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2年司法考试成绩核查
2012年司法考试改革方案大揭秘
2012年司法考试改革方案大揭秘根据司法部颁发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现在的司法考试模式将在2011年截止,之后是延续老办法还是出台新规定,受到了广大考生和业界的广泛关注。
根据司法部颁发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现在的司法考试模式将在2011年截止,之后是延续老办法还是出台新规定,受到了广大考生和业界的广泛关注,界内有人预测除了可以肯定的贫困地区照顾分数线将会取消,这点是不可靠的,根据$2《司法部召开纪念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十周年座谈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和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部署要求,本着有利于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有利于解决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偏远、贫困和基层地区法律人才短缺的问题。
”可以得出,改革后的考试还是会对偏远地区,贫困和基层地区进行政策倾斜,是不是取消照顾分数线还是有待确定。
目前一些网上及业界流传的消息基本上都是不准确的,那么未来的司法考试到底会进行那些变革呢?根据我们掌握的各种信息综合判断,司法考试改革将在2012年开始,预计有如下变化:1、两考合一:根据$2《司法部召开纪念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十周年座谈会》文章“积极探索司法考试制度与法学教育、司法机关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允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不断完善”可能出现进入公检法的公考和司考两考会合二为一,就是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在司法领域合二为一,由中央政法委、中编办牵头,司法部会同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司法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具体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这一改革将使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将无需再参加公务员考试,而直接进法检任职。
同时适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之前取得司法考试资格的进入法检仍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也可能会同意其参加新规的司法考试,就像之前的律考改司考一样。
但是这个仅限于通过司考的人进入公检法系统免于考试,而且应该是仅免于初试。
安徽省省直机关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1
会计
不限
35周岁以下
2870621
2885579
22
省直机关
机关综合
30054
1
全日制本科 药学或法律 (学士)及 以上 文科类 文科类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2999219
2999219 副主任科员以下
23
省委党校
办公室综合 参照公务员 文字秘书 法管理事业 单位 机关党委
30055 30056 30057
30058
2
不限
35周岁以下
2652302
2655987
26
参照公务员 专职仲裁员 省劳动人事仲 法管理事业 裁院 单位 财会
30059 30060
2 1
法律 财会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 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35周岁以下 2663123 35周岁以下 2663122 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27
12
省劳教(戒 毒)管理局
省直机关
劳教文秘法 律
30029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2813186
劳教财务经 济管理
30030
1
会计学、财 务管理、经 济管理等相 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 以上 本科(学 士)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13
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省直机关
机关文秘
30031
3
不限
35周岁以下 2999182 2999182 有党政综合部门工作经历 的优先 2602128 2601418 2601757 2601418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有文字写作能力,3年以 上相关工作经历 2652302 2655987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有文字写作能力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带解析
1、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2、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
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
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B.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C.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D.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3、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
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友田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友田公司从李某的首月工资中扣减了500元,李某提出异议。
