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订情况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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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部分修订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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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在 附录 中纳 人 了拉 撑 管 板 和 挠 性 管 板 设 计
的相 关 内容 。对 拉 撑 管 板 和 挠 性 管 板 的适 用 范
围、 结构设计 、 设计计 算 、 管 板厚度 、 换 热 管 与 管 板 连 接 接头 的拉 脱 力 校 核 及 换 热 管 轴 向 稳 定 许 用 压 应 力 校核 等 内 容 做 了 具 体 规 定 。 拉 撑 管 板 和 挠 性 管 板 大 多应 用 于 常 压 气 体 在 管 程 的管 壳
式余 热 锅 炉 ( 以下简 称 “ 常 压 管 壳 式 余 热 锅
超 高 压管 式 反 应 器 常 用 于 聚 乙 烯 生 产 等 用
途, 一般 内直径 为 2 5—8 0 am左 右 , r 按新 调 整 的压
力 容器 范 围界 定 , 只能 按 其 外 套 管 划 分 为 低 类 别 容器 , 但其 承 受超 高 压 的腔 体 内管 部 分 具 有 更 大
作者简介 : 俞扬 ( 1 9 8 2 ・ ) , 高级 工 程 师 , 从事承压特种设 备的制造监督 检验 、 定期 检验 、 安装监督 检验 、 无 损 检 测 及 其 相关 标 准 的 研 究 工 作 , 4 2 1 4 2 9 0 9 @q q . c o n。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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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 T S G R 0 0 0 4 - 2 0 0 9 ) 、 《 非金 属 压 力容 器 安全 技
术 监察 规程 》 ( T S G R 0 0 0 1 — 2 0 0 4 ) 、 《 超 高 压 容器 安 全 技术 监察 规程 》 ( T S G R 0 0 0 2 - 2 0 0 5 ) 、 《 简单 压 力 容器 安 全技 术监 察 规程 》 ( T S G R 0 0 0 3 . 2 0 0 7 ) 、 《 压 力容 器使 用 管理 规 则》( T S G R 5 0 0 2 . 2 0 1 3 ) 、 《 压 力 容器 定 期 检 验 规 则 》( T S G R 7 0 0 1 . 2 0 1 3 ) 和《 压 力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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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不锈钢碱应力裂纹
高温硫化氢和氢腐蚀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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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国TSG家2质1—检20总16局《固特定种式设压备力安容器全安监全察技局术(监察SE规S程A》)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修研订究说院明(CSEI)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修订工作组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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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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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
2、新容规的修订历程
(5)2014年6月,起草工作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 论,形成送审稿。 (6)2014年7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 术委员会审议,起草工作组分别于2014年9月、10月、11月召开工作会议,对 审议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报批稿。 (7)2015年8月,《大容规》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进行了通 报。 (8)2015年11月,工作组回复了WTO/TBT的咨询意见。 (9)2016年2月22日,《大容规》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中承压设备有关问题的意见(质检特函„201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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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修改单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修改单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1号修改单(对2009年9月第1版的修改)一、2.1中(6)和(7)修改为:“(6)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压力容器用材料时,应当取得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加盖材料供应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复印件;“(7)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压力容器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二、2.9.1中(3)的内容修改为:“材料质量证明书应当符合本规程2.1的规定;”(4)的内容修改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进厂材料与材料质量证明书进行审核,并且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进行验证性复验,符合本规程及其相应材料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投料使用;”(6)的内容修改为:“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材料制造单位还应当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其材料方可允许使用。

”三、2.9.2修改为:“境内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钢板(带)“境内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境外牌号钢板(带),应当符合本规程2.9.1的各项要求。

对2.9.1(6)以外的钢板(带),还应当通过技术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材料制造单位的相关条件和钢板(带)的制造或者试制技术文件(包括供货技术条件)。

”四、2.10.2的内容修改为:“对已列入GB 150或者JB 4732的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如果钢材制造单位没有该钢材的制造或者压力容器应用业绩,则应当进行系统的试验研究工作,并且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该钢材方可允许使用。

