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合集下载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一)招生计划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

(二)招生专业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62个,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4个,分别为: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三、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012西南政法研究生招生简章 (2)

2012西南政法研究生招生简章 (2)

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说明一、我校201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633-1890名(含统考生、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生)。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

目录中本单位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2012年下达的具体招生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单独考试的四门考试科目及编号:思想政治理论111,英语241、俄语242、日语243、德语244、法语245,其余二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各专业统考的科目及编号相同。

三、我校拟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5名。

各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已明示于专业目录的“接受推免生数”栏内,接收办法等具体事项请在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查阅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四、“复试”栏中的笔试专业课科目与考生网报的专业、研究方向相对应。

请考生详细阅读“专业目录”,根据网报选定的专业、研究方向(网报选定后不能更改),做好应试准备。

- 1 -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招生人数接受推免生数考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复试001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0101 哲学曾凡跃李军杨晓平陈应琴单正齐曾维加龚鉴瑛靳松文学平周恩荣李春茹30|36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01辩证唯物主义150分④801中国哲学史(先秦部分)150分①历史唯物主义100分②邓小平理论100分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2中国哲学010105伦理学①笔试专业课:历史唯物主义100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50分②外国语听说测试③本专业综合知识①笔试专业课:中国哲学150分②外国语听说测试③本专业综合知识①笔试专业课:伦理学150分②外国语听说测试③本专业综合知识- 2 -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招生人数接受推免生数考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复试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30505思想政治教育030201政治学理论01西方政治哲学02比较政治制度03社会政治发展与稳定研究04中国政府与政治研究05地方政府与治理研究06公共安全管理研究崔平王贵明冉志邓斌钟枢樊美勤曹茂春傅敏王安白晏慧王成兰梁勇罗亚莉张北坪潘宇鹏商爱玲宋玉波肖唐镖罗兴佐程志敏简敏黄清吉周振超刘文科30|4824|3022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0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50分④802专业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120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0分)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03政治学原理150分④803综合考试(西方政治思想史80分、行政学原理70分)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100分②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100分①中国政治制度史100分②中国政治思想史100分①笔试专业课:中国近现代史150分②外国语听说测试③本专业综合知识①笔试专业课:比较政治制度150分②外国语听说测试③本专业综合知识- 3 -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招生人数接受推免生数考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复试120401行政管理01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02公共政策分析03非营利组织管理04行政法治05公共危机管理125200公共管理乔永忠邹东升冯春淳于淼泠郑万军鲁琴郭春甫张晓宇郭增琦周燕范履冰导师组28|3030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03政治学原理150分④804行政管理150分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无④无①行政法学100分②公共经济学100分①行政法学100分②公共经济学100分①笔试专业课:公共管理学150分②外国语听说测试③本专业综合知识①笔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注:该笔试成绩将计入总成绩。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报录比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报录比

