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省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考试技巧重点
2011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试题
三、简答题:64~66小题,每小题 8分,共 24分。
64. 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65. 简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制度66.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四、分析题:67~69小题,每小题 10分,共 30分。
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
67. 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200元,乙虽未受伤, 但因受惊吓在送往医院途中产下一子丙,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中法律关系的理论回答下列问题:(1 上述事件中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与丙之间分别产生了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从主体地位的角度看,这两种法律关系有何区别?(2 导致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和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各是什么?这两种法律事实有何不同?68.2009年 5月,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省与外省两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 在该案审理之前,审判人员先后接到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多份批示,指出该案涉及本省重大经济利益, 要求审判人员公正审理。
经审理,法院判决本省当事人一方败诉。
事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明确指出,该判决严重影响本省经济利益,损害了投资环境,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 纠正法院的判决。
请结合我国宪法学的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1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2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69. 《唐律疏议 . 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条:“诸官司入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
从轻入重, 以所剩论。
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入流,亦以所剩论。
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
其出罪者各如之。
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1何为“入罪”?何为“出罪”?(2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入人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3如何评价唐律的该条规定?五、论述题:第 70小题, 15分。
2011年真题解析
2011年真题解析:法硕(非法学)基础课来源:万学教育发布时间:2011-03-11 15:20:57【阅读: 148次】一、单项选择题: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23. 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该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
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绝。
此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A.由甲自行承担损失B.由乙支付车款C.由丙支付车款D.由乙、丙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代理24. 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应有份额时,其它共有人享有()A.禁止其转让的权利B.解除共有关系的权利C.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D.对转让份额的追及权【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按份共有25. 村民甲在自家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甲房屋地基下沉。
依据物权法,甲侵害了乙的()A.所有权B.地上权C.地役权D.建设用地【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所有权26. 依据物法权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A.正在建造的船舶B.宅基地使用权C.被查封的财产D.集体土地所有权【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抵押权的客体27. 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A.未受委托替朋友招待客人B.未成年人抢救落水儿童C.主动代同事值夜班D.代替配偶放弃继承权【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无因管理28. 工程师甲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完成了一项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产品设计图。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该设计图的著作权由甲与其所在的单位共同享有B. 该设计图的著作权归属甲与其所在单位协商决定C. 该设计图的著作权由甲享有,甲的单位在业务范围内由两年优先使用权D.该设计图由甲享有署名权,由甲的单位享有著作权的其它权利【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29. 甲为撰写毕业论文,复印了某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作为参考。
2011年法硕考研真题(综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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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1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A国驻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甲策划、参与了由中国向A国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
对甲应当( )。
A.直接驱逐出境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刑事责任C.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D.适用A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2、甲是某运输公司的经理,为了抢运煤炭,甲亲自跟车督促驾驶。
在驾驶员乙已连续驾驶10多个小时的情况下,甲仍强令乙继续驾驶。
