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置点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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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商洛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商洛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商洛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一、商洛市基本情况(一)资源概况商洛市地处秦岭东段南麓,鄂豫陕三省结合部,境因有商山洛水而得名。

地跨长江、黄河两个流域,辖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和柞水7个县区,163个乡镇,1795个行政村,总面积1.9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43万。

商洛是西北通往东南的交通要道,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革命战争年代,商洛是豫鄂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区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此浴血奋战,为中国革命和解放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被国务院批准为革命老区。

全市有林地面积1813万亩,森林覆盖率62.3%。

植物种类1000余种。

林木资源丰富,是陕西省主要木材生产区之一。

区域内野生中药材资源十分丰富,有各类药材1119味,主要野生动物百余种。

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60种,开发利用的50种,己探明矿产储量的46种,其中大型矿床15处。

储量居全省首位的20种,居第二位的13种。

黄金储量70余吨,属全国20个重点产区之一。

柞水县大西沟铁矿储量3亿吨,占全省的46%。

商南县金红石储量在亚洲位居前列。

市境内主要河流有丹江、洛河、金钱河、乾佑河、旬河五大水系。

水资源总量57.7亿立方米,居全省第三位。

市境内古遗址古建筑等文物保护点1200多处,其中省以上文保单位20多处。

商洛旅游资源丰富且发展迅速,“秦岭最美是商洛”旅游产业日益壮大,柞水溶洞群、牛背梁、商南金丝峡、镇安木王、山阳天竺山等景区发展前景广阔。

(二)2009年社会经济状况2009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25.1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46.65亿元,第二产业84.4亿元,第三产业94.07亿元,增速达15.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81.56亿元,增速达7.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2.79亿元,增长速度30.2%;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0.34亿元,增长速度23.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亿元,增长速度19.7%;财政总收入16.44亿元,增长速度15.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96亿元,增速3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7元,增长速度23.1%;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002元,增长速度20.5%。

西安交通监控摄像机设置情况一览表

西安交通监控摄像机设置情况一览表

9 东二环-金花路口 西南侧人行道 立杆(14米) 高清晰 信号灯 二环内
10 省电视塔盘道 省总队楼顶 支架 高清晰 省总队 三环内
11 西二环-大庆路 东南人行道 立杆(14米) 高清晰 信号灯 二环内
一大队
12 太乙路立交桥 东南角红绿灯杆上 支架 球形 信号灯 一环内
49 胡家庙什字 西北人行道 红绿灯杆支架 球形 信号灯 二环内
50 万寿路-华清路丁字 西侧中间绿化带 红绿灯杆支架 球形 信号灯 三环内
51 长乐路轻工市场门前 中央绿化带 立杆(7米) 枪机 供电局 三环内
52 长乐路-公园路什字 西北中间绿化带 红绿灯杆支架 球形 信号灯 三环内
12 边家村什字 信号灯杆 球形 信号灯 二环内
13 小寨什字 信号灯杆 球形 信号灯 三环内
14 纬二街什字 信号灯杆 球形 信号灯 三环内
15 师大丁字 信号灯杆 球形 信号灯 三环内
三大队
16 钟楼南 独立杆安装 球形 路灯处 一环内
四大队
30 解放路-东七路 东北角人行道 立杆(6.5*4.5米) 枪机 供电局 一环内
31 东新街-尚德路什字 东南角人行道 立杆(6.5*4.5米) 球形 信号灯 一环内
32 西五路-尚德路什字 西北绿化带 支架 枪机 信号灯 一环内
33 西五路-皇城东路丁字 东南绿化带 支架 枪机 信号灯 一环内
61 太华路-太元路丁字口 西南角人行道 红绿灯杆支架 球形 信号灯 二环内
62 太华路-玄武路丁字口 东北角人行道 红绿灯杆支架 球形 信号灯 二环内
63 太华北路-凤城一路丁字口 西南角绿化带 红绿灯杆支架 球形 信号灯 三环内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5〕11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5〕11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5〕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4年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6日商洛市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快“智慧城管”项目建设步伐,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意见》(国发〔2013〕36号)、住建部《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建城〔2009〕119号)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测绘局《关于数字商洛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项目立项的批复》(国测国发〔2013〕3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围绕科学化管理、精细化作业、人性化服务的城市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现代信息技术支撑,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理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整合各类城市资源,进一步建立“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不断提高城市日常管理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目标围绕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等“三个第一”目标,采用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城市管理技术,全面建设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总体架构,推动体制、机制、手段和技术创新,为政府的数据统计分析、可视化决策、精细化管理提供各类数据交换和共享服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和社会化水平。