”五、2.11中(2)内容修改为:“对于采购的第Ⅲ类压力容器用Ⅳ级锻件,以及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或者对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进行复验,符合本规程及其相应材料标准的要求后方可投料使用;”六、3.1中(3)的内容修改为:“压力容器的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对于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进行设计的单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七、3.2中(1)的内容修改为“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必须加盖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设计许可印章失效的设计图样和已加盖竣工图章的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八、3.4.1中(1)的内容修改为:“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包括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Ⅲ类压力容器),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1-九、3.18中(2)的内容修改为:“对需要但是无法开设检查孔的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当提出具体技术措施,例如增加制造时的检测项目或者比例,并且对设备使用中定期检验的重点检验项目、方法提出要求。

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 质检特函〔2009〕89号

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 质检特函〔2009〕8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09〕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以下简称新容规)将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2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以下简称旧容规)中有关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规定同时废止。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GB713-2008)标准已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容规和GB713标准,现就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做出如下规定:一、新容规的过渡期考虑到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转换质量体系文件、人员培训及换证工作时间需要等实际问题,新容规的过渡时间定为2009年12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在此期间,能够具备条件的要按照新容规执行;对于确有困难的,设计单位可以采用旧容规进行设计,制造单位按照设计图样的规定进行制造,但制造必须在过渡期内完成。

新旧容规并行期间,在同一产品生产中不得混用。

二、压力容器类别划分201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制造的压力容器以及在用压力容器,其类别不再重新划分,仍按原设计规定的类别进行监督管理;已经签订了制造合同的压力容器,可以继续执行合同,不考虑按新容规压力容器类别划分的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制造许可级别的变化。

2010年12月1日后不允许采用旧容规制造压力容器。

三、过渡期内有关规定的执行(一)行政许可工作。

对于新容规1.4条新增加要求取得设计、制造许可的压力容器(包括1.4.1(3)、1.4.2、1.4.3条中的压力容器),相关设计、制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在我局制订新容规1.4条范围内压力容器生产单位的专项许可条件后申请取证。

对于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变化的几点进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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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变化的几点进行的研究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1.新容规修订的总体思路(1)形成全环节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技术规范,方便使用,避免重复。

(2)建立以安全技术规范为核心的法规和协调标准体系。

(3)解决过去一系列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适应行业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的快速发展要求。

(5)适应国际化的要求。

2.材料(1)在新容规【】中基本要求如下:①在新容规(1)中,改“化学性能”为考虑材料与介质相容性。

②原固容规中(3)、(4)关于材料许可的相应规定取消。

③在本规程(4)中,增加了材料质量证明书需印制信息化标识的要求。

④对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的压力容器材料,材料经营单位的经办负责人在材料质量证明书复印件上盖章或者签字均可。

⑤将应当执行新固规材料章节要求的单位由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扩展为压力容器制造、改造、修理单位,更加合理全面。

⑥新增条款(7)条,在某些腐蚀环境下,如果没有可靠的使用证据(业绩、应用或试验验证),非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进行相应的试验、试用,必要时进行可靠性验证。

(2)在容规【】中对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要求如下:①在(1)中,对境外牌号材料增加“在相似工作条件下”使用实例的要求,限制更加严格;并且在中进一步规定,设计单位若选用境外牌号的材料,在设计文件中还需说明所选用材料与本规程各项要求的符合性。

采用境外牌号材料设计制造压力容器,原则上应当同时采用列入该材料牌号的境外压力容器现行标准规范,并且应当满足本规程(3)的规定。

对于一套成熟的压力容器产品标准,其编制者必须全面考虑所选择的材料特性、所采用的设计准则及安全系数、制造装备能力及技术要求、无损检测方法及比例等内容。

因此采用境外牌号材料设计制造压力容器时,其设计、制造、检测等技术要求都应当与材料特性相匹配,必须满足本规程的规定。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查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修改公告127号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查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修改公告127号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文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27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27号--关于发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2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修改单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27号关于发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2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修改单的公告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对《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 g5003-2008)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现将上述2个规范的第1号修改单予以公布。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修改内容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锅炉化学清洗规则》修改内容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1号修改单。