爱考机构-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报名录取比例及复试分数线一览表学院专业2013年招生计划2012年录取人数报录比国家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分数线政治外语业务课总分政治英语业务课总分法学院法学理论19 23 6:1 42 63 315 60 90 340 法律史8 9 5:1 42 63 315 60 90 340宪法与行政法学50 60 8:1 42 63 315 60 90 340 军事法学 4 4 5:1 42 63 315 60 90 340民商经济法学院民商法学81 100 9:1 42 63 315 60 90 360 诉讼法学31 38 7:1 42 63 315 60 90 350 经济法学50 60 7:1 42 63 315 60 90 34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4 18 6:1 42 63 315 60 90 340 知识产权法学22 27 11:1 42 63 315 60 90 345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65 77 10:1 42 63 315 60 100 345诉讼法学48 55 8:1 42 63 315 60 100 345 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66 77 7:1 42 63 315 60 100 345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14 26 4:1 42 63 315 60 100 360中外政治制度5 4 7:1 42 63 315 60 100 360 国际政治 4 4 5:1 42 63 315 50 90 345国际关系 6 8 4:1 42 63 315 55 90 340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外交学 3 5 3:1 42 63 315 55 90 340 行政管理10 26 9:1 60 100 350 社会保障 4 3 3:1 55 90 340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新增)3 * * 50 75 340危机管理(新增)3 * * 50 75 34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00 89 5:1 41 82 150 45 85 160商学院政治经济学8 9 1:1 50 75 340 50 75 340 经济史 3 4 1:1 50 75 340 50 75 340 西方经济学 2 2 1:1 50 75 340 50 75 340 世界经济 5 5 4:1 50 75 340 50 75 340 区域经济学 2 2 1:1 50 75 340 50 75 340 产业经济学 3 3 4:1 50 75 340 50 75 340 国际贸易学 2 2 2:1 50 75 340 50 75 340 会计学 4 6 2:1 50 75 340 50 75 340 企业管理8 10 3:1 50 75 340 50 75 340法商管理(新增)2 * * 50 75 34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275 256 1:1 41 82 150 41 82 150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4 5 2:1 38 57 290 40 90 310 中国哲学11 12 2:1 38 57 290 40 90 310外国哲学 3 4 2:1 38 57 290 40 90 310人文学院逻辑学 3 3 2:1 38 57 290 40 90 310 美学 4 4 1:1 38 57 290 40 90 310 宗教学 3 4 1:1 38 57 290 40 90 310 法学理论14 17 1:1 42 63 315 60 90 340 历史文献学 2 2 1:1 38 114 285 38 114 285 专门史 4 2 2:1 38 114 285 38 114 285 中国古代史 2 2 4:1 38 114 285 38 114 285中国近现代史4 4 4:1 38 114 285 50 120 310比较法学研究院比较法学40 60 3:1 42 63 315 50 90 330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270 303 5:1 42 63 315 50 90 330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70 161 3:1 42 63 315 50 90 330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党史 3 3 2:1 42 63 315 42 63 31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 3 2:1 42 63 315 42 63 315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3 2 2:1 42 63 315 42 63 315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3 4 2:1 42 63 315 42 63 315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2 3 1:1 42 63 315 42 63 315 思想政治教育6 9 3:1 42 63 315 55 95 350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2 3 1:1 42 63 315 42 63 315社会学院社会学8 7 1:1 42 63 315 42 63 315基础心理学 2 3 3:1 40 120 300 40 120 300社会学院应用心理学 4 10 18:1 40 120 300 60 120 310犯罪心理学(新增)5 * * 40 120 300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8 8 1:1 52 78 345 52 78 345 俄语语言文学3 1 1:1 52 78 345 52 78 345 法语语言文学3 1 3:1 52 78 345 52 78 345 德语语言文学3 1 1:1 52 78 345 52 78 345中欧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0 10 1:1 42 63 315 60 90 340刑法学10 10 2:1 42 63 315 60 90 340 民商法学23 25 5:1 42 63 315 60 90 340 诉讼法学10 10 2:1 42 63 315 60 90 340 经济法学22 23 3:1 42 63 315 60 90 340 比较法学10 10 2:1 42 63 315 60 90 340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25 21 4:1 42 63 315 50 90 330新闻传播学院法学理论7 8 4:1 42 63 315 60 90 340 新闻学12 19 9:1 52 78 345 62 100 370 传播学 6 11 4:1 52 78 345 62 100 370人权研究院人权法学 6 5 5:1 42 63 315 60 90 340证据科学研究院证据法学 4 5 9:1 42 63 315 60 100 345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30 20 8:1 42 63 315 50 90 330说明:(1)复试分数线中的成绩指初试单科分数及总分。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考研复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考研复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喜报】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8人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9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2013年复试分数线2012年复试线2011年复试线【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5)《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三、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1)内容的政治性(2)效力的最高性(3)立法的原则性(4)实施的多层次性9、宪法的作用?(1)保障人权(2)保障民主(3)保障法治(4)保障经济制度10、宪法发挥作用的必备条件?(1)宪法规范的科学性(2)法制的健全和完善(3)违宪审查的有效运行(4)公民的宪法意识11、制宪机关和宪法的起草机关的区别?(1)制宪机关是行使宪法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宪法的起草机关是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独立行使制宪权(2)制宪机关是一种常设机构,而宪法的起草的机关具有临时性,一旦宪法的起草任务完成久宣告解散(3)制宪机关有权批准和通过宪法,宪法的起草机关则没有此权(4)制宪机关是经过选举产生,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往往是经过任命的方法产生(1)树立宪法的权威(2)培养公民的宪法意识(3)保障人权实现(4)保证国家权力的有效运行13、宪法制定的程序?(1)成立专门的制宪机构(2)提出宪法草案(3)宪法草案的通过(4)公布14、宪法解释的体制?(1)立法机关解释体制(起源于英国)(2)司法机关解释体制(起源于美国)(3)专门机关解释体制(起源于法国)15、宪法修改的形式?(1)全面修改。

