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_宗族组织与国家权力互动关系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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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随着乡村治理的深入发展,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也越发凸显。

本文将从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以及其参与路径入手,进一步探讨宗族组织与乡村治理的关系,同时注重实践。

宗族组织可以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功能。

(一)提供社会支持在乡村社会中,宗族组织具备一定的社会支持力量。

这是因为宗族组织承载着家族的传统和荣誉,拥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

在乡村治理中,宗族组织可以发挥大家庭的作用,提供稳定的社会支持。

一方面,家族圈子既是工作圈子,也是知识和信息共享的平台,由此形成更为紧密的人际关系网。

另一方面,家族中拥有权威和影响力的人,可以提供资源和关系支持给乡村治理。

(二)传承文化遗产(三)提高民众参与度(四)协调和谐关系在乡村治理中,宗族组织可以发挥协调和谐关系的作用。

特别是在家族圈子内,因为家族成员具有亲密的关系和共同的文化价值观,乡村治理会更为和谐,减少甚至消除了交流中的不和谐因素。

二、宗族组织参与路径那么,如何让宗族组织更好地参与乡村治理?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扫描以下几个参与路径:(一)公民教育和意识建设为了促进群众的参与意识和发挥公民意识的作用,需要加强群众的教育和意识建设。

在学校中可以进行课程普及,增加对宗族组织和家族文化的了解。

此外,也可以通过宣传和推广的方式,将家族文化融入到乡村治理中。

在激发人们的参与意识的同时,也可以强化对宗族组织的信任和支持。

(二)制度创新和开放性在乡村治理中,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团体,都应该在制度方面作出创新。

例如,可以创造性地开展村务公开,让宗族组织能够更为深入地参与村务管理,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和互动。

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和社交网络的方式,让乡村宗族组织更好地互通有无,拥有更通畅的信息交流渠道。

(三)区域协同发展在很多地方,宗族组织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形成了虚实结合的人际网络。

因此,可以通过协调和合作来支持区域间的互动和发展。

传统国家乡村治理的历史脉络与运作逻辑

传统国家乡村治理的历史脉络与运作逻辑

传统国家乡村治理的历史脉络与运作逻辑传统国家乡村治理是指在历史上,国家对农村地区进行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管理与治理的一种制度和机制。

在中国古代,乡村治理始终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政治运作的重要逻辑之一,并且具有悠久的历史脉络。

本文将从历史演变和运作逻辑两个方面,对传统国家乡村治理进行探讨。

一、历史脉络1. 封建时期的乡村治理在中国古代的封建时期,乡村治理是以封建土地制和封建官僚制为基础的。

国家将乡村划分为不同的行政区域,由地方官员进行管理。

这些官员在乡村中扮演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的角色,负责征收税收、组织劳役、处理纠纷等。

乡村中还存在着地主和豪绅等地方势力,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影响和干预乡村治理,使得乡村治理成为政治斗争和社会秩序维护的重要场所。

2. 农民起义与乡村治理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乡村治理往往成为农民起义的重要对象和目标。

农民起义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封建乡村治理的不足和不公,使得农民在生活和生产中受到了压迫和剥削。

在历史上,一些农民起义领袖如张角、黄巢等都曾试图改善乡村治理,并对封建乡村治理进行了颠覆和改革。

3. 乡村治理的变革与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中国古代乡村治理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和发展。

尤其是在明清时期,乡村治理的机构和制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规范和完善,为后来的乡村治理奠定了基础。

一些社会学者和政治家也开始对乡村治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些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二、运作逻辑传统国家乡村治理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村社自治、地方官僚管理和封建宗法制度。

村社自治是指村民自行组织和管理村社事务,由村长和村民代表参与村务决策和管理,这是封建乡村治理的一个重要特点。

地方官僚管理是指国家对乡村进行行政管理与监督,通过派遣官员和设立巡查机构等方式对乡村进行管理。

封建宗法制度是指以宗族关系和世袭制度为基础的等级秩序和社会组织形式,影响了乡村治理的运作逻辑。

传统乡村治理与国家统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

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宗族文化与国家权力

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宗族文化与国家权力

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宗族、文化与国家权力——基于云南省一个彝族村落的研究伊利贵刘东旭2012-10-19 14:48:07 来源:《民族论坛》2012年第6期[摘要]弗里德曼在中国乡村研究中提出的宗族范式长期以来成为学界探讨中国乡村社会的重要范式之一,在这一范式的基础上,杜赞奇提出权力的文化网络以解释乡村及其与国家关系中的复杂关系。

本文在延续这一研究脉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华南和华北汉人社会的宗族研究经验借鉴到云南的彝族社会,最后的结论指出,在当下乡村社会的研究中,除了考虑既有以宗族为基础的权力文化网络框架之外,情境性变化这一维度的加入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乡村社会中复杂关系的真正意涵。

[关键词] 宗族;权力的文化网络;情境性;扎黑村在众多关于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之中,弗里德曼提倡的宗族范式长期以来成为学界探讨中国乡村社会的重要方法之一。

①在弗里德曼认为,在中国的东南地区,宗族是实现地方自治和管理的一种基本社会组织。

当地人们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通过互利合作,形成一个基于血缘的集团,以此获得最大化的资源,并有效地利用资源来自卫。

[1]在大部分情况下,充当着国家与社区之间中间组织功能的宗族是作为村民自卫组成的单位而存在,并与国家的官僚体系并行而发挥作用。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传统中国社会县级政府之下是以乡绅自治为主导的。

[2]延续着弗里德曼的思考,杜赞奇在对华北农村的研究中,更进一步将文化和权力与宗族组织结合起来讨论。

在他看来,宗族在规范、仪式和组织方面的特征使之成为乡村权力关系网络中的关键制度,[3]它与市场、水利控制等各种关系一并构成了一整套权力体系。

而这套权力体系具体体现为个人、群体和组织通过各种手段以获取他人服从的能力,其权力要素潜藏于宗教、政治、经济、宗族甚至亲朋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关系之中。

