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收入确认操作实务
【会计实务获奖文档】企业挂牌新三板常见财务问题及规范方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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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案例2]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同)采取线上、经销、商超、外销四种销售模式。
请公司结合订单合同的主要条款,补充披露不同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和方法;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公司报告期是否存在利用经销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1.线上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流程与收入确认
(1)销售订单。
线上客户在天猫商城选择商品后,下单并支付。
(2)销售出库。
电子商务部根据客户需求安排发货的同时开具发货单,并通过物流发货给客户并开具出库单,客户收到商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
(3)收入的确认。
因网销商品存在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特殊性,财务在确认收到货款后根据发货单开具销售普通发票并确认收入。
2.经销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流程与收入确认
(1)签订合同、销售订单。
业务部每年年初与代理商签订框架协议,年度内代理商需要货物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出订单。
(2)销售出库。
业务部根据订单查询库存情况,根据库存情况确认实际订单发给客户,业务助理在各代理商满足销售授信条件(款到发货、货到付款、短期赊销)后开具发货单,销售会计审核后,由储运部根据发货单安排物流发货,库管开具出库单,根据合同约定,客户收到货品验收后须确认收货清单并传回到公司。
(3)收入确认。
财务部门在收到客户确认的收货清单后,根据发货单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3.商超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流程与收入确认
(1)签订合同、销售订单。
业务部与各商超签订框架协议,年度内客户需。
新三板操作实务
一、挂牌准入制度1.挂牌主体资格与合规条件(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第一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
第二,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2)持续经营能力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第一,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第二,公司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三,公司不存在公司181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破产申请。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治理机制健全:第一,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建议公司治理制度。
第二,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合法合规经营:第一,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最近24个月内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收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
第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部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刑事处罚;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新三板挂牌申请审核期间操作实务
新三板挂牌申请审核期间操作实务新三板挂牌申请审核期间操作实务一、新三板挂牌申请审核期间,挂牌同意函下发前,可以进行增资拟挂牌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申请审核期间,取得挂牌同意函之前完成整个增资程序,可仅修改相关文件,无需履行特殊的审批程序及准备特定文件。
(一)需要修改的相关文件有哪些? 1、法律意见书律师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对公司在审期间增资事项的核查情况并就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包括不限于定价依据、验资、评估、主管机构的审批情况、增资程序合规性、投资者适格性(包括私募备案、资产管理备案等)、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是否超过200人,增资完成后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公司、原股东与投资者签署的增资协议中是否存在涉及业绩对赌、股权回购、优先权等的特殊条款等。
