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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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解:合同法案例(完全版)

全解:合同法案例(完全版)

全解:合同法案例(完全版)案例一:购房合同纠纷背景甲方与乙方签订购房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的房屋并支付对应的购房款。

然而,在交付房屋时,甲方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居住。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公平原则。

乙方作为房屋的卖方,应当保证所售房屋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并符合居住要求。

在本案中,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甲方的正常居住权益。

结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合同,即修复房屋质量问题或者退还购房款。

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甲方还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背景甲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并约定租金和租期。

然而,在租期内,甲方多次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房屋,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入住。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乙方作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权按时使用租赁物,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在本案中,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房屋,严重影响了乙方的合法权益。

结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金。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乙方还可以要求赔偿因甲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案例三:劳动合同纠纷背景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公司的员工,并规定相应的工作内容和工资待遇。

然而,在乙方入职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并要求乙方履行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工作。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在本案中,甲方未能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并要求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工作,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结论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工资,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

如果甲方拒绝履行合同,乙方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因甲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以上是三个常见的合同法案例,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履行、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典型合同法案例

典型合同法案例

典型合同法案例合同法案例1.孙某与朱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孙某将其所有房屋4间出租给朱某开办餐厅,租赁期限为两年,自1999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1 日,租金2000元/月,若有一方违约,应付给对方违约金4000元,朱某不得转租。

2000年4月1日,孙某准备将房屋卖给唐某,孙某将此事通知了朱某,朱未作任何表示。

2000年7月8日,孙某和唐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2000年10月,朱某扩大经营规模,在市中心繁华地段开设一高档酒楼,遂将租赁的该四间房屋交给牛某使用,每月收取租金2500元。

问题:(1)该案中存在几种法律关系?(2)孙、朱签订合同后,若2000年6月1日朱某未付租金,孙某得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3)唐某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若孙、唐在2000年6月1日办理过户手续,有何不同?(4)办理过户后,唐某能否请求孙某迁出?(5)朱、牛所签合同是否有效?(6)唐某能否请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若能,应承担何种责任?对牛某又应如何救济?2.甲公司与乙公司均系某市的企业,甲公司系生产商,乙公司系商业零售商。

20XX年5月20日,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XX年5月25日向乙公司供应一批儿童玩具,由甲公司将该批货物存放在丙仓储公司。

双方约定了标的物的价格和支付方式,但没有约定交付地点。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预付了部分货款。

5月24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到丙公司处受领货物,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应当将货物运输到乙公司所在的商场,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应当自行提货。

5月26日,因天降暴雨,丙公司的仓库以及周围房舍均被大雨冲走,甲公司拟交付的儿童玩具也损失殆尽。

乙公司得知情形,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返还所收取的预付款。

甲公司反诉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的货款。

问题:(1)本案中,甲公司应当在何地交付货物?为什么?(2)本案中,货物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头牛,分别为牛1、牛2,总价款为4000元;乙向甲预付1000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

合同法案例深度解析(全程版)

合同法案例深度解析(全程版)

合同法案例深度解析(全程版)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物。

然而,在交付货物后,甲方发现货物的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并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

乙方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产生了纠纷。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34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货物,如果货物与约定不符,买方有权要求修理、更换、退货或者减少购买价款。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方提供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符,违反了合同约定。

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一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

然而,在租赁期间,甲方未按时提供商铺的使用权给乙方,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履行义务。

如果甲方未按时提供商铺的使用权给乙方,属于违反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对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受损害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方未按时提供商铺的使用权给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

因此,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以上是两个合同法案例的深度解析,展示了合同法在实际纠纷中的应用情况。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的适用有助于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劳动合同法案例篇一一、年底,“北大假博士”刘志刚(曾用名刘育豪)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宜。

为了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

12月份,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

刘志刚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断和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

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刘志刚北大博士是假的。

问:1、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答:无效,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对于“欺诈”劳动部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无论是用人单位欺诈劳动者还是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本案中刘志刚的行为无疑符合欺诈的特征。

