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规则(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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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的通知

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的通知

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的通知
粤建造发〔2013〕6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计算规范(以下简称2013计算规范)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为指导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我站依据2013计算规范、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等,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本计价指引)。

本指引包括《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广东省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广东省构筑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广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广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抄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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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

(整理)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一、总说明1、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及税金组成。

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不允许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严重脱节或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存在严重不合理报价。

2、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的描述须与本说明和规定共同使用。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结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招标图纸等技术文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阅读、理解并进行报价。

3、招标图纸范围内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开列的项目或投标人认为清单工程量有误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招标人以答疑纪要方式确认后可增列清单项目或修正清单工程量,投标人未提出或未按答疑纪要增列和修正清单工程量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中。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进行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仅供投标人作为参考,投标人应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等因素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再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作出调整。

5、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按以下顺序执行:凡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已明确的须按该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未明确的按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和2006年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办法中均未明确的则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必须执行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应当执行计价规范中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规定。

第三条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是工程造价文件生效的必备条件。

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必须由注册在本单位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完成,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方能生效:(一)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二)编制人是造价员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并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三)建设工程当事人必须盖法人单位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

第四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明确其他项目费、承包人风险、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时效等相关内容;没有明确或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附表一至四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参照附表一至四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描述不完整的,可在开标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据实调整,并在开标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除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外,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量清单错漏责任转嫁给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工程量清单以外的缺项漏项、数量错误等内容,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

(完整版)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完整版)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意见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必须执行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应当执行计价规范中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规定。

第三条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是工程造价文件生效的必备条件。

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必须由注册在本单位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完成,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方能生效:(一)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二)编制人是造价员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并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三)建设工程当事人必须盖法人单位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

第四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明确其他项目费、承包人风险、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时效等相关内容;没有明确或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附表一至四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参照附表一至四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描述不完整的,可在开标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据实调整,并在开标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除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外,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量清单错漏责任转嫁给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工程量清单以外的缺项漏项、数量错误等内容,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

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

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

附件3: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目 录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 (25)第100章 总则 (28)第101节通则 (28)第102节工程管理 (29)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 (30)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 (31)第105节机电工程承包人专项费用 (31)第200章 路基工程 (32)第201节通则 (32)第202节场地清理 (32)第203节挖方路基 (34)第204节填方路基 (35)第205节特殊地基处理 (38)第206节路基整修 (43)第207节坡面排水 (44)第208节护坡、护面墙 (48)第209节挡土墙 (49)第210节锚杆、锚定板挡土墙 (51)第211节加筋土挡土墙 (52)第212节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 (54)第213节预应力锚索、锚杆和钢花管边坡加固 (56)第214节抗滑桩 (58)第215节河道防护 (59)第300章 路面工程 (60)第301节通则 (60)第302节垫层 (60)第303节石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62)第304节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63)第305节石灰(水泥)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65)第306节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 (66)第307节沥青稳定碎石基层(ATB)、水泥混凝土基层 (67)第308节透层、粘层 (68)第309节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69)第310节沥青表面处治、封层及其他面层 (71)第311节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 (73)第312节水泥混凝土面板 (74)第313节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 (75)第314节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 (76)第315节挖路槽及铺草皮 (79)第316节旧路面处理 (80)第317节旧路面利用 (80)第400章 桥梁、涵洞 (81)第401节通则 (81)第402节模板、拱架和支架 (81)第403节钢筋 (82)第404节基础挖方及回填 (83)第405节钻孔灌注桩 (84)第406节沉桩、打入式钢管桩 (86)第407节挖孔灌注桩 (87)第408节桩的垂直静荷载试验 (88)第409节沉井 (89)第410节结构混凝土工程 (90)第411节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94)第412节预制构件的安装及桥梁钢结构工程 (97)第413节砌石工程 (98)第414节小型钢构件 (99)第415节桥面铺装 (99)第416节桥梁支座 (101)第417节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102)第418节桥梁防排水处理 (104)第422节涵洞及通道涵工程(部范本的第419~421节的计量支付条款以本节替代) (104)第423节桥梁加固 (110)第500章 隧道 (111)第501节通则 (111)第502节洞口与明洞工程 (111)第503节洞身开挖 (114)第504节洞身衬砌 (117)第505节防水与排水 (120)第506节洞内防火涂料和装饰工程 (121)第507节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 (122)第508节监控量测 (122)第509节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与地质预报 (123)第510节洞内机电设施预埋件和消防设施 (123)第511节辅助坑道 (124)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125)第601节通则 (125)第602节护栏 (125)第603节隔离栅和桥梁防护网 (128)第604节道路交通标志 (130)第605节道路交通标线 (131)第606节防眩设施 (132)第607节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计量与支付、支付子目说明调整至800章中) (133)第608节收费设施及地下通道(计量与支付、支付子目说明调整至800章、900章中) (133)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133)第701节通则 (133)第702节铺设表土 (133)第703节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 (134)第704节种植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 (135)第705节植物养护和管理 (136)第706节声屏障 (137)第707节环境保护 (137)第800章 机电工程 (138)第801节通则 (138)第802节收费系统 (138)第803节通信系统 (141)第804节监控系统 (144)第805节专用软件 (148)第806节通风消防系统 (149)第807节供配电照明系统 (152)第808节防雷接地系统 (155)第809节管道工程 (156)第810节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测试设备 (159)第900章 附属区房建工程 (159)第901节通则 (159)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本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对《部2009范本》第七章“技术规范”中计量和支付规则的补充和细化,属于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

