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职务技术成果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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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第二十章技术合同(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

041第二十章技术合同(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

第二十章技术合同该章内容不难理解,不再展开,仅就重点内容串联起来。

第一节一般规定一、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类型843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可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另外还有技术进出口合同或者专利、专利申请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等二、技术合同的内容和形式745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技术合同的形式:合同编规定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对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未作书面形式的要求。

三、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及使用费的支付方式846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

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四、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权属847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护本企业知识产权,激励员工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加强研究开发成果管理,促进技术创新活动,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防止无形资产流失,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符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二)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的科学规律;(三)符合企业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四)符合国际交流、合作及国际惯例的共同准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一)专利权、商标权;(二)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三)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四)企业商号和各种服务标记;(五)依法由企业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二章地位、任务和职责第四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体系中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管理环节。

为确保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一)应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本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根据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和策略。

(二)应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本企业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中。

要结合本企业的专业特点、技术专长、市场开拓规划,从竞争形势出发,研究制定、及时调整知识产权工作策略,逐步制定、完善具体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三)应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并与企业其他专项管理计划有效衔接,进行管理目标的指标分解和量化管理,及时作出知识产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

(四)由主管科研与开发的领导干部主管本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

第五条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任务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二)积极促进企业科技成果和其他智力成果的开发、转化、转让及其规范化管理;(三)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和完成技术创新任务以及利用技术创新成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四)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五)建立、完善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技术成果的定义是什么

技术成果的定义是什么

技术成果的定义是什么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还是⽐较快的,这少不了技术成果带来的帮助,那么技术成果是什么意思?我们国家的规定是怎样的?技术成果是否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技术成果的定义是什么技术成果技术成果是指利⽤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做出的产品、⼯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案。

技术成果本⾝具有技术性、成果性、实⽤性和相对进步性的特征。

因此,技术成果所产⽣的权益属于知识产权。

简介技术成果分为职务技术成果和⾮职务技术成果。

职务技术成果是指有关科技⼈员在执⾏省及省以下政府科技计划项⽬中,履⾏岗位职责和利⽤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形成的科技成果。

技术成果从其权利化程度可以分为专利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成果。

专利技术成果是指享有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专利权是⼀种财产权,因此,这种技术成果财产权的归属还要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来划分。

技术成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科技成果所谓科技成果是指⼈们在科学技术活动中通过复杂的智⼒劳动所得出的具有某种被公认的学术或经济价值的知识产品。

中国科学院在《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把科技成果的含义界定为:对某⼀科学技术研究课题,通过观察实验、研究试制或辩证思维活动取得的具有⼀定学术意义或实⽤意义的结果。

科技成果按其研究性质分为基础研究成果、应⽤研究成果和发展⼯作成果;基本特征(1)是新颖性与先进性:没有新的创见、新的技术特点或与已有的同类科技成果相⽐较为先进之处,不能作为新科技成果。

(2)是实⽤性与重复性:实⽤性包括符合科学规律、具有实施条件、满⾜社会需要。

重复性是可以被他⼈重复使⽤或进⾏验证。

(3)是应具有独⽴、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如新产品、新⼯艺、新材料以及科技报告等。

(4)是应通过⼀定形式予以确认:通过专利审查、专家鉴定、检测、评估或者市场以及其它形式的社会确认。

中国科学院在《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中把“科技成果”定义为:某⼀科学技术研究课题,通过观察试验和辩证思维活动取得的,并经过鉴定具有⼀定学术意义或实⽤意义的结果。

论高校技术成果的权属界定

论高校技术成果的权属界定
权 属 的界 定 必 须结 合 法 律 的 规 定 进 行 分 析 。

定 对技术秘密 的构成要件重新予 以界定 即 技术秘密 ,是指

技术成果 的含义 。分类
不为公众所知悉 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
Hale Waihona Puke 按照 2 0 0 4年 1 月 3 1 O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 关于审理技术 信息。 这实际上是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和刑法第二百一

