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
招标代理资格备案流程
招标代理资格备案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招标代理资格备案流程。
1. 提交申请。
以书面形式向资质认定机关(省级或国家级)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备案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备案表
一、基本信息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建设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5.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 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 投资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 建设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概况1. 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层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招标公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开标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7. 中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施工准备1.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3. 施工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4.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__________________5.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6.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_________________7.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_________________8.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_________________四、施工进度计划1.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施工阶段划分:_____________________3. 施工关键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4. 施工进度控制措施:__________________五、质量保证措施1. 质量管理体系:_____________________2. 质量检验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3. 质量控制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4. 质量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安全生产措施1. 安全生产责任制:_____________________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__________________4. 安全生产防护设施:__________________5. 应急预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环境保护措施1. 环境保护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2. 环境保护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3. 环境污染治理:_____________________4. 环境监测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合同签订及备案1.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2. 合同备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3. 合同备案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此处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十、备案单位意见(备案单位在此处填写备案意见)备案单位:(盖章)备案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1. 本备案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和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一、审批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二、审批部门:市住建委三、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四、首席代表:行政审批处负责人五、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等。
六、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始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表》);2.申请报告: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4.企业章程;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6.法人、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与职称学历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7.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从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8.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从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9.企业专职人员劳动合同;1-.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发票、名单)、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协议、名单);1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13.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延续申请,需提供第(一)条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1.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2.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包括: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的复印件);3.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说明);4.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确认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有效期内市场诚信行为信息档案情况。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1]12号)(以下简称《通知》)于2011年10月12日发布,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通知》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自2011 年12 月1 日起进入招标程序(入场登记受理之日为准)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入场及招标公告发布(一)本市实行招标代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制及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委托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办理入场登记的同时,将委托代理合同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1、委托代理合同中应当载明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对招标代理活动承担相应责任。
(1)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2)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在同一时期内担任六个及六个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以委托代理合同为准)的项目负责人。
2、委托代理合同中应当载明具体经办人的姓名,具体经办人应当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招标事项,其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1)经办人应当是招标代理机构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 考核合格的本单位在职的从业人员;2)每份委托代理合同中可约定的经办人人数不超过 3 名;(3)经办人在招标代理工作中应当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4)所有经办人均应当全面了解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3、在办理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时应提交如下文件:(1)委托招标代理合同;(2)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备案表;(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法人章的复印件;(4)证明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从业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11.25•【字号】厦建建[2008]72号•【施行日期】2008.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厦建建〔2008〕72号)各区建设局、市招标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4号)、《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9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08〕28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非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本通知发出前已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本通知发出后30日内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分支机构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详见闽建筑〔2008〕28号附件,可从福建建设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电子文档);(二)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五)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六)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本机构不少于2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至少1人、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至少1人);(七)分支机构工作的本机构聘用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其中分支机构技术经济负责人还应提供聘书、个人简历和8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证明;(八)分支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规则、合同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等;(九)能够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和保存招标投标过程完整档案资料的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的只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办公场所应与营业执照上工商注册地址一致;(十)机构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年内无不良行为的诚信记录证明;(十一)能够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清单(自有的提供发票,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类型:项目总投资:计划建设期: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项目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投资情况:1.自筹资金:2.银行贷款:3.国家或地方政府资金:4.其他资金:项目建设用地及规划:1.规划用地性质:2.用地面积:3.用地性质变更情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文件:项目建设条件:1.项目建设所需各类条件:2.区域规划条件:3.土地使用条件:4.规划条件:5.城市基础设施条件:项目建设专业设计状况:1.项目建设部门:2.设计批复文件数目:3.建设设计文件编制情况:4.可行性研究报告:5.工程勘察报告:6.施工图纸:项目建设招投标情况:1.招标方式:2.招标代理机构:3.招标范围:4.工程承包商:5.工程施工状态: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使用及支付情况:1.资金筹措方式:2.资金支付方式:3.资金使用情况:4.资金支付情况: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招投标情况:1.勘察设计方式:2.勘察设计承担方:3.勘察设计费用:4.勘察设计合同情况: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1.竣工验收范围:2.竣工验收报告书:3.竣工验收合同情况:其他补充信息: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日期:以上是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的内容要求,通过填写该表格可以准确全面地向相关部门申报项目备案。