对此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友田公司作出扣减工资的决定,应就其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B.如此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C.李某既可向甲区也可向乙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D.对于友田公司给李某造成的损害,友田公司和金科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4、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5、2011年,李某购买了刘某一套房屋,准备入住前从他处得知该房内两年前曾发生一起凶杀案。
2012年司法考试改革(精选)
2012年司法考试改革(精选)第一篇:2012年司法考试改革(精选)状元考吧专业的司法考试音频视频课件下载平台2012年3月8日根据司法部颁发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现在的司法考试模式将在2011年截止,之后是延续老办法还是出台新规定,受到了广大考生和业界的广泛关注,除了可以肯定的贫困地区照顾分数线将会取消之外,目前一些网上及业界流传的消息基本上都是不准确的,那么未来的司法考试到底会进行那些变革呢?根据各种信息综合判断,司法考试改革将在2012年开始,预计有如下变化:1、两考合一:就是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在司法领域合二为一,由中央政法委、中编办牵头,司法部会同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司法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具体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这一改革将使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将无需再参加公务员考试,而直接进法检任职。
同时适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之前取得司法考试资格的进入法检仍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也可能会同意其参加新规的司法考试,就像之前的律考改司考一样。
2、一年两考:就是笔试和面试分开。
首轮客观题笔试两天约在每年5、6月进行,共四张卷,卷一、卷二、卷三和目前变化不大,第四卷依然是客观题,但内容为公务员考试的内容,主要是行政能力测试。
这两天大约通过率和目前的持平,约为20%左右,有一个值得研究的是问题是:无意进入法检的考生是否可以免考第四卷?第二轮主观题面试半天或一天,第一轮通过者参加面试,此轮通过率约为50%,总平均算下来,应该是10%的通过率,相当于律考变司考头三年的通过率,但现在参考基数大为增加,预计2012年将有40万以上考生参加,则每年司法从业新增4万余人,基本上满足我国司法行业的正常发展需求。
3、面试的方式,将采取网络评阅的方式,即每个考生在一个封闭且带有监视器的考场内,面对电脑摄像头,带专用耳机和麦克,按照屏幕上的提示答题,其答题画面和声音将被记录成一个视频文件,通过专用的网络传给位于全国各地的评判教师,这一过程是随机的、并且是匿名的,一个考生的视频将会传给三个评判教师,取中间值,并最高和最低将有一个幅度控制,如果三人给的分值相差超过这个规定的幅度,将传给评判组最终确定其分值。
2012年司法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11月20日左右
2012年司法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11月20日左右预计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在11月20日左右,司考天下网将第一时间发布司法考试成绩相关信息,敬请关注!2011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方式有以下三种:第一种:网上查询登录中国普法网查询。
或者登陆司考天下网查询,司考天下网首页已经发布了查分网址。
第二种:声讯电话查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请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请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应试人员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种:邮寄成绩考生成绩单和核查考分相关要求将邮寄给所有考生。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本资料制作目的:制作这个2012国家司法考试备考资料,是想为在迷茫之中备考的同学提供一点借鉴,为复习了几年仍然绕在司考圈子里复习的同学提供一点心得,为尚不知司考是何物感觉十分恐惧的同学揭开她的面纱!如果第一次参考或者对司考了解不多,请全文阅读,所有数据引用和参考文献均来自司法部司法考试司的最新公告,如之后政策有变化,请查看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网站或查看最新公告。
能力所限,疏漏在所难免,发现不足之处欢迎指出。
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介绍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具体说来,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以及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
同时,大部分公司的法务部门也会优先录用取得司法资格的应聘者。
假如你羡慕他们在社会上得到大家尊重,取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高的收入,也想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
那么,你所必须通过的入门考试就称之为“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品行良好的中国公民,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没有因为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也没有被国家机关开除过公职,也没有被吊销过律师执照,没有因为在司法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而被禁考,都可以参加考试;应当注重的是,为了有效地选拔法律人才,凡是参加了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合格证或者取得B类合格证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都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012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成绩出来...