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意见

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意见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4
(二)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三)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四)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五)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六)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七)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八)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 (九)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第十五条 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不得违反招、投 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施工合同履行期间, 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遵循以下规定确定工程价款: (一)当中标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应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为准; (二)当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且发、承包双方没有违反招标文件中 关于工期、造价、质量安全等内容的实际行为的,应当以施工合同为准; (三)当后续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合同文件与施工合同不一致的,应当以 后续合同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除工期在半年和合 同价款在 200 万元以下之外,应当采用单价合同。 第十七条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 2008 计价规范和省的 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除法律法规有规定之外,出现下列情形的, 不予计量与支付:四的规定执行。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 的,参照附表一至四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 2008 计 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发 现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描述不完整的,可在开标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 招标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 2 日内据实调整,并在开标 7 日前书面通知所 有投标人。

广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广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A.2.2 其他桩。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2.2的规定执行。 粤表A.2.2 其他桩(编码:010202)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位 工程内容 可组合的内容 1.1 1 成孔、灌注 1.2 1.3 2 其他 对应的综合定 额子目
10202001
1.土壤级别 2.桩长 砂石灌注桩 3.桩截面 4.成孔方法 5.砂石纽配 1.土壤级别 2.桩长 灰土挤密桩 3.桩截面 4.成孔方法 5.灰土级配 1.桩长 2.桩截面 3.水泥强度等级 1.桩长 2.桩截面 3.粉体种类 4.水泥强度等级 5.石灰粉要求
1.成孔 2.砂石运输 3.填充 4.振实 1.成孔 2.灰土拌和、运 输 3.填充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4.夯实 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1.成孔 2.水泥浆制作、 运输 3.水泥浆旋喷 1.成孔 2.粉体运输 3.喷粉固化
钢管成孔砂石灌注桩 A2-63 钢管成孔砂灌注桩 其他 A2-64
10202002
M
1.1 1 2 1 2 成孔、灌注 1.2 其他 1.1 成孔、灌注 1.2 其他
பைடு நூலகம்
高压旋喷桩 其他
A2-65~A2-67
10202003
旋喷桩
喷粉桩(深层搅拌桩) A2-68~A2-75 其他
10202004
喷粉桩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建价函[2007]489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根据粤建管字[2007]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算作如下规定:一、编制工程概预算、最高报价值或标底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单独列项计算,不参与施工投标竞价。

