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一局长与已婚女签“包养协议”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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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一局长与已婚女签“包养协议”曝光
2013-11-17 09:37:01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与已婚女子签“包养协议”被曝光,当地相关部门查证后于11月4日将其免职
身陷“协议门”贵港一局长丢官
11月3日,有人在国内多家网站上发帖称,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与一名在娱乐城谋生的女子有“包养关系”,并贴出一纸协议书:双方保证在关系未清前,不能与第三者发生关系,双方至少一周见面一次,女方不能干涉及影响男方工作、家庭……此前,在10月16日,南国早报记者已接到有关此事的报料,并前往当地调查。
11月15日,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在网上回应称,他们已对网帖所反映的内容进行立案调查,并于11月4日免去该局长的职务
缘起“协议书”列六点要求
网帖中被曝光的局长叫陶毅,贵港市人;与陶有纠葛的涉事女子叫樊×萍,家住广东连州市。该女子现在南宁打工。
2012年6月,樊×萍到贵港市一家娱乐城做红酒促销生意,于当月中旬认识陶毅。
不久,陶毅约她出来吃饭。樊×萍称,当时她告诉对方自己的婚姻情况,并说自己已有一名10岁的小孩,但陶说他已离婚,也有一个小孩,他喜欢她,答应包养她,并让她跟丈夫离婚。此后,樊×萍发现陶毅不接她的电话。经跟踪,她发现“他经常与其他女人往来”。今年3月28日晚,在贵港市区一个烧烤摊,樊见一年轻女子坐在陶的大腿上,不禁“发飙”,与陶发生冲突。“当晚,陶回到住处,拼命向我解释。”樊×萍说,为了表示他的真心,次日陶写下了协议书。
在樊×萍出示的这份协议书复印件上,有6点要求:一、男女双方在关系未清前不能与第三者发生关系;二、男女双方至少一星期见面一次;三、男女双方若发生矛盾,以书面形式分手;
四、若违反第一点,则一次性补偿对方精神损失费1万元人民币,以此类推;五、女方不能干涉及影响男方工作、家庭,否则按规定处罚;六、男方应照顾女方的生活,金钱双方协商。
“协议书”上有双方的签名,日期为2013年3月29日。
变故 3万元买走协议书原件
此后不久,樊×萍得知陶毅并未离婚,并追问此事。陶毅解释说,他的妻子早就递交离婚诉状到法院,已经协议离婚了。
“他还让我赶紧回广东离婚,然后与我结婚。”樊×萍说,直至今年5月3日,她才见到陶出示的离婚协议。5月4日,她回广东办理离婚手续。5月24日,她与丈夫正式离婚,“没想到我一离婚,他就躲着我。我去过他家,让他说个清楚,但最终他还是伤害了我”。
樊×萍还出示她与前夫的离婚证,上面的离婚时间为5月24日,离婚的原因是“性格不合”。
与陶的关系恶化后,陶的家人与樊×萍协商,想让她交出协议书的原件,并赔偿她3万元精神损失费。6月6日,陶的家人按约定取走协议书原件,樊×萍按要求写下“不得公开陶的隐私”等协议内容。但此后陶毅还来找她,表示要娶她。
樊×萍播放的手机录音,有双方在一起时的对话声音,时间显示是5月3日以后。在她出示的5月3日以前的手机短信上,有双方以“老婆”、“老公”相称的字眼,其中一些陶发来的短信显示“你离婚后就嫁给我吧”、“老婆,我会给房租的”等内容,短信发送时间显示是去年12月。
调查是否有违法之事尚无结论
10月16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陶毅所在单位。在墙上张贴的政务人员公开名单上显示,陶为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的局长。
陶毅外出公干,他的上级领导港南区地税局局长吴女士接受采访时解释说,陶确系该局八塘分局的局长,是一名公务员,但她认为,樊的事情是他个人生活问题和道德问题,与樊所举报称陶有违法之事扯不到一块。
“前段时间,陶的母亲主动来向我们反映,说樊经常在凌晨来她家来拍门,影响他们的生活。如果樊影响到单位的正常工作,她就让儿子辞职。陶的母亲还说,陶家已要回协议书,并补偿对方3万元。”吴女士表示,当时樊已签字答应不再纠缠此事,事后她又提出要陶赔偿她10万元。陶家认为她有敲诈勒索的嫌疑,并表示樊若再纠缠下去他们就报警。
吴女士还称,樊×萍已向自治区有关部门举报陶,贵港市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说法“她分明是敲诈我”
10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陶毅在电话中称,他与樊×萍去年认识,樊当时在贵港市一家娱乐城工作,此后她换了3个场子。双方认识后,他便约她出来吃饭,随后有了交往。
陶毅说,交往期间,樊×萍一直隐瞒她在广东已婚并生养小孩的事实,且在贵港还有一个同居男友,“直至她的男友打电话给我,我才知道此事”。双方交待清楚后,她搬到另外一个小区的楼中楼租住,“但我没给她付房租。这方面有她交房租的证据”。
陶毅承认在双方未离婚前喜欢樊,并劝她离开夜场去学美甲技术,以开店谋生,但她嫌钱来得慢,没有“转业”。“早在两年前,我的前妻就到法院提交离婚诉状,直至今年5月3日我们才正式离婚。这段时间,尽管法律上仍未确定离婚关系,但我们早就分居了。不管怎样,我在正式离婚前与樊有往来,但没有像她所说的那样租楼中楼包养她……”
提及协议书,陶毅称确实系他所写,起因是:有一天晚上在烧烤摊吃夜宵,一女孩坐到他的大腿上,樊出现后跟他大闹一场。其实,那个女孩是他的堂妹,当晚在一起的还有他堂哥等人,“为了缓和矛盾,我给樊写下了协议书。不过此事已经解决,是我母亲去处理的”。
陶毅对樊到处“告状”表示不解:“她明明签字拿走3万元并表示日后不再纠缠我,事后,她又在她所谓的哥哥的授意下,发来短信要我赔她10万元。她分明是敲诈我。”陶转发来樊的短信,其中有一条:“你凑足我当初要的十万,我俩的事彻底清,我也不想管你理你了,当初我只要三万是太傻了!”
结果涉事局长已被免职
11月15日上午,在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天涯论坛等知名网站上,出现一个落款为“港南地税”的网文,标题为《关于网帖“广西贵港市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包养情人”的回应》。
该网文称:“近期,多家网站出现‘广西贵港市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包养情人’的网贴(帖)后,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及时关注、高度重视,对网贴(帖)反映的问题已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3年11月4日免去陶毅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的局长职务。”
查看各个网站,发现贴出的网文均在讲述陶毅与樊×萍之间的“包养”过程,并贴出一男子在娱乐场所K歌、跳舞的图片,其中还有一张协议书的图片。图片说明文字上称,跳舞、唱歌的男子就是陶毅,并质疑他的经济来源。网上有不少网友跟帖。
当天下午4时40分,记者与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取得联系。自称姓叶的一名负责人介绍说,是该单位在多家网站上发文回应的。经他们查证,陶毅确实与已婚女子樊×萍有染,至于是否涉及经济问题,有关部门还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