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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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民办学校设立

胶州市民办学校设立
胶州市民办学校设立
申请表
编号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
表一申请简要说明
拟设学校名称
举办者
办学地址
法定代表人
拟任校长
联系人
联个人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
1、主办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2、学校法人代表、校长身份证明
3、学校财务人员会计资格证书
4、办学管理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
5、任课教师学历或职称证明
6、专职人员的离退休证明,辞职、待业证明,主办单位派出专门管理人员证明
7、校医从业资格证明书
8、办学场地、设备租借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9、担保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
10其他资料
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 审查人: 年 月 日
注:此栏中应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的编号。没有编号的,应由经办人审查文件或资料是否完备。

2024年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制度范本

2024年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制度范本

2024年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制度范本尊敬的教育部门领导:根据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繁荣和民办教育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特制定了《2024年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制度范本》,旨在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民办教育机构按照规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一、审批程序1. 准备阶段: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准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申请表格:详细填写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学项目、拟招生人数等基本信息。

- 办学计划: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资队伍等。

- 经济实力证明:提供机构的资金证明,以确保机构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进行教育活动。

- 师资力量:提供教师的资格证书、聘任合同等材料,以评估机构的师资力量。

2. 提交申请:民办教育机构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向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经过初步审核合格后,进入下一阶段。

3. 审核评估:教育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审批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教育理念和办学目标的合理性。

- 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的保障措施。

- 基础设施和教学资源的配备情况。

- 经济实力和资金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和教师队伍的培训情况。

- 其他与教育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因素。

4. 审批决策:根据审核评估结果,教育部门进行审批决策,并向民办教育机构发出审批通知书。

对于符合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核发办学许可证,并公示在相关栏目。

二、审批要求1. 教育质量要求:民办教育机构应当明确办学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并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教师队伍,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2. 学校安全要求:民办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措施。

3. 经济管理要求:民办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同时应加强对经济实力的监督,确保能够正常开展教育活动。

4. 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机构存在的问题。

青岛民办学校申办流程及资料

青岛民办学校申办流程及资料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举办范围: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含企、事业法人单位、各民主党派、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均属举办民办学校的范围。

注: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育机构(如美容美发、服装)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待批准后一个月内须到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审批流程:1.举办者提交办学申请及有关资格证件。

(1)办学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单位办学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副本;公民个人办学提供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等。

2.填写《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并附齐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社会组织举办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2)学校举办者、法人代表、校长相关资格、身份证明;(3)学校财务人员会计资格证书;(4)办学管理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5)任课教师学历或职称等相关证明;(6)专职人员的离休退休证明,辞职、待业证明,主办单位派出专门管理人员证明;(7)社会组织举办学校需提供学校法人代表授权书、校长任命、聘任书;(8)土地房产相关证明、设备租借协议及房产证;(9)担保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件;(10)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以上材料需交验原件,报送复印件。

3. 办学场地实查(居民楼内不得设为教学场所)。

4.开办费验资(验资报告)。

5.批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审批时限: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下旬,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逾期申报者,转至下一年度办理。

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度的四月至十一月,受理后14个工作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

每年十二月至下一年度三月份为民办学校年检时间。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鲁教职字[2008]12号_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鲁教职字[2008]12号_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鲁教职字〔2008〕12号)各市教育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教育部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内容和样式进行了修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发厅[2008]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进行换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这次换发办学许可证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高职除外)。

各市教育局请接此通知后,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这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

二、各市在换发办学许可证之前,要按照管理权限,重点围绕学校校产、安全、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对本地的民办学校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

同时,要依法委托会计事务所对民办学校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教育网站和媒体上公布。

通过评估检查,进一步督促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

检查中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审批机关责令缓发办学许可证、限期整顿;情节严重的,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连续两年未招生或所招学生达不到规定的开班数额的;(二)人民来信和投诉较多,办学条件差、教学或财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其他违法办学行为,经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三)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违规招生、欺诈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因违法办学情节严重,依法应予吊销办学许可证者。

