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土地房屋及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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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西环高速南延线对接方案

中山西环高速南延线对接方案

中山西环高速南延线对接方案本项目共分为三部分:西环高速公路主线、小榄支线、连接线及辅道工程(古神公路二期南段)。

1、西环高速公路主线主线起于小榄镇洪山工业村附近,接现状广中江高速预留接口,设螺沙枢纽互通,跨过环镇北路往南沿着永宁工业大道上一路高架,在菊城大道与永宁工业大道平交口附近,转向西南,沿着曹兴东路向拱北河行进,在曹步公园东侧跨越拱北河,在天地华宇物流处拐向古神公路,沿古神公路高架南行,在古神公路与环镇南路平交口设出入口(菱形),再利用旧路下穿广珠轻轨,跨越沙古公路、长安北路至横栏镇,立交连接中江高速(涡轮型),在大沙村附近设出入口(菱形),在指南村东侧与中开高速相交(涡轮型),跨越拱北河,到达大涌镇。

为避让一级水源保护区,局部路段偏离古神公路,与中顺大堤方向平行,在西部排灌渠区内高架,在沙角环,立交连接加十二线(菱型),在板芙镇七围,立交连接加十三线(菱型),跨越石岐河,在金钟村西侧折向东南,与石岐河平行向南进入神湾镇,立交连接金凤路(菱型),跨越神湾大道,利用古神公路二期南段走廊高架南行,在规划航天城西侧设互通落地(菱形),继续南行,采用隧道型式穿过马腰山,立交连接西部沿海高速(双Y 型),跨越马角水闸、联石湾水闸船闸,紧贴大堤与西江水道平行,在灯笼山水闸东转向怀河围方向,坦洲大涌北侧立交连接香海高速(混合式),跨越坦洲大涌后设置主线收费站落地,终点设置在中山与珠海交界附近,后续采用地方道路与珠海大道相接。

全长57.262km。

2、小榄支线起点位于菊城大道与永宁工业大道平交口附近,与西环高速主线相接,沿着永宁工业大道一路高架,在环镇南路设置菱形落地互通后,偏离既有道路往南在泰昌路西侧下穿广珠轻轨,经小榄镇宝安村、泰丰围、东升镇,设置菱形互通与龙昌路相交,与中江高速设置互通往东南深圳方向,设复合式互通与中山二环快速路与广珠西线高速相交,设置主线收费站后终点止于沙古公路平交口附近。

全长14.478km。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一、项目概述中山市西环高速公路是中山市城市快速路网中重要的路网组成部分,通过连接广州珠三角地区与澳门、香港等地的交通枢纽,对中山市的经济和交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山市政府决定在西环高速公路上修建一条含小榄支线的公路,该公路起自小榄镇,止于谷洲镇,全长约30公里。

该公路建成后将加快珠三角地区与中山市的联系,提高中山市的交通运输效率和经济竞争力。

二、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主线及相关配套设施;2.中山市行政区域内路网改造与扩建;3.桥梁隧道等交通建筑物。

以上建设内容是该项目的主要目标,能够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也可以大幅度改善交通拥堵的状况,并为城市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广阔空间。

三、项目进展1.该项目已经在2018年开工建设,全长约30公里,计划于2021年4月建成并通车。

2.2020年,项目已完成西环径线(明珠大桥至谷洲立交)主线桥梁、机电设备等工作。

3.2021年1月,该项目的西环高速公路小榄路段建设也得到了较为顺利的进展,目前正在进行路基夯实、排管、路面施工等工作,预计6月份即可完成。

4.2021年2月,中山市枫田镇88号至谷洲立交北侧连接线正式开始施工,这一路段是连接西安高速和西环高速的重要节点,建成后将能够缓解周边道路交通拥堵。

四、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约87亿元人民币,其中80%以上将用于西环高速公路主线建设,其余的用于配套设施和中山市行政区域内路网改造与扩建。

五、项目效益1.首先,该项目能够直接刺激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的经济竞争力。

2.其次,该项目对于中山市的交通运输和物流配送等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最后,该项目能够大幅度缓解中山市的交通拥堵状况,提高城市的居民生活质量。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城市快速路网建设项目,在地方经济和交通运输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银洲湖特大桥工程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银洲湖特大桥工程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银洲湖特大桥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中电建(广东)中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2015年11月一、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珠江西岸中东西向主要轴线之一,是中山、江门两市规划的连接港澳、深圳、中山、江门主城区、开平市和台山市的东西向高速公路。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起点对接规划的深中通道,终点接开阳、鹤开两条高速公路。