定的技术方案;第二 作品类.表现为~定 的文宇 、图形,符
号等形式 :第三 标记类.表现为商标 校标等服务性标记。高 果 。专利技术成果即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非专利 校的智力成果 必须是高校对 之享有权利 的成果 而智力成果权 技术成果即技术秘密 .是指不 能取得专利权或者虽然能取得 专利 ( 知识产权)具有法律专门确认性的特点.因此 .对高校技术成果 权但未申请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解释》参照 T I 协议的有关规 RP s
骆福林
江苏工业学院
要】高校是技术成果的创造 、传播和转化的重要 基地 。 续从事 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 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 但法律 . 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行 解释》 高校应重视对技术成果权益 的保护 界 定高校枝 术成 果权 属的 关 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 ,
键 在 于确 定是 否 属 于职 务技 术 成 果 , 定 的依 据 是 相 关 法律 规 定 , 界
可见 .高校是智力成果的创造 、传播和转化的重要基地 是知识
益激烈的竞争中.有着生存与发展的需求 ,有着 自身的权益追求。
的 权 益包 括 智 力成 果的 保 护 。
对 职务 技 术 成果 的 权 属 问题 《 同 法 第 三 百二 十 六 条 第一 合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讲解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讲解

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BT6〗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中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技术开发合同中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了高等 学校技 术合 同管理 中的现状与问题 , 认为技术秘 密成果 归属 与分 享约定不明 确 , 引发合 同纠纷的 隐患; 是 综述 了 委托和合作开发合 同中关于技术秘密成果归属 与分享的法律规 定; 讨论 了技术秘 密成 果的归属 与分 享; 出了确定技术 提
秘 密成果归属与分 享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 技 术开发合 同; 技术秘 密成果 ; 归属与分享
2 高校技术合 同管理现状与问题
的归属和分享 的一般规则 。这些规则在充分平衡委托 高校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技术合作 , 往往 以签订 开发的委托方与研究开发方 , 合作开发 的合作 各方 的 技术合同的方式来 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我 权益的基础上 , 出了比较公正 的分享办法。在合 同 提 国, 技术秘密成果还没有相关 的法律、 规给 以保护 , 法
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 争议的
解决办法 ; 风险责任的承担; 验收 的标准和方法 ; 名词 和术语 的解释 等方面 。
技 术开发 活动是 创 造新 技 术 成 果 的活 动 , 产 生 除
果, 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 、 转让权是存在于特定当事人
之间的权利 , 对于这种权利 , 尚无专门法律加 以保护, 对法律规定或合 同约定 以外 的第三方是没有约束 力 的, 通过合 同法对技术成果给予保护 , 不失为一种有效 的保护方式 。本文仅就高校技术开发合 同中技术秘密 成果的归属与分享作一探讨。
弄清每一类合 同条款上的差别 , 以免订约时出现差误 , 通过 约定 , 现技术秘 密成果 的保护 。 实 高校技术合同管理中主要问题有 : 在学校层面, 在横向技术合 同管理中, 不重视或不
强调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 在管理办法中没有 或缺少技术秘密成果归属与分享的条款 , 即使有 , 也规 定的不具体 , 难以规范教师和科技人 员对外签约合 同

2023年知识产权法全部司考真题

2023年知识产权法全部司考真题

知识产权法一、概论1.某杂志社旳期刊名称设计新奇,具有独特旳含义,并且产生了广泛而良好旳社会声誉,特性询某律师其名称可以获得哪些法律保护。

就该问题,该律师旳下列哪种回答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旳利益?(卷三15题,单项选择)A.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合法竞争法B.著作权法、商标法C.著作权法、反不合法竞争法D.商标法、反不合法竞争法[答案] A解析:期刊名称设计新奇可以受到著作权法旳保护;期刊名称使用在期刊上,可以申请注册商标;期刊名称作为著名商品旳名称,可以受到反不合法竞争法旳保护。

1.某外商向律师征询:“在中国已经参与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哪项国际公约旳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该律师旳下列回答哪一种是对旳旳?(卷三22题,单项选择)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与贸易有关旳知识产权协定D.伯尔尼公约[答案] C解析:与贸易有关旳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演出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以及《有关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公约》旳实体性规定所有纳入,因此属于国际公约中保护范围最广、保扩水平最高旳公约。

