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耕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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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耕地变化

进入90年代以来,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成为全球变化研究的核心领域之一。由于全球变化研究领域更为侧重对地球系统的碳循环和生物多样性变化的研究,因而对森林(特别是热带雨林)和湿地等类型的土地覆被变化投入了较多的精力。其实,另一种土地覆被变化可能对地球生命支撑系统的威胁更为直接,这就是有限的耕地资源在工业化过程中的丧失。就这种变化来讲,中国大陆在近20年来成为全球最为突出的地区。

考虑到下个世纪初人口高峰到来时中国农业所面临的压力,耕地资源的变化无疑是影响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1.耕地资源的概况

与淡水资源一样,土地资源属于典型的多功能性自然资源,随着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到来自各方面需求的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在这种需求的压力下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利用方式和质量的变化。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耕地资源变化总体趋势表现为向其他利用方式的转变,总面积持续减少。在“谁来养活中国”的论争和全球食物安全危机之背景下,耕地损失的问题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我国政府为了遏制耕地持续减少的势头,提出了以行政区“耕地总量平衡”为目标的耕地保护政策。

对于我国耕地总量,一直缺乏权威的数据。比较长的时间序列数据是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根据统计局的资料,我国耕地面积在1957年达到高峰,其后经历了一次大幅度的减少。第二次大的滑坡发生在1965~1977年;第三次1980~1988年;第四次从1992年持续至今。

改革开放以来耕地减少的速度是60年代至今最快的一段时间。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计算[5],1978~1997年累计增加耕地1140万hm2,累计减少1605万hm2,两者相抵,净减少465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5%,相当于整个江苏省的耕地面积。这段时间平均每年净减少耕地25万hm2,而在此前的10年(1968~1978)间,平均每年净减少16万hm2,速度明显加快。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间,耕地总量平衡中只有1979、1990、1995和1996年新增耕地面积超过了减少的耕地面积。但净增面积有限,不超过10万hm2.净减少最快的是1984~1988年,年均减少55万hm2,其中1985年是减少最多的一年,达100万hm2.1993~1995三年也很突出,每年净减少近40万hm2.

如果仅从全国尺度考察耕地总量变化,会忽视一些重要的现象。从耕地面积变化的空间分布上看,净减少最快的一是广东、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北京、天津及辽宁等沿海省份;二是陕西、湖北、四川、湖南、山西等中部省份。尽管从全国的趋势看个别年份耕地面积是净增加的,但这些自然条件较好的省份自1978年以来一直维持着净减少的趋势。

那些自然条件较差的边远省份,如内蒙古、黑龙江、新疆、云南、广西、贵州、甘肃、宁夏等省,1988年以后耕地却基本上是净增加的。个别省份,如内蒙古和黑龙江等,增加的幅度还比较大。耕地面积变化的这种区域差异,说明在我国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中,生产力较低的耕地面积的增加,在数量上部分地抵消了优质良田的减少,因而掩盖了问题的实质。

2.耕地数量变化的构成和分布

1988年以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每年公布耕地增减的统计资料,被认为是这方面比较权威的数据。根据该局1988~1995年的数据分析,8年中增加的耕地主要来源于荒地开垦,占76%;农业结构调整和复垦所占的比例较小,分别为13%和11%.在损失耕地的构成中,农业结构调整,包括转变为果园、鱼塘、林地及草地的耕地,占有最大的份额,为62%.其次为非农建设占地,占20%.自然灾害损毁(风蚀、水蚀、沙压、洪涝)的耕地面积占18%.

新开垦的耕地主要来于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新疆、云南、黑龙江、内蒙古及广西等省8年间荒地开垦面积最大,占全国开荒总面积的60%.有趣的是,这几个省份也正是灾害毁损耕地最为严重的地区。从结构调整占地的情况看,果园和鱼塘占地问题较为严重的省份包括广东、江苏、辽宁、湖北及陕西等,主要是东部和中部地区;而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占总耕地面积最大的省份有内蒙古、陕西、新疆、西藏和云南,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非农建设占地比较严重的地区明显地分布在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为中心的东部沿海地区,此外,湖北、河南及安徽等中部省份也比较严重。值得注意的是,在1988~1991年期间,沿海12个省份非农建设占地在全国此类占地中的比重维持在40%左右,而在此后的4年,比重上升到50%~55%.

3.耕地面临的问题

农户耕地规模经营太小

规模经营过小带来的问题是劳动生产率极低,在开放的国际贸易条件下,大田作物(主要是小麦、玉米、大豆、棉花)基本上没有国际竞争力。在大宗粮食作物中,我国的主要竞争对手是东南亚国家。小麦、玉米都是我国的主要粮食作物,大豆目前是最重要的油脂作物。因此,耕地规模过小实际上关乎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

耕地规模过小,而且每户的耕地还分成几块,所以,我国的农户在生产的许多环节中无法独立操作。在灌溉、排水、机耕、植保、农田基本建设等方面,农户很难成为独立的生产经营者。这就是我国在实行分户经营以后,必须搞双层经营体制的客观原因。由于种种原因,双层经营体制在20世纪90年代前期达到高峰后逐步消亡,现在几乎不存在了。农户在生产经营中只有寻找其他一些费时费工费力的办法。最明显的是,现在农田基本建设已经全面停止;大量灌溉系统都因水费收不上来而报废,农户争相打井以代替灌溉系统,由此带来更多的环境和效益问题。这种现象几乎没有进入中央农村政策研究者的视野,更没有引起领导层的关注。

承包地只强调稳定,不允许调整

从一些实地调查的情况看,承包地是否稳定,立场不同,结论相反。所以,究竟是要稳定,还是要调整,关键是要全面考虑,衡量各种利弊。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出于稳定的目的,在全国实行“一刀切”的30年承包期。承包期内,耕地不得调整。这必将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方面是新生儿及新婚嫁者没有承包地,各户人口变化出现耕地占有的明显差别。积累多年,无地人口会以亿计,农户之间的占有不均等也将很严重,将会形成很大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承包权的稳定并没有造成承包地块经营权的稳定。随着劳动力和人口的城市化、非农化,会有大量耕地流转,对接包者、承租者来讲,所面临的是更不稳定的局面。所以对承包权的稳定要全面衡量、不可绝对化,尤其不可认为只要是稳定了承包权就是稳定了使用权。

耕地流转比重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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