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间接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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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一、开发间接费用的组成和核算开发间接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开发现场组织管理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这些费用虽也属于直接为房地产开发而发生的费用,但它不能确定其为某项开发产品所应负担,因而无法将它直接记入各项开发产品成本。

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将它先记入“开发间接费用”贴户,然后按照适当分配标准,将它分配记入各项开发产品成本。

为了组织开发间接费用的明细分类核算,分析各项费用增减变动的原因,进一步节约费用开支,开发间接费用应分设如下明细项目进行核算:l.工资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行政、技术、经济、服务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

2.福利费指按上项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使用属干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发生的修理费。

5.办公费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各管理部门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印刷、邮电、书报、会议、差旅交通、烧水和集体取暖用煤等费用。

6.水电费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各管理部门耗用的水电费。

7.劳动保护费指用于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摊销和修理费,供职工保健用营养品、防暑饮料、洗涤肥皂等物品的购置费或补助费,以及工地上职工洗澡、饮水的燃料等。

8.周转房摊销指不能确定为某项开发项目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计提的摊销费。

9.利息支出指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借入资金所发生而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及相关的手续费,但应冲减使用前暂存银行而发生的利息收入。

开发产品完工以后的借款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计人当期损益。

10.其他费用指上列各项费用以外的其他开发间接费用支出。

从上述开发间接费用的明细项目中,可以看出它与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变动费用不同,它属于相对固定的费用,其费用总额并不随着开发产品量的增减而成比例的增减。

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项目以及核算项

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项目以及核算项

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1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

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六项: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4)建筑安装工程费5)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2、各成本项目的开支范围如下: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征用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土地效益金、土地开发费,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2)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帐,分别冲减有关成本。

(3)市政配套费:指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征用生地向当地市政公司交纳的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等的建造费、管线铺设费等。

(4)其他:如土地开发权批复费、土地面积丈量测绘费等。

前期工程费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筹建、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 通一平”等前期费用。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如:人防工程建设费、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 ( 或墙改专项基金 ) 、教师住宅基金 ( 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 、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2)规划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 ( 含支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调研费) ,制图、晒图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

(3)勘测丈量费: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4)“三通一平”费: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 含地下排水管、沟开挖铺设费用 ) 、供电、道路 (含按规定应交的占道费、道路挖掘费 ) 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和进行场地平整发生的费用 (包括开工前垃圾清运费 )(5)临时设施费:工地甲方临时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以及沿红线周围设置的临时围墙、围栏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

土地增值税中关于间接费用的规定

土地增值税中关于间接费用的规定

成本扣除项“开发间接费用”的扣除范围由于计入“开发成本”核算的“开发间接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从而达到增加土地增值税的扣除成本,少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目的。

因此,在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依照税法的规定,允许扣除的“开发间接费用”是有一定的范围界定。

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开发间接费用”的范围比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允许扣除的“开发间接费用”的范围更广。

如果房地产企业按照会计核算中的“开发间接费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进行扣除,显然是多扣除成本,致使房地产企业少缴纳土地增值税。

因此,税务征管部门要审查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存在多扣除“间接开发费用”问题。

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允许扣除的“开发间接费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006号)第九条规定:“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基于此规定,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间接费用是为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八项费用: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

如果不是该八项费用,但与直接组织和管理项目有关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例如,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如职工教育经费、通讯费、交通差旅费、租赁费、管理服务费、样板间支出、利息支出、保安费用等,在进行土增税清算时,能否扣除视具体情况而定。

2、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开发间接费用”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时,通常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006号)所规定的八项费用和与开发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如职工教育经费、通讯费、交通差旅费、租赁费、管理服务费、样板间支出、利息支出、保安费用等等,都在“开发间接费用”科目核算。

因此,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开发间接费用”的范围比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允许扣除的“开发间接费用”的范围更广。

