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社会力量设奖登记备案表
我国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现状分析与探讨获奖科研报告
我国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现状分析与探讨获奖科研报告摘要: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是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对我国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基于各类相关政策文件与管理办法的内容,全面分析了我国社会力量设奖的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对社会力量设奖的未来发展路径进行探讨。
关键词:科技奖励;社会力量;国家奖在我国科技奖励体系中,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始终是主体,享有最高的权威、地位和荣誉,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以下简称社会力量设奖)则是国家科技奖励的有益补充。
1999年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以来,按照《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经科技部批准登记并正在运行的的社会力量设奖至今已达298项。
社会力量设奖作为国家科技奖励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创造热情,推动相关学科发展,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社会力量设奖的政策背景社会力量设奖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者自筹资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的科学技术奖项(以前也被称为“民间科技奖励”或者“非政府科技奖励我国社会力量设奖起步较晚。
改革开放前,我国仅有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自然科学奖,无任何力量设立科技奖励奖。
80年代末期,只有少数几个社会团体设立荣誉性奖励,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并没有针对社会力量设奖的管理办法和条例,社会力量设奖基本处于“散养”状态。
199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颁布,从法律的角度对社会力量设奖给予充分的肯定,对我国社会力量设奖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199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进行改革时,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中提出了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实行登记制度的要求。
同年12月科技部出台了配套规章《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简称3号令),有效加强了对社会力量设奖的支持、引导和规范管理,社会力量设奖工作真正进入了全面、健康、快速发展时期。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3号]【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1999.12.26【实施日期】1999.12.2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3号)《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12月24日科学技术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朱丽兰1999年12月26日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科学技术事业,加强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称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力量设奖是指国(境)内外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者自筹资金,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的科学技术奖。
前款所称科学技术奖是指以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成果或者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为奖励对象而设立和开展的奖励活动。
第三条社会力量设奖是我国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规范管理、保证社会力量设奖的有序运作。
第四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符合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建立科学、民主的评审程序,实行公开授奖制度。
第六条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社会力量设奖工作。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力量设立的面向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学技术奖由科学技术部审批。
社会力量设立的地方性科学技术奖,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审批,报科学技术部备案。
第八条社会力量设奖的名称应当科学、确切,与其设奖宗旨相符合。
面向全国的社会力量设奖,奖励名称冠以“中华”、“中国”、“全国”、“国际”等字样的,应当经科学技术部批准。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信息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现有资金
万元
奖项设置、奖励等级及奖金额度
奖项名称
等级设置
奖励对象
奖金(万元)
技术发明奖
4
□人物□项目 □其它
4;3;2;0
科技进步奖
□人物 □项目 □其它
……
□人物 □项目 □其它
可插入行
□人物 □项目 □其它
奖励所属
学科门类
A:自然科学;B:农业科学;C:医药科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D:工程与技术科学;H:其它
专职人员数
兼职人员数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信 息 表
奖励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设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监制
一、基 本 情 况
奖励名称
设奖日期
设奖者
承办单位
奖励范围
□面向全国 □跨国境
奖励周期
□一年 □两年 □三年
资金来源
□基金 □自有资金 □固定赞助商赞助 □临时募集
科学技术部关于修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决定
十、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二条,并修改为:“申请设立科学技术奖,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奖励办法或者章程草案;
(三)设奖者的基本情况及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受理专用章并注明受理日期。”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登记范围:
(一)国家机构单独或者与其他组织、个人联合申请设立的奖励;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科学技术部负责登记管理的社会力量设奖,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受理申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确定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设奖申请的受理机构及受理办法。”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设奖者、承办机构负责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具体承办机构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一)资金来源必须合法,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者银行贷款;
河南省社会力量设奖管理办法
河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科学技术事业,加强对河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称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科学技术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社会力量设奖的申请、受理、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力量设奖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设奖者)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在河南省范围内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的科学技术奖。
本办法所称经常性是指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应当按照一定的周期连续进行相关授奖活动,奖励周期的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且授奖活动开展次数不得少于三个周期。
本办法所称科学技术奖是指:以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取得成果或者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为奖励对象而设立和开展的奖励活动。