2.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 g5003-2008)第1号修改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附件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1号修改单(对2009年9月第1版的修改)一、2.1中(6)和(7)修改为:“(6)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压力容器用材料时,应当取得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加盖材料供应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复印件;“(7)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压力容器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二、2.9.1中(3)的内容修改为:“材料质量证明书应当符合本规程2.1的规定;”(4)的内容修改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进厂材料与材料质量证明书进行审核,并且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进行验证性复验,符合本规程及其相应材料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投料使用;”(6)的内容修改为:“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材料制造单位还应当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其材料方可允许使用。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改单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改单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1号修改单)(对2009年9月第1版的修改)一、2.1中(6)和(7)修改为:“(6)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压力容器用材料时,应当取得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加盖材料供应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复印件;“(7)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压力容器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二、2.9.1中(3)的内容修改为:“材料质量证明书应当符合本规程2.1的规定;”(4)的内容修改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进厂材料与材料质量证明书进行审核,并且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进行验证性复验,符合本规程及其相应材料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投料使用;”(6)的内容修改为:“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材料制造单位还应当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其材料方可允许使用。

”三、2.9.2修改为:“境内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钢板(带)“境内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境外牌号钢板(带),应当符合本规程2.9.1的各项要求。

对2.9.1(6)以外的钢板(带),还应当通过技术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材料制造单位的相关条件和钢板(带)的制造或者试制技术文件(包括供货技术条件)。

”四、2.10.2的内容修改为:“对已列入GB 150或者JB 4732的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如果钢材制造单位没有该钢材的制造或者压力容器应用业绩,则应当进行系统的试验研究工作,并且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该钢材方可允许使用。

”五、2.11中(2)内容修改为:“对于采购的第Ⅲ类压力容器用Ⅳ级锻件,以及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或者对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进行复验,符合本规程及其相应材料标准的要求后方可投料使用;”六、3.1中(3)的内容修改为:“压力容器的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对于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进行设计的单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七、3.2中(1)的内容修改为“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必须加盖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设计许可印章失效的设计图样和已加盖竣工图章的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八、3.4.1中(1)的内容修改为:“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包括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Ⅲ类压力容器),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九、3.18中(2)的内容修改为:“对需要但是无法开设检查孔的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当提出具体技术措施,例如增加制造时的检测项目或者比例,并且对设备使用中定期检验的重点检验项目、方法提出要求。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变化说明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变化说明

许可 制度 。
产 品出厂 资料
保 留原 出厂 资料 基本 要求 ,增 加
技术 组织 或者技 术机 构 的技术 评审 。设计 者若 选用 境 外牌 号的材 料 ,要 求在设 计文 件 中充分 说 明其必 要性
和经济 性 。
受压 元件 材料 清单 、 质量计 划或 者检 验计 划 、 接 记录 焊 要求 ; 删除 旧《 容规 》 附件 三 、 件七 中具体 质量 证 明文 附 件 的格 式要 求 , 只保 留 压 力容 器铭 牌 、 品 合格 证 、 产 产
50 a 4 MP 的钢材 , 如钢材制造单 位没有该钢材的制造和 压
合 _ 7 8 承 压设 备焊接 工艺评 定 》 I 40( B ( 的要 求 , 统一焊 接 工艺规 程 ( S 、 WP ) 焊接 工艺评 定报 告 ( QR) 焊接 作业 P 、 指导 书 ( ww I等名 词术语 并且与 国际接轨 。 )
根据质检特函(098 号文中有关规 2 ) 0 9
, 辛 宴 ∥赛 蜘 寸 甘日— , 、 o , 1 rn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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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仍然划分为三类(类、 类和Ⅲ , I Ⅱ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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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成分 、性 能
对 一 般压 力容
器用 钢 的硫 、 含量 要求 不 变 , 高 对 磷 提 高强钢 和 低温钢 硫 、 含量的 要求 。除 磷
化 学 成分 外 , 增加 冲 击功 、 长 率等 基 伸
本要 求 。 国外 材 料 压 力容 器 受 压元 件 采 用 国外牌 号 的材 料 时 ,分 两 种情 况 考 虑 :① 国外 材 料制 造 单位 生 产 的材 料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订情况综述.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订情况综述.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订情况综述作者姓名:谢铁军、寿比南、王晓雷、李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于2007年5月立项修订《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修订任务书,2007年9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第一次起草组工作会议,讨论了《容规》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2007年11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起草组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形成了《容规》征求意见稿并以质检特函[2008]10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8年5月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第三次会议,研究处理征求到的意见并形成送审稿。

