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杯资料复查主要内容
长安杯验收资料清单
长安杯验收资料清单
1. 介绍
长安杯是一个重要的比赛活动,作为参赛者,提交完善的验收资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本文将详细介绍长安杯验收资料清单,帮助参赛者了解需要提交的具体内容。
2. 资料清单
为确保参赛项目的顺利验收,以下是参赛者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1 队伍基本信息
参赛队伍的基本信息是提交资料的第一步,这包括以下内容: - 队伍名称 - 队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 队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若有多名队员)
2.2 项目概述
项目概述是对参赛项目的一个简要介绍,包括以下内容: - 项目名称 - 项目的主要创新点和目标 - 项目的应用领域和市场前景 - 项目已取得的进展和成果
2.3 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具体阐述参赛项目的关键技术和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 技术原理:阐述项目关键技术的原理和应用 - 设计思路:说明项目的整体设计思路和流程 - 系统架构:阐明项目的系统架构和各模块的功能 - 数据处理:描述项目的数据处理方法和算法 - 测试方案:说明项目的测试方法和测试指标
2.4 系统演示
系统演示是参赛者展示项目实际运行效果的重要环节,参赛者需要提供以下内容:- 演示视频:将项目运行的演示视频录制并提交 - 演示文稿:准备详细的演示文稿,介绍项目的功能和应用场景
2.5 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是参赛者表示项目的实际推进和落地计划的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 开发进度:说明项目的开发进度和计划 - 技术难点:阐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解决方案 - 资金使用计划:说明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 - 推广策略:说明项目的推广策略和营销计划
长安杯资料要求 (1)
长安杯申报须知
一、工程名称、单位名称(施工企业、主要参建单位、监理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公章一致;地址、邮编、电话、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资质证书等级和编号及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填写正确,应清晰可辨认;
二、申报表上所填单位名称、签章应与合同上的一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盖章(包括附件、复印件上的盖章)应清晰可辨认;
三、“长安杯奖”工程必须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工程,如一项单位工程由几家施工企业同时施工,只能由工程结构主体总承建企业一家单独申报,其他建安工作量占10%以上的几家企业可作为参建单位以及劳务企业参与申报,申报企业、参建企业和劳务企业应提供能说明与本单位及相关工作量有效的部分合同(或证明文件);
四、参建单位和劳务企业未盖章的视其为非参建单位和劳务企业;
五、申报表中数据要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格内填写不下可另行附页;
六、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申报表视为无效;
七、申报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文件中的相应数据应互相一致;
八、获市级以上相关奖励情况应按照有关证书详细填写,并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九、资料装订:应采用简单的左侧打孔,透明薄膜封面装订。按以下要求的资料装订顺序装订一份全套的,另一份申报表不要装定在内。
十、申报表按规定格式用word文档,新宋体12号字填写,用A4纸规格打印,并将申报表内容、工程质量照片、工程质量情况文字资料,刻成光盘(数据应与书面资料数据一致),一并送省建筑业协会质量部存档;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
长安杯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6.12.21
•【字号】陕建发〔2016〕377号
•【施行日期】2017.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
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陕建发〔2016〕377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住建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6年12月19日第16次厅务会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21日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创建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以下称“长安杯奖”),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安杯奖是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选、颁发的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本省境内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境外)承建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三条长安杯奖由主要承建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
第四条长安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得长安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
长安杯验收资料清单
长安杯验收资料清单
一、背景介绍
长安杯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旨在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本次比赛分为多个领域,包括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等多个领域。
二、验收资料清单
1. 项目介绍
在验收资料中,首先需要提供项目介绍。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详细说明。同时需要对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阐述。
2. 竞争分析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进行充分的竞争分析是非常必要的。在验收资料中需要提供对市场竞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对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与竞争对手进行比较。
3. 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一个重要部分,需要充分说明产品或服务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并且需要详细说明其优点和不足之处。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技术指标和测试数据等信息。
4. 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是一个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详细说明项目的盈利模式
和商业模式,并对其进行充分的论证。同时,还需要对市场需求和用户群体进行充分的分析。
5. 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是一个项目的核心指标之一,需要提供详细的财务数据,包括收入、支出、利润等方面的数据。同时,还需要提供预测未来几年内的财务数据和资金需求等信息。
6. 团队介绍