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有哪些你知道吗

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有哪些你知道吗

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有哪些你知道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核算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这是由房地产项目的特性所决定的,房地产项目投资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量大、成本核算环节多、成本分配复杂、金融投资风险高等特点。

所以正确进行成本核算及分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的首要任务,因此,对于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科目的深刻了解也是必要的。

1.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1)开发成本:可类比于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2)开发间接费用:可类比于化学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3)开发产品:可类比于工业企业的“产成品”。

2.开发成本开发成本科目开发成本会计核算企业在土地、房屋、建设项目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酿成的各项费用。

开发产品成本按用途可分为四类:(1)土地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场地)所发与此相反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

(2)房屋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计划各种可行性研究房屋(包括商品房、周转房、出租房、代建房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3)基础建设设施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新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再次出现的各项费用支出。

(4)代建工程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告知知会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的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其他建筑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3.开发间接费用开发间接费用核算中小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为建造开发家电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据此企业会计准则,将符合借款资本化条件的还款费用计入开发间接费用。

4.开发产品开发产品核算的是企业已完工仍未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

包括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具体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开发计划过程,并已验收合格,合乎设计标准,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移交购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明细科目设置与核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明细科目设置与核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8、其他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核算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主体内列入预算的 各项费用。 1、建筑结构工程了: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公共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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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室内精装修 、样板房:主体内的样板间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 等费用。 2、设备及设备安装工程 室内水暖气电管线设备、室内设备及安装:空 调、电梯、高低压配电等、消防系统 、智能化系统:保安、电信、卫星 电视等。 3、室外总体工程:道路系统:小区道路、围墙、门卫、标识等;园林 环境工程 绿化建设、建筑小品等;其他 4、工程管理费 工程监理费、咨询费、施工合同外奖金、质监费、验收 费 5、预提 6、其他 五、公共建筑配套设施费:核算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 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 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具体内容如下: 1、会所、物管楼 2、儿童乐园 3、学校、幼儿园 4、游泳池 5、网球场
6、预提
7、其他 六、资本化利息:核算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汇 兑损失,减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净额。 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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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息支出 2、利息收入 3、汇兑损益 4、金融机构手续费 七、开发间接费:核算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 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以及与项目推广销售有关但发生在楼盘开盘 前的费用支出。具体包括: 1、工程管理费 行政管理费: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部门的人员的工
二、前期工程费:主要核算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三通一平” 等前期费用。具体包括: 1、勘察设计费:勘察及丈量费、规划设计费:含景观设计、竞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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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间接费用中的工资

会计实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间接费用中的工资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间接费用中的工资开发成本中的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如何理解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工资呢?《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审核扣除项目是否符合下列要求:1.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必须是在清算项目开发中直接发生的或应当分摊的。

2.对同一类事项,应当采取相同的会计政策或处理方法。

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不一致的,以税务处理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相关项目能否作为土地增值税前扣除项目,与会计上计入哪个科目无关,如公司的开发部、工程预算部、技术部、财务部人员工资能否扣除,应按上述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处理。

如果几个部门是专为该项目而成立,职能即为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则其发生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否则应作为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不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申报扣除。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土地增值税中关于间接费用的规定

土地增值税中关于间接费用的规定
成本扣除项 “开发间接费用”的扣除范围
由于计入“开发成本”核算的“开发间接费用”在计
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作为加计 20%扣除的基数,从而
达到增加土地增值税的扣除成本,少缴纳土地增值税的
目的。
因此,在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依照税法的
第二,将开发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品装修为样板间,并在以后年度销售
的情况下,其装修费支出与销售精装修商品房核算一
致,应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在销售时,在土地增
值税前扣除。
第三,将开发商品装修为样板间,在以后年度不销售
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情况下,则相关的装修费应计入固
定资产价值,其折旧作为期间费用入账,不能作为土地
规定,允许扣除的“开发间接费用”是有一定的范围界
定。
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开发间接费用”的范围
比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允许扣除的“开发间接费用”的范
围更广。如果房地产企业按照会计核算中的“开发间接
费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进行扣除,显然是多扣除成
本,致使房地产企业少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税务征
除。
(5)交通差旅费支出:具体情况而定
项目管理人员直接坐出租车发生的交通费可以列支开
发间接费,但报销的私车加油费,难以区分与项目直接
相关,不能列支在开发间接费,在土增税前扣除。
(6)保安服务费:具体情况而定
项目公司与保安公司签订的保安服务费,主要判断
是否直接为项目管理有关,如有关可以作为开发间接费
入账,不相关不能计入开发间接费。
(7)模型制作费:不可以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一般模型是为销售而制作的,属于销售费用,不能