第四条社会力量设奖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五条社会力量设奖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社会力量设奖应当符合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有利于促进我省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六条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享有依法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和在公开出版物、媒体上如实进行宣传报道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七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
第八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民主的评审程序,实行公开授奖制度。
第九条社会力量设奖是我国科学技术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对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规范管理,保证社会力量设奖的有序运作。
第十条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主管全省社会力量设奖工作。
第十一条省科技厅是社会力量设奖的登记管理机关。
科技部备案中国社会力量设奖清单
2003.09
84
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成果奖
中国创造学会
2003.09
85
中国金属学会冶金医学奖
中国金属学会
2003.09
86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2003.09
87
中国制冷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制冷学会
2003.09
88
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原名称: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科学技术奖)
2002.3
40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航海学会
2002.3
41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2002.3
42
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黄金协会
2002.3
43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02.1
44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2002.1
45
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侯德榜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1.3
10
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1.3
11
青少年21世纪科学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中国青少年21世纪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1.3
12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仪器仪表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4.1
104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科学技术奖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2004.12
105
中国粮油学会科学技术奖
科技部备案中国社会力量设奖清单
2001.3
2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001.3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22
邓稼先、于敏科学技术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九院邓稼先、于敏科技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1.3
23
毕升印刷技术奖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2002.3
24
侯德封矿物岩石地球化学青年科学家奖
2001.3
6
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
中国科学发展基金会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
2001.3
7
中国药学发展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药学发展基金委员会
2001.3
8
侯祥麟石油加工科学技术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侯祥麟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1.3
9
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侯德榜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吴阶平基金会
2002.1
47
全国生物制药信息中心、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医药科学技术奖
全国生物制药信息中心
2002.1
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
48
中国电子学会电子科学技术奖
中国电子学会
2002.1
49
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2002.1
50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
亿利达青少年发明奖
永龄(亿利达工业发展集团董事长)
2002.1
56
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通信学会
2002.1
57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科技馆发展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科技馆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社团名称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姓名
曾用名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邮箱社会团体职务办源自电话移动电话其他社会职务
本人主要简历
起止年月
工作或学习单位
职务
主要社会关系(必填)
推荐人:本人签字:
社会团体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公章)
承办人:
年月日
注:报纸质材料时请将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的复印件粘贴或复印在背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6号201室传真:86891877
社会力量设奖
社会力量设奖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奖励名称:承办单位(盖章):原证书编号: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件:填报日期:年月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制承诺书本报告书由设奖者及承办单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396号)、《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年度奖励活动实际情况编制,我单位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填报单位(盖章):一、基本情况二、年度自查注:自查条款严格根据科技部第10号令规定而制。
如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可另付材料说明情况。
三、工作总结四、奖励数据1、统计数据2、本年度获国家奖情况(可另加页)3、奖励结果(重点推荐的获奖项目、获奖人或组织请放在第一行)①获奖项目(可另加页)②获奖人(可另加页)③获奖组织(可另加页)五、意见和建议填写说明填写后用A4纸打印纸质版,在封面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后报送。
如有附件材料,请一并报送。
提交的电子版文件名称请用格式:奖励名称,例如: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
一、报告书封面奖励名称:指奖励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
二、基本情况1、奖励名称:与封面填写一致,不得使用简称。
2、原证书编号:指2013年5月之前发放的登记证书编号,之后设立的奖励可不填。
3、设奖日期:指奖励设立日期。
年份用4位数,月份、日期用两位数,如2010年01月01日。
4、设奖者:如有多个设奖者,在基本情况表设奖者一栏中填写全部设奖者。
5、承办机构:指具体负责奖励评审工作的机构。
6、所属学科:指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中所列的一级学科。
7、所属行业: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中所列“门类”。
8、奖项设置:其中“奖项名称”指奖励下设的子奖项,如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9、等级设置:指各子奖项所设等级,如一等、二等、三等;金奖、银奖、铜奖等10、奖金额度:指各子奖项各等级的奖金额度,奖金额度应该与奖励等级对应,中间用“;”隔开,如“4;3;2;0”。
社会力量奖名单
52
全国生物制药信息中心、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医药科学技术奖
全国生物制药信息中心