全市智能交通电子监控设备设置点一览表

全市智能交通电子监控设备设置点一览表
76
中山市G4W广澳高速K73+410至K55+110北行区间
77
中山市G94珠三角环线高速K352+800东行单点测速
78
中山市S26深罗高速K57+340东行单点测速
79
中山市G94珠三角环线高速K352+800至S26深罗高速
80
中山市S26深罗高速K57+490西行单点测速
81
中山市G94珠三角环线高速K352+800西行单点测速
101
中山市沙溪镇新濠南路充美路段测速
102
中山市南区城南四路龙环村路口
103
中山市南区城南五路-双龙路路口
104
中山市南区城南六路-西环八路路口
105
中山市南区双龙路-东环四路、梅坪大街路口
106
中山市古镇镇中兴大道-东兴东路、东兴中路路口
107
中山市古镇镇新兴大道-东兴中路路口
108
中山市古镇镇车站南路-新兴中路路口
82
中山市S26深罗高速K57+490至G94珠三角环线高速
83
中山市东区兴中道-体育路路口
84
中山市东区兴中道-孙文东路路口
85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路大岭机动车检测站路口
86
中山市富华道-下闸路路口
87
中山市龙腾路电子科大路段
88
中山市富华道汽车总站入口路段
89
中山市富华道汽车总站出口路段
90
中山市城南路城南车站路口
70
中山市G4W广澳高速K76+40至K91+490南行区间测速
71
中山市G4W广澳高速K91+490北行单点测速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0•【字号】商政办发[2007]59号•【施行日期】2007.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07〕59号二00七年五月二十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制定的《商洛市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纠风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为及时有效地查处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公路“三乱”反弹,根据《陕西省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06〕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源头防治力度,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实现公路“三乱”行为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强化治理工作动态管理,力争使问题解决在始发之时,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机构(一)成立市、县区两级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察组。

市级快速反应督察组由纠风、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畜牧等治理公路“三乱”成员单位组成,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畜牧等部门同时为具体责任部门。

在市政府纠风办设立监督网络联系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工作,(督察组及监察网络联系办公室组成人员另文通知)。

市快速反应督察组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省快速反应督察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监督市级快速反应核查组查处公路“三乱”的情况及各县区快速反应督察组、核查组落实工作情况,并定期向上级纠风办报告工作情况。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意见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意见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06•【字号】商政办发[2008]95号•【施行日期】2008.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意见的通知(商政办发〔2008〕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八年八月六日关于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意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级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注重制度建设、科学管理、综合治理、政策指导,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构建“平安商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力争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双下降”,全市所有县区在两年内全部建成“平安畅通县区”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1、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及时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道路交通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道路交通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道路交通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08•【字号】商政办发〔2022〕28号•【施行日期】2022.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道路交通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道路交通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8日商洛市道路交通事故(事件)应急预案为了顺应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发展需要,切实提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伤员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抢救伤员、疏导交通,有效处置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预案适用范围1.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2.危化品运输车引发或者发生危化品泄漏、爆炸、燃烧或者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3.发生一次死亡、下落不明3人以上、不满5人,或者受伤5人以上、不满10人的事故;4.伤亡、下落不明人员中有县(处)级以上、正厅(局)级以下干部的事故;5.涉及公安民(辅)警、警车,且有人员受伤的事故;6.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发生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死伤不满3人的事故;7.造成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死亡、下落不明的事故;8.车辆冲撞人群、非机动车,且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案件);9.道路上5辆以上车辆连环剐蹭、相撞,且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10.道路上发生车辆翻坠、燃烧,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11.因各种原因导致道路交通中断6小时以上或者滞留车辆排队超过3公里的,影响市辖区内两个县道路交通异常拥堵。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13•【字号】商政办发[2014]82号•【施行日期】2014.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商政办发〔2014〕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咸阳现场会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推广“咸阳模式”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防并举,综合施策”的方针,围绕“人、车、路、企、管”五大要素,全面建立“政府主导统领,职能部门协作,层级联勤联防,社会资源互补”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格局,为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协调发展提供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保障。

二、总体目标按照“组织机构网络化,源头管理精细化,基础设施刚性化,宣传教育层级化”的总要求,努力营造全社会讲安全、重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浓厚氛围,使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有效控制,伤亡人数绝对下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

三、任务措施(一)完善组织机构建设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全程跟进、分级管理的责任制。

2、各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一般由常务县(区)长兼任主任,成员由安监、公安、财政、交通、宣传、教育、农业、卫生、监察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公安交警大队,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3、各镇(办)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交安办),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牵头负责,成员由监察、安监(员)、公安(派出所、交警队)、教育、农机、交通(镇农管站)等人员组成。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6•【字号】•【施行日期】2007.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有效遏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行为,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我市自然条件较差,农村群众居住分散,乡村公路里程长、路况等级低、通行条件差,部分农村客运公交线路少,群众出行比较困难。