房地产企业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

房地产企业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核算一、开发间接费的概念开发间接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在开发现场组织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当开发项目分两期及以上期数开发或不同建筑类型时,开发间接费用虽是直接为房地产开发而发生的费用,但它不能直接确定其为哪期哪种建筑类型产品所应负担,需要先在“开发间接费”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采用一定方法,分配至哪期哪种建筑类型产品开发成本。

开发企业在开发现场组织管理的部门主要有:前期管理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材料设备采购管理部门、设计管理部门等。

各企业因项目大小等原因,现场管理部门的设置和名称各有不同。

现场管理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发生的费用可以划归至各部门核算,可不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这样可以加大土地增值税扣除成本。

二、开发间接费的明细科目及核算当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对象为两个及以上时(一般是分两期及以上期数或不同建筑类型),应当将“开发间接费用”作为一级会计科目设置,期末再将一级科目“开发间接费用”金额转至“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如果只有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可直接在“开发成本”一级科目下设置“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区别是“开发成本”及明细科目都设有辅助核算(比如:期数或不同建筑类型等),一级科目“开发间接费用”一般不设期数核算。

“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辅助核算项一般为**期数和**建筑类型产品等。

开发项目中可能会存在不同的建筑类型产品有:住宅、商业、别墅、酒店、公寓、公共配套等。

对核算要求不高的企业,可以只设“期数”辅助核算项(也有称作“组团”),不设建筑类型等其他辅助核算项。

期数设置一般根据竣工交付时间来确定,同一时间段内(一般是指一个月内或季度内)交付的划为一期,主要是考虑到交付当月或当季收入与成本费用等能同步结转,且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产生影响。

