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系统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综治维稳工作制度
综治维稳工作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部分管领导牵头,由部办公室人员做好相关工作,相关人员要主动了解掌握系统矛盾纠纷的情况、不稳定因素和治安突出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排查内容包括:社会不稳定因素;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的苗头及其他矛盾纠纷。
三、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前夕集中排查。
准确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并及时化解。
四、排查工作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拓展信息渠道,做到范围广、情况明、内容实。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矛盾纠纷防范机制,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接访制度一、接访工作实行首接责任制。
接受群众来访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受理或转交群众来访事宜。
接访人员实行轮流值班接访制度,当值人员应当在接访室候值。
遇有较大规模集体上访时,要及时上报。
二、接待来访群众必须做到“三个一”: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张板凳;“三个心”:热心、耐心、细心;“三个声”:来有迎声、问有应声、走有笑声。
三、首接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对来访人的合法要求不得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在接访过程中要做到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用语文明,并严格执行信访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接待来访群众,首先要问清楚来访人的姓名住址及事由,核对来访人身份证。
属精神病人或传染病人的来访者,应通知有关部门将其带离。
五、接访工作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清楚主要问题,可当场解答的,当场解答;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对属于协调解决的问题转交部门处理,重大的群众集体上访可要求相应主管部门领导到现场做解释疏导工作;对不属于本部门协调范围的应告知来访人,并帮助联系有关单位。
六、对来访反映的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摘报、信访反映、转送、交办、发函、立案、调查等形式进行处理。
对需要领导批示的,经办人拟稿后送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
2024年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三篇)
2024年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矛盾纠纷在学校中是无法避免的,而如何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是学校管理和维护学校秩序的重要任务。
2024年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学校矛盾纠纷处理机制,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2. 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矛盾纠纷处理能力;3. 加强对矛盾纠纷的预警和快速响应能力;4. 有效解决学校矛盾纠纷,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三、工作方案1. 建立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a. 成立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小组,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处理;b. 制定学校矛盾纠纷的处理流程和工作规范,明确责任和权限;c. 建立学校矛盾纠纷档案,实现信息的记录、汇总和分析。
2. 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矛盾纠纷处理能力a. 组织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的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b. 在学校规章制度中加入矛盾纠纷的处置办法,引导学生正确处理矛盾纠纷;c.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应对矛盾纠纷。
3. 加强矛盾纠纷的预警和快速响应能力a. 设立学校矛盾纠纷投诉与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师生投诉与咨询;b. 加强班级和学院的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工作,及时捕捉矛盾纠纷信号;c. 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矛盾纠纷。
4. 有效解决学校矛盾纠纷,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a. 依法依规处理学校矛盾纠纷,确保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b.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合力解决学校矛盾纠纷;c. 积极引导矛盾纠纷的双方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问题,减少诉讼成本。
四、实施措施和进度安排1. 建立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a. 2024年3月前成立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小组;b. 2024年4月前制定学校矛盾纠纷的处理流程和工作规范;c. 2024年5月前建立学校矛盾纠纷档案。
2. 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矛盾纠纷处理能力a. 2024年1月至12月,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培训;b. 2024年4月前,修订学校规章制度,加入矛盾纠纷处置办法;c. 2024年1月至12月,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背景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内部矛盾和纠纷也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建立和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的三、原则(一)公正公平原则:排查调处工作要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尊重事实真相,依法处理矛盾纠纷。
(二)依法依规原则:排查调处工作要遵循法律法规,依法对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和处理。
(三)及时性原则:对学校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排查和调处,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化和升级化。
(四)协商一致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注重各方权益的平衡和折衷,尽量实现矛盾纠纷的“双赢”。
(五)保密原则:排查调处工作要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要求,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职责(一)学校领导:负责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以身作则,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矛盾纠纷调查组:成立矛盾纠纷调查组,负责对学校矛盾纠纷进行调查工作,分析矛盾纠纷的原因和性质,提出解决方案。
(三)矛盾纠纷调处组:成立矛盾纠纷调处组,负责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研判,制定矛盾纠纷的调处方案,并协调各方进行调处工作。
(四)矛盾纠纷调处员:由学校领导指定专门人员作为矛盾纠纷调处员,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工作,尽力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五、工作流程(一)矛盾纠纷排查:学校领导收到矛盾纠纷后,立即指定调查组进行调查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并听取各方意见和陈述。
(二)矛盾纠纷调处:调查组将调查结果上报给矛盾纠纷调处组,调处组负责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研判,制定相应的调处方案。
(三)调处方案执行:矛盾纠纷调处组协调各方进行调处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如无法达成协议,可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调处措施。
(四)纠纷解决与落实:调处组协助各方执行达成的协议,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六、工作保障为确保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应提供以下保障措施:(一)专门机构: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化。
学校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学校内部矛盾,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发生的各类矛盾,包括师生矛盾、家校矛盾、教职员工之间的矛盾等。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矛盾排查调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2. 设立矛盾排查调处办公室,负责具体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
四、矛盾排查1. 定期排查:学校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内部矛盾进行排查,了解矛盾发生的原因、性质和涉及人员。
2. 随时排查:发现矛盾苗头时,立即启动排查程序,及时了解矛盾情况,采取措施防止矛盾升级。
3. 全面排查:针对学校内部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事件,开展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五、矛盾调处1. 调查核实:对排查出的矛盾,由矛盾排查调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查明事实真相。
2. 分析研判:对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明确矛盾性质,确定调处方案。
3. 调处化解:根据矛盾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调处化解:(1)教育引导:对矛盾双方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引导其正确处理矛盾,化解分歧。
(2)调解协商:组织矛盾双方进行调解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行政处理: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理。
