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大纲
公司法复习提纲
1、公司的人格性特征及有限责任原则.①独立名称和声誉:公司的权利能力②独立意思机关:股东会③独立财产1.公司是独立于其成员的法律实体。
公司经依法成立,便在法律上获得独立人格。
2.公司财产与其成员财产相分离。
公司具有的独立财产是公司人格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人格不可或缺的要素和标志之一。
3.公司具有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4.公司独立责任与其成员的有限责任。
5,即:法人独立承担责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原则,被称为公司法人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石。
①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股东负有限责任,而不是公司。
②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是以其全部资产,而不是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2、简述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1)行为性质不同、公司设立是发起人依照法定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创立行为,其性质属于民事行为公司成立主要是由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引发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的行政行为.公司成立是设立行为追求的目标和结果.(2)行为效力不同。
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但公司设立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成立。
(3)行为主体不同。
公司设立行为实质是民事行为,其行为主体是发起人。
公司成立是发起人行为和行政行为的共同作用的结果。
因此,成立行为的主体包括政府主管机关和发起人。
⏹3、试述公司章程与公司的权力.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1)财产权利(2)独立的经营权。
(3)雇佣劳动者的权利。
(4)依法行使债权的权利。
(5)维权的权利。
4、试述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发起人的义务和责任。
设立中的公司是指从发起人开始设立行为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正式成立这段筹备时间内而存在的相对稳定的组合体。
由于设立中的公司尚未取得法人资格,所以是一种无权利能力的社团,它不具备法人资格.设立中的公司既不同于行为人个人的法律地位也不同于法人所具有的独立团体人格,它是一种具有相对人格或不完全团体人格的组织。
设立中的公司是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但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公司 法教学大纲
公司法教学大纲《公司法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本课程旨在使学生系统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规则,培养学生运用公司法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1、使学生了解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历史发展和基本原则。
2、掌握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结构、资本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理解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4、培养学生运用公司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公司治理纠纷、股东权益保护等。
5、引导学生关注公司法领域的最新立法动态和学术研究成果,培养其法律思维和创新能力。
三、课程内容(一)公司法概述1、公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公司法的定义和性质公司法所调整的公司内外部关系2、公司法的历史发展国外公司法的产生和发展我国公司法的沿革3、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公司自治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权平等原则利益平衡原则(二)公司的设立1、公司设立的概念和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设立公司的条件和程序2、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性质和效力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3、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的选定和保护公司住所的确定和法律意义(三)公司的资本制度1、公司资本的概念和构成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和认缴资本资本的形态和出资方式2、资本的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3、股东的出资出资的形式和要求出资的评估和验资股东出资的违约责任(四)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股东会的召集和表决程序2、董事会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义务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3、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监事的任职资格和义务监事会的监督方式和程序(五)公司的股权结构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自益权和共益权股东的义务和责任2、股权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3、特殊类型的股权优先股股权回购(六)公司的合并与分立1、公司合并公司合并的形式和程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2、公司分立公司分立的形式和程序分立后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七)公司的解散与清算1、公司的解散公司解散的原因和程序公司解散后的法律后果2、公司的清算清算组的组成和职权清算的程序和债务清偿(八)公司法的法律责任1、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违法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2、股东的法律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责任(九)公司法的最新发展与前沿问题1、公司法的最新立法动态法律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2、公司法领域的前沿问题探讨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模式创新等四、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通过系统讲解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使学生掌握公司法的核心知识。
新《公司法》重要内容纲要
减少注册资本
第二章 公司登记
申请设立公司 提交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
材料问题应由登记机关一次性告知 登记事项及变更登记
名称、住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 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 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新《公司法》
第一章 总则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公司股东 对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法定代表人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 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 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 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请求公司收购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 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公司转让主要财产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 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公司法课程大纲
公司法课程大纲一、课程简介公司法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主要研究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经营管理、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制度框架以及法律实践,提高学生在公司法领域的专业素养。
