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实施方案
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速,外来务工人员数量逐渐增加,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为了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提高其生活质量和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实施方案。
二、政府部门责任1. 建议设立专门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政策、法规和规范,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2. 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
3. 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入城前的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等。
三、户籍管理1. 简化和优化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的户籍登记和流动管理程序,提供便利的办理流程。
2. 建立完善的外来务工人员信息系统,实施精确的管理和服务。
四、社会保障1. 提供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基本社会保障;2. 积极推动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机制,确保他们享受平等的教育权益。
五、劳动权益保护1.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
2. 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公共服务1. 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和就业信息发布渠道,提供便利的就业和生活信息。
2. 建立完善的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服务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七、社会融入1. 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融入指导,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公共事务。
2. 加强社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社区环境和公共设施,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居民的交流和互动。
八、协同机制1. 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 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以上是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一些建议和方案,用于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质量、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其融入城市社会。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双教字〔2018〕52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双教字〔2018〕52 号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3月26日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一、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1.加强理论武装工作。
抓好意识形态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引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
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教,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活动。
统筹设计、科学安排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时效性。
2.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把2018年作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提升年。
深入贯彻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将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建情况专题调研,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着力整顿教育系统工作作风、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认真开展“抓好党建强作风、塑好师德正师风”活动。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1995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人口流动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的流动大量增加。
这一方面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也对社会治安、劳动、交通、计划生育等各种管理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近年来,各地和有关部门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但是,从总体上看,还远远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当前,作为流动人口主体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在很大程序上仍然处于盲目无序状态。
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1)人口流动增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重要特征。
我国正处在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在市场配置各种资源的过程中,要求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按照经济规律在产业间和地区间流动。
同时,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距较大。
因此,我国现阶段人口流动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大量增多是一种必然现象。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期,人口的流动在一定阶段中出现盲目无序状态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如果对这种状态放任不管,就会导致严重后果。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流动人口问题作为直接关系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经济、政治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外出务工流动人员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24年国家务工补贴
外出务工流动人员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2024年国家务工补贴嘿,朋友们,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新鲜出炉的活动方案,那就是我们的“外出务工流动人员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2024年国家务工补贴”。
咱们直接进入主题,废话不多说,下面就是详细的活动方案啦!一、活动背景二、活动目标1.提高外出务工流动人员的法治意识,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
2.增强外出务工流动人员依法维权的能力,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
3.宣传国家务工补贴政策,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享受到政策优惠。
三、活动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四、活动内容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我们将在各城市务工人员集中的区域,如工地、工厂、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
讲座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法、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务工补贴政策。
2.制作法治宣传教育资料我们将制作一批法治宣传教育资料,包括宣传册、海报、展板等,发放给外出务工流动人员。
资料内容要简洁明了,易懂易记,让务工人员能够快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平台,如、微博、抖音等,开展线上宣传活动。
发布法治宣传教育文章、视频、海报等,扩大宣传范围,让更多务工人员受益。
4.举办法治知识竞赛通过举办法治知识竞赛,激发外出务工流动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兴趣,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
竞赛可以采用线上或线下的形式,设立奖品,鼓励参与者。
5.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与律师事务所合作,为外出务工流动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
解答他们在务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五、活动组织1.成立活动筹备组,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邀请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3.落实活动场地、物资、人员等各项保障工作。
六、活动预算1.宣传资料制作费用:20000元2.讲座场地租赁费用:5000元3.竞赛奖品费用:10000元4.法律援助服务费用:30000元总计:90000元七、活动效果评估1.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外出务工流动人员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满意度。
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实施方案(最新)
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x发〔x〕50号)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要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根据《x区迎接x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工作方案》(x创城指挥部〔x〕1号)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会组织、进宗教场所(以下简称“法律八进”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法律进机关(一)活动内容1.建立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长效机制,教育和督促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2.依法规范决策行为,通过设立公职律师或聘请法律顾问的方式,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