[4]这种权力关系又与其内部成员所认同的宗教信仰、内心爱憎、亲亲仇仇等规范和象征所构成的一整套“文化网络”相互交织在一起。

论历史上宗族与农村社会的关系及现阶段乡村治理

论历史上宗族与农村社会的关系及现阶段乡村治理

论历史上宗族与农村社会的关系及现阶段乡村治理宗族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长期以来,宗族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就相互交织着,当权者的处理态度也几度变迁。

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宗族在农村又出现复兴的态势,并在农村方方面面的建设中产生深刻的影响。

宗族的产生、发展及其在现代社会的演变,都受到国家的影响,但同时又是自我需求的一个满足。

通过对宗族的历史反思,对于我们合理利用、发挥宗族的积极作用,克服宗旋的不良影响,处理现今农村社会关系并制定相关政策有着重大的意义。

标签:宗族;国家政权;传统文化;乡村治理一、宗族的概念宗族的定义,众说纷纭,学者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

有的学者认为,同宗同族人的集合为宗族。

宗族乃家族的扩大,人们也因此常常用宗族代称家族。

所谓家族,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由家庭房派结成的亲缘集团或社会群体单位。

按照林耀华先生的说法,在一个家族中,“家庭是最小的单位,家有家长,积若干家而成户,户有户长,积若干户而成支,支有支长,积若干支而成房,房有房长。

积若干房而成族,族有族长。

下上而推,有条不紊。

”笔者将众说法进行概括,即宗族是由同一父系祖先的若干嫡系(或旁支)分支结构成的亲族集团。

宗族有共同的姓氏、名称、祭典、族规、墓地等。

宗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常常以姓氏为标识,以一定的辈份为界限。

宗族由若干实行父权、夫权的大家庭或个体家庭组成,具有一个可以确切追溯的共同的男性祖先。

宗族是我国特有的社会产物,追根溯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氏族时期,有着悠久的历史。

宗族可以作为我们了解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视角,对我们研究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有着重大的启发。

二、宗族现象的产生、发展以及和政权的关系(一)在传统农业时代,中央政权对当地的怀柔政策使得宗族组织初级模型产生自秦统一中国创建封建制国家这二千多年来,在中国这样国土广大的国家,尤其是在交通不很发达。

信息传递慢的传统农业社会时期,对于一些中央政府控制力比较弱或权力触角无法到达远离中央集权中心的地方,国家进行直接控制成本较高,而利用宗族实行间接控制的成本则相对较低,所以中央政权需要借助当地势力较大的宗族对当地进行协管。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的历史短文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的历史短文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的历史短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是历史上的重要课题,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代的乡村治理是以家族、社会和国家为单位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系统性治理模式,其独特的特点和模式影响着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和变迁。

古代的乡村治理,首先体现在家族制度上。

在古代中国,家族是重要的社会单位,家族成员之间互相依存、互相扶持,共同生活、共同劳作、共同祭祀。

家族通过族规、族谱等形式加强成员之间的联系和互助,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单位。

家族成员之间在日常生活中相互尊敬、相互帮助,在面临问题和危机时也会团结一致,共同应对。

在乡村治理中,社会团体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社会团体在古代乡村中通常指的是行会、宗族、乡里等组织形式。

这些团体在乡村中承担着社会管理、公共事务、社会福利等功能。

行会的成员通常是同一行业的人,他们通过行会互助协作、传承技艺、开展公益活动,帮助乡村经济的发展。

宗族是一个人们祖宗的血缘团体,宗族成员之间有着深厚的血缘关系,宗族通过族谱、祭祀等形式维系着成员之间的关系。

乡里是乡村治理的最基本单位,由村民组成的自治组织。

乡里通过选举产生村干部,管理村务、解决矛盾、维护稳定,是乡村治理中最基础的组织形式。

在古代乡村治理中,国家也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国家通常通过任命地方官员、颁布法律法规、征收赋税等手段介入乡村的治理。

在古代,地方官员的设立和管理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地方官员在乡村中扮演着管理和监督的角色,维护地方治安和秩序。

法律法规则是国家通过制定用来规范乡村社会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对乡村社会的生产、生活、交往等方面进行规范。

征收赋税是国家在乡村中征收的财政收入,用以支持国家的运作和发展。

古代的乡村治理是一个家族、社会和国家相互结合、相互影响的多层次治理系统。

家族制度为乡村社会提供了亲情关怀和群体安全感,行会、宗族、乡里等社会团体在乡村中承担着管理、公共事务、社会福利等功能,国家则通过地方官员、法律法规、赋税等手段介入乡村的治理。

试析家庭、宗族与乡里制度: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1)

试析家庭、宗族与乡里制度: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1)

试析家庭、宗族与乡里制度: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1)论文关键词:宗族家庭乡里制度乡村治理论文摘要:我国古代由种植文明所形成的家庭宗族结构,形成了以血缘为纽带,以孝为核心的宗法思想,经儒家的宣扬和主张,横向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纵向延续几千年,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

封建国家看到了乡村政治文化的这种特点,充分利用宗法意识与宗族结构,建构出官民共治的乡里制度,充分利用宗族巨大的内聚力,将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社会,从而达到对乡里社会和乡里百姓的严密控制,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

一、宗族家庭的源流与嬗变农耕生活产生家族制度在一万多年前,我们的祖先逐渐结束了被动的采集农业,开始发展原始的种植农业。

这种农耕的方式使得人们定居形成村落,而村落成为母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结构。

在母系氏族社会,女子采集果实,管理氏族内务,成为生产的主人。

随着母系氏族社会晚期婚姻禁忌的增加,群婚制逐渐受到排斥,“对偶婚”不断增多并变成一夫一妻制,这标志着父系氏族公社的形成。

从此,家庭成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单元。

同一祖先的家庭聚居在一起,成员依据辈分、资历和财产形成身份不一的社会结构,这样就形成了以地缘和血缘关系为特征的宗族。

为了实现对宗族内部事务的有效管理,一套具有严密等级的家长式的宗族制度,作为宗族内部的长者或精英在地缘上便成为了村庄最早的控制力量,由他们组成的治理集团是一种原始的自治组织。

