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20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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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报告标准(1)

沉降观测报告标准(1)

东莞市雍景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洪梅镇雍景家园居住小区5#楼沉降观测报告一、概述1、洪梅镇雍景家园居住小区5#楼位于东莞市洪梅镇。

设计建筑为16层。

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我院承担了洪梅镇雍景家园居住小区5#楼的沉降观测任务。

沉降观测工作于2011年4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0日止,共计观测13次,历时12个月。

3、沉降进度和沉降观测周期按甲方要求执行。

二、沉降观测的技术要求1、《关于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度观测和沉降观测的规定》(东建字[1994]086号);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4、《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三、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及各项限差沉降观测按《建筑变形测量规程》二级精度和要求进行观测,执行的各项规定和限差如下:四、基准点的布设为确保沉降观测的可靠性,本次沉降观测共设立三个基岩水准点。

经现场踏勘,会同建设、施工单位,在建筑变形影响区域以外埋设基准点。

基准点埋设采用孔径为110mm的钻机钻至新鲜基岩(微风化),清孔。

把Φ20mm的钢筋焊接加长,吊入钻孔,插至孔底,锤实,用导管加压浇灌水泥砂浆。

钢筋头露出所浇注水泥面3~5cm,顶部挫圆并涂防锈漆作为观测立尺点,然后设置保护箱盖。

五、沉降观测点的布设观测点的数目、位置是根据建筑物的大小,荷重基础形式,地质条件等能反映建筑物形态特征的部位及相关规范、规程规定要求等布设的。

洪梅镇雍景家园居住小区5#楼共设19个观测点,其布设位置见观测点布点图所示。

六、精密水准测量1、使用仪器:采用瑞士N3精密水准仪配合铟钢精密水准尺。

2、施测方法:(1)、每次观测前均对基准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在规范允许范围内,说明基准点完好未受破坏。

(2)、本大楼沉降观测采用闭合水准路线观测,每次观测以基准点MB1为起点,通过各观测点,最后闭合回基准点BM1。

(3)、每次观测时,除受障碍物影响外,尽可能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

塔吊基础设计方案1

塔吊基础设计方案1

一、工程概况:二、塔吊平面布置图1、塔吊平面布置图根据工程结构形式,混凝土、钢筋、模板工程量,建筑长度,建筑高度,外造型,选择一台QTZ63塔式起重机,能够满足现场实际施工的垂直运输需要。

塔吊平面布置图。

塔吊平面布置示意图(单位:mm)三、编制依据:1、国家、黑龙江省施工验收规范及技术操作规程:序号名称编号1 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2 塔吊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范JGJ196-2010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02、黑龙江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提供的地质报告,工程编号为H2011-07。

3、哈尔滨东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QTZ系列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4、工程基础施工图纸(结构图)。

序号名称图纸编号1 基础桩位布置图G-22 基础详图G-3四、工程地质条件:现由1~3层分层描述如下:(1)第○1层杂填土(Q m1):分布普遍,局部为耕土,主要由粘性土及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组成,局部含树根,厚度0.20-2.40m,松散。

(2)第○2层粉质黏土(Q a1):分布普遍,局部为粉土,厚度1.20-15.00m,灰黄色、黄褐色,可塑,局部硬塑,含铁锰结核,局部有钙质结核,稍有光泽,无摇振反应,干强度及韧性中等,为中等压缩性土。

f ak=210kpa。

第○21层粉质粘土(Q a1):分布普遍,局部为粉土,厚度1.30-6.40m,灰黄色、黄褐色,软塑,含铁锰结核,局部有钙质结核,稍有光泽,无摇振反应,干强度及韧性中等,为中等压缩性土,局部为高压缩性土。

f ak=130kpa。

(3)第3层粉土(Q a1):局部分布,厚度0.90—13.20m,黄色、黄褐色,稍密状态,湿,夹粉质黏土薄层,无光泽,摇振反应迅速,干强度及韧性低,为中等压缩性土。

f ak=180kpa。

第○31层粉质黏土(Q a1):分布普遍,厚度1.30-15.90m,黄色、黄褐色,可塑状态,具铁锰结核,稍有光泽,无摇振反应,干强度及韧性中等,为中等压缩性土,局部为高压缩性土。