乙因过度疲劳,操作失当,在驾驶中撞死路边一摆摊商贩。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证确的是( )。
A.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B.甲、乙成立交通肇事罪共犯C.甲构成交通肇事罪D.甲构成强令违章胃险作业罪3、甲喜新厌旧,欲杀害妻子乙后与情妇结婚,虽然明知其儿子丙有与乙在同一饭碗里吃饭的习惯,由于杀乙心切而不顾丙的死活,仍在乙的饭碗里投放毒药。
结果乙、丙均中毒身亡。
本案中甲对丙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4、我国1997年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
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5、甲酒后到一洗浴中心进行足浴,发现为其洗脚的女服务员乙很漂亮,于是提出要与乙发生性行为,遭乙拒绝。
甲便采取暴力欲强奸乙。
乙在反抗中用修脚刀刺死了甲。
乙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故意杀人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6、甲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入狱后,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根据刑法规定,对甲( )。
A.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B.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C.可以假释但不能减刑D.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7、下列情形中,属于自首的是( )。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如实交代了杀人事实B.甲在与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C.甲在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D.甲给派出所打电话,主动交代了自己杀害妻子的事实,然后出走,不知去向8、下列关于牵连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精校整理版]2011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点评及解析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45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法学家中,把法律比作语言和风俗,主张法是民族精神之体现的是A.格劳秀斯B.黑格尔C.萨维尼D.奥斯丁2.下列选项中,体现出法的评价作用的是A.金某说:“我的邻居张法官是个大孝子。
”B.魏某说:“我国法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C.陶某说:“贪官田某枉法获刑,罪有应得。
”D.姜某说:“侵权责任法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
”3.以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是A.执政为民B.公平正义C.服务大局D.依法治国5.在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法律所采用的原则是A.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为补充B.以属人主义为主,以属地主义为补充C.以保护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为补充D.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入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从法律规则的分类角度看,该规定属于A.确定性规则B.委任性规则C.准用性规则D.任意性规则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下列关于该法律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A.从法的分类角度看,该法律属于根本法B.从法的渊源角度看,该法律属于行政法规C.从法的部门角度看,该法律属于行政法部门D.从法的效力角度看,该法律属于附条件生效的法律8.沈某因交通违章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1800元,拘留15日。
他受到的法律制裁属于A.民事制裁B.行政处罚C.刑事制裁D.行政处分9.下列关于法治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A.法治强调良法之治B.法治的目的在于依法行政C.法治要求法律得到普遍遵守D.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10.下列关于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A.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就有发达的市场经济B.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的要求就越高C.法律的数量越多,经济发展水平就会越高D.经济发展水平是衡量法治状况的重要标志11.赵某与钱某约定,赵某以1O0O元的价格购买钱某的耕牛。
2011年法律硕士大纲解析民法学
2、人格权(1)一般人格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独立、人格平等(宪法、民法通则)(2)具体人格权:姓名权/名称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隐私等3、继承权(继承法)4、知识产权:著作权及邻接权(著作权法)、专利权(专利权法)、商标专用权(商标法)5、财产权(1)物权A、所有权:不动产(土地、房屋等)、动产、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B、占有C、他物权a 用益物权: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典权、特别法上的用益物权等b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2)债权A、合同之债B、单方允诺之债C、缔约过失之债D、侵权之债:一般侵权、特别侵权E、无因管理之债F、不当得利之债在民事权利方面,毫无疑问,主要知识点和重点集中于物权和债权部分,在这两个部分又以《物权法》和《合同法》为重点中的重点,这两个法律和《民法通则》加上与它们相关的司法解释就构成民法学部分中的核心。
在这个核心之外,继承、婚姻家庭和知识产权部分每年也都有考查,相比较之下,继承和婚姻家庭部分知识点集中、重点突出,比较容易掌握,而知识产权部分则显得比较零散。
所幸知识产权部门所占分数不多,对重要知识点予以掌握既可。
三、对大纲重点知识点的梳理前已述及,民法博大精深、知识点众多,而且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作为民法的核心部分处处是重点,所以下面所梳理的知识点都只能是相对的,笔者建议考生对于前述的总则、物权和合同(起码对合同总则部分和重点合同类型)部分全盘掌握,不留空白。
第一章绪论对第一节和第二节的知识点理解即可,掌握民法调整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其是私法、权利法;第三节是本章的重点,要掌握并能再认民法的各个基本原则,知道其含义和在我国法律中的体现。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本章讲的是民法的基本知识,是学习民法的基础,应当全部予以理解掌握。