家族制度孕育国家体制我国是在铁器还未使用,商品经济还未发展,氏族血缘关系还未瓦解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文明。

在父系氏族末期,随着黄河中下游一带众多部族的联合,我国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夏朝逐渐发展起来,我国也开始进入奴隶社会。

这一时期的家庭经济“像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样”,长期不能离开“氏族或公社的脐带”,公社共同体的组织形式被保存了下来。

宗法制度是进入阶级社会后,统治阶级为了保护其私有财产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它产生于氏族社会末期,成熟于西周,由原始的“以父系家长制为核心”的血缘组织演变而来。

宗族与村治权力

宗族与村治权力

宗族与村治权力---------长安村调查摘要: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对基层社会的渗透,宗族并没有消极地退出舞台,而是在主动地调整自身,以新的机制和方式影响着村治权力的分配与运行,并与国家权力发生着互动。

这反映了传统宗族的生命力。

关键词:宗族村治乡政权力分配与运行宗族按照父子相承的继嗣原则上溯下延,这是宗族的主线。

族内有家,因此族又是家庭的联合体。

家之父受制于族之宗子,即所谓“父,至尊也”,“大宗,尊之统也”。

宗族是一单系结构,其世系是按男姓而非由男女两姓共同排列的。

宗族中的所有女姓都是男性的附庸,所谓“妇女有三从之义,无专门之道”。

文明社会伊始,面对严酷的自然及社会的生存斗争,家族只能以较小的规模存在,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子、孙逐渐脱离父族另立宗族。

长安村先民除了少数属古闽越,闽越族外,绝大多数均来自中原汉民族。

根据《长安村志》中记载,村中主要姓氏:林、郑、程、唐、肖、陈、江、王、施氏的源流。

在乡村治理中他们有其什么作用呢?乡村治理的核心问题是权力问题,即什么人、以什么方式取得治理权,并以何种方式行使治理权。

研究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实际角色,就不能不重点分析它与治理精英的关系。

在传统中国,宗族在乡村治理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享有对族民的全面管理权,并与乡村治理精英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

那么,在21世纪的乡村治理中,历史上宗族与村治精英之间的传统关系是否已再现?在长安村我们发现,在选任村支书、村主任时已出现“看家族和个人势力大小,看能不能镇住地盘”的倾向。

也就是说,宗族背景已成为能否出任村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近年来,一些学者的相关研究也反映了这种现象的存在。

不过,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是,当前,宗族与乡村治理精英传统的互动关系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恢复,或是否有所变化?两者之间的关系呈现何种新形式?这对乡村治理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一、农民与乡干部如何看宗族与村治权力分配的关系从长安村村民与乡干部那里得知:对“让大家族的人当村干部、特别是当村主要干部”这一问题,持认同意见的乡干部和村干部的比例明显高于村民。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近年来,乡村治理成为了中国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乡村治理中的各种组织形式
和机构设置对于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其中宗族组织也是乡村治理中的重要
力量之一。

本文将探讨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以及参与路径。

宗族组织在中国历史中有着悠久的传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现
代社会中,宗族组织的意义不再是仅仅维系家族祭祀传统,而是逐渐转变为维护家族成员
的利益、保护家族财产和传承家族文化传统的组织。

在乡村社会中,由于具有强烈的群体
认同感和社会凝聚力,宗族组织逐渐成为了起到社会调节和稳定作用的重要组织。

首先,宗族组织有着丰富的社会资源。

众所周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土地
资源,而在宗族中,土地往往是共有的财产。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集体农业、土地承包等经
营方式,优化土地资源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从而增加家族收入。

同时,宗族组织在
传统文化、人力资源、资金、社会关系等方面也拥有丰富的资源,可以通过这些资源优势,帮助成员解决问题,提高全家的生活水平。

最后,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参与路径较为多样化。

一方面,宗族组织可以通过参
与村级组织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通过组织与其他村级组织间
的沟通协调,促进信息共享,共同解决村庄生产、生活、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另一方面,宗族组织也可以通过发挥在宗族内部的管理和调解作用,在内部调节冲突,稳定各个
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

试析家庭、宗族与乡里制度: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一)

试析家庭、宗族与乡里制度: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一)

试析家庭、宗族与乡里制度: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一)论文关键词:宗族家庭乡里制度乡村治理论文摘要:我国古代由种植文明所形成的家庭宗族结构,形成了以血缘为纽带,以孝为核心的宗法思想,经儒家的宣扬和主张,横向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纵向延续几千年,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

封建国家看到了乡村政治文化的这种特点,充分利用宗法意识与宗族结构,建构出官民共治的乡里制度,充分利用宗族巨大的内聚力,将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社会,从而达到对乡里社会和乡里百姓的严密控制,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

一、宗族家庭的源流与嬗变(一)农耕生活产生家族制度在一万多年前,我们的祖先逐渐结束了被动的采集农业,开始发展原始的种植农业。

这种农耕的方式使得人们定居形成村落,而村落成为母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结构。

在母系氏族社会,女子采集果实,管理氏族内务,成为生产的主人。

随着母系氏族社会晚期婚姻禁忌的增加,群婚制逐渐受到排斥,“对偶婚”不断增多并变成一夫一妻制,这标志着父系氏族公社的形成。

从此,家庭成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单元。

同一祖先的家庭聚居在一起,成员依据辈分、资历和财产形成身份不一的社会结构,这样就形成了以地缘和血缘关系为特征的宗族。

为了实现对宗族内部事务的有效管理,一套具有严密等级的家长式的宗族制度,作为宗族内部的长者或精英在地缘上便成为了村庄最早的控制力量,由他们组成的治理集团是一种原始的自治组织。

(二)家族制度孕育国家体制我国是在铁器还未使用,商品经济还未发展,氏族血缘关系还未瓦解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文明。

在父系氏族末期,随着黄河中下游一带众多部族的联合,我国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夏朝逐渐发展起来,我国也开始进入奴隶社会。