在修订过程中,起草组还多次与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容规》修订中的重大问题,并且分别于2008年1月和2008年7月组织召开了2次专题研讨会,讨论《容规》中无损检测部分的修改。

2008年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8年9月本规程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现正在向WTO/TBT进行通报。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充分吸收事故教训;提出基本安全要求,重要变化要有调研、数据的支撑;强化使用管理,强化应急救援预案;体现节能原则;促进生产,方便企业;有利于技术进步、科学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规范与标准协调一致。

在实际修订工作,考虑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各项要求、名词术语等接轨统一,变更安全监察主体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转化《容规》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确立其在法规标准体系中的层次,基本保留原来的结构框架和主体内容。

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且不涉及技术细节。

浅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贯彻执行中

浅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贯彻执行中

理顺法规与标准的关系,整 合 、凝练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基 5 0 % 。特别提醒:进行局部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也
本安全要求,将一些详细的技术内容放到相关的产品标准中 应当对未检测部分的质量负责。
去规定。
(3)
全部射线或超声检测增加了“盛装毒性危害程度为极
1.3适用范围
度 ,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射线检测或 TOFD检 测 ,如果发现超标缺陷,则 应 进 行 100%X
T S 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固容规》 的 代 号 :TSG21- 射线检测或 TOFD检测。其本意是控制7 源射线检测的使用,
2016;《固容规》代 替 了 原 来 的 TSGR0004-2009等 7 部 规 范 ; 确保无损检测的质量。
注 。文 章 对 执 行 过 程 中 经 常 遇 到 的 问 题 ,与 老 版 《固容规》的 不 同 进 行 了 分 类 疏 理 ,对 贯 彻 执 行 新 《固容规》起 到 良 好 的 推 动 作 用 。
关 键 词 《〈固容规》;TSG21-2006;制 造 ;检 验 ;监 检 ;问 题 ;不同点
中 图 分 类 号 :X933.4
材 料 的 使 用 ,提 高 了 使 用 门 槛 。
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制造质量负责。
(1)
材 料 的 可 追 溯 性 ,加强了对材料的真实性的管理:增 (3)
组 装 :a.球罐的球壳板不允许拼接;b.不宜采用十字焊
加了材料质量证明书需印制可以追溯的信息化标识(例如二 缝;c.不允许强力组装。
于 250mm接管和管法兰。
压 力 容 器 的 粘 接 )。
2 材料
(2)
法 律 责 任 :由原来的“制造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对压

