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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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总经理工作细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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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总经理顺利地行使职权,履行职务,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总经理班子成员。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1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证券监管机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总会计师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其职责,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八条总经理因故不能行使职责时或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有权指定1名副总经理临时代行其职责。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第九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及调整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其分工,但调整须报董事会备案;(八)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九)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一)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四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五)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七)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力;(八)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四)根据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五)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六)对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七)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八)定期及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专业委员会、制定董事)、总经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九)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十)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WORD6页)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WORD6页)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章总经理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五)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三总师;(六)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七)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八)列席董事会会议;(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五条总经理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并将执行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报告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1、定期报告至少在年中、年末和第一、三季度末共四次,并以书面形式全面、准确、真实地将经营成效、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向董事会报告;2、不定期报告,一般是在执行实施董事会决议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如获重大成果或阶段性成绩,也包括过失,或遇重大情况变动等影响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或履行、经营、资金运作等新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3、遵守公司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会计制度》等规定;(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准则,并保证:1、真诚地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行事;2、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3、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4、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5、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6、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7、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8、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公司的商业机会;9、未经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10、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11、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12、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法律有规定或公众利益有要求和自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的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它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13、在拟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经营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医疗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员工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并按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完整版)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完整版)

(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15624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Working rules of general manager of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经理机构第七条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_名。

第八条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经理班子职权第一节总经理的职责权限第十一条总经理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第____条之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对外投资方案,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与使用方案;(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处理有关事宜;(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组织编制、人事编制和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以下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任免、工作安排、报酬、奖惩与福利等事项;(九)负责审查并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生产、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科研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依照公司年度计划,决定公司有关资金、资产的运用或安排;(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一)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十二)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要求拟订应由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初步方案并报请董事会决议;(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18年精细化工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18年精细化工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18年精细化工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免 (2)
第三章总经理的权限 (5)
第四章总经理会议制度 (9)
第五章总经理报告制度 (11)
第六章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12)
第七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认的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提名委员会和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提名委员会和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2019年8月1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条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四条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总监等人员在总经理授权下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第五条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关于不得担任总经理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X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管理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规范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第四条公司应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六条本工作规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总经理职责、权限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二)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三)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五)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七)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八)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九)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归为己有;(十)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十一)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二)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十三)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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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及总裁班子其他成员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下简称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总裁班子成员及总裁助理第三条总裁班子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总裁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总裁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工作部署研究落实监事会的有关决议按照公司发展目标和经营战略组织研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科技进步计划以及年度预算方案等组织与集团公司非上市部分生产经营业务的联系衔接组织拟订公司体制改革方案总部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分支机构设置和整合方案组织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和管理办法决定授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和奖惩事项负责检查监督协调和考核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工作拥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五条按照分工或受总裁委托高级副总裁和副总裁协助总裁分管或联系某方面的工作执行专项业务对于分管联系或受委托的工作负有责任拥有相应职权涉及其他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分管工作的事项主动沟通和听取意见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时向总裁报告方针政策性的问题经调查研究后向总裁提出建议第六条财务总监协助总裁分管财务方面的工作执行专项业务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公司的财务及资产成本投资评价工作分管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预决算的总审核投资借贷项目的专业评审组织拟定降本增效方案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对会计核算和财务审计实施业务指导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信息披露实行把关并承担直接的领导责任协助总裁实施公司的价格制订经济效益分析资金等具体管理第七条总裁助理协助总裁高级副总裁开展有关方面的工作第三章权限第一节计划第八条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公司发展战略总裁负责组织总裁班子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经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董事会审批依据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总裁负责组织总裁班子拟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报董事会审批由总裁负责组织实施总裁负责组织总裁班子审查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进行审批第九条依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国内外科技发展现状及趋势总裁组织总裁班子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公司科技进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咨询科技委员会由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董事会审批依据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总裁组织总裁班子召集有关部门拟定年度科技进步计划报董事会审批后由总裁负责组织实施第十条依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国内外市场状况总裁组织总裁班子召集有关部门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批总裁负责组织制订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并根据市场变化滚动调整优化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第十一条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国内外经济和科技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职业标准和公司员工实际总裁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公司员工培训开发规划由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报告依据员工培训开发规划总裁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员工培训开发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第二节财务第十二条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总裁组织总裁班子召集有关部门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投资计划等拟定公司年度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方案报董事会审核批准总裁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管理实行季度分析月初预算逐旬监控第十三条公司筹融资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总裁委托财务总监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筹融资规模和结构经总裁办公会审议后实施执行中加强监管第三节人事第十四条公司部门和分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由总裁或分管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提名经人力资源部考核报总裁审核提交总裁班子讨论后报董事长批准由总裁签发第十五条公司部门和分公司其他行政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由各部门和分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提名经人力资源部考核报总裁审核提交总裁班子讨论后报董事长批准由总裁签发第十六条公司部门其他行政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由部门行政负责人提名经人力资源部考核报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签发第十七条总裁负责组织拟定公司员工的薪酬与福利制度经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总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方案由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董事会审批后实施总裁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计划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第四节文件第十八条报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审批的文件按文件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办理第十九条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总裁审核并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长签发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由总裁签发第二十条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性文件由董事长签发报送董事会的重要文件由总裁签发第二十一条公司发文按照分工由总裁或分管高级副总裁副总裁签发涉及其他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分管工作经有关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核签涉及全局重要工作分管高级副总裁副总裁签署意见后由总裁签发总部部门发文凡涉及重要或全局性事项部门负责人签发前报经分管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核准第五节授权第二十二条超出权限范围的事项董事会或董事长可以书面形式向总裁授权;总裁向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或分公司负责人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向部门负责人可以书面形式授权被授权人将被授权事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及时向授权人报告第四章会议第二十三条公司重大问题提交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除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由总裁办公会议作出决定总裁办公会议一般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第二十四条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总裁助理组成会议由总裁或总裁委托高级副总裁主持根据会议议题和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建议主持人可邀请董事会监事会和集团公司总经理班子成员指定总部有关部门有关分子公司负责人参加第二十五条总裁办公会议议题由总裁确定总裁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决议和工作部署研究落实监事会的有关决议研究制定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投资科技对外合作安全环保人员培训等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及实施办法决定授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及奖惩事项研究部署公司日常各项重要工作拟订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讨论总部部门提请研究的重要问题督查协调各部门工作其它需经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第二十六条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会议材料总裁办公室承担总裁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会议决定协调编写会议纪要第二十七条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按照分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有关问题根据会议主持人的意见会议主办部门编写会议纪要总裁助理受总裁高级副总裁的委托召开有关业务会议第二十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召开有关专业会议部署落实全局性的工作总部有关部门事业部和有关分子公司负责人参加召开专业会议须经总裁批准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以部门名义召开需分子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专业会议须总裁或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批准第二十九条总裁可提请董事会召开有关专业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公司的有关重大专业性问题第五章督查第三十条总裁责成总裁办公室按督查催办制度和程序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督查催办第三十一条督查内容包括总裁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总裁及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对文件签报的重要批办意见以及其它需督办事项第三十二条总裁办公室抓住事关全局的重点和生产经营的难点适时督办及时反馈第三十三条督查事项由承办部门负责落实落实结果由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总裁办公室第六章报告第三十四条总裁应向董事会或应监事会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总裁向董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科技投资安全环保等工作报告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必要的信息和资料第三十五条总裁班子成员任职期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职期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第七章考核第三十六条总裁班子接受董事会考核总裁班子成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七条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的薪酬与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第三十八条绩效评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接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为本细则实施日第四十条本细则由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一、基本职责总经理是股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决策和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营销、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投资决策等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二、职权范围1、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经营管理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并定期进行调整和完善。

