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AA奖教金”评审细则
医学院校级学金(本科生)评审实施细则
医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实施细则一、本实施细则遵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制定。
《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示的要求,本细则不再赘述。
本细则仅就《管理办法》中未明确作出细则规定的条例进行明文规定。
二、评定细则评定内容由德育分、智育分和竞赛分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方法。
(一)德育分德育分由辅导员评议分、德育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25分。
1、辅导员评议分满分为15分,评议分为12分及以上的方可参评校奖学金。
评议内容为:该生是否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类政治教育活动,是否服从学院安排参加其他各类型的重大活动。
2、德育加分:德育加分有表彰加分和项目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表彰加分满分为3分,项目加分满分为7分。
(1)表彰加分荣誉称号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总支书记)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得分3分2分 1.5分1分0.8分注:①荣誉称号指个人表彰②因同一事迹获得不同荣誉称号的,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项目加分项目加分由社会工作分、突出表现分两部分组成,其中社会工作分满分5 分,突出表现分满分2分。
①社会工作分担任职务校、院学生会、学院社团等组织的主席团成员,学院团总支正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各部正副部长、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支委、班长、团支书其他学生干部得分5分3分 1.5分注:①任职满6个月不满一年者,减半加分;不足6个月,不加分;兼任多项职务的,以最高职务加分,不重复加分(党支部书记除外,担任多项职务的,可累加一次社会工作加分)。
② 突出表现分项目 支教 服兵役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捐献骨髓 扶残助弱、拾金不昧、义务献血 得分 2 2 2 1注: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的事迹必须具有一定影响力;义务献血不累计次数加分。
(二)智育分按照《管理办法》中的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执行。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激发学院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深化学院内涵建设,促进学院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奖励范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体教职工,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义取得的科研荣誉,发表或出版的重要科研成果,获得的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论文奖励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SCI收录期刊上的,影响因子在3.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影响因子在3.0及以下的,一次性奖励0.5万元;《南京医科大学学报》英文版视同影响因子3.0。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SSCI收录期刊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CSSCI收录期刊上的,一次性奖励0.5万元;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的,一次性奖励0.3万元。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EI收录期刊的,一次性奖励0.3万元。
4.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一次性奖励0.5万元。
5.论文和转载(索引)论文的奖励按高的标准执行,不重复计算。
第三条科研课题奖励1.奖励范围(1)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省部级项目:包括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江苏省科技厅自然科学、软科学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它部省级项目。
(3)市、厅级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项目、连云港市科技局、连云港市卫计委、连云港市中医药局项目、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处项目、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立项课题等。
2.奖励办法(1)获得国家级立项课题并有经费资助的,学院一次性奖励3万元。
对于获得国家级立项课题但属于自筹经费的项目,学院给予同类课题一般项目的100%经费资助,不再给予奖励。
(2)获得省部级立项课题并有经费资助的,学院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对于获得省部级立项课题但属于自筹经费的项目,学院给予同类课题一般项目的85%经费资助,不再给予奖励。
AA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细则
AA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浙商大学〔2016〕2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政府奖学金由浙江省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奖励对象、标准、申请条件与名额第四条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学生。
第五条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学校划拨给学院的名额等额评定。
第六条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第七条申请省政府奖学金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二年级、三年级学生评奖学年内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四年级学生评奖学年内体质测试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