(4)法律途径:对涉及法律问题的矛盾,引导矛盾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工作要求1. 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
3. 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
4. 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矛盾排查调处制度旨在为学校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深圳市调解规章制度
深圳市调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纠纷,维护法律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和《广东省人民调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深圳市调解规章制度旨在建立健全调解制度,推动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为纠纷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依据和实践指导。
第三条调解是一种依法和自愿的方式,可以在法律范围内解决各类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纠纷和争议。
第四条深圳市成立市级调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市内调解工作,推动调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第五条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公正、独立、客观、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调解职责,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
第六条调解工作中要坚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合理协商,遵循调解公正、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七条调解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守调解秘密,维护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正义性。
第八条当事人参与调解的权利应当受法律保护,不得受到任何干涉、威胁或打压。
第九条调解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提供,调解机构应当合理使用经费,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调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纠纷调解案件资料,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
第二章调解程序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渠道选择调解。
第十二条调解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法律法规,了解调解技巧,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负责受理、考证、调查、调解和执行调解结果等工作。
第十三条调解程序应当遵循先协商、再调解的原则,尊重当事人自愿选择和参与调解的权利。
第十四条调解工作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听取双方意见,协助双方形成协议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第十五条调解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当事人涉及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六条调解工作人员对于无法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调解结束后,调解工作人员应当制发调解书,保留一份存档,一份交与当事人,依法有利于调解书的强制执行。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_制度
一、总则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学校矛盾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与我校有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3. 各部门、各班级要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小组,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四、矛盾纠纷排查的原则1. 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原则;2. 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原则;3. 公平公正、依法处理原则;4. 协调联动、共同化解原则。
五、矛盾纠纷排查的内容1.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2. 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3. 学生与学校其他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4. 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纠纷;5. 学校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6. 其他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矛盾纠纷。
六、矛盾纠纷排查的方法1. 定期排查: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部门、各班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本部门、本班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 专项排查:针对特定事件、特定群体,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3. 接访走访:设立矛盾纠纷接待室,接受师生员工的投诉和举报。
4. 信息收集: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广泛收集矛盾纠纷线索。
5. 问卷调查:定期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诉求。
七、矛盾纠纷排查的处理1. 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由相关部门或班级负责调解,并及时向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处理结果。
2. 对于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由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必要时邀请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调解。
3. 对于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责任追究1. 对未履行矛盾纠纷排查职责,导致矛盾纠纷升级扩大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24年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3篇)
2024年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矛盾纠纷也日益频发。
为了促进学校和谐稳定的发展,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
本方案旨在提供具体操作方案和方法,以确保学校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和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1. 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效率,迅速处理正在发生的纠纷,防止纠纷升级;2. 加强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提前发现和解决潜在矛盾;3. 增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纠纷解决能力,提高维权能力;4. 健全学校矛盾纠纷处理机制,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
三、工作步骤1. 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1.1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小组,负责全面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1.2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工作流程和工作档案。
2.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2.2明确排查对象和排查内容,重点关注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情况;2.3收集、整理和分析矛盾纠纷的数据,为后续化解工作提供参考。
3.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3.1建立学校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3.2建立联合会商制度,各相关部门协同处理纠纷,确保纠纷能够及时化解;3.3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4. 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纠纷解决能力4.1开展学校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4.2组织纠纷解决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纠纷解决能力;4.3建立人际关系辅导机制,解决师生间的人际矛盾。
5. 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工作5.1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引导学生健康成长;5.2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了解学生在家庭环境中面临的问题,并尽早介入化解;5.3建立冲突矛盾预警机制,预防境内外人员激化矛盾。
6. 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公开6.1制定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布矛盾纠纷的处理结果;6.2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接收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5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学校要按照“抓早、抓少,抓苗头和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准确掌握本区域社会动态,定期排查、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学校政教处每月排查两次,每月将情况上报教育局。
主要内容:1、学校因招生、收费、特困学生就读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
2、校内因内部改革、教师职称评聘等产生的矛盾纠纷。