3、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工作,做好财务决策、资金投资和融资工作。

4、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考核评价和薪酬福利等制度。

5、负责公司的营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推动新增业务,创造销售业绩。

6、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工作,完善公司的系统运作,调整优化公司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和工作流程。

7、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内部控制标准,防范和减少经营风险。

8、主持开展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工作,审核和批准公司的投资方案和计划。

9、负责公司与股东、供应商、客户和相关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10、上报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和经营成果等情况,接受股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三、工作细则1、制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制定公司经营管理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为公司的长期发展保驾护航。

2、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日常工作流程,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优化公司的组织架构,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体系,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投资和融资工作。

4、推动公司的市场营销活动负责公司的营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制定客户管理策略,将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推向市场,实现销售业绩的增长。

5、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考核评价和薪酬福利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开发工作,定期开展员工职业晋升和福利待遇调整等活动。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任职条件及任免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第四章总经理的权限第五章职责与分工第六章总经理会议第七章报告制度第八章激励与约束机制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公司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任职条件及任免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公司设副总经理一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每届任期为3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第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总经理的权限第九条资金、资产运用的权限(一)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或规划所需的资金,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董事会休会期间,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负责决定和执行交易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3%的资产处置(收购、出售、置换、清理);(三)董事会休会期间,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负责决定和执行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3%的对外投资活动及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的对内投资;(四)董事会休会期间,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负责决定和执行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0.5%以下的关联交易。

化工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岗位工作标准

化工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岗位工作标准

化工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标准首席执行官岗位工作标准……………………………………………………………………………首席技术执行官岗位工作标准………………………………………………………………………基建总监岗位工作标准………………………………………………………………………………财务总监岗位工作标准………………………………………………………………………………市场总监岗位工作标准………………………………………………………………………………生产总监岗位工作标准………………………………………………………………………………技术总监岗位工作标准………………………………………………………………………………XX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岗位工作标准1 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企业管理,规范首席执行官岗位的工作,依据《XX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XX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岗位工作标准》。