团队介绍是一个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在验收资料中需要详细介绍团队成员及其职责和能力,并且需要说明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方式和沟通机制。
7. 实际操作
实际操作是测试产品或服务性能和可行性的关键环节。在验收资料中需要提供对实际操作过程进行详细说明,并且需要提供测试结果和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 (省优质工程)(以下称“长安杯奖”),参照《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木办法。
第二条“长安杯奖”是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筑业联合会评选、颁发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我省境内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参与评选。
第三条“长安杯奖”工程由主要承建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 (地)、行业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上报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第四条“长安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奖工程中优推荐参加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申报评选“长安杯奖”的工程项目应是符合基本
建设程序,建成投产或己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二)交通工程
(三)水利工程
(四)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五)住宅工程 (包括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 (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含)的单体住宅工程。
(六)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特殊影响或纪念意义,工程质量优良,也可申报评选。
第六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
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
第一篇示例: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旨在发现和表彰优
秀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评审流程严谨、公正,有助于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
下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
一、初评阶段
1. 项目报名:科技创新项目和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交
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申报表格等。
2. 材料初审:组委会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
条件的申请,如不符合主题、无法提供必要材料等。
3. 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交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专家
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创新性、市场潜力等因素进行评分,确定初选
名单。
4. 公示投票:初选名单将公布在官方网站和媒体上,让公众参与
评选,根据公众投票结果再次筛选出部分获奖名额。
1. 专家评审复核:将初评阶段的评选结果经过组委会复核,并邀
请专家对初选名单进行再次评审,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2. 现场答辩:获奖名单上的项目和企业需参加现场答辩环节,向
评审专家和组委会成员展示项目成果,并回答相关问题。
3. 决赛评审:现场答辩结束后,评审专家将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形成最终的评审结果,确定各奖项的获奖者。
三、颁奖环节
1. 颁奖典礼: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在定点地点举行颁奖典礼,
邀请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参加,为获奖项目和企业颁发
奖项。
2. 媒体宣传:评选结果将通过各大媒体发布,向社会公众传递优
秀项目和企业的信息,提高其知名度和声誉。
通过以上流程,陕西长安杯评审活动能够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工程资料复查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基本内容
1、对照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目录,检查工程前期报建资料:如计划任务书、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等。
2、检查图审文件、质量监督申报书;
3、检查工程各阶段性验收记录,查看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及竣工验收报告;
4、检查安全及主要功能检测报告或检查记录;
5、检查竣工备案资料;
6、检查工程获奖证明(省级文明工地、省优质结构工程、新技术示范工程等);
7、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或不良记录等。
二、分部分项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人工地基检测报告
3、沉降观测报告;
4、重大设计变更;
5、验槽及地基基础验收记录;
6、工程材料的出厂证明及进场复试报告;
7、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三、主体结构工程
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
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3、钢结构焊缝内部质量检测报告;
4、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副施工扭距检测报告;
5、钢结构柱脚及网架支座检查记录,网架安装完毕后的挠度检查
记录;
6、钢结构涂装质量检测报告;
7、主体结构工程全高垂直度偏差记录;
8、主体结构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的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厂的
复验记录;
9、主体结构工程的分部验收记录;
10、主体结构工程的砼与砌筑砂浆强度检验及评定记录;
11、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浆;
12、后植筋的现场拉拔试验记录;
1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4、主体结构工程的重大设计变更记录;
15、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
陕西长安杯评审流程如下:
1. 企业申报:申报单位将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申报资料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申报材料报省建筑业协会(专业工程申报单位直接报省建筑业协会)。
2. 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由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3. 申报资料审查: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4. 工程资料和实体复查:对工程资料和实体进行复查,确保工程符合申报条件。
5. 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工程进行评审,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