他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合同法案例分析题篇二第一章因劳动合同的签订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例一:单位发出offer后是否可以反悔季某是成都某公司的技术总监,北京一家公司招聘技术副总裁,季某经过网上视屏面试,北京这家公司正式向季某发出offer,通知其国庆后即来北京上班报到。

季某为此很高兴,请亲朋好友多次聚会,花费上万元。

国庆后季某刚到北京,公司就通知其撤回offer,原因是该职位已经有更合适的人员。

季某大为光火,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北京公司履行与自己的劳动合同。

本人观点:北京这家公司的做法非常不妥,有违诚信的市场原则,但是从劳动法角度,季某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单位发出offer,应视为要约邀请,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

Offer不等于劳动合同,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案例1:在线电视购买的纠纷
小明在网上买了电视,但是收到的商品是坏了的二手电视。

由于卖方违反了合同内容,小明享有要求退货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这个案例,根据买卖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例2:公寓的设备问题
小红租了一间公寓,入住后发现水电设备存在重大问题,影响了日常生活。

土地主有责任保证租赁物的设备处于可用状态。

小红有权要求修理设备,并要求减免或退还部分租金。

这个案例已经根据租赁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案例3:装饰工程的延迟和质量问题
小李与装饰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但公司拖延施工,施工质量也不符合合同内容。

服务提供者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供服务。

小李有权要求改善工程或者赔偿损失。

这个案例,根据工程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案例4:不履行雇佣合同
小华虽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支付工资,也没有提供合法的工作环境。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工资和其他损害赔偿的权利。

这个案例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决的。

案例5:网络游戏会员的服务问题
小刚购买了网络游戏的会员服务,但是在服务期间游戏平台频繁出现问题,导致游戏无法正常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对提供的服务没有问题负有责任。

小刚享有要求改善服务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这个案例是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和电子商务交易法的规定解决的。

合同法案例—1

合同法案例—1
些?
5.某公共运输企业拒绝长相特异的旅客搭 乘长途公共汽车,并称这符合合同自由原则。
问题: 公共运输企业是否有拒绝部分旅客搭乘汽 车的合同自由?
6.甲被乙开车撞伤,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乙赔甲5万元, 甲不可再就此事纠缠不休。后乙听医院的朋友说,这种伤治 疗起来顶多1万元就可以了,乙遂请教律师丙,问可不可以 反悔,丙说不可以,但告诉乙说:“你要是有甲伪造医疗凭 证,故意提高治疗费用的证据,可以撤销这个协议。”
问题: (1)丙的判断是否正确?依据何在? (2)如甲又起诉乙侵权,乙当如何应对?
经法
合同法案例1
1.银行付款由建筑公司给其盖办公 楼;建筑公司向水泥制品公司购买 水泥楼板;水泥制品公司出图样由 服装公司制作劳保用品;服装公司 向银行借了10万元钱;服装公司委 托工业公司为自己提供担保;工业 公司向银行承诺保证服装公司按时 偿还借款…… 问题:当事人之间有那些合同?
案例分析 3.周某见本县中学校舍破旧,提
➢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 合同?是有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为 什么?
➢ (4)对合同如何进行分类?分类的意 义是什么?
4.新加坡公民黄女士欲在祖籍河北某县收养一婴儿。她与婴 儿的父母签订了收养协议书,并准备办理收养公证。
问题: (1)收养协议书是否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2)什么是有名合同?《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有哪
出捐献人民币20万元用于整修校舍 ,要求该中学将全部旧墙拆除。学 校校长表示接受。后该中学按照签 订的赠与合同翻建校舍,并要求周 某交付20万元。周某只愿意交10万 元,并说:“我是无偿赠与,交10 万元就不错了。”双方发生争议。
➢ 问题:
➢ (1)周某应交付10万元,还是应交 付20万元?