2、公开转让说明书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历史沿革”中详细披露在审期间的增资事项,包括不限于股东大会召开时间、验资、评估、主管机构的审批、工商变更时间、认购方式、投资者信息(包括不限于私募备案、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增资协议中涉及的业绩对赌、股权回购等特殊条款等。
在“股东所持股份限售表格”中披露增资完成后的股东及持股信息。
在“股权结构图”中披露增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
在“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中披露增资完成后的股东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
在“最近二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表格后增加注释,说明增资完成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主办券商推荐报告主办券商在《推荐报告》中披露对公司在审期间增资事项的核查情况并就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包括不限于定价依据、验资、评估、主管机构的审批情况、增资程序合规性、投资者适格性(包括私募备案、资产管理备案等)、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是否超过200人,公司、原股东与投资者签署的增资协议中是否存在涉及业绩对赌、股权回购、优先权等的特殊条款等。
(二)最新案例参考1、北森云(836393) 公司在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审核期间增资128.75 万元,本次增资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6 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新增股东分别签署了认购协议,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2号)对增资情况予以验证。
新三板操作实务考试题答案
新三板操作实务考试题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5分,共45分)1、ABCD;2、A;3、ACE;4、ABCDE;5、ABCD;6、BD;7、D;8、D;9、C;10、ABCD;11、ACDE;12、ABCE;13、ACD;14、ABCDE;15、AC;16、ABCE;17、ABCD;18、ABCDE二、判断题(每题1.5分,共18分)1、×;2、×;3、√;4、×;5、×;6、√;7、√;8、√;9、×;10、×;11、×;12、√;三、简答题(共37分)1、答案要点:(1)主板包含中小板,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板市场组成。
创业板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
新三板是指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
三者之间区别主要为服务企业类型不同以及上市标准不同。
(2)一级市场主要指专门针对机构投资者和个别高净值人群的市场,往往是股票发行的一手人;二级市场主要指公开买卖的市场,所有投资人均可交易买卖,二级市场投资人所买股票往往是二手股票。
2、答案要点:(1)技术含量高,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2)具备一定盈利能力,却有发展瓶颈的企业;(3)未来2-3年有上市计划的企业;(4)受IPO政策限定,暂时难以上市的企业;(5)寻求并购和被并购机会的企业;(6)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
3、答案要点:净资产如果为负,需要调整为正,并满足股份公司的最低要求500万;企业性质是最根本的,企业评估值变更视为新设企业,等于是新公司,纳税记录工商记录等等都是新的,过往的不可用。
净资产变更属于企业变更,企业一切记录均可连续使用。
其次就是在会计处理上有不同。
4、答案要点:新三板之所以在融资上设置诸多限制,主要是为了防范风险。
(1)防止大面积系统性风险。
新三板的服务对象是全国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一般抗风险能力较弱,所以经常会出现中小企业经营业绩起伏较大,甚至出现倒闭、破产或者其他无法经营下去的情况。
新三板挂牌前规范财务操作实务
新三板挂牌前规范财务操作实务新三板工作启动前,公司财务在尚未规范情况下常会出现的财务问题,例如:没有依法纳税、对现金流不够重视、账务处理不干净、内部控制问题以及手工帐等问题,某些企业对依法纳税不够重视,那么这就可能会出现不规范计税的情况;某些企业的应收账款在不断地增加,回款的速度非常的慢,那么就会导致盲目的投资出现资金断裂的情况;企业一般都会有两套账,一套内账一套外账,某些客户不需要发票那么就会出现毛利率高的情况,账务处理的不干净到最后还是体现在税务当中;内部控制问题,例如某配件为3000元,直接计入同定资产当中,折旧年限不符合实际就会出现年限大于同定资产的的情况,报废、购置、盈亏等问题都由个人决定,没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内部控制不够规范;有些企业因为是刚起步所以依旧采取传统的手工帐方式做账,那么它的出表速度较慢,如果出现了差异那么将很难找出问题。
企业挂牌前需规范解决的财务问题1.企业会计政策以及基础在企业的会计政策使用当中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使用不当或错误,一种是随意变更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使用不当或者错误,例如:收入的确认方法不精准、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折旧不规范、长期投资收益确认不规范、合并报表特殊事项处理不当等;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例如:随意变更折旧年限,随意变更坏账计提的比例,随意变更收入方法等,当会计政策使用不当或者是错误的时候我们应该对其进行调整,当随意变更会计政策时候要注意会计准则的坚持使用。