重大行政决策要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3.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述法制度。
将宪法法律列入机关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
法律知识培训、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法律知识考试每年不少于1次,切实提升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4.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建立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各自实际,每年确定1-2个主题,面向公众宣传普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5.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切实推进“普治结合、以治促普”。
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用依法治理的成效检验法治宣传的效果。
6.充分运用图书室、学习园地、刊物、门户网站以及社会和行业部门的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辟法律知识学习版块,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公布日期】2018.09.17•【文号】教高〔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础上,现就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做强一流法学专业,培育一流法治人才,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建立起凸显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建成一批一流法学专业点,教材课程、师资队伍、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中国特色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基本形成;高等法学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大批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1.厚德育,铸就法治人才之魂。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赣府发〔2004〕10号文件的通知-赣府发〔2018〕1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赣府发〔2004〕10号文件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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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赣府发〔2004〕10号文件的通知
赣府发〔2018〕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8年3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国函〔2018〕56号),批复同意《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工作衔接,省人民政府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赣府发〔2004〕10号)于2018年6月1日起废止,不再执行。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扩大市场主体特别是民间投资者的自主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时清理、修改或废止与该规定不一致的本地区、本部门的规定。
2018年5月13日
——结束——。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8.04.13•【字号】•【施行日期】2018.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市局各单位: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贵阳市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攻坚克难之年。
为了开展好“七五”普法,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根据《贵阳市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筑法宣办[2018]2号)和“七五”普法相关工作要求,市局制定了《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4月13日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2018年贵阳市公安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
以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工作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民主法治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法治贵阳基础,为高一格快一步深一层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1.坚持把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要求指导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贵阳市公安局普法工作的政治站位。
廉洁文化单选题(60题)(同名41937)
廉洁文化单选题(60题)(同名41937)廉洁文化单选题(60题)1、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__(_A_)文件。
A、指导性B、指令性C、参考性D、建设性2、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是,到_( _B_)_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A、2008年B、2010年C、2015年D、2018年3、《实施纲要》指出,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__( B )__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
A、家庭美德教育B、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C、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D、家庭美德教育、社会公德4、《实施纲要》强调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_( C )___。
A、社区、家庭、学校B、社区、家庭、学校、企业C、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D、社区、企业、家庭5、2004年由中央纪委委托地方纪委和国家统计局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 C )__以上的群众对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反腐败工作表示认可。
A、40%B、60%C、80%D、70%6、2005年3月,全国妇联制定下发了《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了__( A )__。
A、家庭助廉教育工作B、家庭助廉教育读书活动C、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D、家庭助廉教育工作7、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工作,是党中央赋予妇联组织的重大_( B )。
A、工作任务B、政治任务C、维权任务D、教育任务8、家庭助廉是公职人员的_( C )___责任,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应该成为反腐倡廉的宣传员、监督员、守门员和战斗员。
A、妻子B、父母C、配偶、父母、子女及亲属D、亲属9、全国妇联家庭助廉教育读书活动的主题是__( C )__。
A、家庭助廉,公民有责B、读书思廉读书养廉C、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构筑家庭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D、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构筑家庭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10、2005年6月6日,在全国妇联召开的家庭助廉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北京市家庭代表宣读了向全国家庭发出的_( A )___家庭助廉倡议。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实施方案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实施方案一、背景与问题分析目前,我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面临很多问题。
首先,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常常面临文化适应问题,他们来自农村,到城市的学校面对的环境和教育方式与他们熟悉的环境存在较大差异。
其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资源匮乏,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条件差,教育资源不足。
再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缺乏关心和支持。
由于父母工作忙碌,关注子女的时间相对较少,与他们沟通不足,对于子女的学业和生活情况了解不深入。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面发展。
2.原则:公平原则、差异化原则、综合施策原则。
三、具体措施1.提供教育资源: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资源的投入力度,改善学校设施条件,增加教师编制和培训力度,提高教育质量。
2.制定文化融合方案: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文化适应问题,制定文化融合方案,以多元文化教育为基础,培养他们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和包容心态。
3.设立专门班级: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到一个班级或学校,提供集中式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以便更好地进行文化融合和关注子女发展。
4.加强心理辅导:由专业心理辅导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扰和心理问题。
6.提供奖励机制:设立奖学金和成长基金,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努力学习和良好行为,给予他们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7.加强政策保障: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政策,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支持机制,确保他们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四、实施计划1.第一年:在两个城市试点,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集中班级,提供专门的教育资源和管理服务。
同时,开展文化融合教育活动和心理辅导服务。
3.第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班级的模式,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资源投入。