关于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变化的几点探讨

关于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变化的几点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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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பைடு நூலகம் 应 用与 研 究
2 0 1 6 -0 9
关于T S G2 1 — 2 0 1 6《 固定式压 力容器 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 》变化 的几点探讨
★郑康宁’ 于建 国2 ( 1 . 保定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河北 0 7 1 0 0 0
2 .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河北 0 6 7 0 0 0)
之进行相应调整。本规程适用于特 种设备 目录所 定义的、
同 时具 各 以下 条 件 的压 力 容 器 :① 工 作压 力 大于 或 者 等 于 O . 1 MP a : ② 容积大于或者等于0 . 0 3 m3 并且内直径( 非圆形截 面指截面 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 大于或者等于1 5 0 mm;③盛 装 介质 为气体 、液化气体 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 等 于其 标准 沸 点 的液体 。
T e c h n i c a I S up e r v i s i o n R e g ul a t i on
Zh e ng Ka ng n i ng 1 . Yu J i a n  ̄o
( 1 Ba o d i n g S p e c i a l Eq u i p me n t S u p e r v i s i o n a n d I n s p e c t i o n I n s t i t u t e , He b e i , 0 7 1 0 0 0
2 C h e n g d e P e t r o l e u m C o l l e g e , H e b e i , 0 6 7 0 0 0 )
Ab s t r a c t :C o m b i n gw i t h t h e a u t h o r e x p e r i e n c e o fe n g a g i n gi n s t a t i o n a r yt y p e o f p r e s s u r e v e s s e l s u p e r v i s i o n a n d i n s p e c t i o n t h i s p a p e r t a k e s d i s c u s s i o n o f t h e g e n e r a l i d e a , b a s i c p r i n c i p l e s a n d c h a n g e s i n he t g e n e r a l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f o r s u p e r v i s i o n a n d i n s p e c t i o n o f T S G 2 1 — 2 0 1 6 S t a t i o n a yT r y p e o f P r e s s u r e V e s s e l S a f e t ya n d T e c h n i c a l S u p e r v i s i o n R e g u l a t i o n . Ke y wo r d s :o v e r a l l t h i n k i n g o f a me n d m e n t ;b a s i c p r i n c i p l e o f a m e n d m e n t ;c o m m o n r e q u i r e me n t s o f s u p e r v i s i o n a n d d e t e c t i o n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转化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转化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确立《容规》在 ,确立《容规》 法规标准体系中的层次, 法规标准体系中的层次,基本保留原来的结构框架和主体 内容; 内容; ( 2) 解决 《 容规 》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吸纳成熟的科技 ) 解决《 容规》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成果,结合当前节能减排降耗要求; 成果,结合当前节能减排降耗要求; 3) 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 在设计、 ( 3 ) 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 , 在设计 、 制 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 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 并且不涉及技术细节; 并且不涉及技术细节;
第三层次: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规章 第三层次: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章 指以部门令颁布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令颁布的地方政府规章, 指以部门令颁布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令颁布的地方政府规章, 如《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9)与科技工作协调,吸收先进科技成果,引入风险评估 )与科技工作协调,吸收先进科技成果,引入风险评估RBI检验技 检验技 方法、 术、无损检测TOFD方法、缺陷评定方法等成熟科技成果; 无损检测 方法 缺陷评定方法等成熟科技成果; (10)调整(删除)过细的数据表格,增加压力容器数据报告,为使 )调整(删除)过细的数据表格,增加压力容器数据报告, 用登记、信息化工作打下基础; 用登记、信息化工作打下基础; (11)解决《容规》与其它相关法规(如《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 )解决《容规》与其它相关法规( 规程》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规程》、《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单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 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等)内容上的协调问题;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内容上的协调问题; ( 12) 解决法规与相关技术标准 ( 如 GB150、 GB151、 GB12337、 ) 解决法规与相关技术标准( 、 、 、 JB4732、JB4730等)内容上的协调问题。 、 等 内容上的协调问题。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述2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述2
括在进料或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 于0.1MPa的容器); (4)旋转或者往复运动的机械设备中自成整体或者作 为部件的受压器室(如泵壳、压缩机外壳、涡轮机外 壳、液压缸等);
(5)可拆卸垫片式板式热交换器(包括半焊式板式热 交换器)、空冷式热交换器、冷却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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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使用方面的要求应当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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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
(3)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的制造单位应当 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钢管、锻件、管件压力管道元件许
可)
(4)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在材料的明显部位作 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者采用其他方法的 标志,实施制造许可的压力容器专用材料,质 量证明书和材料上的标志内容还应当包括制造 许可标志和许可证编号;
的规定;非金属压力容器应当符合《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 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简单压力容器应当符合《简单压 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3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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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注1-2: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 其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表压力)。
注1-3: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 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一 般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压力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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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压力容器类别划分-介质危害性
易爆介质 指气体或者液体的蒸汽、薄雾与空气混
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 小于10%,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 差值大于或者等于20%的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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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压力容器类别划分-介质危害性
具体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的确定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的技术监察规程》资料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的技术监察规程》资料