跨年度但邻近的两个月应分为两期。

当然,期数也不宜分得太细(比如每幢分为一期),太细会增加核算工作量,效果也不明显。

土地增值税中开发间接费用的范围

土地增值税中开发间接费用的范围

目的。因此,在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依照税法的规定,允许扣除的“开
发间接费用”是有一定的范围界定。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开发间接费用”
的范围比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允许扣除的“开发间接费用”的范围更广。
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允许扣除的“开发间接费用”范围
地增值税前扣除。
综合以上分析,样板间支出只有在销售完成后,才能确定是否可以扣除。
(2)周转房摊销的处理:可以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周转房摊销是指将开发商品或自有房屋用于安置拆迁户的摊销费或折旧费,实践
中的房地产企业租用房屋安置拆迁户,所支付的房屋租金,租用房屋根据拆迁户的
给直接组织、管理项目的人员支付的工资及福利前扣除。但列支规划部、采购部、预算
部、保安部等部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一般是不可以作为间接开发费扣除。
(4)通讯费:具体情况而定
项目工程部安装电话,发生的电话费可以作为其他开发间接费列支,但项目管
第二,将开发商品装修为样板间,并在以后年度销售的情况下,其装修费支出
与销售精装修商品房核算一致,应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在销售时,在土地增
值税前扣除。 第三,将开发商品装修为样板间,在以后年度不销售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情况
下,则相关的装修费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其折旧作为期间费用入账,不能作为土
等。”基于此规定,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间接费用是为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
生的八项费用: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
费、周转房摊销。如果不是该八项费用,但与直接组织和管理项目有关所发生的其
他费用,例如,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如职工教育经费、通讯费、交通差旅费、租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第八章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讲解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第八章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讲解
解答:开发间接费用合计=24000+24000 X14%+4200+5000+4900+1600000 X0.25%+2000+8000 X 50%+1340+2000000 X 0.4%+6800+1400+1000=70000(元)
1、开发间接费用分配率=70000/720000=0.0972
20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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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用银行存款支付劳动保护费6800元,支付水电费1400元,支付其他间接费 1000元。 8.按直接费用比例法分配开发间接费用分别为:A商品房150000元,B商品房 240000元,C商品房140000元,出租房130000元,商品性土地60000元。 要求: 1、计算开发间接费用分配率 2、为各项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3. 开发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1600000元,月折旧率为0.25%.
4. 以银行存款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2000元。
5. 本月领用按一次摊销法摊销的低值易耗品1340元,领用按五五摊销法摊销 的低值易耗品8000元。
6. 暂时还不能确定为哪项开发项目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周转房原值为 2000000元,该栋房屋的月摊销率为0.4%
A 7726.41元、7938元
B 7726.41元、8285.34元
C 8883元、7938元
D 8883元、8285.34元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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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费比例法
将实际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按各开发项目直接费用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分配率= 本月实际发生的 ÷ 本月各开发项目
开发间接费用

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内容有哪些

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内容有哪些

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内容有哪些【问题】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间接地内容有哪些?【回答】包含开发间接费用核算内容包括:1.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直接组织与此相反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2.为建造开发产品科弓果资金费用而发生的借款费用,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计入开发间接费用。

企业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累计折旧”“周转房”等科目。

开发间接费用应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本科目应按企业内部不同的单位、部门(分公司)设置明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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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年财税管理工作经验,其中房地产相关行业财务工作10+年,历经多个工程项目开发全程的土地处理并多次可以参与财税增值税清算工作,更曾先后担任外资及民营房地产企业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全面负责集团先期石油部门会计核算、税务处理、资金融通及预算管理等工作,对集团公司重大投资基金、架构整合进行税务筹划及财务风险把控。

兼具企业财务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咨询工作经历,近年来先后为数十家房地产公司提供服务财务咨询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将财务财务理论与实务工作无机物融合,对于做好财务管理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管理工作有深入的研究。

课程收益:本课程以反装甲应用与职业晋升为目标,为培养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而开设。

首先成本核算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政策及会计核算进行专篇讲解,在此基础上,以房地产开发操作流程为主线,讲解公司设立、拿地环节、临时设施、工程开发、房屋销售、工程竣工、收益分配及公司注销的全流程财税处理,同时临时工结合财务正职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对五方面房地产行业合同签订及票据审定要点进行解读。

开发间接费用下如何核算营销设施建造费用

开发间接费用下如何核算营销设施建造费用

开发间接费用下如何核算营销设施建造费用根据《新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的营销设施建造费用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设施建造分如下四种情况:1、利用开发完成或完成的部分楼宇装修装饰后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使用,结束后作为销售处理或企业自用处理。

2、利用小区项目楼宇之外的引人瞩目的位置临时建造设施(包括销售部、样板间)使用,项目完毕后进行拆除的。

3、利用小区开发建造的配套设施,如:会所、物业用房等装修作为临时销售部,项目结束后交付给物业公司,产权归全体业主或者企业销售或者自的。

4、开发小区之外租赁的或者临时建设的销售网点,项目销售完毕后转为其他项目使用或者出租、销售处理的。

第一种解释:计入开发间接费用的营销设施的建造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小区楼宇之内的装饰装修费用或者小区楼宇之外的销售部、样板间等营销设施的建造费用。

楼宇之内的商品房作为临时销售部、样板间的,由于其本身属于特定的成本对象,所以其建造成本按照正常的开发产品核算,其装饰装修费用除非不能判断未来是否可以随着商品房主体一起出售的,则列入开发间接费用进行核算。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都计入对应单独核算的精装修商品房的开发本。