2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职责与权限、基本技能与素质、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考核与奖惩。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首席执行官岗位的工作。

3 职责与权限3.1 职责3.1.1 执行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1.2 全面负责公司的行政工作,包括科技开发、生产经营运行、基本建设及企业管理等。

3.1.3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报董事会批准后实行。

3.1.4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及年度综合预算(包括:科研、生产、基建、经营、对外合资合作、财务、人事、劳资、福利及企业文化建设等预算),报董事会批准后实行。

3.1.5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报告及分配方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3.1.6 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3.1.7 负责签发公司日常行政、人事、财务、岗位工作标准及管理标准等文件。

3.1.8 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各项合同和协议。

化工事业部总经理岗位说明书

化工事业部总经理岗位说明书
化工事业部总经理岗位说明书
基本情况 岗位名称 化工事业部总经理 岗位编号 岗位定员 1人 所属部门 化工事业部 ■管理 □营销 □专业 □技术 □操作 职位分类 职位级别 高级 薪资级别 直属上级 公司总经理 直属下级 化工事业部各部门经理 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化工事业部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化工项目的市场拓展 、前期开发、工程管理、营销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工作,切实保障化工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和安 全生产。 一、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决策 1.参与公司战略规划,提出建议并参与决策; 2.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提出建议并参与决策。 二、制定、实施化工事业部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 1.组织制定、实施化工事业部的发展战略,并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修订; 2.组织制定化工事业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组织制定化工事业部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监督、控制事业部各部门年度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总体 规划; 4.组织制定化工事业部年度、半年度预算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建立、健全化工事业部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管理体系 1.负责事业部内组织机构的确定,各部门的分工和职责权限的划分; 2.组织实施公司的有关制度流程,并根据化工事业部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和完善化工事业部的制度 流程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贯彻执行。 四、主持化工事业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1.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 2.负责全面执行和检查落实公司办公会议所分配给化工事业部的各项工作; 3.负责召集和主持事业部办公会议,检查、督促各部门业务进展; 4.全面负责化工事业部工程进展、前期开发、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营销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工作; 5.负责提出事业部部门经理级别以上人员的任用和解聘建议方案,提交总经理审批; 6.在授权范围内处理事业部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对外关系; 7.负责事业部的工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安全工作; 8.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和其它重要活动; 9.审批日常行政事务、业务文件等。 五、建设高效的团队组织与优秀的企业文化 1.建立并打造集团公司人才阶层梯队,制定、实施集团公司的团队发展计划; 2.营造、贯彻学习型企业文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业务权限 1.对事业部发展战略、建设计划和投资方案的拟定权; 2.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权; 3.对各项管理制度及流程具有审批权; 4.对事业部内各项制度的执行及各部门工作进展的监控权; 5.对事业部内部机构设置的拟定权; 6.对下级之间工作争议的裁决权。 人事权限 1.对事业部内经理级别以下人员具有任免权,经理及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任免具有建议权; 2.对所属下级部门的考核评价权。 财务权限 对权限内财务费用的审批权。 1.独立办公室,办公设备齐全; 2.每周六天八小时工作制,必要时随时处理紧急事务。 学历 年龄 大专以上 35岁以上 专业 性别 化工类、管理类相关专业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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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犯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满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

第七条 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适用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十条 公司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如下:
(一)解聘公司总经理,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
定;
(二)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三)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提名和聘任程序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

第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期届满前辞职,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批准,董事会未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的授权或者公司规定范围内,行使抵押、出租或分包公司资产的权利;
(九)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
(十)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二)拟订分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制定分管工作的具体规章;
(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聘用合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总经理的安排,承担相关工作。

第四章 总经理的责任
第十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
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其他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九条 总经理应担负下列职责:
(一)总经理应当按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亏损情况。

总经理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二)注重市场信息,增强公司的应变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四)关心员工生活,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五)拟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二十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三)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七)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八)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九)未经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在其他任何企业任职;(十)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十一)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二)未经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法律有规定、公众利益有要求时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定期召集、主持,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宜,审定公司经营合同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召开总经理临时办公会: (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二十四条 公司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总经理会议做详细记录,做出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字。

会议纪录纳入档案管理,保存十年。

第二十五条 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监事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第六章 总经理的报告事项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应当就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定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应当定期向董事、监事报送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数据。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应当就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向董事长做定期或不定期报告。

第七章 总经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制定。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薪酬水平应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评挂钩,并根据考核指标按进度发放。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因经营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事故,董事会应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中未予规定的事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与《公司法》、《证券法》、《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悖时,应按以上文件执行。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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