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区新建住房禁建全玻璃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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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8.03•【字号】渝建绿建〔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绿建〔2022〕12号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自2022年4月1日起,我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已于全面强制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以下简称为“通用规范”),为进一步做好通用规范贯彻落实工作,提高我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品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通用规范有关执行要求通知如下。

一、执行通用规范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同时满足我市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执行通用规范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可按本通知附件1进行编制。

三、执行通用规范的建设工程项目应设置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系统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其中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应设置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四、新建超高层建筑应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项目三星级绿色建筑自评估报告(详附件2)。

鼓励建设单位开展三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

五、新建公共建筑应设置能耗分项计量监测装置,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能耗分项计量监测装置设置情况纳入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重点核查内容,针对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应确保能耗监测数据与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相连接,实现逐时进行能耗数据的远程传输、收集。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本规范共分 22 章和 1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墙体节能 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供暖节能工程, 通风与空调设备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管网节能 工程,配电节能工程,照明节能工程,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 程,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建筑环境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现场实体检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 7 ) 本 规 范 第 16.2.10 条 依 据 国 家 标 准 《 太 阳 能 供 热 采 暖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50495-2009 第 5.3.5 条的规定。
(8)本规范第 3.4.4 条为绿色建筑工程涉及的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子分部工程 验收方式的规定。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 筑节能中心)、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 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 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 69 号 7 楼,邮编:400015, 电话:023-63601374,传真:023-6386127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备案号: J13144-2015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234-2016Leabharlann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public building(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3)本规范第 1.0.4、3.1.2、11.2.4、22.0.6、22.0.7 条内容分别依据国家标准《建 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 1.0.5、3.1.2 条、11.2.3、15.0.5、15.0.5 条等强制性条文要求。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1.06•【字号】渝建〔2018〕612号•【施行日期】2018.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渝建〔2018〕612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保证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和消防安全,提高建筑保温隔热材料的使用质量和防火安全性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18〕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应用管理(一)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使用的建筑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及燃烧性能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相关现行标准、管理文件的规定,并须通过我市建筑节能技术备案或绿色建材性能认定。

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保温隔热材料还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并应有生产包装标识,标识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节能备案或绿色建材编号等基本信息,确保施工现场使用保温隔热材料具有可追溯性。

(二)民用建筑墙体、屋面和架空楼板保温隔热工程不得使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保温隔热材料,当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隔热材料时,使用范围以及防火隔离带、防护层等防火构造措施设置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一)建设单位对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质量及防火安全承担首要责任,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施工前,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自查,严格落实其质量和防火安全责任,确保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设计和施工现场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及燃烧性能符合国家和我市相关现行标准、管理文件的规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渝建绿建〔2021〕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渝建绿建〔2021〕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进一步提高我市民用建筑保温工程安全性和可靠性,推进城市建设高品质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通知如下:一、禁限技术要求(一)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主城都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二)自2022年7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三)严格执行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的通知》(渝建〔2018〕502号)、《关于印发<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要求(修订)>的通知》(渝建绿建〔2021〕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非承重墙体砌块自保温、结构与保温一体化、预制保温外墙板等墙体自保温技术应用规模。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28•【字号】巴南府办发〔2019〕125号•【施行日期】2019.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平台公司,有关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8日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巴南区城市品质,按照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城市综合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在“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上下功夫、求突破,着力健全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始终围绕“街洁、路平、灯亮、桥安、景美、水畅”强管理,扎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努力创造与现代化大都市相匹配的城市环境,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不断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工作目标按照“干五年、看十年、谋划三十年”的总体要求和以“整洁有序为基础、品质特色为重点、味道神韵为追求”的工作思路,2019年全区将紧扣“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工作目标,重点开展“整治顽疾、补短强基”工作,启动实施“治乱拆违、街净巷洁、路平桥安、整墙修面、灯明景靓、江清水畅、城美山青”七大工程,努力实现“城市环境大变样”阶段性目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巴南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巴南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巴南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巴南府办〔2022〕27号•【施行日期】202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巴南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巴南府办〔2022〕2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平台公司,有关单位:为加强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巴南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一)组成人员组长:贾晖区政府区长副组长:周密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代建红区政府副区长刘伦波区政府副区长刘功峰区政府副区长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委)、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信访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区“两违”整治指挥办、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为区领导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1.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2.审议和研究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制度、重要问题;3.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部署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4.定期对各有关单位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安排阶段性工作。