民法典 合同编 典型案例

民法典 合同编 典型案例

民法典合同编典型案例
以下是一些《民法典》合同编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公司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将一批货物从甲地运至乙地。

合同签订后,某物流公司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导致某公司错过了重要的交货期限,遭受了重大损失。

某公司起诉要求某物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物流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了一家餐厅,并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了各方的出资额、股权比例、利润分配等内容。

后因经营不善,餐厅倒闭。

甲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而乙、丙则认为《合作协议》无效,拒绝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作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乙、丙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三: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李某,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购
房款,但张某却迟迟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后张某因个人原因将房屋抵押给
了银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给李某。

李某遂起诉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合同法案例带分析(按章节附带的经典案例)[1]

合同法案例带分析(按章节附带的经典案例)[1]

第一章合同及合同法总论法律实训 (4)一、个体工商户诉工商局违约案 (4)—略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4)二、收养协议是合同法上的“合同"吗? (5)—谈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5)三、粮食购销案 (6)—论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6)四、郭某诉村委会侵犯优先购买权案 (7)—论诚实信用原则 (7)五、当事人合意与法律、法规的较量 (8)—谈合法原则 (8)第二章合同订立法律实训 (9)一、合同的登记 (9)—略谈合同成立 (9)二、确认书的性质 (9)—论确认书和合同成立的关系 (9)三、刘某与商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11)—略谈交叉要约 (11)四、书面形式对合同法律效力的影响 (11)—浅析事实合同 (11)五、胜利河沙厂诉五通基建工程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12)—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12)六、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 (13)—论悬赏广告 (13)七、王某等诉房地产公司提供巴士服务纠纷案 (14)—浅析商业广告的性质 (14)八、甲公司诉某仪表厂招标投标纠纷案 (14)—浅析招标投标 (14)九、渔业公司诉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5)—浅析预约合同 (15)十、肖某诉彩色扩印服务部丢失交付冲印的结婚照胶卷赔偿纠纷案 (17)—论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 (17)十一、吉榕诉华渝宾馆赔偿损失纠纷案 (17)—关于格式条款的解释 (17)十二、合同义务的扩张 (18)—论缔约过失责任 (18)第三章合同效力法律实训 (19)一、商贸公司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门市部钢材购销合同纠纷案 (19)二、耕牛案 (19)—浅析附条件的合同和无权处分 (20)三、西服案 (21)—论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21)四、信用社诉商场抵押合同纠纷案 (22)-论表见代理和代表行为 (22)五、摄影器材索赔案 (23)-论因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效力 (23)六、大华商厦诉吉祥服装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案 (24)—论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效力 (19)七、杨树清诉周某互易合同纠纷案 (24)—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24)八、符少荣诉廖志强索要欠款案 (24)—浅析赌债的效力 (24)九、王某诉铸造厂买卖合同纠纷案 (2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含义 (25)第四章合同履行法律实训 (25)一、李某诉食品公司承包合同案 (25)—论附随义务 (25)二、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纠纷案 (26)—论情势变更原则(制度) (26)三、买卖柑橘合同纠纷案 (28)—谈履行内容的确定 (28)四、辣椒买卖合同纠纷案 (29)—债务人提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 (29)五、王某诉搬家公司损害赔偿案 (29)—浅析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责任 (29)六、贸易公司买卖钢材合同纠纷案 (30)—浅析债务转让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30)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31)—谈同时履行抗辩权 (31)八、喜雨有限公司诉东南经济开发公司违约索赔案 (32)—浅析后履行抗辩权 (32)九、承揽合同纠纷案 (33)—浅析不安抗辩权 (33)十、催款纠纷案 (34)—论代位权 (34)十一、分家析产,逃避债务案 (34)第五章合同变更和转让法律实训 (35)一、工商银行诉钟表公司、创业公司、德信公司贷款纠纷案 (35)—论合同的变更及其效力 (35)二、贸易公司诉商贸公司、服装厂购销合同纠纷案 (36)—略谈债权转让及其效力 (36)三、欠款纠纷案 (37)一浅析债务承担的效力 (37)四、永安工商行催还欠款纠纷案 (38)—论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8)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法律实训 (39)一、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否解除合同? (39)—略谈不可抗力与合同解除 (39)二、烟花购销合同纠纷案 (40)—浅析履行迟延和合同解除 (40)三、李某诉王某归还房屋案 (41)—浅析约定解除及买卖不破租赁 (41)四、胡君富诉朱雨田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43)—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43)五、辛某诉周某承担担保责任案 (44)—略谈代物清偿 (44)六、货款抵扣违约金纠纷案 (44)—谈抵销 (44)七、田某申请债务提存案 (46)—浅析提存 (46)八、股东诉讼请求确认免除行为无效案 (46)—略谈免除 (46)第七章违约责任法律实训 (47)一、第三入行为导致违约纠纷案 (47)—谈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47)二、化工公司诉运输公司承运合同纠纷案 (48)—浅析第三人侵害债权 (48)三、外贸公司诉饲料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48)—论预期违约制度 (48)四、贸易公司诉纺织厂购销棉布合同纠纷案 (49)—浅谈默示违约 (49)五、农工商总公司诉经贸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50)—略谈效率违约、实际履行以及违约金 (50)六、皇台酒厂诉房管处商品房买卖合同案 (51)七、振华公司诉美国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国际航空运输合同案 (52)—完全赔偿和可预见原则 (52)八、村民诉石巷供销社石膏买卖合同纠纷案 (53)—论减轻损失原则 (53)九、董景春诉经销公司损害赔偿案 (54)—浅析过失相抵 (54)十、齐龙服装厂诉齐齐哈尔火车站货物运输合同案 (55)—浅析损益相抵 (55)十一、建筑工程队诉水泥厂买卖合同案 (56)—浅析损害赔偿与违约金 (56)十二、木船加工协议纠纷案 (56)—浅析定金的效力 (56)十三、贸易公司诉土产品公司土豆购销合同纠纷案 (57)—论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57)十四、钢铁厂诉煤矿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交付违约金案 (58)—论定金与违约金 (58)十五、体育报社诉广告公司出版合同纠纷案 (59)——论不可抗力与商业风险 (59)十六、田某诉酒店损害赔偿案 (59)—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59)十七、严艳诉雪绒花美容店美容协议纠纷案 (60)—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60)第八章合同解释法律实训 (61)一、某股份有限公司诉某拍卖行拍卖纠纷案 (61)—试论合同解释(一) (61)二、村民建造房屋纠纷案 (62)—试论合同解释(二) (62)第一章合同及合同法总论法律实训一、个体工商户诉工商局违约案—略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案情简介】1999年,经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户个体户到该局投资兴建的轻工业批发市场设摊经营,工商局为他们颁发了临时营业执照和摊位证,并分别收取了三年管理费和摊位费。