3、学生意外伤害的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4、学校职工家庭引发的矛盾纠纷。
5、本区域有可能引发集访、超级上访和其他引发的矛盾纠纷。
新钢中学中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为确保全学校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
二、会议由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班子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一)、传达落实省厅、市政府、教育局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
(二)、听取本校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工作汇报。
(三)、解决学校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疑题,针对校园周边治安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四)、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和失职人员的处理。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2)1、定期会议。
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
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____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____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____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本学校需严格遵循“早预防、少介入,及时化解苗头及小事,确保校内纠纷不扩散至校外,重大事件不升级至上级部门,矛盾问题不上交”的原则,精确把握本地区社会动态,实施定期排查、深入研究分析,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有效处理各类潜在不稳定因素。
具体而言,学校政教处需每月进行两次全面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教育局。
主要内容涵盖以下五个方面:1. 妥善处理因招生政策、费用收取及特困学生入学等事宜引发的矛盾与纠纷。
2. 高度重视并有效管理校内因体制改革、教师职称评定等内部事务引发的矛盾与纠纷。
3. 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所引发的矛盾与纠纷。
4. 密切关注并妥善调解学校职工家庭内部矛盾,防止其升级为影响学校稳定的外部纠纷。
5. 密切关注本区域内可能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及其他形式社会矛盾的潜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新钢中学中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为全面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力度,特制定以下例会制度:一、学校应确保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
二、例会由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及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三、例会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 传达并贯彻落实省厅、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
(二) 听取本校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三) 集中研究并解决学校保卫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难题与疑点,针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提出切实有效的改善措施。
(四) 强调并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失职人员进行相应处理,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本(二)学校需严格遵循“早预防、少问题,及时遏制苗头,确保小事在校内解决,大事不出教育局管辖范围,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精准把握本区域社会动态。
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三篇.doc
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三篇第1条矛盾纠纷调查的不稳定因素和制度矛盾纠纷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充分维护学校的稳定,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组织开展学校不稳定因素调查是学校稳定的前提和保证。
开展调查和整改,从“政治、大局”的角度,认真调查我校的不稳定因素,认真整改,维护我校的稳定和稳定。
1、成立组织、制度、人员3实施冲突与纠纷调查调解组织,做好冲突与纠纷调查调解工作。
2、建立预防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及时化解、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事件的形成、。
3.定期调查学校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建立辅导员班领导小组之间信息双向反馈的畅通渠道。
4.矛盾纠纷的调查和调解应遵循预防为主、发现调解为辅的原则,以教育为主要手段,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5 .调查和调解矛盾纠纷不要支支吾吾,谁先知道谁负责,重大问题必须上报。
6.无论是定期调查,还是问题的发生和处理都应及时、真实记录并存档。
7.每月汇总学校矛盾纠纷的调查和调解情况,填写矛盾纠纷调查表,供学校领导查阅。
8、矛盾纠纷调查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说服、法律处理、预防激化”的原则。
9、矛盾和纠纷的调查通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特殊时期每周进行一次。
调查主要集中在老投诉举报户和关键人员的情况。
10、建立一个帐户来检查冲突和争议。
每次调查都必须填写调查工作统计表。
11、信息人员应对发现的冲突和争议信息进行分析,并根据冲突和争议的性质进行分类和处理、优先级。
12、对于因未履行职责和矛盾纠纷调查不力而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案件,应追究责任。
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建设平安校园、建设平安福鼎”的目标,特制定本学院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调查制度。
我们要充分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
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学校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因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人员关系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
三、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设立学校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矛盾纠纷排查1.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应定期开展,由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
2.排查内容包括: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职工之间、师生与家长之间、教职工与家长之间的矛盾纠纷;因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人员关系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
3.排查方式: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五、矛盾纠纷化解1.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析,制定化解方案。
2.学校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方式化解矛盾纠纷:(1)教育引导: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化解矛盾。
(2)调解协商: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3)行政处理: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法律途径: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3.化解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确保化解结果公平、公正。
六、责任追究1.学校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矛盾纠纷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宝安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宝安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维护师生员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区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须成立学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辖区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做好防范。
第四条学校须遵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条宝安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区人民政府,在教育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全区师生人身保险开支。
具体实施办法由宝安区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制定。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宝安区各级各类学校。
学校安全工作同时接受区、镇(街道)综合治理安全工作部门的管理。
第二章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第七条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落实区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主持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制定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度。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并将安全工作纳入校长(园长)的任期任目标。
(三)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所需的经费及设施。
