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刑诉预习参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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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刑诉法重点必背考点汇总

2016年司法考试刑诉法重点必背考点汇总

2016年司法考试刑诉法重点必背考点汇总考点一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1.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和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

关于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学说:(1)犯罪控制模式与正当程序模式犯罪控制模式价值体系的理论基点是:控制犯罪是刑事诉讼的主要机能,刑事程序运作的方式与取向,应循此“控制犯罪”之目标进行。

刑事诉讼以惩罚犯罪的“效率”为目标与评价标准。

而正当程序模式则认为刑事诉讼目的不单是发现实体事实,更重要的是以公平与合乎正义的程序保护被告人的人权。

(2)家庭模式该模式以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关系为喻,强调国家与个人间的和谐关系,并以此为出发点,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3)实体真实主义与正当程序主义。

对于实体真实主义而言,刑事诉讼旨在追求案件的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观。

它强调实体对程序的优越地位,将刑事诉讼法视为实现实体正义的手段和工具。

对违反程序法造成侵犯公民权利的结果,由有关部门给予个别处理,而不影响其后的诉讼行为。

实体真实主义可分为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和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前者是指凡是出现了犯罪,均应发现认定并加以处罚,后者则将发现真相和保障无辜结合起来,认为刑事诉讼应包含力求避免处罚无辜的意思,而不仅仅是无遗漏的处罚任何一个犯罪者。

正当程序的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的目的重在维护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的认识论基础是:刑事诉讼无力发现客观真相,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内的活动接近它,并将在合法程序内认定的事实视作真实。

2.刑事诉讼构造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

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弹劾式诉讼和纠问式诉讼两种诉讼构造。

现代西方国家刑事诉讼构造类型大致分为两类,即大陆法系国家采取职权主义,英美法系国家采当事人主义。

日本二战后,在职权主义背景下大量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从而形成了以当事人主义为主,以职权主义为补充的混合式诉讼构造。

马明亮刑诉预测

马明亮刑诉预测

漏了1条,现在是完整版:
一、必考:
1、公民扭送(考查方式:与逮捕混合考);
2、保证人条件;
3、一审决定开庭审理与特殊情况的处理;
4、二审发回重申;
5、最高院对依法已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处理方式。

二、可能考:
1、关于逮捕政协委员的通报;
2、附带民诉的提起期限或者附带民诉的审判组织(标在2个中间,不能确定是哪个了,都看看吧);
3、立案监督;
4、侦查羁押期限;
5、对被不起诉人的处理。

三、重点(除必考点和可能考点之外的):
1、辩护人义务;
2、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之比较(重中之重:二者相同之处);
3、立案条件;
4、审查起诉阶段的特殊情形;
5、陪审的案件范围;
6、人民陪审员的产生;
7、开庭3日前准备工作;
8、被告人最后陈述;
9、宣判的送达;
10、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的遴选;
11、自诉案件一审审判程序中的几个特例;
12、被告人被判处财产刑时人民法院对财物的处理;
13、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主体;
14、执行死刑的变更程序;
15、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所适用的案件范围。