二、课程目标1. 了解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历史演变和理论基础;2. 掌握公司设立、组织形式和公司制度的法律要求;3. 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律规范和要求;4. 熟悉公司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5. 掌握公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
三、课程内容1. 公司法基本概念与历史演变- 公司法的定义、特征和功能- 公司法的历史背景与演变过程2. 公司设立与组织形式- 公司设立的法律程序与要求- 公司的组织形式与类型- 公司章程的起草与修订3. 公司制度与公司治理- 公司的组织结构与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职责与权力- 公司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与权力4. 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律规范- 公司经营决策的法律要求- 公司财务管理的法律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的法律要求5. 公司股东权益保护- 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股东行使权利的限制与保护- 股东之间的权益平衡与纠纷解决6. 公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 公司合并与分立的法律问题- 公司破产与清算的法律程序- 公司违法与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四、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法庭等形式,以提高学生的理论学习能力、实际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评估方式本课程的评估方式包括平时表现、小组讨论、案例分析报告和期末考试。
平时表现占总评成绩的20%,小组讨论和案例分析报告占总评成绩的30%,期末考试占总评成绩的50%。
六、参考教材1. 朱苏力等著,《公司法学》,法律出版社2. 丁卫平著,《公司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3. 王胜利等著,《公司法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七、参考文献1. 王苏宁,《公司法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 王辰烨,《公司法解释与案例分析》,法律出版社3. 王大明,《公司法制度与公司治理》,中国法制出版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全面了解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制度框架和法律实践,提高在公司法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或深入研究公司法提供扎实的基础。
公司法重点提纲(冯果)
公司法重点第一、二章基础问题1、理解公司与其他企业形态的差异(1)公司和独资企业(尤其是一人公司和独资企业的关系):投资主体、成员人数、法律地位、财产关系、责任形式、经营管理主体(2)公司与合伙企业:成立基础、法律地位、财产归属、信用基础、管理权行使主体、责任归属(3)公司与合作社:经营对象、对出资人的限制、注册资本额的要求、分配原则、社员权行使2、公司法的一般属性(1)公司法的性质---私法/国内法/实体法/商法(2)公司法的特征:组织法兼行为法/ 制定法/强制法/发展性与变动性第三章公司种类1、公司的基本分类—公众公司与封闭公司的差异点(1)开放式公司是指以法定程序公开招股,股东人数无法定限制,股份可以在公开的市场进行自由转让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放式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也属于开放式公司,但具有一定的封闭性。
(2)封闭式公司是指股票不上市只在少数人手中掌握担负有限责任的公司,又称“不上市公司”、“股票不上市公司”。
一般为中小型企业。
(3)两者的基本区别是:①封闭式有限公司的成员及经营管理比开放式有限公司更为方便;②封闭式有限公司不得发行不记名股份或不记名债券,也不得向公众发出认购本公司股份或债券的邀请;③封闭式有限公司的成员数额受到法律限制,股份转让也受到限制,年度帐目不必公告。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点与特殊规制(1)股东人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义,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为2-50人(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10万元普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3万元(3)出资方式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不能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东必须一次缴足认缴出资额。
普通有限公司可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余额2年内缴足。
(4)设立个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普通有限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
公司法大纲
1.公司的概念与特征2.公司的种类公司概念: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的种类根据股东承担的责任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根据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公司的组织系统——总公司和分公司根据公司的国籍——本国公司、外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特征▪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以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
▪股东出资非股份性:股东出资不划分为相等股份。
▪公司资本的封闭性:不对社会募资。
▪股东人数的限制性:▪公司组织的简便性:设立程序简单股份有限公司▪特征▪资合性:公司对外信用的基础是公司资本;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资本募集的公开性▪公司资本的股份性▪股东责任的有限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方式、期限、比例要求)----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额3万,其余2年缴足。
所有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设立的程序验资申请设立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 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会股东会组成: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性质: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及议事规则股东会的召开及其主持▪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选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1/10以上表决权股东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章程规定,公司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经理董事会组成:3-13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有公司职工代表。
公司法学习提纲
公司法学习提纲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共十三章二百一十九条。
今天主要学习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的的概念1、什么是公司《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具备的几个重要特征是:A、公司的股东一旦把自己的投资财产投入并转移给公司,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从而取得股权,而公司则对股东投入的财产享有完全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
B、公司应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C、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就依法宣告破产,清算结束后未受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
2、公司的类型《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他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由总公司投资设立的,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组织机构,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3、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股东间共同设立公司及规定各自权利义务的的文件。