(三)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文件撰拟及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八号)》(公示稿)

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八号)》(公示稿)
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工程质量,改善施工环境,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楼梯。
2016年1月1日
2
无止水构造的对拉丝杆

不得用于有抗渗等级要求的墙体结构。
无法有效封堵外墙对拉丝杆留洞,易造成外墙渗漏。
分体式止水丝杆等。
2016年1月1日
3
现浇楼板用混凝土马凳、塑料马凳以及不能确保钢筋位置的其他马凳
2016年1月1日
11
采用菱镁材料生产的住宅厨房、卫生间排烟气道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易返卤、泛霜、翘曲变形,耐久性差。
符合《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 194要求的材料生产的住宅厨房、卫生间排烟气道。
2016年1月1日
12
建筑砂浆
现场搅拌砂浆

1.不得用于主城区、涪陵区、綦江区、永川区的市级重点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砌筑、抹灰和楼地面工程;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
2
住宅整体厨房
住宅整体厨房是将厨房家具、厨房设备和设施进行整体布置设计而建成的供使用者进行炊事、餐饮等活动的功能空间。该技术的主要特点是将厨房建筑空间标准化,控制厨房建筑空间与设备之间的模数、管线接口综合设计定尺定位,提高厨房家具、设备、设施布局安装的科学合理性,减少厨房质量通病等。工程应用执行《住宅整体厨房》JG/T 184等标准。
适用于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等建筑起重机械。
10
钢筋焊接网
钢筋焊接网是指具有相同或不同直径的纵向和横向钢筋分别以一定间距垂直排列,全部交叉点均用电阻点焊焊在一起的钢筋网片。该技术具有生产效率高、质量好、施工应用方便等特点,应用于建设工程可提高施工现场钢筋绑扎安装效率,大幅降低钢筋绑扎安装时间,保障钢筋工程质量,具有较好的综合经济效益。产品执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T 1499.3等标准,工程应用执行《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等标准。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10.23•【字号】渝建质安〔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市级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提升的部署安排,聚焦突出问题,巩固提升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丰富提升内涵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各市级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立足发展大局,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实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工作内容,善用科学办法,勇于改革创新,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工作与“智能建造”、“智慧城管”等结合起来,形成一批示范应用成果,全面提升全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二、完善工作措施,推动任务落地各区县政府、各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充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2018〕253号)基础上,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和标准,明确任务、目标及责任人等内容。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各项目监管部门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警示曝光力度,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地。

(一)规范设置工地围挡及大门1. 房屋市政工程及城镇房屋拆除工程工地围挡、大门样式,应从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中选用。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1-8号文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1-8号文

《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八号)》
注:1.主城区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南岸区、巴南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

2.禁止限制执行日期以初步设计审批申报时间为界限。

《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七号)》
备注:本“技术通告”中“限制”是指在限定范围内禁止使用,“禁止”是指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五号)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一号)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15•【字号】巴南府办发〔2018〕202号•【施行日期】2018.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区属平台公司,有关单位:为加大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以下简称“两违”)的整治力度,规范城乡建设发展秩序,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和《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等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区“两违”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两违”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两违”整治工作的认识重庆市政府第282号令施行以来,我区“两违”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特别是严控新增“两违”的高压态势已基本形成,存量违法建筑不断消减。

但全区“两违”整治工作形势仍十分严峻,少数镇街“两违”整治工作还存在工作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新增“两违”仍时有发生、整治效果参差不齐等问题。

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两违”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将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有效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助推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强化领导,明确“两违”整治工作的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层层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健全整治工作机构,上下联动,形成“两违”整治工作合力。

(一)调整充实区“两违”整治工作指挥部机构区“两违”整治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由区政府区长任指挥长,区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公安和“两违”整治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长。