四、可能不考:
1、证明责任。

2016年司法考试刑诉冲刺讲义

2016年司法考试刑诉冲刺讲义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冲刺60金题(不定项)左宁1、在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方面,下列哪些表述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的工具性价值:A 规定了收集证据的方法和运用证据的规则,既为获取证据、明确案件事实提供了手段,又为收集证据、运用证据提供了证据规范B 有关程序系统的设计,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减少案件实体上的误差C 当刑事实体法的语意抽象而模糊时,刑事诉讼担负特别的“解说”功能D 当刑事实体法规范之间出现不协调时,刑事诉讼法可以为解决这种不协调提供程序机制2、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下列体现程序公正的表述有:A 按照罪行相适应的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B 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采取救济方法及时纠正、及时赔偿或者补偿C 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D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3、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该规定的主要含义包括:A 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B 各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明确的职权分工C 专门机关必须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D 侦查权、检察权应当最终接受审判权的监督4、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说明:A 在我国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而不是某个审判员或检察员个人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B 独立行使检察权实质上是指整个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C 独立行使审判权实质上是指整个法院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审判权D 我国的司法权,相对于国家立法权、行政权是分离、独立的,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5、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刑事诉讼中唯一有权审理和判决有罪的专门机关,下列关于人民法院的表述,正确的有:A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不用陪审员,可以不开庭审理B 我国目前审理刑事案件的专门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海事法院C 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决定逮捕、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D 定罪权是我国法院刑事审判权的核心6、下列属于自诉人权利的有:A 申诉权B 委托辩护人C 申请二审抗诉权D 撤回起诉7、下列关于立案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有:A 甲涉嫌特别重大的职务侵占案,该案有可能由检察院立案侦查B 乙涉嫌侵占案,该案有可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C 丙涉嫌重婚案,该案只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 丁涉嫌盗窃案和贪污案,可由法院并案审理8、甲市乙县的张三因涉嫌重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立案侦查,张三聘请了律师李四,经过侦查,发现张三可能被判处死刑,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 张三所涉案件应当由甲市公安局立案侦查B 张三所涉案件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C 侦查机关对张三应当通知法律援助D 张三被羁押于看守所后,李四在会见张三前应当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9、甲涉嫌贪污犯罪被立案侦查,下列关于回避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 在侦查过程中,甲认为法警张三曾与自己有过节,随申请张三回避,张三适用回避制度B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询问甲的妻子时发现其言语闪烁其词,处处包庇甲,甲的妻子应当回避C 在审判过程中,甲的父亲大甲认为审判长在本案中担任过证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D 在审判过程中,甲申请公诉人回避的,法庭应当审查申请回避的理由,理由成立的,应当宣布休庭10、下列关于辩护的表述,正确的有:A 在侦查阶段,法律援助辩护只能由律师提供,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可以由其他辩护人提供B 甲涉嫌盗窃罪被审判,其委托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朋友乙(刚被假释)作为辩护人,法院可以准许C 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无需办案机关的批准D 对于合议庭评议笔录、检察委员会讨论记录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案卷材料,不供律师查阅11、甲涉嫌特别重大的贿赂犯罪被立案侦查并被羁押于某市看守所,甲聘请了律师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 乙会见甲前应当向某市看守所提出申请B 在侦查终结前,乙应当被许可至少会见甲一次C 乙有权与甲通信,但要事先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D 乙与甲的通信,侦查机关可以对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12、甲涉嫌故意伤害乙被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甲聘请了律师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A 为了证明甲没有作案时间,丙可以找甲的好友丁调查取证,如果丁正在某监狱服刑,丙向某监狱提出申请的,某监狱应当同意B 丙可以向乙调查取证,但要事先经过检察院的许可C 在B中,检察院不许可律师向乙调查取证的,只能书面回复并说明理由D 丙申请检察院调取一份案发地监控录像的,检察院认为有调取必要的,应当向丙签发准许调查决定书13、公安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的情形有:A 对未成年人审查批捕时B 对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时C 死刑复核时D 召开庭前会议时14、下列关于证据应用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 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测谎结论,属于鉴定意见B 由侦查人员指挥警犬对藏有毒品的皮箱进行辨认并制作的笔录,属于辨认笔录C 由有专门知识的人对鉴定意见提出的书面意见,属于书证D 由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背景、一贯表现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属于书证15、甲乙共同盗窃丙的财物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 甲对侦查人员说:“偷完东西,我什么都没有得到,全让乙拿走了”,这既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又属于证人证言B 乙对侦查人员说:“甲在去年还盗窃过一家便利店”,这属于证人证言C 甲的亲属称甲系精神病人并向侦查机关提交了一份精神病医院出具的精神病诊断结论,这属于鉴定意见D 某县公安局为了证明甲乙盗窃时的行进路线,组织了一次驾车侦查实验并制作了笔录,这属于实物证据16、下列关于刑事证据规则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 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对于非法获取的实物证据,只要其非法性经依法确认即应一律排除B 关于传闻证据规则,在我国,如果证人的证言被确认属于传闻,将会被依法排除C 关于补强证据规则,在我国,补强证据必须独立于主证据,可以由一项物证补强一项证人证言,也可以由一项鉴定意见补强一项书证D 关于自白任意性规则,在我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供述、陈述必须基于其自由意志作出,才具有可采性17、下列关于刑事诉讼证明的表述,正确的有:A 刑事诉讼证明的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不是证明的主体B 严格意义上的刑事证明只存在于审判阶段,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在审前阶段对证据的收集审查活动属于“查明”,而非“证明”C 对证据材料的审查与判断被称为验证“证据事实”的过程,证据事实不是证明对象,而是证明手段D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将收集证据程序的合法性纳入了需要证明的程序法事实18、下列关于刑事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的表述,正确的有:A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明责任的承担主体为公诉机关,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等当事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B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检察院和被告人都负有证明责任C 我国的刑事证明标准为证据确实、充分,要求与案件相关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D 认定被告人有罪,需要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刑诉1

