.参与pwis系统信息纠错工作,修改错误信息2000余条。
4.维护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电脑、打印机以及pwis系统,保证电脑和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5.制作我镇计生工作展示课件,用于咀王村的观摩。
三、其他工作1.征收养老保险时,帮助xx完成全村村民信息整理和录入。
2.完成本站所工作之外,帮其他站所维护电脑等设备以及相关信息系统。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年来,在镇、村领导以及老专干的帮助和支持下,我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虽然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
主要有以下几点:1.理论和业务的学习不够下队工作面向村民搞宣传做工作时常出现政策不清、法规不明、流程不懂、业务不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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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咀镇2011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一年来,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认真落实区委和区计生委的各种会议精神,坚决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大张旗鼓地在全镇开展了人口计生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和研究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狠抓落实,顺利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新陈咀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基本情况全镇总人口29504人,其中流动人口80人,已婚育龄妇女6469人。
截止目前,新出生305人(其中男孩155人、女孩150人),其中一孩出生217人,二孩出生81人,计划外出生7人,一孩出生率为71.1%,出生人数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今年节育手术开展情况:上环131例,流引产10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上环人员基本持平,全镇计划生育率为97.7%。
二、基本做法(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年初,在区计生委召开“2011年人口与计生工作”会议后,镇党委、政府领导以一刻也不耽误的精神,先后分三个层次召开了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
1、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书记亲自传达了会议精神,向班子成员通报了近两年来的计生工作,并重点安排部署了2011年计生工作。
2、召开计生工作动员大会。
党委扩大会后在全镇召开了动员大会,分析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党委、政府递交了《陈咀镇2011年计划生育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
3、召开了计划生育专题会议。
最后,召开了全镇计生专干工作专题会,在认真分析过去一年计生工作的同时,深入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使计生专干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提高在职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了各项制度,修改制定了2011年村干部、专干计生工作考核细则,真正做到全镇上下一盘棋,计生工作层层抓的局面,全力维持计划生育底生育水平。
(二)加强人员管理,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素质。
为坚持和稳定生育政策不动摇,不断加强不同层次人员的管理,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
1、抓好村级干部的管理。
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使用,镇党委政府与村委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度,从而激发了村级干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为全面细致的了解各村实际情况,主动与所有村级主要干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对本村2011年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及需要改进的具体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形成对抓好计生工作的统一认识,同时对每个村的重点人,计划外怀孕人,以及有可能造成计划外出生的人员与村干部共同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全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2、抓好计生专干人员的管理。
在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细化量化考核办法,利用谈心、培训等形式,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适时沟通,让计生专干参与其中,使自己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3、实行联村队互相带动管理制度。
由于渔霸口四个村,艾莆庄三个村是联村队,在实际工作中实行互相促进、互相监督、互相激励、互相带动管理模式,达到了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的效果。
3、抓好办公室人员的管理。
不定期召开计生工作分析会,办公室包村人员汇报所包村情况,了解掌握他们在思想、工作上的动态和生活中的难题,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解决,达到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加大宣传密度,确保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
1每季度利用宣传车在全镇各村集中宣传,提高计生政策的知晓率。
2在各村宣传的基础上。
每季度利用2—3天时间全镇14个村同时广播计生政策,让群众认识到计生工作的重要。
3在普查期间印发宣传提纲,播放计生政策法规。
(四)用真功夫,抓育龄妇女参检率,提高普查真实性。
在巩固2010年基础之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抓育龄妇女参检率,提高普查真实性。
1、镇政府配置两台B超,确保普查用B超,提高普查的真实性。
2、定岗定责,专干和计生办人员共同把关,每村在岗普查人员不少于3名,人员不够时抽调其它村计生专干配合开展工作,杜绝专干自己入户查。
将B超和尿检有效结合,B超看不好的进行尿检,确保差一人落实一人。
3、严格落实普查参检率,针对开发区上班人员下班晚,我们每个村都要加班等人,太晚不愿来的,派不少于2人入户检查,克服育龄妇女不满情绪,耐心解释,直到查完为止。
4、普查扫尾工作采取联合协作,监督普查的办法,连村队的几个村一起由包村人员下乡和专干一起入户补查,未找到人的要了解掌握育龄妇女具体工作地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在周边工作的走出去找也要检查,跨省市的联系后要求寄回孕检证明,具体由包村人员负责督促落实。
5、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参检率。
针对广大育龄妇女对参检的不认识,我们注重提高服务质量,狠抓“三查一治”工作(即查环、查病、查孕情,建议治疗方案),我们到每个村都是利用B超进行普查,对发现有病情的育龄妇女及时告知,并建议治疗方案,使广大育龄妇女认识到参加普查不单纯是为查孕情,而是为自己康服务的一件好事,得到全镇育龄妇女的认可,又有效地提高了普查参检率。
(五)加大力度,确保长效措施落到实处。