全国首个绿色建筑节能中心将在重庆建设

全国首个绿色建筑节能中心将在重庆建设
以 此 为 契 机 . 年 起 . 南 区 将 全 今 巴
“ 板 间 的 墙 上将 挂 出 仪 器 仪 表 . 样 对 房 间的温度 、 度 、 湿 甲醛 含 量 等 指 标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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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建 筑
Ch n q n c t cu e o g i g Ar hi t r e
本 埠
制 、 能 空调 、 态 屋顶 、 节 生 自然 采 光 、 水
资 源 回 用 等 十 大 节 能 技 术 . 是 由 重 庆 都
书 编 码 自动 生成 、 效 测 评 与 标 识 结 果 能 信 息 公 示 等 功 能 , 降 低 和 减 少建 筑 能 可
府 与 市 建 筑 节 能 协 会 、 大 地 产 集 团 等 恒 1家 单 位 和 公 司 签订 “ 进 巴 南 区 绿 色 0 促 低 碳 城 市建 设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 ,这 1家 0
单 位 和 公 司 因此 成 为 巴 南 区 首 批 I 碳 I 1 氐
在 建 筑 的屋 顶 和 西墙 。 筛 选 垂 盆 将 草 和 凹 叶 景 天 等 适 合 重 庆 市 栽 种 的 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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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 浪 地产 ) 摘 新
买 或 已购 买 房 屋 的 用 能 水 平 。 挥 了 社 发 会公众监督作用。
( 自: 庆 建设 科 技 网 ) 摘 熏
重 庆 市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与 标 识 信 息公 示平 台试 运行
度 , 是建 设 “ 居 重庆 ” 重点工 作。 也 宜 的 为贯彻落实 《 用建 筑节能条例》《 民 、 重 庆 市 建 筑 节 能 条 例 》 及 住 房 和 城 乡建 以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号文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号文

《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八号)》
注:1.主城区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南岸区、巴南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

2.禁止限制执行日期以初步设计审批申报时间为界限。

《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七号)》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六号)
备注:本“技术通告”中“限制”是指在限定范围内禁止使用,“禁止”是指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五号)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四号)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二号)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一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

玻璃幕墙进行结构性维修加 固工程完成后 , 业 主、 安 全维护责任单位或者承担 日常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
3 0一
建 筑玻璃 与 工业 玻璃 2 0 1 5 , №3
组 织 验收 。
3 年国内6 代及以下玻璃基板年增长率在 1 2 %~1 5 %, 8 代 以上玻璃基板 的年增长率则高达5 0 %, 因此尽快 淘汰落后产能 , 加快发展 8 代 以上 的高世代玻璃基板 至关 重 要 。
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 的技术单位 , 要及时对可能受 损建筑的玻璃幕墙进行全面检查 , 对可能存在安全隐 患 的部 位及 时进 行维 修处 理 。 ( 三) 及 时鉴定玻 璃幕墙安全性 能。玻璃幕墙达
到设计 使用 年 限 的 , 安全 维护 责任 人应 当委 托具 有相
二、 进一 步强 化新 建玻璃 幕墙 安全 防护 措施
用安 全 。
定安全维护责任人 , 牵头负责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维 护。 ( 二) 加强玻璃幕墙 的维护检查 。玻璃幕墙竣工
验收 1 年后 , 施 工单 位应 对幕 墙 的安 全 性进 行全 面 检 查 。安全 维 护 责 任人 要 按 规定 对 既 有 玻璃 幕 墙 进 行 专 项 检 查 。遭 受 冰雹 、 台风、 雷击 、 地 震 等 自然 灾 害 或 发 生火 灾 、 爆 炸 等 突发 事件 后 , 安 全 维护 责 任人 或
业化程度高等优点 , 自2 0 世纪 8 0 年代起 , 在商场 、 写 字楼 、 酒店 、 机场 、 车站等大型和高层建筑 的外装饰
上 得 到广泛 应用 。近 年来 , 在个 别城 市偶 发 的 因幕 墙
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 , 落实玻璃幕墙 日 常维护管理要 求 。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 , 建筑物为单 业 主 所有 的 , 该 业 主 为玻 璃 幕 墙 安 全维 护责 任 人 ; 建 筑物 为多个 业 主共 同所有 的 , 各业 主要 共 同协商 确

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类建筑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类建筑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住建部: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7类建筑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2015-03-20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监管局,直辖市建委、安全监管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天津、重庆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性玻璃幕墙因美观、自重轻、采光好及标准化、工业化程度高等优点,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商场、写字楼、酒店、机场、车站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

近年来,在个别城市偶发的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关注。

造成这些安全危害的原因,除早期玻璃幕墙工程技术缺陷、材料缺陷等因素外,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定环境、特定建筑的安全防护工作重视不够,玻璃幕墙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等环节,切实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护责任,确保玻璃幕墙质量和使用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新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措施(一)新建玻璃幕墙要综合考虑城市景观、周边环境以及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等因素,按照建筑安全、环保和节能等要求,合理控制玻璃幕墙的类型、形状和面积。

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从源头上减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