请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五方责任主体人员变更备案表
申请单位:(盖章)
项目编号
施工许可证号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中标(承包)时间
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原中标(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等级:
注册号:
变更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等级:
注册号:
变更事由
申请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单位印鉴)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表,除“建设单位意见”外,其余内容均打印填写。
2.“变更申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变更原因,不得空白。
3.“建设单位意见”填写是否同意变更,不得空白。
4.表中公章、日期均应齐全,不得遗漏。
备案部门意见
(部门印鉴)
经办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层数
工程
造价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变更申请
单பைடு நூலகம்公章 年 月 日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层数
工程
造价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姓名
注册专业
注册专业
执业资格
证书号
执业资格
证书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变更申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意见
招标代理公司备案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公司备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公司备案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招标代理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备案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招标代理业务。
第三条备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备案对象、备案申请、备案审核、备案效果评价等。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施行,定期评估并进行必要的修订。
第二章备案对象第五条备案对象包括本公司与其他合作伙伴开展招标代理服务的合作单位。
第六条备案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并具备从事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和信誉。
第七条备案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并能够独立承担招标代理服务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备案单位应具有稳定的组织架构和专业人才,能够有效履行招标代理合同中的各项义务。
第九条备案单位应保证对本公司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三章备案申请第十条备案单位须向本公司提交备案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五)专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六)近三年内的业绩资料及客户评价;(七)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收到备案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确保备案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初审合格的备案单位,本公司应将备案申请提交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并按照相关程序完成备案手续。
第四章备案审核第十三条备案审核应当依法、公平、公正、透明进行,确保备案单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十四条备案审核应当注重资格审查、信用评价、合作能力评估等内容,综合评估备案单位的综合实力和信誉度。
第十五条备案审核结果应当由备案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备案审核合格的备案单位,公司应当签订备案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合作。
第五章备案效果评价第十七条备案效果评价是对备案单位履行备案协议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旨在提高备案单位的服务质量,保障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招标代理存档资料清单
招标代理存档资料清单一、招标代理存档资料的重要性和目的招标代理存档资料是招标代理机构在履行招标代理职责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资料的集合。
它们的重要性在于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透明度、合规性和可追溯性,为后续可能浮现的问题提供依据和证据,以保障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二、招标代理存档资料的分类1.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公告及相关通知- 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规范、合同范本等)- 澄清文件和修改文件- 投标文件的接收、开封和评审记录- 招标文件的评审报告和审批意见- 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文件2.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资格审查报告- 投标人资格审查记录-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信用评价报告3. 招标文件解读会议和现场踏勘资料- 解读会议通知和会议记要- 现场踏勘通知和踏勘记录4.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过程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 开标记录和开标报告- 开标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和文件5. 评标过程资料- 评标委员会成立通知和委员名单 - 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 评标报告和评审意见- 评标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和文件6. 中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中标通知书- 中标文件的签订和履行记录- 中标文件的变更和终止记录7. 合同管理资料- 合同签订和备案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和文件 - 合同变更和终止记录8.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文件和资料- 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日志和报告三、招标代理存档资料的管理要求1. 存档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存档资料应包含完整的文件和相关资料,确保不遗漏任何环节。
- 存档资料的内容应准确、真实,反映招标代理工作的实际情况。
2. 存档资料的分类和整理- 存档资料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易于查找和管理。
- 每一个分类下的文件和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序,方便追溯和检索。
3. 存档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存档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妥善保密。
关于资质证书变更情况的说明
关于资质证书变更情况的说明一、变更应提交以下更名材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审核表;2.由法人、股东或董事签字的变更申请;3.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意见;4.未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更名批复;5.整体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改制批复;企业吸收合并,被吸收企业的注销登记证明;企业新设合并重组,原有企业的注销登记证明;6.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7.新、旧企业章程;8.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申请表一份及电子版数据;(只有变更单位名称的企业提供此表)二、增补证书相关附件材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2.需要提供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3.证书丢失的原因(盖单位公章);对丢失证书人作出的处理意见(盖单位公章)。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了进一步明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简称建设工程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审核办理的有关要求,简化审核办理程序,方便和服务企业,现将建设工程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后涉及资质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列类型建设工程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申请办理企业资质,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
1.企业新设分立(也称“解散分立”),即企业的资产(含设备,下同)、人员、业务等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企业,原企业注销,新企业分别申请原企业的相关资质的;2.企业派生分立(也称“存续分立”),即企业的部分资产、人员、业务等分立设立一个或几个新企业,原企业仍然存在。
原企业和新企业分别申请原企业原有相关资质的,或者原企业不再拥有资质,由新企业申请原企业原有相关资质的;3.企业经济性质变更,即内资企业被外资企业整体收购或收购部分股权,企业性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取得外商投资批准证书的;或者外资企业由于外国投资者的退出,企业性质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为内资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二○○七年一月十一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 154号),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执业监督管理工作。
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表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备案申请表 .doc附表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异地代理业务备案申请表 .doc附表三:工程招标代理分公司备案审核登记表 .doc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及执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部令 154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管理和执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上述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不受中央或者地方投资来源的限制。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和执业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资格认定管理第四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1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滁州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管理规定