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我校2012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XX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招生专业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具体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XX个一级学科和XX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

三、报名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五、考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网址:XXXX)。

六、考试时间1. 初试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 复试时间:XXXX年XX月下旬至XXXX年XX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七、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2: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一、法律硕士(一)报考条件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是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

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二、教育硕士(一)报考条件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领域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19个招生领域。

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教育硕士招生领域,并于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招生领域备案。

2012年高考:中国政法大学在山东省的招生计划

2012年高考:中国政法大学在山东省的招生计划

2012年高考:中国政法大学在山东省的招生计划
2012年高考,中国政法大学在山东的招生计划为91人,法学专业招生16人。

录取时,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100%计划予以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1%以内。

据中国教育在线了解,在100%计划以内,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中国政法大学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但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会作退档处理。

在学费方面,中国政法大学的英语、德语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60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5000元。

选择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学生,从第五学年起,学校参照基本培养成本收取学费。

实行本硕连读的德语、英语专业学生从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起,参照当年研究生的收费政策及实际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应用学习阶段,学费按法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收取。

本科住宿费每年650/750/900元。

中国教育在线2012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显示,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是 1952年成立的由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钱端升先生为首任院长。

1983年,在中央“ 要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建成我国政法教育中心” 的指示下,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为大学题写了校名,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21•【文号】学位办[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单位:现将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1.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教育、体育、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临床医学(中医师承)、公共卫生、军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艺术等专业学位。

2.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报名及考试1. 报考条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分别见附件2、附件3。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6)。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 考试工作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全国联考科目和时间安排见附件5。

4. 考务工作全国联考考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考区具体考务工作,具体事宜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 2012 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校内、校外调剂名额及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 2012 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校内、校外调剂名额及条件
学院 专业
马克思主义基 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发 马克思主 义学院 展史 国外马克思主 义研究 中国近现代史 基本问题研究
缺额
1 1
接收校内调剂条件
接收校外调剂条件不接收源自内调剂1 11.考生所报考专业与该专业须为同一专业(专业代码相同); 2.初试达到政治 50、外语 50,业务课单科 90,总分 335; 3.考生须为“211 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注意:各专业均不接收校内或校外单独考试考生的调剂申请。
4
不接收校外调剂
外交学
3
政治与公 共管理学 院
1.报考我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或中外政 治制度专业; 2.初试成绩没有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但达 到外交学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 1.报考我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初试成绩没有达到该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但达到教 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 1.报考我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初试成绩没有达到该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但达到社 会保障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 不接收校外调剂
法学理论
8
1.报考我校法学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 2.初试成绩没有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但达 不接收校外调剂 到政治 60、外语 60,业务课单科 90,总分 340。
法律硕士 学院
法律硕士 (非法 学) 专业法庭科 学方向
26
接收校内调剂条件待定
不接收校外调剂
2
中国政法大学 2012 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校内、校外调剂名额及条件
中国哲学
8
不接收校内调剂
外国哲学 逻辑学 美学
1 2 2 2 2 2 1
不接收校内调剂
人文学院
宗教学 ★历史文献学 ★专门史 ★中国古代史

中国政法大学2012考研录取比例统计及复试分数线

中国政法大学2012考研录取比例统计及复试分数线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48 48 48 48 48 48 48 50 52 48 48 48 48 48 50 43 43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45 45 40 40 55 55 55 5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55 55 45
68 68 120 120 83 83 83 83 68 68 68 68 68 68 68 68 68 68 83 83 68
325 325 305 305 355 355 355 355 325 325 325 325 325 325 325 325 32583 83 83 83 83 83 83 83 83 90 90 90 90 90
人文学院 中国哲学 人文学院 外国哲学 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 逻辑学 美学 宗教学 ★历史文 献学 ★专门史 ★中国古 代史 ★中国近 现代史 ★比较法 学
人文学院 法学理论 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 比较法学 研究院
330 330 330 330 330 330 330 340 340 330 330 330 330 330 335 330 330
330
1:01
43
65
310
60
45
90
330
330 345 330
5:01 5:01 3:01
43 43 43
65 65 65
310 310 310
60 60 60
45 48 45
90 90 90
330 330 330