民办幼儿园审批登记表

民办幼儿园审批登记表

东营区民办幼儿园申请登记表幼儿园拟设名称:幼儿园拟设地址:办学性质:(营利性或非营利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学类型:3-6岁学前教育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只能由决策幼儿园负责人或者园长担任)园长:______(具体要求见园长表格)____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年月日—1 —填表说明1、凡招收3-6岁幼儿的民办幼儿园均需如实填写本表。

2、本表系存档材料,须用正楷小四字体打印,字迹不清者,不予受理。

3、本表一式2份,正式批准后由审批机关存档1份,办学者1份。

—2 —1.名称预约核准通知书名称符合有关法规规定,体现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及特色,名称必须带有行政区域“东营区”字号)。

办理流程:(一)营利性幼儿园(公司)1、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开办服务区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业务电话************。

名称示例:东营区XX幼儿园有限公司。

2、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窗受理窗口申请办学许可,业务电话************。

3、取得办学许可后,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开办服务区办理营业执照,业务电话************。

(二)非营利性学校1、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窗受理窗口进行学校名称预先核准,业务电话************。

名称示例:东营市东营区XX幼儿园。

2、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窗受理窗口申请办学许可,业务电话************。

3、取得办学许可后,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开办服务区办理学校登记,业务电话************。

—3 —2.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及设立论证报告(设立可行性的论证报告)。

XXX幼儿园申办报告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XXX 幼儿园。

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

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

(本表适用正式设立民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及高等非学历学校设立审批)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青岛市教育局印制填表说明1.凡是举办民办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学校均需填写本表。

2.本表系存档材料,需正规打印。

3.本表一式三份,正式批准后退还办学者一份。

关于申请正式设立青岛XXXX学校的请示(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青岛市教育局:(正文仿宋-GB2312三号)青岛XX学校(筹)是…时间经…审批筹设的(层次、类别)学校,注册地址在…,校长…。

经过…(时间)的筹设,目前已基本符合正式办学的条件,现申请正式设立。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筹设期间学校基本情况(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学校位于XX区XX路XX号,办学场地面积,教室、办公场所情况,消防验收情况,师资情况,教育教学仪器设备情况。

二、举办者公司举办介绍下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法人代表、注册资金、公司经营范围等内容。

个人举办介绍下个人经历或者从事教育培训经历等情况。

合作举办请说明校舍产权归属方与学校注册资金、投入建校资金出资方等问题。

三、筹建期财务情况XXXXXX四、下一步学校发展规划当否,请批复。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举办者(签字):(社会组织举办者需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青岛××学校章程(同申请筹设时提交的学校章程,如有修改,请注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如青岛海贝艺术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青岛市××区××路××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要求写明: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民办幼儿园申办正式设立审批表

民办幼儿园申办正式设立审批表

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幼儿园资产的验资报告作附件(一).附件一:二、申请办园法人单位情况表(个人举办者免填)注:1.填写本登记表的同时,须将举办者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作附件(二).2.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每单位填写一份,并将联合办学协议原件作为附件(十三).附件二:三、申请办园个人情况(法人单位举办者免填)注:1.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

2.属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按举办人数填报;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三、申请办园个人情况(法人单位举办者免填)注:1.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

2.属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按举办人数填报;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四、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履历表注:幼儿园董事会推荐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作附件(三).附件三:五、举办者出资情况法人单位盖章、签字或各举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张贴、签名处六、幼儿园首届办学董(理)事会成员情况办园董(理)事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七、园长履历表注:园长文凭、教师资格、职称、上岗证、董事会聘任书复印件作附件(四)附件四:八、医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身份证、学历、上岗证、职称证明和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作为附件(五)。

2.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附件五:九、会计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身份证、学历、会计资格证、职称证明和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作为附件(六)。

2.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十、出纳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身份证、学历、职称、财会人员资格证明和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作为附件(六).2.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附件六:十一、幼儿园主要建筑物情况注: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十二、幼儿园主要功能室情况注: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十三、幼儿园主要玩教具设备和设施情况注: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十四、园舍和园地使用情况注:园地、园舍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表作附件(七)附件七:十五、幼儿园课程设置及改动说明十六、办园经费来源说明(单位:元)十七、拟聘任教职工情况表本页写不下,可另附页。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威海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举办者:拟办学校名称: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威海市教育局制填表须知一、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办学的条件与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表一、二、三)。

