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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海大办〔2014〕31号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予印发实施。
2014年6月5日抄送:校领导-1-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印发 -2-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精神,结合近年来我校开展推免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原《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作如下修订。
一、组织机构(一)成立学校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纪检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学部代表共9~11名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学校推免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全校的推免工作,审议和确定推免生名单。
(二)各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成立本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接受学生报名,审议、推荐本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所有办法、标准、程-3-序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防止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二)坚持平等竞争、择优推荐、保证质量的原则。
要德、智、体全面衡量、不仅要注重学生平时的学业水平,也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推荐条件被推荐者需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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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海南大学保研细则篇一:海南大学保研细则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X年9月18日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为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X]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一)成立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纪检等部门负责人和9~11名专家教授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学校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全校的推免生工作,审议和确定推免生名单。
(二)各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广泛宣传,接受学生报名,审议、公示、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二、工作原则-1-(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透明。
(二)坚持平等竞争、保证质量、择优推荐的原则。
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需对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三)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原则。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学校现有硕士点的分布情况、各学科点当年的招生计划数及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等基本情况统筹分配推免生名额。
三、推荐条件(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二章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的操作细则。
学院自定的细则应在本学院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第三章推免生名额分配第六条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
第七条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以及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各学院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各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学改质量的情况。
第八条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计划单列,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
第四章推免生条件第九条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生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海南大学保研条件
海南大学保研条件每年,许多大学生都希望能够报考成功,保证顺利进入下一个学位阶段,而保研则是相当重要的一步。
因此,了解学校的保研条件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关重要,学生们可以按照保研条件,准备好自己的文书材料,分提升本科成绩,力考入自己的梦想大学。
海南大学是一所位于海南省的省属重点大学,也是海南省最具有竞争力的高校之一。
海南大学的保研条件分为次类:一、本保研条件:(1)年龄要求:考生必须在报考海南大学时年满20周岁;(2)学历要求:考生必须具备高等教育学历证书;(3)考试要求:考生应当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准考证上须注明“海南大学”字样;(4)学习成绩要求:在本科就读期间,考生应当获得卓越的学习成绩;(5)社会实践活动要求:考生应当参加学校和社会各类活动,努力培养自身的社会责任感;(6)综合评价要求:考生的综合评价要达到海南大学的要求。
二、提升保研比例的措施:(1)加强专业能力:考生须努力加强自身专业能力,不断提升学习成绩;(2)参加社会实践:考生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多多积累社会经验;(3)参加考试:考生须参加省市级的考试,以便增加竞争力;(4)高质量毕业论文:考生须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以便获得更高的综合评价。
总结:海南大学的保研条件分为基本保研条件和提升保研比例的措施。
基本保研条件要求考生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成绩达到海南大学要求,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参加学校和社会活动等。
而提升保研比例的措施则要求考生加强自身专业能力,参加社会实践,参加考试,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等。
在准备保研的过程中,考生必须充分了解本校的保研条件,以便更好地获得良好的保研效果。
海南大学外推保研
海南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2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1年9月8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通过)各学院、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班: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海大…2009‟5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推荐2012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学生)。
二、指标分配(一)2012年全校推免生的名额为405人,其中学术型285人,专业学位120人。
(二)根据学校的实际,暂定推荐外校免试生名额为211人,其中学术型142人,专业学位69人,各学院分配指标见附件1。
推荐本校免试生名额暂定为194人,其中学术型143人,专业学位51人。
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2。
(三)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文理科实验班学生需要进行内外指标交换,上述内外指标比例可能会发生变化。
三、推荐原则(一) 推荐本校和外校工作同时进行,各学院需要统筹考虑。
(二) 推免生指标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两部分名额指标不可交叉使用。
申请推荐外校的学生,可同时申请两种类型的推免资格,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按规定研究决定一种类型向外推荐;对申请推荐本校的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型。
