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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最新)

富阳区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甲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丙方:(银行机构,以下简称丙方)工程名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无欠薪”行动有关精神,深入推进“富阳无欠薪”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阳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富政办〔2017〕34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工人工资发放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承包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根据《富阳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乙方在银行开设本工程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二、乙方负责每月将审核盖章后委托银行发放的工资清单报甲方审核备案,并每月将甲、乙双方核准好的工资清单上报丙方,并由丙方从专户中代为发放。
三、因用于前期工人进场施工工资发放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该项目工资性工程款预拨款为万元或 %。
四、按月结算项目:甲方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自年月开始,于每月日前,从甲方按照核准的月度工程款的 %,存入乙方开设的工人工资专用账户。
五、非按月结算项目:甲方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自年月开始,于每月日前拨付工人工资暂付款(大写) 万元,存入乙方开设的工人工资专用账户。
六、甲方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扣除已拨付的工人工资暂付款,待乙方已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后,再拨付剩余工程进度款。
七、丙方依照《富阳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工人工资专户资金的收存和支付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违约责任(一)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职责,造成本协议项下工人工资暂付款未及时划转至相应专户,致使工人工资不能按时支付到工人本人,损害工人权益的,甲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二)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损害工人权益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印发《余杭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管理的实施细则

附件1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甲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依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范和处置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7〕70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杭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余政办〔2017〕91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根据《办法》第二条规定,在银行开设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账户号:。
二、乙方保证工资款专款专用,并每月将工资款通过银行打卡形式发放到每个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三、乙方每月将审核盖章后委托银行发放的工资清单报甲方备案。
四、按月结算项目:甲方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自年月开始,于每月20日前,从甲方按照核准的月度工程款的 %,存入乙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
五、非按月结算项目:甲方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自年月开始,于每月20日前拨付农民工工资暂付款万元,存入乙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
六、甲方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扣除已拨付的农民工工资暂付款,待乙方已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再拨付1剩余工程进度款。
七、其他(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自愿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共同守信。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所在地镇(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2附件2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参考文本)甲方:(施工总包单位)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工程农民工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工程农民工工资。
项目工程劳务人员工资和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备案表【表格模板】

项目工程劳务人员工资和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备案表编号:一份。
附件2—1—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承诺书我公司将按照《某市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劳务人员工资和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的通知》,在项目中落实以下管理制度:1、对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劳务人员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银行设立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某市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劳务人员工资和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的通知》和三方监管协议执行。
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不提取现金。
2、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协调建设项目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事宜,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建设项目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负总责,对施工专业分包单位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协调解决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3、施工总承包企业在用工之日起日内在设立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银行为每个劳务人员办理工资个人账户。
并通过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依法按时足额将劳务人员工资直接支付到劳务人员的工资个人账户,并按月将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明细表报建设单位备案。
—2—4、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劳务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劳务承包款和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其中简易劳动合同要存放现场项目部,已备行业主管部门随时抽查。
5、工程监理单位应将建设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每月按时审核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对建设单位未按时拨付工资进度款,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未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清单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签章):施工总承包企业(签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建设项目劳务人员工资和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协议甲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总承包单位含承包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20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3—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根据《某市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劳务人员工资和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在银行开设本工程项目劳务人员资专用帐户,账号为:。
建筑工程款项和工资款项分账管理协议及备案表

建筑工程款项和工资款项分账管理协议及
备案表
本文档旨在规定建筑工程款项和工资款项的分账管理方法,并提供备案表格以记录相关信息。
1.协议目的
我们作为建筑工程公司和承包商,为了明确建筑工程款项和工资款项的分账管理,保证款项的合理使用和公平分配,特制定本协议。
2.分账管理原则
1.所有收入款项(包括工程款和工资款)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账管理。
2.收入款项将按照工程进度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支付给相关参与方。
3.款项的分账管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政策,确保合规合法。
3.分账管理责任
1.建筑工程公司负责对收入款项进行分账管理,并记录账目。
2.分账管理记录应包括款项来源、款项去向、付款对象等细节信息,并做好备案工作。
3.分账管理记录应及时更新,并定期进行审查核对,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4.备案表格
以下是建筑工程款项和工资款项分账管理的备案表格:
款项来源。
| 款项去向。
| 付款对象。
| 金额。
|
5.保密条款
在分账管理过程中,相关参与方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分账管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任何一方有解除协议的意愿,应提前提出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7.争议解决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一致,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请按照以上内容进行协议和备案表格的编写和填写。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协议书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依据《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5]3号)、《汕头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汕人社[ 2015]461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汕头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的规定,在银行开设本工程项目工人
工资款专用账户,账号为:。
二、乙方保证工资款专款专用,并每月将工资款委托银行打卡形式发放到每位工人个人银行账户,不挪作他用。
三、乙方应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及工资支付台账。
四、甲方应在每月的进度款中,按工程进度款15%的比例存入乙方开设的工人工资款专用账户。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共同守信。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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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相关协议

