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危险货物储罐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镇江市沿江港口危险货物储罐
排查行动情况汇报
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10月24日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提高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杜绝港口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港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方案》(苏交港…2012‟56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落实,认真部署,开展了镇江市沿江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危险货物储罐基本情况
我市沿江港口排查范围内危险货物储罐企业共12家,储罐共257个,总容量82.28万m3,存储货种有20多种,2011年储量369.34万吨。其中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3家,储罐68个,总容量21.21万m3;非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9家,储罐189个,总容量61.07万m3,主要存储沥青、基础油、润滑油、植物油四个货种。重大危险源储罐19个,总容量7.07万m3,存储货种有汽油、甲醇、甲苯等11种。(详细附表)
二、排查行动开展情况
早在去年11月份,为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
贯彻实施,落实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保障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形势稳定,我局开展了全市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基本情况调查,将非危险化学品的危险货物储罐也纳入了调查范围,初步掌握了危险货物储罐企业的基本状况。今年6月底接到省厅排查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了“镇江市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镇江市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职能处室负责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安全监督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并于7月7制定下发了《镇江市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方案》,要求危险货物储罐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或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成立相应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各项工作要落实具体负责人,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7月中旬,我局专门召开了“镇江市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动员会”,详细解读了《行动方案》,对排查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特别重点强调了各时间节点的工作安排和材料上报要求,全市12家家危险货物企业的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9月下旬,我局针对壳牌沥青、美仑沥青、扬子沥青、恒泰沥青、道达尔润滑油、新越沥青、扬子公路材料等7家企业存在的
初报材料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在恒泰沥青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要求。
3.突出重点,深入排查。8-9月份,我局多次到危险货物储罐企业了解情况。9月中旬,我局联合安监局,聘请专家到新纳入监管的3家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现场检查指导。截止目前,共督查企业15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发现安全隐患20个,已整改到位18个,整改率90.9%。(其他2个属于设备设施更新,不能即时整改,已上报我局整改计划和方案,整改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目前各企业已完成了自查,均已上报我局企业排查方案、储罐基本情况表、储罐平面示意图、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表、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记录表。据统计,企业自查中共发现安全隐患57个,其中属于硬件基础设施方面的问题29个,属于资料不全管理不到位软件方面的问题28个。自查中发现安全标识不全之类的可即时整改的安全的隐患,已整改到位或正在整改。设备设施配备不到位或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隐患,正在积极制定整改方案。
三、排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本次排查,发现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对比较重视安全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基本可以整改到位。而非危险化学品的危险货物储罐,由于安监局并不明确监管,且建设年代比较早,在储罐建设期没有政府部门介入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完工后也没有进行安全竣工验收,基础工作缺失,排查中发现主要问题有:
1.基础台账不全面。多数企业没有安全“三同时”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2.安全现状不明晰。多数企业储罐没有进行安全专项验收,也没有定期做安全现状评价,储罐的安全现状缺乏科学准确的判断。
3.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认为自身存储的不是危险化学品,相对安全,领导层不够重视,安全管理相对松懈。该做的检测也不能按时完成,如防雷、防静电检测多数企业是一年做一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全面,很少开展应急演练而且台帐不全甚至没有建立台帐等等。
4.安全硬伤难整改。同样由于建设初期监管空白的问题,有部分企业存在一些目前已难以整改的问题,如储罐间安全间距不够、消防通道宽度不够、专用泵布置有防火堤内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省局及我市排查行动方案安排,接下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我局将加大检查力度,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危险货物储罐企业按照行动方案上隐患排查主要内容逐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汇总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11月中旬开始,将对辖区内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企业可以整改但仍未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将依法处理,直至停产整顿。同时要求未领证企业按港口经营许可条
件,申领港口经营许可证,根据经营许可证发改情况,我局将核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可证。
2.着重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在目前危险货物储罐排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港口相关单位的生产经营现状、生产设施设备、危货作业情况、应急救援能力等进行全面的统计、分析和建档,建立危货监管档案,为日常安全监管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港口日常安全检查、应急演练、安全报告评审、应急救援等工作,为企业提供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的指导和咨询;三是加强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敦促相关企业对港区重大危险源确保巡查频率,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在控、可控状态。在我局电子口岸系统建立后,将港口重大危险源纳入我局视频监控范围,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控,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的缺陷。
3.努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治本之策,毫不松懈地抓下去。注重专项行动与日常隐患排查相结合,注重隐患排查整改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努力把港口危险货物储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轨道,努力探索建立港口危险货物储罐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港口危险货物储罐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