6. 厅务会审议:厅务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确定获奖名单。
7. 表彰奖励:对获奖的工程进行表彰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资料需按照要求进行装订和填写,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长安杯资料要求
长安杯申报须知
一、工程名称、单位名称(施工企业、主要参建单位、监理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公章一致;地址、邮编、电话、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资质证书等级和编号及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填写正确,应清晰可辨认;
二、申报表上所填单位名称、签章应与合同上的一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盖章(包括附件、复印件上的盖章)应清晰可辨认;
三、“长安杯奖”工程必须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工程,如一项单位工程由几家施工企业同时施工,只能由工程结构主体总承建企业一家单独申报,其他建安工作量占10%以上的几家企业可作为参建单位以及劳务企业参与申报,申报企业、参建企业和劳务企业应提供能说明与本单位及相关工作量有效的部分合同(或证明文件);
四、参建单位和劳务企业未盖章的视其为非参建单位和劳务企业;
五、申报表中数据要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格内填写不下可另行附页;
六、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申报表视为无效;
七、申报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文件中的相应数据应互相一致;
八、获市级以上相关奖励情况应按照有关证书详细填写,并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九、资料装订:应采用简单的左侧打孔,透明薄膜封面装订。按以下要求的资料装订顺序装订一份全套的,另一份申报表不要装定在内。
十、申报表按规定格式用word文档,新宋体12号字填写,用A4纸规格打印,并将申报表内容、工程质量照片、工程质量情况文字资料,刻成光盘(数据应与书面资料数据一致),一并送省建筑业协会质量部存档;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暂行办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 (省优质工程)(以下称“长安杯奖”),参照《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木办法。
第二条“长安杯奖”是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筑业联合会评选、颁发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我省境内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参与评选。
第三条“长安杯奖”工程由主要承建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 (地)、行业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上报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第四条“长安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奖工程中优推荐参加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申报评选“长安杯奖”的工程项目应是符合基本
建设程序,建成投产或己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二)交通工程
(三)水利工程
(四)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五)住宅工程 (包括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 (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含)的单体住宅工程。
(六)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特殊影响或纪念意义,工程质量优良,也可申报评选。
第六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
陕西省长安杯评选须知
长安杯申报须知
一、工程名称、单位名称(施工企业、主要参建单位、监理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公章一致;地址、邮编、电话、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资质证书等级和编号及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填写正确,应清晰可辨认;
二、申报表上所填单位名称、签章应与合同上的一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盖章(包括附件、复印件上的盖章)应清晰可辨认;
三、“长安杯奖”工程必须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工程,如一项单位工程由几家施工企业同时施工,只能由工程结构主体总承建企业一家单独申报,其他建安工作量占10%以上的几家企业可作为参建单位以及劳务企业参与申报,申报企业、参建企业和劳务企业应提供能说明与本单位及相关工作量有效的部分合同(或证明文件);
四、参建单位和劳务企业未盖章的视其为非参建单位和劳务企业;
五、申报表中数据要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格内填写不下可另行附页;
六、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申报表视为无效;
七、申报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文件中的相应数据应互相一致;
八、获市级以上相关奖励情况应按照有关证书详细填写,并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九、资料装订:应采用简单的左侧打孔,透明薄膜封面装订。按以下要求的资料装订顺序装订一份全套的,另一份申报表不要装定在内。
十、申报表按规定格式用word文档,新宋体12号字填写,用A4纸规格打印,并将申报表内容、工程质量照片、工程质量情况文字资料,刻成光盘(数据应与书面资料数据一致),一并送省建筑业协会质量部存档;
陕西省长安杯评选须知详解
长安杯申报须知
一、工程名称、单位名称(施工企业、主要参建单位、监理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公章一致;地址、邮编、电话、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资质证书等级和编号及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填写正确,应清晰可辨认;
二、申报表上所填单位名称、签章应与合同上的一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盖章(包括附件、复印件上的盖章)应清晰可辨认;
三、“长安杯奖”工程必须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工程,如一项单位工程由几家施工企业同时施工,只能由工程结构主体总承建企业一家单独申报,其他建安工作量占10%以上的几家企业可作为参建单位以及劳务企业参与申报,申报企业、参建企业和劳务企业应提供能说明与本单位及相关工作量有效的部分合同(或证明文件);
四、参建单位和劳务企业未盖章的视其为非参建单位和劳务企业;
五、申报表中数据要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格内填写不下可另行附页;
六、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申报表视为无效;
七、申报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文件中的相应数据应互相一致;
八、获市级以上相关奖励情况应按照有关证书详细填写,并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九、资料装订:应采用简单的左侧打孔,透明薄膜封面装订。按以下要求的资料装订顺序装订一份全套的,另一份申报表不要装定在内。