建筑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相关协议目录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2.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3.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4.建设单位、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5.工资性工程款、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案例6.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7.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督检查表8.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支付公示表9.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10.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1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况统计表12.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附件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参考文本)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总包单位):丙方(银行):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为保证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专户设立及管理第一条专户的设立乙方须在丙方处设立××建筑公司××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
第二条专户的管理工程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专户进行管理。
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
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设立专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专户首笔由甲方划入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额度为工资性工程款的1%),在该工程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抵扣一半,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从工程款中抵扣。
(三)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受托资金的相关信息,每月12日前向甲、乙双方提供受托资金流向信息。
第四条协议期限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甲方、乙方开具的“关于撤销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为止。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协议

桂林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协议项目名称:地址:甲方(建设单位):丙方(开户银行):根据桂林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要求,为保证项目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甲、乙、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职责(一)督促乙方在桂林市内有资格的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
甲方每月根据工程建设监理等单位核定的工程量和乙方编制的工人工资表,按照规定的比例将工人工资全额拨付到乙方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负责对乙方每月的工人工资代发清单进行审核确认。
乙方职责在桂林市内有资格的商业银行设定“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并把账号、户名等账户信息报备给甲方。
落实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台账管理,真实、准确记录工人名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台账、工人工资支付等信息,并向甲方报备,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
在工资发放前,应统一为每位工人办理个人银行账户(工资卡)。
在工资发放前,将工人工资代发清单报甲方审核,并把代发工资金额、人数等情况在工程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每月10日前委托“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开户银行将上月工资支付到工人的个人银行卡中。
工资发放5天后,向人社部门和项目审批(许可)部门报送工人工资支付清单等信息资料。
第三条丙方职责(一)在乙方提供符合丙方要求的开户资料情况下,为乙方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并对账户进行监管,该账户只能代发工人工资。
(二)为乙方办理代发工人工资业务,为工人开立个人工资卡,工人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根据乙方提交的代发工资数据、甲方审核加盖公章确定的代发汇总单及丙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将工资发放到工人的个人银行卡上,代发工资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
(三)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披露本行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资金的相关信息,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乙方提供上月“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支付信息。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决定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实名制管理三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18年1月1日起,XX市行政区内所有新开工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实名制管理三项制度。
一、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一)专用账户设立。
1.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对所承揽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工程所在地县(市、区)的商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附件1)。
工程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总包单位应与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签订《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附件2),负责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2.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应在合同中对专户设立和管理予以明确,工程合同须约定:工资性工程款作为工程款组成部分,包括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和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以及工资性工程款数额、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数额、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数额的计算、抵扣及支付方式。
3.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时,应当出具该项目《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附件3)、《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和该工程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拨付凭证等相关材料,并提交建设、总包单位《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附件4)。
无须备案的施工合同,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出具上述材料,否则视为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
(二)专用账户资金拨付建设单位须按时足额将工资性工程款转入总包单位设立的专户。
工程建设款项和薪酬款项分账管理协议及备案表

工程建设款项和薪酬款项分账管理协议及备案表一、协议背景本协议是为了明确工程建设款项和薪酬款项的分账管理责任,确保款项使用合理、公正,并便于备案。
二、分账管理责任1. 工程建设款项分账管理责任-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负责工程建设款项的收入、支出管理。
-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将工程建设款项按照分账要求分入各个账户,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和资金使用记录,并提供给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核查。
2. 薪酬款项分账管理责任- 雇主(以下简称"乙方")负责薪酬款项的支付和管理。
- 乙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将薪酬款项按照分账要求分入各个员工账户,并确保及时支付薪酬。
- 乙方应妥善保管员工账户信息和薪酬支付记录,并提供给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核查。
三、备案要求1. 工程建设款项备案要求- 甲方应将工程建设款项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备案,包括相关账户信息、支付凭证以及使用记录等。
- 备案材料应完整、真实,并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以便监督和审查。
2. 薪酬款项备案要求- 乙方应将薪酬款项的支付情况进行备案,包括员工账户信息、支付凭证以及支付记录等。
- 备案材料应完整、真实,并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以便监督和审查。
四、协议生效与变更1.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协议变更-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由双方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六、其他条款本协议以中文书写,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解释。
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仍应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工程项目款项和工资款项分账管理协议及备案表