(三)专业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余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学术型推免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该生本科专业对应或相关的硕士学科专业。
(四)各学院依据分配指标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排名(P)的相对排位及学生志愿依次推荐。
(五)至学校接收推荐外校学生复试接收函件规定时间止,如学生未被外校录取,则由学校收回该指标。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我校硕士点的情况将收回的指标进行二次分配。
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办法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海大办〔2014〕31号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予印发实施。
2014年6月5日抄送:校领导-1-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印发 -2-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精神,结合近年来我校开展推免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原《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作如下修订。
一、组织机构(一)成立学校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纪检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学部代表共9~11名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学校推免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全校的推免工作,审议和确定推免生名单。
(二)各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成立本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接受学生报名,审议、推荐本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所有办法、标准、程-3-序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防止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二)坚持平等竞争、择优推荐、保证质量的原则。
要德、智、体全面衡量、不仅要注重学生平时的学业水平,也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推荐条件被推荐者需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位)。
海大保研政策
海大保研政策如下: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
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成绩,平均学习成绩80分以上( 含);
“流体力学Ⅱ”课程必须修读并通过;大气科学专业学生还必须修读并通过“物理海洋学”课程;通识限选课程至少修满3门。
3.推免生推荐条件中平均学习成绩包括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中要
求的全部必修课。
其中,外语类课程至少修满8学分,体育类课程至少修满3门。
所修外语类课程若超过8学分,大学英语三和四必须计算,其他科目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满8学分的成绩。
所修体育课若超过3门,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前3门的成绩。
4.五级制给分的课程如下赋分计算:优秀=90,良好=80,中等=70,
通过=60,不通过=50。
两级制给分的课程如下赋分计算:通过=85,不通过=50。
5.每门课程只计算第一次修得的成绩,重修成绩或补考成绩不计。
6.申请推免生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平均学习成绩80分以上( 含);
“流体力学Ⅱ”课程必须修读并通过;大气科学专业学生还必须修读并通过“物理海洋学”课程;通识限选课程至少修满3门。
海南大学手册
目录一、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三、海南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四、海南大学本科教育学分制条例五、海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六、海南大学关于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与学士学位授予挂钩的规定七、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八、海南大学考场规则九、海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十、海南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十一、海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十二、海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细则十三、海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最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评选实施细则十四、海南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十五、海南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十六、海南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暂行)十七、海南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十八、海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实施细则十九、海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二十、海南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二十一、海南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二十二、海南大学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办法二十三、海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二十四、海南大学校园管理规定二十五、海南大学书刊借阅管理条例二十六、海南大学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管理规定二十七、海南大学学生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附录一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附录二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附录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附录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XX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优秀应届本科生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免试是指被推荐人不需要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接收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团委、纪委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录取两个环节,推荐环节工作由教务处牵头,接收录取环节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校纪委监察处、学生事务处、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及相关学院共同参与。
第三章推荐原则与范围第六条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学校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推免相关
推免(保研)相关
最近一些学弟学妹咨询保研的事情,一一回复比较麻烦,故整理了这个word,想了解情况的可以看看~~~
今年(2016年)各个专业年级前4.27%~4.28%的学生具有推免名额(如果本专业前几名有一开始就放弃推免的,名额就按排名在本专业内顺延)。
在年级前15%但未在前4.27%~4.28%的学生也可以报名推免生,经过学校筛选后有机会成为推免候补生(名额很少,几率很低),如果有人中途放弃推免名额或者学校后来又获得多余的推免名额,候补生就有机会成为推免生。
2016年的保研排名是按大一到大三三年的平均绩点加上加分项所得的成绩在本专业内进行排名,加分项详见:
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海大办[2009]56号)