这一时期的家庭经济“像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样”,长期不能离开“氏族或公社的脐带”,公社共同体的组织形式被保存了下来。

宗法制度是进入阶级社会后,统治阶级为了保护其私有财产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它产生于氏族社会末期,成熟于西周,由原始的“以父系家长制为核心”的血缘组织演变而来。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其参与路径也是研究的重点之一。

下面将从功能和参与路径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维护社会稳定。

乡村社会相对封闭,宗族组织作为乡村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具有凝聚力和稳定性。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传统习俗和规则来约束成员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二是传承文化传统。

宗族组织作为具有长久历史的社会形态,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传统。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各种活动和仪式传承和弘扬这些传统,激发农村居民对乡土文化的重视和认同,促进乡村文化的发展。

四是促进乡村发展。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也发挥着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集体经济活动,组织农村居民参与各种生产和经营活动,提高乡村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宗族组织还可以为乡村发展提供资源和支持,推动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乡村振兴。

一是参与决策。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与村委会、乡政府等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参与乡村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的过程,为乡村治理提供意见和建议。

宗族组织的代表可以参加村民代表大会等民主决策机构,发表意见和投票表决,推动乡村民主治理。

二是参与社会管理。

宗族组织可以在乡村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宗族组织可以组织各种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服务,解决民生问题,增加社会凝聚力和共享感。

宗族组织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参与社会治安维护和社会矛盾解决。

三是参与倡导。

宗族组织可以发挥自身的社会声望和影响力,倡导公平正义,传承文化传统,推动乡村发展。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等方式,影响乡村居民的行为和价值观念,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包括维护社会稳定、传承文化传统、解决纠纷和冲突以及促进乡村发展等。

宗族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参与决策、社会管理和倡导等方面的活动。

研究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对于推动乡村治理的改进和乡村发展的繁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乡村治理的发展历史

乡村治理的发展历史

乡村治理的发展历史:
乡村治理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国的古代时期。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乡村治理始终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

在古代,乡村治理主要是以宗族和乡绅为主导的治理模式。

宗族是乡村社会的基本单位,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力和资源分配权。

乡绅则是乡村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们通常拥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影响力,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决策作用。

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加快,乡村治理也逐渐开始进行改革和探索。

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加强对乡村治理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乡村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同时,一些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也开始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为乡村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贡献。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乡村治理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政府加大了对乡村治理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推动乡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同时,一些创新性的乡村治理模式也在不断涌现,如“村民自治”、“村级组织建设”等,为乡村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总的来说,乡村治理的发展历史是一个不断探索、改革和创新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推动着乡村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当代中国农村治理中的宗族组织

当代中国农村治理中的宗族组织

当代中国农村治理中的宗族组织摘要:广东潮汕地区是一个具有浓厚的宗族传统的地区,以老人组为代表的宗族组织在潮汕乡村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文章以Q村的调查为基础,综合运用政治学以及行政学的相关知识,探讨潮汕地区的宗族组织的民间权威来源以及其凭借在村民中的高度认可所发挥正统组织所无法发挥的作用。

文章希望通过对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正面效应的研究来,引起人们对宗族组织的重视,发挥宗族组织作用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宗族组织;民间权威;乡村治理由于宗族在解放初期在政治上解读为落后的封建事物,宗族组织自身的发展以及对其的研究都受到很大的影响。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以及学术界对中国农村民间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的日益重视,农村宗族问题开始成为一个新的研究热点。

研究的方向更多的侧重于农村宗族组织与农村现代化以及农村民主化之间的关系。

文章以前人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以潮汕地区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借用政治学以及行政学的相关原理,试图分析宗族组织民间权威的合法性以及这种民间权威在现代乡村治理格局中的作用,期望由此得出乡村治理的有益思考。

1Q村概况及老人组①Q村概况。

Q村位于G镇西面,背靠大南山,村出口在G镇与X镇的交接公路旁,交通方便。

全村总共有1800多人。

三成到四成的青壮年外出前往珠三角地区闯荡,剩下的以种田或到镇区做小生意为主。

Q村按照姓氏分为不同片区,每个片区都有自己的老人组。

所谓的老人组,就是由该宗族中年过六十,在族人中具有较高的威望,熟悉本族的风土人情的人组成的。

一般采取内部推荐和民主表决的方法吸纳新成员。

老人组事实上就是民间宗族组织的一种,其产生主要是为宗族的祭祀拜神活动服务。

在Q村,老人组的成员在村民心中具有较高的威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②老人组组织结构,以Q村三片区为例,如图1所示。

2宗族组织的民间权威来源在文章与Q村的村民们交流中,文章发现Q村老人组在村民中具有很强的权威,这种权威甚至可以说在日常生活中超出了村支部和村委会本身所具有的正统权威。

乡村治理场域中的宗族问题研究

乡村治理场域中的宗族问题研究

2021·04收稿日期:2020-11-04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20SYB-096);南京工程学院教改项目(JG2019030)作者简介:郑文宝(1973—),男,黑龙江依安人,南京工程学院教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伦理学。

摘要:宗族是当代中国乡村治理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缘于经济、制度、文化等各方面因素的推动,目前中国各地乡村均有宗族复萌现象,宗族复萌现象的出现对中国乡村治理有着正反两个方面的深刻影响。

中国乡村治理场域中宗族问题的理性处理,既需要在思想上正确认知宗族涉村的限度,还需要在措施上借助宗族力量推进乡村整体发展,更需要在体制上健全遏制宗族负面效应的对抗体系。

关键词:乡村治理;宗族;复萌;影响;规范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7017(2021)04-0022-06乡村治理场域中的宗族问题研究郑文宝(南京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1167)钱穆先生针对中国之治曾强调道:“欲治中国之政治史,必先通中国之社会史。