尤其要注意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民事权利的类型、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2011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答案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1.C 2.C 3.B 4.D 5.A6.B 7.A 8.C 9.D 10.C11.D 12.D 13.B 14.B 15.A16.B 17.B 18.C 19.D 20.A21.B 22.D 23.C 24.C 25.A26.A 27.B 28.D 29.C 30.D31.A 32.C 33.D 34.A 35.B36.B 37.C 38.D 39.B 40.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分,共分。
41.CD 42.ABCD 43.BCD 44.AD 45.ACD 46.BCD 47.ABCD 48.ABC 49.ABCD 50.ABD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51.答案要点:(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的意图。
(1分)(2)行为人客观上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
(2分)(3)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未能发展到犯罪实行阶段。
(3分)52.答案要点:(1)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碍国家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分)(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1分)(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妨碍国家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分)(4)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个别犯罪也可能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实施。
(1分,未答后半段不扣分)(5)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心理态度。
(1分)53.答案要点: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2011年法律硕士备考 活用考纲.doc
理解运用法律知识点,是为了把《指南》的各个知识点真正的理解消化,有个很有趣的现象:许多人看书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背诵下来了,但一做题就会卡壳!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经过训练与踏实学习,选择题大家的水平实际上差距不大,真正拉开距离的是主观题(案例简答论述等题型),所以大家切记在看《指南》做单元题阶段就得注重主观题的训练,总结归纳答题技巧,修正学习方法,不能等到最后才突击主观题——这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可以解决的。
8、模拟自测:只有考试能真正检测你的水平,而且是做套题,真题;人大10月份出版的模拟题,加上历年的真题,在真实环境下的模拟训练,对你的实力是个真刀实枪的考验,你的应试水平一定会有相当的提高——模拟自测尤其要注意主动的总结“主观题”的答题规律与技巧,要多思考,形成自己的答题模式与风格。
很多人考法硕失败的考生考后自我感觉都很良好,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犯了“眼高手低”毛病。
9、精通案例:大部分题目均是以案例形式出现的,要养成分析案例的思维模式;案例是法律硕士考研出题的最大特色,也是其生命线,单选,多选,辨析,大型案例都涉及案例分析,也只有案例分析最能够真正看出你的法律素质。
需要注意的是,要通过法理与宪法的案例题目(这是大量同学综合课不能考高分的失分点),不仅对《指南》要熟悉,还要求有一定的发散性思维与较为广博的宪法法理知识,要多看看者方面的书籍报刊小文章等。
10、突破重点:因为知识点太多,故要有针对性把握重点与易错点;作为一门学科,它的重要知识点与知识体系是不会有什么变动的,大家要花费较多的力气来突破重点知识,要借助《指南》,辅导书,模拟题,法学本科书,网络,辅导班,同学,老师等各种途径对重点加以理解规纳,直到弄懂为止。
最后特别强调一点:法律硕士考试对案例分析能力要求极高,而这又是建立在知识点的强化记忆与理解以及大量的习题练习的基础上的。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法理学第2页-fashuo.doc
第三章法的历史本章重点掌握法的起源的原因即经济、政治原因等,对于法的发展的一般规律等知识也要有所了解。
而对于法的历史类型中,重点要求掌握资本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并应当了解何谓法系,以及两大法系的主要特点,相互融合的趋势等等。
第四章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法的作用中,要知道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都有哪些,具体是指什么,发生在什么场合等等内容。
当然,法的规范作用是重中之重!法的价值是比较重要的,如秩序、自由、正义、效率等价值的基本内容,制度体现,理论意义,实践价值等等都是需要重点掌握的第五章法的渊源与法律效力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的渊源都是指的那些渊源,这些渊源的关系是怎么的,效力位阶如何,是渊源问题应当掌握的重点。
效力问题,无非就是效力的范围:对人、对地、对时效力等三种形式;最为重要的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即立法法所规定的各个法律渊源之间的位阶,是应当重点掌握的,这也是宪法学、行政法等各个学科都关注的重点问题,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经常遇到的。
因此,效力的位阶问题应当重点把握。
第六章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法的要素中要知道法都由哪些要素组成,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如何;并且应当明白什么是法律规则,什么是法原则,规则与原则之间有什么不同等,这些都是简答题的好材料。
法律体系中需要掌握法律体系的概念及内容,重点知识是法律部门的概念、划分标准、划分原则等等。
至于中国的现象法律体系的划分及其特色,做一般了解即可。
第七章法律制定法的制定这一章节和宪法和立法法的结合比较紧密,掌握好了宪法学和立法法的知识学本章的话就会事半功倍。
那么立法权的概念,现行立法体制是重点知识,至于立法原则要按照简答题或者分析论述题来准备。
立法的程序问题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定程序掌握就可以了,至于法律实施与实现,结合起来考虑,注意,法律实施和实现,极有可能出现分析论述题。
第八章法律实施法律实施的现状评析问题极有可能出现分析论述题。
执法、司法的原则、特点,现实中遇到的问题等是本章重点要求掌握的内容。
[精校整理版]2011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课真题、点评及解析
2011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
1.A国驻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甲策划、参与了由中国向A国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
对甲应当A.直接驱逐出境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刑事责任C.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D.适用A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2.甲是某运输公司的经理,为了抢运煤炭,甲亲自跟车督促驾驶。
在驾驶员乙已连续驾驶10多个小时的情况下,甲仍强令乙继续驾驶。