/stm/yykj/2010528/10418945.shtml
学院确定推免生后会在网上公示初审名单:
201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审结果公示/STM/yykj/SHTML_liebiao.asp@bbsid=5686.sht ml
无异议后报送到海甸,海甸再将海大全校的推免生进行公示:
海南大学关于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生名单的公示/stm/zy_jwc/2015916/10431760.shtml#17
2016推免生工作的时间安排:
关于做好推荐201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5]64号 | 海南大学 | Hainan University
/stm/zy_jwc/2015911/10431259.shtml
拿到学校的保研名额后,最终能保到哪个学校,就要看自己啦~~~这个过程也是有点“虐心”的,但总会看到彩虹的,加油~~~。
海南大学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海南大学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一、总则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促进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推免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第二条参加推免生复试的考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参加推免生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应为该学科当年推免生招生名额的120%,实行差额复试。
如某些学科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较少或成绩偏低,为保证质量,参加推免生复试的人数可适当调整比例。
第四条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及其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成员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负责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组成。
第六条各学院(中心)应按学科或学科门类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
成员应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第七条复试小组一般应有5~7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须配备1名记录员。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
海南大学保研条件
海南大学保研条件
海南大学集结了最优秀的人才,其保研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来说,要想成功保研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一、学习成绩
海南大学保研要求学生的学习成绩必须处于合格状态,且应达到较高水平。
具体来说,在专业课比较重要的考试中,分数需要达到85分以上,而且每门课最低分要达到60分。
二、课外活动
海南大学也对保研学生的课外活动成绩有一定要求。
要求学生参加一些训练、社会工作或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可以在社会有所作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知识和能力。
三、参加考试
海南大学要求学生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取得良好的成绩,准备参加国家级考试。
一般而言,考试成绩必须达到85分以上,才有机会保研成功。
四、论文成绩
海南大学在保研中,特别强调论文成绩,它是检验学生学术能力的重要标准。
一般而言,要求论文的写作水平较高,需要学生仔细认真的写作,最终才能完成高质量的论文,达到一定的学术要求。
以上就是海南大学保研的基本条件,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学生,才有可能成功保研。
因此,学生在备考保研期间,应特别注重自身的学习和课外活动,重视论文的写作,才能最终达成保研的目标。
保研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并非没有可能。
在报考保研前,学生应该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仔细备考,提高自身的学习成绩,参加考试,写出高质量的论文,最终才能够达成保研的目标。
海南大学保研条件
海南大学保研条件海南大学创建于1958年,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一所多科性大学,具备工、农、医、经、理、文、历、哲、史、政法等八大学科的学科结构。
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海南大学作为“新型世界级大学”建设试点高校,进一步加强了学院发展,实施高水平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学科配置优化与学科建设升级,推进“放大留学生毕业生就业渠道”计划,努力构建更具国际化特色的教育学习体系。
随着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改革及教育体制改革,海南大学建立了完善的保研系统,为研究生有效地实现学术晋升提供基础。
为了使研究生的保研工作更加有序,海南大学制定了海南大学研究生保研管理办法,划定了研究生保研的条件。
一、申请人来源1、海南大学本科毕业生;2、海外留学生;3、从其它高校转入海南大学攻读研究生的学生;4、已有硕士学位的学生,如果符合海南大学相关录取条件,可以申请保研。
二、学科范围申请人报考的学科必须和本人取得学位的学科一致,与获得学位的学科相关的学科(如社会学与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工程)也可以申请保研。
三、专业能力申请人需满足一定的专业能力要求,并能满足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习活动的要求,如就读非本专业的学科需要接受培训,确保能够正确地理解研究生教学内容,具备必要的研究生学习和科研能力。
四、学习成绩申请人专业课程考试正常及格,毕业设计论文考试及格,绩点平均分达到3.5分以上,且参加海南大学省级及以上课程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
五、其他要求1、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行,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2、申请人必须拥有健康的身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3、申请人应在保研申请期间有良好的学习打算,并有能力完成学术晋升任务;4、申请人要承诺按时修完海南大学对研究生保研人员的规定学分,保证研究生学业正常完成;5、申请人应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涉及学术研究、教学工作、校外实践等,有助于拓展视野,提升研究能力。
综上所述,海南大学研究生保研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研究生可以积极申请保研,为自己的学术晋升创造条件。
保研评分细则范文
保研评分细则范文首先,对于学术方面的评分标准,学校会综合考虑学生的课程成绩、学术竞赛成绩、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等因素。
其中,学生的课程成绩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包括学生的绩点和排名情况。
一般来说,平均绩点高、排名靠前的学生在学术评分方面会得到更高的分数。
此外,学生是否参与了学科竞赛并取得了好的成绩也会对学术评分产生积极影响。
而对于发表论文和参与科研项目,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加分。
其次,对于科研能力方面的评分标准,学校会综合考虑学生是否参加课题组、是否取得科研成果、是否参与科研交流等因素。
学生能否成功进入一些实验室或课题组,往往是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此外,学生是否发表过科研论文、是否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好的成果,都是评价学生科研能力的重要参考。
此外,学生是否积极参与科研交流,如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报告等也会对科研能力评分产生影响。
除了学术和科研能力外,学校还会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分。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实践经验、社会工作、科技创新创业、获奖经历、交际能力等方面。
学生是否参与过社会实践、是否担任过学生干部、是否有过科技创新创业经验,都会对综合素质评分产生影响。
此外,学生是否获得过奖项和荣誉,以及学生的交际能力和组织能力也是学校评价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最后,学校还会对学生的综合评价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术能力、科研经历等方面。