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必要条件之一:(一)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当年度获得校综合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二)在参与社会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评奖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素质评价基本项排名列全专业前50%,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1.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荣誉或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按科技处认定标准)发表论文,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其中,论文必须为正式见刊。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学科竞赛获国际和全国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其中,团体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经教务处或校团委认定)。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的认定为正式授权,纸质证书为证。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二○一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1)第三章成绩考核与记载方法 (2)第四章课程确定与学年认定 (4)第五章转学与转专业 (4)第六章休学与复学 (6)第七章退学 (7)第八章奖励与处分 (8)第九章毕业、结业与肄业 (9)第十章学位授予 (10)第十一章附则 (10)附则一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11)附则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办法 (13)附则三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16)附则四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重新学习的相关规定 (18)附则五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报到注册规定 (20)附则六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场纪律 (21)附则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监考教师守则 (23)附则八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室文明守则 (25)附则九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选修课管理规定 (26)附则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规定 (28)附则十一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学籍预警制度实施办法 (29)附则十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留级生跟班试读规定 (32)附则十三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34)附则十四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关于“专转本”学生学籍与学业管理的若干规定 (37)附则十五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40)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拥有本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院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生应努力做到爱国爱院,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团结协作。
第四条本院实行学年学分制。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本院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
康达学院2009年级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1
康达学院2009年级奖学金评定加减分细则一.加分细则2.组织管理能力加分院学生会主席团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院学生会委员班长,团支书班委校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主席助理校学生会部长校学生会副部校学生会委员管乐团,民乐团成员校记者团团长校记者团成员国旗班成员说明:1.学干所得分=参考加分ⅹ权重(干部考核比例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⑴主席团、团总支副书记、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由年级老师测评。
⑵各部部长、副部长由年级老师、主席团、团总支副书记共同测评。
⑶各部委员由年级老师、各部部长、副部长共同测评。
⑷班级委员由年级老师、班长、团支书共同测评。
2.在校学生会任职的同学参考加分如下:校主席助理=院学生会副主席,校各部部长、大艺团队助=院学生会部长,校各部副部长=院学生会副部长,校学生会干事、乐团团员=院学生会委员。
3. 担任学生干部未满一年者以一学期算,所得分=(参考加分ⅹ权重)/2备注:以上所有学生干部以最高职务予以加分,不累计!3.文体特长加分参加院系以上(含院系)文艺、体育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获奖励或表彰。
4.操作技能加分英语六级计算机三级及其以上普通话一级乙等口译B等及其以上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调查报告5.其它加分2.运动会期间的表演方阵成员3.参加校运动会未获奖者4.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部门,校优秀团员,青马工程优秀学员,党校优秀学员5.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在校、院级刊物上发表文章6.校文明宿舍成员,各宿舍管理站评选的宿舍卫生优秀成员(只有宿舍卫生这一项可以累积至无限,宿舍卫生优秀以宿管每周通报为准。
)7.大学生艺术团民族乐团参加省级演出,校级演出。
8.校红丝带协会考核优秀,考核良,考核合格。
9.校史馆解说员。
10.志愿者加分:只限于那些在学校、学院没有任何职务的同学参加志愿活动。
11.党员工作站成员。
14.本身以自己部门、社团成员身份参加的系列活动,不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仅限于2010.9-2011.7。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为不断强化学院教学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我院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取得标志性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激励全院教职员工在“教书育人”和“管理育人”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精神,深入实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重点表彰和奖励在教学一线工作中表现优异、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鼓励教师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潜心教学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条基本原则1.面向一线。
