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与安全问答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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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答: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

(1)主观过错是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首要条件。违法过错承担违法责任和交通事故责任。非违法过错不承担违法责任,但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意外无过错,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2)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害事实。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不上交通事故责任。(3)主观过错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法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不存在着因果关系,则不承担事故责任。

(4)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作用大小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5)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责任。 1)同类交通方式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基本是一致的。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只作为交通事故经济赔偿的证据。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行人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最少承担10%的损失赔偿。(3)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另外,在交强险范围内车祸受伤者小于10000元治疗费,不论责任大小,保险公司承担,大于10000元的,如果肇事车辆无责任,承担

10%的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赔偿费(丧葬费、死亡补偿金、残疾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答: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共分十级,级差系数为0.1;一级最重,系数为1;十级最轻,系数为0.1;),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上述费用乘以伤残等级系数即为残疾赔偿金。

6.死亡赔偿金: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9.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0、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三、什么叫道路交通肇事罪?我国对交通肇事罪刑事处罚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具体规定: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器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运输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机动车辆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1、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和车辆损失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2、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五、什么叫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指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失,被保险人依法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的一种强制保险。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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