通过面试,学校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和评估学生,加深对学生的认识,进一步细化评分标准,确保评分的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保研评分细则是学校对学生申请保送研究生进行评分的具体细则,涵盖学术、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学生在备战保研时,应在课程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各个方面全面提升,做好准备,以提高自己的保研成功率。
海南大学退伍士兵保研细则
海南大学退伍士兵保研细则
一、根据全国征兵网以及各省市官网公布的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来看,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主要有加分和免试这两项优待政策,具体如下:
1、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其它像专升本、复学转专业等优待政策,可以参考下面内容:
1、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高职(专科)在校生(含应届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应届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应届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4、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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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保研细则
篇一:海南大学保研细则
海南大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X年9月18日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
为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X]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
究生处、学生工作处、纪检等部门负责人和9~11名专家教授组成,工作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学校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
具体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全校的推免生工作,审议和确定推免生名单。
(二)各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
学院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广泛宣传,接受学
生报名,审议、公示、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二、工作原则
-1-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透明。
(二)坚持平等竞争、保证质量、择优推荐的原则。
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需
对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三)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原则。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下达的推免
生名额,综合考虑学校现有硕士点的分布情况、各学科点当年的招生计划数及
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等基本情况统筹分配推免生名额。
三、推荐条件
(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
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考试作弊和剽窃他
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重修、重考、补考记录;专业学习
能力较强,前三年综合排名(P)在所学专业同年级的前列,英语成绩达到优良。
(五)专业综合排名以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各种加分奖励综合得出。
计算办
法如下:
1.以学年为基础,计算出加权平均绩点(P0)。
P0?0.3?P1?0.3?P2?0.4?P3
-2-
其中 P1:第一学年平均绩点(成绩)
P2:第二学年平均绩点(成绩)
P3:第三学年平均绩点(成绩)
2.对照下列条款,计算出加分奖励(T)值。
(1)在国家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0.01分;被三大国际
检索刊物收录,每篇加0.3分。
(2)在校期间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获校级一等以上综合奖学金或两次被评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加0.01分。
(3)参加学校组织或赛前经学校认定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予以相应加分奖励(相同项目取最高级别,不可累加)。
加分奖
励对照表如下:
3.综合排名(P)以加权平权绩点(P0)与加分(T)值之-3-
和由大到小排列得出。
(五)排名相同者,CET-4成绩高者获优先推荐权。
四、推荐程序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推免生工作方案,下达推免生指标。
(二)具备推荐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
请推荐表。
(三)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推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在规定
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并将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汇总报教务处。
(四)各硕士学位点所在的学院(部门)按照学校下达指标的一定比例确定复
试学生名单,并组织人员进行复试,确定本硕士学位点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五)各硕士学位点所在的学院(部门)将复试情况及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报学
校推免生工作小组进行审定,体检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录取名单,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推免生候选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在申请推免
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
录取资格,并按我校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七)被确定为推免生候选人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4-
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在第7、8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优良者;
3、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其他由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认定的情况。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从颁布之日实施,原《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5-
篇二:海南大学保研加分标准
海南大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X?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纪检办等部门负责人和9~11名专家教授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推免生工作,审议和确定推免生名单。
(二)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成立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广泛宣传,接受学生报名,审议、公示、确定本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1–
透明。
(二)坚持平等竞争、保证质量、择优推荐的原则。
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需对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三)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原则。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学校现有硕士点的分布情况、各学科点当年的招生计划数及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等基本情况统筹分配推免生名额。
三、推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