合同法课程案例共36页

合同法课程案例共36页

某冷库也听说罐头厂要处理两台设备。冷库正需要,且价格 便宜,也派人到罐头厂洽谈购买。但迟了一步,设备已卖给 了果品加工厂。冷库考虑若购买新的设备要花上近三倍的价 格,见设备未运走,机不可失,就对罐头厂说,愿以20万元的价 格购买该机器。罐头厂见有利可图,便与冷库签了同样的合 同,只是价格高了,并要求冷库尽快来人付款提货。第三天 即派车来提货,不巧这一天果品加工厂也来提货。双方互不 相让,均有合同为据。罐头厂自觉理亏,对果品加工厂说愿支 付违约金,合同就不再履行了。但果品加工厂坚决不同意,一 定要机器设备,罐头厂与冷库联合强行让冷库将设备拉走, 对果品工厂置之不理。于是,果品加工厂向法院起诉,罐头厂 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罐头厂表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支付 违约金,但履行合同已不可能,设备已经卖掉。法院受理后,将 冷库列为第三人,一同参加审理。
合同法案例(三)合同订立与成立
原告:群星经贸公司(简称经贸公司) 被告:星达木材公司(简称木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2000年3月中旬,经贸公司预测到建筑用木材会涨价,于是同木 材公司磋商购买木材事宜,木材公司经理王某因急于乘飞机去深圳,遂 口头答应:3月底木材公司从黑龙江某林场到货一车木材,其中可有一 部分卖给经贸公司,经贸公司应自备运输车辆到木材公司提货(经法院 查实,具体数量、价格未约定)。后来,木材果真涨价,于是3月底经 贸公司雇车到木材公司拉木材。木材公司经理王某去深圳尚未归来,主 持木材公司工作的李副经理称王经理未向其交代卖木材给经贸公司的之 事,经查也未见有经贸公司与木材公司订立的合同。在经贸公司派车拉 木材的前3天,木材公司已经将3月底到货的木材全部销售出去,现无货 可卖给经贸公司。于是李副经理提出:4月15日前,我公司还有一批木 材到货,如经贸公司需要,双方可订书面合同。在双方协商订立书面合 同的过程中,产生价格分歧,经贸公司认为应按照3月份的价格,木材 公司认为应按现在的价格。协商不成,经贸公司起诉,要求解除与木材 公司订立的口头合同,木材公司赔偿其雇车费损失1250元和木材涨价给 其造成的利润损失。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共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案例一:小明购买电视案案情概述:小明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台电视,合同商定了价格、商品规格、交付时间等基本条款。

但是,在交付过程中,电视消灭了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案件分析:依据合同法规定,卖方应当向买方依据合同商定的规格、质量等交付商品。

假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担当责任。

买方应当在合理时间里检验交付的商品,如发觉商品存在问题,应当准时提出,并要求卖方解决。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购买的电视在交付过程中消灭了故障,无法正常使用,因此可以认定卖方未按合同商定交付符合规格和质量要求的商品。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小明有权要求卖方担当相应的责任,可以要求卖方更换一台新的、正常工作的电视,或者要求退还购买款。

案例二:租房合同纠纷案案情概述:小张与房东签订了一个租房合同,合同商定小张每月支付租金,并保证不违反合同商定。

然而,小张未按时支付租金,并在房东要求其履行合同的状况下照旧拖欠。

案件分析: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依据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应当依据合同商定履行自己的债务。

假如债务人未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并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小张未按时支付租金,违反了租房合同的商定。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房东有权要求小张支付欠款,并可以要求小张支付违约金或者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案例三:非法合同纠纷案案情概述:小李与小王签订了一份非法合同,商定小李支付肯定金额的费用,挂念小李获得原始股票的收益。

然而,小李支付了费用后,并未获得合同商定的预期收益。

案件分析:依据合同法规定,非法合同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合同。

非法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即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这个案例中,小李与小王签订的合同商定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属于非法合同。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小李可以主见该合同无效,不担当合同商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责任,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费用。

合同法法律实际案例(3篇)

合同法法律实际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原告开发商与被告建筑公司于2015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原告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

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为1000万元,工期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按照约定进行了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因资金链断裂,建筑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2016年8月,开发商与建筑公司协商解除合同,但双方就工程款及违约金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工程款支付问题:开发商主张建筑公司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减少工程款;建筑公司则认为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全部工程款。

2. 违约金问题:开发商认为建筑公司未按期完成工程,构成违约,要求建筑公司支付违约金;建筑公司则认为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院审理过程1. 审查合同履行情况法院经审查,认为建筑公司施工过程中存在部分质量问题,但大部分工程符合合同约定。

因此,法院判决建筑公司应支付开发商部分工程款。

2. 判断违约责任法院认为,建筑公司未能按期完成工程,构成违约。

但考虑到工程延期是由于建筑公司自身资金链断裂所致,而非不可抗力,故建筑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判决结果(1)建筑公司应支付开发商工程款:850万元。

(2)建筑公司应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5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 工程款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建筑公司施工过程中存在部分质量问题,但大部分工程符合合同约定,故判决建筑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合同法的法律案例(3篇)