(四)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状况,督促检查分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抓好安全工作,对发现或反映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本单位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学校教学的正常秩序,保障本单位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六)本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负责善后处理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
第八条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人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部署、检查和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任务,并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人。
(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检查、督促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建立奖惩制度,并组织考评。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及时发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2. 坚持教育引导,依法处理:通过教育引导,提高师生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处理矛盾纠纷。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校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工作。
4. 积极主动,及时化解:对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介入,及时化解,防止矛盾扩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协调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3)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级,制定化解方案;(4)对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评估;(5)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档案。
3. 各部门职责:(1)学生处:负责学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2)教务处:负责教师、教职工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3)后勤处:负责校园设施、后勤服务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4)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治安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5)其他部门: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四、矛盾纠纷排查方法1. 定期排查:各部门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 随时排查: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 重点排查: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排查。
4. 联合排查:各部门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形成合力。
五、矛盾纠纷化解措施1. 教育引导:通过开展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为贯彻落实6月7日国务院、省、市安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与整治工作安排(一)6月15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6月30日前,深入开展和认真完成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区属学校自查情况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自查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
(二)8月25日前,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边查边报边改。
发现问题要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督查责任人。
同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力量,对辖区学校、幼儿园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
(三)9月20日前,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区学校、幼儿园、市局直属学校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主要内容为排查工作深入程度、惩处力度和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督查工作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一)学校安全制度建设情况1.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是否落实,是否签订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专人具体负责安全的工作机制是否落实;2.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度,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严格执行;3.门卫制度和干部值班制度(含节假日及敏感期值班)是否落实,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4.是否坚决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是否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为了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和谐,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通过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2. 坚持依法处理,公平公正。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处理矛盾纠纷,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坚持教育引导,化解矛盾。
通过教育引导,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4. 坚持责任明确,分工合作。
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矛盾纠纷排查1. 定期排查。
学校应定期组织力量对师生之间、师生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
2. 专项排查。
针对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热点问题等进行专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
3. 线索排查。
学校应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广泛收集矛盾纠纷的线索,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三、矛盾纠纷化解1. 教育引导。
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引导师生正确处理矛盾纠纷。
2. 调解处理。
学校应设立调解委员会,对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促进矛盾的化解。
3. 法律途径。
对于涉及法律问题的矛盾纠纷,学校应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 心理咨询。
对于涉及心理问题的矛盾纠纷,学校应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当事人缓解心理压力,促进矛盾的化解。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应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 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领导和部门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3. 加强培训和宣传。
学校应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全、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我们根据上级有关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指导思想: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服务。
基本原则:1.属地管理:各处室、系部、班级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各负其责:各处室、系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调处的原则,对口排查调处本部门主管领域的矛盾纠纷、各系部和班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排查调处各内部的矛盾纠纷。
3.积极防范:贯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和立足于“抓早、抓小”的工作方针。
4.依法调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坚持当调则调,该判就判,调判结合,解决问题。
5.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和综合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社会组织调解的积极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创新适应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新情况新特点的工作体制和手段方式;构建覆盖全学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各类校园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犯罪案件,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具体实施:1.学校组织成立专门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定期排查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建立领导小组——各处室组——各系部——各班级之间信息双向反馈的畅通渠道。
学校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2.排查工作。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服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制度(2篇)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制度(2篇)一、总则1. 目的和意义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场所。