会计的财务规范基础我们应该要重视起来,像会计记录、原始凭证、会计报表应该要规范的处理,企业多套帐的存在一旦暴露将会给企业带去致命的打击,会让企业的形象大幅度下降,影响企业以后的发展,所以说企业挂牌前应当解决和规范会计政策和基础。
2.企业盈利规划虽然新三板挂牌条件中并没对企业财务指标有什么硬性的规定,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也没有做出硬性的规定,但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企业盈利的稳定性、持续性和成长性都很重要,所以说企业盈利应当要提前做一个规划,根据市场、费用以及成本核算等等方面,盈利规划包括了三个方面,分别是规模、能力、增长速度,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盈利规划应当要贴近实际不要浮夸,为以后的合理性以及后阶段潜力的保持。
安信证券新三板确权流程
安信证券新三板确权流程安信证券作为国内知名的证券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新三板市场作为我国股票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信证券关注和参与的重点领域之一。
确权流程作为新三板市场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以安信证券新三板确权流程为标题,详细介绍该流程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确权流程概述新三板确权流程是指在新三板市场交易过程中,对投资者的持股情况进行核实和确认的一系列操作。
确权流程主要包括两个环节:客户确权和公司确权。
其中,客户确权是指投资者根据自身持股情况进行申报,公司确权是指券商按照相关规定对客户的持股进行核实和确认。
二、客户确权流程1. 提供相关材料:投资者在确权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持股证明、身份证明等。
这些材料将作为投资者身份和持股情况的证明,确保确权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填写确权申报表:投资者需要填写确权申报表,详细记录自己的持股情况,包括股东姓名、股东代码、持股数量等。
确权申报表将作为确权的重要依据,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
3. 提交申报材料:投资者将填写完毕的确权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券商。
券商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准确无误。
三、公司确权流程1. 审核申报材料:券商收到投资者的确权申报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主要包括核实投资者的身份、持股情况是否与实际一致等。
审核结果将影响后续的确权操作。
2. 确权公告:券商在审核通过后,会发布确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资者的姓名、持股数量等。
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告查询自己的确权情况,确保确权结果的准确性。
3. 确权回执:投资者在确权公告发布后,可以持相关证件前往券商办理确权回执手续。
券商将核实投资者的身份并确认持股情况,然后签发确权回执给投资者。
确权回执是投资者持股的重要凭证,投资者应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1. 提前准备材料:投资者在进行确权前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免耽误确权流程。
上市公司如何收购新三板企业操作实务
上市公司如何收购新三板企业操作实务上市公司如何收购新三板企业操作实务引导语:新三板的推出,确实为一些企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台,而其中具有技术优势和模式创新的挂牌企业不仅成为投资者关注的对象,也成为了很多上市公司并购的目标。
对于上市公司来讲,新三板挂牌企业毕竟经过主办券商的核查同时信息披露文件中也充分披露了业务模式以及经营业绩等信息,在判断标的质地以及并购风险方面还是有很多便利和保障,于是新三板挂牌企业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了不少的优良标的。
一、主要特点1、收购股权比例方面:以收购100%股权比例为主,且可多次收购(如通鼎互联收购瑞翼信息)。
也就是先收购51%的股权实现控股,然后再收购剩余股权。
在这种情况下,要关注是否存在刻意规避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情形。
2、支付方式方面:以股份支付和现金结合为主。
这也是目前上市公司收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也是对于标的方最愿意接受的一种方式,毕竟既拿了现金也拿了股票,现实和未来相结合。
3、业绩承诺方面:挂牌企业股东多进行了业绩承诺。
这里的业绩承诺不会因为是新三板挂牌企业而变得合理严谨,还是存在放卫星的情况,比如报告期业绩1000万,可以业绩承诺第一年就敢直接上亿。
4、主营业务方面:以同行业产业整合为主,当然也存在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企业就是为了全面转型的目的。
不过上市公司对于新三板的并购还是相对比较合理审慎。
5、收购标的范围:大部分是直接收购挂牌新三板企业,也有的是收购挂牌企业持有的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股权。
在后者的情况下,挂牌企业将不再有主营业务不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6、挂牌时间周期:多数挂牌企业在挂牌一年内被上市公司收购,这也论证了一个观点,只要是好的企业总是会受到关注,也会成为很多上市公司追逐的目标。
当然,新三板只是让优秀的'公司有了更好地展示平台,并不是新三板让好的企业一下子变得优秀了。
