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中国文法要略_对我国语言研究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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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4期总第104期
外语研究
Foreign Languages Research
2007,№4
Serial№104
《中国文法要略》对我国语言研究的启示3
王菊泉
(上海海事大学外国语学院,上海200135)
摘 要:《中国文法要略》是我国语言学界的一代宗师吕叔湘先生的成名之作和主要的学术著作之一。
本文联系我国语言研究现状,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该书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认为该书的成功主要是由于有效地实行了中西结合、虚实结合以及语言比较法的缘故;笔者希望这三点可以为我国的语言研究提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中国文法要略;中西结合;虚实结合;比较法;启示
中图分类号:H0-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7242(2007)04-0001-07
《中国文法要略》是我国语言学界的一代宗师吕叔湘先生的成名之作和主要学术著作之一。
本文联系我国语言研究的现状,从三个方面论述该书之所以获得巨大成功的原因,借以为我国的语言研究提供几点启示。
1.中西结合
《中国文法要略》(以下简称《要略》)初版于上世纪40年代初,经过半个多世纪时间的考验,已经成了公认的汉语研究的经典著作之一。
不仅如此,该书犹如一座潜在价值无穷的宝山富矿,虽经后人不断挖掘开发,却至今未见枯竭迹象,堪称中国语言学史上的一个奇迹。
尤其是最近20年来,该书更是受到广泛的好评和推崇。
如朱德熙(1982:3)称之为“迄今为止对汉语句法全面进行语义分析的唯一著作”;胡明扬(1995:10)赞誉该书“提出了一个在内部蕴含有机联系的表达论体系,这也是迄今为止汉语研究中的最完整的一个表达论体系”。
又如杨成凯(1995:51)评价该书“‘表达论’以意念范畴为纲统摄语句组织形式,阐述全面,用例详备,使《要略》在中国语法学史上成为独一无二之作。
”江蓝生(2004)也指出,《要略》“首创以表达范畴为纲论述汉语语法系统的先例”。
人们不禁要问,《马氏文通》以来,汉语语法研究书籍多如牛毛,能够脱颖而出者只是凤毛麟角,而优秀一点的著作,出版这么多年,也多已淡出人们的视野,何以《要略》能够历久不衰,至今还在散发着无穷的魅力?其成功秘诀究竟何在?
笔者认为,《要略》成功的秘诀之一就在中西结合这四个字上。
从上述学者的评述可以看出,《要略》成功的一个主要方面就在于其下卷《表达论》从意义出发,对汉语句法进行了全面的语义分析。
这种写法,撇开其是否完全实现了作者的初衷不论,单因其开了从意义出发描写汉语句法的先河就足以在汉语语法学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语言学对于语义研究的日益重视,我国学者突然联想起吕先生早在40年代就在《要略》中尝试了从意义出发描写汉语句法的路子,因而对吕先生赞颂有加。
这时,吕先生以他一贯的真正学者的诚实和谦逊品格在《致郭绍虞》中坦陈了《要略》写法的本源:
最后,拙作《中国文法要略》过蒙嘉许,实觉惭愧。
根据意念范畴来陈述语法现象,这不是我的创造。
法国学者Ferdinand Brunot写过一本书叫做《思想和语言》,其实是讲法语语法的。
……《中国文法要略》的写法基本上与此书相同。
如果说我的书里有什么创造,那也只是在个别章节的细节上,至于全书的布局,我是不敢掠美的。
(吕叔湘2002:254-255)
后来,他在《要略》“重印题记(1982)”谈到该书的组织时,也提到写语法书可以从形式出发,也可以从意义出发,“一般的语法书都是采取前一种写法,只有F.Brunot的大著La Pense e et la Langue(1922)是按后一种写法写的。
后来,O. Jespersen写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 (1933),折衷于二者之间,……”这段话也暗示了他是受了西方学者的启发而采用了上述写法的。
但是,《要略》如果只有借鉴,而不善于结合汉语自身的特点,那还是不可能成为成功之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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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文写作过程中承蒙陈平、潘文国和杨自俭三位先生提出宝贵建议,获益良多,谨表谢忱。