十、申报表按规定格式用word文档,新宋体12号字填写,用A4纸规格打印,并将申报表内容、工程质量照片、工程质量情况文字资料,刻成光盘(数据应与书面资料数据一致),一并送省建筑业协会质量部存档;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结构备案和复查的要求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
结构备案和复查的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确保“长安杯奖”工程的结构质量,提高全省建筑工程结构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后凡申报“长安杯奖”的工程结构应进行备案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必须执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许可证;
二、申报工程必须是通过结构验收且验收记录签字手续齐全;并未进行装饰装修;
三、申报复查时应提供下列有关工程的资料:
1.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 由总包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检查测定的本项目《陕西省建筑结构示范工程评分表》;
3. 地基验槽记录、基础验收记录、主体验收记录;
4.工程结构质量亮点、细部做法照片及施工质量情况介绍光盘。
四、复查实体时应提供以下主要文件和资料:
1.工程结构施工质量情况介绍;
2.工程质量创优计划、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目标、施工方案及其审批手续;
3.施工许可证原件;
4.施工图审查报告或意见书(有批准书时必须有施工图审查报告或意见书);
5.砼标养、砼同养、砌体砂浆强度评定记录、结果;砼同条件养护记录;
6.工程结构施工阶段每层沉降观测结果及主体完工后阶段性评价;
7.垂直度测量记录、人工地基检测报告、工程结构钢筋原位检测结果;
8.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批量验收资料;
9.监理的实测实量记录(包括:模板,钢筋、砼结构、砌体);
10.其他有关结构施工质量的文件资料;
五、申报备案表(附后)
六、申报备案资料要求:
1.工程名称、单位名称(施工企业、主要要参建单位、监理企业等)、地址、邮编、电话、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资质证书等级和编号及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填写,应清晰可辨认;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暂
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称“长安杯奖”),参照《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木办法。
第二条“长安杯奖”是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筑业联合会评选、颁发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我省境内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参与评选。
第三条“长安杯奖”工程由主要承建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地)、行业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上报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第四条“长安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奖工程中优推荐参加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申报评选“长安杯奖”的工程项目应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建成投产或己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二)交通工程
(三)水利工程
(四)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五)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的单体住宅工程。
(六)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特殊影响或纪念意义,工程质量优良,也可申报评选。
第六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
(一)境外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
长安杯资料要求
长安杯申报须知
一、工程名称、单位名称(施工企业、主要参建单位、监理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公章一致;地址、邮编、电话、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资质证书等级和编号及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填写正确,应清晰可辨认;
二、申报表上所填单位名称、签章应与合同上的一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盖章(包括附件、复印件上的盖章)应清晰可辨认;
三、“长安杯奖”工程必须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工程,如一项单位工程由几家施工企业同时施工,只能由工程结构主体总承建企业一家单独申报,其他建安工作量占10%以上的几家企业可作为参建单位以及劳务企业参与申报,申报企业、参建企业和劳务企业应提供能说明与本单位及相关工作量有效的部分合同(或证明文件);
四、参建单位和劳务企业未盖章的视其为非参建单位和劳务企业;
五、申报表中数据要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格内填写不下可另行附页;
六、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申报表视为无效;
七、申报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文件中的相应数据应互相一致;
八、获市级以上相关奖励情况应按照有关证书详细填写,并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九、资料装订:应采用简单的左侧打孔,透明薄膜封面装订。按以下要求的资料装订顺序装订一份全套的,另一份申报表不要装定在内。
十、申报表按规定格式用word文档,新宋体12号字填写,用A4纸规格打印,并将申报表内容、工程质量照片、工程质量情况文字资料,刻成光盘(数据应与书面资料数据一致),一并送省建筑业协会质量部存档;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 (省优质工程)(以下称“长安杯奖”),参照《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木办法。
第二条“长安杯奖”是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筑业联合会评选、颁发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我省境内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参与评选。
第三条“长安杯奖”工程由主要承建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 (地)、行业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上报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长安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奖工程中优推荐参加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申报评选“长安杯奖”的工程项目应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建成投产或己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二)交通工程
(三)水利工程
(四)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五)住宅工程 (包括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 (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含)的单体住宅工程。