(二)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重庆新规:玻璃幕墙不能用于新建住宅和病房等

重庆新规:玻璃幕墙不能用于新建住宅和病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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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规:玻璃幕墙不能用于新建住宅和病房等
作者:
来源:《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上半月》2016年第02期
近日,重庆市城乡建委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八号)》,对12种建筑技术进行禁用和限用。

根据通告规定,建筑用玻璃幕墙不得用于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二层及以上外墙。

其中,全隐框玻璃幕墙不得用于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和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以及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

从2016年1月1日起,手工生产的住宅厨房、卫生间排烟气道等,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而现场浇筑的楼梯,也将于明年7月1日起不得用于主城区以及涪陵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丰都县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高层住宅。

(来源:腾讯)。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14•【字号】巴南府办发〔2016〕184号•【施行日期】2016.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6〕18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4〕799号)要求,为进一步严格设施农用地管理,规范设施农业用地行为,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认定,规范备案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其中: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下列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涉及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设施农用地实行会商制和备案制。

备案资料上报区农委和区国土分局后,由区国土分局召集区农委、涉及镇街及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严格审查设施农用地的建设方案、布局、用地规模等的合理性,审查通过并按规定报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农委和区国土分局备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星级绿色建筑全装修实施技术导则》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星级绿色建筑全装修实施技术导则》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星级绿色建筑全装修实施技术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08•【字号】渝建绿建〔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提升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市领导对建设工地规范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我委组织编制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并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遵照执行。

一、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在《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单位、本项目实际,细化提升工作标准和措施,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全总站、有关单位要以贯彻执行《标准》为切入点,持续深入开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攻坚行动,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和曝光。

要积极打造本地区、本单位引领性、带动性强的亮点示范项目,高标准、严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

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标准》执行情况全市督查行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9月8日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目录1. 总则61.1 目的61.2 编制依据61.3 适用范围62. 行为准则62.1 基本要求62.2 各方主体责任72.3 施工组织要求82.4 维护保洁要求93. 施工围挡93.1 基本要求93.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104. 出入口及大门124.1 基本要求124.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125. 扬尘控制和裸土覆盖14 5.1 基本要求145.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156. 材料堆码及垃圾处理15 6.1 基本要求156.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157. 防护立网167.1 基本要求167.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168. 外脚手架178.1 基本要求178.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179. 临边防护189.1 基本要求189.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1810. 高处作业吊篮1810.1 基本要求1810.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1911. 建筑起重机械1911.1 基本要求1911.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1912. 污水处置2012.1 基本要求2012.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2013. 噪音防控2113.1 基本要求2113.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2114. 临时设施(民工宿舍、办公房、加工防护棚等)21 14.1 基本要求2114.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2215. 城市道路文明施工管理2315.1 基本要求2315.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2316. 轨道明挖站点封闭施工2516.1 基本要求2516.2 施作要点及注意事项2517. 附则261.总则1.1目的聚焦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突出问题,巩固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有效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等的不良影响,为城市发展增光添彩。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区级部门联合办公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区级部门联合办公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区级部门联合办公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4•【字号】巴南府办发〔2019〕81号•【施行日期】2019.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区级部门联合办公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巴南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区级部门联合办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4日巴南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区级部门联合办公方案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为加强各部门组织协调,形成有效合力,特制定区级部门联合办公方案。

一、工作任务在领导小组和推进工作组的统筹部署下,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设立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镇街、有关部门限期完成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机构推进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从区司法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两违办有关科室、下属单位抽调。

主任张一兵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副主任张涛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林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殊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成员刘虎区司法局援助中心雷燚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土地资产科王凯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徐锋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法制监察科蒋伟东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科詹勇区住房城乡建委综合执法队易平区水利局水利科熊祥华区农业农村委农经站岳强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周飞区两违办违法用地组推进工作组办公室下设综合、清查认定、整治验收、宣传维稳4个工作组,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两违办等部门抽调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办公,根据不同阶段工作的侧重点,组员调剂使用,其它成员单位和各镇街确定专项工作联络人,具体承办涉及本部门、镇街工作职责的有关事项。

重庆市建筑淘汰落后技术第一号

重庆市建筑淘汰落后技术第一号
渝商委发[2003]204号
1、环境污染;2、强度不均匀;3、占用施工场地
商品混凝土公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主城区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万州区、涪陵区、永川市城区范围内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11
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