工程项目款项和工资款项分账管理协议及备案表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工程项目款项和工资款项的分账管理,确保合理、透明、公平、合法地分配和使用款项,保障相关方的权益。
二、协议内容1. 工程项目款项的分账管理:- 工程项目款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和付款方式进行分账管理。
- 资金账户应以项目名称命名,并由项目经理及财务部门共同管理。
- 分账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进行记录和备案。
2. 工资款项的分账管理:- 工资款项应按照劳动合同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分账管理。
- 资金账户应以员工姓名命名,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及财务部门共同管理。
- 分账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进行记录和备案。
三、协议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对工程项目款项和工资款项的分账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工程项目款项和工资款项。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分账管理方式使用工程项目款项和工资款项。
-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目的使用款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备案。
四、争议解决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项目完工并结清所有款项之日止。
六、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建设工程工资款和薪金款分账管理协议及备案表

建设工程工资款和薪金款分账管理协议及备案表一、背景和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建设工程工资款和薪金款的分账管理方式,确保合理、公正、透明地支付工人工资,并加强备案管理,保证各方权益。
二、参与方甲方:(名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三、分账管理方式1.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建设工程工资款和薪金款划入指定账户,并每月按时支付给乙方。
2. 乙方应按照建设工程工资款和薪金款分配方案,及时支付给工人。
3. 甲方和乙方应建立健全的账务管理体系,确保工资款和薪金款的准确记录与核算,并保存相关记录至少五年。
4. 甲方和乙方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工资款和薪金款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四、备案要求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和乙方应将本协议进行备案,并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
2. 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本、合同相关文件和账务记录等。
3. 甲方负责将备案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并妥善保管备案证明文件。
4.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备案手续,并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方式划账和支付工资款和薪金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和工人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工人工资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工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 甲方和乙方还应承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后可协商续签。
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3.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确认,对本协议的内容和要求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执行。
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协议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协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协议(参考文本)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总包单位):丙方(开户银行):丁方(主管部门):XXXXXXXXXXXXXXX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戊方(人社部门):XXXXXXX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
丁、戊方作为本协议相关内容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信用管理等职责,督促和协调甲乙丙三方履行本协议。
第一章专户设立及管理第一条专户的设立。
乙方须在丙方处设立公司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第二条专户的管理。
工程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专户进行管理。
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
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设立专户,保管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在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到位且乙方提供审核确认的工资审核表后,应及时从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划转至农民工个人社保(工资)卡;(三)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的相关信息,每月将专户对账单报甲方、乙方备查。
(四)甲方、乙方授权丙方将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拨付、划转等相关信息披露给丁方、戊方。
第四条协议期限。
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工资专用账户开立之日起至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为止。
第三章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第五条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企业及监理单位审核的每月农民工工资审核表,并根据丙方有关业务管理规定提交其他材料。
乙方向丙方提供的工资审核表需向甲方报备。
第四章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收付第六条工资性工程款资金存入工程开工建设前,甲方应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足额拨付到工资专用账户;开工建设后,甲方应于每月日前将当月工资性工程款足额拨付到工资专用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帐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
建设项目款项和薪资款项分账管理协议及备案表