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及校内各类工作人员。
3. 基本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公平公正,依法处理: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及时化解,不留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确保校园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领导小组成立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及班主任。
2. 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和修订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统筹协调全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矛盾纠纷。
各科室职责:负责本科室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上报排查情况,配合领导小组处理重大矛盾纠纷。
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职责:负责本年级和班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三、矛盾纠纷排查内容1. 师生间的矛盾纠纷包括教学过程中的矛盾、师生间的误解和冲突等。
2. 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包括同学间的争吵、打架、欺凌等行为。
3. 教职工间的矛盾纠纷包括工作上的分歧、利益冲突等。
4. 家校间的矛盾纠纷包括家长对学校管理、教学等方面的不满和投诉。
四、矛盾纠纷排查程序1. 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各科室、年级组和班级每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填写排查记录表。
专项排查:在重要节假日、考试期间等特殊时段,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
2. 信息收集主动收集:通过班会、座谈会等形式,主动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和矛盾纠纷情况。
被动收集:通过师生举报、家长反映等途径,收集矛盾纠纷信息。
3. 分析研判初步分析:对收集到的矛盾纠纷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判断矛盾性质和严重程度。
学校内部矛盾排查制度
一、总则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化解学校内部矛盾,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与我校有业务往来的校外人员。
三、矛盾排查的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及时化解的原则。
2. 坚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处理矛盾的原则。
3. 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关爱师生员工的原则。
4. 坚持教育疏导,引导师生员工正确处理矛盾的原则。
四、矛盾排查的组织与职责1. 学校成立内部矛盾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内部矛盾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班级要成立矛盾排查小组,负责本部门、班级内部矛盾排查工作。
3. 矛盾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部门、班级矛盾排查小组的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矛盾排查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
(2)定期开展矛盾排查,及时发现矛盾隐患。
(3)对排查出的矛盾,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化解措施。
(4)对矛盾化解情况进行跟踪,确保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5)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五、矛盾排查的方法与步骤1. 矛盾排查方法:(1)实地走访,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
(2)召开座谈会,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3)查阅相关资料,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
(4)运用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方式,帮助师生员工解决矛盾。
2. 矛盾排查步骤:(1)收集信息: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矛盾情况。
(2)分析研判: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确定矛盾的性质、程度和影响。
(3)制定方案:针对矛盾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
(4)落实措施:组织实施化解方案,确保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5)总结反馈:对矛盾化解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六、矛盾排查的保障措施1. 学校要加强对矛盾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学校要为矛盾排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资保障。
3. 学校要加强对矛盾排查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学校维稳机制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学校维稳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 强化校园安全防范,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安全稳定事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 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组织体系1. 成立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维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 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各部门、各班级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四、工作措施1. 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
通过开展主题班会、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加强校园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提高校园安全保障能力。
3.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4. 加强信息报送和舆情监控。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不良信息,维护校园稳定。
5.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
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学校维稳工作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五、责任追究1.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维稳工作职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 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学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
中学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一、矛盾纠纷定义范围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所涉及的矛盾纠纷,主要是指在校园内、外发生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教职工之间以及与学校相关联的社会人员之间,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师生身心健康或造成财产损失的各种矛盾纠纷。
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纠纷、学生管理问题、教职工间矛盾、校园欺凌、校外冲突等。
二、排查方式与责任人排查方式:学校应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定期排查由学校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等责任人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校性的矛盾纠纷排查。
不定期排查则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责任人或部门发起。
责任人:班主任作为班级矛盾纠纷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密切关注班级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矛盾纠纷。
政教处、年级组负责人要统筹协调,确保排查工作有效进行。
三、预警机制与流程建立预警机制:通过对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确定可能升级为严重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发出预警。
预警流程:发现矛盾纠纷→ 分析研判→ 确定预警级别→ 发出预警→ 制定应对措施→ 实施应对措施。
四、信息收集与报告信息收集:通过学生报告、教职工反映、家长沟通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矛盾纠纷信息。
信息报告:责任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矛盾纠纷信息上报给学校相关部门,以便学校做出决策。
五、风险评估与应对风险评估:学校应对矛盾纠纷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风险应对: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加强安保力量、调整管理方式等。
六、调解协调与处置调解协调: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解协调,促进双方和解。
处置:对于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学校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七、培训宣传与教育培训:定期对师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的培训,提高其识别和应对能力。
宣传与教育:通过课堂教育、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师生对矛盾纠纷的认识,提高防范意识。
八、责任追究与奖惩责任追究:对于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学校应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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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教育系统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区教育系统各类影响教育教学稳定的矛盾纠纷情况,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稳定。