二、按定额子目计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增加的项目如下:1、内脚手架;2、模板的支撑。

三、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费用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列项计算。

四、实施“平安卡”发生的费用,按下表标准计算。

每个单位工程按标准计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

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问题解答粤建造函[2008]043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内脚手架包括哪些内容?答:内脚手架包括室内里脚手架、活动脚手架、单排脚手架、满堂脚手架、电梯井脚手架。

二、模板的支撑,是否只计算定额混凝土模板相应子目的钢支撑?答:是。

三、如何计算平安卡的费用?答:按总包合同的承包范围计算(包括发包方指定分包的工程),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如承建一栋建筑物内有建筑、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并入建筑工程费率计算;安装工程按安装工程费率计算。

以上费用合计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取。

2、如承建数栋别墅,按数栋别墅的合计数计取。

3、市政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单独承包装饰装修工程按各工程费率计算。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本文来自: 中国预算网:/qufei/3319.html广东省现行工程造价的费用组成一、确定管理费类别、利润率1、根据工程所在地行政区域划分管理费类别1)副省级市——广州、深圳为一类;2)地级市为二类;3)县级为三类。

广东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东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东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前言2006年广东省发布了建筑工程定额规范,对建筑工程各项费用进行了明确的定额归纳和规范,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领域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定额说明1. 建筑工程费用明细表广东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规范将建筑工程的各项费用进行了明细分类,包括了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土建工程费、装饰装修工程费等。

各项费用的具体明细在建筑工程费用明细表中列举出来,并规定了相应的测算与统计方法。

2. 建筑工程量清单建筑工程量清单是对建筑工程各个项目的量进行详细测算、核算的标准文档。

广东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规范中规定了建筑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标准与计算规则,并对其中每一个项目的测算方法作出了具体说明。

3. 安全生产费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广东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规范规定了安全生产费的缴纳标准及计算方法。

4. 规费广东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规范规定了规费的缴纳标准及计算方法,包括了各个项工程的规费金额。

5. 附加费广东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规范规定了附加费的缴纳标准及计算方法,包括了建筑工程管理费、技术咨询费、工程保险费等附加费用的收取标准。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1. 土建工程量计算广东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规范对各种土建工程的量测算做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基础工程、框架工程、各种砌体工程、地面和屋面工程等。

各项工程的测算方法均非常详尽,基本可以满足工程量计算需要。

2. 安装工程量计算广东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规范对建筑安装工程的量测算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包括了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等。

测算方法采用的是按根、台、组数或按长度、面积、容积等具体的计算规则,能够比较精确地掌握实际工程量。

3. 装饰装修工程量计算广东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规范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测算做了细致的说明,规范了涉及的各种工程项目的测算和计算规则。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3.1
暂列金额
1×(10%~15%)
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国家级质量奖1×4%
省级质量奖 1×2.5%
市级质量奖 1×1.5%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
4.1+4.2+4.3+4.4
4.1
工程排污费
(1+2+3+4+5) ×100%
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
(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26.57%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
省级质量奖 1×2.5%
市级质量奖 1×1.5%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
4.1+4.2+4.3+4.4
4.1
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按珠府[2000]149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计算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广东省06定额计价依据

广东省06定额计价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的通知穗建筑[2006]199号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5号)等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6年4月1日起,凡在广州地区进行招标或非招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投标的标底、签订承发包合同、办理工程拨款、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时,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进行计算。

同时,《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停止执行。

2006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原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不作改变。

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

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

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第40号令)等有关法规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制定《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工程计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桥涵护岸、隧道、市政管网、路灯及地铁工程。

第四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和需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还是定额计价办法。

在条件许可时应首先选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同时使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是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的计价办法。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定额计价是指按《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规定的消耗量标准,以定额基价为计算基础的计价办法。