而欲通中国之社会史,必先穷中国之宗法史。

”[1]可见宗族制度、宗族现象在传统社会的重要作用。

时至今日中国仍然是一个典型的礼俗社会,基层社会治理仍有家法族规参与的空间,尤其是广东、江西、福建等宗族历史悠久的地域,乡村中较大宗族的修谱工作已极为普及,建祠堂、祭始祖活动也开始出现,因此审视传统社会中宗族规约的社会治理效力,仍具有方法论性质的现实意义。

一、宗族治村的历史透视我国的宗族涉村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一)传统典范时期的轴心力量传统社会的村治并不是一开始就以宗族治村为核心的。

西周时乡村的平民居住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但是家庭要依附于“封土地、建诸侯”的宗族,在社会形态展现上并没有大型的宗族居住现象。

后来秦统一中国又用郡县制的社会结构构型取代了周的分封制,致使族居的宗族存在可能性更加弱化。

传统社会的宗族乡村出现是在西汉时期。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随着中国乡村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宗族组织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其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能够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能够凝聚社会共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对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进行研究,以期更好地发挥宗族组织的作用,推动乡村治理的健康发展。

一、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1. 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宗族组织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乡村中,宗族组织可以通过举办文化活动、传统节庆等方式,让乡亲们了解自己的文化传统,增强文化自信,培养乡村文化氛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2. 凝聚社会共识宗族组织可以通过组织各类活动,促进乡村居民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宗族组织还可以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的融合与交流,推动乡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3. 维护乡村稳定宗族组织作为乡村中的组织形式,对于维护乡村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解决矛盾纠纷、协调社会关系等方式,化解矛盾、维护和谐,促进乡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4. 参与乡村治理宗族组织作为乡村治理的参与主体,可以协助政府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发挥自身优势,促进乡村治理的高效运行。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履行自身职能,参与乡村事务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为乡村发展贡献力量。

1. 引导宗族组织发挥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引导宗族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为宗族组织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发挥作用的平台。

在政策方面,可以给予宗族组织一定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鼓励宗族组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传统节庆等活动,为乡村的文化传承和发展提供支持。

2. 加强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政府可以加大对宗族组织的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为宗族组织提供更多的资源和帮助,提升宗族组织的组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

乡村治理的权力关系与协调机制研究

乡村治理的权力关系与协调机制研究

乡村治理的权力关系与协调机制研究乡村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和协调机制。

在乡村,政府、村委会、农民、企业等各方面的力量都在发挥着作用,而这些力量之间的互动和协作关系将直接影响到乡村的发展和治理效果。

因此,研究乡村治理的权力关系和协调机制对于促进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乡村治理中的权力关系是一个核心问题。

在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中,政府通常是权力的主要来源和决策者。

政府的权力在农村中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方面,政府的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农民的参与度较低,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

另一方面,政府的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也时有发生。

因此,如何合理分配和使用政府的权力成为了乡村治理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其次,乡村治理的协调机制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乡村中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如政府、村委会、农民、企业等,这些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协作关系将直接影响到乡村的发展。

在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中,政府通常扮演着协调者的角色,但由于政府的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协调机制的效果不佳。

因此,如何建立一种多元化的协调机制,使各利益主体能够平等参与,并通过协商和合作解决问题,成为了乡村治理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研究乡村治理的权力关系和协调机制时,可以借鉴一些先进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例如,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社区治理模式,通过建立自治组织和社区协商机制,促进农民的参与和自治,实现权力的分散和民主化。

同时,还可以借鉴一些成功的案例,如浙江乡村振兴实践中的“三权分置”模式,通过政府、合作社和农民的合作,实现了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此外,乡村治理的权力关系和协调机制还需要考虑到乡村发展的特点和需求。

乡村与城市相比,具有资源相对匮乏、基础设施薄弱、人口流动性大等特点,因此在建立权力关系和协调机制时需要考虑到这些特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从而增加他们对乡村治理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宗族势力与乡村治理的历史概况

宗族势力与乡村治理的历史概况

宗族势力与乡村治理的历史概况(2008-09-22 17:52:59)(一)宗族的概念及功能宗族又称家族,是一种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利益群体。

宗族在农村社会中,以血缘为纽带,利用祠堂、家谱、族规族训等传统习俗的力量,发挥着动员族内社会力量的组织功能、处理族内纠纷的协调功能、统一族内思想的教育功能、张扬族内习俗的文化功能。

但是,宗族这些功能发挥的充分与否?对社会的影响是正面还是负面的?取决于宗族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的是否系统化、农村现代化发展程度、与国家政权融合深度、政府社会控制能力的强弱化[4],一般来说,宗族内部自我约束能力强,农村现代化程度高,与政权融合教深而且政府社会控制能力强的地方,宗族的社会影响比较良性。

上述四个因素中,国家政权对宗族的认同与否起着关键作用,中国的历代封建统治者包括国民党政府都是利用宗族实行其在农村的统治的。

反之,国家政权在意识形态上“不认同”宗族观念,政策上限制宗族组织和宗族势力,宗族组织就会转入地下,其活动的隐蔽性就更强,也更容易显现出其负面效应。

(二)宗族势力与乡村治理的历史概况任何现存的制度必然是历史博弈的结果,并必然的影响着下一阶段博弈的进行,甚至博弈规则的改变。

因此我们在讨论我国当前村民自治制度与宗族势力的冲突现状之前有必要对我国以前乡村治理状况予以回顾。

1、xx以前的乡村治理:乡村“相对自治”到“国家经纪”。

我国封建社会时期,一直以来贯彻“皇权不下乡”的政策,政府主要通过乡土社会中的乡绅、望族等精英作为自己的代理人控制农村,乡绅、望族等控制乡土社会主要是以宗族门规、礼教、道德等手段。

以家族为中心形成了大大小小的自然村是传统中国最为显著的居住特点,而作为家族社会的代言人--乡绅阶层的存在,则为皇权和族权之间提供了缓冲--他们一方面是皇权的维护者,一方面也是乡村经济利益的保护性力量。