归结起来,《要略》之善于结合汉语自身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下卷《表达论》(约占全书四分之三的篇幅)以意念范畴为纲陈述语法现象的写法本身就是汉语特点的合适体现方式。
正如作者所说:“像俄语这样富于形态变化的语言,讲语法以形式为纲还有一定的理由,汉语说不上有多少形态变化,大可不必亦步亦趋。
”(吕叔湘2002:254-255)从这段话以及上引《致郭绍虞》中的有关表述可以推想,作者通过对比发现,汉语缺乏印欧语那样的严格意义的形态,因而语义分析对于语法描写就显得特别重要,而这时正好看到Brunot以及J espersen等人的著作,于是就触发了按意念范畴来陈述汉语语法现象的构想。
第二,借鉴人家的理论和方法,也还有一个“因地制宜”的问题。
在这一点上,作者自己谦虚,说是“如果说我的书里有什么创造,那也只是在个别章节的细节上”(同上)。
其实,从下卷章节的整个安排以及论述上,作者是充分考虑到汉语的实际情况,根据汉语的特点“量体裁衣”的。
例如, Brunot(1922)的书分五编:(1)名物(lesêet les choses),(2)作为(le sujet et les actions,les objet s),(3)情态(les circonstances et les modalités),(4)性状(la caractérisation),(5)关系(les relations)①,其中所提出的语义范畴除了如“行为(les actions)”、“施动(lπaction subjective)”、“受动”(lπaction subie)、“时间(les temps)”、“方所(les lieux)”、“判断(jugement s)”、“感情(sentiment s)”、“意愿(volontés)”、“修饰(modifications)”、“关系(les relations)”等一般的意念范畴外,还不可避免地包括或涉及到“人称”、“性”、“数”、“无定和有定(indetermination et determination)”、“语态(les voix)”、“语式(les modes)”等印欧语常见的通过语法形式表达的语法意义(参见Brunot1922),而《要略》则根据汉语自身的特点把语义分为“范畴”和“关系”两部分,“范畴”大致与印欧语中通过语法形式表达的语义范畴相当,“关系”则指一般的事理和逻辑关系。
这样的划分不仅凸显了汉语缺乏形态的特点,而且也比Brunot在大部分章节中不得不把主要通过形态表达的语义内容跟一般的语义范畴混在一起处理的做法更能体现语言内部在表达上的有机联系。
在具体安排处理上,《要略》更是处处紧扣
汉语的特点,决不牵强附会地去迁就印欧语的体系。
如“范畴”部分,既没有包括Brunot书中所列的“性”和“被动语态”两种范畴,而且在一些与印欧语对应的范畴的处理上,也是尽可能体现汉语的特点。
如谈“数量”的表达,就特别区分了应用于物件的“物量”和应用于动作的“动量”;又如“时间”一章,分别讨论了与印欧语“时”(tense)范畴密切相关的时间表达法和相当于印欧语“体”(aspect)范畴的“动相”,从而显示了汉语在时体系统方面区别于印欧语的特点。
再如讨论“语气”(狭义)(mood),有关内容不仅按逻辑概念分散在“传信”、“传疑”和“行动・感情”三章讨论,而且整个讨论基本上以印欧语所没有的各类语气词为纲,从而彰显汉语和印欧语在语气系统方面的重大区别。
第三,《要略》之善于结合汉语自身特点并不限于下卷,上卷也是如此。
与下卷不同,上卷《词句论》以形式为纲讨论语法。
但是,作者并没有因循前人的传统写法,而是根据汉语和印欧语在句法方面的重大差异,采取“动词中心观”探讨汉语叙事句(即现在所说的“动词谓语句”)中各类名词性成分和动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同时还着眼于同一意思的不同表达专门探讨句子和词组之间的转换关系以及不同句式之间的转换。
(详下)
最后,《要略》还有一个重要特点不能不提,那就是对虚词用法的高度重视,不仅在下卷论述各类意念表达时突出了古今汉语虚词的地位和作用,在上卷讨论词句结构时也给了虚词以相当的关注,如第六章和第八章都用了较多的篇幅讨论“者”和“所”等虚词的作用便是典型的例子(详下)。
作者的这一做法,正如他自己在《要略》“修订本序”中所指出的那样,是“无意之中继承了”“前人写书讲虚词和句读的精神”(吕叔湘1982: 12)。
对汉语研究有一定了解的人都知道,由于汉语自身的特征以及主要出于应用的目的,中国传统语言学历来非常重视训诂考据,注重虚词的研究,有所谓“朴学”之称,发展到清代,可说是达到了顶峰,涌现了一批虚词研究方面的经典著作;《马氏文通》作为我国第一部汉语语法学著作,也用了将近三分之一的篇幅讨论虚词。
吕先生本人对古汉语虚词深有研究,不仅对前人有关著作(包括《马氏文通》)了如指掌,而且自己也专门写过《文言虚字》(1959新1版)一书。
由此可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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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继承的正是中国传统语言学“朴学”的精神,而这种继承也就是他在借鉴西方语言学理论和方法时善于结合汉语自身特点的具体体现。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要略》借鉴西方语言学理论和方法研究汉语是充分考虑到汉语自身的特点的。
