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稿和报告中容易存在的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底稿中容易存在的问题:
问题:从财政直接拨给市县的经费不需列入决算报表中,预决算对比的口径不一致,应扣除下达市县的资金后进行对比,如有决算中含有基建资金数,也应剔除后对比。
(二)问题描述不清,要素不齐全。如:
在底稿中将具体时间、对象、金额等要素描述清楚,以便审理和出报告时核对。
是可能其中有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部分项目超支,应在底稿中描述清楚。
问题:审理者点评:“看得头晕也没看出主要问题”,几张底稿描述的问题相类似应进行归纳,先对想反映的问题进行总结,如上述几张底稿主要想反映单位调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问题,应先总括性描述:xxxx年xx单位部分项目预算xx 元,实际支出xx元,年末将超支的xxx元调整至其他项目中列支;基本支出中燃油费预算xx元,实际支出xx元,年末将超支的部分燃油费xx元调整至项目支出中列支。再具体展开调整了哪些项目,如果详细的情况较多可列表作为附件。
应先归纳:该单位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什么,经检查,财政结余在预收账款中反映的有多少钱,总的多少。再具体展开:什么时候转入哪些项目,收入,支出,结余,截止什么时候项目结余有多少,未纳入2009年预算反映。
二、报告中容易存在的问题
(一)照抄底稿,缺乏定性。底稿只是陈述客观情况,报告中应先对问题做出定性,再描述问题具体情况。如:
(1)根据广西区建设厅(本级)2009年部门预算,“2010年上海世博会”项目预算安排支出850.00万元,用于上海世博会项目的筹备工作。根据该厅本级账簿反映,2009年该项目实际支出828.80万元,其中有57.98万元支出用于厅机关水电费及物业费,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项目预算中未安排有厅机关水电费及物业费支出。
(2)2009年广西区建设厅(本级)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车辆保险费7.18万元,其中在“广西污水垃圾处理办公室”项目列支3.06万元,在“广西建设系统企事业改革改制办公室业务经费”项目列支1.67万元,在“建设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项目列支1.61万元,在“风景名胜地规划专项经费”项目列支0.84万元。上述项目预算中未安排车辆保险费支出内容。
…….
(7)根据该厅本级2009年部门预算反映,“行政审批工作经费及证书工本
费”项目预算安排支出89.00万元。根据账簿反映,2009年该项目实际发生支出43.34万元,其中厅机关5月份物业管理费支出5.92万元,2010年春节贺卡制作费支出1.65万元。“行政审批工作经费及证书工本费”项目部门预算未安排物业管理费、春节贺卡制作费等内容。
修改后:
自治区建设厅本级在部分项目中列支了不属于该项目预算安排内容的支出,挤占项目经费共35.03万元,其中: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预算30.00万元,实际支出30.00万元,其中3.10万元支出用于区直、中驻桂单位密码通信换装工作费用,占该项目预算的10.33%;“农民工和农民工匠培训”项目预算50.00万元,实际支出30.71万元,其中14.00万元支出用于广西建设职工政研会工作经费,占该项目预算的28.00%;“行政审批工作经费及证书工本费”项目预算89.00万元,实际支出43.34万元,其中5.92万元支出用于厅机关5月份物业管理费,1.65万元支出用于2010年春节贺卡制作费,共占该项目预算的8.51%;“电子政务及新闻宣传”、“建设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专项会议费”和“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会务接待费”四个项目预算130万元,实际支出130万元,其中10.36万元支出用于工参加区直机关歌咏比赛和区直机关诗词朗诵比赛,占四项目预算的7.97%。
上述支出均未在相应项目中安排有预算,为无预算支出,挤占了相应的项目经费。
(二)没有问题的数据来源,容易造成被检查单位质疑。如:
“自治区民政厅2008年末资金结余2,491.28万元未编入2009年度部门预算。
修改后:
上年结余资金2,491.28万元未编入部门预算反映。自治区民政厅2009年部门决算汇总表反映,该厅有上年结余资金33,272,762.46元,但2009年该厅部门预算只反映有上年结余836万元,尚有结余2,491.28万元未编入2009年部门预算反映。
(三)单纯地披露数据,缺乏对比分析。如:
(1)本级基本支出-住房公积金超预算列支21.75万元
广西区建设厅(本级)在职人员工资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发放,财政厅按工资的实发数(应发工资扣除个人应负担的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将工资直接转入在职人员的工资卡上,将扣下的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回拨至建设厅,由厅里统一缴纳到自治区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09年建设厅本级预算安排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为70.95万元,2009年财政厅回拨的住房公积金为72.50万元,建设厅本级实际缴纳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为165.20万元(含个人负担部分72.50万元),则建设厅实际支出的住房公积金为92.70万元(按工资总额的15%计缴),超支21.75万元。
(2)机关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超预算列2.74万元
广西区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200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为3.90万元,实际住房公积金支出为6.64万元(按工资总额的15%计缴),超支2.74万元。
(3)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超预算列支住房公积金3.65万元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009年住房公积金预算数按43.47万元工资总额的10%计提4.35万元,实际开支8.00元,超支3.65元。
修改后:
(1)住房公积金超支56.16万元。自治区建设厅本级、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分别为70.95万元、3.90万元、4.35万元和104.82万元,全年实际支出分别为92.70万元、6.64万元、8.00万元和132.84万元,分别超支了21.75万元、2.74万元、3.65万元和28.02万元,超支比例分别为30.66%、70.26%、83.91%和26.73%。
单纯描述超支额不能直观判断问题严重程度,应对比预算数得出超支比列,能令人一目了然,看得出那个单位超支严重。
(四)详略不分,容易引起歧义。如: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账簿反映,2009年该中心实际收入102.40万元,其中房租收入78.98万元(房租净收入72.80万元记入“其他收入”科目,直接记入“应交税金”科目6.18万元),利息收入0.48万元,其他收入(2008年误转入纳税户的房租收入,2009从纳税户转回中心基本户)22.95万元。上述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自治区财政专户。
修改后: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自治区民政厅未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5.75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据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账簿反映,2009年该中心收取当年房租收入789,752.80元,以及2008年的房租收入229,450元,共101.97万元,扣除已缴纳税金6.18万元尚有95.75万元,至今尚未上缴自治区财政专户。
删去了对不影响问题定性的调账情况的描述,文字要简洁明了无歧义,让未参加检查的人也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