这样“皇权”与“族权”的一致或对峙也就决定了历代封建王朝的治乱更替。

而19世纪中期以后,这两种力量的平衡被打破了。

当前中国农村宗族及其与乡村治理的关系_对新近研究的评论和分析

当前中国农村宗族及其与乡村治理的关系_对新近研究的评论和分析

文 史 哲JOURNAL OF LITERATURE,HISTORY AND PHI LOSOPHY 2006年第4期(总第295期)No14,2006(Serial No.295)当前中国农村宗族及其与乡村治理的关系———对新近研究的评论和分析肖唐镖(西南政法大学社会稳定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重庆400031)摘 要:在当今中国乡村研究中,宗族“重建论”与“瓦解论”同存;对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的“肯定“负面论”与“中性论”同在,至今尚未形成关于宗族重建及其与乡村治理关系的清晰图像与理解。

这种状论”、况与近年来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缺失密切相关。

尽管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已在深入田野,以抓取第一手资料,且研究的规范性增强,学术对话意识和累积意识大步提升,但多数人所作的只是个案研究,尚未延伸为多个案例的比较研究,更未有较大面积的抽样调查;既缺乏明确的分析框架和讨论标准,也缺乏深入细致的专题研究,资料收集和分析的视角也不够多样化。

关键词:农村;宗族;乡村治理;田野调查中图分类号:C912.82;D4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6)04015608近年来,宗族(家族)仍是中国研究中备受关注的问题,人类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界均有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

本文拟讨论的对象主要为:其一,从成果发表的时间看,主要讨论2001年以来的新近研究成果。

其二,从研究成果的性质看,主要讨论基于田野调查的实证研究成果。

其三,从成果所及的主题看,主要述评1978年以来的宗族及其与乡村治理关系的研究成果。

应当说明的是,本文所述评的文献尽管未必全面,但应能反映近年研究的基本面貌。

不过,一些业已完成但尚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笔者本人近年发表的相关成果,并未纳入评论之中。

本文的分析将从“宗族重建状况研究”和“宗族与村治关系研究”两个方面逐一开展,以此为基础,还将讨论有待努力的研究方向。

一、有关宗族重建状况的研究按照国内外学界的公认说法,宗族在大陆农村的分布体现着不同的区域性特征,一般地,南方地区要比北方地区普遍。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摘要】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

本文通过对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分析和参与路径研究,探讨了其与政府的协同机制以及面临的挑战和展望。

研究指出,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传承文化、解决矛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权力过于集中、传统与现代制度的碰撞等。

建议未来在发展中要加强宗族组织的规范化管理,与政府形成更紧密的合作机制,以促进乡村治理的改善和发展。

【关键词】宗族组织、乡村治理、功能、参与路径、协同机制、挑战、展望、重要性、未来发展方向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宗族组织的地位和功能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在这种背景下,对于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乡村治理的实际情况,为乡村治理的改善和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持。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宗族组织是一个承载着文化传承和社会秩序维护功能的重要组织形式。

宗族组织在乡村中扮演着村民自我管理、纠纷调解、公共事务协调等多重角色。

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宗族组织的功能逐渐被弱化,一些宗族组织甚至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困境。

研究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探讨其参与路径及与政府协同机制,对于推动乡村治理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稳定的乡村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1.2 研究意义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宗族组织作为乡村社会的传统组织形式,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研究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可以更好地理解乡村社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为乡村治理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宗族组织与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关系密切,研究宗族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和模式,有助于探讨政府与宗族组织的合作机制和协同关系,促进乡村治理的有效实施。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作者:夏苗苗来源:《克拉玛依学刊》2019年第06期摘要: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社会组织,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功能显著。

文章认为在实现乡村振兴、构建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背景下,宗族组织能够填补基层自治的“管理真空”,增强宗族认同与情感归属,弘扬传统文化,实现道德教化,乡贤的回归也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智力与资金支持。

当然,宗族组织在参与乡村治理时也面临着对宗族传统认识片面、参与治理的渠道与机制缺乏、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方面的限制。

在乡村治理的新时期,需要从转变宗族负面观念,构建宗族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和有效机制,为其提供政策、环境支持等方面促进宗族组织参与乡村治理能力的发挥和提升,进而实现乡村治理科学有效的目标。

关键词:宗族组织;乡村治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65-1285/c.2019.06.07欢迎按以下方式引用:夏苗苗.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J].克拉玛依学刊,2019(6)42-47.宗族组织作为参与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一直备受关注。

关于宗族的概念,吕思勉从宗、族的概念入手,详细论述了姓氏、大小宗、族长与族产、谱牒、祭祀、合族而居等问题,为后世研究宗族组织提供了理论依据。

张宏明则从人类学角度指出宗族就是在国家行政划分的框架下,由一群无论有无血缘关系的人建构的一个父系继嗣群体。

[1]30从前人的著述中可以发现,宗族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是指强调源自同一祖先、生活在同一地域、通过血缘和地缘关系的蔓延和扩张,并拥有共同利益、统一文化和社会认同的包括小家族到大宗族的自治组织。

宗族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具有相当全面的社会功能。

改革开放以来,学者们对于宗族组织在当代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褒贬不一。

一部分学者以“宗族威胁论”看待宗族组织的复兴,如马俊军指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家族化”问题严重,具体表现在“换届选举,拉帮结派;发展党员,近亲繁殖;村务管理,圈子掌控;集体经济,家族谋利;组织生活,严重虚化;村官监督,软弱乏力”[2]85。

秦汉时期乡里社会演变与国家治理考察

秦汉时期乡里社会演变与国家治理考察

秦汉时期乡里社会演变与国家治理考察摘要:乡里是秦汉国家的社会基础,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对象。

在四百多年的历程中,秦汉国家在乡里治理上多有创新,开创了我国封建社会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乡里治理模式之先河。

社会演变是国家治理方式转变的根本动因,国家治理方式的转变又是社会演变在政治领域里的反映。

春秋战国以降的社会变革,推动了秦汉国家治理的革新,也推动了国家在乡里治理上的积极探索。

在乡里社会演变过程中,国家通过对社会流动的控制与治理、对乡里社会结构变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的治理、对宗族组织兴起的管控与治理,体现了秦汉乡里社会治理的主要特点,既积累了丰富经验,也留下深刻教训。