主线方面:中开高速起于中山市横门岛,与深中通道相接,之后中开高速一路向西,先后经中山市东区、南区、大涌,新会区大鳌、睦洲、三江、双水、罗坑,台山市大江、水步、白沙,开平市赤坎、塘口,恩平沙湖等镇,终点接开阳高速公路,并与鹤开高速公路对接。

小榄支线起点位于中山市西区,沿规划小榄快线走廊往西北向延伸,先后经中山市沙溪镇、东升镇、小榄镇,终点接正在建设中的广中江高速佛江段。

该项目是深中通道在中山和江门南部地区的延伸线,其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缓解江鹤、江中高速公路的交通压力,对改善珠江西岸高速公路网南北向较强而东西向弱的路网结构,对改善深圳、中山、江门城区、银洲湖区域、开平和台山、恩平等地区东西方向进出口单一的状况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路线全长150.67公里,其中中山段主线45.1公里,江门段85.6公里,小榄支线19.9公里。

中开高速公路采用双向6车道,总投资约268.4亿元,其中中山段总造价为151.7亿元。

未来中开高速将可为中山市构建出一条贯穿珠江东西两岸的“黄金通道”。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银洲湖特大桥工程是该线路的先行控制性工程。

拟建大桥选址在银洲湖熊海口下游约1.2km,距下游劳龙水道虎坑口约1.7km,连接银洲湖(亦称崖门水道)东、西两岸,桥址处的水道中央为沙仔岛。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银洲湖特大桥地理位置见图1。

中山市201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中山市201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49 中山市产业平台(板芙园)
144000
板芙镇
50 中山市产业平台(板芙园)二期
62000
板芙镇
(二)工业类项目(79 项)
51
瑞科新能源年产 200 兆瓦碲化镉太阳能电池 产业化项目
52
中山旭贵明电子有限公司年产不间断电源 及光伏逆变器 500 万套项目
4583911 55000 35000
火炬开发区 火炬开发区
牵头责任单位/ 镇区
84 华帝股份高端智卫产 85 品 500 万台(空气能热水器 130 万台,其他
节能厨卫产品 370 万台)生产项目
86
广东奥科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LED 照明产品 1 亿件生产项目
87
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泵及 真空成套设备 250 套项目
66934 17476
市国资委(市中 汇集团)
小榄镇
35 DN1200 原水管道工程项目
11000
黄圃镇
(五)市政设施项目(5 项)
78949
36 富华道升级改造工程
22812
市住建局
37 树木园公共人防停车场工程
10217
市住建局
38 中山市粮食加工中心
10100
市住建局
39 博爱路银通街交叉口立交工程
20000
民众镇
118
格力中山生活电器年产 700 万台风扇改建项 目
11930
民众镇
119 欧普照明华南园区建设项目
258000
民众镇
120 完美华南基地工程项目
150000
南朗镇
121 百盛生物原料药项目
40000
南朗镇
122 明阳智能电气产业项目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江铁路中山段西区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江铁路中山段西区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江铁路中山段西区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5.22•【字号】•【施行日期】2023.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江铁路中山段西区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因深江铁路中山段项目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深江铁路中山段西区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

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在本《补偿方案》公布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

西区街道办事处地址:中山市西区升华路8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22日附件深江铁路中山段西区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因深江铁路项目(西区段)建设需要,拟对纳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补偿标准使用问题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征管〔2022〕431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以下简称“中府〔2019〕107号文”)中有关补偿标准的内容等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补偿范围征收补偿范围具体详见深江铁路中山段(西区街道)项目用地红线(以项目主管部门确定的用地红线为准,见附图)。

