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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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割、电焊“十不焊”规定范本

气割、电焊“十不焊”规定范本

气割、电焊“十不焊”规定范本
一、禁止在人体上焊割,如绝对需要,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专业人员操作。

二、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气割、电焊作业,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移除作业现场,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三、禁止在没有通风设施的封闭空间进行气割、电焊作业,必须确保空气流通,并配备相应的防排毒设备。

四、禁止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气割、电焊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五、禁止使用失修、失效的气割、电焊设备进行作业,必须定期检修、保养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功能正常。

六、禁止在未经批准的作业场所进行气割、电焊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仅在规定的场所进行作业。

七、禁止在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情况下进行气割、电焊作业,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八、禁止疲劳和酒后进行气割、电焊作业,必须确保身体状态良好,不会因疲劳或酒精影响而导致操作不慎。

九、禁止在没有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进行气割、电焊作业,必须佩戴防护面具、手套、耳塞等安全装备。

十、禁止随意抛弃气割、电焊废料和使用过的焊花,必须妥善处理废料和焊渣,避免引发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

以上为气割、电焊“十不焊”规定范本,希望广大从事气割、电焊作业的人员能够认真遵守,确保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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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气焊作业“十不烧”规定

电焊气焊作业“十不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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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气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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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不在风力较大、明火易燃的天气条件下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2.不在易燃易爆物质附近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3.不在没有消防设施、救援设备和人员的情况下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4.不在无防火措施的场所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5.不在爆破、挖掘、火药制造和储存等敏感场所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6.不在露天、没有遮蔽物的工地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7.不在没有进行必要的通风、排烟措施的场所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8.不在没有进行提前的安全检查、准备工作的情况下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9.不在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警示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10.不在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操作气割、电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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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
“十不烧”是指施工现场焊割过程中的预防火灾措施,其中包括:
1. 不在易燃物附近进行焊割作业:在焊割作业区域周围要进行临时封闭,禁止存放易燃物。

2. 不在高温点附近焊割:焊割作业禁止在压力容器、管道附近进行,以免引发高温点火。

3. 不在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的环境中开展焊割作业:如果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存在,应提前通风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4. 不使用明火焊割:明火焊割是指使用明星和明火进行焊割作业,应使用电焊或气割等方式。

5. 不在有可能产生火花的场所进行焊割:焊割过程中可能产生火花,应确保周围没有易燃物,以免引发火灾。

6. 不同时进行多项焊割作业:焊割作业过程中注意不要同时进行多项作业,以免火灾风险增加。

7. 不离开焊割工作区域:焊割作业期间,焊工不得离开工作区域,以便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8. 不擅自更改焊割工艺和焊割设备:焊割工艺和设备应根据规范进行选择和调整,不得私自更改。

9. 不使用不合格、损坏的焊割设备:使用焊割设备时,应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合格性。

10. 不按规定执行安全操作措施:焊割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执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措施。

以上是焊割作业中常见的“十不烧”规定,遵守这些规定可以降低焊割作业中发生火灾的风险。

气割、电焊工“十不烧”制度

气割、电焊工“十不烧”制度

气割、电焊工“十不烧”制度
是指在气割、电焊作业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安全操作规程,旨在减少事故发生,并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具体的“十不烧”规定如下:
1. 不乱接线:电焊时要按照正确的接线方法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接线。

2. 不乱调节:气割或电焊设备的调节应按照规定的参数进行,不得随意调节。

3. 不乱用工具:使用工具时要正确使用,并且符合规定的操作方法,不得乱用工具。

4. 不乱放气管:气割作业时要正确放置气管,不得乱放或搁在上面。

5. 不乱放电缆:电焊作业时要正确放置电缆,不得乱放或搁在上面。

6. 不乱油扎:作业现场不得存在油污,不得将油浸透的物品放在焊接区域。

7. 不乱焊接:工作人员要按照正确的焊接方法进行操作,不得乱焊。

8. 不乱检查:在作业前要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乱检查。

9. 不乱接电:电焊时要按照正确的接电方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接电。

10. 不乱撤机:作业完成后,要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设备的撤机,不得随意撤机。

