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2010-01-28
中航三鑫: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3 股票简称:中航三鑫公告编号:2020-014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一、担保情况概述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了实现战略规划,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各项经营指标的顺利完成,支持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筹资活动,2020年度拟申请融资担保(含反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75亿元,主要用于承接幕墙工程项目、支持特种玻璃及深加工日常运营融资等方面。
上述担保总额度适用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担保。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额度内担保事项的实施由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具体经营情况自行安排。
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0年3月16日,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额度事项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三鑫科技”)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1001、1002、1101室注册资本:14,28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桂先主营业务:承包建筑各类幕墙工程等业务。
三鑫科技是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
截至2019年 12月31日,三鑫科技总资产255,049.09万元,净资产23,948.83万元,2019年营业总收入340,528.08万元,利润总额5,577.36万元。
(二)中航三鑫太阳能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中航三鑫太阳能光电玻璃有限公司(简称“蚌埠三鑫太阳能”)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北侧老山路西侧注册资本:3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务银主营业务:超白太阳能玻璃,深加工玻璃的生产、销售等。
恒星科技:关于签订超精细钢丝销售合同的公告 2011-05-24
证券代码:恒星科技证券简称:002132 公告编号:2011019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超精细钢丝销售合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一)2011年5月20日,公司与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赛维”)签订了《采购合同》,公司向江西赛维供应规格为0.13mm 的超精细钢丝5,200吨(约合50,000,000Km)。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一)江西赛维基本情况1、法定代表人:彭小峰2、注册资本:86655万美元3、经营范围:硅提纯/单晶及多晶硅棒以及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太阳能光伏应用产品/太阳能热管/太阳能热水器/热水系统以及太阳能光热应用产品生产和销售/仓储(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4、住所: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梅园小区5、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情况2010年度,公司未向江西赛维销售超精细钢丝。
(四)履约能力分析:江西赛维是目前全球产能最高的太阳能硅片生产商和领先的高纯度多晶硅和太阳能组件制造商,在行业内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一)与江西赛维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1、合同双方;购货方(甲方):江西赛维供货方(乙方):恒星科技2、交易数量及价格:总量为5200吨,具体发货数量及技术要求以甲方的订单为准;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3、结算方式:(1)乙方在交货时需向甲方提交17%的增值税发票或者将该发票在交货日前寄至甲方采购部。
(2)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供货及月度供应计划安排发货,乙方不得少于合同附件中或甲方提供的供应月度需求,并以甲方的实际入库数量结算。
(3)特殊情况下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仓库,以保证甲方连续生产。
科大讯飞:董事会关于2010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1-01-28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本公司(下称“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作出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原则1.全面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贯穿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关键流程。
3.制衡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中,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制度为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1.保证公司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得到有效遵循;2.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3.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济环境,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防止、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错弊行为,保障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
120 120 号 文
必须经股东 大会审批的 对外担保
资产
超过70%的担保对
提供的担保
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对股东
控
及其关
方提供的担保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对对外担保审批的相关规定(续)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 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半数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 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在办理贷 款担保业务时,应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 提交《公司章程》 、有关该担保事项 董事会决议或股东 大会决议原件、刊 登该担保事项信息 的指定报刊等材料
“对外担保”,是 指上市公司为他人 提供的担保,包括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所称 “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是指包 括上市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与上市公司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对外担保,必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报刊上及 时披露,披露的内 容包括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决议、截止 信息披露日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上 市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号文件的其他相关规定(续)
办理时提交材料 对外担保定义 控股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1
股东大会对对外担保审批的相关规定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01关联交易存在的11种主要形式及常见的规避关联交易的手法
关联交易存在的11种主要形式及常见的规避关联交易的手法一、关联交易存在的十一种主要形式(一)购买原材料、购买或者销售产品、产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案例】开山股份向关联方采购零部件及销售整机1.关联方采购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对象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由开山控股代扣代缴水电费,第二类为通过开山进出口进口螺杆式空压机主机和油封部件,第三类为向关联方采购的螺杆式和活塞式空压机部分零部件及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占当期营业成本的6%左右,其中2008年至2010年由开山控股代缴水电费金额分别为1,498万元、1,787万元、3,785万元,占当期关联采购金额的 50%左右。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2008年至2010年向开山控股采购水电费,主要基于衢州供电局、衢州水业集团的相关要求。
报告期内开山控股为包括公司在内的开山工业园内下属企业代缴水电费,公司具有单独的水表和电表计量,代缴水电费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政府定价向开山控股结算。
公司2008年向开山进出口采购主要为进口螺杆主机和油封,公司2008年5月之前尚未实现螺杆主机的全谱系自制,仍需向德国GHH等国外螺杆主机制造商进口部分型号的螺杆主机,公司在此阶段尚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故主要通过有进出口资质的开山进出口进口螺杆主机。
公司具备全谱系螺杆主机自制能力后,即停止通过开山进出口采购螺杆主机。
2.关联方销售2008年、2009年,公司向开山控股、浙江开山销售货物主要系空压机整机及配件、压力容器以及铸件产品,2008年、2009 年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16,239万元、12,816万元,2010年公司向浙江开山关联销售金额为5,116万元。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压缩机属于通用机械产品、广泛应用于各行业,开山控股的个别客户采购时要求开山控股一并提供本公司的空气压缩机产品,为方便结算,开山控股向本公司采购空气压缩机后再与其他商品一起销售给其客户。
(二)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案例】巨龙管业货物承运2009年5月5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2009年5月6 日公司与巨龙物流签订《货物运输承运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委托巨龙物流承运公司产品,运价按市场价格确定,2009年公司向巨龙物流支付运费270.62 万元。