2012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成绩出来...2012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成绩出来了,岗位只招一个人,我排第三名,笔试成绩与第一名有5分差距,有没有戏??当然有,好好准备面试,5分的差距,还是很有希望翻盘的2014安徽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出来了没?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于4月12日结束,笔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在4月中下旬释出。
华图网校会第一时间更新发布2014安徽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敬请关注!建议笔试结束后先登入砖题库线上估分之后可检视真题解析及答案解析,如果有希望可提前备考面试了。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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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排名出来了么?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安徽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排名暂时还未公布。
建议考生收藏安徽中公教育网,我们会第一时间释出2015年安徽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
公务员面试程式:到考场后,会有专门的准备室,这时所有面试人员都在一起,面试前30分钟左右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第一名面试人员结束后,不回准备室,到休息室,与其他面试人员不得相见。
第二名面试人员结束后,到休息室,与第一名一起等待结束,依次类推,如面试人员较多,中间会有休息的时间,结束面试的可在休息室附近自由活动,但不可接近考场和准备室。
当轮到你面试时,会有工作人员引领你到考场门外,然后进入考场,回答考官的问题,结束所有回答或考试时间已到,由工作人员带到休息室。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会有一段时间径向等待评委打分和工作人员算分,算分结束后,工作人员会把所有面试人员再次领到考场,由主考官按面试顺序宣读每位考生的面试最终得分。
更多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 :ah.off./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安徽公务员考试成绩出来了吗1、2018安徽公务员考试成绩成绩时间预计为2018年5月下旬。
2、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3、2018安徽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计算: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
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
【法规类别】司法考试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日期】2006.11.21
【实施日期】2006.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公布。
司法部已向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发出通知,委托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将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的成绩通知书为准。
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考试成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委托有关媒体向应试人员提供成绩查询服务。
应试人员可于11月22日中午12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
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Ⅰ考试大纲
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Ⅰ考试大纲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Ⅰ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推荐阅读: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11188人2012年政法干警笔试科目考试大纲2012年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职位表2012年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入口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笔试课程安排QQ交流群:243848210目录I.考查目标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III.考查内容IV.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V.参考书目I.考查目标专业综合I 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生应能:1.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 分,考试时间为180 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 分四、试卷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4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40 分多项选择题10 小题,每小题2 分,共20 分简答题4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24 分辨析题2 小题,每小题8 分,共16 分法条分析题2 小题,每小题10 分,共20 分案例分析题2 小题,每小题15 分,共30 分III.考查内容第一部分第一章刑法学导论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目的和任务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四、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二、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2012年安徽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网上报名问题解答
2012年安徽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网上报名问题解答1.此次考试如何报名?此次招考报名工作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9时至8月25日17时,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网址是。
2.报名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1)个人基本信息,如:身份证号、身高、视力、履历情况、家庭情况等;(2)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3)准备好相关银行的网上支付卡,并确保有足够金额。
其中,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
考生可以使用同一张网上支付卡为自己和他人缴纳费用。
3.报名流程是什么?报名流程主要报考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职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缴费、征订教材等。
考生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安徽省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专题”,点击“报名流程”浏览即可。
郑重提示:本次报名时间较短,为确保您报名顺利,请尽早报名,及时缴费,防止报名后期网络堵塞,影响报名、缴费。
4.填写个人信息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2)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提交报考职位后报名中断怎么办?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职位后,如突遇网络中断而造成报名不能成功时,请报考人员重新登陆报名系统,若系统提示此身份证号已报过名,则说明你的信息在初次报名时已提交成功,请报考人员进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查询和修改。
6. 如何查询报名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8月26日17时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审查。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和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请于8月26日17时之前,点击“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就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和修改个人报考信息。
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笔试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笔试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行测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历年行测真题特点分析(专科类)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历年行测真题特点分析(本硕类)2011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真题参考答案(行测部分)2010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行测》真题2009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行测》部分真题09安徽基层政法干警考试行测真题解读09安徽基层政法干警考试行测真题解读三09安徽基层政法干警考试行测真题解读二09安徽基层政法干警考试行测真题解读一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申论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2011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真题及参考答案-中公教育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申论真题特点分析(本硕类)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申论真题特点分析(专科类)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2011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中公教育2011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真题解读及参考答案2010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卷真题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知识点真题分析:自然人讲解