同时,建立奖励机制,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和全面发展。
4.第四年: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支持机制,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政策,确保他们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2018-2019-在外务工的扶贫帮扶措施有哪些-精选word文档 (1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在外务工的扶贫帮扶措施有哪些篇一:扶贫帮困工作计划201X年扶贫帮困工作计划按照地委、行署关于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为积极做好201X年“定点扶贫帮困”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集中力量抓好增加农牧民收入,推动哈密市天山乡白杨沟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帮困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按照地区提出的农业工作基本思路、主要奋斗目标和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奋斗目标,集中力量抓好提高村级组织能力为根本,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关键,达到整体提高,走向共同脱贫致富,为农牧民增收和发展集体经济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一)结合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提供就业岗位10-15个,劳务输出40人次。
实现劳务收入占农牧民人均增收20%。
(二)结合地区开展“五进”活动,充分发挥下派干部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入户、科技及“双语”培训、科普宣传和文体等活动,实现入户率100%,宣传面100%。
并健全完善“一户一档”。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哈密市天山乡白杨沟村扶贫帮困工作,成立扶贫帮困联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地区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江担任,副组长由地区档案局局长李生军、地区煤管局副局长王全义、地区安监局副局长吐尔逊?艾麦提、地区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叶海亚?尼亚孜担任。
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吐尔逊?艾麦提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和驻村干部组成。
四、主要工作(一)提供就业信息,寻找劳务输出机会。
通过协助开展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努力实现劳务收入占农牧民人均增收20%的目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津政发〔2018〕1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津政发〔2018〕13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4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91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现通知如下:一、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1.对《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3〕55号)作出修改。
(1)第二条修改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
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政府对其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给予支持。
”(2)删除第十条。
2.对《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5〕71号)作出修改。
(1)第八条第一段修改为:“工商、税务和社会保险经办等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网络传输即时交换有关数据,共同做好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工作。
”(2)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工商、税务等部门通过信息系统传递的用人单位登记信息,以及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提供的批准成立单位信息,对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情况及时进行核对。
”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0〕40号)作出修改。
第三条第四项修改为:“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培训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27•【字号】浙政办发〔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4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升政府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力争在本年度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10件)(一)需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4件)1.为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请审议《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省法制办起草)。
2.为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提请审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草案(省民政厅起草)。
3.为规范交通建设工程建设活动,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请审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省交通运输厅起草)。
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3)
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一、背景介绍外来务工人员是指流动人口中由农村流向城市,到城市地区从事雇佣劳动的农民群众。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来务工人员数量逐年增加。
然而,由于他们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变化较大,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不够了解,法制观念薄弱,容易陷入法律纠纷或受到不公正待遇。
为了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任务目标•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依法维权;•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减少外来务工人员发生法律纠纷的数量;•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任务1.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制作宣传材料、举办法制知识讲座等;2.设立法制教育培训班,邀请专业人士为外来务工人员讲授相关法律知识;3.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设置法律知识宣传板块,向他们提供相关教育资源;4.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制度,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5.加强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6.不定期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培训评估工作,了解教育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内容。
三、工作内容1. 制定法制教育大纲制定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大纲,明确教育内容和目标,做到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2. 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开展以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制作宣传材料、举办法制知识讲座、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等。
3. 搭建教育平台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设置法律知识宣传板块,向他们提供相关教育资源,鼓励他们使用在线学习平台进行法制教育学习。
4. 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制度,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难题,维护合法权益。
5. 加强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校内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根据苏政办发〔2013〕179号《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指除本校在编或在岗的教职工、在校生以外的所有来校务工、经商人员,包括外单位来校服务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和其他服务人员以及校内各部门外聘务工人员和校内商业用房经商务工人员。
第三条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保卫处统一管理,主管责任部门归口管理,自我管理单位自我管理。
第四条保卫处负责全校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做到底数清、身份明;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住宿场所安全检查;指导并督促主管责任部门做好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安全教育。
第五条主管责任部门要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与自我管理单位自行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治安保卫责任书应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要求、奖惩办法等),并将治安保卫责任书中的有关条款列入主管责任部门与自我管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并督促自我管理单位做好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安全教育;主管责任部门负责统计并汇总外来务工人员信息并到保卫处办理登记备案。
主管责任部门是使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各二级单位(部门)。
第六条自我管理单位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对务工人员做好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治安防范教育、防火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和河道安全教育;同时要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自我管理单位包括各商业网点、食堂承包商、物业管理单位、外来成建制单位等外来单位。