1979年,由于连续发生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国务院发出通报要求健 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加强安全监察工作,同时开始了安全监察法 规的起草,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奠定了 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法制基础。为贯彻落实暂行条例的实施,原锅 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根据《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制订了《〈锅炉压力容 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后陆续颁发了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建立了中国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但是20年来 国内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暂行条例》暴露出在新形势下许多不适应问 题。01年启动对《暂行条例》修订工作。 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 施行,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该条例规划了“企业 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检验技术把关,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广泛监督”的特 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格局,进一步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本制度。2007年 启动《条例》修订工作,进行实施后评估,并于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 常务会议通过修订案,1月24日第549号国务院令发布,2009年5月1日施行。 新修订《条例》中,增加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内容;明确特种设备事故 分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的主体职责;进一步明确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范围,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纳入条例调整范 围;下放特种设备审批权限;明确行政许可收费依据;加入水处理要求等。 4 201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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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压力容器标准体系
一、钢制压力容器标准体系(固定式):我国已经形成以GB150-98<钢制 压力容器>为核心的一系列产品和另部件标准,并以此组成钢制压力容器标准 体系的基本框架。该标准的设计压力范围为(0.1~35 MPa)与国外的压力 容器标准如BS5500、JIS8270、ASME-Ⅷ-Ⅰ、AD规范、CODAP规范等大致相 当。95年发布的JB 4732-95《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填补了我国在设 计压力35-100MPa的压力容器产品设计方面的空白,通过应力分析手段的应 用,使压力容器的设计更趋科学合理。对于设计压力低于0.1MPa的压力容器 制订了JB/T4735-97《钢制焊接常压容器》。设计压力高于100MPa的超高压容 器标准国内目前正在酝酿之中。GB150和JB/T4735采用第一强度理论,以最大 主应力为主要设计参数,采用弹性失效准则。JB4732采用第三强度理论,以 最大剪应力为主要设计参数,采用塑性失效准则。产品标准GB151《管壳式换 热器》、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JB/T4710《钢制塔式容器》JB/T 4731 《钢制卧式容器》;零部件标准;焊接工艺评定和规程;无损检测标准;材 料标准:钢板、锻件、管子。试验与检验方法标准:拉伸、冲击、弯曲。 二、有色金属压力容器标准:JB/T 4734《铝制焊接容器》、JB/T 4745 《钛制焊接容器》、JB/T 4755《铜制压力容器》、JB/T 4756《镍及镍合金 制压力容器》。 三、非金属压力容器标准。四、安全附件标准。 6 2018/10/14 固定式压力容器标委会挂靠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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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后 , 方可进 行试制 、 试用 。
TF O D方法 、 缺陷评定方法等成熟科技成果。调整
( 删除 ) 细 的 数 据 表 格 , 加 压 力 容 器 产 品 数 据 过 增
次会议 , 研究处理征求到的意见并形成送审稿 。在 修订过程 中, 起草组还多次与 国家质 检总局特种设 备局召开专题会议 , 研讨 《 容规》 修订 中的重大 问
题 , 且分 别 于 2 0 并 0 8年 1月 和 2 0 0 8年 7月 组织 召
基本要求 , 如安全系数调整、 换热器热效率 、 保温保 冷要求 、 定期检验耐压试验问题等。力争解决压力
国家质量 监督 检验 检疫 总局 特种设 备 安全监 察
108 ) 008
原 则 ; 进生 产 , 促 方便企 业 ; 有利 于技术 进步 、 科学 发 展; 兼顾 国际发展 , 有 中 国特 色 ;20 年 5 07 月立项修订《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 以下简称《 ( 容规》 修订任务 书,0 7 ) 20 年 9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起草组并在北 京召开第一次起草组工作会议 , 讨论了《 容规》 修订 的原则 、 重点 内容及主要问题 、 结构 ( 章节 ) 框架 , 并 就起草工作进行 了具体分工 , 制定 了起草工作 时间 表。20 07年 1 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起草 1 组工作会议 , 经讨论修改 , 形成 了《 容规》 征求意见 稿并 以质检特 函[08 l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 门、 20 ]0 有关单位 和专家及公 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 到的意
门。转化《 容规》 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 G 确 S,
立其在法规标准体系 中的层次 , 基本保 留原来 的结 构框架和主体内容。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 的思想 , 在设计 、 制造 、 安装维修改造、 使用 、 检验等 方面提 出基本安全要求 , 并且不涉及技术细节 。与
当前节 能减 排 降耗 的基 本 国策 相结 合 , 出有 关 的 提
求 的压力 容器 , 符合本 规程要 求 时 , 不 相关单位应 当
将有关的设计 、 研究 、 试验等依据、 数据 、 结果及其检 验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 由国家质 检总局 委 托特 种 设备 安 全技 术 委员 会 组织技 术评审 。技术评 审 的结 果经 过国家质检 总局
理念上 对压 力容 器 进 行 分类 监 管 , 出本 质 安全 突
思想 。调整《 容规》 适用范围, 覆盖《 条例》 范围内尚
未 纳入安 全监 察 的全 部 压 力 容 器 ; 时 , 原 9 同 将 9版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改为《 固定式压力容器
安全 技术监 察 规程》, 另行 制 定 《 动 式压 力 容器 安 移
编 者按 : 国家质检 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组 织有 关单位和 专 家, 19 将 99年版 的《 力容 器安 全技术监 察规 压 程》 修订为《 固定式压 力容 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 移动 式压 力容 器安 全技 术监 察规 程》 与《 。《固定式压 力容 器安全
技 术监 察规程》 报批稿 ) 已编制完成。本刊 组织参加编写该规 程的有 关单位和 专家撰 写 了多篇 文章 , ( 现 系统介 绍
容 器分类 问题 , 引入 危 险性 、 失效 模 式 的概 念 , 从单