筹建结束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时再提交:5、筹设批准书;6、筹设情况报告;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1、2、3、4、7、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一律用A4纸,微机单面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本表(含附件)报审批机关一式三份(需转报的一式五份),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审批机关,一份送业务主管单位,一份退举办者。

表一:学校申办报告注:此表可续,正文三号字。

表二:举办者(社会组织)基本情况注:举办者二人以上者,复填表二;申办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青岛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青岛市2020版)

青岛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青岛市2020版)

青岛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2020年月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民办学校制定章程,应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三、【】内的文字为制定要求,()内的文字为可选择项。青岛××××××××章程第一条总则(一)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二)本单位的名称是(全称)。【学校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两个以上汉字组成)、业务领域、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名称应当以已核准的名称为准。】(三)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宗旨应当充分体现单位设立的目的,体现办学属性】(四)本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五)本单位的登记机关是青岛市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全称】;本单位的管理机关是青岛市区(市)民政局【全称】;本单位的业务主管机关是青岛市局【全称】,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双重管理表述)(六)本单位的住所是。【如:青岛市××区(市)××路××号××室】(七)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条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八)本单位的举办者:【一般填写出资人或者出资单位】。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1. 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 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3. 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本章程省略号处,可根据需要添加相应内容;所有省略号,在拟定完章程之后,均应删除】(九)本单位的开办资金:元人民币;(其中:国有资产元)出资者:,出资金额:。【注册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举办者,应分别载明每位举办者的出资金额。以合法有效的验资报告为准。】出资者所出开办资金,在本单位依法登记后,成为本单位的独立法人财产,由本单位独立支配。该资金属于社会捐赠资金,出资者对以上捐赠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出资者不得抽回出资,出资后不享有该资产的财产权,盈余不得分红,不能进行出资转让。本单位资金应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本单位依法注销的,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应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捐赠给与本单位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十)本单位的业务范围:1. 办学内容:;2. 办学层次:【中等级以下学历(或者非学历教育)】;3. 学制:;4. 办学形式:【全日制或者业余】;5. 办学规模:;6. 招生区域:;……(业务范围必须注明: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第三条组织管理制度(十一)本单位按照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制定议事程序和规则。(十二)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理事会成员一般在5-25人之间,单数为宜,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行政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理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4年。】(十三)理事的资格: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下选项供参考,民办非企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补充、自行确定:①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②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③有积极参与本单位工作的意愿,确保充足的工作时间;④认同本单位的宗旨、发展方向、机构文化,有公益精神;⑤非国家现职工作人员;⑥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尽心尽责;……)(十四)理事的产生和罢免:1. 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提名并协商确定;2. 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本届理事会推选产生新一届理事;3. 罢免、增补理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4.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十五)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制订、修改章程;2. 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3. 聘任或解聘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提名的行政副职、财务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是理事会聘请的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可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实际情况表述为:院长、校长、园长等】4. 审议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5. 决定重大的业务活动计划;6. 审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7. 决定增加注册资金的方案;8. 决定本单位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及清算等事项;9. 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置;10.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11. 依法核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12.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十六)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2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或不召集会议的,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十七)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十八)理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1. 章程的制订和修改;2.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3. 变更注册资金;4.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十九)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定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理事会会议记录、决议由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存档保管。(二十)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名(根据本单位情况确定具体职数)。(二十一)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2.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 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上述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二十二)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为专职。行政负责人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1. 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2. 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3. 拟订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4. 