第二种解释:利用小区项目之外的明显位置建造临时设施作为营销设施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发生的建造费用以及装修费用在“在建工程”中进行核算,项目完工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开发间接费用”进行处理,也可以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文件的规定直接计入“开发间接费用”。

第三种解释:利用小区内的配套设施装饰、装修后作为临时销售部使用的。

利用小区规划中的会所等作为营销设施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又要分三种情况处理:1、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或者无偿赠送给政府的,视其为公共配套,其建造费用按照建造公共配套设施相关规定直接进行账务处理。

2、属于营利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或者未能明确产权归属的,应单独核算其成本也作为配套设施成本进行核算。

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

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

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因这三项成本核算项目在费用归集与分配上比较相似,将“三费”的财税处理统一讨论“三费”的会计核算范围和分配方前期工程费和基础设施费①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将发生额借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具体核算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②不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设置“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具体核算项目—待摊成本”中间科目归集相关费用,然后再选用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或预算造价法将待摊费用分摊至具体核算对象,借“开发成本—核算对象—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具体核算项目”,贷“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具体核算项目—待摊成本”。

③在没有确实理由的情况下,前期工程费和基础设施费应采用统一的分摊方法;有充分理由证明各具体项目分别采取不同分摊方法更合理的,也可分别采用不同的分摊方法。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A地块,分二期开发,一期建筑面积共计8万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共计12万平方米。

报批报建费(两期一起)21.2万元,设计费(两期一起)106万元,一期围栏费66.6万元,发生一期“三通一平”费用111万元。

开发间接费用开发间接费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产品的开发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与前期工程费和基础设施费不同,开发间接费用无法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必须进行分摊。

为核算方便,实操中应首先将其发生额记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借“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长期待摊费用等”);费用归集后,每月终了应按照适当的分配标准对开发间接费用进行分配,再最终分配计入各开发对象的成本,其分摊方法与前期工程费和基础设施费基本相同。

对于开发间接费用的归集和分摊应着重关注以下两方面问题:开发间接费与期间费用的区别期间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整个经营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

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核算

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核算

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核算一、开发间接费的概念开发间接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在开发现场组织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当开发项目分两期及以上期数开发或不同建筑类型时,开发间接费用虽是直接为房地产开发而发生的费用,但它不能直接确定其为哪期哪种建筑类型产品所应负担,需要先在“开发间接费”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采用一定方法,分配至哪期哪种建筑类型产品开发成本。

开发企业在开发现场组织管理的部门主要有:前期管理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材料设备采购管理部门、设计管理部门等。

各企业因项目大小等原因,现场管理部门的设置和名称各有不同。

现场管理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发生的费用可以划归至各部门核算,可不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这样可以加大土地增值税扣除成本。

二、开发间接费的明细科目及核算当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对象为两个及以上时(一般是分两期及以上期数或不同建筑类型),应当将“开发间接费用”作为一级会计科目设置,期末再将一级科目“开发间接费用”金额转至“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如果只有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可直接在“开发成本”一级科目下设置“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区别是“开发成本”及明细科目都设有辅助核算(比如:期数或不同建筑类型等),一级科目“开发间接费用”一般不设期数核算。

“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辅助核算项一般为**期数和**建筑类型产品等。

开发项目中可能会存在不同的建筑类型产品有:住宅、商业、别墅、酒店、公寓、公共配套等。

对核算要求不高的企业,可以只设“期数”辅助核算项(也有称作“组团”),不设建筑类型等其他辅助核算项。

期数设置一般根据竣工交付时间来确定,同一时间段内(一般是指一个月内或季度内)交付的划为一期,主要是考虑到交付当月或当季收入与成本费用等能同步结转,且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产生影响。