二、重点关注(一)挂牌企业是否需要终止挂牌1、规则依据根据《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新三板六种收入确认模式史上详尽版
新三板六种收入确认模式史上详尽版新三板是指中国股票市场中的中小企业股票板块,于2024年设立,旨在支持和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新三板企业的收入确认模式主要分为六种:销售商品、销售劳务、转让金融资产、出租租赁资产、提供服务和销售授权。
销售商品是新三板企业最常见的收入确认模式之一、公司将自己生产或购买的商品销售给客户,通过销售额确定收入。
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主要依据销售合同、产品交付和客户确认为基础。
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考虑客户对产品的验收以及相关的销售回款风险。
转让金融资产是指企业通过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
金融资产可以包括股权、债权、衍生品等。
企业在转让金融资产时,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确定收入的确认时机和金额。
收入确认主要依据金融资产转让合同和交付确认为基础。
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考虑交割和到期日等因素。
出租租赁资产是指企业通过出租资产获得的收入。
租赁资产可以包括房地产、设备、车辆等。
租赁收入通常按月或按年支付。
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依据租赁合同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收入的确认时机和金额。
同时,企业还需关注租金的收回和租金风险的管理。
销售授权是指企业通过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版权等)获得的收入。
企业在授权他人使用知识产权时,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确定收入的确认时机和金额。
收入确认主要依据授权合同和实际使用情况确认。
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考虑授权的有效期限和授权费用的回收风险。
以上是新三板企业常见的六种收入确认模式。
每种模式都有其特点和适用条件,企业在选择和应用时需要根据自身业务和经营情况进行合理抉择,并遵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内部控制,合规经营,提高经营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
新三板业务介绍与操作实务
新三板业务介绍与操作实务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个板块,主要是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权融资和股权交易的场所。
下面将从新三板的业务介绍和操作实务两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一、新三板业务介绍:1.挂牌融资:新三板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融资的平台,企业可以通过挂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权,并通过股权交易换取资金,满足企业的发展资金需求。
2.股权转让:新三板允许挂牌企业之间进行股权转让,企业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进行资本运作,实现企业价值的变现和资本结构的优化。
3.交易撮合:新三板搭建了一个交易撮合的平台,企业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洽谈,完成股权交易的撮合。
4.创新层:新三板创新层是针对成长性较高的企业而设立的,这些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较高的风险。
创新层为这些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福利,如有限责任,允许公开发行,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效率。
5.挂牌辅导:新三板提供挂牌辅导的服务,企业可以通过这个服务了解新三板的挂牌条件和流程,获得专业的意见和帮助,提高企业在新三板上挂牌的成功率。
二、新三板操作实务:1.选择合适的挂牌类型:新三板分为基础层、成长层和创新层三种类型,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和融资需求选择合适的挂牌类型。
2.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新三板对企业治理结构有严格的要求,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信息披露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3.编制完善的财务报表:新三板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要求严格,企业应按照新三板的规定编制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报表,确保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了解。
4.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的调整: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前,需要调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以满足新三板的要求。
5.寻找股权投资人和券商:企业在新三板上挂牌后,需要积极寻找股权投资人和券商合作,进行股权交易,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市场流动性。