这个特点就是,汉语缺乏印欧语那样的形态,因而在句法上特别重视语义的表达,特别重视虚词的用法。
顺理成章的是,既然汉语句法特别重视语义表达,那研究时就必须以意义为本对它进行分析。
总的来看,《要略》对汉语语法的研究采用的正是语义分析的方法,下卷《表达论》从意义出发描写汉语句法是对汉语句法进行语义分析自不待言,从上面的论述可知,上卷《词句论》虽然从形式出发,主要也还是以意义为本讨论句法。
明乎此,再联系最近二、三十年来国际上语言学各种学派对语义研究日益重视的趋势,联系《马氏文通》以来100余年间汉语语法研究的历史,联系语义研究在今日汉语语法研究中的突出地位,我们就不难理解何以《要略》能够既卓立于当时,又持久而不衰,也就不难看出中西结合的治学方法在《要略》的写作中是起了何等举足轻重的作用了。
2.虚实结合
《要略》成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写作上实行了虚实结合的原则。
就语言研究而言,所谓虚实关系,就是语言理论和语言事实的关系。
关于二者之间的关系,吕叔湘先生的观点是:
语法事实的研究和语法理论的研究是互相依赖、互相促进的。
没有语法事实产生不出语法理论,这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如果只有一堆杂乱无章的语法事实,不对这些事实进行分析、综合,不去发现规律,也是不能发挥什么作用的。
不过比较起来呢,不得不说语法事实的探索是打基础的工作,一切科学工作都要从收集数据开始,没有比较足够的数据,产生不出比较准确的理论。
(吕叔湘1983:134)
此外,他在另一文中也有类似的表述:
其次,谈谈虚和实的关系,也就是理论和事例的关系(这里说的“事例”,用科学家的术语就是“数据”)。
理论从哪里来?从事例中来。
事例从哪里来?从观察中来。
不管做哪种学问,总不外乎“摆事实、讲道理”六个字。
(同上:3)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要略》一书是如何正确处理语言理论和语言事实的关系,即做到虚实结合的。
凡是读过吕先生著述的人无不对其材料之丰富,用例之齐备留下深刻的印象。
《要略》一书由于在写作上采取的“主要还是类集用例,随宜诠释,稍加贯通”(吕叔湘1982:“修订本序”)的路子,因而在语料的搜集方面更是不遗余力。
据笔者粗略统计,全书使用各类例证共达3400余之多(尚不包括作者自撰的用例,即当代语言学所谓的“内省语料”,以及大量的一般词语在内),在篇幅上约占全书的三分之一左右,材料之丰富可见一斑。
这三千多个用例摘自130余篇/本出版物,上至先秦诸子,中含历代名著名篇,下及现当代优秀作品,包罗古今;体裁包括散文、诗歌、小说、戏剧等,门类相当齐全。
另一方面,《要略》大量运用例证并不是出于以多制胜的目的,更不是材料的简单堆砌,而完全是为了说明问题。
通读全书,可以发现书中所有用例无不根据论述需要经过精心选择,不但十分典型和贴切,能够恰好“说明问题”,而且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例证本身起码还有三个值得称道的特点,一是不枝不蔓,不涉及其他问题,因而不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二是文字不多,语言比较精炼(一般不超过一行);三是同类例子尽量减少重复,凡有重复,必有理由,或是表示不同年代或不同作者的相同用法(例子散见各处),或是表示不同语气(如§17.37表示反诘,§17.43表示商量),或是表示不同的句法功能(如§18.22关于“又”字的叠用,§18.26关于“连……带……”的作用),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但是,《要略》类集大量用例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归纳条理”②,组织系统。
事实上,《要略》不仅以丰富、齐备以及典型、贴切的例证见长,更在归纳条例、组织系统方面为人称道。
下卷《表达论》尤其能说明这一点。
上面提到,《表达论》以意念为纲成功地组织了一个汉语的表达论体系,极受好评。
胡明扬(1995:13)称赞这个体系“是更多地建立在逻辑概念体系上的,较少受语法形式的限制,特别是论关系这一部分,内在联系十分紧密,体系性很强,这样就比前人的体系更加完整。
”我们完全同意这样的评价,同时认为,作者之所以能够成功地组织起这样的一个体系,固然在方法上有所借鉴,主要还是因为有大量的语言事实做基础,通过分析、综合,成功地把握了古今汉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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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特点;具体来说,就是把握了汉语表达中虚词的运用这一特点。