在孕检过程中,见缝插针做好宣传,抓好长效工作。
针对个别育龄妇女不想上环,有担心、恐惧和思想上存在带环怀孕的思想顾虑,办公室人员不失时机地做育龄妇女的工作,动员其上环,耐心讲解上环的好处,提高长效率,减少计划外怀孕的几率。
对通过普查发现环下移,起不到避孕效果的育龄妇女及时进行更换环,从根本上扭转了育龄妇女不愿上环、怕上环怀孕的思想顾虑。
(六)依法依规,加大征收社会扶养费的力度。
针对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我们的做法是进一步明确责任、讲究工作方法,在征收工作中每个人都要发挥自己的主管能动性,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通过文明执法活动,计生办加班加点,不厌其烦地入户做个人的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打消重点人怕流产得病等思想顾虑,给当事人造成心理压力。
在文明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征收程序,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提交案件调查报告、报批、下达征收决定书的步骤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拒不缴纳社会扶养费的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绝不手软,杜绝处罚标准不一现象。
(七)以点带面,重点抓好问题村的改进。
从2011年工作开展情况看,个别村工作开展不起来,严重影响了全镇整体工作,比较严重的村的改进问题是我们2012年首抓工作。
1、经常与村书记、主任沟通以得到他们对计生工作最大限度的重视和支持,让他们了解本村计生工作进展情况,增加他们工作计划中计生工作的份额,达成齐抓共管。
2、找专干谈话,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原因,自身原因的怎么改进,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出面协调,研究制定出具体改进措施。
3、责成两名主任主抓问题村的具体工作,各项工作的安排、督促、监督、落实、检查要亲自到村全程开展工作。
4、定期分析研究问题村转化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改进工作方法。
5、发挥先进村示范作用。
利用每月例会汇报,介绍先进村好的工作做法,让她们听出差距所在,采纳先进村的工作方法,激发她们的上进心,深入细致地做好计生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1、全镇计生日常工作开展不平衡。
主要是由于个别村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在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差距,计生专干的责任心不强,身在其位不谋其职,是造成计生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
2、征收兑现难度大。
主要是一些计划外出生户,有的是家庭经济确实非常困难,根本无法足额征收到社会抚养费;还有的是拒不缴纳,法院执行拘留人后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给征收工作带来很大难度,而且在村民中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3、基层大多数专干年龄偏大,平均年龄为60岁,适应新形式的能力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4、计生专干由于任职时间较长,自认为对本村情况比较清楚,存在麻痹思想,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计生工作认识不清。
5、原来计生管理办法与当前社会发展进步不适应的地方比较多,在实际工作中需进一步完善。
6、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
镇生殖健康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欠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需要,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7、育龄妇女对避孕措施落实不到位。
主要是由于育龄妇女有错误认识,总是以各种身体不适等理由拒绝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二胎生育的发生。
陈咀镇计生办2011年11月陈咀镇2012年计生工作思路一年来,在区计生委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计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下一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已年终岁尾,必须积极谋划明年的工作,主要的思路是:以贯彻落实区政府和区计生委会议精神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全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巩固和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2012年计生工作:1、加强领导,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精心制定和完善2012年镇计生工作管理责任制,实行“月通报、季点评、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评”的监督机制,通过与各村主管领导签定《2012年陈咀镇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村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先选优,为计生工作顺利开展打下牢固的基础。
2、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切实提高严格依法行政水平。
针对全镇计生工作存在的实际情况,加强和法院等部门沟通和联系,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镇计生办要继续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为计生执法工作重点,努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对有执行能力、经多次做工作仍不自觉履行的违法生育当事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加大宣传,达到执行一例,宣传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确保社会抚养费额征收到位。
全面做好再生育、特殊情况生育的审核工作。
深入推进“诚信计生”活动,做好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无行政诉讼案件、恶性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
3、转变服务理念,抓好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以2012年村级班子换届为契机,配足配强各村计生干部,镇、村计生干部职数达到上级规定要求,在从事计生工作中树立成绩突出的工作典型,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计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全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建立健全计生干部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明确分解镇、村两级干部的责任,加强经常性工作,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4、深化健康检查,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开展每季度一次的生殖健康检查活动,通过查孕查环、随访服务等一系列计生服务,增强面对面个性化需求,在实际工作中以服务促管理,引导广大育龄妇女群众树立优生优育和依法生育观念,避免计划外生育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