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钱进) 2011-01-28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大家好!作为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A、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B、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1、2010年3月1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2009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和《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2010年4月1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2010年7月26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2010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恒星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0-10-21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0058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恒星科技股票代码:002132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吴定章通讯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邮政编码:451200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0年10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第一节 释义 (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5)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恒星科技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6)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7)第七节 备查文件 (7)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吴定章先生恒星科技、发行人指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指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20日,吴定章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减持恒星科技0.64%的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报告(书)指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元 指人民币元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一)姓名:吴定章(二)性别:男(三)国籍:中国(四)通讯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伊洛北路121号(五)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恒星科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公告编号:201910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10月21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谢建红女士、白彭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3日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谢建红女士:职工代表监事,1976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毕业。
近5年来一直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星金属销售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恒昶达、恒星光伏监事。
谢建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白彭尊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毕业,中级金融经济师。
2004年8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车间主任、公司办公室外联主管、投融资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监事、行政部部长。
白彭尊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海航科技:关于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海科B 编号:临2020-009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GCL Investment Holdings, Inc.等2020年度内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总额累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本担保额度不包括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完成收购Ingram Micro Inc.100% 股权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的40亿美元或置换此贷款融资项目的专项担保的展期;不包括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境外控股子公司GCL Investment Holdings, Inc.发行可转换票据的偿还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本担保额度不包括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完成收购Ingram Micro Inc.100%股权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的40亿美元或置换此贷款融资项目的专项担保的展期;不包括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境外控股子公司GCL Investment Holdings, Inc.发行可转换票据的偿还提供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范围及其基本情况为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等值外币;本担保额度不包括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完成收购Ingram Micro Inc.100% 股权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的40亿美元或是置换此贷款融资项目的专项担保的展期;不包括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境外控股子公司GCL Investment Holdings, Inc.发行可转换票据的偿还提供的担保)。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关于市质监局批准16项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关于市质监局批准16项地方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0.07.15•【字号】2010年标字第8号[总第93号]•【施行日期】2010.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0年标字第8号(总第93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以下16项北京市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附件: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0年标字第8号地方标准题录【(标准号】DBll/T 714.1—2010【标准名称】电子政务运维服务支撑系统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标准性质】推荐性【发布日期】2010—06—28【实施日期】2010—10—01【起草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信息化协会、北京市天元网络股份技术有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院软件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优立普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宜富泰网络测试实验室、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广通信达科技有限公司【归口单位】北京市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政务运维服务支撑系统的系统结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接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政务运维服务支撑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实现。
其他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支撑系统可参照执行。
【标准号】DBll/T 714.2—2010【标准名称】电子政务运维服务支撑系统规范第2部分:符合性测试【标准性质】推荐性【发布日期】2010—06—28【实施日期】2010一10—0l【起草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信息化协会、北京市天元网络股份技术有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院软件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优立普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宜富泰网络测试实验室、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广通信达科技有限公司【归口单位】北京市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政务运维服务支撑系统符合性测试的测试方法和测试判定,并给出一套适用于DBll/T 714.1符合性测试的抽象测试套件。
神开股份: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2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8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正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1、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 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对公司下属三个子公司进行重组,其中,原“上海神开钻探设备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石油设备”),更名后,“神开石油设备”购买“神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石油科技’)”的除与录井服务有关的设备及资产之外的所有生产设备及存货,同时由“神开石油设备”吸收合并“上海神开采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采油设备”),吸收合并后,“神开采油设备”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已经完成了以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购买和吸收合并,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亦应随之改变。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神开石油科技”原计划投资7,343万元,扣除其中原计划用于增加录井服务设施的3,000万元,剩余4,343万元项目转由“神开石油设备”实施。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向“神开采油设备”投资4,539万元,由于其业务已经整体并入“神开石油设备”,故原计划向“神开采油设备”的投资转由“神开石油设备”实施。