2012法大复试范围

2012法大复试范围
比较法学专业
比较法学概论
笔试:比较法基础理论40分、英美法30分、大 陆法30分。
口试:比较法基础理论、英美法、大陆法
010法律
硕士学

法律(法学)专业
专业综合
笔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口试:民法、刑法(注重对考生思维、知识运用 能力的考查)
国际私法理论与制度、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 国际商事仲裁。
005政治
与公共 管理学 院
国际关系专业
国际关系学、外交 学
笔试: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外交学 口试:国际关系学综合知识
国际政治专业
国际关系学、外交 学
笔试: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外交学 口试:国际关系学综合知识
政治学理论专业
中西政治思潮
历史文献学专业
历史文献学
中国历史文献40分、古代法律文献30分、古代 汉语30分。
中国古代史专业
—秦汉史方向
中国古代史
秦汉史50分、古代汉语50分
中国古代史专业
—明清史方向
中国古代史
明清史50分、古代汉语50分
专门史
专门史(社会史)
中国通史40分、社会史概论30分,历史人类学
30分
008比较
法学研 究院
笔试: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外交学

口试:国际关系学综合知识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公共经济学 教育管理学
笔试:公共经济学、教育管理学 口试:公共管理综合知识
社会保障专业
社会保障学 福利国家理论
笔试:社会保障学、福利国家理论 口试:社会保障相关专业知识
公共管理专业
当代中国政府与 政治
管理学原理
笔试:当代中国政府组织体系、 中国现行公共政 策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招生人数、报录比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招生人数、报录比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招生人数、报录比
本学院每年差不多招30人,每年的具体招生人数会稍有不同,报录比差不多是10∶1。

其他学院2012年的招生人数和报录比如下:
(1)法学理论,招生人数19人,报录比7∶1。

(2)法律史,招生人数9人,报录比14∶1。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招生人数57人,报录比7∶1。

(4)军事法学,招生人数4人,报录比4∶1。

(5)法律与经济,招生人数9人,报录比11∶1.
(6)人权法学,招生人数4人,报录比3∶1。

(7)民商法学,招生人数82人,报录比9∶1。

(8)诉讼法学,招生人数55人,报录比8∶1。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招生人数18人,报录比6∶1。

(10)知识产权法学,招生人数26人,报录比9∶1。

(11)刑法学,招生人数70人,报录比10∶1。

(12)证据法学,招生人数5人,报录比9∶1。

(13)国际法学,招生人数71人,报录比6∶1。

通过对比2012年的招生人数,和报录比可以预测到近些年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学硕的人数在逐年增加,但是被录取的人特别少,像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录
取比率还稍微高点,而像法律与经济这种专业被录取的人就特别少,因为专业的受欢迎程度不同,因此报录比和招生人数也有很大的区别。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大 红 楼 。1 5 年 , 学校 迁 址 至学 院路 。 4 9 文 革 中, 学 校 被 停 办 。 文 革 结 束 后 , 学
校 复 办 。1 8 年 ,在 中央 “ 抓 紧筹 办 3 9 要 中国政 法 大 学 , 把 它 建 成 我 国政 法 教 育 中 心 ” 的指 示 下 , 北 京 政 法 学 院 与 中央
政 法 干 校合 并 为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邓 小 平 同 志 为 大 学题 写 了校 名 。1 8 年 ,学 校 5 9 开 辟 昌平 校 区 新 校 址 。 学 校 形 成 一 校 及 本 科 生 院 、进 修 生 院 、 研 究 生 院 三 院 办 学格 局 。进 修 生 院 后 更 名 为 中央 政 法 管
| 缸 丸 i _ r ‘
● 课 程 特 色
1 、正 规 系统 的硕 士 教育 ,体 系 完整 的课 程安 排 ,政 法 大 学名 师亲 临授 课 。 2 、本地 教 学 ,无 出国 留学 的依据 。 3 、成 功经 验嫁 接 ,先进 理念 完 整共 享 ; 真实 案例 现 场教 学 ,专 项 问题 实 地整 治 。
学校 设 有 法 学 、 侦查 学 、政 治 学 与 行 政 学 、行 政 管理 、 国际 政 治 、公 共 事 业 管 理 、 工 商 管理 、经 济 学 、国 际 商务 、哲 学 、 汉语 言 文 学 、思 想政 治 教 育 、社会 学 、应 用 心 理 学 、 英语 、德 语 、新 闻学 共1 个本 科 专 业 ,拥 有4 个 硕 士 学 位 授权 点 、1 # 博 7 7 - 9 士 学位 授 权 点和2 博 士后 科 研 流 动站 。其 中 , 法 学 为博 士 学位 授 权 一 级 学 科 、硕 士 学位 授 权 一级 学科 和 一级 学 科 国家 重 点 学 个 科 ;政 治 学 、马 克 思 主 义理 论 为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一 级 学 科 。 学校 先 后 与2 个 国家 和地 区的9 所 知 名 大 学 建 立 了合作 关 系 ,每 年 通 2 6 过 多种 合 作 交 流项 目派 出数 百 名 师 生赴 境 外 学 习交 流 。2 0 年 建 立 的 中国政 法 大 学 中欧 法 学 院是 中 国政 府 和 欧 盟 在 法 学教 育 领 08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江苏班)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江苏班)
M P A 学位直通 车
先读课 程 修 学分