关键词:乡里社会国家治理社会流动社会结构春秋战国之际,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基层社会结构较之前有了重大变化。

为适应这种变化,国家基层社会的治理方式也在发生深刻转变,其表现就是乡里基层组织的建立,国家权力快速向基层社会延伸。

至秦汉大一统王朝确立,乡里基层组织构建更加完善,其职能几乎覆盖乡里社会各方面事务。

“治天下必自治一国始,治一国必自治一乡始。

”乡里(村)治理始终是中国古代大一统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史学界长期以来十分关注的问题。

秦汉作为中国封建大一统中央集权王朝的开端,尤重乡里治理的制度建设与创新,传世文献有很多记载,简牍材料又有十分丰富具体的补充,相关研究日渐深入,成果丰厚。

但是,如何从宏观上和理论上看待和把握秦汉乡里社会演变与国家治理的关系,特别是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总结其历史经验与教训,进一步推进相关研究,仍然有不少尚待探讨的问题。

本文以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相结合,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就这些问题的若干方面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社会流动与基层管控社会学理论认为,“社会结构的调整是通过社会流动实现的”。

从广义上看,社会流动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空间中从一个地位向另一地位的移动”,主要是“个人社会地位结构的改变”,但“人们在地理空间的流动也归于社会流动”;从狭义上看,社会流动则“常常指人的职业地位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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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地改变了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结构 。可以这 大宗能率小宗 , 小宗能率群第 , 通其有无 , 所以
样认为 , 国家权力在乡村治理中实施和渗透的历 经 理 族 人 者 也 。” [1 ] ( P14) 而 所 谓 法 , 就 是 规
史 , 也就是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发展史 。本文试 则 。周代的上层社会 , 分为周王侯 、诸侯 、卿 、
的渗透 。
其三 , “编户齐民”经济政策的实施 , 彻底

打破了士族的经济基础 。唐朝实行均田制及相应
秦唐以来 , 大大小小的宗法制度逐渐解体 , 的租庸调制 , 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土地集中 , 维
只有体现宗族政治继承权的嫡长制还在延续 , 但 持了小农份地 , 国家直接向 “编户齐民”征税 ,
是宗统已与君统分离 , 大宗之子不再称为 “共 加强了中央与乡村的直接对话 , 冲破了士族的中
主” , 君主不再任意支配宗族的内部事务 。对于 间幕障 。然而这一政策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 , 在
皇族而言 , 被称为 “素族”的士族在乡村中占据 唐后期又遭到实质性的破坏 , 发生了编户农民大
了特殊地位 , 在乡村政治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大 量佃农化的情况 , 土地集中现象又开始出现 。[4 ]
的作用 。
( P104) 关于这点 , 在此不作赘述 。
经过春秋战国先秦两汉的战争洗礼 , 小农经
概言之 , 秦唐时期是国家权力向乡村渗透的
济得到发展 , 宗法制的基础被动摇 , 而在两汉中 开始 , 虽在魏晋南北时期有过一些反复 , 但总体
后期 , 由于武帝推崇董仲舒 “罢黜百家 , 独尊儒 而论 , 国家权力在乡村得到了巩固和加强 , 士族
总之 , 宋元两代通过大官僚为主导的宗族实
祠 、置族田 、立族长 、定族规为特征的宗族发展 现了对乡村的控制 。其渗透包含了伦理道德教化
的新阶段 。其中的一个重要特征 , 是高级官僚参 和制度约束两种方式 , 通过大官僚所言所为 , 巩
加了宗族建设 , 以范仲淹开义庄为先举的官僚宗 固和加强了国家权力在乡村的统治 。
长制应运而生 。族长需要依据族规对宗族进行管 的事情 ; ( 3) 训语类 , 教诲族人做人的伦理道
理 , “子弟有过 , 家长会众子弟责而训之 。不 德 。族规与族人生活密切相关 , 族人活动严格受
改 , 则挞之 , 终不改 , 度不容 , 则告于官 , 屏之 到族规的制约 , 其日常人际关系 、衣食住行 、闲
图借用冯尔康的历史分期法 , 以宗族势力在乡村 大夫 、士的等级 。在异姓贵族和平民百姓中 , 也
发展为主线 , 论证国家权力在乡村渗透的脉络 , 进行着类似的分宗活动 。以这种制度把国家上至
揭示国家与乡村宗族组织间的关系 , 为理顺国家 天子 , 下至诸侯 、大夫和乡民 , 都网罗其中 , 严
与社会的关系 、提高我国乡村治理水平提供科学 格规定了他们相互间的地位 、关系和义务 。
庙而三 ; 士一庙 ; 庶人祭于寝 。”等级不同 ,祭祀的 庶之家子弟可以通过娴习文章辞赋而登科举的途
物品也不同 。《国语 ·楚语》说“: 国君有牛享 ,大夫 径 , 取高官纳厚禄 , 读书有了功利性的特点 , 这
有羊馈 ,士有豚犬之奠 ,庶人有鱼炙之荐 。”[2 ] ( P74) 使得文化由垄断于士族之家开始向庶民寒族普
当然 , 还有诸如婚姻制度 、墓葬制度 、徭 及 。文化的普及带动了乡村文化的繁荣 , 也使一
役制度等等来维持和规范周朝的上下贵贱的等级 些中央的政令能通达至乡村 。同时一些旧族子弟
制 。周人也正是通过尊卑有序的各种礼仪实施对 为了显达 , 也不得不投牒自举 , 置经学而谙辞
乡村的有效控制 , 贯彻王权 (国家权力) 对乡村 赋 , 以求科场得意 。
远方” 。[2 ] ( P209) 由于族规大多为代表统治阶层 暇娱乐 、嫁娶丧葬 、职业选择等诸方面 , 无不接
意志的大官僚所为 , 故为官府承认 , 认为尊长对 受族规的限制 。正因为族规对族人的有效控制作
卑幼 “以家法警戒之可也” 。
用 , 故明清两代统治者一直很注重族规的制订 。
其三 , 通过族谱来禁锢族人的所为 。“族者 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为稳定基层社会秩序曾颁
依据 。
周代绝少工商 , 也缺乏城镇 , 它是一个以农
[ 收稿日期 ]2003 - 02 - 28 [ 作者简介 ]宋宝安 (1949 - ) ,男 , 吉林长春人 ,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 :社会政 策与发展 。
2003. 3 85