通过遵守这些“十不烧”规定,可以有效减少气割、电焊作业过程中的事故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同时,也能提高作业效率,减少设备的损坏。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
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焊割作业时,要遵守的十项安全措施,以避免引发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这些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不烧火源:禁止在焊割作业区域附近放置易燃物品和明火。

2. 不烧人员:禁止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焊割作业。

3. 不烧设施:禁止对未采取防火措施的设施进行焊割作业。

4. 不烧电气设备: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进行焊割作业。

5. 不烧地下管线:禁止在未确定地下管线位置的区域进行焊割作业。

6. 不烧高温物品:禁止在易燃物品附近进行焊割作业。

7. 不烧有毒物品:禁止在有毒物品附近进行焊割作业。

8. 不烧无风险区域:禁止在无风险区域内进行焊割作业。

9. 不烧高温气体:禁止使用高温气体进行焊割作业。

10. 不烧未检修设备:禁止使用未经检修的焊割设备进行作业。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的目的是保障焊割作业的安全进行,预防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健康。

在进行焊割作业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和防护措施,确保焊割作业的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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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施工现场焊割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工作,为了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普遍施行“十不烧”规定。

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

1. 不空焊:施工现场焊割作业时,不得将电极空焊,即电源开启但没有进行焊接工作。

空焊容易导致电极过热,引起火花飞溅和电弧放电,从而产生火灾的危险。

2. 不烧穿:在焊割过程中,应严禁烧穿焊接件。

焊接件的破损可能导致火花飞溅、火焰蔓延,造成火灾事故。

3. 不烧挂:焊割作业中,不得焊到脚手架、吊车等物体上,从而引发火灾。

焊接作业应远离易燃物和易燃区域,以确保焊接过程的安全性。

4. 不烧人:在施工现场进行焊割作业时,施焊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不会发生烧伤事故。

应佩戴防护设备,包括防护面罩、防火服等,以防止火花伤及工作人员。

5. 不烧外体:焊割作业中,应严禁将焊渣和火星留在焊割外体表面,以确保不会引发火灾。

在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焊渣和火星,防止它们引发火灾。

6. 不烧木质物品:施工现场往往存在木制脚手架、木质工具等物品,焊割作业时要避免将火花飞溅到这些木质物品上。

因为木材具有较高的易燃性,很容易引发火灾。

7. 不烧焊后区域:焊割作业完成后,焊接件周围的区域可能存在局部高温。

务必确保这些区域周围没有可燃物,以免引发火灾。

8. 不烧动火区域:焊割作业应远离动火区域,以免火花引发火灾。

焊接作业和动火作业需要严格分工,确保焊割作业的安全进行。

9. 不烧夜间: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在夜间时要特别注意,要确保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并保持施焊人员的警惕性,以免因操作不慎而引发火灾。

10. 不烧安全第一:施工现场焊割作业的最重要原则是安全第一。

施焊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焊割作业的危险性,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正确认识和遵守“十不烧”规定对于施工现场焊割作业的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合理的操作措施和防护措施,才能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确保施焊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焊接作业十不烧

焊接作业十不烧

焊割作业“十不烧”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可燃材料用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测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
是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焊割作业安全,防止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这一规定,在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应遵守以下十项要求:
1. 不烧走线槽、电缆桥架、电缆、电线等与焊割无关的设备。

2. 不烧可燃物料、易燃气体等易燃易爆物。

3. 不烧与其他作业人员相隔较近的地方。

4. 不烧未固定牢固的构件、支架等。

5. 不烧与焊割无关的工艺用水、暖气管道等。

6. 不烧与焊割无关的下水道、排水管道等。

7. 不烧通风管道、排烟管道等与安全相关的设备。

8. 不烧设有防火、防爆装置的设备。

9. 不烧与焊割有直接关系的物料、设备等。

10. 不烧容易引发火灾的地方,如油箱、油罐等。

焊割作业人员在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此外,还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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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 不烧人:气割电焊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 不烧设备:使用气割电焊设备时,操作人员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保持设备清洁,并注意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防止设备发生故障。

3. 不烧材料:在进行气割电焊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特别注意焊接材料的选择和防护措施,避免因焊接温度过高而导致材料烧损。