跨年度但邻近的两个月应分为两期。

当然,期数也不宜分得太细(比如每幢分为一期),太细会增加核算工作量,效果也不明显。

开发间接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开发间接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纳税类纳税与会计28开发间接费组成企业开发成本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1993〕财预字第6号)规定:“开发间接费用是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开发间接费”作为一级会计科目,主要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多项目开发而发生的费用。

这些费用虽也属于直接为房地产开发而发生的费用,但它不能确定其为某项开发产品所应负担,因而无法将它直接记入各项开发产品成本。

所以,房地产企业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应先记入“开发间接费用”科目,然后按照适当分配标准,将它分配记入各项开发产品成本下的“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二级科目(期末该科目无余额)。

直接为某项目开发发生的费用,如现场办公费、生活费等,直接计入各开发成本项目“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科目。

只有一个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则直接记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科目。

开发间接费用的总分类核算在“开发间接费用”账户进行。

企业所属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发生的各项开发间接费用,都要自“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累计折旧”、“递延资产”、“银行存款”、“周转房--周转房摊销”等账户的贷方转入“开发间接费用”账户的借方。

举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某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2008年5月份共发生开发间接费用41600元,各开发产品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如下:101商品房50000元;102商品房120000元;151出租房75000元;181周转房70000元;201配套设施80000元;301商品性土地125000元。

合计直接成本520000元。

由此计算开发间接费用的分配比例为41600÷520000=8%,5月份各开发产品应分配的开发间接费:101商品房:50000×8%=4000元;102商品房:120000元×8%=9600元;151出租房:75000元×8%=6000元;181周转房:70000元×8%=5600元;201大配套设施:80000元×8%=6400元;301商品性土地;125000元×8%=10000元。

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

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

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一、开发间接费用的组成和核算开发间接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开发现场组织管理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这些费用虽也属于直接为房地产开发而发生的费用,但它不能确定其为某项开发产品所应负担,因而无法将它直接记入各项开发产品成本。

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将它先记入“开发间接费用”贴户,然后按照适当分配标准,将它分配记入各项开发产品成本。

为了组织开发间接费用的明细分类核算,分析各项费用增减变动的原因,进一步节约费用开支,开发间接费用应分设如下明细项目进行核算:l.工资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行政、技术、经济、服务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

2.福利费指按上项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目前为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使用属干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发生的修理费。

5.办公费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各管理部门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印刷、邮电、书报、会议、差旅交通、烧水和集体取暖用煤等费用。

6.水电费指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各管理部门耗用的水电费。

7.劳动保护费指用于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摊销和修理费,供职工保健用营养品、防暑饮料、洗涤肥皂等物品的购置费或补助费,以及工地上职工洗澡、饮水的燃料等。

8.周转房摊销指不能确定为某项开发项目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计提的摊销费。

9.利息支出指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借入资金所发生而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及相关的手续费,但应冲减使用前暂存银行而发生的利息收入。

开发产品完工以后的借款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计人当期损益。

10.其他费用指上列各项费用以外的其他开发间接费用支出。

从上述开发间接费用的明细项目中,可以看出它与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变动费用不同,它属于相对固定的费用,其费用总额并不随着开发产品量的增减而成比例的增减。