6.股权转让合同和协议的签订:企业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和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新三板挂牌审核要点操作实务
新三板挂牌审核要点操作实务新三板挂牌审核要点操作实务一、挂牌必读——新三板挂牌审核要点1、企业须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运营记录方可申请有新三板挂牌,也就是说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挂牌,企业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12年1月1日。
此外,如果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日,并且于2015年2月份完成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则可以直接申报新三板挂牌,无须等到2015年一季报出来后再申报,即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不强制要求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报表。
2、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3、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4、在有限公司基本盈利,净资产稍微高于注册资本时实施股改,这样公司留存收益、资本公积金都少,自然人股东缴税负担轻。
5、企业税收采用核定征收对挂牌的影响?(1)报告期最后一期必须采用查账征收;(2)报告期末公司已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税款;(3)税务部门出具报告期内无违法违规证明此外,还需要各中介机构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承诺,承担可能的追缴税款和滞纳金;(2)会计师对报告期内财务核算是否健全、内控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发表意见;(3)律师对合法合规发表意见;(4)主办券商对所有前面问题发表意见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申请挂牌公司是否设立独立董事未做强制要求,申请挂牌公司可根据自身企业特点制定相关规定。
7、重大违法违规怎么理解?出自于《行政处罚法》;没有强制要求主管部门出文,对于违法违规,若处罚部门未出文确认,主办券商、律师可合理、依法说明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合法、合理兜着,找依据;如果主办券商、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说明的,需要主管部门出文的,那你们自己把握去拿文。
8、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可以变更,但要详细说明,最终落实到是否影响到持续经营能力。
新三板挂牌财务要求操作实务
新三板挂牌财务要求操作实务新三板挂牌财务要求操作实务财务制度就是企业的神经系统。
企业挂牌上市新三板是把自己的股份证券化以获得流动性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能够将财务制度各个环节的运作情况以较为直观和客观的方式、以金额数字的形式反映出来,是规范财务制度所要求的。
新三板挂牌是一项复杂的上市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满足新三板上市的规范要求,据实际经验,财务规范占整个新三板上市工作量超过70%,因此,可以说而财务问题往往直接关系最终能否成功挂牌。
新三板财务规范的必要性及重要性?新三板越来越火,越来越多的企业想登陆新三板,而新三板的财务问题一直困扰很多企业,其中多数是历史遗留问题,比如为考虑纳税而导致的财务混乱。
解决新三板挂牌的财务规范,根本上说就需树立新的思路和理念:企业要想登陆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必须跳出财务为税务服务的固定思维,通过清产核资、理顺流程、内控规范、财务规范和产品和市场的规范要求来促进发展。
新三板财务规范一般什么时候开始做?按照新三板上市流程,通常在初步尽职调查后针对企业财务问题。
犀牛之星帮助企业认真进行梳理,解决企业财务规范存在的疑难问题,按照新三板挂牌的要求逐项规范,以达到新三板挂牌审计要求。
但是,通常我们更建议企业在辅导中介机构进场前就着手进行财务规范,如果想到新三板上市,财务规范一定无法绕开,越早进行越好。
一、新三板财务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1、货币资金比如公司外部账面体现银行账户和内部账面体现银行账户数量不符,内账多开具的银行账户为企业处理账外收入支出及无正规票据业务的银行账户。
建议向银行索取企业开户情况表(贷款卡记录),核对银行账户开立情况,并由会计牵头与出纳员对公司近年开具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逐项核对,调整账务处理错误及账务处理不及时的业务,确保银行存款做到账表、账实、账目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2、其他应收账款外部账面和内部账面其他应收款不符。
一般要求公司财务人员以公司外部账目为基础进行调整,还原公司真实的其他应收款。
新三板运作规则和操作实务
新三板包括:
1、2006年以后中关村高新技术园区在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 2、2012年三板扩大试点范围后中关村 、上海张江、天津滨海、武汉东湖高新 技术园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 司 3、2013年4月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
我国场外市场的演变发展