紧密围绕人才培养,围绕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重点表彰在教学各领域、各环节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
2.强化管理。
积极推动教学管理与创新,引导并激励教学单位持续提高教学运行与管理、教学基本建设与改革、质量工程建设等各项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并对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学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3.突出示范。
充分发挥获奖单位和个人在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我院教学工作的总体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奖励类别第三条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是长期坚持高水平教学研究、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的结晶。
学院积极鼓励教职员工多出优秀教学成果,对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特等奖:100万元/项;2.一等奖:50万元/项;3.二等奖:20万元/项;4.三等奖:5万元/项;(二)省级教学成果奖1.特等奖:20万元/项;2.一等奖:10万元/项;3.二等奖:5万元/项;4.三等奖:2万元/项。
以上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为第二或第三完成单位获奖的,对应以上奖励额度,奖励相同级别和等级额度的30%。
AA学院“AA”奖学金评选办法细则
AA学院“AA”奖学金评选办法细则一、指导思想“AA奖学基金”为AA大学AA学院知名校友王文勇教授捐资设立,旨在回报母校教诲培育之恩,激励在校学生深入研究“三农”问题,奋发上进,立志成才。
二、奖项设置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三、“AA”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为激励我院学生积极奋进,追求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帮扶贫困学生,奖学金制定有具体评选标准,详细如下:(一) 本科生评选标准1. 政治思想过硬,热心公益事业,团结同学,遵守校纪校规。
2. 评选区间内,获得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称号。
3. 评选区间内,积极参加有关“三农”问题的学术研究。
4. 评选区间内,获得社会实践结项或参加校级以上专业知识竞赛获奖。
5. 上一学年度加权平均分在80以上且无挂科。
6. 家庭生活困难。
根据以上各条件(第6条除外)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排序,具体等级评定按排序情况确定。
(二) 研究生评选标准1. 政治思想过硬,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
2. 评选区间内,获得优秀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称号。
3. 上一学年度已修各科成绩合格,且平均成绩85分以上。
4. 评选区间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或者在CSSCI正式来源及以上级别发表论文1篇以上(其中发表论文级别高者优先)。
5. 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或独立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研究。
四、评分细则1.学术情况(1)论文得分在评选区间内,发表的论文按以下方法算分(论文必须涉及“三农”问题研究,若不属于“三农”问题研究范围的论文则不算分,第二篇及以上分数减半累加,加分上限为20分):①一篇发表在学校科研部认定的三类(含)权威期刊发表论的论文加20分。
②一篇发表在学校科研部认定的四类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集刊发的论文加15分。
③一篇发表在普通刊物的论文加5分。
④一篇发表在校级和院级刊物的论文加3分。
备注:①论文需正式刊物复印件证明,用稿通知无效。
②论文均须以AA大学AA学院名义发表。
AA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AA学院科研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管理工作,鼓励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参照《AA 科技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我院教职工作为第一主持人且我校作为第一主持单位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科研课题(973、863、国家支撑计划、国家自然基金等)及省部级重大(点)项目课题,学院给予一定奖励。
(一)国家级课题单项经费100万元及其以上的,或者省部级课题单项经费200万元及其以上的,学院给予奖励10000元/项。
(二)国家级课题单项经费不足100万元的,或者省部级课题单项经费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学院给予奖励5000元/项。
第三条为鼓励我院职工积极申请各类横向课题,在横向课题经费到校后,学院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金额为到院经费的40%。
第四条对我院教职工作为第一完成人、并且AA科技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学院给予一定奖励。
同一成果获得多次授奖时,只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一)获国家级奖励的,学院给予重奖(奖励金额待定)。
(二)获省部级一等奖的,奖励12000元/项。
(三)获省部级二等奖的,奖励8000元/项。
(四)获省部级三等奖的,奖励4000元/项。
第五条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省部级获奖项目,我院教职工作为第一完成人且AA 科技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的,或者我院教职工作为第二完成人且AA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按照第四条规定的相应等级奖金的2/3计算;我院教职工作为第二完成人且AA科技大学作为第二署名单位的,按照第四条规定的相应等级奖金的1/2计算;我院教职工作为第三完成人且署名AA科技大学的,按照第四条规定的相应等级奖金的1/3计算;个人排名在第四位及其以后的,学院不予奖励。
第六条我院教职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AA科技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学院给予一定奖励。
关于做好2018年度AA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AA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院属各有关单位:根据《AA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AA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8年我省将启动AA省自然科学奖、AA省技术发明奖、AA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含创新团队奖)的评审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报奖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和要求2018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推荐单位推荐的方式。
