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
2024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商超进货类)
2024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商超进货类)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1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其提供的商品,并提供相应的销售技术支持。
1.2 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负责商品的宣传、推广和销售,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
1.3 乙方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商品供应2.1 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所需要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饮料、家居用品等。
2.2 甲方保证所供应的商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提供合格的商品检验报告。
2.3 乙方在收到商品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3.1 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2 商品的结算方式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支付货款。
四、销售和推广4.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商品的销售和推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销售计划、开展促销活动、提供售后服务等。
4.2 乙方应提供销售报告、销售情况分析等相关信息,以供甲方参考。
4.3 乙方在销售和推广商品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行为。
五、守密义务5.1 甲乙双方应对对方提供的商业、技术及其他相关信息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2 在解除合作关系后,甲乙双方仍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义务的继续执行。
六、违约责任6.1 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合同诉讼费用等。
6.2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1).doc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甲方(供应商):_________乙方(零售商):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一、代销商品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
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
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2篇)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合同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商品进行代销,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并坚定执行。
第一条合同目的1.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有权益范围内的商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商品名称】商品规格:【商品规格】商品数量:【商品数量】销售区域:【销售区域】1.2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对商品的质量、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在约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商品,并尽力推广甲方商品的销售。
第二条价格及结算方式2.1甲乙双方约定,商品的销售价格为【销售价格】元/件,乙方销售商品可适当进行折扣,但需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2.2乙方应按照销售件数与销售价格计算出销售金额,并在每次销售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结算销售金额。
2.3结算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金额的50%作为货款,剩余50%的销售金额作为佣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2.4甲方将在销售结算时提供给乙方必要的销售数据和销售明细表,以供乙方核对销售情况。
第三条3.1乙方在销售活动中,应积极宣传、推广甲方的商品,并且承担商品展示、货架摆放、促销活动等一切费用。
3.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商品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做出虚假宣传、夸大其词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销售违禁品或侵权商品的行为。
3.4乙方应保证销售区域内有足够的库存,及时补充商品,确保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第四条保密条款4.1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销售数据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4.2双方合作期结束或解除后,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5.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导致乙方无法正常销售,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或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商超进货类)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商超进货类)甲方:乙方:签订地址: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书(商超进货类)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零售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一、合用范围本合同合用于我市行政地区内拥有商业零售性质的商场、大型商场、仓储式会员店及方便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确定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除两方还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以下词语应当拥有本条所赐予的定义: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交托,代理销售商品并依据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目和金额向供应商举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对终端花费者供应商品及相应服务的公司法人、其余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成立商品代销关系,交托零售商销售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公司法人、其余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办理订货、查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有关事宜的受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供应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花费: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供应各样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花费,包含零售商以供应销售通道、宣扬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以外的所有花费及供应商赋予的商品价钱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目和金额举行查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依据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供应代销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逻辑的查对账目的日期。
9.结算:是指零售商依照对账后确定的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目、金额、促销花费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商讨确定的有逻辑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样方式。
2025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一、合同双方甲方:________(以下称“代理方”)乙方:________(以下称“生产方”)二、合同背景为了规范生产方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代理方经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代理方与生产方就北京市商超进货类商品代销合作签订本合同。
三、合同内容3.1 商品及价格生产方向代理方提供的全部商品及价格详见《商品清单》。
3.2 代理方的义务代理方应按照生产方的要求进行管理,负责商品的销售和宣传,并不得以既定战略不符合规范合同、市场宣传等。
代理方应建立并完善商品进货制度,遵守本合同中的约定,确保商品进货数量及质量等。
3.3 生产方的义务生产方应保证商品的质量、数量及实行折扣等。
生产方应根据实际生产能力,及时供应符合代理方订货要求的商品,并保证及时交货。
3.4 商品结算代理方与生产方根据销售情况协商制定商品进货价。
在每次商品进货后,代理方应按照规定的价格及时交清货款。
3.5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四、违约责任4.1 代理方违约如代理方未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货款或未按时向生产方提供销售数据等信息,生产方有权解除合同。