建设项目款项和薪资款项分账管理协议及备案表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定建设项目款项和薪资款项的分账管理方式,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和公正。
合同方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协议内容1. 建设项目款项分账管理- 甲方和乙方共同设立项目款项分账账户,用于存放建设项目的各类款项。
-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款、贷款、补贴款、合同款等。
- 甲方负责监督和管理项目款项的使用,确保款项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使用。
- 乙方在款项使用前需提供使用计划和相关支出预算,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 双方应建立资金监管制度,确保款项使用合规,避免挪用或滥用资金。
2. 薪资款项分账管理- 甲方和乙方共同设立薪资款项分账账户,用于存放乙方员工的薪资款项。
-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薪资。
- 甲方负责监督和管理薪资款项的使用,确保薪资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支付。
- 乙方在支付薪资前需提供相关薪资计算表和支付凭证给甲方,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
- 双方应建立薪资支付制度,确保薪资支付及时准确,避免出现拖欠或少付的情况。
3. 备案要求- 甲方和乙方应将项目款项和薪资款项分账管理协议备案于相关部门。
- 备案材料包括本协议正本及相关附件、甲方和乙方的身份证明和授权书等。
- 备案机关应核实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协议生效与解除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建设项目完工并经备案机关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完成。
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但应保证未完工的建设项目按照已达成的协议继续进行。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其他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上所述,双方确认无误,特此签署本协议,并在每份协议正本上签字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也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拨付人工费(工资款)时间及比例(金额)、未按期拨付的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予以明确,并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拨付进度款时,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的分账比例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0%确定,按拨款进度划拨至工资专户中。
预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水平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承担因未按期拨付人工费(工资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停工损失等全部责任,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第六条对未执行分账管理或者因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工资专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本地区(施工地)就近同一家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统一为“法人名称+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专户”或“法人名称+工资专户”。
与开户银行约定配合实施工资专户代发工资工作。
建筑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款的分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出现资金占用、挪用等问题,制定本建筑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款项分账管理。
三、款项分账管理流程1. 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制定项目计划和预算,包括工程款的分配和使用计划。
2. 建设单位确认工程款分配与使用计划后,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款项来源和支付方式。
3. 项目经理根据合同要求,在财务部的协助下开设工程款账户,设立分账子账户进行专项管理。
4. 款项到账后,项目经理将款项划拨至分账子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5. 工程进展过程中,项目经理需要定期向工程监理和财务部报告款项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资金分配。
6. 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需向建设单位提供详细的款项使用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余款项处理。
四、款项分账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是项目款项的直接管理者,负责制定款项分账计划、资金调配、款项使用报告等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款项的划拨和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款项的合规使用。
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款项使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对项目款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4. 公司领导层负责对款项分账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款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五、款项分账管理原则1. 资金专款专用原则,款项只能用于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开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资金安全原则,确保款项安全,避免损失和风险发生。
3. 信息透明原则,款项使用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确保审计监督的有效进行。
4. 风险控制原则,对于款项分账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要及时应对和解决,避免资金损失。
六、款项分账管理监督1. 内部监督:各部门相互监督,相互衔接,确保款项分账管理落实到位。
2. 外部监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审计机构对款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3. 不定期检查:公司领导层定期对项目款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监督意见的处理:对于监督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需及时调整制度,完善管理措施。
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的管理协议及备案表.doc

附件一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备案表编号: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2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甲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总承包单位含承包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 [2017]143号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建筑业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实施细则》(杭建市发 [ 2017]614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根据《关于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在银行开设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账户号:。
二、乙方保证工资款专款专用,并每月将工资款通过银行打卡形式发放到每位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不挪作他用。
三、乙方每月将审核盖章后委托银行发放的工资清单报甲方备案。
四、新开工项目:甲方根据《通知》第二条第3款规定,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足额拨付至工资专户,并从开工后第二个月开始,于每月20日前拨付农民工工资款10万元,存入乙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
五、已开工项目:甲方根据《通知》第二条第4款规定,在 / 年/月前将应发工资性工程款一次性补足,并自次月开始,于每月 20 日前,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月度工程款的 / %,存入乙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
六、甲方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扣除已拨付的工资性工程款,待乙方已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再拨付剩余工程进度款。
七、其他(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自愿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共同守信。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承诺书