乙因过度疲劳,操作失当,在驾驶中撞死路边一摆摊商贩。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B.甲、乙成立交通肇事罪共犯C.甲构成交通肇事罪D.甲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3.甲喜新厌旧,欲杀害妻子乙后与情妇结婚,虽然明知其儿子丙有与乙在同一饭碗里吃饭的习惯,由于杀乙心切而不顾丙的死活,仍在乙的饭碗里投放毒药。
结果乙、丙均中毒身亡。
本案中甲对丙死亡的心理态度是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4.我国1997年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5.甲酒后到一洗浴中心进行足浴,发现为其洗脚的女服务员乙很漂亮,于是提出要与乙发生性行为,遭乙拒绝。
甲便采取暴力欲强奸乙。
乙在反抗中用修脚刀刺死了甲。
乙的行为属于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故意杀人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6.甲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入狱后,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根据刑法规定,对甲A.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B.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 C.可以假释但不能减刑D.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7.下列情形中,属于自首的是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如实交代了杀人事实B.甲在与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C.甲在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D.甲给派出所打电话,主动交代了自己杀害妻子的事实,然后出走,不知去向8.下列关于牵连犯说法中,正确的是A.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的都是牵连犯B.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C.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择一重罪处罚D.牵连犯的成立不仅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牵连意图,还要求行为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竞合关系9.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放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1 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基础课
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基础课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刑法的空间效力、外国人犯罪的处理方式。
对于本类型的题目,首先应该按照先后顺序(属地一属人一保护一普遍)判断应当适用何种空间原则。
具体而言,本题中的行为发生在中国,因此符合《刑法》第6条第3款中“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这一条件。
因此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故选C。
另根据我国《刑法》第11条的规定,只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的犯罪行为才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本题中的甲显然不符合这一条件。
故B选项错误。
2.【答案】C【解析】关于交通肇事罪,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两条非常重要的司法解释,一是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另一是第7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2条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注意前一条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后一条相关的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单独成立交通肇事罪,不发生共犯。
本题中所描述的情形属于后一法条所规定的情形,故甲成立交通肇事罪,并不与乙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所以选C而不选B。
建议考生熟记这两条司法解释,相信以后的试题中仍会有所涉及。
而A选项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和D选项中的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通常发生在生产、作业中,其侵犯的客体为正常的生产、作业安全。
这两个罪的区别在于前罪的主体是生产、作业第一线工作人员,而后罪的主体一般是管理者和经营者。
本题题干描述的情形并不是发生在生产、作业中,侵犯的客体也是交通运输安全,故不选A和D。
此处乙适用司法考试的期待可能性理论。
乙在该情况下不可能对抗雇主的意思作出不违法的行为,可以视同于重婚罪的例外情况。
2011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刑法学
2011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刑法学D查,并且作为一个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的模式来讲,法硕联考偏重于对应用能力的考查会是一个长期的趋势。
如果有同学看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试题就会发现,法硕联考中刑法学的选择题和司法考试的有很大的共同性,即很多题本身就是一个小的案例。
这就要求我们在复习的过程中要学会将理论和法条知识应用到具体的案例中。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刑法学的考查是“重点恒重”,这些重点主要是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总则部分,尤其是其犯罪论部分,二是分则中的重点罪名。
在这之外,今年的第三个重点就是刑法修正案七所涉及到的知识。
二、对重点知识点的归纳和梳理(一) 总则部分第一章绪论中,重点掌握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对于刑法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不但要掌握其概念、学理根据、具体规定,还要能予以应用、区分和准确判断。
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要掌握其内容,并能再认其具体的表现;第一节的概述予以了解即可。
第二章犯罪概念,考生应能熟记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于不同的犯罪定义所反映的不同的犯罪观应有所了解;第二节中犯罪的基本特征部分则应当掌握。
第三章犯罪构成是刑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所在,也是刑法学考试自古以来的重点。
第一节中要掌握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犯罪构成的分类,各种犯罪构成的含义和要件;第二到第五节,对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予以分述,即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对于这些内容,考生应当全部掌握!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对犯罪客体的理解、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异同、客体的分类、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犯的要件和分类、刑法的因果关系、刑事责任年龄、各种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能力、单位犯罪的处罚、犯罪故意、过失、认识错误等。