“三板”的称谓有好多种表述,比较混杂,让人犯晕。有必要澄清一下。 “三板”是相对与主板、创业板而言的概念,也是我国场外交易市场(OTC)的俗 称,过去法定名称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现在法定准确的名称应为“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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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由试点到覆盖全国
2012年8月新增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 新示范区 •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 新示范区 • 湖北武汉东湖国家自 主创新示范区 2013年6月 19日国务院 批准扩大到 全国
2006年
• 天津滨海高新区
经过高新技术园区6年试点的经验总结,2013年6月19日国务院办公会正 式决定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扩大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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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特色功能
小额、快速融资 股权交易方式灵活 防止股权过渡分散 增强并购重组吸引力 提高换股并购估值
全国股转系统 (新三板)主要功能
企业价值发现 增强股权激励吸引力 规范公司治理 加快转板进程 提高企业资信、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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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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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制度改革前后对比(1)
要点 事项
1、沪深主板退市公司 2、两网公司(STAQ、NET)
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和柜台交易市场 (也被称为四板)
1、 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深圳前海为代表的全国各地的产权交易 所、文化交易所、产权交易市场等(规 范清理整顿前有几百家;规范清理整顿 后也有近百家) 2、以证券公司为主导的柜台交易 市场(首批8家券商试点),类似于美 国的OTCBB。
新三板收入确认操作实务
新三板收入确认操作实务一、审核要求1、证监会发行部审核二处有关IPO会计问题审核提示收入确认是否合理、能否反映经济实质:(1)收入确认是理解企业会计政策的基础。
要按业务类型(分产品、项目)结合具体情形说明收入确认的方法、时点;(2)审核中关注利用跨期确认平滑业绩的情形,要将申报报表收入情况与报税务局、工商局的原始报表进行比较分析;(3)技术服务收入的确认从严审核。
完工百分比法要求提供外部证据,要求申报期间保持一致性。
2、2011年第四次保代培训1、收入确认原则:要详细说明具体情况,不能照搬准则。
(1)完工百分比法:此法调控收入利润的空间较大,故严审。
首先确认能否用这个方法,如果能用,需要提供充分的外部证据,包括第三方监理、付款进度等验证性证据。
3、证监会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记录重点核查内容:12)兜底条款,在审企业涉及行业比较多,高科技企业的研发费用;工程企业的完工百分比法;农业企业的现金收付交易二、确认收入的六种模式:1、一般商品销售2、需要安装的商品销售3、经销商模式4、出口销售5、提供劳务6、完工百分比法营业收入作为利润表的排头兵,是最重要的报表项目之一,关注度极高,证监会也将其作为 IPO 的硬指标之一。
相应的,收入确认政策也是重中之重。
收入确认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议题,一方面不同行业、不同业务模式适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政策,另一方面收入具备会计和税务双重属性,且会计与税法、不同税种法规之间在收入确认时点方面都存在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描述了商品销售、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 3 大类别,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了 9 种收入形式(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国税函[2008]875 号),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了 7 种销售行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以下按不同业务模式分别讨论,不限于会计准则和税法法规的分类口径,注重结合常见的业务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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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收入确认操作实务一、审核要求1、证监会发行部审核二处有关IPO会计问题审核提示收入确认是否合理、能否反映经济实质:(1)收入确认是理解企业会计政策的基础。
要按业务类型(分产品、项目)结合具体情形说明收入确认的方法、时点;(2)审核中关注利用跨期确认平滑业绩的情形,要将申报报表收入情况与报税务局、工商局的原始报表进行比较分析;(3)技术服务收入的确认从严审核。
完工百分比法要求提供外部证据,要求申报期间保持一致性。
2、2011年第四次保代培训1、收入确认原则:要详细说明具体情况,不能照搬准则。