业为主的国度 。因此 , 统治者对全国的治理 , 也 建社会体系的一部分 。到魏晋南北朝 , 宗族势力
物 , 作为民间调剂政治生活的一个因子 , 作为一 在 “宗”的原则下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确定
个不成熟的公共领域 , 其兴衰是与国家的控制能 社会秩序的制度 。班固认为 : “宗者尊也 。为先
力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 二者成此消彼长的关 祖主者 , 宗人之所尊也 。礼曰 : 宗人将有事 , 族
系 。国家权力在乡村治理中作用的增减 , 不同程 人皆侍 。古代所以必有宗何也 ? 所以长相睦也 。

乡村治理 :

宗族组织与国家权力互动关系的历史考察
宋宝安 ,赵定东
(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1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摘
要 ] 在缺乏官民充分沟通的传统乡村社会中 , 宗族是村民分享政治生活 、集体抵御国
家权力渗透的公共领域 。宗族成长 、植根于乡土中国 ,适应中国乡民的传统习俗 ,改造乡村必先
唱起了主角 。在此之前 , 无论在宗法制的先秦 , 的主要成员 。士绅在宗族活动中扮演了主要角
还是在士族制的隋唐 , 国家权力的渗透都是通过 色 , 成为宗族事务的主宰 。因而把这一时期又称
地方势力而实现的 。而大官僚的介入 , 则意味着 为绅士富人宗族制时代 。
国家权力的直接干预 。元代义田制得到进一步发
改造宗族 。在当今中国乡村宗族死灰复燃的情况下 ,研究宗族组织与国家权力之间的互动关系 ,
对于培育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 , 更有效地改善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 具有一定积极意
义。
[ 关 键 词 ]乡村治理 ;宗族组织 ;国家权力
[ 中图分类号 ]D691. 4 [ 文献标识码 ]A
[ 文 章 编 号 ]1003 - 5478 (2003) 03 - 0085 - 05
周天子封土地予诸侯 , 建立一大批大大小小的诸 品中正制度的维持有极大的关系 。
侯国 ; 另一种是周天子在王畿地区 (以镐京和洛
隋唐时期 , 由于科举制度和庶族地主的兴
邑为中心的周天子直辖统治区) 以及诸侯在其封 起 , 特别是由于唐末战争士族势力已渐退出历史
国内向下级贵族封赐土地和人口 。这样一来 , 全 舞台 , 宗族的形态也由此开始了新的演变 。这期
族制时代来临 。同时民间民众也开始关心宗族建

设 , 这对国家权力在乡村的进一步渗透是有重要
明清 、民国时期宗族组织普遍出现 , 尤其盛
意义的 。这一时期的宗族发展 , 具有以下几个特 行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 , 其主要标志是宗族
点:
祠堂的建立 。祠堂是先人祭祀 、族人聚会 、族尊
其一 , 代表国家权力的大官僚在宗族建设中 施权的场所 , 平民族人广泛参与 , 成为宗族群体
这一时期尤其是清代由于统治者对宗族组织
展 , 义田多者数百亩 , 最少者也有 100 亩 。 [2 ] 的倡导和维护 , 朝野士绅身体力行 , 致使宗族组
( P186) 义田设置大多来自官僚集团 , 他们在通过 织遍及全国城乡 。这时的宗族组织 , 已发展成为
义田 、义庄赈济族民的同时 , 通过代表国家正统 惟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纽带而联系起来的同姓
86 总 111

倡导恢复和加强封建的人伦关系 , 使得儒教在理 族” 。[1 ] ( P10) 族谱就是关于同一男性血缘关系并
学中得到大发展 。同时由于唐末农民战争和五代 遵守族规的人的记录 。族谱的功能是 “以忠事
十国时的战乱 , 士族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战乱 君 , 以孝事亲 , 以廉为吏 , 以学立身” , 是 “自
就是对乡村的治理 。周代对乡村的管理主要表现 已发展到确认不同宗族之间的高低贵贱和高门士

在以下两个方面 :
族内部的尊卑上下之分的地步 , 禁止嫡庶之间互
其一 , 通过分封土地的办法建立了乡村的行 通婚姻 。士族内部 , 族人同居共财 , 累世同居 ,
政机构 。周人的分封制主要有两种形式 , 一种是 族众几达数百上千 , 这和大庄园经济的支持和九
民的有效控制 。(1) 规定大宗宗子对族人具有处置 治理大多仍只能依托于望族 。
权 ; (2) 保持严格的姓氏制度 , 以此标志人们的血
其二 , 文化科举制度的实施打破了士族的垄
缘关系 , 通过姓氏就把人区分为贵贱不同的众多 断地位 , 加深了国家权力的渗透力 。文化垄断是
集团 ; (3) 遵循等级有序的宗庙祭祀规范 。等级不 士族的重要特征之一 。隋唐以前 , 由于皇族贵族
在漫长的中国社会发展史上 , 中国农村政治

势力的兴衰 , 经历了从 “有限进入”到 “完全进
早在周代 , 中国社会就是一个典型的宗法社
入”再到 “有限退出”的反复过程 。目前中国的 会 。代表国家的周天子 , 通过严格的宗法制控制
宗族势力 , 作为国家权力在乡村中的一个对立 着乡村的思想和政治行为 。古代的宗法制度 , 是
解 , 加强宗族的血缘凝聚力 , 防止族人的贫富分 看出 , 族长是通过族谱使五服之内的族人遵守国
化 , 确保士大夫家庭长享富贵 , 成为重建宗族制 家道德法规 , 对统治者忠诚 , 对老人孝顺 , 并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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