刑诉1
B.人民检察院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C.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D.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2.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模拟题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得分
签名
1.王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华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得分
签名
1.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皮包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侦查揭押部间自查清某甲真实身份年月起计算
B.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C.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应停止侦查活动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某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B.因移送的证据材料不充足,决定不开庭审判
C.通知检察院补充移送相应的实物证据,待其移送后,再决定开庭审判
D.通知检察院补充移送相应的实物证据,如果检察院仍然不移送,再决定不开庭审判
14.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可以提起反诉
B.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B.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
C.不服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而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题带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题带解析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选项C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据此可知,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获得批准。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电大16春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doc

电大16春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doc

16春刑事诉讼法形考任务一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是()。

正确答案是:民事诉讼题目2狭义的刑事诉讼指的是()。

正确答案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的审判活动题目3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

止确答案是:监督与被监督题目4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执行的诉讼职能,应属于()。

正确答案是:监督职能题目5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是()。

正确答案是: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题目6下列有关证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是:司法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证人题目7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是()。

正确答案是:辨认证据题目8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如下权利()。

止确答案是:要求解除强制措施题目9下列机关中不享有侦查权的是()。

正确答案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题目10下列案件中,一般应该公开审理的是()。

正确答案是:外国人犯罪的案件题目1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

正确答案是:职能管辖题目12不属丁人民检察院自行立案侦查处理的案件是()。

正确答案是:非法拘禁犯罪题目13儿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的人民法院审判止确答案是:受理题目14下列案件中,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

正确答案是:屮国公民对外国人犯罪的案件题目15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中请应被同意?()正确答案是: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题目16庭审过程屮,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正确答案是: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题目17依据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

正确答案是:可以口头方式提出题目18在一起抢劫案屮,被告人杨某,男,17岁;被害人陈某,男,19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武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

在木案中,有权中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2016年刑诉系统强化背诵版讲义-向高甲

2016年刑诉系统强化背诵版讲义-向高甲
5 听完课该怎么消化? 听完课后需要做的就是翻阅讲义消化记忆,配合真题训练找到方向,遇到死角查阅法条查漏补缺,最后水到渠成 必过司考。司法考试要采用车轮战,大家都不可能一遍就记住,一个学科在整个复习周期中最少过了 5 轮。比如 看教材算一轮,看讲义算一轮,听一遍课又算一轮,撸一遍法条又算一轮,再翻一遍讲义又是一轮,做两遍真题 又算两轮,在这一遍遍的重复中,我们才能不断地得到了提高。
2 请问听了刑诉课还需要再去看教材吗? 教材更多的是帮你理解知识点,如果你在理解上没有困难的话,建议直接消化讲义(纯干货)。
3 请问从来没有背过法条能过司考吗? 不背法条你也可以过司考。因为讲义和教材的内容都是归纳了法条内容。法条在备考中有两个功能,一是当字典 使用。另一个功能是作为后期知识点串联的工具。学习了教材,翻看了讲义之后,你可以回到法条中,标记法条 的重点词汇和要点,加强记忆。当然如果你学习能力较弱的,该环节可以放弃,回到讲义。
所以,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效益
刑事诉讼的效益价值既包括效率,也包括在保证社会生产方面所产生的效益,即刑事诉讼对推动
4
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

(六)刑事诉讼的阶段 公诉案件的阶段: 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一审、二审、复核、再审)—执行
3

五、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一)诉讼主体
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缉私部门) 专门机关
人民检察院 (3 大 4 小)
人民法院
诉讼主体
公诉案件 :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诉讼参与人 当事人
自诉案件 :自诉人、被告人
(2 种人)
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
刑事诉讼的阶段 自诉案件的阶段: 受理—审判—执行

2016年刑诉与司法制度考前冲刺资料

2016年刑诉与司法制度考前冲刺资料

2016年刑诉考前冲刺资料考点名称:刑事诉讼目的与构造知识精讲: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和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即维护社会秩序。

理论分类中的学说犯罪控制模式:刑事诉讼以惩罚犯罪的“效率”为目标与评价标准正当程序模式:更重要的是以公平与合乎正义的程序保护被告人的人权家庭模式:以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关系为喻,强调国家与个人间的和谐关系\实体真实主义:(1)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凡是出现了犯罪,均应发现认定并加以处罚(2)消极实体真实主义:发现真相和保障无辜结合起来正当程序主义:刑事诉讼是将真实设定为诉讼程序之外的客观实在,通过诉讼程序内的活动接近它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1BCD。