第七条任何单位不得雇用无身份证或来历不明的人员。
非南京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内连续作业一周以上的,需按照南京市有关户籍管理规定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街道办事处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街道办事处第四季度工作总结范文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我街道结合实际,通过加强对普法教育的认识和重视,不断深化依法治理的工作力度,建立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队伍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时间、不同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治理工作。
现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第四季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认真抓好普法教育工作为顺利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和适时调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调的组织网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将“六五”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
同时根据区委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制定全街道第六个普法教育工作规划,布置落实每年度全街道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工作要求和实施方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明确目标,推动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我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立足实际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普法教材实用性、知识性的需要,及时制定了“六五”普法实施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下发至各村民委员会和相关单位。
并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并落实了相关工作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三、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努力提高全街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着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增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为了使规划得到顺利的实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普法依法治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1、法律进村。
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深入农村、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情况,解答有关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先后向群众送发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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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雅阳”建设,现结合本镇实际,就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目标,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建设“平安雅阳”和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核心,结合我镇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特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管理、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努力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有效防范和化解外来务工人员矛盾纠纷,减少和避免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实现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到年底前,争取外来务工人员受教育面达90%以上。
三、教育对象
凡在我镇辖区居住和依法从事各种劳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以中青年为重点对象。
四、教育内容
主要教育内容是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有关工商、税务、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有关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有关交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及其他与外来务工人员有关的法律、法规。
各村、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实际需要和文化层次的高低,确定相应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
对企业管理层的外来务工人员,则应要求学多学深一些。
五、实施步骤
培训工作从今年7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份)。
主要是成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培训方案的制定、师资队伍的建立和培训、宣传资料的印制以及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9月)。
主要是做好集中培训工作,具体上课时间、内容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安排。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
主要是做好培训的考核和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构,健全组织。
各村、各相关部门,特别是企业,要从建设“平安雅阳”的高度,根据普法教育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上下联动、职能明确、齐抓共管、运行有效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在现有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基础上,在外来务工人员的集中经营地、居住地和工作地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员、信息员队伍。
吸收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优秀积极分子加入到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中来,充分调动外来务工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积极性。
按照“属地管辖”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要确定专门人员,专职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把握原则,明确责任。
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实施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住的由村负责落实;个体户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个私协会负责落实。
各用工单位要掌握外来人员的数量、成份、文化程度和就业状况等基本情况,并负责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培训;用工单位无法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的,由用工单位组织、镇普
法办协助进行学习和培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个私协会负责对个私企业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的部署和指导;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人口计生、卫生、税务、安全生产等部门要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在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暂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行职业介绍、办理营业执照和年检验照等有关事项时,都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之中。
各村、单位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镇普法办负责做好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师资的培训工作。
(三)注重质量,讲求实效。
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要逐步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
其中教材的组织和师资培训工作,由镇普法办负责。
各村、各职能部门、企业要将本村、或下属用工单位、或本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名单及具体培训计划于7月14日前上报镇普法办,镇普法办要配合县普法办在8月底前完成师资的培训工作,9月底前完成对骨干企业内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
各村、各职能部门、企业组织集中培训的时间每期不得少于两天即12课时(以后每年组织学法时间不得少于36课时),并要在开展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对成绩合格者,由组织学习的单位进行发证,并报镇普法办进行登记备案。
七、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要统筹安排,认真规划,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建设“平安雅阳”和普法教育工作中去。
要制定目标,明确分工,有步骤、有秩序的开展工作,要加强领导,积极实施,形成强大的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网络和宣传氛围。
镇普法办要负责对全镇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行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共同组织实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管理、教育、服务和维权结合起来。
司法所要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按照职能分工,履行职责,加强配合,与其他部门共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和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