再审申请人刘振国与被申请人徐伟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再审申请人刘振国与被申请人徐伟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再审申请人刘振国与被申请人徐伟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驻民再终字第0006号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一审再审申请人、二审上诉人、)刘振国,男。

委托代理人乔春梅,驻马店市高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一审被申请人、二审被上诉人)徐伟,男。

委托代理人周晓华,河南周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刘振国与被申请人徐伟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08)驻民三终字第00134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豫法民申字第3048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

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再审申请人刘振国的委托代理人乔春梅,被申请人徐伟及其委托代理人周晓华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06年1月12日,一审原告刘振国起诉称,其与徐伟签订土地使用及建房协议,该协议存在瑕疵,请求予以撤销。

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刘振国在位于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东侧建房时,因用地、采光事宜与相邻的徐伟签订土地使用及建房协议一份。

约定刘振国建房时可使用徐伟等部分土地,建房高度为9.8M(三层半,含楼下储藏室1.1M)等条款。

后刘振国以规划部门批准的六层楼高度建房,徐伟不同意,而酿成纠纷。

本案在审理中,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刘振国在天中山大道中段东建住宅楼一幢,建设高度为五层半(半层为地下储藏室),徐伟同意,同时在第五层的东部应留出宽三米,长十二米的空间,该空间不得建房,不得建女儿墙,可建镂空栅栏,栅栏高度不得超过1.8米;二、刘振国以后在该楼北部建楼房,仍应以起脊建房为准,高度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徐伟同意;三、刘振国放弃撤销协议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元,其它诉讼费用800元,共计870元,刘振国自愿负担370元,徐伟自愿负担500元。

刘振国向一审法院申请再审的主要理由,2006年7月3日在向驻马店市规划局、驻马店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时因其未按批准建房,驻马店市规划局、驻马店市消防支队不予验收。

1、总体概述: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质量保修期;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

1、总体概述: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质量保修期;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

一、总体概述: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质量保修期;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1、编制依据(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答疑》(2)《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现行价目表》(3)鲁建办字(2016)20号文,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及实施意见、东建字(2016)164号文关于调整相关规费的通知和其他文件。

2、工程概括(1)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纬七路西段建设工程施工(2)建设地点: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3)本工程位于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属新建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407米,包括新建车行道宽12米、新建DN600的砼雨水排水管2398米,砼板涵4处、新建DN600的砼管涵3处、新建DN1500的砼管涵1处、挖明排水沟、道路划线等。

3、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3.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工程的特点,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

开工前公司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员熟悉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图纸进行现场查看,如若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

根据现场情况,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准备材料、人员、设备组织施工设计,准备搭建临时用房、电水等一切必用品,设置安全标志。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实施,确保安全质量,工期。

将达到三高:高效率、高水平、高质量。

用三先进:先进的技术与工艺来保证质量要求、用先进的组织管理技术、用先进的思想观念来统一员工施工认识。

3.2方案针对性根据招标文件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内容是道路、雨污管道工程的施工,因此我公司在编制施工方案时,主要针对其施工要求进行严密的编制。

本工程要在169日历天内完成,并且保证工程质量过关,必须对各项目工程施工进行科学的合理安排,全面展开,做好劳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综合调配。

在保证质量、技术安全下,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机具、新材料的测试检验方法。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7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建[2007]34号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7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建[2007]34号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7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7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建〔2007〕34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石政发〔2007〕15号)和河北省建设厅《200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冀建质〔2007〕12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建设局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中毒窒息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2007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7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七年四月十日2007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石政发〔2007〕15号)和河北省建设厅《200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冀建质〔2007〕123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两法三条例一决定”,坚持“以人为本”和“科技兴安”战略,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坍塌和中毒窒息事故等的专项整治活动,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以高度责任感做好2007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郭雨雷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郭雨雷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郭雨雷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6【案件字号】(2020)粤19行终39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韦艳芹陈彩玲林冰洁【审理法官】韦艳芹陈彩玲林冰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郭雨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郭雨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个人】郭雨雷【当事人-公司】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律师/律所】康世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康世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康世【代理律所】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郭雨雷【被告】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东莞住建局作出的案涉《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是否合法有据。

【权责关键词】合法合法性受案范围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认可。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东莞住建局作出的案涉《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是否合法有据。