关于房地产开发间接费问题

关于房地产开发间接费问题

房地产开发间接费问题1、多个项目的话,开发间接费用一级科目就在多个项目中分摊。

开发成本下的开发间接费用是在开发成本这个明细项目下分摊。

比如某公司在某条路有一个A项目,另外其他某条路由一个B项目。

A项目分好几期,B项目也分好几期。

那一级科目开发间接费用下归集的是A和B项目共同开发费用,到年底在A和B项目分配。

分配到A和B下的开发成本-间接费用明细下,然后再继续分配到A和B下的各个期。

2、作为一级科目的开发间接费用是相对于整个企业(例子中的某公司)来说的制造费用,这个费用需要在企业的所有和这个费用涉及的产品(A项目、B项目)中分配。

作为二级科目的开发间接费用是相对于某个成本对象(例子中的A项目和B项目)来说的制造费用,这些费用需要在各个产品中各自(A项目B项目的分期)分配。

既是开发成本的二级科目,还是单独的一级科目。

和制造费用一样。

开发间接费和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相似,开发成本是直接成本,开发间接费用是间接成本的归集科目,结转成本的时候要转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如果是单项目开发,因能分清计入的成本对象可直接计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若是多个项目的话,对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需要先在"开发间接费用"中进行归集,然后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具体分配方法有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预算造价法等,分配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另外,"开发间接费用"一级科目一般在多个项目中分摊。

开发成本下的"开发间接费"是在开发成本这个明细项目下分摊。

一、你的理解基本对的,它们都是成本科目,都是为生产或开发产品发生的间接费用。

二、开发间接费用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2、企业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累计折旧”、“周转房”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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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会计核算——第六、开发间接费/第七、开发成本的结转/第八、竣工决算2010-08-02 21:02第六、开发间接费
开发间接费核算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以及与项目推广销售有关但发生在楼盘开盘前的费用支出。

(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一)工程管理费
1)工程监理费:支付给聘请的项目或工程监理单位的费用
2)预结算编审费:为编制、审查施工图概算、预算、结算所支付的费用
3)行政管理费: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部门的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人工费以及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部门的行政费。

4)施工合同外奖金:赶工奖、进度奖
5)质检费: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有关质检费。

二)营销推广费
项目开盘前发生的广告、策划、样板间、卖场建设、售楼书、模型等所有营销推广费用,主要包括:
1)媒介广告费: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杂志、公交广告、电子屏
2)广告设施及发布费:车站广告、路牌广告
3)现场包装费:彩旗、气球、条幅、花架、花篮、花盆
4)促销活动费:场租、劳务费、活动场所布置、工作人员餐费
5)宣传资料及礼品费:售楼书、各种礼品
6)接待厅装修、装饰费:设计、工程、装饰等
7)现场销售器具费:饮水机、家私等
8)现场销售人工费:工资、奖金、补贴等
9)卖点增加费:
10)看楼交通费:看楼专车运行费、修理费、司机行车费用
11)样板间:包括临时样板间的建造、设计、装修等费用以及维持清洁、保安、维修费用。

对于主体内的样板间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家私等费用,可收回部分从总费用中扣除。

12)销售模型费
13)展销费:展位费、布置费、制作费等
14)其他
三)资本化利息: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减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净额。

四)物业管理完善费
包括按规定应拨付给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各种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应先通过“开发间接费用”账户进行核算,每月终了,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有关开发产品成本。

应由房屋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
贷: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
第七、开发成本的结转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完成开发过程的商品房、代建房、出租房、周转房,应在竣工验收以后将其开发成本结转“开发产品”账户。

会计人员应根据房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记录的完工房屋实际成本,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
“开发产品”账户应按房屋类别分别设置商品房、代建房、出租房、周转房等二级账户,并按各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八、竣工决算
房地产项目的竣工决算,应该在相关部门核发《竣工备案表》之后进行。

但是一般好像都拖得比较晚才做。

竣工决算通俗的理解就是,在税务部门授权下,由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对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开发成本进行审查、核算,在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最终确定企业的开发成本。

再白话一点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形成的开发成本,其中不符合要求的要剔除掉,本来应该进成本而没有进的要计入。

还要根据项目的档次,核算单位成本是否合理。

开发项目成本的确定,主要关系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

而这两种税的计税依据又是矛盾的。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国有土地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增值额就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后的余额,扣除项目中的大部分就是开发成本部分,所以在转让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开发成本越大,相应的土地增值税就会越少;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一是房产的余值,二是出租房屋的收入,就第一种情况来说,开发成本越大,相应缴纳的房产税就越多。

所以在确定开发成本时要综合考虑这两个税负,尽量做到让企业的负担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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