代理方应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2 生产方违约如生产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商品或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代理方有权解除合同。
生产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知识产权生产方向代理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均享有相关知识产权,代理方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侵犯生产方享有的任何权利。
对发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代理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生效、履行及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进行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提交至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4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通用版(4篇)
2024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通用版甲方:[甲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经营范围涵盖商业零售业务,拥有提供商品代销服务的条件和能力;2. 乙方经营范围涵盖商品供应业务,拥有提供商品供应服务的条件和能力;3. 双方根据市场需求和合作意向,愿意达成商品代销合作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条款: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商品的代销商,负责在约定的销售渠道范围内销售并推广甲方的商品(以下简称“合作商品”)。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接收、存储、陈列和销售合作商品,并提供商品售后服务。
乙方应保证合作商品的质量和正常销售,如有质量问题或退换货需求,乙方应及时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甲方应提供与合作商品相关的技术支持、品牌推广支持和市场竞争情报支持,以确保合作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销售增长。
第二条价格和结算方式2.1 乙方向甲方购买合作商品的价格为合作商品销售价格减去甲方提供的合作商品优惠折扣。
具体价格和优惠折扣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2 结算方式:乙方每月将销售额汇总报给甲方并支付相应货款,甲方应在收到货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
2.3 如发生退货或退款情况,乙方可按照约定的退货和退款政策向甲方申请退还货款和退还购买商品。
甲方应在收到退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相应货款。
第三条合作期限3.1 合作期限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
3.2 合作期满后,若双方未达成续签协议,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双方若有意继续合作,应在合同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协商并签署续签协议。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能获得或已经获得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商业机密信息。
2025年销售合同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
销售合同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一、合同背景这份商合同由京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某商超(下称“乙方”)共同签订。
甲方代表企业及商品销售经验丰富,乙方则是一家在当地极具影响力的商超。
该合同旨在让甲方代表乙方进行商品的销售,并确保所有相关规定被遵守。
二、供货范围1.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乙方作出的需求,从中选定并提供一定数量的货品,相关产品的种类和规格将写入本协议附件详细清单中。
1.2 本合同不在乙方及其分店销售的我们商品(以下简称“非合同商品”)。
三、货品规格和质量保证2.1 甲方将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的质量和规格达到承诺标准。
2.2 甲方应妥善保管货品,并确保货品的出厂日期、保质期、质量状况符合约定。
四、价格、结算、发票3.1 甲方销售乙方的货品的单一价格将在议定书中约定,但是价格不能高于市场平均价。
3.2 甲方向乙方提供货品发票,发票应包含以下信息: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3.3 发票应按照乙方约定的资金结算方式开具,包括但不限于电汇、支票、现金等方式。
五、订单、发货、配送、验货4.1 乙方有权选择协商、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订购货品。
双方在下订单时,应确认订单中所写明的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
4.2 甲方收到乙方发来的已经签字的订单,根据订单内容准备货物。
货品应在甲方本身的仓库内等待组合后妥妥善存放,甲方需自行承担费用。
4.3 甲方应根据需求,负责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按照购货单向乙方交付货品。
交货日期应在发货前提前通知乙方并得到其认可。
4.4 货物交付时,在乙方监管下检查有无破损,数量是否有误等,一旦检查通过,则完成货物的交付。
六、违约责任5.1 甲方应对其供应给乙方的货品担保,有关所供货物引起的任何合理索赔应由甲方负责。
5.2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期届满6.1 无论是甲方或者乙方,在本合同到期之前,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事宜。
6.2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在到期日前本合同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协议。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新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新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供货方):_______乙方(代销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并由乙方进行代销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及价格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商品:(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2)商品规格:____________(3)商品数量:____________(4)商品单价:____________1.2 商品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1.3 商品的质量和规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代销期限2.1 本合同的代销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代销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三、代销费用和支付方式3.1 乙方应按照商品的销售价格向甲方支付代销费用。
3.2 乙方在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上个月的代销费用。
3.3 代销费用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四、商品的交付和验收4.1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商品交付给乙方。
4.2 乙方应对收到的商品进行验收,确认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无误后,进行销售。
五、商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5.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商品的销售,并保证商品的销售价格不低于甲方提供的最低销售价格。
5.2 乙方应对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并向甲方报告。
5.3 商品的售后服务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在代销期限内,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6.2 在代销期限内,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代销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3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销售商品,并归还甲方商品。
七、违约责任7.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024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一、合同双方乙方(代理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甲方(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二、合同内容1. 代销商品甲方有意向授权乙方作为其合法代理人,在北京市销售和推广以下商品:(在此列明代销商品。
)2. 代理期限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从(日期)开始,到(日期)结束。
3. 授权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北京市以合法的方式经营代销商品,并且采取积极的宣传和销售策略,以推广销售代销商品。
4. 市场保卫甲方保证代销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甲方还保留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恶性竞争(如抢占销售渠道、降低代销商品售价等)的权力。
5. 价格和计费代销商品的价格为甲方和乙方,在书面合同上协商一致后确定的价格。
百分之几和其他计费标准也应在书面合同上协商确定。
6. 付款方式乙方必须在每个月的(日期)前结算代销商品的销售款项。
甲方有权对迟付的销售款项进行罚款或采取法律行动逐项追讨。