根据东莞市某某某某某某某的查询记录和购房合同可以证明郭雨雷已经于2018年11月27日在东莞市购买住房,并于2019年1月3日进行备案登记,郭雨雷对该事实亦予确认,可见其已在东莞市拥有了自有住房。

因此,郭雨雷已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所规定的在本市无自有住房这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东莞住建局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案涉《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郭雨雷在相应期限内腾退案涉公共租赁住房、结清租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办理相关手续,合法有据。

郭雨雷上诉主张其购买的房屋为期房,尚不满足可居住的条件,不应认定其有“住房”、“可居住的房产”,其将“住房”限制解释为具备居住条件的住房,并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东建函[2007]140号
【发布部门】东莞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7.09.27
【实施日期】2007.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东建函〔2007〕140号)
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松山湖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净化市场环境,防患、打击围标、串标行为,市建设局日前发出了《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东建函〔2007〕137号),决定在2007年10月1日之后发布招标公告的政府、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或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规定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除外)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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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东建[2016]1号

【最新】东建[2016]1号

东建[2007]1号关于印发《江东区建设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思路》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江东区建设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一月六日主题词:2006年工作总结 2007年工作思路通知抄送:市建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尹文德副区长宁波市江东区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1月6日印发共印20份江东区建设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思路一、2006年工作总结一年来,区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市建委的业务指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区级建设职能,较好地完成了预期各项工作任务,为实施“中提升”战略、加快推进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基本情况2006年,区建设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解决群众的急难愁问题为重点,积极参与和服务东部新城建设,狠抓了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全力推进拆迁改造工作,规范了建设行业管理,全面加强党建群团工作,推进了全局精神文明建设。

一年来,我们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建设任务,努力在拆迁改造上出新招,在完善设施上下功夫,在强化管理上做文章。

全年启动并实施了投资达5.6亿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城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功能明显提升;组建了监督管理科,加强了全区安置房建设的监督管理;较好地实施了26个拆迁项目,涉及房屋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加强了全区建设行业管理,建筑业、园林绿化企业共完成产值36亿元;加强了全区建筑面积723万平方米住宅小区(大楼)的物业管理,实施了白鹤、甬港等11个老小区(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的综合整治,并在曙光三四村、划船社区实施了准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全面加强党建群团工作,有序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局内部管理。

目前,全局干部职工的事业心、责任心明显增强,大局意识、公仆意识不断提高,能充分发扬“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精神,积极动脑筋、想办法,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求实效、办好事的原则,合理利用有限的经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使用管理的通知-东建[2007]29号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使用管理的通知-东建[2007]29号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使用管理的通知
正文:
----------------------------------------------------------------------------------------------------------------------------------------------------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使用管理的通知
(东建〔2007〕29号)
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松山湖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市建筑施工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局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使用管理。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由建设单位保管,副本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由施工单位代管,并悬挂于施工现场办公室明显位置以便核查。

三、所有工程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建设单位必须出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

东莞市建设局
二○○七年九月三日
——结束——。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城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城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城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8.01.10•【字号】东建[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建设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城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东建〔2008〕1号)2007年,各镇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市委、市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新形势发展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部署,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完善建设领域“三大体系”和建设管理“三大工程”建设,使全市建设管理水平有了长足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取得较好成效,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促进全市建设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市建设局组织对全市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公室和松山湖规划建设局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共评选出2007年度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3个、建筑质量管理先进单位15个、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15个、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15个、整治旧村工作先进单位20个、80年代工业建筑安全鉴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1个、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20个,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市新形势下的城市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全市各镇街要向这些先进单位学习,以他们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力争上游,形成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早日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双转型而努力奋斗。