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
2002.10
53
中国电子学会电子科学技术奖
中国电子学会
2002.10
54
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2002.10
55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
2003.09
95
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原名称: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
2003.09
96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
2003.09
97
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
2003.09
98
中国膜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膜工业协会
2003.09
2004.10
104
梁希科学技术奖
中国林学会
2004.10
105
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
中国包装总公司
2004.10
106
中国营养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营养学会
2004.10
107
CSIAM苏步青数学奖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2004.10
108
中国科技咨询会咨询项目创新奖
中国科技咨询会
2004.10
109
60
亿利达青少年发明奖
刘永龄(香港亿利达工业发展集团董事长)
2002.10
61
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通信学会
2002.10
62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科技馆发展奖
科技部备案中国社会力量设奖清单
13
中国煤炭学会青年科学技术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煤炭学术交流与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1.3
14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工新产品技术开发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电工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1.3
15
高士其科普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高士其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1.3
16
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
科技部登记备案的社会力量设奖
序号
奖项名称
设奖者
登记时间
1
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
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基金委员会
2001.3
2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
何梁何利基金信托委员会
2001.3
3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
2001.3
4
中华医学科技奖
中华医学会
2001.3
5
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奖
2002.1
54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02.1
55
亿利达青少年发明奖
刘永龄(香港亿利达工业发展集团董事长)
2002.1
56
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通信学会
2002.1
57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科技馆发展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科技馆发展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管理委员会
2002.1
58
中国物理学会
2002.3
35
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
中国水利学会
2002.3
36
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铁道学会
2002.3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操作规范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操作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科学技术奖的设立和管理,保障科学技术奖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奖项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必要制定科学技术奖登记操作规范。
本文将围绕科学技术奖的设立、登记、评选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和操作规范。
一、科学技术奖的设立二、科学技术奖的登记1.登记机构的建立:设立专门的登记机构,负责科学技术奖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2.登记申请材料:申请科学技术奖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简介、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等。
登记机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科学技术奖的设立条件。
3.登记公示:登记机构应将已登记的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议。
三、科学技术奖的评选1.评选委员会的建立:设立独立的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2.评选标准的确定:评选委员会应制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标准,明确评选的指标和权重,确保评选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双盲评审:评选委员会应实行双盲评审制度,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和客观。
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在不知道申请单位或个人的情况下进行评审,避免主观偏见的产生。
4.公示和公开评审结果:评选委员会应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议。
同时,应公开评审的相关流程和材料,确保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科学技术奖的管理1.奖项的颁发和发布:科学技术奖的颁发应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确保奖项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同时,应及时向社会发布获奖项目的成果和相关信息,提供示范和推广的作用。
2.奖项的效力和调整:科学技术奖的效力应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并明确奖项的有效时限和调整机制。
对于获得科学技术奖的单位或个人,应享有相应的荣誉和权益。
3.奖项的追溯和撤销:对于因违反科学道德、科研不端等不当行为获得的科学技术奖,可以追溯和撤销获奖资格,以维护科技创新和学术规范的尊严。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1999年12月2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3号发布,根据2006年2月5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0号《关于修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科学技术事业,加强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社会力量设奖的申请、受理、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力量设奖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设奖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的科学技术奖。
本办法所称经常性是指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应当按照—13—一定的周期连续进行相关授奖活动,奖励周期的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且授奖活动开展次数不得少于三个周期。
本办法所称科学技术奖是指以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取得成果或者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为奖励对象而设立和开展的奖励活动。
第四条社会力量设奖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五条社会力量设奖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社会力量设奖应当符合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六条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在中国境内享有依法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和在公开出版物、媒体上如实进行宣传报道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14—第七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
第八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建立科学、民主的评审程序,实行公开授奖制度。