4. 不烧环境:操作人员应在适当的区域进行气割电焊作业,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防止因焊接引起的火灾或其他事故。

5. 不烧氧气瓶:在使用氧气供应系统时,操作人员应确保氧气瓶的安全操作和储存,避免因气瓶使用或存放不当而发生火灾或爆炸。

6. 不烧电焊条:操作人员应确保正确选择和使用电焊条,避免因电焊条质量差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焊缝烧穿或其他问题。

7. 不烧电焊机:操作人员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电焊机,并保持电焊机清洁、通风良好,以防止因电焊机问题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

8. 不烧电线:操作人员应检查电线的绝缘状态,并保持电线的良好状态,避免因电线老化或损坏而引发火灾或电击事故。

9. 不烧保护装备:操作人员应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眼镜、防护服等,以保护自己的安全,防止发生烧伤或其他伤害。

10. 不烧人气:操作人员应确保操作场所通风良好,并注意氧气和乙炔的比例,避免发生燃气爆炸或中毒事故。

安全管理之电焊气焊十不烧规定

安全管理之电焊气焊十不烧规定

安全管理之电焊气焊十不烧规定作为一项高风险的作业,电焊和气焊的安全非常重要。

在进行电焊和气焊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一些规定,以确保工作条件达到最佳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电焊和气焊作业中的十项不烧规定:1. 不穿易燃衣服在进行电焊和气焊的前提下,必须穿上耐火衣或耐火服。

因为在电焊和气焊过程中,金属物品的融化温度非常高,同时这些金属物品脆弱而易碎,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发生火灾。

2. 不戴金属饰品在进行电焊和气焊的工作时,不得戴金属饰品,因为电流和高温很容易将这些金属饰品烤坏,甚至会引起火灾。

3. 不在有易燃物质的地方焊接在进行电焊和气焊的作业前,必须清理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中的易燃物品以及危险品,当然,也不可在有易燃物质的地方进行焊接。

4. 不在潮湿或有水滴的地方进行焊接电焊和气焊时,不宜在潮湿的地方进行焊接,否则因为潮湿会形成蒸汽,在高温下可能会导致火灾。

另外,水滴会在高温下形成蒸汽,也会导致事故。

5. 不使用破损的电极电焊和气焊时,必须使用完好无损的电极,因为电极的破损可能导致电流跑偏,从而引起事故。

6. 不携带易燃并发光物品在途中前往焊接现场时,不应携带易燃并发光物品,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 不施工距离太近在进行电焊和气焊工作时,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焊接产生的火花或热量对周围环境造成损失。

8. 不随意调整电焊和气焊的参数在进行电焊和气焊的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电焊和气焊的参数,以确保安全和焊接效果。

9. 不直视弧光在进行电焊和气焊作业时,必须避免直视电焊和气焊产生的弧光,因为弧光会对眼睛造成严重的损伤。

10. 不混合使用气体在进行气焊作业时,必须使用一种气体,不能混合使用不同的气体,否则可能会形成爆炸。

总之,在进行电焊和气焊作业时,我们必须严谨、认真地遵守这十项不烧规定,以确保工作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施工现场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1. 规定的目的施工现场上的气割、电焊等火源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障工程安全,保护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不遵守的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什么是“十不烧”“十不烧”是指在气割、电焊施工中,不能烧坏的十种物品或设备,包括:1.水电路、燃气管道;2.电缆、电线;3.阀门、压力表;4.管道锁定前未排空的蓝炉、红炉、烤漆设备;5.油漆桶、油漆架、油漆喷漆设备;6.玻璃、基础材料等易碎物品;7.机械设备、防火门;8.砖墙、地板、天花板等对火源敏感的建筑材料;9.工具车、泡沫塑料等易燃的物品;10.氧气、乙炔、电极等用于气割、电焊的设备、物品。

3. 管理措施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重视气割、电焊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3.1 人员要求在进行气割、电焊施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掌握气割、电焊等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十不烧”规定,并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3.2 安全措施在进行气割、电焊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防火检查,消防器材要摆放到位,并加强现场安全巡查,防止火灾发生。