(1)完工百分比法:此法调控收入利润的空间较大,故严审。
首先确认能否用这个方法,如果能用,需要提供充分的外部证据,包括第三方监理、付款进度等验证性证据。
3、证监会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记录重点核查内容:12)兜底条款,在审企业涉及行业比较多,高科技企业的研发费用;工程企业的完工百分比法;农业企业的现金收付交易二、确认收入的六种模式:1、一般商品销售2、需要安装的商品销售3、经销商模式4、出口销售5、提供劳务6、完工百分比法营业收入作为利润表的排头兵,是最重要的报表项目之一,关注度极高,证监会也将其作为 IPO 的硬指标之一。
相应的,收入确认政策也是重中之重。
收入确认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议题,一方面不同行业、不同业务模式适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政策,另一方面收入具备会计和税务双重属性,且会计与税法、不同税种法规之间在收入确认时点方面都存在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描述了商品销售、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 3 大类别,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了 9 种收入形式(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国税函[2008]875 号),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了 7 种销售行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以下按不同业务模式分别讨论,不限于会计准则和税法法规的分类口径,注重结合常见的业务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本文不讨论建造合同收入。
(一)、一般商品销售收入准则明确了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五项条件,即风险报酬转移、不保留管理权和不实施控制、收入可靠计量、收入很可能流入、成本可靠计量,并逐条详细阐述,本文不再赘述。
无需经过复杂的安装验收、不存在不确定退货可能性、不涉及代销或回购等特殊销售形式或条件的,基本都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以生产批量产品的制造业企业为例,以下具体业务形式或环节需重点考虑:1、销售过程中的关键文件或单据。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将风险和报酬转移的判断落脚在“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形式,同时考虑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实务中后者主要体现为各类文件或单据,作为证明交易真实性和进度的第一手证据,既是记录业务过程的基本单元,也是财务处理的直接依据。
常见的关键文件或单据包括:年度框架合同、订单、发货单、验收单、销售发票等。
(1) 年度框架合同。
一般商品大多为批量、频繁的交易,交易双方达成长期合作关系,就通用条款、交易内容、定价方式或区间、结算方式、交货及运输方式等框架性问题签订年度合作协议;(2) 订单。
在年度框架合同的基础上,日常交易过程中对具体的单笔或短期内的集中交易以订单的方式确定具体交易内容、数量、价格、交货日期等;订单还具备法律属性,通过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需提供订单和发票等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3) 发货单。
一式多联,需经多个部门或人员经手并签字确认。
常见的联次包括:存根联、销售联、门卫联、客户联、回执联、财务联,至少需经仓库主管及经办人、销售部主管及经办人、司机、门卫和客户经办人签字确认,理想状况是各部门最终保存的单据都签字齐全,尤其是财务部门纳入会计凭证中的联次。
但因涉及多个部门的参与,实务中很可能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形,使得部分环节包括财务部收集的发货单签字不齐,尤其是司机、门卫和客户签收不齐全,造成原始凭证的瑕疵,增加检查风险;序号联次用途签署保存部门1存根联物流管理仓库主管及经办人仓库2销售联校验销售主管及经办人销售部3门卫联出门证门卫门卫4客户联验收客户5回执联验收回执客户经办人发货控制中心6财务联财务核算财务部(4) 验收单,发货至客户或客户提货时由客户签收的单据,该类单据可能有多种形式,或发货单其中的一联,或单独设计,或由客户提供;(5) 销售发票,发票是国家控制税源的主要工具之一,首先具备税务属性;同时也具备会计属性,对交易的具体内容、数量、金额、税额、交易双方都做了详细的记录,构成一项重要的会计账务处理的原始凭证。
鉴于发票的税务属性及其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虽然《发票管理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但为了避税甚至偷逃税款、违法获利,实务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不开具发票、也不按规定做无票申报,延迟或提前开具发票、与业务进度脱节,开具发票的对象并非真实交易对象,开具发票的内容、数量甚至金额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等,而企业的日常财务核算往往又被动的将税务放在第一位、会计放在第二位,完全以发票为收入确认依据,造成收入的完整性、截止性甚至真实性出现问题。
2、运输方式。
常见的运输方式包括买方上门自提、买方委托第三方运输机构上门提货、卖方送货上门、卖方委托第三方送货上门、快递或邮寄;视路途和交通工具不同,国内最快当日送达、慢则数日。
最谨慎的处理方式,应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分别认定。