经贸委32号
污染环境,对人体有害
玻璃纤维、化学纤维、碳纤维、钢纤维
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2
速度慢,无法定型(生产钙塑PVC)
有干湿定型模的PVC异型材生产工艺
29
连续成型工作时间低于100小时的主型材模具

建设部公告27号
工作效率低
30
非耐腐蚀、耐磨损不锈钢制做的模具,或硬度<28HRR的模具

建设部公告27号
使用寿命短、磨损快、易生锈
耐腐蚀、耐磨损不锈钢制做的模具,或硬度在32-38 HRR的模具
42
焦油型水性聚氯乙烯防水涂料

执行JC/T674-1997标准
不允许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防水工程。
建设部公告27号、经贸委32号
污染环境,对人体有害
43
防水材料
隔热防水粉

1、作屋面防水层时,细部很难处理,更不能用于厕、浴间的防水;2、在保证一定厚度的前提下,虽有一定隔热效果,但远不及其他隔热形式;3、施工时铺设厚度很难控制,随意性大,易偷工减料。
31
塑料门窗五金件配件
非硅化密封毛条

不允许用于建筑推拉门窗。
建设部公告27号
1、耐水性差,易脱落;2、耐久性较差
平板(加片型)硅化密封毛条(JG/T635);
32
高填充软PVC密封条

不允许用于建筑门窗。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的通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的通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1.25•【字号】巴南府发〔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的通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四山”保护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9〕14号)精神,区政府决定全面开展我区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深入贯彻《重庆市主城区“四山”保护提升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严肃整治在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依法依规处置存量,坚决管住新增,恢复山体的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

自2019年到2022年,用4年时间,全面清理核实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设情况,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筑。