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有关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主任:区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区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员:区教育局副处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群团办主任担任,成员:局机关科室长、各街道教育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群团办,电话:27755696,传真,27786739
二、教育局职能科室责任分工
在区教育局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按科室职能分解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职责。
办公室(党办、信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向区相关部门报送教育系统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接待处理群众到局机关的上访、转送、交办、督办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信访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集体上访的发生。
人力资源科、教育工会:负责组织协调排查、调处教师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苗头,维护教职工队伍稳定。
基础教育科:负责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调处群体性学生上访矛盾,维护教育教学的稳定环境。
成人职业教育科:负责组织协调排查和调处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和调处因社会成人办学机构非法办学引发的矛盾纠纷。
计财审计科:负责组织协调排查学校教育收费行为和告知义务、保障教育经费依法收支。
社管办:负责组织协调排查和调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中存在的矛盾纠纷,排查非法办学行为,全面、准确掌握情况,维护民办学校的稳定秩序。
群团办:负责组织协调区教育局维稳及矛盾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教育系统学校维稳综治情况,快速、及时地化解和处理不稳定因素;督办各项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责任制落实。
区教育督导室、区教科培中心和各街道教育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原则,按照本单位、部门职能履职范围,负责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维护稳定的环境。
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全面排查,及时收集、调处、报告
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做好每周一“零报告”工作。
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建立详细的台帐,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维稳及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协调会议制度。
教育局及各街道教育办定期召开维稳及排查调处协调会议,排查和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写清排查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注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五个一”调处制度。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主动、及时、有效妥善调处的要求,做到一起矛盾纠纷、一位责任领导、一个协调处理班子、一套协调处理方案、一个解决期限,实行“五个一”调处措施。
(三)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如果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宝安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应急预案》(深宝教〔2005〕228号)执行。
(四)定期排查制度。
各街道教育办要成立维稳及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定期对辖区学校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重大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并将排查情况报告局维稳及排查调处办公室。
做到有事按规定及时报告,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的,每周一也要实行“零报告”。
直属学校则通过维稳信息员直接上报排查情况。
(五)维稳及排查调处报告制度。
重大节日坚持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重大事件2小时内口头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情况半小时内口头报告、突发情况24小时内书面专项和重大、紧急、突发事件6小时内书面报告的制度。
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在处理结束后3天内形成书面报告。
按属地管理原则,街道辖属学校、幼儿园报街道教育办维稳及排查调处中心办公室,直属学校直接报局维稳及排查调处办公室。
四、健全相关制度
按照区综委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宝安区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宝安区教育系统维稳信息工作管理制度》(深宝教〔2005〕11号)等系列制度。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众性事件。
2.强化部门责任。
教育局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工作,积极主动地排查矛盾隐患。
3.强化基层责任。
各街道教育办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工作职责,特别是在放假前、寒假期间和开学前、后,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排查,使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4.强化责任追究。
区排查调处学校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情况。
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导致
应排查的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时排查或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疏于调处,造成矛盾激化,以致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____《论语·子罕篇》
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
____《论语·季氏篇》
君子不器。
____《论语·为政篇》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____《论语·八佾篇》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____《论语·里仁篇》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____《论语·微子篇》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
____《论语·八佾篇》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____《论语·里仁篇》
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____《论语·子路篇》
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
____《论语·述而篇》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
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____《论语·卫灵公篇》
不患无位,患所以立。
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
____《论语·里仁篇》
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
____《论语·雍也篇》
德不孤,必有邻。
____《论语·里仁篇》
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____《论语·里仁篇》
知者乐水,仁者乐山。
知者动,仁者静。
知者乐,仁者寿。
____《论语·雍也篇》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____《论语·为政篇》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____《论语·子路篇》
未知生,焉知死?____《论语·先进篇》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____《论语·里仁篇》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____《论语·为政篇》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____《论语·颜渊篇》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____《论语·述而篇》
益者三友,损者三友。
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____《论语·季氏篇》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____《论语·公冶长篇》
从心所欲不逾矩。
____《论语·为政篇》
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
____《孙子兵法·九地篇》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____《论语·为政篇》
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
____《论语·颜渊篇》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____《论语·为政篇》
欲速则不达。
____《论语·子路篇》
朝闻道,夕死可矣。
____《论语·里仁篇》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____《论语·子罕篇》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____《论语·学而篇》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____《论语·为政篇》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____《论语·泰伯篇》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____《论语·子路篇》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____《论语·为政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