附表:2007年度城建管理工作表彰名单东莞建设局二○○八年一月十日附件:2007年度城建管理工作表彰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一、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3个)东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南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莞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厚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清溪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常平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茶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石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塘厦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寮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黄江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大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东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二、建筑质量管理先进单位(15个)南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寮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塘厦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东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樟木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常平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洪梅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长安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茶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黄江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横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厚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松山湖规划建设局虎门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大岭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三、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15个)东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石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大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东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茶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洪梅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寮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大岭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黄江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清溪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南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凤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松山湖规划建设局高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企石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四、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15个)东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大岭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大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塘厦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寮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莞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黄江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清溪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南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万江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厚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凤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石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石排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长安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五、整治旧村工作先进单位(20个)东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万江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大朗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凤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茶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虎门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黄江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麻涌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南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石碣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厚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道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长安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石排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东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沙田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洪梅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中堂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塘厦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望牛墩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六、80年代工业建筑安全鉴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1个)东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洪梅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大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大岭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茶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塘厦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寮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莞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黄江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万江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公室厚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虎门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石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横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麻涌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石碣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樟木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谢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桥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东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长安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七、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20个)东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办公室大朗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茶山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长安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寮步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东坑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黄江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洪梅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南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办公室大岭山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厚街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莞城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办公室石龙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清溪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万江街道办规划建设办办公室凤岗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横沥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麻涌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石碣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道滘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建筑业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建筑业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建筑业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3•【字号】连政办发[2007]80号•【施行日期】2007.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建筑业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连政办发〔2007〕8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全市建筑业工作,加快建筑业发展步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建筑业发展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2007年全市建筑业发展目标任务┌─────┬─────┬────┬────┬────┬────┬────┬──────┐│序│目标内容│ 建筑业│ 建筑业│外出施工│外出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号││ 总产值│ 增加值│人数│产值││││││(亿元)│(亿元)│(万人)│(亿元)││││││││││││││责任单位│││││││├─────┼─────┼────┼────┼────┼────┼────┼──────┤│1│赣榆县│57.2│15.5│8.5│ 42.50│无三级以│建筑行业无三│├─────┼─────┼────┼────┼────┼────┤上质量事│级安全事故、││2│东海县│ 15.50│ 5.00│ 4.00│8.5│故│四级事故少于│├─────┼─────┼────┼────┼────┼────┤│三起││3│灌云县│11.5│ 2.90│ 3.2│7.5│││├─────┼─────┼────┼────┼────┼────┤│││4│灌南县│13.5│ 3.00│ 2.60│8.00│││├─────┼─────┼────┼────┼────┼────┼────┼──────┤│5│新浦区│ 2.00│0.66│0.03│0.19│无四级以│无四级以上安│├─────┼─────┼────┼────┼────┼────┤上质量事│全事故││6│海州区│ 1.70│0.44│0.05│0.11│故││├─────┼─────┼────┼────┼────┼────┤│││7│连云区│ 1.77│0.50│0.03│0.16│││├─────┼─────┼────┼────┼────┼────┤│││8│ 市开发区│ 1.32│0.38│0.02│0.17│││├─────┼─────┼────┼────┼────┼────┤│││9│ 市水利局│ 1.10│0.27│0.40│0.44│││├─────┼─────┼────┼────┼────┼────┤│││10│ 海通集团│ 4.62│0.15│0.07│ 2.42│││├─────┼─────┼────┼────┼────┼────┤│││11│ 市电信局│0.16│ 0.044│ \│ \│││├─────┼─────┼────┼────┼────┼────┤│││12│市供电公司│0.45│0.57│ \│ \│││├─────┼─────┼────┼────┼────┼────┤│││13│ 其他企业│ 22.38│ 5.386│0.4│ 4.61│││├─────┼─────┼────┼────┼────┼────┤│││14│合计│ 133.2│34.8│19.3│74.6│││└─────┴─────┴────┴────┴────┴────┴────┴──────┘。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东建[2007]20号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东建[2007]20号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东建〔2007〕20号)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东莞市建设局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每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第四条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存在质量问题未整改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分户验收应当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基础上,以实测实量、检查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三)门窗安装质量;(四)栏杆、护栏及安全玻璃的使用;(五)防水工程质量;(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海建质2007-1

海建质2007-1

海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海建质[2007]1号关于进一步强调《海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和内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市政工程是我们城市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与广大城市人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直接为城市生产、生活服务和为城市物资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必不可少的物资条件的城市基础设施。

是城市建设中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其建设的成就是检验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但是目前我市工程由于建设程序不规范、监管体系不合理和不完善造成市政工程质量缺乏力度、缺乏保证。

为完善工程监督体系和程序,更好地监督市政工程,我站曾以海质[2002]0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通知》、海质[2002]04《关于印发(海宁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工作程序和内容)的通知》、海质[2002]05《关于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的通知》发文明确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和内容,明确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程序,对开展市政工程分部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建设责任主体对我们监督工作的程序和内容还不明确,对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还不重视,对我们提出的开展市政工程分部结构验收的具体要求还不十分熟悉,并没有按正常程序组织验收。