_

再 参 加 联 考 (S — M P A )
● l
l
-I
为 了 积 极 推 进 国 家公 务 员 队 伍 的 建设 , 中组 部 、 人 事部 联 合 发 出通 知 , 要 求 “ 各 地 各 部 门 积 极 创 造 条件 , 支持
鼓 励 广 大 公 务 员在 职 攻 读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 MP A ) 专 业 学 位 , 并 在 时 间 、 费用 和 调 研 等 方 面 给 予 支 持 ” 。 ( 人 事部 网

(提 示 : 正 式 开 韵 舌. 堂生 因 仓寝源 噼 竖黄学习墙氰嫂 为 自动退
学 , 费用 不 退)

稠l
。’
焉 j 嘴 , .

i 《


嘲 叠 融鎏翱 鲢垒= 溺
露 银 行 汇 款 :
f旧 {
馥 “ ‘
;、 《 《
: 翟 ”
● 黧 》 R 》



毽p
毒 飞‰

乎 黧 濑 黑 妻馥妄兰≮;: j鑫 : 户
模式 。
2、
实行弹性学分 制 ,

-
>3
年限
为2

4 年。 江 苏班学员采取先读课程
修 学 分 再 , 在 规 定 年 限 内参 加 全 国 联 考 的 方 式 。 学 员 在规 定 年 限 内 , 按 照
培养方 案要 求修满学分 , 成绩合格 并通 过论 文答辩者 . 经 我校学位评定委
员会 审核批 准后 。 授 予 中 国 政 法 大 学公 共 管理 硕 士 (M P A )专 业 学位 。

中国政法大学2012国际本硕班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12国际本硕班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12国际本硕班招生简章青春寄语My friends, I hope to see you here.这是张扬个性的地带,这是青春焕发的舞台。

在这里,我们处处历练、视野拓展;在这里,我们团结协助,畅想未来;在这里,我们尽享青春,展示姿彩。

世界的大门已经为我们敞开,我们将携手并进,迈向理想未来。

年轻的你,还在迟疑和等待吗?项目背景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本硕项目立足工商管理学科发展平台,依托学校法学优势资源,形成“法商互动,知行合一”的办学特色,通过“教、学、做、悟、思、育”等多层次教育方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世界眼光、国际交往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人才,同时,繁荣发展学校各学科专业,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的创新,推进法大优秀学术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不断提升法大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努力打造成为法商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领先军。

项目介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教育体制多元化、本土人才国际化的时代背景下,为适应国内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中国政法大学充分发挥在国际交流和国际教育方面的优势,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众多世界名校强强联合,开设了精品国际本科项目。

中国政法大学留学预科项目由国内学习和国外课程两个阶段组成。

招生对象主要是应届、往届的高中毕业生或者高二、高三在读学生。

学生首先在中国政法大学学习一年,然后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海外大学就读,专业任选并最终完成全部学业,获得国际认可的海外大学学士学位。

【我们的特色】家庭式管理双委会制度24小时服务,遵循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现代教育管理理念,针对每个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指导学生思想。