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司法教学大纲
公司法教学大纲一、引言1. 课程背景和目的2. 公司法的重要性和适用范围3. 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二、公司法概述1. 公司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2. 公司法的历史背景和发展3. 公司法在商业环境中的作用和意义三、公司类型和组织形式1. 各种类型的公司及其特点2. 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结构3. 公司的注册和设立程序四、公司章程和股东权益1. 公司章程的重要性和法律效力2. 股东权益的保护和限制3. 股东会议和股东决议的程序与要求五、公司治理与董事会1. 公司治理的概念和原理2.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3. 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责任六、公司合并与重组1. 公司合并和收购的法律程序2. 公司分立和分拆的法律要求3. 公司重组的类型和方法七、公司债权与债务1. 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和优先级2. 公司债务的种类和法律责任3. 公司债务违约的法律后果和解决途径八、公司法律纠纷与争议解决1. 公司法律纠纷的种类和案例分析2. 公司法律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3. 公司法庭和仲裁机构的作用和权威九、公司法的国际比较与发展趋势1. 全球公司法的比较研究2. 公司法的发展趋势和变革方向3. 公司法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和影响十、总结与展望1. 公司法教学经验总结2. 公司法教学的未来发展方向3. 对学生的建议和培养目标根据以上大纲编写,可以得到一份比较全面的公司法教学大纲。
该大纲由引言、公司法概述、公司类型和组织形式、公司章程和股东权益、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公司合并与重组、公司债权与债务、公司法律纠纷与争议解决、公司法的国际比较与发展趋势以及总结与展望等十个部分组成。
每个部分都围绕着公司法的不同方面展开讲解,涵盖了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原则与实践。
此外,该大纲注重案例分析和国际比较,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公司法知识。
通过公司法教学大纲的编写和讲解,学生可以全面了解公司法的基础知识、法律原则和实践操作。
该大纲适用于各种商科专业的学生,尤其是法律、管理和经济等专业的学生。
公司法大纲
公司法大纲总论第一章公司法概述第一节公司法的定义与性质一、公司法的定义:所谓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公司法仅指冠以“公司法”之名的一部法律。
广义的公司法包括一切有关公司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
公司法理论研究的对象通常是广义的公司法二、公司法的性质:1、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2、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 3、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4、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三、公司法的精髓公司法具有非常的内容,其中最具有价值也是最核心的内容;(1)确认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分离,使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
(2)确认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3)确认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
第二节公司的定义与法律特征一、公司的定义按一般定义,西方国家的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这一定义可以分解成三层意思: 1、公司是法人,即公司是以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成立的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民事组织。
2、公司是社团法人,即公司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法人组织。
3、公司是营利社团法人,即公司股东出资办公司的目的在于以最少的投资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
在我国,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公司的法律特征1、合法性: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设立;在公司成立以后,公司也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从事经营活动。
(1)资本。
公司的资本是投资者即股东投入公司作为经营基础的资金。
公司章程上必须明确记载由全部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
股东投入公司的资金属于公司法人的财产,股东在投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则以此财产作为对外经营的担保。
公司法教学大纲
公司法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本课程是关于公司法的基础课程,旨在介绍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制度和规范。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能够了解公司法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并掌握公司法的基本适用和分析方法。
二、课程要求1.学习本课程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思维能力;2.学生需要熟悉公司法基本概念,并具备对公司法的基本认知和理解;3.学生需要掌握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了解公司设立、组织、运营和改组的程序和要求;4.学生需要掌握公司法的适用方法,包括公司复杂案件的法律分析和理解,以及公司法的实践运用。
三、课程内容1. 公司法基础概念公司法的基本概念、起源和发展历程;公司法本质和功能;公司法体系和适用范围。
2. 公司设立和组织公司名称、类型、资本和成立程序;公司组织和机构设置,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公司章程和合同,以及股东协议的制定和执行。
3. 公司运营和改组公司治理和监管,包括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机制;公司运营和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告和公司财产的保护;公司改组、重组和兼并,以及破产和清算等。
4. 公司法的实践应用公司法的适用方法和法律分析;公司法相关案例分析和研讨;公司法实践和业务实例介绍和分析。
四、教学方式和评估方法1. 教学方式本课程将采用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和讨论互动等教学方式。
理论授课主要包括教师讲授、课堂问答等;案例分析和讨论互动主要是围绕真实案例进行研讨和探讨,以培养学生的分析和思考能力。
2. 评估方法本课程的评估方法包括考试和论文。
考试是课程的主要评估方法,涵盖整个课程内容。
论文是对相关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评估手段。
考试和论文占据各50%的总评成绩。
公司法课程大纲
公司法课程大纲
公司法课程大纲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公司法概述:介绍公司法的概念、发展历程和立法目的,以及公司法律关系、公司
种类和公司法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2.公司的设立与变更:介绍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程序、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
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公司组织机构等内容,以及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变更事项。
3.股东权利与义务:介绍股东的概念、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权益保护、股东诉讼等
内容。
4.公司治理结构:介绍公司治理的概念、公司治理模式、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和运作机制等内容。
5.公司财务与会计制度:介绍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等内
容。
6.公司证券发行与交易:介绍公司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与交易程序、信息披露制度等内
容。
7.公司并购与重组:介绍公司并购的概念、程序和风险防范,以及公司重组的方式和
操作流程等内容。