3.3 钳工要求进行气割、电焊作业的钳工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证书,并有相应的经验,对气割和电焊设备要了解清楚,掌握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4 设备管理氧气瓶和乙炔瓶要分开放置,保证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必须大于5米,确保瓶体的稳定性,避免意外破损。

所有气割、电焊设备都应该在作业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电缆、进口阀门、压力表是否漏气等等,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3.5 施工管控在施工现场严格遵循“十不烧”规定,有意外情况发生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切断氧气、乙炔瓶的连接,采取措施消除火源,确保现场的安全。

3.6 施工标识在施工现场设置“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禁止使用手机”、“禁止跨越作业区”等标志,标明不同区域或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

有关焊工的十不烧原则

有关焊工的十不烧原则

有关焊工的十不烧原则
电焊作业时会产生大量高热的火屑,加上一般电焊作业现场事故隐患较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违章烧焊频频引发悲剧,相关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一定要深刻吸取惨痛教训,要聘用有资质证的烧焊工人,并对施焊作业严加监护。

焊工在施焊作业时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谨记电焊作业“十不烧”原则:
1、未取焊工特殊工种操作证不烧;
2、高危场所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3、不了解施焊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4、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
5、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烧;
6、用可燃料材料作装修装饰的部位不烧;
7、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
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烧;
9、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
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气割、电焊工“十不烧”制度

气割、电焊工“十不烧”制度

气割、电焊工“十不烧”制度
是指在气割、电焊作业中应遵守的十项安全注意事项。

这些注意事项旨在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这十项注意事项包括:
1. 不在易燃、易爆地区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2. 不在有燃烧性或易燃性物质的容器或管道上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3. 不在燃气管道附近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4. 不在储罐、储气库、油罐等存储容器上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5. 不在电线、电缆附近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6. 不在有易燃液体、气体管道附近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7. 不在含有易燃物品的建筑物或结构上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8. 不在大风、强风天气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9. 不在阴雨天气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10. 不在无绝缘保护的金属管道、容器上进行气割、电焊作业。

遵守这些“十不烧”制度,能够有效降低气割、电焊作业引发事故的风险,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同时,作为气割、电焊工
人也应该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做到安全第一。

2024年焊工“十不焊割”规定

2024年焊工“十不焊割”规定

2024年焊工“十不焊割”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焊工的工作行为,提高焊接质量和工作安全水平,2024 年焊工行业制定了新的“十不焊割”规定,以指导焊工在工作中遵循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职业道德。

以下是该规定的细节内容:一、不一己私欲,不徇私情:焊工在工作中要树立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偏袒、不迁就个人利益,严禁接受贿赂、索取回扣等行为。

二、不违法法规,不破坏规章:焊工必须遵纪守法,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不得擅自更改焊接标准、规范,不得伪造焊接记录。

三、不失信守诺,不敷衍塞责:焊工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焊接作业,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擅自减少材料使用量,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四、不垄断行业,不攫取暴利:焊工要遵守市场规则,不参与价格垄断行为,不欺压他人,不以恶意手段获取不正当的利润。

五、不泄露商业秘密,不侵害知识产权:焊工要严守商业秘密,不得私自泄露客户的商业机密,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篡改他人的产品设计。

六、不妨碍其他行业,不损害公共利益:焊工在工作中应尊重其他行业的正常运作,不得故意阻碍其他行业的发展,不得以个人利益为重,损害公共利益。

七、不纵容违规操作,不放任安全隐患:焊工发现他人违规操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制止并上报,不允许纵容不良行为,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安全。

八、不排斥技术创新,不滞后更新设备:焊工应积极学习新的焊接技术,不固守老旧方法,不拒绝技术创新,及时更新焊接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九、不轻视学识培养,不鄙视新人成长:焊工要注重学习与成长,不鄙视新人的能力和经验,积极培养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共同推动行业发展。

十、不偏离环保要求,不污染环境:焊工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循环保要求,不随意排放废弃物,不破坏环境健康,对环境污染负有责任。