二、征收补偿对象及补偿方式(一)凡被纳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为征收补偿对象。

(二)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被收回。

三、征收补偿标准(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26•【字号】中府办〔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26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二章形势要求第三章规划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规划目标第四章构建畅达全国的外联通工程第一节完善深中通道接驳体系,构建大湾区一小时高速互联网第二节推动轨道交通建设,构建大湾区半小时轨道通勤圈第三节打造高水平枢纽场站,构建层次分明的枢纽体系第四节共享区域机场及港口,构建高效直达的衔接体系第五章打造城乡一体的内通畅工程第一节畅通干线公路“主动脉”,实现市域半小时通勤第二节疏通城市“毛细血管”,提高路网运行效率第三节加快城市轨道规划编制,共建“轨道上的大湾区”第六章建设人民满意的运输服务工程第一节推动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基础出行保障第二节构建水上交通服务体系,加强水上巴士规划布局第三节提升客货运输服务质量,实现“人便其行、货畅其流”第七章实施绿色高效的品质交通工程第一节构建绿色运输发展体系,促进运输服务绿色转型第二节推动公路服务设施建设,满足群众游憩需求第三节打造品质化出行环境,增强群众幸福感第八章推进安全有序的交通治理工程第一节探索智慧交通建设,强化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第二节完善静态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停车设施资源配置第三节开展交通详细规划,推动交通精细化设计第四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保障交通安全第九章保障措施第一章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中山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初步形成以枢纽站场、港口口岸为重要节点,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水运航道为骨架,普通干线公路(含国省道)为骨干,城市道路及农村公路为脉络的综合交通体系,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发展。

中山西环先行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最终版(增加其他部门职责)

中山西环先行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最终版(增加其他部门职责)
3、 施工组织总体部署与临时设施...................................................................................................5 3.1 施工组织总体布局规划................................................................................................................. 5 3.2 场地布置说明................................................................................................................................. 7 3.2.1 项目部驻地.............................................................................................................................. 7 3.2.2 各生产工段驻地...................................................................................................................... 8 3.2.3 生产场区规划布置.................................................................................................................. 9 3.2.4 供电措施................................................................................................................................ 11 3.2.5 供水措施................................................................................................................................ 12 3.2.6 网络通信................................................................................................................................ 12 3.3 物资供应....................................................................................................................................... 12 3.4 组织机构及人员划分................................................................................................................... 12 3.4.1 机构设置................................................................................................................................ 12 3.4.2 主要岗位职责........................................................................................................................ 13 3.4.3 施工段的划分........................................................................................................................ 20 I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股东投资、政府补贴和国内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中山西部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勘察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 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合同段名称为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勘察设计咨询。

2.2 工程概况及技术标准:本项目(主线+小榄支线)全长71.74km(其中主线57.262km,小榄支线14.478km),路面面层除收费站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外,其余路段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全线设特大桥1725m/1座,隧道820m/1座,桥隧占路线总长的96.7%,主线支线设互通式立交18处(8处为枢纽立交,一般互通10处),设辅道工程(古神公路二期南段)14.81km(含菱形互通1处)。

项目总估算建安费约 161.7 亿元,总造价约 240.39 亿元,每公里造价3.35 亿元。

本项目主线+小榄支线采用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33.5m,设计速度为100km/h。

古神二期南段拟沿用古神公路一期标准,设计速度调整为 60km/h, 22.5m(33.5m) 双向四(六)车道标准。

2.3 工作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里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勘察设计咨询,包含:初测初勘咨询、详勘、定测咨询、初步设计咨询、技术设计咨询(如有)、施工图设计咨询及后续服务。

2.4 勘察设计咨询周期勘察设计咨询时间: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度相匹配,从勘察设计单位进场至项目施工图设计正式审查(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隧道)设计甲级资质;③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4•【字号】中府[2008]82号•【施行日期】2008.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府〔2008〕82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为保障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项目用地,明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补偿范围(一)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的规定,中山市火炬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小榄镇、三乡镇、沙溪镇属三类地区;五桂山、古镇镇、东凤镇、南头镇、东升镇、横栏镇、大涌镇、坦洲镇、黄圃镇、三角镇、南朗镇、民众镇、阜沙镇、港口镇、神湾镇、板芙镇属四类地区。

三类地区补偿标准为:耕地4.29万元/亩,园地3.3万元/亩,林地1.32万元/亩,养殖水面4.46万元/亩。

四类地区补偿标准为:耕地3.9万元/亩,园地3万元/亩,林地1.2万元/亩,养殖水面4.05万元/亩。

(二)青苗补偿标准。

1、耕地:水田1500元/亩,菜地1773元/亩,蕉林2500元/亩,竹林1500元/亩,四大家鱼塘3000元/亩,虾塘3600元/亩,水鱼、桂花鱼塘5000元/亩(鱼塘面积均按水面面积计算,涉及鱼塘修复工作由征地方负责),草地3000元/亩,林地1200元/亩。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土地房屋及地上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土地房屋及地上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因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建设需要,需对纳入项目拟征收范围的土地房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实施征收补偿。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建设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6﹞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用地红- 1 -线范围内涉及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