此外,TRIPS规定组员采用更为严格旳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并将组员之间知识产权争端纳入WTO争端处理机制,加强了协议旳约束力,因此其是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3.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旳规定,下列哪一标志可以在组员国之间获得优先权保护?(卷三36题,单项选择)A.商品商标B.服务标识C.厂商名称D.产地标识[答案] A解析: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4条规定,只有商品商标才可在组员国之间获得优先权保护,其他三项内容并不包括在内。

4.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旳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旳对象是什么?(1998年卷三14题,单项选择)A.保护注册商标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C.保护录音制品D.保护演出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答案] 日解析:《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1条规定:“合用本公约旳国家为保护作者对其文学和艺术作品所享权利结成一种同盟。

劳动合同关于知识产权的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关于知识产权的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关于知识产权的补充协议《知识产权补充协议》本《知识产权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于[协议签订日期]签订,并作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共同构成双方之间全部的法律关系。

一、知识产权归属1.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创作的职务作品,以及利用甲方资源、时间、信息等完成的非职务作品,除非与甲方另有约定,均属于甲方所有。

1.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提出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以及利用甲方资源、时间、信息等完成的创新成果,除非与甲方另有约定,均属于甲方所有。

二、知识产权保护2.1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知识产权政策,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泄露给第三方。

2.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创作的职务作品,以及利用甲方资源、时间、信息等完成的非职务作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

三、知识产权的利用3.1 甲方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利用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创作的职务作品,以及利用甲方资源、时间、信息等完成的非职务作品。

3.2 甲方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利用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提出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以及利用甲方资源、时间、信息等完成的创新成果。

四、违约责任4.1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如果乙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五、其他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主合同相同。

5.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规定

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规定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发布部门: 卫生部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维护国家、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等产权所有或持有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卫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卫生系统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卫生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卫生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保护管理的知识产权,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该由单位所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包括单位与他人共享的知识产权。

本规定所称知识产权包括:1.专利权;2.商标权;3.著作权;4.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5.单位的名号及各种服务标志;6.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其它智力成果和活动的权利。

第二章权属第五条国家、部门或地方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国家所有,项目完成单位享有持有权。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它技术成果,是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

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其专利申请权、持有权、使用权、许可权及转让权均属单位,完成者依法享有在有关技术文件上署名的权利,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非职务发明创造或非职务技术成果,其成果所有权属完成者。

第七条根据国家计划,对单位持有的重要发明创造专利,卫生部有权决定在指定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持有专利的单位支付使用费。

第八条以单位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记,其专用权依法归单位所有。

第九条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完成者享有,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对其享有优先使用权。

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它权利由单位享有。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 、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 ,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

〖BT6〗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职务技术成果的认定

职务技术成果的认定

职务技术成果的认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区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

首先,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其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所以,对一项技术成果是否为职务技术成果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下面将介绍如何认定职务技术成果:从概念上讲,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上述概念做以下解析:1、“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包括:(1)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其交付的其他技术开发任务;(2)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约定确认。

2、“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器材、原材料、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

3、“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职工在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等物质条件,并且这些物质条件对形成该技术成果具有实质性的影响;还包括该技术成果实质性内容是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尚未公开的技术成果、阶段性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的情形。

但下列情况除外:(1)对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交纳使用费的;(2)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0号-研究与开发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0号-研究与开发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

五、研究和开发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及管控措施(一)立项立项主要包括立项申请、评审和审批。

◆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研发计划和国家(或企业)科技发展战略不匹配,研发承办单位或专题负责人不具有相应资质,研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评审和审批环节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创新不足或资源浪费。

◆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立完善的立项、审批制度,确定研究开发计划制定原则和审批人,审查承办单位或专题负责人的资质条件和评估、审批流程等。

第二,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市场及技术现状,制定研究项目开发计划。

第三,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可以组织独立于申请及立项审批之外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评估论证,出具评估意见。

第四,研究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

审批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研究项目促进企业发展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以及成果转化的可行性。