甚至可以这样说,《要略》就是以意念为“纲”、以虚词为“目”组织了汉语的表达论体系的。
打开下卷,一眼望去,就可以发现作者对汉语中意念表达的论述是通过虚词的使用这样一根红线来引领并贯穿始终的,不少章节甚至就以虚词为主做标题,如十五章“传信”,二十一章“释因・记效”以及二十二章“假设・推论”等都是如此。
此外,书后的一个长达13页的几乎全由虚词构成的“词语索引”也透露了个中信息。
这样组织起来的表达论体系,尤其是各种关系的表达论体系,实际上就是由起连系作用的虚词为主要标记的各种句式组成的体系。
归纳条理、组织系统不仅要有足够的语言事实做基础,还取决于作者对语言事实恰当的分析和综合。
在这方面,《要略》作者凭借他学贯中西、汇通古今的优势,凭借他对语言现象敏锐的观察和精细的辨析功夫,做起来可以说是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下卷之下论述各类关系尤其能说明这一点。
例如十八章论述“离合・向背”关系,仔细辨析了“联合”和“加合”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其它种种并列关系,指出“两件事情之间的关系变化多端”(吕叔湘1982:325),可以因连系的紧密程度不同而分为“联合”和“加合”,加合关系又可因前后是否有轻重之别而分为平列和“递进”,如此等等;在辨析“转折”和“保留”的关系时指出,“用‘只是’或‘不过’的句子和用‘可是’或‘但是’的又微微有点不同。
后者是一般的转折句,上句之意轻,下句之意重;前者则上重下轻,下句的力量只抵消上句的一部分,我们不妨称为保留句”(同上: 345)。
全章通过这样的对比分析,把种种并列关系之间的同中有异和异中有同之处辨析得一清二楚,令人叹服。
正如胡明扬(1995:14)所指出的那样,作者就是这样“把表面上似乎不同的各种关系,用意念上的连系,程度的差异,着重点的不同几条红线串联起来,构成一个逻辑上有密切联系的整体。
这样,各种概念范畴和事理关系以及相应的各种表达方式就组成了一个有层次的完整而有机的表达论体系”。
《要略》不仅成功地组织了汉语的表达论体系,还在语言理论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下卷《表达论》借鉴西方学者理论方法,结合汉语实际从意义出发描写汉语句法,这是作者在理论和方
法上的一种积极探索自不待言。
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上卷虽然基本上仍从形式出发讨论语法,但有两点与传统做法很不一样,一是采取了“动词中心观”。
所谓“动词中心观”,就是从语义上的施受关系着眼讨论句法,认为在最常见的叙事句(如“猫捉老鼠”)中,“句子的中心是一个动词”,“我们在句法上把动作的起点称为‘起词’,如‘猫’,把动作的止点称为‘止词’,如‘老鼠’”(吕叔湘1982: 28);“拿叙事句来说,既是叙述一件事情,句子的重心就在那个动词上,此外凡动作之所由起,所于止,以及所关涉的各方面,都是补充这个动词把句子的意义说明白,都可称为‘补词’”,根据意义可分别称为“起事补词”、“止事补词”、“受事补词”、“关切补词”、“交与补词”、“凭借补词”等等(同上: 53);就动词和各类补词的关系而言,“起词和动词关系最密切,止词次之,其他补词又次之,如时间补词及方所补词和动词的关系就疏得很”(同上)。
《要略》的这些观点,其实就是我们现在比较熟悉的西方语义格理论的中心内容。
尽管对于这些观点是否由《要略》作者首创学界尚有不同看法③,但我们认为,单凭作者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就运用这些观点从施受关系着眼讨论汉语句法这一点,就足以让我们领略到《要略》对于汉语研究乃至一般意义上的语言研究所作出的不一般的理论性贡献了。
《要略》上卷不同于传统做法而同样具有理论探索意义的另外一点是,能够从同一意思的不同表达着眼,专设章节较为详细地讨论句子和词组之间的转换关系(第六章),讨论不同句式的形式变化(第八章)。
这就自然让我们联想起《要略》成书十几年后N.Chomsky提出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
正是基于这一点,朱德熙(1982:3)认为“《要略》应该说是研究汉语句法结构变换关系的先驱。
”
由以上分析可见,说《要略》的成功还在于虚实结合并非牵强附会。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的语言学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注重材料搜集,长于语法成分(尤其是虚词)的语义分析,缺点是不重理论,缺乏系统。
吕叔湘先生学贯中西,汇通古今,在语法研究中一方面继承了中国传统语言学的优秀传统和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又非常注意借鉴以讲理论、重体系为特点的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通过《要略》为我们树立了善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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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虚实关系的榜样。