7. 知识产权代销商品中所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和版权等)由甲方拥有,并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本合同中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使用、转让、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代销商品任何知识产权。
8. 竞业限制乙方在代理的过程中不得参与或从事与代销商品竞争的业务。
本合同的结束并不解除竞业限制责任。
9. 声明和保证甲方保证其对代销商品具有所有必要的授权和自主权,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乙方保证甲方的授权在代理区域内具有清晰的界定和有效性。
10. 违约责任(在此列明违约责任。
)11. 管辖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并受到对方非财产性的损害赔偿。
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模板(商超进货类).doc
合同编号: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模板(商超进货类)甲方:乙方:时间: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模板(商超进货类)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一、代销商品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
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
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024年销售合同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
销售合同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一、合同背景此合同由甲方(销售商)和乙方(代销商)订立,为商超进货类销售合同。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订单进行商品采购和销售,乙方负责推广和销售甲方采购的商品。
二、合同内容1.商品品种及价格甲方提供的商品品种及价格详见附件1。
商品价格由甲方与供货商协商确定,价格可能因为市场波动、供求关系等原因有所调整,但不会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交货期限甲方在接到乙方订单后,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交货,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支付货款。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交货,需提前与乙方协商,双方商定新的交货期限。
3.商品检验乙方收到货物后,应进行检验,如果发现货物有缺陷或不符合订单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证据。
甲方应及时处理问题或更换货物。
4.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货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商定,可以是线上支付或银行转账等方式。
5.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交货完毕并乙方收货、付款完毕之日止。
双方协商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进行续约或者终止合同。
6.保密义务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等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公开。
三、违约与争议解决双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如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则本合同相应条款自动适应变化。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新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新前言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商品代销合同作为商业交易中的一种主要形式,一直在市场上占据有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针对商超进货类新的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阐述其必备条款及注意事项。
商超进货类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1. 合同签订方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涉及到的签订方通常包括以下人员:1.代销人:商超进货的代销商负责代表出卖人行使除了直接与交易结算有关的权利以外的其他权利的第一人,也就是督促出卖人提供商品,出卖人提供发票等各种服务,并协助出卖人为商品寻找合适的市场。
代销人在完成代销任务后,会收取一定的佣金。
2.出卖人:商超进货的厂商或商品生产商,出卖人是商品代销合同的关键签订方之一,负责向代销人提供商品,保证其品质和销售等服务。
出卖人会在代销人成功销售其商品并收到货款之后,付给代销人约定的佣金。
2. 签订合同前注意事项在签订商品代销合同之前,代销人和出卖人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合同的签订能够透明、公正、合法和有效。
1.商品信息:代销人要对出卖人提供给他的商品进行必要的了解,并对商品的质量、价格、附加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比较和分析。
同时,出卖人要对代销人的经营能力、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确认,确保代销人具备代销其商品的能力和条件。
2.代销范围:在签订商品代销合同时,双方需要明确代销商品的范围,并说明具体的代销范围所涉及的商品、地区和价格等等。
同时,合同还要明确代销商所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并在合同中规定代销人的代销范围是独占性的还是非独占性的。
3.佣金比例:合同还需要明确代销商的佣金比例和结算方式等细节问题,避免在后续的代销过程中出现因金钱问题而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3. 必备合同条款在商超进货类的商品代销合同中,必备合同条款有以下内容:1.合同的双方和签订日期。
2.代销商品的种类、型号、规格、质量标准、价格等具体细节。
3.代销商在代销商品中的地域范围和代销时间,以及代销销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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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2.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3.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办理该月龄内代销商品货款结算之间的期限 14.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5.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1)本合同(2)代销商品清单(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4)促销服务协议(5)订单及订单确认(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8)商品退换货文件(9)商品对账文件(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一、代销商品 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
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
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_____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
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的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的保管与退换 1.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代销商品。
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商品总数量的_____%,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_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____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3.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
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___以上的期限中提出。
4.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
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_____(a.降价处理 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 c.自行销毁 d.其他_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_____(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具体对账日为每月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
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
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_____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1)月结____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___日至末日 b.当月_____日至次月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2)滚动结算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3)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
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__________八、知识产权的保护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
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