关于合同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承包原告开发的一栋住宅楼的建设工程。

合同约定工程总价为人民币1亿元,工期为18个月。

合同还约定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照约定开始施工。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被告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至2020年1月,工程仅完成60%。

在此期间,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工程进度问题,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整改。

2020年2月,原告以被告严重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构成严重违约?2. 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主张是否成立?三、法院判决1. 关于被告是否构成严重违约: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已构成严重违约。

2.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主张:(1)关于继续履行合同:法院认为,虽然被告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但考虑到工程已完成部分工程量,且继续履行合同对原告有利,故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合同。

(2)关于支付违约金: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损失,故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

(3)关于赔偿损失:法院认为,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失,故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法律依据1. 《合同法》第八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经典案例

合同法经典案例

合同法经典案例合同法经典案例(通用6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

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法经典案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法经典案例篇1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

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

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

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

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

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

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

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赵某或补交4000元货款或返还CD机。

合同法经典案例篇2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

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

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

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

案例1: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某商场建造大楼,需要钢材,遂向甲、乙两个钢厂发出函电,称:“我单位急需钢材5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电,我公司愿前往购买。

”两家钢厂收到函电后,先后回复,均告知备有现货并价格。

乙厂在发出函电同时,派车给商场送去钢材500吨。

在该批钢材送到之前,商场得知甲厂钢材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于是向甲厂发函称:“我单位愿购买贵厂钢材500吨,盼速发货,运费由我方承担。

”甲厂复函称次日发货。

在甲厂钢材送到之前,乙厂已将500吨钢材送到工地,商场拒绝接收。

乙厂认为,商场对其发出的是要约,乙厂复函并送货的行为是承诺,因此合同已成立。

商场拒收货物构成违约。

双方协商不成,乙厂将商场诉至法院。

解析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应具备合同的基本内容。

而要约邀请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邀请其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完全具备合同的基本条款。

本案中,商场第一次发出的函电只是表达了商场愿意购买钢材的意思,但未涉及价格这样的重要内容,因此其性质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即使对方依邀请对行为人发出了要约,行为人也没有承诺的义务。

案中商场没有对乙厂的函电做出回复,因此合同并未成立,商场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案例2:刘某有义务支付一万元报酬吗?刘某在县城丢失一提包,内装现金五万元,还有驾驶证及票据等。

丢失后刘某即在县电视台连续播发寻物启事,承诺谁拾到提包归还失主,失主则付给拾到者现金一万元。

三天后,提包拾得者田某看到启事后前往指定的地点,准备将提包、钱物交付给刘某。

但在交付时,田某提出先付一万元的酬金,然后才交付拾得物。

刘某却说,当时许诺一万元酬金是为了尽快找到丢失物,并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答应只给2000元。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田某拒交提包。

后刘某请相关部门出面协调,同意支付田某5000元,田某仍坚持承诺的一万元,否则不交提包。

解析本案中,失主刘某的行为在性质上应认定是悬赏广告。

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案例(3篇)

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合同法作为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合同法相关法律案例,通过分析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二、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总价款为100万元,交货期为一个月。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50万元定金。

然而,乙公司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增加,遂提出与甲公司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甲公司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订立时的约定履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案中,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存在争议,但未能在合同订立时明确约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经审理,法院判决乙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交付钢材,并承担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损失。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合同变更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争议的,应当首先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案中,乙公司提出变更合同内容,但未能在合同订立时明确约定,因此法院判决乙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三、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案情简介:丙公司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丁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为每年5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丁公司支付了第一年的租金。

然而,由于丁公司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后续租金。

丙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将丁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丁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丁公司赔偿损失。

合同法法律案例(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0年5月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设一个工程项目。

合同约定,甲公司负责提供资金和项目管理,乙公司负责施工。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

然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乙公司因资金问题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协商,要求乙公司加快工程进度,但乙公司始终未能履行承诺。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如果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主张损失?3. 法院应如何判决?三、案件事实1. 2020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设一个工程项目。