第九条社会力量设奖是我国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人民政府对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规范管理,保证社会力量设奖的有序运作。
第十条科学技术部主管全国社会力量设奖工作。
10个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名单
(按申请时间排序)
序号
设奖名称
设奖者
1
梁希科学技术奖
中国林学会
2
中国中西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合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
3
中国机械装备集团科学技术奖
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4
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
中国包装总公司
5
中国营养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国营养学会
6
CSIAM苏步青数学奖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7
中国科技咨询会咨询项目创新奖
中国科技咨询协会
8
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
9
食品药品质量监测技术基金科技奖
国家药典委员会
10
中国中医研究院唐氏中药发展奖
中国中医研究院
村(社区)社会组织(红白理事会)备案申请表
XX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组织名称:XX市XX区XX街道XX社区红白理事会备案证号:组织类别:备案日期:XX市民政局制填表说明1.该表由不具备注册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填写(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该表由业务主管单位掌握、了解社区(村)内社区社会组织基本情况用,不能作为其它任何证明。
3.填写表格时要附一份参加该社会组织的人员名册。
4.表格一式三份,经备案机关审核备案后,一份返还业务主管单位留存,一份备案机关留存,一份社会组织自存。
发起人(或举办人)情况姓名单位职务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字发起单位(或举办单位)情况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签字发起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会员(从业人员)名册单位:社区社会组织办公场所证明表XX区XX街道XX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XX市XX区XX街道XX社区红白理事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本单位的备案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活动场所:。
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人是;负责人是。
第七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业务上接受村(居)红白理事会领导指导小组和区(市、县)民政局的指导,在辖区村(居)社会事务办备案登记,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教育引导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封建迷信;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良好习俗。
第八条本单位活动范围:XX街道XX社区第九条本单位的活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盈余不得分红。
第十一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第十二条本单位办理注销备案,应该作出注销决议之日起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向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
第十三条本单位经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十四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理事会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规划,建立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研究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重要问题的决策部署、重要人事的撤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的名单
为了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发展我国的科学技术事业,加强对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规范管理,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经审定,准予下列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办理登记,特此公告。
注:现开展活动的实际奖项为204项,杜邦科技创新奖、刘永龄科学技术奖、森泽信夫印刷技术奖、精瑞住宅科学技术奖、沙产业科学技术奖、食品药品质量监测技术基金科技奖、泰达华生生物
园、中国青年科技创新奖、杜邦中国包装奖、广济药业科学技术奖、王忠诚神经外科科学技术奖11项已经注销。
社会力量设立的奖项
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项(共40种)1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基金委员会 2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何梁何利基金信托委员会3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4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詹天佑铁道科技发展基金委员会5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发展基金会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6中国药学发展奖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药学发展基金委员会7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侯德榜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8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9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仪器仪表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10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国家电力公司11茅以升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1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13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中国机械工业协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1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学会15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兵工学会16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分析测试协会17中国石化集团科学技术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18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中国冶金建设集团19光华工程科技奖中国工程院20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中国水利学会21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铁道学会22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冶金科学技术奖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23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公路学会24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航海学会25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26全国生物制药信息中心、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Ÿ医药科学技术奖全国生物制药信息中心、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27中国电子学会信息科学技术奖中国电子学会28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Ÿ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硅酸盐学会29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中国技术市场协会30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31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通信学会32华罗庚数学奖中国数学会、湖南教育出版社33陈省身数学奖中国数学会34蔡诗东等离子体物理奖周培源基金会35周培源力学奖周培源基金会36周培源物理奖周培源基金会37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造船工程学会38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39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40中建总公司科学技术奖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经科学技术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名录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