A选项的错误在于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

他重大犯罪案件检察院、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绝大部分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除了军队保卫案件、监狱内部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特殊情况的管辖漏罪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原则上由原审法院管辖;服刑地或犯罪地法院审判更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犯罪地法院管辖新罪服刑期间再犯罪,由服刑地法院管辖脱逃期间犯罪原则上服刑地法院管辖;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脱逃期间的犯罪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命题点拨:宣告判决等重大程序性决定的,以及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

2B.A项错误在于刑事诉讼中管辖权不可下放;C项中,中院受理后,不得交由基层法院,应当依法审判;D项中,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基层法院可以请求移送中级法院,而非应当。

命题点拨:1.辩护权利的考查频率高,考查难度并不高,以考查法条为主2.辩护的权利体现在具体程序中,需要联系后续考点的内容3.15年9月公布《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律师权利的考查值得关注预测:有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听取辩护律师(辩护人)意见的说法,正确的是:3A.侦查终结前,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B.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C.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意见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考点名称:拘留和逮捕知识精讲:3BCD。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7、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司法考试《刑法》预习知识点

司法考试《刑法》预习知识点

司法考试《刑法》预习知识点累犯和特殊累犯的区别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特别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就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

2.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

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累犯不受是否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限制。

3.一般累犯的犯罪分子后一个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

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不论何时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都构成累犯,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

这是因为这类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角度出发才做这样特殊的规定。

比如:甲犯盗窃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抢劫罪应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甲构成一般累犯。

如果:甲犯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此后经过10年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那么甲构成特殊累犯。

刑事责任年龄(一)对老人犯罪从宽处罚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缓刑从宽:对符合条件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1.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禁止适用死刑。

(3)不成立一般累犯。

(4)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必须适用缓刑。

(5)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报告犯罪前科。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预测题及参考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预测题及参考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预测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

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 )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D.原始证据、间接证据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该题考查证据的学理分类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主要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是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不同作出的分类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作原始证据,也称作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匕首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属于原始证据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是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作出的分类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包括书面文件)都是实物证据其中,勘验、检查笔录之所以列入实物证据,是因为它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情况的客观记载题目中的匕首很明显属于实物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作出的分类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它的含义是指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所实施的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中有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定性直接证据肯定性直接证据的内容必须具备能够证明发生了犯罪案件和谁是犯罪人这两个要素,否则就不是直接证据肯定性直接证据在一般情况下是目睹犯罪活动的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与犯罪人有接触的被害人陈述等言词证据否定性直接证据则不然,只要一项证据足以否定其中的一个要素,就是直接证据因为只要有一项否定性直接证据成立,就可以断定案件的主要事实不存在,或者不是刑事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否定性直接证据可以是七种法定证据中的任何一种该案中的匕首不能证明犯罪由谁所实施,因此应当属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判断历来是司法考试的难点和重点2.张某、李某因共同抢劫被抓获。

2016年秋华师刑事诉讼作业100分

2016年秋华师刑事诉讼作业100分

刑事诉讼法1.第1题某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中发现某甲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对此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

A.撤销案件B.不起诉C.终止审理D.宣告无罪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2.第2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述人员不在应当回避之列的有( ) 。

A.人民陪审员B.翻译人员C.证人D.鉴定人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3.第3题下列证据中有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只有()。

A.杀人凶器B.血迹C.指纹D.被害人陈述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4.第4题被告人舒某对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部分不服而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当审查哪些内容?A.第一审判决的适用法律部分B.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部分C.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D.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第二审审查的范围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5.第5题因案件复杂,被羁押期限超过两个月侦查仍未终结,需延长1个月期限,必须经( )批准。

A.检察院检察长B.检察院检察委员会C.上一级人民检察院D.省级人民检察院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6.第6题何某犯杀人罪、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同时判处死刑,合法执行死刑。

何某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

对此案应如何报请复核?A.报经省高级法院核准即可B.直接报经最高法院核准C.先报省高级法院复核,再报最高法院核准D.杀人罪报省高级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法院核准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7.第7题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如何处理?A.由院长指派审判员重新审理B.组成合议庭处理C.必须会同同级人民检察院共同处理D.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8.第8题对于已满14岁不满( )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民、刑诉讼法预习提纲