合同约定,甲公司负责提供资金和项目管理,乙公司负责施工。

2.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资金,乙公司按照约定开始施工。

3. 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乙公司因资金问题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协商,要求乙公司加快工程进度,但乙公司始终未能履行承诺。

4.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五、法院判决1. 法院认为,乙公司因资金问题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已构成违约。

2. 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1)继续履行合同,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工;(2)赔偿甲公司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a)直接损失:甲公司已支付给乙公司的工程款项;(b)间接损失:甲公司因工程延期而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的法律案例(3篇)

合同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的是一起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原告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被告XX购房者(以下简称“购房者”)因房屋买卖合同履行问题产生争议。

以下是详细案情:二、案情简介2018年5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房者购买开发商开发的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商品房。

合同主要内容包括:1. 购房者同意购买开发商开发的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房屋,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总价款为200万元。

2. 开发商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购房者。

3. 双方约定,购房者需在签订合同后支付总房价的30%作为定金,即60万元。

然而,由于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双方发生纠纷。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违约,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而开发商则辩称,由于政策调控和施工进度问题,导致工期延误,请求免除或减轻违约责任。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2. 如果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否合理?3. 购房者是否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四、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过程中,主要围绕以下证据展开:1. 《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附件;2. 开发商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及相关政策文件;3. 购房者提交的沟通记录及证人证言。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2. 购房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开发商应退还定金;3. 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法院予以支持,但根据双方过错程度,酌情确定违约金为10万元;4. 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承担其他损失的,因缺乏证据支持,法院不予支持。

五、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如下:1. 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定金60万元;2. 开发商应支付购房者违约金10万元;3.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其他纠纷,法院不予支持。

六、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个法律问题。

合同法法律法规案例(3篇)

合同法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男,35岁,某市居民。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法定代表人:李某,总经理。

案由:合同纠纷二、事实与理由2019年5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某住宅小区一套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总价款为80万元。

合同还约定了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并按期支付了剩余房款。

2020年8月,原告收到开发商的通知,要求原告在一个月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然而,在原告办理交接手续时,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墙面裂缝、地面不平、门窗损坏等。

原告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质量问题,但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承担修复责任。

原告认为,开发商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1. 承担房屋修复责任,将房屋修复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 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修复费用、装修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 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

1. 开发商辩称,房屋质量问题系施工方责任,已将施工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 原告则认为,开发商作为开发商,对房屋质量负有连带责任,且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已承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因此开发商应承担修复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开发商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已构成违约。

合同法相关案例及法律(3篇)

合同法相关案例及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在我国民法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几个合同法相关案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违约,乙要求解除合同【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价值100万元的货物。

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乙方多次催收无果。

乙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1. 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2. 违约金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甲方应承担违约金责任。

三、案例二: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乙违反保密条款,甲要求赔偿【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在离职后三年内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合同履行期间,乙违反保密条款,将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1. 保密条款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保密条款。

保密条款的约定,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该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2. 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乙违反保密条款,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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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融资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甲公司需要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成套设备,双方找丙公司商议,由丙公司购买并直接租给甲公司。

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如下合同:(一)由丙公司付给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二)乙公司将精密成套设备代办托运给甲公司;(三)甲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80万元。

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丙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未加盖合同专用章。

丙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后,为筹借资金欲向丁银行借款300 万元,丁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丙公司请求戊公司作保,戊公司允诺。

丙、丁、戊签订了如下合同:(1)丁银行借给丙公司300万元,预扣1年的利息30万元,实际交付丙公司270万元;(2)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应付给戊公司担保费30万元。

合同由三方签字并加盖了各自的合同专用章。

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与庚公司又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

甲公司签订合同后,为顺利安装和操作该设备,又与辛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但合同未约定根据咨询意见作出决策的损失承担。