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承诺书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承诺书(2019年3月15日起使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甲方):施工企业(乙方):根据《xx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xx人社规[2018]14号)的规定,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用账户管理,现甲乙双方共同承诺落实以下管理制度:甲方承诺:1、在编制发布的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施工企业设立工资专户。
2、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对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专户、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工资款拨付的期限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3、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将工程款中的工资款项单独足额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专户。
4、对建设项目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5、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作业工人工资款或结清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拖欠建设项目作业工人工资的,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当期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6、在申请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开工报告备案手续时,提供工资专户的开立等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乙方承诺:1、在项目所在地(xx市行政区域)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
帐号为,开户行为。
2、在作业工人进场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实名管理登记及作业工人工资卡开办。
3、通过工资专户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作业工人工资卡。
4、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分包企业设立工资专户、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工资款拨付的期限等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将工程款中的工资款项单独足额拨付到分包企业的工资专户。
6、对分包企业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7、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作业工人名册、入职登记、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台账、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并在工程竣工且作业工人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保存2年。
8、工资专户内资金少于作业工人当期应发工资总额的,在15日内补足。
建设工程项目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项目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为更好地落实我司工人工资的支付问题,预防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的发生,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我司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XX 市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以下管理制度:一、明确劳务管理责任人和管理员。
劳务管理责任人:劳务管理员:二、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XX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实名制机具的安装与配置要根据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设置,原则上应能满足门禁和工人上下班出入现场考勤的要求。
3.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规定可以分包的,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分包队伍,从源头上对劳务用工进行合法规范管理,不得使用不具备法定用工资格的队伍,也不得使用零散用工。
4.需要进行专业分包的项目,分包企业负责分包企业人员实名制的信息录入,并将分包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应由工人本人及劳务队长签字确认)、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统一。
人员有变动时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通知总包项目部。
禁止使用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岗位证书的“三无”人员。
5.项目部大门口处应公示项目经理或劳务管理员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以便于工人在需要时与其沟通。
6.劳务人员进场前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安全技术交底、劳动保护等内容的教育。
7.劳务人员入场后项目经理部根据现场情况还要持续不断地对其进行继续教育。
首先要把安全生产常识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经常性的教育,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同时要做好法纪法规教育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
培训内容要按照工程进度和工人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是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内容。
培训方法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8.实名制机具使用过程中需专人负责监管,现场施工人员须经现场实名制识别系统识别后才能允许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临时的施工作业人员也需办理实名制信息录入后方可进入,未办理实名制信息录入和非项目施工人员禁止出入。
建筑工地分账制工人工资委托发放协议

建筑工地分账制工人工资委托发放协议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劳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劳务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有效打击非法讨薪和恶意欠薪,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程项目工人工资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甲方必须设立专职劳资管理员,负责落实劳务工人实名制分帐制具体工作;本项目劳资管理员为同志,联系电话:。
2.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立,由甲方负责开设和管理,必须专户专用。
甲方必须保证自己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每月建筑工人工资发放,余额不足,则要及时补足。
如因不能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而引起的讨薪和造成不良影响,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财务每月须对账户的资金的使用情况与乙方进行核对,工资发放完毕后,甲方应及时将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及工资表回传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帐务处理。
4.甲方劳资管理员应在次月5日前将项目实名制考勤数据(电子版)发送给乙方现场劳资管理员。
5.负责督促乙方每月按时申报当月工人考勤,工资核算情况和工人工资申请计划,甲方收到乙方工资申请计划表、委托书及当月工资表后,应当及时审核,并在审核完毕后10日内支付完毕。
6.甲方根据乙方工资代发委托书和当月工资表,认真核对委托书所委托的事项及工资发放金额,对工人工资金额和个人信息有异议的要及时与乙方查证,否则,工资发放出错,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乙方报送的工资发放计划有误的,有权拒绝发放。
7.甲方要对乙方提供的工人的全部数据信息保密,不得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二.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在项目设立专职劳资管理员与甲方专职劳资管理员对接,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
乙方本项目劳资管理员为同志,联系电话:2. 乙方劳务工人进场前,必须与每一个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建立健全工人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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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备案表
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总承包单位含承包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43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建筑业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7]614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关于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在银行开设本工程项目农民
工工资款专用账户,账户号:。
二、乙方保证工资款专款专用,并每月将工资款通过银行打卡形式发放到每位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不挪作他用。
三、乙方每月将审核盖章后委托银行发放的工资清单报甲方备案。
四、新开工项目:甲方根据《通知》第二条第3款规定,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足额拨付至工资专户,并从开工后第二个月开始,于每月20日前拨付农民工工资款10万元,存入乙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
五、已开工项目:甲方根据《通知》第二条第4款规定,在 / 年
/月前将应发工资性工程款一次性补足,并自次月开始,于每月20
日前,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月度工程款的 / %,存入乙方开设的农民
工工资款专用账户。
六、甲方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扣除已拨付的工资性
工程款,待乙方已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再拨付剩余工程进度款。
七、其他
(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自愿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
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
必须严格履行,共同守信。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所在区、县(市)
人力社保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