拟订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协调内部机构开展活动;5. 拟订内部管理制度;6. 提请聘任或解聘行政副职、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7. 决定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辞退;8. 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列席理事会会议。(行政负责人是理事的,不用此款)(二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单位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行政负责人:1. 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2. 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3. 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中担任负责人的,且对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社会组织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4.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二十四)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应该载明具体职务。如: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副理事长、行政负责人等,且应是理事会成员。当副理事长的职数大于2名的,应确定常务副理事长。】(二十五)本单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其成员为人。(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任期为年,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推选1名监事长。人数较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二十六)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本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有关单位主要是指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监事中应当至少有1名举办者以外的人员。】本单位理事及其近亲属、行政负责人及财会人员不得担任监事。(二十七)监事会(或监事)的权利和义务:1. 列席理事会会议;2. 检查本单位财务和会计资料;3. 监督理事会、行政负责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情况;4. 发现问题时,有权对理事会、行政负责人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二十八)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设监事而不设监事会的不用此条。】第四条教育教学管理(二十九)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三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探索考试改革办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1. 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2. 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三十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在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的前提下,学校有教材选用、课程设置自主权。(三十二)加强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第五条资产管理、使用原则(三十三)本单位经费来源:1. 注册资金;2. 政府资助;3. 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4. 利息;5. 社会各界的捐赠;6. 其他合法收入。(三十四)本单位的注册资金由举办者出资。根据运作和发展需要,举办者可以继续投入。(三十五)本单位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本单位的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除符合规定的支出外,财产及其孳息不得用于分配,增值部分不得分红,注销时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三十六)本单位从事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除用于合理的工资薪金、福利支出和与本单位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三十七)本单位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三十八)本单位接受捐赠时如签订捐赠协议的,应在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内,根据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单位宗旨的用途时,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三十九)捐赠人有权向本单位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本单位将及时如实答复。(四十)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四十一)本单位在年度检查、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时,进行财务审计。第六条劳动用工制度(四十二)未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理事和监事不得从本单位获取报酬。(四十三)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合理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本单位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十四)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四十五)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自觉接受业务管理和审批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四十六)本单位按照行政管理机关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履行报告义务。(四十七)本单位按照行政管理机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第八条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四十八)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1. 筹建期超过三年;2. 连续两年未招生;3. 被吊销办学许可证;4. 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5. 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6. 其他事由。(四十九)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双重管理的表述)(五十)清算组织人员一般应由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理事会确定的相关负责人、债权人代表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代表组成。根据需要可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双重管理表述)清算工作完成后,清算组织应提交清算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双重管理的表述)(五十一)清算工作的顺序:1. 退还应退的服务性收费;【主要指已经收取但因注销而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服务性收费,但不包括举办者的投入和接受的社会捐赠。】2. 支付本单位职工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3. 偿还本单位债务;4. 开展终结审计;5. 处理剩余财产;6. 撰写清算报告。(五十二)本单位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如遇民事诉讼的,由清算组代表本单位参与民事诉讼。(五十三)剩余财产的处理:1. 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清算组成员的酬劳;2. 办理税务注销、银行销户等手续,结清税款、利息;3. 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下,将剩余财产捐赠给与本单位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双重表述)(五十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五十五)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第九条附则(五十六)本章程经年月日第届第次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五十七)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五十八)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双重管理的表述)(五十九)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自理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六十)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为准。××单位(落款、印章)年月日【申请成立登记时制订的章程草案由全体理事亲笔签名代替印章】第11页 / 共11页。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一、审批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学校。