[问题](1)甲、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哪种合同?(2)现设乙公司以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其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3)丙与丁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数额应为多少?为什么?(4)丙、丁、戊所签的合同中约定的30万元的担保费是否有效?为什么?(5)现设丙公司到期不能偿还丁银行的借款,戊公司应承担何种性质的保证责任?为什么?(6)现设乙公司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甲公司可否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为什么?(7)现设甲公司根据辛公司的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进行操作发生事故,辛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8)现设庚公司因承运设备中有过错造成设备损失,应由谁向庚公司索赔?为什么?(9)现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使用过程中部分部件正常磨损,需要维修,该维修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10)现设辛公司在提供技术咨询过程中形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且未与甲公司约定该技术成果的归属。

该术成果归谁享有?为什么?[正确答案](1)根据《合同法》第237条的规定,该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

(2)乙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的,合同成立。

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即已成立。

(3)借款数额应为270万元,因为根据《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该约定有效。

因为法律并未禁止被保证人向保证人支付担保费。

(5)戊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为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担保法》,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因为根据《合同法》239条的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合同,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7)辛公司不承担责任。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359的规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8)应当由乙公司向庚公司索赔。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9)该维修费由甲公司承担。

根据《合同法》第247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10)该技术成果归辛公司所有。

根据《合同法》第363条的规定,在技术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

[考点集成]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人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特征是:(1)融物与融资相结合。

融资租赁以融物为内容。

(2)租赁关系与买卖关系相结合。

前者是以后者为前提,后者是前者实现的保证。

(3)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在融资租赁期间,承租人的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使用权归承租人,但租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有承租人负责。

(4)原则上租赁合同不得中途解除。

(5)采用书面形式。

借款合同,也称为借贷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一般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借款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借款人应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在技术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

另外,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合同受托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或者建议作出决策造成损失的,应当由委托方承担。

但约定由委托方决策并指导实施的情况除外。

案例2 表见代理、不安抗辩权、留置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

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

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

又过了1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

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

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问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正确答案](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虽然甲公司董事长王某转让机床的行为不符合该公司股东会的决议规定,属于超越权限的行为,但由于相对人乙公司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合同的签订超越了王某的权限,所以该合同是有效的。

(2)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成立。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3)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丙公司不能行使留置权。

因为根据《担保法》的留置权的法定要件之一是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

而本题中丙公司已经丧失了对机床的占有。

因此不能行使留置权。

[考点集成]关于表见代理,它被视为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制度。

它产生代理的法律效果,第三人与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拘束力。

但是,法律禁止以下滥用代理权的行为:(1)自己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

自己代理除非事前得到被代理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其追认,否则法律不予承认。

(2)双方代理,同样,除非事前得到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确认,法律不予确认。

(3)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不安抗辩权制度,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和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寄存合同中保管人对未支付保管费的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必须以占有留置物为前提。

案例3 所有权转移、风险负担、效力未定合同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

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买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

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

[问题](1)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2)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3)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千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4)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5)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将牛4交付丁。

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6)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租给戍,租期为3个月,租金200元。

该租赁协议是否成效?租金应如何处理?(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正确答案](1)由乙承担。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该题中因甲已将牛交付于乙,所以牛1的损失应由乙承担。

(2)乙享有所有权。

根据《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因此本题中牛2已经由甲交付给乙,牛2产生的孳息即小牛应归乙所有。

(3)由乙负担。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动物致损的侵权责任承担者为该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在本案中,牛3已交付于乙,乙为现在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牛3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当由乙承担。

(4)该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在此之前即属效力未定。

本题中甲与乙已经约定在乙未付清价款之前,由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所以此时乙并不是牛4的所有权人,乙对牛4 的处分属于无权处分,因此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

(5)丁能取得该牛的所有权。

因为丁可基于善意取得而成为牛4的所有人。

(6)该租协议有效。

租金属孳息。

根据《合同法》第163条规定,应归乙所有。

(7)该定金条款无效。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考点集成]所有权转移与风险负担是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所有权转移规则:依合同约定;依交付完成的时间;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卖方未按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动物致损的侵权责任,承担者为该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但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和第三人过错造成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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