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中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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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中解惑
我一直以为都相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我觉得,好书就是一种特别的营养物质,它带给我们快乐和悲伤,但是更多的是理解人生,解读人生.......
关于人生观
我一直都在思考:自己到底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是甘心一辈子当一个普通的高中老师呢,还是要想自己的理想靠近——当一大学老师。
很显然,我不喜欢就那样平庸的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儿,但当我到了大学,才知道很多时候的身不由己。
我理解到,自己的那个梦想和自己的距离太遥远了,没有任何头绪,更不用说奋斗的方向了。
直到那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居里夫人自传》后,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为她的那种执着,那种坚强,那种智慧的曙光,她才是真正的诠释。
居里夫人,她作为一名女性在科学上取得的非凡成就:发现放射性新元素镭,为现代原子物理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并两次获得诺贝尔奖,更是她所具有的崇高的品德让她成为人类的楷模!
在读居里夫人的自传之前,我对她的了解也仅仅停留在她非凡的成就上,并不了解她为什么能被后人极力的传颂。
读过之后,我明白居里夫人真正的魅力在于她崇高的人格,这也正是为什么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在对居里夫人600字的评价中,仅用29个字谈她在科学上的成就,而用超过500字来表达对她品格力量的高度赞赏。
这也正应了那句话:无论想成为何等有成就的人物,都要先学会做人。
学会做人,这正是当前中学生最需要的,然而却又常因种种原因被忽视掉的事情。
当今的中国社会往往把学习成绩或智商高低看成青少年成长中最为重要的东西,对其道德品质的培养是毫不用心思。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也许靠一代人的力量也无法改变。
但是做为一个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的青少年来说,应该有意识地去克服种种困难来塑造自己优秀的人格。
这也正是我读居里夫人自传的初衷。
想想自己的处境与居里夫人实在是相差甚远。
我或者说我们拥有的是怎样一个环境?和平在我们左右,衣食富足,学习条件优越,常常被视为掌上明珠。
然而居里夫人生活的童年却是“悲惨”的,战争泛滥,9岁丧母,生活拮据,一边打工挣钱一边自学。
但是不同环境出来的人却又存在如此尴尬的反差:我们这些
跨世纪的“天之骄子”往往傲慢,虚荣,浮华,意志力薄弱,自私,甚至堕落。
然而居里夫人却从“苦难”的童年中获得了坚强,纯洁,无私,谦逊,忠于祖国这样美好的思想品质。
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形成习惯,习惯养成性格,性格决定人生。
居里夫人一生的所有成就都是她伟大人格的必然结果。
你也许会说历史是偶然与必然结合而成的,这没错,居里夫人发现镭,这是有一定偶然因素,再来一次,她也许获得的是诺贝尔文学奖也说不定,但她成为一名伟大的女性将是必然结果——内因起决定性作用。
我从居里夫人自传中看到的不仅是她那些值得让人学习的人性闪光点,更重要的是让我这个中国高中生明白坚持自己的理想与原则是多么的重要,那才是决定一个人成败的最关键因素!
关于爱情观
以前虽然说不上是很优秀的孩子,但算得上是很听话的孩子。
对于老师和家长的要求都会尽量做到。
比如:好好学习,考好大学…..还有就是他们一贯反对的不许早恋,从来就不敢违规,以至于现在,对于所谓怎么谈恋爱或者怎么和男生交流,都觉得不太那什么…虽然自己不属于那种内向的女孩儿,但说实话,真心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方面的事儿!可是我一直喜欢看一些名家的小说,很多事以爱情而展开的,里边的那种纯粹的爱恋和刻骨铭心的感动总是会激起我对爱情的美好憧憬。
《简爱》就是其中之一。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
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
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
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
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
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
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下,可谓是物欲横流的时代,爱情最初的那份单纯已经少之又少了,人们更多的是追求物质上的一种享受,很少有人像简爱那样为爱不顾一切,为爱疯狂!!!我想:作为新一代大学生,面对爱情,应该保持更多的理性,不能太过功利,应该多多注重自己心灵上的一种享受。
爱是美好的,爱是圣神的,我们要爱的更有尊严,爱的更有魅力!!
关于在苦难中重生
我一直都以为,苦难是很好的成长剂,它让我们速成长,但当我真正经历了自己觉得最难过的坎儿是,我却那么不愿相信苦难,它确实教会我们很多,但是那种悲伤却欲盖弥彰。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最不幸运的孩子,家在农村,爸爸又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变成了残疾人,各种不好的事儿都降临在我头上,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都快崩溃了,但是还好,总算熬过去了。
余华的《活着》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和希望!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
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
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
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
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
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
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
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
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
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
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
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
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
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
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
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
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
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
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
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
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
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
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
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
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
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
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
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
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
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
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
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
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
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
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
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
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
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
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
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
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
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
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
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
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
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
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
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
“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
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
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
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
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要创造生活!!!我终于看清了生活本来的面貌,它虽然苦,但其乐无穷。
我们只有沉浸在其中,才能细细品味生活的魅力——酸甜苦辣!!
那天坐地铁时看到这么一句话“学习,是一种信仰”。
不过,真的其实读一本好书也是一种信仰,这种信仰,它可能影响你一生一世。
所以,热爱读书吧,它会教会我们如何解决自己的各种问题,因为那里有无数颗高尚的灵魂与你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