以上“十不焊割”规定是为了规范焊工行业,保障工作质量和工作安全。

希望所有焊工能够认真遵守这些规定,并在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共同推动焊工行业的发展。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范本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范本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范本
一、维护安全:在施工现场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始终维护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二、防火措施:任何焊割作业前,必须对周围环境进行火灾隐患检查,并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如隔离、防护、喷淋等,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三、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焊割作业时,所有工人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焊接面罩、防火服、耳塞、手套等,确保个人安全。

四、设备检查:在进行焊割作业前,必须对所使用的焊割设备进行检查,并确保设备正常工作,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五、焊割作业环境:在选择进行焊割作业的场地时,必须确保周围环境通风良好,并远离易燃物质,以减少火灾风险。

六、操作规范: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以确保焊割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七、火源控制:在焊割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火源,禁止任何形式的明火和明显产生火花的行为,以减少火灾的发生概率。

八、防止飞溅: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火花和金属飞溅产生,如使用防溅剂、遮挡物等,以降低火灾风险。

九、灭火设备: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十、应急预案:在每次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应对突发情况,保证现场人员的安全。

以上就是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范本,希望能够在焊割作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并有效地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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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范文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范文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范文一、夜间施工不进行焊割作业夜间施工环境光线较暗,易产生火星飞溅等意外事故。

为防止火灾和其他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在夜间不进行焊割作业。

二、封闭空间禁止焊割作业封闭空间内的空气流通不畅,易引发火灾和烟雾中毒。

为防止火灾和人员伤害,施工现场的封闭空间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三、作业前放置灭火器具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并放置在离焊割区域近处,以备不时之需。

在进行焊割作业前,施工人员应检查灭火器具是否完好,并随时保持警惕。

四、禁止无人看管的焊割设备焊割设备一旦无人看管,存在发生事故的风险。

因此,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无人看管的焊割设备,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控和操作,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五、禁止违规操作和随意更改设备参数焊割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设备参数进行工作,禁止违规操作和随意更改设备参数。

违规操作和随意更改设备参数可能导致设备过热、电弧不稳定、引发火灾等危险情况的发生。

六、焊割作业前进行周边隐患排查焊割作业前,施工现场应组织人员进行周边隐患排查,包括可燃物、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等的存在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护。

排查工作应认真细致,确保焊割作业安全进行。

七、施工区域远离易燃易爆物施工区域应远离易燃易爆物,以免引发火灾和爆炸。

易燃易爆物的储存区域应与焊割作业区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八、焊割设备处于稳定位置焊割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应处于稳定的位置,防止设备意外倾倒导致火灾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操作人员在操作焊割设备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处于稳定状态,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九、严禁吸烟和火种禁区焊割作业区域为高温、火花飞溅的区域,存在引燃物质的风险。

为防止引燃物质和爆炸的发生,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禁止任何形式的明火进入焊割作业区域。

十、施工现场配备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警示标识施工现场应配备紧急疏散通道,并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安全警示标识应明确标示焊割作业区域、禁止区域和疏散通道,为工作人员提供清晰的方向指引和安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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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为确保工程项目冬季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要求,做好冬季施工防火安全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

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

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

严禁火种进入。

8.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

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二、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桩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配备好。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 施工现场不允许用明火取暖,杜绝用碘钨灯、电炉、和100W 的大灯泡取暖,按有关消防规定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曼延。

冬季施工用电一定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11. 现场值班电工应每日检查施工用电的状况,对已经老化的电源线,松动的接头及时更换,尤其要加强雨雪天的巡视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12. 现场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保护,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三、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施工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四、项目部、队部防火措施
1.项目所在地气候寒冷,需采用安全可靠的取暖方式,配置一定数量的取暖器具,项目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施工用电、消防方面的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并对违章人员按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电工房、食堂等地应配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防止电起火。

3.加强对氧气、乙炔、油漆、汽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应远离职工宿舍。

4.严防电器火灾发生。

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管取暖和做饭,禁止使用自制的电褥子,电褥子使用后应及时断电。

5.控制取暖方式
为防止用煤炉取暖时,煤气中毒,我项目全部采用锅炉取暖。

使职工安全健康地过冬。

五、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一般临时设施区,桩基施工时每台钻机配备两只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如队部生活区,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灭火器、灭火桶、灭火沙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六、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
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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