开了两次专题研讨会 , 讨论《 容规》 中无损检测部分 的修改。20 年 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 给 08
国家 质检 总局特 种设 备 安 全 技 术 委 员 会 审议 , 草 起 组根据 审议 意见 修改 后形 成 了报 批 稿 ,0 8年 9月 20 本 规 程 的报 批 稿 报 国家质 检 总局 , 正 在 向 WT / 现 O T T进行 通报 。 B
全技术监察规程》 并暂时保 留超高压容器 、 , 简单压 力容器、 非金属压力容器等新近颁布 的有关压力容 器安全 技术 监 察规 程 。调整 一 些 过 于 刚性 的规 定 ,
给新 材料 、 新工 艺 、 技 术 的应 用 留有 出路 和 渠 道 , 新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 充分 吸收事故教 训; 提出基本安全要求 , 重要变化要 有调研 、 数据 的 支撑 ; 强化使用管理 , 强化应急救援 预案 ; 体现节能
见, 起草组 于 2 0 0 8年 5月在 江 苏省苏 州 市召 开第 三
致。
在实际修 订工作 , 考虑与《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 以下简称《 ( 条例》 所规定 的各项制度 、 ) 各项 要求 、 词术语 等接 轨统 一 , 更安 全监 察主体 为 国 名 变
家质 量监督 检 验检疫 总局 及省 以下 质量技 术监督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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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情 况综述
简化程 序。调整一 些不合 理 、 时的规定 , 过 如液化 气 体设计 压力 、 色金属 、 管率 、 有 胀 安全 阀定 压 、 材料 复 验、 焊接试 板等 问题 。除压 力载荷 外 , 还要 充分考 虑 其它载 荷 ( 、 震 、 劳 等 ) 介 质对 压 力 容 器 安 风 地 疲 和 全性 的影 响 。与 科技 工作 协 调 , 虑 吸收 先进 科 技 考 成果 , 引 人 风 险 评 估 R I 验 技 术 、 损 检 测 拟 B 检 无
这部 重要 法规 的主要 内容 、 调研报告 以及相关 问题 的探讨 , 在本刊开辟“ 法规 简介与探讨” 专栏 陆续发表 , 以飨广大
读者 。
《 固定式压 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修 订 情 况 综 述
谢铁 军 寿 比 南 王 晓雷 李 , , , 军
(. 1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北京 10 1;. 0032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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