为此,根据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政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对市政工程的分部结构验收具体要求和程序及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作进一步的强调,要求各方质量责任主体严格执行,请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予以执行。

本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海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和内容海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二OO七年五月二十日抄送:市规划建设局、相关单位海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和内容一、质量监督登记核查1、凡是海宁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均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1 周洛邑城

1 周洛邑城

1 周洛邑城·规划思想:“如武王之意”完全按照周礼的设想规划城市布局。

召公和周公曾去相土勘测定址,进行了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城市建设,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有明确记载的城市规划文件。

·建设格局:城市形状为不十分规则的方形——与“方九里”记载大致相近。

中心部分建筑,分布在城中央偏南——与“王城居中”相符。

2 曹魏邺城·城市建设格局:(1) 城市形态:城市平面为规则的横长方形。

(2)功能分区:一条通向城门的东西向干道将城市分为南北两部分。

北部为统治阶级专用区,东为园林,西为戚里(贵族居)。

宫殿“前朝后寝”,南部为居民居住区,坊里规整,内有三市,还有手工业作坊。

(3)道路系统:南北向有三条干道,中间一条为全城中轴线。

东西干道与中轴线干道丁字相交于宫门前。

(4)水系园林:城中水系由西北漳河引水,由三台下流入铜雀园及宫殿区,分流一部份到坊里区,由东门流出城外。

·规划思想及特点:(1) 城市有明确的分区,统治阶级与一般的居民严格分开,一方面是继承了古代城与郭的区分,也直按继承了汉代宫城与外城的区分。

不同点是分区更加明确,宫城不与坊里相参,反映了阶级的对立及当时等级的森严。

(2) 道路正对城门,干道丁字交于宫门前。

把中轴线对称布局的手法扩大应用于整个城市。

这种规划手法对以后的都城布局有很大的影响。

3 吴国金陵(南朝健康?)规划特点:——城市用地依自然地势发展,以险要为界,以玄武湖防御。

——皇宫位于城市南北中轴上,重要建筑以此对称布局。

——是周礼制城市规划思想与自然理念结合的典范。

4 隋唐长安规划人员: 隋:宇文恺唐:阎立德城市选址原因:(1)长期混战使邺城、洛阳等城均以严重破坏。

(2)江南初定,政治统治还不够巩固。

(3)关中平原军事形势有利(4)隋朝势力原来就在这一带另建新城原因:(1)汉长安经历破坏,难于修复,且风水不利。

(2)汉长安已有多朝建都,不变新地不能体现新王朝气象。

东建价[2016]4号文-东莞市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营改增)

东建价[2016]4号文-东莞市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营改增)
3按关于落实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作保险工作的通知东社保200747号计算的工伤保险已含于人工费中
东建价 [2016]4号文 -东莞市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营改 增)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清单计价程序表(营改增后)
注: 1、人工费已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具体详见定额。 2、我市未出台相应文件前,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执行《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粤建管[2004]132号)。 3、按《关于落实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作保险工作的通知》(东社保[2007]47号)计算的工伤保险已含于人工费 中。 4、材料保管费:甲供

1 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指南

1  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指南
5。审批条件
1、土地征收被依法批准,且征地(或拆迁)单位已与被征用人(或房屋被拆迁人)签订征地(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征地(或拆迁)的各项补偿款已按征地(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足额发放给土地被征收人(或房屋被拆迁人);
2、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规划审批、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审查、招标投标等工作,具备法定开工条件:
□4、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资料(详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指南”),或市住建局签发的合同(施工、监理)备案凭证复印件;
□5、工程保函备案资料(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函备案指南”)或加盖市住建局备案章的保函复印件。
□6、市住建局签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复印件及《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备案表》复印件;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审批决定机关
9.审批程序
1、市住建局办事大厅1-3号窗口收验材料。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申请,即时作出《建设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申请,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
□11、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勘察单位公章、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章、住建局施工图审查备案章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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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建[2007]1号关于印发《江东区建设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思路》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江东区建设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一月六日主题词:2006年工作总结 2007年工作思路通知抄送:市建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尹文德副区长宁波市江东区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1月6日印发共印20份江东区建设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思路一、2006年工作总结一年来,区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市建委的业务指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区级建设职能,较好地完成了预期各项工作任务,为实施“中提升”战略、加快推进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基本情况2006年,区建设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解决群众的急难愁问题为重点,积极参与和服务东部新城建设,狠抓了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全力推进拆迁改造工作,规范了建设行业管理,全面加强党建群团工作,推进了全局精神文明建设。