家长委员会的设立以电话和网站的沟通模式让家长与学生、学校零距离。

学生委员会是一个学生自发组织实施学生自治和组织活动的平台。

国际企业实习、就业平台,创业基金支持政法大学留学预科班聘请有实战经验的知名企业高管定期为学生做就业规划与指导;提供众多国际企业的实习、就业机会,帮助学生提前了解企业工作环境,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创业基金会随时给有创业激情的同学提供多方位帮助。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本MPA硕⼠班的特⾊与优势-- 1、国内开设政法管理、⽴法与公共政策、党务管理专业的学校。

2、免试⼊学,通过全国MPA学位联考则⾃动转为正式统招MPA硕⼠研究⽣。

3、全国联考我校⾃主划线录取、复试课⽬⾃主命题。

4、⼈事部规定,单位对在职攻读MPA学位的公务员,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两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授。

其取得MPA学位后,单位可对学习费⽤给予⽀持。

5、报考没有学⼠学位限制。

-----------------------------------公共管理硕⼠(MPA)是培养政府和⾮政府公共组织等单位,⾼层次、复合型和应⽤型专门⼈才的专业学位教育。

为政府机关和社会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及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管理⽅法及技术,精通某⼀具体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中国政法⼤学MPA教学优势 中国政法⼤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学,是国家“211⼯程”重点建设院校,是⼀所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和特⾊鲜明的⾼校,已基本形成法学特⾊突出,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经过五⼗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拥有2个全国⼈⽂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博⼠后流动站及 18个博⼠点、 45 个硕⼠点、17个本科专业。

中国政法⼤学MPA教育中⼼系依托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设⽴的、专门负责我校MPA专业学位教学及培训⼯作的职能部门。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多年来⼀直坚持“务实、兼容、⾃强、创新”的院训,以丰厚的科研成果和优秀的教学⽔平构成我国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研和教学的⼀⽅重镇。

我校 MPA教育中⼼正是以此为基⽯,并深度结合法学学科优势,整合其它相关学科,打造出具有“法⼤”特⾊的MPA教育体系。

⼆、培养⽬标 本项⽬旨在通过专业化的理论讲解、案例解析、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社会调查等系统化的教学培训过程,结合我校的专业特⾊和学科优势,使学员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专业化的要求,为党政部门及⾮政府公共机构,培养熟悉现代管理技术,精通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有独⽴思考和分析能⼒的⾼层次应⽤型专门⼈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培养目标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我校录取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BA)、公共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我校录取时,只从参加“MBA联考”、“MP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

今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名额拟占招生计划的30%。

各专业实际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10月中下旬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

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我校要求直接到我校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

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5)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6)学历须满足(一)中第6项要求。

应届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2、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3、复试报到时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原件。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部分法学专业(包括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民商经济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单独考试: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一)网上报名: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具体注意事项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照片采集。

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及程序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报考单独考试、MBA、MPA的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在中国政法大学。

现场确认时须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我校规定统考生报名的时间和办法到我校确认,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四、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网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及具体安排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不再指定参考书目,只限定命题范围。

初试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复试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2、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具体考试大纲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西藏单独考试有关事项及考试科目、代码、命题范围见附件1。

4、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及代码、命题范围见附件2。

(四)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参加单独考试、“MBA 联考”、“MPA联考”考生到我校参加考试。

(五)复试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发放复试通知书时予以公布。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通知书中予以说明。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1)(不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本人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的论文2篇原件及复印件。

(2)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加试课程待到复试时通知考生。

(六)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我校自定并公布。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被录取的报考各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学校相同的专业学位参加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12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2012年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

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

对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应由本人和用人单位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协商,录取前签订相应的委托培养硕士生合同书。

九、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纲要》,自2010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我校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学费。

同时,学校将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MPA、MBA两个专业除外)。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MPA、MBA两个专业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

有关新生奖学金的说明:(1)新生奖学金评定原则初步定为:拟录取的考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初试、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有关新生奖学金详细的评定原则等相关事宜以录取名单公布后研招办发布的通知为准。

(2)新生享受奖学金的比例为录取总人数的70%左右。

(3)新生奖学金金额,除法律硕士学院、中欧法学院外,其他各学院均相同。

2012年新生奖学金金额待定。

(2011年新生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9000元;法律硕士学院和中欧法学院新生奖学金金额详见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学院网站公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