二、补偿对象(一)凡被纳入本次拟征收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房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权人均为补偿对象。

(二)上述补偿对象须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以及有关权属的历史资料等作为补偿依据。

若同一处房地产同时核发一本以上共有权属证书,仍作一户计算。

(三)对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且未被认定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土地和房屋,应当成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为成员的历史土地和房屋联审小组,根据有关权属的历史资料(包括房地产买卖协议、收付款证明、村民会议表决、公证文书、职能部门原始审批资料等),对被征收土地和房屋的面积和相关权利人进行认定并予以公示。

若土地- 2 -和房屋的面积和相关权利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可参照本意见实施补偿。

(四)土地房屋面积及其纳入拟征收范围面积经测量后,经联审小组认定,在拟征收范围公示之日起5天内无异议后,予以最终确定。

三、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一)农村集体所有土地1. 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96114.6元/亩(含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于2020年6月8日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批复(中发改投审〔2020〕47号),于2020年9月11日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初步设计批复(中交〔2020〕171号)。

为切实做好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告如下:一、公路用地范围划定。

本项目路线全长8.539公里,总用地面积约67公顷,设置互通立交7处,平交6处;桥梁3398米/18座(其中:主线桥2074米/7座,匝道桥1074米/3座,辅道桥250米/6座);隧道549米/1座。

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含路基)工程、桥隧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

沿线镇区:坦洲镇。

公路用地划定范围为公路红线内划定范围(具体见附件)。

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低间距要求确定为10米。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和执法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在规划、出让、审批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建设项目时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应当征求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
建设管理系统采购招标(标段1)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建设管理系统采购招标(标段1)(项目编号:JG2019-2730)为避免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现发布延长报名时间的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二、已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报名资料。

三、本项目招投标日程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

四、原招标公告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公告。

中山西部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配套设施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配套设施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配套设施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1.10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配套设施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审批〈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配套设施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的请示》(中交请〔2021〕1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拟落实的规划设计条件已经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委员会审议,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原则同意《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配套设施用地规划条件论证》,该报告所提规划条件作为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的规划审批依据。

二、你局要加强对上述规划条件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应认真执行,不得
随意调整。

你局应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加快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将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到相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中。

三、你局应在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获批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12.19
•【字号】粤交营〔2022〕594号
•【施行日期】2022.1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粤交营〔2022〕59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中交请〔2022〕147号)收悉。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同意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及其附属设施交工验收(含收费系统联网检测)备案并通车运行后,方可开始收费。

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
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2月19日。

超390亩!刚刚!中山火炬湾西智谷,征地了!

超390亩!刚刚!中山火炬湾西智谷,征地了!

超390亩!刚刚!中山火炬湾西智谷,征地了!湾西智谷,有动静!刚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连发两条征地预公告!公告显示,本次征地位置分别位于中山火炬开发区的珊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和东利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共14宗地块,面积超26公顷(折合约390亩)!而经对比发现,本次征地,就在湾西智谷!根据此前公布的规划,湾西智谷将按总部经济集聚中心模式规划建设,拟投入100亿元,力争实现年产值1000亿元以上!目前,湾西智谷也正在加快推进周边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超390亩!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根据公告,本次征地位置共2个,分别是珊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和东利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征地面积合计超26公顷(折合约390亩)!本次征收的土地将作为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拟定用途包括商业、工业、交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

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开展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的核查工作。

珊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其中,珊洲拟征收土地8块,面积最大约14.4公顷(折合约216亩),面积最小75㎡,总面积达21.87公顷(折合约328.05亩)!根据地图可以发现,地块主要分布在东部外环高速两旁,附近就是大尖峰,距离中开高速火炬出口、横门西枢纽互通都不是很远。

而结合土地用途来看,地块或有部分将会作为东部外环高速、中开高速火炬出口建设用地。

东利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利拟征收土地6块,面积最大约3.69公顷(折合约55.35亩),面积最小26㎡,总面积约4.64公顷(折合约69.6亩)。

同样,经对比可以发现,地块位于中开高速火炬出口附近,因此或有部分将会作为中开高速火炬出口建设用地。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与地块相距不远就是世纪大道,如果考虑到土地用途,部分地块也有可能会用作建设世纪大道。

回顾:湾西智谷片,两大出口!据此前资料显示,中开高速、东部外环高速在火炬片出口的规划有所变动,按照最新规划,东部外环高速(+规划纵一线)与世纪大道、中开高速、翠亨快线均有互通及设置出口。