一年来,我们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建设任务,努力在拆迁改造上出新招,在完善设施上下功夫,在强化管理上做文章。

全年启动并实施了投资达5.6亿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城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功能明显提升;组建了监督管理科,加强了全区安置房建设的监督管理;较好地实施了26个拆迁项目,涉及房屋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加强了全区建设行业管理,建筑业、园林绿化企业共完成产值36亿元;加强了全区建筑面积723万平方米住宅小区(大楼)的物业管理,实施了白鹤、甬港等11个老小区(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的综合整治,并在曙光三四村、划船社区实施了准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全面加强党建群团工作,有序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局内部管理。

目前,全局干部职工的事业心、责任心明显增强,大局意识、公仆意识不断提高,能充分发扬“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精神,积极动脑筋、想办法,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求实效、办好事的原则,合理利用有限的经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主要特点1、基本完成了实事工程建设。

根据区人代会上确定的实事工程,涉及我局的有三项。

各项实事工程扎实推进,进展顺利。

一是实施了老小区综合整治。

启动并实施了白鹤等11个老小区的综合整治,编制了整治方案,召开了听证会、座谈咨询协调会,并重新修改确定了整治方案。

目前,演武、蓬莱里、宋家、王隘二村、贺丞、镇安、贺丞路、白鹤等8个小区已全部完工并通过了竣工验收;甬港、潜龙、王隘一村等3个小区也已完工,并将在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同时还根据市建委安排,积极组织对我区2000年—2005年老小区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据调查结果统计,居民群众对江东区的老小区整治评价满意率达99%,满意率居全市之首。

这一数据表明,我区老小区整治作为政府实施的一项实事工程,深得人心。

二是实施了老小区准物业管理试点。

1月份起,我们在曙光三四村和划船社区实施了准物业管理试点,修订和完善了《江东区准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江东区准物业管理达标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准物业管理的试点工作。

从近十多个月的试点工作情况来看,准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群众满意度较高。

从物业费收取率来看,许多居民已主动到居委会缴纳物业管理费,曙光三四村收费率达87%,划船社区收费率达到了91.6%,远高于以住全年20%的收费率。

社区环境面貌大为改观,治安案发率也都下降了30%以上,居民群众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也比较满意,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也明显高涨;另一方面是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位一体”机制运行良好,三方关系也比较融洽,管理小区的合力明显增强。

同时还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积极做好了准物业管理试点现场会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老小区准物业管理试点现场会和试点工作的圆满成功。

老小区准物业管理模式得到了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并称准物业管理是当前形势下解决处理老小区管理难问题一种较好的模式,值得推广。

三是实施了中兴社区邻里工程建设。

该工程是群众呼吁了多年且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今年我们克服了该项目情况复杂、人防工程实施程序繁琐等困难,积极争取市人防经费、市城建资金近3000万元,与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协调,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加快了对该邻里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并实质性启动了项目的建设,目前已进入桩基工程阶段。

2、有序实施了工程项目建设。

今年,我们在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世纪大道南段、东部新城“四横三纵”等重大项目实施的基础上,认真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道路网架。

一是较好地完成了区属投资建设项目。

今年区投资700余万元,完成了白鹤、贺丞等整治老小区的12个道路、化粪池改造项目和延芳桥的改建;并根据群众反映,实施并完成了91100部队经济适用房临时道路、曙光路(中山路----宁穿路)人行道等6个零星改建项目,进一步改善了小区道路及背街小巷破损状况。

二是积极推进了东部新城项目建设。

启动实施了我局承担的民安二路、规划一号路、学苑路和学苑路东侧规划河道及景观带等4个东部新城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目前除规划河道及景观带正在规划、立项外,其他3个项目都在全面施工过程中,预计相继于2007年1月和3月底建成。