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
公示内容需按照《2018年AA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公示情况需上传到AA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1.推荐书是AA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申报单位按照《2018年度AA 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非涉密通用项目的推荐材料,均需登录AA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3.专用项目按保密要求,参照《2018年度AA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模板填写的推荐书纸质材料,并按照手册对电子版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附件,并准备推荐书和附件(完整版)纸质版20份交送专用项目推荐单位涉密项目管理机构保管,待评审时再组织统一上报。
网络申报仅按照电子推荐书模板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附对电子版本内容的脱密说明文件。
4.除AA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外,第一完成单位统一填写“AA省农业科学院”。
5.具体填写要求请参阅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请在院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AA学院鸿儒奖学金评选细则
AA学院鸿儒奖学金评选细则根据《鸿儒AA教育基金会“鸿儒奖学金”评奖办法(修订版)》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AA学院鸿儒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如下:一、评选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明礼诚信、关心集体、热心助人,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必修课加权平均分成绩专业排名前25%),社会责任感强。
在校期间无补考、无不及格科目,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2、热爱AA学科,在AA专业学习、研究、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有志于在AA 学所辖各领域进行长期工作的优秀AA学子。
二、评选对象、条件及细则1、本科参评对象为学业优异、综合表现突出或贡献突出的AA学院四年级学生。
具体条件:(1)、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必修课加权平均分须达到80分及以上。
(2)、在团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科研科创等方面表现突出,根据综合细则进行加分(见附件)。
(3)、在学院建设、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按照在校期间学业成绩(80%)+综合加分(20%)、在校期间综合加分(50%)+学业成绩(50%)和突出贡献分别排序评选。
2、硕士研究生参评对象为AA学院致力于AA应用研究的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以撰写AA案例、调研报告或者交易策略等在内个人综述为评审依据,所提交的其他支撑材料仅作为面试专家参考。
3、博士研究生参评对象为潜心AA学术研究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具体条件:(1)、须通过博士中期考核,已完成博士开题报告或正在筹备博士开题报告。
(2)、博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本校老师)公开发表并且见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评定时同时参照在校期间学习成绩。
论文加分细则如下:①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A级论文一篇加15分;B1级论文一篇加7分;发表B2级论文一篇加3分;其中外文B及以上加15分。
论文可累计加分。
②若文章由两位作者共同完成:合作者为老师(必须为本校老师),学生以第一作者计算;合作者为同学(合作者为校内外均可):第一作者得分=认定分数*80%、第二作者得分=认定分数*20%;③科研加分可累计,但是最高为15分;④在报纸上发表文章、以第三作者的名义发表文章不予以认定;备注:若科研成果加分相同,以学习成绩、工作室出勤情况、学院贡献等综合表现进行评审。
奖学金评定方案(2018版)
北京协和医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案(2018年版)评奖的标准及项目➢权重30%➢SCI收录的论文采用中科院JCR分区对不同分区的文章进行赋分➢(说明:若SCI文章有N个并列第一作者,则单篇文章得分需除以N;若一种期刊属于不同学科分区,按照分区排名靠前者计算)➢Medline论著: 6分➢Medline非论著: 4分➢中文核心期刊论著: 4分➢中文核心期刊其他类型文章: 1分(若Medline和核心收录的文章为并列一作,仅并列排第一的作者加分)➢发表在增刊的文章和摘要不算分➢会议加分标准(见附件2)➢权重 10%附件1 病历情况计分说明临床型研究生的临床成绩以我院病案科提供的检查病历情况为依据,按以下方式核算分数,计算出临床工作成绩表现的分数。
不撰写住院病历的专业(护理、中医、影像、病理、公卫、药学;其他科室学生如果没有在临床轮转请科室提供证明材料)。
教育处在评奖时,将书写住院病历和不书写住院病历的同学分开单独排队,根据比例测算获奖同学人数。
●病历成绩(30%):根据病案室抽检病历得分,计算平均值●差错(20%):分以下几档计算分数:0-20个差错:不扣分20-50个差错:扣减10分50个以上差错扣减20分●未返修差错(20%):分以下几档计算分数:0-10个差错:扣8分10个以上差错:扣15分●丙级病历(30%)出现丙级病历:扣减20分附件2 会议加分标准附表2-1 国际A类会议附件3 活动加分标准附件4 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医院研会干部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加分(1)主席和部长:参加研会工作一年,参考考评结果加分:差:0.1,较差:0.3,一般:1.0,较好:1.5,好:1.8参加研会工作半年差:0.1,较差:0.2,一般:0.5,较好:0.7,好:0.9(2)干事:参加研会工作一年,参考考评结果加分:差:0.1,较差:0.2,一般:0.5,较好:0.7,好:0.9参加研会工作半年差:0.05,较差:0.1,一般:0.2,较好:0.4,好:0.5●医学院研会干部根据研究生院考评结果进行加分(1)主席和部长:参加研会工作一年,参考考评结果加分:差:0.1,较差:0.2,一般:0.5,较好:0.7,好:0.9参加研会工作半年差:0.05,较差:0.1,一般:0.2,较好:0.4,好:0.5(2)干事:参加研会工作一年,参考考评结果加分:差:0.05,较差:0.1,一般:0.2,较好:0.4,好:0.5参加研会工作半年差:0.025,较差:0.05,一般:0.1,较好:0.2,好:0.25●班级干部根据同学和辅导员评价进行计算差:0,较差:0.2,一般:0.5,较好:0.7,好:1.0说明:如学生兼做班级干部和研会干部,分数可以累积。
2018年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2018年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3.学院每学年初发布下一学年奖学金评定细则。