可以说,上述这些知识点年年必考,是每一个命题人都热衷的考点,考生务必彻底吃透。
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这也是刑法学部分的传统重点。
考生应当掌握不同形态的定义、特征、各种形态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各种情况的处罚原则。
2011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攻略大全带答案和解析
1、按照《立法法》规定,部门规章的立法主体不仅包括国务院部门(各部、委、央行、审计署),还包括下列哪一机关?( )A国务院直属机构 B司级以上单位 C法制办公室 D局级以上单位2、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3、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
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 )A.法治原则B.人权原则C.人民主权原则D.“分权制衡”原则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B.科学立法C.依宪执政D.司法公正5、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A、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决定B、由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C、由申请人自由选择D、由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6、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应由下列哪一级机关规定?(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B上级人民代表大会C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7、下列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制定基本法律?( )A国务院 B最高法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8、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9、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B.科学立法C.依宪执政D.司法公正10、下列哪项中的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B.科学立法C.依宪执政D.司法公正12、下列主体中,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列入选民名单的是( )A.精神病患者B.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C.劳动教养人员D.吸毒人员13、授权立法的,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多长时间内,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 )A三个月以前 B六个月以前 C一年以前 D十八个月以前14、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下列哪个部门行使?(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A.有权改变或撤销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16、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举行()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课学位联考考试大纲
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上编专业基础课I.考查目标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
考生应能: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结构刑法学 75分民法学 75分四、试卷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辨析题 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法条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Ⅲ.考查内容第一部分刑法学第一章导论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定义(形式定义与实质定义)、形式和特征二、刑法的目的和任务(一大目的、四大任务)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原因、分类标准)四、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二者的区别和各自的研究对象)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二、刑法的空间效力(1)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2)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3)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A、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B、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C、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三、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2)刑法的生效时间;(3)刑法的失效时间;(4)刑法的溯及力;(5)《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
4.【答案】B
【解析】在区别道德与法律时,首先应注意道德与法律的产生方式是不同的。法律一般是通过特定的机构、程序、 方式而形成,依赖团体公共权力而实现。而道德是自发的,是根据人的自然生活而逐渐产生的。也就是说团体公共 权力出现后,才会有法律的出现,而道德不一定通过专门的公共机关和个人来制定。所以在时间上道德早于法律, 道德具有先在性,是法律产生、形成、发展运作和实现的基础。答案选 B。除了产生方式不同之外,考生还应理解 道德与法律在表现形式、实现方式、调整范围、评价的尺度、权利义务的特点上的不同。
【解析】 法的一般分类是指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可以适用的法的分类,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以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为标准对法进行的分类。
(2)实体法和程序法: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
(3)根本法和普通法: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进行分类。在成文法国家, 根本法即宪法,普通法即指宪法以外的法。
——《唐律疏议》卷六《名例》 (1)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①何谓“化外人”?唐律关于“化外人”相犯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②如何 评价唐律的上述规定?