600288大恒科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9,5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2.7%)提供担保总计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48%)提供担保人民币9,5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13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1-1号法定代表人:张家林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经营Ⅱ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有效期至2016年04月19日)。
一般经营项目:光学、激光、红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音视频设备、通信、精密机械、自动化控制、精细化工及生物工程设备、电光源产品和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3年3月31日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44,425.4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7,976.46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7,017.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人民币62,499.45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51,743.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463.27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为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55,850万元。
恒星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11-11解读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公告编号:20106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谢保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独立董事郑锦桥先生、魏现州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5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恒星科技:2019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公告编号:2020016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9,561,797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计算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时,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8,614.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3%;营业利润9,169.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82%;利润总额9,859.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23.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56%。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81,936.27万元,较年初下降12.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2,645.62万元,较年初下降3.21%。
(二)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稳步增长,处置资产收益增加及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至11,250万元,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23.54万元,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恒星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公告编号:202006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见公司2020年9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9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3日。
300256星星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公告编号:2021-002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拟与待设立的“萍乡聚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聚力咨询”)、江西普密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密斯”)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江西众享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1,500万元,出资占比50%;聚力咨询拟出资1,050万元,出资占比35%;普密斯拟出资450万元,出资占比15%。
(二)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刘琅问先生拟任聚力咨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聚力咨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审批程序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琅问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一)关联合作方基本情况1、聚力咨询基本情况名称:萍乡聚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住所:萍乡经开区周江信息产业园类型:有限合伙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琅问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
以上内容为拟定信息,具体信息以工商设立最终登记的为准。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刘琅问先生拟任聚力咨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聚力咨询为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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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有限公司等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2010年度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42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巩义市恒星金属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3、法定代表人:谢保军
4、注册资本:3300万元
5、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镀锌钢丝、钢绞线,胶管钢丝;自营本企业产品的出口业务、自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贸易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3,641.97万元,负债总额32,515.64万元,净资产31,126.33万元,净利润5,742.85 万元,资产负债率51.09%。
(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二)河南恒星钢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河南恒星钢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3、法定代表人:谢保万
4、注册资本:12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预应力钢绞线(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1%)
7、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5,014.65万元,负债总额12,213.52万元,净资产12,801.13万元,净利润801.13 万元,资产负债率48.83%。
(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授权提供担保的期限: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3、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本次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公司已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9000万元)。
4、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经审议批准后,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的意见
独立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我们同意以上事项,以上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3000万元(含对子公司的担保29000万元,其中已为河南永顺铝业有限公司担保21000万元,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占2009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11.50%,净资产的24.51%;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最高为66000万元(含对子公司担保),占2009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7.0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