二、审批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赁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当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实习操作场所和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在居民楼或居民院举办民办学校的,需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技能训练条件符合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

4、应配备专职校长。

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5、学校理(董)事会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1/3以上的理(董)事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6、学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7、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8、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所开设的每个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并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的任教条件.9、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

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

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青岛市教育局印制填表说明1、凡面向社会招生的各级各类学校均需填写本表。

2、本表系存档材料,须用兰、黑钢笔正楷字体书写,字迹不清者,不予受理。

3、本表一式三份,正式批准后退还办学者一份。

NO.1NO.2 办学申请报告市(区)教体局:申请单位(人):年月日NO.2学校章程(参见《关于印发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学校章程范本的通知》(青教通字[2001]82号))申请单位(人):(章)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NO.3董事会章程基本情况表NO.4申请单位(或个人)名称申办学校名称:青岛学校(参见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规定》的通知(青民管[2001]35号))姓名性别年龄电话学校法人代表学校校长联系人注册地址:区路号邮编:E-mail:办学宗旨申报时间年月日学 校 法 人 代 表 简 明 登 记 表姓 名 性 别出生年月年 月贴 照 片 处文化程度职 称身份证号码原单位职务家庭住址本人简历(包括学历情况)本 人 签 字(盖章)申 办 单 位(盖章)备 注NO.5学 校 校 长 简 明 登 记 表姓 名 性 别出生年月年 月贴 照 片 处文化程度职 称身份证号码原单位职务家庭住址本人简历(包括从事教育工作经历)本 人 签 字(盖章)申 办 单 位(盖章)备 注NO.6办学条件注册地址办公室间合计㎡㎡其中自用㎡㎡校舍办公室间合计㎡㎡其中自用㎡㎡教室间合计㎡㎡其中自用㎡㎡学校拥有产权的校舍:㎡㎡设备设施清单:其中:500元以上的件,价值万元学校购置的件,价值万元图书:自有:册,合用册注:办公室、教室、设备设施附租借协议书及房产证复印件。

资金状况学校注册资金:元(附验资报告)学校开办费:元到位时间:NO.7学校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一览表学校机构设置管理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专兼职原单位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教务员总务会计出纳专职教师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最后毕业学校及专业任教学科职称NO.8NO.9兼职教师一览表姓名性别年龄任课学科职称工作单位学校开设专业及上课地点一览表专业名称函授开办形式业余脱产学制学时招生对象上课地点(填单位名称)(附租借协议)NO.10各专业教学计划(不足时另附表)专业名称学制(总学时)任课教师使用教材:学时安排表周次安排教学内容学时数NO.11NO.12主办担保单位意见我单位愿在所办学校不能独立担保经济和法律责任时,承担起所应担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举办范围: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含企、事业法人单位、各民主党派、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均属举办民办学校的范围。

注: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育机构(如美容美发、服装)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待批准后一个月内须到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审批流程:1.举办者提交办学申请及有关资格证件。

(1)办学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单位办学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副本;公民个人办学提供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等。

2.填写《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并附齐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社会组织举办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2)学校举办者、法人代表、校长相关资格、身份证明;(3)学校财务人员会计资格证书;(4)办学管理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5)任课教师学历或职称等相关证明;(6)专职人员的离休退休证明,辞职、待业证明,主办单位派出专门管理人员证明;(7)社会组织举办学校需提供学校法人代表授权书、校长任命、聘任书;(8)土地房产相关证明、设备租借协议及房产证;(9)担保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件;(10)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以上材料需交验原件,报送复印件。

3. 办学场地实查(居民楼内不得设为教学场所)。

4.开办费验资(验资报告)。

5.批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审批时限: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下旬,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逾期申报者,转至下一年度办理。

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度的四月至十一月,受理后14个工作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

每年十二月至下一年度三月份为民办学校年检时间。

学校关于学校名称变更请示

学校关于学校名称变更请示

XX学校关于学校名称变更请示青岛市教育局:因 XXXX (原因),经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校务委员会) 研究允许,现申请将学校名称由原来的 XXXX 学校变更为XXXX 学校。

当否,请予批准。

附件:民办学校名称变更申请表XX学校(章)年月日附件:学校名称办学许可证号变更前名称变更后名称变更理由学校决策年月日经研究允许机构意见学校名称变更事宜。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章:审批意见:经办人:(学校章) 年月日(印章)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三份,学校留存一份,主管部门留存二份。

XX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 关于允许变更学校名称的决议一、会议时间: X年X月X日二、会议地点: X X X三、参加人员: X X X四、决议内容:经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 研究决定,允许学校名称由X X X变更为X X X。

五、全体成员签字:学校名称许可证号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会议名称时间赞同人数应到人数反对人数会议地点实到人数弃权人数例:1.原章程第三十七条“×××××××××× ”。

现修改为“×××××××××× ”。

2. 原章程第三十九条“×××××××××× ”。

现修改为“×××××××××× ”。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章:学校董事长(理事长、校委会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经办人:(章)年月日修改说明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申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学校职务:身份证号:学校职务:身份证号:现委托为我/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以我 /我单位的名义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代理权限为:1.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