(2)请结合上述材料,说明“疏议”与律文之间的关系。
2011 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法的要素有三种: (1)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 行为规范,法律规则在逻辑结构上也有三个构成要素: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2)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 (3)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而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 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不属于法的要素。 答案选 B。 2.【答案】B 【解析】 普通法法系与大陆法法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大法系一致的地方在于它们都属于资本主义法,两者赖 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方面都是一致的。这点考生应注意,不要总是在记两大法 系的区别,而忽视了它们的相同点。所以答案选 B。至于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判例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制定法和判例法都 是普通法系正式的法的渊源。 (2)法律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20 世纪后又出现了兼有公法和私法成分的法律。 普通法系无公法和私法之分,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3)法典编纂的不同。大陆法系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普通法系国家,尤其是英国,一般不倾向于法 典形式,但这并不是说普通法系国家没有成文法典。 (4)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奉行职权主义,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普通法系的诉讼程 序奉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 (5)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法官审理案件首先考虑制定法是如何规定的,随后按照有关规定来判决案件。普通法 系法官首先要考虑以前类似案例的判例,将本案事实与以前案件事实加以比较,然后从以前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适用 于本案的法律规则。 3.【答案】C
法律硕士非法学备考攻略
法律硕士非法学备考攻略刑法:整个刑法分为总则和分则,前期的复习的用书主要是考试指南,大纲配套练习,重要发条练习,前后把指南的专业课部分我2遍,第一遍我是带着录音的,第二遍我开始做配套练习,刚刚开始错的很多,一些概念不理解,有时候今天看明天忘记,很苦恼很纠结,渐渐地题目做多了也觉得好了,后来学姐推荐我在看分则的时候买本案例分析书看,于是我这样做了,借着案例分析,我对分则也有了个系统的认识,经常在录音里听老师说重点罪名,我都在笔记本上写了下来,后来考试的时候也基本都在里面的,所以刑法的复习的话,我个人认为,把录音听完后,多做案例多看书,多想想,分则部分注意区别一些混淆罪名的情形。
民法:民法的知识点的特点就是多和杂,刚刚开始复习可能都令不清重点,这很正常,因为民法就是关于老百姓的那些事,呵呵,同样的我也是带着录音过完了一遍,在做配套练习的时候我发现基本概念题蛮多的,所以我特别重视民法的一些细微的知识点,用书的建议:考试指南考试分析,历年真题经典案例分析,配套练习,重要法条,标准化题库,最后五套题,基本就这些了背书的建议:因为我自己复习的时间是比较充足的,整个大三下学期我都不上课的,因为我班主任优待我,呵呵,所以我背书的时间开始的比较早,是在7月25那天开始背的,刑民我花了一个月背完了,也是整体背过一遍,背的是考试分析,刑法分则部分主要是背一些构成四要件,总则里一些概念,情形等等,民法的话就是比较痛苦了,重点背的是第九章往后,物权开始,当然背第一遍不是要追求全部记住,只是对考试分析有个掌握了,后来做题目的时候就会发现效果了,到了9月份开学,我开始背综合课了,那个痛苦啊,法理学内容多,知识点多,我白天会看过,到了下午或者晚上我会读一遍,让自己有个映象。
背第一遍法理学和宪法我花了一个月,差不多到9月份了吧,一个月中把题目做完了,书背了一遍,法制史的话就是每天看大概一个小时,重复记忆因为小的知识点太多了,当然九月份里我还是继续背刑法民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的,因为没有课所以基本上都在看书。
2011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1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第 313 条的解释C.我国《票据法》第 102 条关于票据欺诈行为刑事责任的规定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
A.犯罪地国家的刑法B.犯罪人国籍国的刑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国际条约缔约地国家的刑法3.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赌场“抓赌”,在赌徒慑于其联防队员身份而不敢反抗的情况下,“没收”赌资 5 万元。
甲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B.敲诈勒索罪C.诈骗罪D.抢夺罪4.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作为是故意的,不作为是过失的B.作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作为是过失的C.作为是直接故意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或过失的D.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5.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结合犯的典型情形是( )。
A.甲罪+乙罪=丙罪B.甲罪+乙罪=甲罪C.甲罪+乙罪=乙罪D.甲罪+甲罪=甲罪6.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起决定性作用的是( )。
A.实行犯的行为B.教唆犯的行为C.组织犯的行为D.主犯的行为7.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在境内非法销售本企业制造的、射击精度不合格的枪支。
该行为构成( )。
A.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B.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8.下列行为中,应按伪证罪定罪处罚的是( )。
A.甲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检举余某奸淫幼女B.乙担任被告人文某的辩护人,伪造证据,意图使文某逃避刑事处罚C.丙在进行遗嘱真伪鉴定时,故意作出虚假鉴定结论,造成法院错判D.丁在为犯罪嫌疑人申某作哑语翻译时,故意进行错误翻译,致申某无罪释放9.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 3 000 万元用于生产经营。
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解析
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l.【答案】C【解析】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主要包括神意论、理性论、命令说、民族精神论、社会控制说。
考生应弄清楚各个学说对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以及每个学说的代表人物。
本题考查的是民族精神论,民族精神论的代表人物是德国人萨维尼,他主张法就像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
本题答案选C。
格劳秀斯被视为近代自然法、主权理论和国家法学的大家。
黑格尔则是德国古典法哲学的主要代表。
奥斯丁是分析法学的创始人,提出了“法是主权者的命令”。
2.【答案]C【解析】法的作用可分为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
其中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法的指引作用、法的评价作用、法的预测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法的强制作用。
其中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而B 和D项对我国法制建设和侵权责任法的评价与法的评价作用无关。
法的评价作用的标准与核心是行为合法或不合法,违法还是不违法。
A选项中关于“邻居张法官是个大孝子”是一个道德上的评价,与法律评价无关。
答案选C。
3.【答案】A[解析]法的分类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l)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这是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对法进行的分类;(2)实体法和程序法,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3)根本法和普通法,这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指定的主体、程序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4)一般法与特别法,这是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5)国内法和国际法,这是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实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故选A。
4.【答案】B【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其中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故答案选B。