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

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

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因广州南沙港铁路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的规定,现决定对中山市黄圃镇涉及共2宗(详见附件1)纳入征收范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港铁路项目(中山段黄圃镇)。

二、征收房屋地点和范围(详见附件1),上述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门:中山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六、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七、被征收人应在本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90天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协议。

在本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

八、救济途径: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本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征收现场办公地点:中山市黄圃镇新地大道70号体育公园B区B幢205室。

咨询电话:*************。

广中江高速公路安置地-中山

广中江高速公路安置地-中山

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中江高速公路安置地)一、项目概况广中江高速公路已经列入广东省第三批扩大内需项目清单,公路建成后对加快珠三角交通一体化进程、完善路网布局、改善区内交通具有重要意义。

因广中江高速公路建设征用了小榄镇宝丰社区、北区社区、绩东二社区、联丰社区、埒西一社区、盛丰社区、西区社区和竹源社区部分土地,致使被征地村民需另择土地建设住房。

为保障被征地村民的利益,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小榄镇人民政府提出了在北区社区、绩西社区、九洲基社区、盛丰社区、西区社区和竹源社区安排广中江高速公路被征地农民生活安置区用地,为被征地村民提供各项生活配套设施齐全的生活社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促进小榄镇新农村的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

二、规划修改的原因根据现行规划,项目用地大部分位于小榄镇规划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外,不符合现行规划,但本项目属于广东省重点项目涉及安置地,为满足项目用地需求,需对现行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三、规划修改具体情况(一)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情况本次规划修改调入位于小榄镇北区社区、绩西社区、九洲基社区、盛丰社区、西区社区和竹源社区,面积为6.0158公顷,其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0158公顷,其中园地4.4150公顷、其他农用地1.6008公顷。

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 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表单位:公顷土地分类土地坐落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合计小计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北区社区 3.3241 0 2.6200 0 0.7041 0 0 3.3241 绩西社区0.2856 0 0.2856 0 0 0 0 0.2856 九洲基社区0.0700 0 0.0700 0 0 0 0 0.0700 盛丰社区0.1616 0 0.1135 0 0.0480 0 0 0.1616 西区社区 1.6246 0 1.1954 0 0.4292 0 0 1.6246 竹源社区0.5501 0 0.1305 0 0.4195 0 0 0.5500 总计 6.0158 0 4.4150 0 1.6008 0 0 6.0158 注:数据是在中山市201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统计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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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
因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建设需要,需对纳入项目拟征收范围的土地房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实施征收补偿。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建设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6﹞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用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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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范围内涉及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

二、补偿对象
(一)凡被纳入本次拟征收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房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权人均为补偿对象。

(二)上述补偿对象须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以及有关权属的历史资料等作为补偿依据。

若同一处房地产同时核发一本以上共有权属证书,仍作一户计算。

(三)对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且未被认定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土地和房屋,应当成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为成员的历史土地和房屋联审小组,根据有关权属的历史资料(包括房地产买卖协议、收付款证明、村民会议表决、公证文书、职能部门原始审批资料等),对被征收土地和房屋的面积和相关权利人进行认定并予以公示。

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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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房屋的面积和相关权利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可参照本意见实施补偿。

(四)土地房屋面积及其纳入拟征收范围面积经测量后,经联审小组认定,在拟征收范围公示之日起5天内无异议后,予以最终确定。

三、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
(一)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1. 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96114.6元/亩(含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2. 留用地按被征地面积的10%计算留用(可选择留用地安置或货币折现的方式)。

(1)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选址初步拟定于坦洲镇新中学斜对面(具体位置由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与被征收集体协商选定)。

(2)货币折现。

按国有划拨商业用地208万元/亩的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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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征收范围内一般农作物、经济作物及水产养殖补偿标准按《实施意见》执行。

如有争议或文件中未提及的品种,以具备相应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4. 因征收需整治整合水产养殖水面和修复塘埂的,经项目单位确认后,可由镇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核定费用后实施补偿;或由坦洲镇组织项目单位落实整治整合和修复工作。

5. 村集体租金补偿按照《实施意见》并结合具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

6. 《实施意见》以及上述未提及补偿项目,以具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

(二)住宅性质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
1. 货币补偿方式
(1)土地按具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

(2)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参照《实施意见》并结合具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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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装修费参照《实施意见》并结合具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