二、奖学金等级及额度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额度如下(学院分专业学位与科学学位按比例评选):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1.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8000元/年.人,最高比例10%;二等奖13000元/年.人,最高比例30%;三等奖10000元/年.人,最高比例60%。
2.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0000元/年.人,最高比例20%;二等奖8000元/年.人,最高比例25%;三等奖4000元/年.人,最高比例30%。
三、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品学兼优;3.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4.学业奖学金参评年级为一年级至三年级;5. 导师同意推荐;6.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及学位课、必修课成绩有不合格者一年内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四、评定标准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1)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按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
(2)二年级博士研究生按本学年度学业成绩、论文发表、科研成果、专利、科技竞赛获奖等得分及导师评测得分排名确定。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总分=(学业成绩计分)×60% +(学业年度总结答辩导师评测得分,满分100分)×40%+学院学业奖学金计分办法得分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AA学院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AA学院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精神,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财政收支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教财函〔2019〕17号),我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如下: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此次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我校成立了以许尔忠校长为组长、孙立峰副校长为副组长,纪委、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国资处、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务处、学位处、科技处、人事处、后勤处、国资处、基建处、发展规划处、信息中心、农林科技学院、历史与地理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负责人组成的自查小组。
认证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在收集、分析有关绩效信息的基础上,逐项目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总结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产出效益等情况,并按2018年度实际完成值,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逐条梳理分析。
二、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2018年度省财政厅共给我校下达“省属高校发展专项”资金7787万元。
我校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方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主要评价指标稳中向好,支出结构合理。
(一)学科建设项目学科建设规划投资6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执行417万元,本级财政资金执行224万元,主要用于深厚黄土的工程性质及工程应用、作物遗传育种实验、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等项目,项目已经按照预期目标完成,资金支付完成,效果良好。
(二)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教学实验平台建设规划投资6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执行447万元,本级财政资金执行189万元。
主要用于BIM综合实训室、物联网综合实验中心、石油化工实验室、计量地理实验室、大学数学网络教学平台、基础医学实验室、综合实训中心等项目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并验收,目前已经投入使用,效果良好。
AA大学“方舟奖学金”评选办法
AA大学“方舟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周柏森教授、方克勤教授追求真理,追求公平正义,以身作则、治学严谨的做人理念,激励法律学子研习法律,信仰法律,传播法治,培养学生健康的法律人格,特设立“方舟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方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方舟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第二章奖项设置及申请条件第四条“方舟奖学金”的奖项设置及要求:(一)奖项设置每学年评定6人,每人奖金8000元。
其中:大二年级1人,大三年级2人,大四年级2人,法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1人(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1.本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次资助一年。
2.当年获其他奖学金者不得参评同一学年的AA大学“方舟”奖学金。
第五条评选条件(一)申请方舟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中国法制建设献身;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有爱,乐观向上;4.学习勤奋,上学年GPA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在本专业前10%以内,在以前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突出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CSSCI、CSCD全文收录,或者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性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奖励(以上竞赛的具体范畴需教务处、校团委认可);3.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4.上学年《刑法学》课程成绩在全年级排名前5%;5.上学年《中国法制史》课程成绩在全年级排名前5%;6.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5%。
(三)如果申请(方舟奖学金)的学生人数满足条件(一)和条件(二)的人数超过本奖学金名额,则按照上学年GPA排名在先的原则择优奖励。
南京康达学院教学职称评定指南