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

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

***民办学校
审批登记表学校全称:
申报时间:
***教育局印制
***民办学校登记表填表时间:年月日
拟任校(院)长基本情况登记表
拟任会计基本情况登记表
举办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拟任法人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
办学资产及投入情况表
说明:
1、“开办投入”包括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
2、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设施设备清单应包括:①名称;②数量;③购买价格;④购买时间等项目。

4、“其他”主要指资金、场地、设施设备以外的资产,应包括:①名称;②数量;
③价格(指经过合法验资或评估后的实际现金价值)等项目。

5、所有办学资产投入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租用场地办学须提供租用协议。

6、验资必须到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

举办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拟任出纳基本情况登记表
学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登记表
拟聘教师登记表
相关部门审查意见表
***民办学校审批表。

市民办学校申报材料【模板】

市民办学校申报材料【模板】

**市民办学校申报材料拟定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材料目录:1、**市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2、**市民办学校申报表3、办学章程4、举办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5、举办人基本情况登记表6、拟任法人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7、拟任校长基本情况登记表8、拟任会计基本情况登记表9、拟任出纳基本情况登记表10、拟聘主要管理人员登记表11、拟聘教师登记表12、专业设置教学计划13、关于首届学校组成人员名单的报告14、验资报告**市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市教育局:我(单位)现向**市教育局申请行政审批,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承诺: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请依法审查并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公章)年月日申请人地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市设立民办学校申报表填表日期:年月日(表内有多选项的请选择其中一项填写)注:1、学校名称须表明行政区域、类别、层次。

2、申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填写“主要专业”一项续表民办学校章程主要事项(举办者据此另页书写)一、学校的名称、地址;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机构、任期、议事规则等;五、学校的法定代表;六、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七、学校自行终止事由;八、章程修改程序。

举办者(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1、填写本登记表的同时,须将举办者资格证明(属企业单位的需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属事业单位的需组织机构代码;属社会团体的需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属民办非企业的需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2、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每单位填写一份,并将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3、公民个人独立举办的不填本表。

举办者(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几人合作举办的,每人填写一份,并将合作办学协议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设立民办初中、小学所需材料和流程

设立民办初中、小学所需材料和流程
名监事。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筹设阶段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行政审批材料目录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
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原件3份,纸质);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社会组织举办者应具备法人资格,提交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个人举办者应
11.学校师资配备、招生计划、课程开设等情况;
12.学校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证明材料(发改立项批复、土地证或土地预审、环评批复、规划初步意见、设计
方案批复、选址意见、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人防工程登记、抗震专项审查报告、施工
图审查合格书、规划验收、单体验收、综合验收、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备案等)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瀝纰。
织法人代表签署的行政许可申请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
赘籜葦。
⑥信用承诺书2份。
7.即墨教体局根据申请,组织审批委员会进行实地勘察及论证后,批复同意学校筹设,颁发办学许可证(筹
设),有效期三年。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
8.举办者持办学许可证到即墨区民政部门(电话:88522559;地址:即墨市宁东路166号科创中心B405
金不少于70万元,学校的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三、决策机构:
学校应设立理事会、监事(会)、行政机构、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理事会由5人以上(单
数)组成,包括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要有5年以上教
育教学经验。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推选1名召集人;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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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青岛市民办学校





填表日期年月日
青岛市教育局印制
填表说明
1、凡面向社会招生的各级各类学校均需填写本表。

2、本表系存档材料,须用兰、黑钢笔正楷字体书写,字
迹不清者,不予受理。

3、本表一式三份,正式批准后退还办学者一份。

NO.2
NO.3
NO.4
学校法人代表简明登记表NO.5
NO.6
学校校长简明登记表
NO.7
办学条件
NO.8
学校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一览表
NO.9
兼职教师一览表
NO.10
学校开设专业及上课地点一览表
NO.11
各专业教学计划(不足时另附表)专业名称
学制(总学时)任课教师
使用教材:
学时安排表
NO.12
主办担保单位意见
NO.13
审批意见
NO.14
新专业申请表
学校变更申请
NO.15
NO.16
奖惩记录
NO.17
年检记录
N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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