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社保政策要点总结归纳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新社保政策要点总结归纳
一、关于社保缴纳的调整
1、自2011年7月1日起,在上海就业的所有中国大陆籍人员均纳入“城保”缴纳范围;
2、自2011年7月1日起,取消用人单位“综保”和“镇保”的缴费模式;
3、自2011年7月1日起,将用人单位承担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2%调整为1.7%,生育保
险缴费比例由0.5%调整为0.8%。
4、自2011年7月1日起,将外来从业人员(仅指非上海户籍且2011.6.30前缴纳“综保”
的员工),划分为以下两部分:
1)外来城镇户籍从业人员:
采取直接并入“城保”的方式,缴费基数与比例直接采取“城保”同一口径,即:
2)外来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即外来农民工):
暂时只缴纳“小城保”(即只有养老、医疗、工伤三险),并设立5年过渡期,实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双过渡,具体如下:
5、对于原有镇保缴纳人员(条件为2011年6月仍按镇保标准缴费),自2011年7月1日起,设立3年过渡期,也实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双过渡,具体如下:
二、外来从业人员社保待遇比较(仅指非上海户籍且2011.6.30前缴纳“综保”的员工)
注:上表中的“上海本地(女)职工”是指上海户籍且缴纳“城保”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