民、刑诉讼法预习提纲

民、刑诉讼法预习提纲第⼀部分刑事诉讼法预习提纲(授课⽼师:俞亮)⼀、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诉讼结构审控辩诉讼的阶段:⽴案侦查起诉审判执⾏(⼀)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了解检察机关与⼈民法院的内部组织关系(⼆)刑事诉讼当事⼈(范围与权利)共有权利:本民族⽂字;控告权;申请回避及复议权;参加庭审权;申诉权 1、被害⼈:没有起诉权、撤回起诉、变更起诉、和解、上诉2、⾃诉⼈:起诉权、和解、撤诉、委托代理⼈、申请调查取证、上诉3、犯罪嫌疑⼈、被告⼈:辩护权、反诉权(限于前两项⾃诉)4、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与民诉基本相同(三)刑事诉讼中的其他诉讼参与⼈辩护⼈、法定代理⼈、诉讼代理⼈、证⼈、鉴定⼈和翻译⼈员近亲属不是诉讼参与⼈:夫、妻、⽗、母、⼦、⼥、同胞兄弟姊妹⼆、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未经⼈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都不得确定有罪1.我国没有⽆罪推定原则2.定罪权统⼀由⼈民法院⾏使(⼆)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3)具有上述情况的,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①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没有违法犯罪⾏为的,应当书⾯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②发现犯罪事实并⾮犯罪嫌疑⼈所为的,应当书⾯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如果犯罪嫌疑⼈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即释放。

③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检规则》262、263条)(4)宣告被告⼈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不满⼗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被告⼈是精神病⼈的。

(《⾼法解释》176条(6)(7))三、管辖(⼀)⽴案管辖1.公安机关⽴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案侦查。

法律另有规定的有:①由⼈民检察院直接⽴案侦查的案件。

②由军队内部的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的刑事案件。

刑诉简答题复习资料(1)

刑诉简答题复习资料(1)

刑诉简答题复习资料1.我国无罪推定原则、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特点无罪推定原则的特点: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应是诉讼主体而不是诉讼客体,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对司法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人身自由行为有权提出控告,诉讼权利不能被非法剥夺。

②犯罪的证明责任在起诉人一方,被告没有为自己申辩无罪的责任。

指控某人必须以充分的证明为基础,证据的收集由起诉人一方收集和提供,被告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无罪或有罪,但有权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被告有权为自己辩护,其不当辩解不应作为量刑时的加重或从重的根据。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沉默权,即在诉讼中有权采取沉默和拒绝陈述。

在讯问和采取强制措施的开始,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不得强迫任何人作不利己的供述。

讯问中,如果被告人保持沉默,讯问就必须停止。

被告人拒绝提供陈述或故意提供虚假陈述不负刑事责任,仅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为被告人有罪。

④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或已有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时,应认为被告无罪。

这项又可引申出两条规则:无罪推定规则和疑罪从无规则。

无罪推定规则指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时,应推定为无罪,被告人不得被要求对无罪事实举证;疑罪从无规则,亦称有利被告原则,即指已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有罪,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推定为“无罪推定”时应定被告人无罪。

⑤追诉机关不得违反正当法律程序。

违反正当程序从而严重限制或剥夺被告人诉讼权利并导致收集的证据不真实,应当宣告被告人无罪。

证据的收集、审查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以刑讯逼供、引诱、威胁欺骗等方式和其他非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传闻证据不能作为定罪的根据。

被告人的辩护权不得被剥夺,被告人应有充分的辩护条件、辩护机会,被告人还有权得到有关问题的完全告知。

⑥一事不再理。

即被告人已经法院生效判决,宣告无罪,追诉机关、起诉人不得就同一事由向法院提出幸事诉讼,即使起诉人重新获得了新的能够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法院也不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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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问题阅读
一、课本的问题与思考题;
二、补充的问题。

二,刑诉法的历史发展——补充问题
1、奴隶制社会的弹劾式诉讼是怎么回事?你认为造成这种诉讼模式的原因是什么?
2、封建制社会的纠问式诉讼模式具有什么特点?形成这种模式的原因是什么?
3、什么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混合式诉讼模式?你认为形成这种模式的原因是什么?
三、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补充问题
1、你认为该如何理解目的这个概念?制定刑诉法的目的该如何理解?
2、你认为该如何理解“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你平时理解“根据”的含义是什么?
3、课本将刑诉法的任务分为三项,你认为这三项有没有轻重之分?第一项是否就是最
重要的任务?
四、刑事诉讼主体——补充问题
1、什么是刑事诉讼主体?如何理解刑事诉讼主体的概念?
2、简述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3、当事人的含义是什么?那些人可以称作刑事诉讼的当事人?
4、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刑诉中的作用比较。

5、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必须具备何种条件?
五、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补充问题
1、你所理解的基本原则的含义是什么?什么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2、理解各原则的含义,并理解其意义。

3、对课本中列出的国际通行的刑诉原则,要理解每个原则的含义,并思考在实践中有
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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