(六)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特殊影响或纪念意义,工程质量优良,也可申报评选。
第六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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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
工程资料复查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基本内容
1、对照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目录,检查工程前期报建资料:如计划任务书、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等。
2、检查图审文件、质量监督申报书;
3、检查工程各阶段性验收记录,查看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及竣工验收报告;
4、检查安全及主要功能检测报告或检查记录;
5、检查竣工备案资料;
6、检查工程获奖证明(省级文明工地、省优质结构工程、新技术示范工程等);
7、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或不良记录等。
二、分部分项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人工地基检测报告
3、沉降观测报告;
4、重大设计变更;
5、验槽及地基基础验收记录;
6、工程材料的出厂证明及进场复试报告;
7、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三、主体结构工程
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
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3、钢结构焊缝内部质量检测报告;
4、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副施工扭距检测报告;
5、钢结构柱脚及网架支座检查记录,网架安装完毕后的挠度检查记录;
6、钢结构涂装质量检测报告;
7、主体结构工程全高垂直度偏差记录;
8、主体结构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的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厂的复验记录;
9、主体结构工程的分部验收记录;
10、主体结构工程的砼与砌筑砂浆强度检验及评定记录;
11、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浆;
12、后植筋的现场拉拔试验记录;
1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4、主体结构工程的重大设计变更记录;
15、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四、屋面工程(包括各部位防水工程)
1、屋面、多水房间蓄水(淋水、泼水)试验记录;
2、防水工程所使用材料的质量证明及进场复验报告;
3、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4、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一)门窗工程
1、外门窗的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性检测记录;
2、门窗出厂质量证明,玻璃的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3、预埋件和锚固件、防腐与填嵌处理的隐蔽验收记录;
4、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二)室外装饰
1、外墙饰面砖的粘接强度报告;
2、饰面砖吸水率、抗冻性等实验记录;
3、水泥、界面剂试验报告;
4、外墙装饰板安装的预埋件及连接件的隐蔽验收记录;
5、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验报告;
6、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三)幕墙工程
1、幕墙的设计、制作与安装企业有无承建幕墙工程的相应资质,
有无幕墙的施工图和结构计算书;是否取得原设计单位的确认;
2、使用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应的检验证明(石材的弯曲强度、
铅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结构胶的拉伸粘接强度及相容性试验、密封胶的耐污染性等);
3、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平面变形的检测资料;
4、幕墙的制作质量证明文件及安装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5、后置埋件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四)地面工程
1、使用材料、构件的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厂的复验记录;
2、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3、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五)内装饰工程
1、室内天然花岗岩、大理石放射形检测记录;
2、人造板材甲醛含量检测报告;
3、所用材料、构件的出厂质量证明及复验记录;
4、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5、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六、建筑节能
1、是否有建筑节能工程专项图纸复查;
2、是否有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
3、节能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复验报告(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中空玻璃露点、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等);
4、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报告;
5、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报告;
6、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七、水、暖、燃气工程
1、承压设备、管道系统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2、非承压管道和设备灌水试验、排水干管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3、消火栓系统试射试验记录;
4、采暖系统试运行和调试记录;
5、生活给水管道冲洗消毒记录(附《生活饮用水质检测报告》);
6、阀门和散热器安装前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7、卫生器具蓄水试验记录;
8、水暖设备单机运转记录;
9、管道材料、器具、设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
录;
10、隐蔽验收记录;
11、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八、电气安装
1、接地电阻、避雷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3、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4、电气线路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5、景观照明、庭院照明灯具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电气设备空载(负荷)试运行记录;
7、线路、插座、开关接线检查记录;
8、电气材料、器具、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抽样检查记录;
9、隐蔽验收记录;
10、其它相关施工资料。
九、通风和空调工程
1、空调水系统管道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2、风管系统漏光、漏风量测试记录及强度试验记录;
3、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4、制冷系统试运转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