南京康达学院教学职称评定指南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师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各级各类人员聘任,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等 5 个评价标准的通知》(苏职称﹝2017﹞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资格条件。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及附属医院在职在岗教师。
副教授以上岗位分为三类:即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和临床为主型。
教学为主型岗位主要在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学科设置;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主要在从事专业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教学的学科中设置;临床为主型岗位主要在从事临床教学的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中设置,对于主要从事成果转化、科技开发工作的教师可以参照以临床为主型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岗位职责执行,但必须符合相应的成果转化、科技开发业绩要求。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一条思想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规范,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违背师德规范,产生不良影响者,延迟1 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或教学事故,延迟1年以上。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 年以上。
(四)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 3 年以上。
第二条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结合从事的教学、科研、医疗工作需要,完成国内外进修、社会实践和知识更新等培训任务。
对于有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的国外大学学习、研修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A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AA奖教金”评审细则
附属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为进一步支持AA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献身教书育人事业,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国医学教育和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出资设立“AA奖教金”。
根据《AA医科大学康达学院“AA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修订稿)》中的有关要求,结合第一届AA奖教金评审委员会的意见,为做好2018年度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总原则
本奖教金评选遵从评优原则。
评优条件包括积极投身教学一线,兢兢业业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成绩显著,受到学生高度赞扬;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有重大改革,并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取得突出成绩;在管理与保障服务岗位甘当幕后英雄,在圆满完成教育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管理服务新思想和新方法,促进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做出具有榜样作用的先进事迹。
二、评选细则
(一)院内教师申报“AA奖教金(教学类)”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截止今年5月底,来院工作满2年。
2.专任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专任教师应具有硕士学位;教辅应具有本科学历。
4.工作以来至少获得过一次院级及以上奖励(有书面材料)。
5.过去一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应超过同系部的平均水平。
6.过去一学年的学生网络测评成绩排在全院的前50%以内。
7.承担过一学年的兼职班主任工作。
8.入院以来应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主持一项院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者优先。
9.积极主动参与学院、系部和教研室的活动,受到大家的好评。
10.过去的一学年没有发生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的。
11.承担教学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和教辅,其它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院内管理人员申报“AA奖教金(管理类)”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截止今年5月底,来院工作满2年。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3.工作以来,获得过两次院级及以上奖励(有书面材料)。
4.在圆满完成教育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管理服务新思想和新方法,获得好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推荐。
5.过去的一年中,工作没有发生差错或事故。
6.承担过教学工作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医院教师申报“AA奖教金(教学类)”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承担学院教学任务一学年以上;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专任教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工作以来至少获得过一次院级及以上奖励(有书面材料)。
5.过去一年承担的教学任务应超过同系部的平均水平。
6.过去一年的学生网络测评成绩排在全院的前50%以内。
7.近两年来,原则上应公开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一篇教学研究论文或主持一项教研课题。
8.积极参与组织教学,为教学秩序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9.过去的一年中,没有发生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的。
(四)医院管理人员申报“AA奖教金(管理类)”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体承担康达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圆满完成教育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管理服务新思想和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