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知识点真题分析:债的讲解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指导:降水知识点真题讲解2011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文化综合真题解读-中公教育2010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试卷真题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真题解读2010年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试卷真题2010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试卷真题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Ⅰ》《专业综合Ⅱ》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Ⅰ指导:缓刑适用真题分析2011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Ⅰ部分真题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真题解读2009年政法干警考试笔试专业综合Ⅱ试卷真题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专业综合Ⅰ》试卷真题2009年政法干警考试笔试专业综合Ⅱ试卷真题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面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2011年安徽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2011年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12月8日)2011年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12月7日)2011年政法干警面试五大题型特点真题点拨安徽政法干警面试历年真题及参考答案2009年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及参考答案2010年9月15日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2010年9月16日安徽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答案解析2010年9月17日安徽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解析2010年9月17日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解析2010年9月16日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答案解析2010年9月15日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2010年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解析三2010年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解析二2010年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解析一2009年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及参考答案2009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解析十四2009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解析十三09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解析十二09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解析十一09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解析十09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真题解析九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解析八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解析七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解析六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解析五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解析四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解析二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解析一更多真题信息查看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异议专区入口
点击进入“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
关于应试人员在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
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内发表异议的说明
中国普法网经授权开设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下简称异议专区)。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第117号公告,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对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异议专区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
根据主管机构的工作要求,应试人员在“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发表异议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应试人员可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登录发表异议,也可选择匿名提交异议。
2、异议专区按照司法考试四个试卷(卷一、卷二、卷三、卷四)分别收集异议,每个试卷内的试题按照题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请应试人员在各个试卷区内找到有异议的试题的链接,打开并提交相关异议。
3、应试人员在提交异议时,请说明异议理由;如果与已经发布的异议的观点理由重合,则不需要重复发布。
4、在提交异议时,请不要使用HTML代码,系统不支持此项功能。
5、为了保证异议的顺利提交,请不要进行连续刷新页面的操作。
6、为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异议专区内容需先审核后发布,因此可能会产生一定延迟,请各位谅解。
7、异议专区开放时间为:2012年9月27日20:00——10月2日24:00。
2012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2012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时间安排招录程序(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和时间。
此次招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8月21日9时至8月25日17时。
报名专题: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报名及指南专题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未能按要求提供有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下载历年真题复习备考资料等考试信息详请点击:/bbs/thread-174855-1-1.html这里考试信息资料更新及时。
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交流Q群号:167684436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笔试课程面试课程面试保过课程:/zhengfa/anhui.php3、资格审查。
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分别负责报考本系统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公安民警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各市公安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具体时间为:8月26日17时前结束资格审查,当天18时前结束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8月30日9时—17时进行因招录职位取消后原报考人员改报名的资格审查。
招录职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负责解释。
4、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8月26日17时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司法部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司法部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2.11.20•【文号】•【施行日期】2012.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司法部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
司法部委托各地司法行政机关通知应试人员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为准。
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成都市的应试人员应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考试成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有关媒体提供成绩查询服务。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中国普法网(http://)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电信用户请拨打16899800,联通用户请拨打11699800。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
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
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
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2012司法考试命题规则和阅卷规则解读
2012司法考试命题规则和阅卷规则解读一、命题规则解读2002年到2010年,我国已经进行了9次国家司法考试,共有近44万余人通过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据不完全统计,其中2010年有6.7万多人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率为20%左右。
预测,2011年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与2010年基本相持平或略有下降。
这对考生来说是一个莫大的福音。
然而,考生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较高的通过率中,照顾地区会占绝大多数,所以不要依靠提升的通过率而侥幸通过的想法,大家还是应该好好复习。
还有人会有疑问2011年司法考试会不会改革?我们要告诉大家,肯定不会。
2012年会不会改革?可能性较小。