第七条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组成,计价程序如下:第十条定额的组成、计价、格式、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第十一条定额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

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一、总说明1、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及税金组成。

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不允许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严重脱节或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存在严重不合理报价。

2、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的描述须与本说明和规定共同使用。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结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招标图纸等技术文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阅读、理解并进行报价。

3、招标图纸范围内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开列的项目或投标人认为清单工程量有误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招标人以答疑纪要方式确认后可增列清单项目或修正清单工程量,投标人未提出或未按答疑纪要增列和修正清单工程量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中。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进行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仅供投标人作为参考,投标人应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等因素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再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作出调整。

5、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按以下顺序执行:凡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已明确的须按该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未明确的按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和2006年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办法中均未明确的则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市政工程

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市政工程

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市政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
额》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建价字[2002]1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2.02.21
【实施日期】2002.04.01
【时效性】部分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部分失效依据】本篇法规中“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已被《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1日)停止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市政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
则》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
(粤建价字[2002]18号)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市政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等市政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统称本计价依据)经厅办公会议审议通
过,现予颁发。

本计价依据从2002年4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广东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粤建定字[1992]140号)及其。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广东省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精编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广东省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精编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广东省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广东省建筑施工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表1—1工程总说明1、工程简介: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高度、经济指标、层高、层数、结构形式、基础形式、装饰标准等。

2、编制依据(计价办法的采用、图纸、规范等)。

3、特殊材料、设备情况说明。

4、其它需特殊说明的问题。

表1—2工程量清单总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法定代表人:编制单位(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3分部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4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费汇总表()表1—5技术措施项目费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6其它措施项目费汇总表()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7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8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9子目工料机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广东省建筑施工定额计价标准格式表2—1工程总说明1、工程简介: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占地面积、经济指标、层高、层数、结构形式、基础形式、装饰标准等。

2、编制依据(计价办法的采用、图纸、规范等)。

3、特殊材料、设备情况说明。

4、其它需特殊说明的问题。

表2—2工程总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2—3分部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4分项工程费汇总表()表2—5技术措施项目费汇总表()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6其它措施项目费汇总表()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7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表()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8补充子目单位估价表()工程名称:工作内容:第页共页表2—9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者按:本文执行日期为2001年1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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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规则(2006)1.土(石)方工程: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2.石方工程: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3.土石方回填: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注: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1.混凝土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或根数计算)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板桩按接头桩长度)计算)混凝土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或根数计算)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2.其他桩:砂石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灰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旋喷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喷粉桩(深层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圆木桩(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积表以体积计算)3.地基与边坡处理: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振冲灌注碎石(按设计图示孔深乘以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锚杆支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支护面积计算)土钉支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支护面积计算)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支护钢支撑(按设计理论以质量计算)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3.砌筑工程:1.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2.砖砌体:实心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

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

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2.墙高度:(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下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

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内》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实心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玻璃砖墙《1.砂浆制作、运输 2.砌砖 3.材料运输3.砖构筑物:砖烟囱、水塔(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

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砖烟道〈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砖窨井、检查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砖水池、化粪池〈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4.砌块砌体:空心砖墙、砌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

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2.墙高度:(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空心砖柱、砌块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5.石砌体: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不扣除基础砂浆防潮层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体积。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石勒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 以外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石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

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2.墙高度:(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砖顶并入围墙体积内石挡土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石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石栏杆〈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石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石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石地沟、石明沟〈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6.砖散水、地坪、地沟: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砖地沟、明沟〈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7.地下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8.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现浇混凝土基础:带形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独立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满堂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设备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桩承台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2.现浇混凝土柱:矩形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柱高: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异形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柱高: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3.现浇混凝土梁:基础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梁长: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矩形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梁长: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异形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梁长: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圈梁《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过梁〈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梁长: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弧形、拱形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梁长: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4.现浇混凝土墙:直形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体积计算内〉弧形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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