三是继续加快了市属各类项目建设。

今年我局承担了市属建设项目25个,总投资约15亿元。

其中有永达路等8个续建项目、琴桥北匝道等11个新建项目、彩虹北路等6个前期项目。

目前除甬港北路与百丈东路卡口、新天地中间规划道路等8个项目完工外,其余都在抓紧施工和前期工作中。

3、全力推进了拆迁改造工作。

今年,局党委高度重视拆迁工作,专题研究并举全局之力全力推进拆迁工作。

本着“拆迁一处、造福一片、稳定一方”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拆迁任务。

一是积极做好东部新城拆迁项目。

主动服务、积极参与东部新城建设,完成了东部新城江东范围内建筑物的调查摸底及面积丈量,涉及甬新河、“四横三纵”道路、综合商务办公区及学校地块等建设项目的房屋已基本拆除,松下村发展留用地已签订协议,其他项目正在协调之中。

二是积极实施旧城改造项目。

积极实施我区仅有的四个地块非成套房改造,戎家地块部分住宅共576户已签订协议532户,荷池地块住宅共160户已签订协议144户,七塔寺北侧共66户已签订协议30户,针织三厂地块共37户已签订30户;同时做好甬升地块五幢成套房改造,目前共有150户已签订协议86户。

三是积极推进旧村改造项目。

扎实推进戎家、宁丰、戚隘桥、七里垫、宁东村等旧村改造,加快福明家园二、三期建设进度,戎家村共257户已签订216户,戚隘桥李家汇村共160户已签订协议143户,七里垫村除部分外来种田户外基本拆除,宁丰村进场签订协议,完成了中信泰富项目的拆迁,完成了陆家村、宁东村村民安置。

四是认真实施其他拆迁项目。

完成了甬台温铁路项目的拆迁,惊驾路江东段共64户已签订63户;积极做好针织厂、七塔寺西侧、永达路等零星项目拆迁工作。

4、逐步规范了建设行业管理。

建设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和房产中介。

全区共有各类建设行业企业216家,其中,建筑业企业86家、房地产企业29家、园林绿化企业30家、物业企业42家、房产中介企业29家。

一年来,我们不断创新管理方式,竭力规范全区建设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了建筑业、房地产和园林绿化企业管理。

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解决不安全隐患;办理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初审、升级上报;审核上报一、二级注册建造师考核认定,并做好一、二、三级项目经理的年检工作;做好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的审核上报以及“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工作。

二是加强了物业企业管理。

深化了联络员、综合考评等制度。

总结和交流联络员制度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了联络员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充分发挥了联络员的桥梁作用。

完善和落实了综合考评制度,坚持月考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直接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资质晋升、招投标等挂起钩,树立起了华光城、东海花园等物业管理典型样本,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的形象。

三是加强了房产中介管理。

加强了中介市场的管理,对全区中介企业进行了综合测评和监管,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减少了群众的购房风险。

积极开展了中介行业商业贿赂专项清理整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努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5、全面开展了安置房监管工作。

完成了监督管理科的组建,开展全区安置房情况的调查摸底(全区共有安置房地块11个,其中已安置5个,在建或待安置6个,总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

重点实施了东部新城安置房建设的监管,组建了东部新城安置房建设联合监督小组,并召开了工作会议,建立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了东部新城安置房建设的跟踪监督检查,特别对进户门选择、外保温材料确定和垃圾房定点等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可能影响住户使用的设计方案,督促修改和调整,竭力把问题提前解决。

同时,还加强对甬升、南余、福明家园安置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协调组织了福明公园安置房小区景观设计方案的公示会审,并根据居民代表的意见督促整改;提前介入、跟踪了解了戎家、惊驾、宁丰安置房建设前期情况,及时制定了监管预案,努力做到安置房建设“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6、全面加强了党建群团工作。

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积极开展了《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强了思想、组织、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全局党建群团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支部的战斗堡垒、党员的先锋模范三大作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助手作用,为顺利实施我局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能认真执行各项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用先进理论武装干部头脑,能健全、完善和规范全局党建各项工作制度。

自去年下半年起,我们运用在房管处内部公开选拔的方式,调整和充实了房管处领导班子,今年实施了机关4个中层岗位的公开竞聘工作。

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全局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理论素养、决策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巩固中提高。

我们坚持以教育为基础,以治权为核心,以治财为重点,以管人为根本,以公开为前提,防范和惩治并重,教育、管理、监督、查处并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积极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宣传发动、统一思想,确定重点岗位和环节,对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并积极在全区建设行业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完善和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建立抵制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取得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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