(4)房屋围墙内无法确认权属的无土地使用证的用地,由具备相应资质测绘公司测量面积,由我镇联审小组认定土地权益后,补偿填土平整费用。

补偿标准:根据广东思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预估意见》(粤思远[2019]预字第Y(ZS)0002号)(详见附件1),按265元/平方米补偿。

(5)搬迁费补偿:一次性房屋搬迁补助10000元/户,包含水、电设施补偿费、电视迁移费、固定电话迁移费和网线迁移费等设施的搬迁。

(6)临时居住过渡补偿:补偿对象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且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将房屋腾空并办理好移交手续的,补偿标准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根据广东思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预估意见》(粤思远[2019]预字第Y(ZS)0001号)(详见附件2),按每平方米22元/月补偿,临时住房租金补偿款低于3000元/月的,按3000元/月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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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限自签订补偿协议、房屋腾空交付当月起,一次性补偿18个月。

(7)奖励
①土地、房屋限期签约奖励:自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员送达房地产价格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补偿协议的奖励100000元/户;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补偿协议的奖励80000元/户;在30个工作日以后签订补偿协议的不作奖励。

②房屋限期搬迁奖励:补偿对象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且1个月内腾空土地及房屋并办好移交手续的,按100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8)自行安置补助:补偿对象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自行安置的,在享受本《方案》限期签约及限期搬迁奖励的基础上,还可享受以下补助:
①在补偿对象原土地地值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以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按48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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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土地上的建筑物,以房产权属证书登记面积,按29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③对未办理土地权属证、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但权属清晰、界址明确的土地、房屋(历史建筑)的补偿,按本《方案》第二条第三、第四项认定,土地按48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房屋按29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9)《实施意见》以及上述未提及补偿项目,以具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

2. 土地安置方式
(1)土地安置按以下方式实施补偿
由坦洲镇政府负责落实具体安置地块,并依法引导被征收人办理安置地规划报建手续。

安置地办证事宜按中山市相关政策办理,即:1、被征收人属产权调换地块所在村集体村民(农业户口)且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可安排不超过120平方米土地予以产权调换。

被征收地块面积大于产权调换地块面积的, 超120平方米面积部分以货币方式补偿。

2、被征收土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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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一户一宅”的,不安排土地予以调换,采用货币补偿、房屋置换等其他形式予以补偿。

3、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地为国有土地的,根据补偿协议约定的被征收土地面积按1:1比例调换,按被征收土地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取得方式供地至被征收人名下。

(2)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参照《实施意见》并结合具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

(3)装修费参照《实施意见》并结合具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

(4)房屋围墙内无法确认权属的无土地使用证的用地,由具备相应资质测绘公司测量面积,由我镇联审小组认定土地权益后,补偿填土平整费用。

补偿标准:根据广东思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预估意见》(粤思远[2019]预字第Y(ZS)0002号)(详见附件1),按265元/平方米补偿。

(5)搬迁费补偿:一次性房屋搬迁补助10000元/户,包含水、电设施补偿费、电视迁移费、固定电话迁移费和网线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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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等设施的搬迁。

(6)临时居住过渡补偿:补偿对象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且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将房屋腾空并办理好移交手续的,补偿标准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根据广东思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预估意见》(粤思远[2019]预字第Y(ZS)0001号)(详见附件2),按每平方米22元/月补偿,临时住房租金补偿款低于3000元/月,按3000元/月标准补偿。

支付期限自签订补偿协议、房屋腾空当月起至安置地统一交付建设之日止,再继续补偿18个月(建设期),之后不再补偿。

(7)桩基础补助:参照《中山市坦洲中学新校区工程建设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详见附件3),结合当前实际,以房屋主体建筑面积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

(8)限期签约及限期搬迁奖励
①土地、房屋限期签约奖励:自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员送达房地产价格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补偿协议的奖励100000元/户;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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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奖励80000元/户;在30个工作日以后签订补偿协议的不作奖励。

②房屋限期搬迁奖励:补偿对象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且1个月内腾空土地及房屋并办好移交手续的,按100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9)《实施意见》以及上述未提及补偿项目,以具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由坦洲镇人民政府组织协商补偿。

(二)征收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

(三)本《方案》仅适用于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坦洲段)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附件:1. 房地产预估意见(粤思远[2019]预字第Y(ZS)00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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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预估意见(粤思远[2019]预字第Y(ZS)0001 号)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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