特别是在少数偏远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成为农村逢场赶集、婚丧嫁娶、进城购物、外出务工、学生上学等活动的重要代步工具,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重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商洛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真正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治理整顿,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行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18•【字号】•【施行日期】202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8日商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陕政发〔2020〕1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商洛“一都四区”建设目标。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

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绿色发展,守住秦岭生态安全底线。

实施分区管控。

以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为核心,建立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分别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差异化环境准入,促进环境管理精准化。

定期动态更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8•【字号】商政办发[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政办发〔2014〕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2014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28日商洛市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商洛市中心城区,即市区北至二龙山水库,东至沙河子镇柴湾村,南至刘湾街道办事处周磨村,西至南秦水库,包括城关、大赵峪、刘湾、陈塬四个街道办事处和杨峪河镇、沙河子镇所辖的部分行政区域范围内临时占道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临时占道是指在短期内利用城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车带、路肩、街头空地、代征道路用地、退让道路用地、公共广场等用于车辆、行人通行的场所(包括桥涵等)临时设置各类生产经营性摊点、临时商亭和报刊亭等、搭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料物品、进行施工作业以及停放车辆等影响道路正常功能的行为。

第四条城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工作,商州区政府与市财政、国土、规划、建设、工商、药监、物价等部门,协同做好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工作。

第二章临时占道经营管理第五条临时占道经营是指临时占道设置摊、点、棚、亭等设施,进行瓜果、蔬菜、餐饮、食品、商品宣传展示、贩卖、加工、销售及机械车辆维修、加工、清洗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1•【字号】商政发[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发〔2007〕21号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商洛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商洛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方案》)、《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7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105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方案》和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以及《实施办法》,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确立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及其职责、改革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指明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方向,这是党和政府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工作的重大举措。

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对于构建新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高管理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公共服务,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8•【字号】商政办发[2012]62号•【施行日期】2012.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发〔2012〕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了巩固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成果,减少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障路桥设施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车辆治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车辆治超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车辆治超专项行动,综合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治超工作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全市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和部门联动机制还未完全落到实处,个别路段超限超载严重,非煤矿山等资源富集地区源头监管难度加大,闯站、聚众闹事等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

加之,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撤销后,高速公路超限超载分流绕行车辆剧增,给国省道治超增加了新的压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全面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把车辆治超工作作为交通领域“打非治违”的重点,认真总结以往治超工作经验,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的原则,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加强协作,加大治超工作力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别是桥梁垮塌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10•【字号】商政办发〔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10日商洛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9号)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等八部门《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交发〔2019〕115号)精神,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加快建立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商洛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明确市、县区、镇办各级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养护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做到有路必养,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常态化,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8•【字号】商政办发[2011]42号•【施行日期】2011.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发〔2011〕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近年来,我市干线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养护水平不断提高。

为了充分展示我市公路建设、管养成果,树立商洛良好的对外形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4月25日至6月5日迎国检前,利用40天时间,对我市迎检路段集中开展路域环境整治。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迎国检路域环境整治。

这次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是对我市“十一五”期间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展示和提升我市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的一个重要契机。

改善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既是国检中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我市公路综合服务能力和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公路交通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市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过村镇路段排水不畅、路宅分界不清、平交道口硬化不到位、非公路标志标牌治理不彻底、路边店及加水点污染路面等现象,与国检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干线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打好攻坚战,努力以良好的路况、优美的环境和规范的管理迎接国家检查。

二、明确路域环境治理的工作重点我市312国道商南陕豫界至商州构峪段、203省道商州至山阳段、102省道柞水营盘至镇旬界段是这次国家大检查的必检路段,要坚持“市上检查指导、县区主体实施、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达到国检要求。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商政办发[2012]103号【发布部门】商洛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9.25【实施日期】2012.09.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商政办发〔2012〕10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适应我市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道路交通运量持续增长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市、县区、镇办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协调发展。

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统筹规划,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严格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和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倒查,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01•【字号】商政发[2007]35号•【施行日期】200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商政发〔2007〕35号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的目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7]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驾驶员和机动车管理,严把预防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

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要严格驾驶的培训、考试和管理,对报考大型客车、货车驾驶资格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增加实际道路考试项目。

要整顿各类驾校,对弄虚作假、不按照规定培训、问题严重的驾校,要坚决予以取缔。

加大对驾驶员的管理力度,有严重不良驾驶纪录、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客、货和七座以上车辆。

严格车辆管理,严厉查处理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拼组装车辆及客、货车辆严重超载上路行驶等行为。

要按照《商洛市低速载货三轮汽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农用运输车辆的管理,乡镇、村组要对农用运输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二、强化路面管控,形成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

市、县区公安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70天道路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科学管理,定期对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分析,对交通事故和安全形势进行研判,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

各级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对7座以上客车做到逢车必查,严禁各类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路面行驶。

要把警力和装备集中到管控工作第一线,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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