2002年10月
(原名称: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科技创新奖:80、81、114合并)
81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科技促进奖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
2002年10月
已注销
82
陈嘉庚科学奖
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
2003年9月
83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生产力促进奖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原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科技馆发展奖)
(原:科技馆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63
华罗庚数学奖
中国数学会、源南教育出版社
2002年10月
64
陈省身数学奖
中国数学会
2002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
2002年10月
66
蔡诗东等离子体物理奖
周培源基金会
2002年10月
67
周培源力学奖
2001年3月
序号
奖项名称
设奖者
登记时间
22
茅以升科学技术奖
北京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
2001年3月
23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2001年3月
24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01年3月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25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001年3月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2004年10月
103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科学技术奖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
序号
奖项名称
设奖者
登记时间
104
梁希科学技术奖
加强社会力量奖申报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社会力量奖申报工作的几点思考【摘要】社会力量奖是一项重要的荣誉称号,对涌现出的社会组织和机构起到了激励和引导作用。
为了更好地加强社会力量奖申报工作,我们需要明确申报要求,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加强团队协作,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并加强宣传推广工作。
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展望未来发展,并鼓励更多人积极参与申报工作,我们可以进一步提升社会力量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更多优秀社会组织和机构脱颖而出,为社会发展贡献更多正能量。
希望通过这些努力,社会力量奖的申报工作将更加高效和顺利,吸引更多有志之士共同参与。
【关键词】社会力量奖、申报工作、明确要求、提前准备、团队协作、申报时间、宣传推广、经验教训、未来发展、鼓励、参与。
1. 引言1.1 背景介绍社会力量奖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奖项,旨在表彰和奖励在社会发展、公益事业和慈善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
近年来,随着社会力量的不断壮大和发展,社会力量奖的影响力和认可度也在不断提升。
由于申报工作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许多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困难和问题。
加强社会力量奖的申报工作,提高申报效率,对于更好地发挥奖项的表彰和激励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有必要深入思考如何加强社会力量奖的申报工作,使其更加顺畅和高效。
2. 正文2.1 明确申报要求在加强社会力量奖申报工作中,首先要明确申报要求。
只有明确了申报要求,才能有针对性地准备申报材料和提升申报成功的几率。
在确定申报要求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了解奖项设立的初衷和宗旨,明确奖项的评选标准和评审流程。
只有深入了解奖项的设立目的,才能更好地符合评选标准,并在申报材料中突出自身的特点和亮点。
2. 查看往年获奖项目的案例,分析成功申报者的经验和做法。
通过借鉴他们的经验,可以避免一些常见的错误和不足,在申报过程中更加得心应手。
3. 根据申报要求梳理出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并设置好时间表和分工计划。
明确每个材料所需的内容和格式要求,避免出现漏项或误解。
河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注意事项-河南省科技奖励工作网
河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注意事项一、申办对象应具备条件:1、在河南省范围内的国内外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人利用非政府财政经费或自筹资金,设立面向社会的经常性的科学技术奖。
2、河南省社会力量设奖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科学技术政策、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民主的评审程序、实行公开授奖制度。
4、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得申报、推荐参加社会力量设奖的评审。
5、社会力量设奖的名称应当科学、确切,与其设奖宗旨相符合。
6、社会力量设奖应当有与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资金来源必须合法,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者银行贷款;(二)必须用于奖励办法或者章程规定的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三)资金的使用必须与出资者相对独立。
7、境外和省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在河南省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必须委托在河南省设立的承办机构负责承办。
二、不属于社会力量设奖登记范围的情形1、国家机构单独或者与其他组织、个人联合申请设立的奖励;2、与科学技术无关的奖励;3、支付给科技人员的劳务报酬或者知识产权报酬;4、对科技人员的劳动表彰性质的奖励;5、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登记范围的其他情形。
三、申办对象应做事项和应准备材料:(一)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说明申请人或机构设立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的宗旨和目的,并对照河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要求说明设奖者和承办机构的条件,明确是否具有设立和承办科学技术奖的资格和能力。
(二)填写《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申请表》;(三)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奖励办法是奖励工作开展的依据,其内容包括设立科学技术奖的依据、宗旨和目的,奖励的范围(或类别)和评审的标准,评审机构、推荐方法和评审方法,异议处理,授奖方法以及监督处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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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云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情况表
设奖名称
填报日期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制
一、基本情况表
~
二、设奖目的、奖励范围及对象
三、承办组织及其负责人登记表
四、承办组织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五、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评审机构及奖励活动概况
六、承办组织印章式样和奖励证书印章式样
七、所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承办组织日常办事机构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日常办事机构名称(盖章):
~
八、主要附件
1、所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或章程草案(电子文档)
2、所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机构组成人员情况说明(电子文
档)
3、所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承办组织法人登记证书(pdf)
4、所设立的科学技术奖承办组织的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pdf)
5、所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来源证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