从某种意义上说,虚实结合其实也是中西治学之道的结合,是古今学术思想的结合。
《要略》在虚实结合方面取得的成功进一步告诉我们,组织系统、探索理论并不只是西方人的专利,我们完全不必妄自菲薄,小看自己,而应努力学习虚实结合的治学方法,既严谨务实,又重视理论,争取早日融入国际语言研究的主流。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自己的差距,找准自己的弱点,虚心学习人家的长处。
陆俭明(2001:71)曾经指出:“西方学者有西方学者治学上的弱点,但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他们的理论意识比较强,比较注重针对问题做研究,比较善于从事实(哪怕是有限的事实)中提炼出观点和理论,这正是中国学者所欠缺的,正是中国学者所要学习的。
”在这一点上,《要略》作者本人其实也是有清醒认识的。
如他在《要略》“修订本序”中就提到:“总之,这是一本不很成熟的书,并没有能够建立一个严密的语法体系”(吕叔湘1982:12),这一方面是他的谦虚,另一方面也确实反映了他在理论方面的更高追求。
3.应用比较法
吕叔湘先生终生倡导语言比较法,终生实践语言比较法,他有关通过比较法研究语言的好多论述在我国语言学界和语文教学界差不多已经尽人皆知。
在实践语言比较法方面,《要略》可说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正如作者在例言中向读者交代的那样,该书应用的是比较的方法(吕叔湘1982:“上卷初版例言(1942)”)。
作为具体体现,全书既有语内的比较,也有语际的比较:语内的比较不仅有古今汉语的比较,还有普通话和方言的比较以及普通话内部的比较;语际的比较则主要是汉语同印欧语之间的比较。
先说古今汉语的比较。
就总体而言,《要略》“采用了文言和白话对照的形式,可以说是一部古今比较语法”(吕必松1981:126)。
该书之所以采取“兼及古今,比勘同异”(吕叔湘1982:“六版题记”)的写法,固然是为了照顾当时中学语文课的实际情况(同上:“重印题记(1982)”),但也正好与作者一贯奉行的语言比较法合拍。
对于这种写法,作者自己也是基本持肯定态度的,认为“就下卷(原中、下两卷)而论,以范畴统摄表达形式,这
样比较古今同异也还有一定用处”(同上:“修订本序”)。
事实也是如此,《要略》下卷的这种写法,不仅有利于读者了解古今汉语表达法的异同,而且也为对比语言学提供了方法论上的借鉴(详下)。
与此同时,作者也指出了这种写法存在的缺点,认为“上卷论词句结构,虽然也作了些比较,但是采用了同一个间架,这就不能反映汉语的历史发展,不能使读者得到正确的认识。
这个缺点特别表现在构词法的处理上”(同上)。
作者的这段话以及后面所引的具体例子,对于对比语言学同样也具有方法论上的重要意义。
联系对比语言学原来只限于共时研究,而现在随着语言学的发展对历时研究也日益重视的趋势,我们认为,《要略》比较古今同异的写法很值得我们从对比方法论的角度认真进行研究和总结。
为了让读者认识普通话④的特点,《要略》中有10余处还把普通话和方言进行了比较。
如§10.41指出“咱们”和“我们”的“这个区别只限于北京和北方几省,长江官话里就没有‘咱们’”(吕叔湘1982:158)。
又如§11.14-15提到“有些方言里简直不用‘谁’,只用‘什么人’(如吴语‘啥人’)”,而“有许多方言(如长江官话)就只有‘哪个’没有‘谁’”(同上:172-73)。
再如§15.11谈语气词使用时,特别提醒读者“各地方言的语气词不同:或是用的词不同,或是用的词大致同是那几个,但用法有出入”(同上:257)。
从《要略》中这一类比较所举的实例可以看出,作者进行比较所偏重的主要是虚词的使用。
这与他后来在论述普通话和方言的对比时的观点是一致的:“研究方言里的‘虚字眼儿’往往能对普通话里的虚词研究有所启发”(吕叔湘1983:148)。
笔者认为,国内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对比研究要取得进展,《要略》的做法以及吕先生的这一观点很值得我们注意。
《要略》的语内比较中还有一种比较很容易被人忽略,那就是普通话内部的比较。
吕先生曾经指出:“就普通话语法研究普通话语法,也还是常常应用对比的方法———拿一个虚词跟另一个虚词比较,拿一个格式跟另一个格式比较”(同上: 149)。
翻阅《要略》全书,这样的例子可说是俯拾皆是,如§14.22-23辨析比较“不”,“没(有)”和“未”的用法,§15.22-23辨析表“既事相”的“了”和表决定语气的“了”以及两种用法合二为一的“了”,§3.7讨论“‘把’字式”和一般动宾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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