滁州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关于印发《滁州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滁招管[2009]3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维护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和政府采购代理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滁州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现予以发布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向我局审查备案科反映,以便改进和完善。
附件:滁州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管理规定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滁州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活动,维护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和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3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包括属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外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属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企业法人注册地在滁州市及所属县市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外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范围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条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登记备案管理。
第四条凡在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从事建设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代理活动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均应按照本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第五条属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登记备案。
(一)登记备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甲级、乙级或暂定级);具有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甲级、乙级);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关设备;4、具有符合规定的在职从业人员(信用手册);5、其它条件。
(二)填写《滁州市属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年度备案申请表》(见附表1)和《滁州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审查审批表》(见附表4)。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备案办事指南一、办理对象、机构、网址和咨询电话本备案适用于符合下列招标控制价备案条件的招标人(建设单位):(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备案:1.市政府投资(含市、区共同投资,市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2。
经市级或市以上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市对区转移支付的除外);3. 广州行政辖区以外的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且进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省管房屋建筑项目(省管项目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省属或者中央委托省管建设的工程项目).(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备案:1.区政府投资(含市区、区共同投资,区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2。
经区发展改革等区级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3.市政府投资(含市、区共同投资)以及经市级或市以上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但由市对区转移支付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三)番禺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办理的网址:http://www。
panyu。
gov。
cn/gzpy/qzfhjsj/jgzy。
shtml,咨询电话:84892221二、办理条件1.招标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符合法律规定;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超过经财政部门评审的概算或预算。
三、所需材料备注:各种表格和格式模板均可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平台→“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备案”→“附件下载”区域下载,若未按模板格式要求填写,则不予受理备案。
四、窗口网上办理,不需要窗口办理。
五、办理流程图六、办理时间和时限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标准及申报所需的材料
概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按行政区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认定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在认定后的15日内通报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和有关部门。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震设施及办公条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二、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当具备的条件:〔一〕、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还应当具备的条件:〔一〕、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3亿元以上;〔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注册资格并有7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四〕、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细则-227(1)
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业务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部分或全部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法人单位。
第三条凡在集团公司系统内部承揽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均须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备案,招标代理机构应于组织备案当年1月1日-3月1日前申请办理备案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审核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备案工作每隔两年组织办理一次,为便于管理,通过备案代理机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家。
第五条招标办主要依据申请备案代理机构注册资金、资格证书类别及等级、保密资格证书及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有关备案证明、专职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人员数量及其取得注册招投标师资格情况、近两年承揽兵器行业外业务量、近两年承揽兵器行业内业务量、取得荣誉及奖惩状况、诚信及业务规范情况等对其进行排序(具体标准见附件)。
第六条在备案有效期间,如通过备案代理机构出现违规、违法现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直至取消备案资格,招标办将视情况依次递增同意排序靠后代理机构通过备案。
第七条项目法人有权自行选择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资格认定标准且通过了招标办备案审核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第八条凡在集团公司系统内部承揽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二章备案程序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的备案程序依次是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公告、发证。
(一)申请。
申请机构向招标办提出有关备案请求。
申请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标公司证件(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司证件概述招标公司证件是指招标公司依法取得的,证明其具备招标代理资质的法定文件。
在我国,招标公司证件是招标公司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必备条件。
本文将从招标公司证件的类别、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招标公司证件类别1.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是招标公司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必备证件。
该证书由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证明招标公司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质。
2. 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证明是招标公司在工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证明招标公司已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 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是招标公司从业人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必备证件。
该证书由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证明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能力。
4.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备案证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备案证明是招标公司在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前,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
该证明文件证明招标公司已按照规定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三、招标公司证件申请条件1.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申请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3)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人员,其中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具备招标代理业务资格;(4)具备招标代理业务场所和设施;(5)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业绩。
2. 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证明申请条件(1)已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2)已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 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申请条件(1)具有招标代理业务资格;(2)具备招标代理业务能力。
4.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备案证明申请条件(1)已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2)已依法办理招标代理业务。
四、招标公司证件办理流程1.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2)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审核;(3)颁发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