第五,制定开题计划和报告,开题计划经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开题报告应对市场需求和效益、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主要技术路线、研究开发目标和进度、已有条件和基础、经费等进行充分论证、分析,保证项目符合企业需求。

(二)研发过程管理实务中,研发通常分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和合作研发。

1.自主研发自主研发是指企业依靠自身的科研力量,独立完成项目,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在引进消化基础上的再创新三种类型。

◆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第一,研究人员配备不合理,导致研发成本过高、舞弊或研发失败。

第二,研发过程管理不善,费用失控或科技收人形成账外资产,影响研发效率,抬高研发成本甚至造成资产流失。

第三,多个项目同时进行时,相互争夺资源,出现资源的短期局部缺乏,可能造成研发效率下降。

第四,研究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错误,导致修正成本提高。

第五,科研合同管理不善,导致权属不清,知识产权存在争议。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

非职务技术成果不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也不是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一般来讲职务技术成果是发明创造的员工与单位共同所有的,而非职务技术成果则往往属于发明创造者所有。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的情况。

下面,就请大家跟随小编一起看看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情况吧。

▲一、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开发者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或者该项技术成果的实质性内容是在本单位尚未公开的技术成果、阶段性成果或者关键技术的基础上完成,该项开发研究是属于开发者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则该想技术成果属于职务技术成果,应该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位)所有。

如果该项技术成果的完成并不属于该开发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而是其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专业知识、经验和信息完成的,则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其应该由开发者个人所有。

▲二、哪些技术成果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非职务技术成果是指职务技术成果以外的技术成果,即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自行研究开发,并主要不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成果。

由此可见,确认非职务技术成果必须同时具备下述两个条件才能成立:1、该技术成果不是完成人在所在单位承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也不是该完成人的岗位职责,而是完成人自行研究开发的。

2、完成该技术成果的资金、材料、设备等物质条件主要不是由本单位所提供的,项目研究开发的全过程中没有采用单位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和技术资料。

简述技术开发合同中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共14页)

简述技术开发合同中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共14页)

简述技术开发合同中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篇一:技术合同的成果归属问题技术合同的成果归属问题1.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可优先受让该专利申请权。

2.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各方共有。

当事人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可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合作开发的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或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权的一方可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但合作开发的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3.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和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4、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当事人可以按照合理的原则,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的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

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而由后续改进方享有。

探讨有关委托开发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前些日子一位客户咨询有关委托开发合同知识产权归属,特别是其中专利权的申请问题,研究之余,觉得有必要将其撰写成文章,供大家共同探讨。

案情如下:甲方:杭州某公司;乙方:杭州某大学。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某新型自动化机械,因为该机械在国内尚属起步阶段,因此在合同签订时,甲方出于商业机密考虑未聘请任何律师,特别是知识产权领域的律师进行合同的审核工作。

现由于合同签订比较草率,双方在后来的合作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矛盾。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A.借贷合同 B.保管合同 C.租赁合同 D.仓储合同 2.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万元”,乙立即向甲表示:“我愿意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

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3.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 )。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订立合同的签订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政府部门规定地的价格履行 D.按照当事人重新约定的价格履行 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

A.6个月内行使 B.1年内行使 C.2年内行使 D.5年内行使 5.下列情况中,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 )。

A.债务人违约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 B.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C.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达成一致意见 D.原合同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6.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 )。

A.首要条件 B.重要条件 C.唯一条件 D.一般条件 7.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

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

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

摄像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 )。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8.以下各选项中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表述正确的是( )。

A.承租人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B.出租人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C.出卖人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D.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9.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

公司企业科技成果归属规定

公司企业科技成果归属规定

公司企业科技成果归属规定
1 公司员工在承担科研任务期间,由公司立项,或划拨资金,或利用公
司的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技术资料以及占用工作时间进行研究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除署名权外,其注册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归公司所有。

对于重大发明创造,公司根据发明的价值及为公司创造的效益给予适当的奖励。

2 公司员工利用业余时间,使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
技术资料,进行的发明创造,以及根据公司原有产品或技术进行的改进与技术提高,属于职务发明,除署名权外,其注册权、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权利归公司所有,公司会根据该发明创造或改进的价值,给予适当的奖励。