5.【答案】D【解析】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也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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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关于法律事实,正确表述
A.“以事实为根据”中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
B.与人类生活无关的纯粹的客观现象也是法律事实
C.违法行为可以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属于法律事实
D.交通事故是法律事实的一种
16、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其结果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债务的法定抵销,双方债务应该
A.数额相同 B.种类相同 C.债务均到期 D.债权均须合法
4、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11、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
A.判决宣告前,查明甲分别实施了三次受贿行为,数额分别为2万、3万、5万元
B.乙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查明其另外一起受贿2万元的罪行
C.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服刑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
D.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执行完毕后,又发现其在该次盗窃以前还有一起重大盗窃犯罪行为
D.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后,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经过的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之内,因为假释视为执行刑罚
24、下列关于宪法产生和发展的说法正确的
A、法国1789年宪法是欧洲大陆产生最早的刚性宪法
B、美国宪法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成文宪法和产生最早的刚性宪法
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
19、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1、下列各项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
A.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 D.向债务人提出请求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提出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
C.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犯
D.丁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
10、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当是
A.尚未发生的事实 B.将来能够发生的事实
C.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将来能否发生的事实 D.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 无因管理之债 B.侵权行为之债 C.单方允诺之债 D.合同之债
28、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
A.规范性 B. 普遍性 C.程序性 D.可诉性
12、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13、下列关于人民代表的表述正确的
A、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活动不受法律追究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9、关于罪数的认定,正确的
A.甲使用暴力强迫赵某与自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重伤。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与强迫交易罪实行并罚
B.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李某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
7、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领导人需要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
A、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务院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
8、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5、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正确的
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B.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
20、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其结果
A.情实 B.缓决 C.可矜 D.留养成祀
21、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其结果
A.情实 B.缓决 C.可矜 D.留养成祀
22、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
A.规范性 B. 普遍性 C.程序性 D.可诉性
23、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正确的
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B.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
B、河南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未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C、出席全国人大召开的会议,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之一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14、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
A.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B.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
C.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D.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D.从价值意义上分析,权利是第一性因素,义务是第二性因素
26、关于法律的效力等级,下面表述正确的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B.基本法律的效力高于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C.法律之间就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D.我国关于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效力问题一般采纳“国际法效力高于国内法”原则
A.情实 B.缓决 C.可矜 D.留养成祀
17、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当是
A.尚未发生的事实 B.将来能够发生的事实
C.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将来能否发生的事实 D.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
18、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D.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后,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经过的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之内,因为假释视为执行刑罚
6、下列诸债中,( )属于法定之债。
A.无因管理之债 B.侵权行为之债 C.单方允诺之债 D.合同之债
C、1918年《苏联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D、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三大部分构成
25、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下面正确的表述
A.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B.根据权利义务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可以划分为基本权利义务和普通权利义务C.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义务是相互关联和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