上门自提的,以客户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货出门为收入确认时点,可等同于发货时间;送货上门的,以买方签收为收入确认时点,运输在途的应以已发货对方未签收的清单为依据作发出商品;邮寄或快递的,以快递公司或对方确认已收到的时间为收入确认时点,运输在途的应以已发货未确认收货的清单为依据作发出商品。
上门自提以发货和对方出门为收入确认时点自然没问题,后两者将发货和验收时点严格区分、运输时间差单独作会计处理,严格执行准则但过犹不及,显得死板且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日常财务核算中对于短时间内的暂时性差异没必要单独处理,但需跟踪并关注相关程序及单据的执行和签署情况;在需要对外报出财务报告时,尤其需要重视相关清单的统计和单据的收集,对于发货时间和签收时间刚好跨期且规模较大的,不能确认收入而应作为发出商品处理。
中介机构核查企业提供的已发货未开票清单时,不可一刀切的全额确认收入或全部不确认,应视不同运输方式收集不同的证据,以分别做出审计认定和调整。
3、买方验收。
协议一般都会约定验收条款,常见的如“买方负责验收,7日内未提出异议视同通过”,规范运作的企业一般都设计了客户签收的单据。
对于批量交易的一般商品,短期内能够实施的验收只能是点数或抽检,发现数量短缺或质量问题,可能产生补发或退换货,交易结果确定或产生新的交易之前,本次交易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客户签收作为伴随运输前后的重要程序,前已述及,最谨慎的处理方式是取得客户的签收证明方才确认收入,而对于交易频繁、时间差较短的业务和产品类型,日常财务核算中不必生搬硬套,对外报出报表时的处理同运输。
4、退货。
准则中描述了三种形式的退货及其会计处理:退货时尚未确认收入的,将已确认的发出商品转回库存商品;退货时已确认收入成本的,当期红字冲回;资产负债表日后退货的,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会计上追溯调整报告期,税务上视汇算清缴办理情况作报告年度或退货年度的纳税调整。
可见即使有退货的可能,只要满足收入确认的五项条件,也是可以确认收入的,协议中的通用退货条款(非附退回条件协议)不应构成收入确认的障碍,公司历史数据显示不存在大规模退货的,可以以发货为收入确认时点。
关于将退货作为资产负债日后调整事项,准则讲解中是以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为例且金额较大,实务中对于非质量问题的、零散的、金额较小的退货可视重要性水平灵活处理,但应按准则要求关注是否存在规模较大的退货,考虑追溯调整。
5、换货。
快速消费品等行业存在较为普遍的换货,系由其行业和产品特征所决定,如服装生产企业一般会给予经销商一定数量或金额的换货额度。
准则中未对换货作详细阐述,按收入确认的五项条件分析,以及参照税法中关于以物易物交易应分别作为购销处理的规定,严格地讲,换货将影响原交易的收入确认,对于可预计的换货额度,该部分不应确认收入,待经销商售出后再确认或换货后重新确认。
但这样的处理极为复杂,且对该等行业企业的财务处理产生较大影响。
实务中换货一般不构成重复交易,即双方不为换货的部分单独结算、不开具发票、不确认收入,但物流管理则有大量的工作,财务上虽然不涉及收入成本的冲回和重新确认,但要执行库存商品、收入及成本的明细重分类。
(二)、需安装的商品销售此为风险和报酬并未随实物交付而转移的常见业务之一,但准则讲解同时也强调,必须是“安装或检验工作是销售合同或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只需经过简单组装甚至客户可自行完成的,不应构成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的判断理由。
该特殊处理主要适用于安装工艺及程序复杂、需经过现场调试或试生产、安装过程存在毁损风险或对操作人员构成危害等情形,如大型机器设备或生产线、环保设施、电梯等。
上述业务类型需安装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方可确认收入,除协议、发货单、发票等单据外,客户签收回执也是重要的收入确认依据之一。
鉴于安装通常是除了仓库、销售、财务之外的工程部门负责,且空间跨度、时间跨度更大,较一般商品销售更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和协调,在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的基础上,为财务核算提供充分的依据。
但实务中通常由于客户方面的原因难以取得签收回执或类似凭据,如生产电源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的企业,其客户以国家电网为主,企业处于一边倒的弱势地位,客户签收回执这类需要对方充分配合的设计往往无法得到满足。
鉴于此,企业一方面应充分加强外部沟通,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内部的产品交接、安装交接和内部验收,除了多个部门的签字确认形成书面证据外,必要时可拍照、拍摄视频,中介机构在执行内控测试的基础上先对内部证据进行检查,再力争取得外部证据,必要时可实地走访。
(三)、经销商模式经销商模式广泛存在于快速消费品、建材等行业,特别是品牌知名度较低、规模不大、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企业。
其充分利用了经销商的渠道优势,帮助企业实现快速销售和市场覆盖,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双赢的合作模式。
从财务核算及中介机构核查的角度主要关注以下几点:1、经销商的组织形式。
大多数经销商以个体工商户甚至个人的形式存在,因其处于法律监管的边缘地带而具备灵活性的优势,特定阶段和条件下为生产商做出积极贡献。
但同时伴随着会计、税务、资金等方面的不规范行为,政府一方面逐步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另一方面新《公司法》降低公司设立门槛,在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个人通过设立公司参与市场经济。
鉴于经销商的特殊性,核查和审核中关注度较高,如果挂牌企业的主要经销商均为个人,更容易引起关注和质疑,长远规划来看,企业应尽可能要求经销商成立公司、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