3 公司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筹资金,使用个人技术数据或公众资料,
在公司的研究和经营领域外的发明创造,属于个人发明,其署名权、注册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归个人所有。

但当职员转让该项发明创造时,公司有优先受让权。

4 公司员工离职或调动工作后,在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承担的本
职工作或者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本公司的职务发明,除署名权外,其注册权、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权利归公司所有,公司会根据该发明创造的价值给予适当的奖励。

公司职务成果归属协议

公司职务成果归属协议

公司职务成果归属协议《公司职务成果归属协议》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职务成果的定义1.1 职务成果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甲方提供的条件、信息和资料,以及乙方所拥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作品、软件和其他成果。

1.2 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授权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文学作品、设计作品等。

第二条职务成果的归属2.1 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职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均归甲方所有。

2.2 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披露职务成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和保护手续。

2.3 乙方在离职后继续享有对其非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非职务成果是指与甲方业务无关,且未使用甲方资源、信息和资料所完成的成果。

第三条保密义务3.1 乙方应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2 保密期限自乙方离职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两年。

第四条奖励和报酬4.1 如果职务成果取得经济效益,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和报酬。

4.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职务成果,如果获得外部奖励或资助,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分配相应的收益。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将职务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如果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请注意,本协议仅为范本,您在签订具体协议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技术秘密的归属和分享是怎样的

技术秘密的归属和分享是怎样的

技术秘密的归属和分享是怎样的在现实⽣活中很多⽐较⼤型或者知名的企业都会有⾃⼰的技术秘密,⽽这些技术秘密通常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所在,所以技术秘密的保护是⾮常重要的,那么技术秘密的归属和分享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技术秘密的归属和分享是如何的技术秘密,⼜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公众知悉的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以及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包括各种设计资料、图纸、⼯艺流程以及材料配⽅等技术资料,也包括专家、技术⼈员、⼯⼈掌握的不成⽂的经验知识和技巧。

在实践中,对于技术秘密的归属和分享要注意以下⼏个问题:(1)委托开发合同中,约定共有的,共有⼈应当约定利益分配⽅法,共有⼈没有约定的,任何⼀⽅均有实施该技术秘密的权利,由此取得利益,归实施使⽤⽅。

但是⼀⽅转让技术必须征得另⼀⽅或其他各⽅的同意,由此获得的收益由各⽅共享。

约定归委托⽅的,除了应向开发⽅⽀付经费报酬的,还应⽀付⼀定的技术价款。

(2)合作开发合同,如果约定研究开放成果归⼀⽅所有时,该当事⼈可约定将由此获得的收益适当补偿其他各⽅当事⼈;如果约定向第三⽅转让该技术秘密的,须各⽅协商⼀致,由此取得的收益由各⽅合理分享。

(3)如果当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各⽅对技术秘密都有使⽤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在向委托⽅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不得擅⾃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

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必须在向委托⽅交付该技术秘密后,⽅有使⽤权和转让权。

如果涉及技术成果的保密问题,当事⼈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和使⽤范围。

即使合同终⽌后,也不影响保密约定的效⼒,但在约定保密事项已经由第三⼈公开的情形则除外。

⼆、商业技术秘密的归属1、雇佣关系下商业秘密的归属雇佣关系下商业秘密的归属分两种情况,即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和⾮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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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之所以对我们的服务满意,是因为有专业对口的资深律师来办案,门门通不如一门精;客户之所以认为我们的收费合理,是因为有专业的团队来服务,是规模提高了效率。

非职务技术成果是指职务技术成果以外的技术成果,即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自行研究开发,并主要不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成果。

由此可见,确认非职务技术成果必须同时具备下述两个条件才能成立:
1、该技术成果不是完成人在所在单位承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也不是该完成人的岗位职责,而是完成人自行研究开发的。

2、完成该技术成果的资金、材料、设备等物质条件主要不是由本单位所提供的,项目研究开发的全过程中没有采用单位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和技术资料。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也有权不订立技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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