二、综合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对象: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所有违法建筑,其中国家、市级确定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内涉及的违法建筑为重点整治范围;在建违法建筑,国家、市级确定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工矿企业涉及的违法建筑,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违法建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整治的违法建筑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违法建筑整治分类处置原则:以保护自然生态、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的,根据违法主体、建设时间、用途、管制区域、土地性质、房屋安全和生态景观影响程度,结合实际,采取依法拆除(回填)、保留提升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对违反自然保护地有关法律法规和铜锣山、明月山保护提升要求的工矿企业、商业设施、改变用途的农业及林业设施、拆除超建部分不影响其余房屋结构安全的超建农房,以及影响铜锣山、明月山风貌和生态环境的其他违法建筑,应予依法拆除(回填)并同步实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确保拆除(回填)一处复绿或复耕一处;对符合铜锣山、明月山保护提升要求的工矿企业、旅游服务设施、因房屋结构安全原因无法拆除(回填)超建部分的超建农房、因建筑安全隐患不能拆除(回填)或拆除(回填)后损失较大的公共公益基础设施等违法建筑,依法可予以保留或局部拆除(回填)后实施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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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 条 生 产 线 . 备 年 产 1 O m。的 生 0 具 2万 产能力 年 均 销 售 收 入 可 达 到2 多 元 , 亿 可 节约 工程 造 价 约 1 多 元 亿 重 庆 市 科 学 技 术 奖 为 市 政 府 设 立 的 我市 最 高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 0 9 共 评 20年 出 1 O .其 中一 等 奖 1 项 .二等 奖 4 5项 5 4 项 , 等 奖9 项 。此 次 奖励 大 会 , 领 导 三 1 市 和 科 技 部 相 关 领 导 对 获 奖 项 目进 行 了 颁 奖 . 分 肯 定 了 获 奖 单 位 和 广 大科 技 充 工 作 者 对 我 市 科 技 工 作 做 出 的 重 大 贡
是 进 一步 明确 了建 设各 方 主体 的责 任 和 义 务 : 是 规定 了既 有 建 筑 节 能 改 造 的 三
1 O家 单 位 和 公 司 签订 “ 进 巴 南 区 绿 色 促
对全国开展建筑 节能工作的检查情况 . 认 为 我 市 建 筑 节 能工 作 目标 明 确 、 任 责
落 实 、 策配 套 、 施 扎 实 具 体 、 效 明 政 措 成 显 . 成 了 良好 的工 作局 面 . 以全 国 通 形 予
大 幅 降低 温 室 气 体 排放 、 发展 低 碳 经 济 ,
正 是 基 于 这 样 的 认 识 0 8 1 1 20年 月
前 , 洲 湾 、 洞 、 家 沱 、 溪 等 核 心 龙 鱼 李 花
区 将成 为 巴南 区 首 批 “ 碳示 范 区 ” 低
今年. 重庆 市 建 筑 节 能 中心 将 认 真 做好2 1 年度重庆 市科 学技术 奖的 申 00 报 工 作 . 争 取 得 新 的 突 破 . 一 步 提 力 进
筑 节 能 的 闭合 式 管理 , 时 解 决 了消 费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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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产 品 应 用 技 术 . 成 了地 方 工 程 建 设 形 标 准 及 标 准 图集 . 目研 究 成 果 实 现 了 项 规 模 化 推 广 及 应 用 , 生 了显 著 的 经 济 产
效 益和 社 会 效 益 截 至 项 目报奖 时 已有 近 5 万 m。 能 型 烧 结 页 岩 空 心 砌 块 产 5 节 品 应 用 于4 O 万m 住 建筑 .建 立 了 1余 居
了西 部 的 前列 “ 筑 节 能是 降 低 温 室气 体 排 放 、 建 发 展 低 碳 经 济 的 关 键 一 环 ! ” 城 乡建 设 市 委 员会 主 任 程 志 毅 称 。 目前 . 国 的 建 我 筑 耗 能 已与 工 业 耗 能 、 通耗 能并 列 , 交 成 为 我 国 能 源 消 耗 的 三 大 “ 能 大 户 ” 要 耗 .
善 技 术 支 撑 体 系 和 配 套 推 广 政 策 . 现 实
产 品 规模 化 生 产 及 工 程 应 用 , 成 具 有 形 地 方 资 源特 色 的 墙 材 产 业 。 实 施 建 筑 为 节 能提供 了产 品 支 撑 。在 项 目研 究过 程
低 碳城 市 建 设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 这 1 家 0
21.05第 9 总 第 7 期 00 . N 卷 9
信息快读 5 7
效 节 能 墙 材 ,在 试 点 示 范 的 基础 上 , 完
易 引发 强光 反 射 造成 光 污 染 、耗 能 , 成 为节能建筑 的“ 忌 ” 近 日。 大 。 巴南 区政 府 与 市 建 筑 节 能 协 会 、 大 地 产 集 团 等 恒
能 材 料 , 目前 较 为流 行 的 全 玻 璃 幕 墙 而 也 将 作 为 高 耗 能 材 料 而 被 摈 弃 在 这 些 单 位 所 选 用 的建 筑 材 料 之 外
以 此为 契 机 . 年 起 , 今 巴南 区 将全 面 启 动 绿 色 低 碳 城 市 的 建 设 。 在 2 1 年 02
单 位和 公 司 因此 成 为 巴 南 区 首 批 “ 碳 低 示范 单 位 ” 。在 今后 的建 筑 中 , 建 筑 节 市 能协 会 将 指 导 房 地 产 公 司 . 弃 高耗 能 摈 建 筑 材 料 的 使 用 . 可 能 地 采 用 新型 节 尽
报 表扬 。 我 市 建 筑 节 能 工 作 , 已经 走 在
重 庆 四个 “ 国 率 先 ” 现 建 全 实
定 . 现 了五 个 方面 的特 点 : 是 建 立 了 体 一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识 制 度 , 定 建 筑 工 程 规 项 目未经 建筑 能 效 测评 或经 测评 不合 格
筑 节能走 在西 部前
近 年来 ,重 庆 在 大 力推 进 绿 色 建筑 的 同时 ,通 过 颁 布 施 行 建 筑 节 能 法 规 、 建 立实施 建筑 能效测 评标 识制度 等 四 个 “ 国率先” 全 的措 施 。 重 庆 建 筑 节 能 使
日 . 庆 市 在 全 国 率 先 颁 布 施 行 建筑 节 重
能 地 方 性 法 规 < 庆 市 建 筑 节 能 条例 > 重 ,
《 例 > 新 建 建筑 节 能 、 有 建筑 节 能 、 条 对 既 激励措施 、 法律 责任 等 内 容 做 了 明确 规
( 源 :重庆 E报 》 来 《 l )
走 在 西部 前 列 。 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 部 发 布 了 《 于 关 2 0 年 全 国 建 设 领 域 节 能 减 排 专 项 监 09
的 , 得组织竣工验收 , 得交付使 用, 不 不 不 得 办 理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手 续 . 现 了建 实
献 , 望 大 家再 接 再励 , 创 新 的佳 绩 。 希 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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