什么时候会改革?也许2012年可能是最好的时机。
改革是迟早的事,所以大家最好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
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食吃”。
在预测2011年司法考试命题趋势之前,我认为应该先了解一下司法考试命题的依据和程序。
司法考试的命题依据是《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命题分为五个阶段:征题、审题、选题、定题、拼题。
征题,顾名思义就是征集司法考试试题,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从以往的司法考试各科题库中抽取,一种是命题人或各高校、法律研究机构等出题。
征题一般是在每年的5、6月份进行。
此阶段参与的人相当多,这些人不能叫命题人,只能说是题库的参与建设者。
征的题很多,几千道题,这些题的作用仅仅是命题人命题时的参考素材。
审题,对征集来的题目进行审查,看看是不是符合规定。
审题一般在每年的7月中旬进行。
选题,从通过审查符合规定的题目中选取试题,司法考试的真题基本上从这个阶段就有了雏形,通过选题就把当年司法考试的大体基调定下来。
这时就体现选题的命题人的命题定势和知识定势了,此时不仅是选题大量的工作是对已选的试题进行“改造”,以符合命题人的心理要求。
在此后押题是有根据的!!定题,由司法部及命题专家对选好的试题做最后确定,不排除在这个阶段会换一些题。
在定题结束后,有司法考试标准试卷两倍的试题供拼题老师选择。
淮南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
淮南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
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布部门】淮南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2.11.23
【实施日期】2012.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淮南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和省厅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发布与成绩核查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成绩发布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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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委托中国普法网提供网上查分服务的函-司考办函[2012]6号
(司考办函[2012]6号)
中国普法网:
根据工作安排,现委托你网设置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分数网络查询通道,为考生提供查分服务。时间自2012年11月22日上午8时起至12月6日止。
考生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为准。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委托中国普法网提供网上查分服务的函
制定机关
司法部
公布日期
2012.11.16
施行日期
2012.11.16
文号
司考办函[2012]6号
主题类别
司法考试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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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6日
——结束——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5.09•【字号】皖人社秘[2012]163号•【施行日期】201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63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省司法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皖司发〔2002〕38号)和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现就2012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我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
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知识》和《律师工作实务》两个科目。
本年度考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考《基础理论知识》(中、初级)、下午2:00-4:30考《律师工作实务》(中、初级)。
考试全部采取闭卷方式,用黑色墨水笔在试卷上作答。
二、报考条件(一)根据《安徽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律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参加律师专业继续教育,取得省人社厅(或原人事厅)颁发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参加四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1年;2.法律专科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3年。
(三)参加三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法学博士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获法学硕士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1年;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2年;4.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四级律师职务满3年;5.法律专科毕业后,担任四级律师职务满4年;6.取得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1年。
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查询入口
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查询入口各位考生:
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笔试时间是9月15日-16日,今年全省有7671人竞争502个名额,竞争激烈程度远远超过2011年。
根据《安徽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以及往年考试时间安排,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笔试成绩雨10月24日下午已经可以查询了,各位考生届时请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生自己的个人成绩,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以及面试入围名单将会于笔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星期内在安徽人事考试网发布,安徽中公教育网将会第一时间更新,敬请关注!
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为避免网络拥挤,安徽中公教育特开通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笔试成绩预约查询系统,只要你输入对应个人信息成功,在家即可第一时间掌握政法干警考试成绩、笔试排名、体能测试及面试名单,抓紧时间填写吧。
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笔试成绩预约查询系统(已开通)推荐阅读:
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面试辅导课程
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面试专题
2012安徽政法干警面试QQ交流群:82084101。
2012年安徽省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笔试入围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2年安徽省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笔
试入围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安徽政法干警面试专题|安徽政法干警面试课程|政法干警面试QQ群:82084101
按照《安徽省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就全省司法行政机关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笔试入围考生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职位代码400001—400046)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资格复审,于2012年11月20日13:30—17:30,在安徽警官学院西区(合肥市清溪路78号)一号教学楼模拟法庭进行。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考生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招录职位有学位等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四项目”人员(即选聘生、“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人员)还须提供:安徽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和服务期满后颁发的相关合格证书;中央及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安徽生源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相关合格证书、籍贯和户籍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更多内容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安徽省司法厅政治部
2012年11月19日。
安徽省司法厅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
考试(一考试时间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2日、23日。
试卷一:9月22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3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3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命题。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
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
各卷科目为: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涂、作答;应试人员应当遵照《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的规定,诚信参考,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司法部在9月24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7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以在9月27日晚20时至10月2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司法部组织专人汇总情况,整理意见,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