8.公司法律责任:介绍公司违法行为的种类、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等内容。
以上是公司法课程大纲的一般内容,具体课程安排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要求和课程目标进行调整。
法律基础与公司 法考试大纲
法律基础与公司法考试大纲一、法律基础(一)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二)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国家。
2、法律关系的客体物、人身、人格、精神产品、行为。
3、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2、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四)法律体系1、宪法相关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五)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2、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3、刑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
二、公司法(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1、公司的定义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公司的特征(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3)公司实行有限责任制度。
(二)公司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1)设立条件(2)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3)股权转让2、股份有限公司(1)设立条件(2)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3)股份发行与转让(三)公司的章程1、章程的制定与修改2、章程的内容(四)公司的资本制度1、注册资本2、出资方式3、资本的增减(五)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1、合并与分立的程序和法律后果2、解散的原因3、清算的程序(六)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1、股东会(股东大会)(1)性质和组成(2)职权2、董事会(1)性质和组成(2)职权3、监事会(1)性质和组成(2)职权(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1、资格限制2、义务和责任(八)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股东的权利如知情权、表决权、分红权等。
公司法实践教学大纲(3篇)
第1篇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1)使学生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使学生了解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3)使学生熟悉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 能力目标:(1)培养学生运用公司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提高学生分析、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3)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3. 素质目标:(1)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2)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3)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教学内容1. 公司法的概述-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公司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2. 公司的设立- 设立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公司登记和公告3. 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4. 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方式和程序- 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的效力5.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结构的概述-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机制- 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6.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公司合并、分立的条件和程序-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 公司解散和清算中的法律责任7. 公司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民事责任- 公司的刑事责任- 公司的行政责任三、实践教学安排1. 实践教学环节(1)课堂讲授:系统讲解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分析公司法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3)模拟法庭:组织学生模拟法庭审理公司法相关案件,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4)企业实习:安排学生到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门实习,了解公司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5)课外阅读:推荐相关法律法规、案例书籍和学术论文,拓展学生的知识面。
2. 实践教学时间分配(1)课堂讲授:占总教学时间的60%;(2)案例分析:占总教学时间的15%;(3)模拟法庭:占总教学时间的10%;(4)企业实习:占总教学时间的10%;(5)课外阅读:占总教学时间的5%。
公司基本法大纲(标准版)
德州昊智培训公司管理制度汇编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2013年7月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前言《德州昊智培训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是本公司在长期管理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一套比较完整的,带有约束力的管理性文件;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是业务工作的管理规则;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凡是本企业的员工,不论职务高低,不分工作年限长短,都应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不断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和模范行为,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在公司发展中,逐步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在此之前所颁布的其他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施行,并授权综合办负责组织修订和解释。
目录第一章、公司组织架构和接口明细 (4)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6)第三章、薪酬管理制度 (12)一、总则 (12)二、基本规范 (12)三、工资类别和标准 (13)四、总经理奖励基金 (17)五、其它 (17)六、工资预算管理 (18)第四章、员工福利制度 (18)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 (19)第六章、考勤和劳动纪律制度 (20)第七章、岗位责任制度 (27)第八章、办公例会制度 (27)第一条、年度战略规划工作会议 (27)第二条、公司办公例会 (28)第三条、部门工作例会 (28)第四条、年度经营计划会 (29)第五条、部门经理述职报告(年)会 (29)第六条、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30)第七条、总经理调度会 (30)第八条、销售部门周会 (31)第九条、月度经营分析会 (31)第十条、 VIP高端客户落地会 (32)第九章、绩效考核制度 (34)第十一章、合同与法律规定 (51)一、合同管理 (51)二、印章管理 (51)三、法律关系管理 (52)四、档案管理及保密规定 (53)五、信息管理制度 (53)第一章公司组织架构和接口明细公司组织架构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条、聘用程序公司的用工原则为择优录取,用工制度为聘用制。
公司法复习大纲
公司法复习大纲第二节公司法(一)法人的概念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特征(1)法人是一种独立的社会组织法人不是单个的自然人,而是团体。
这是法人和自然人的根本区别。
法人有两种:一类有多个自然人投入财产组成的“社团”。
如:企事业单位、公司等一类由捐助财产而组成的“财团”,如:见义勇为基金会(2)法人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无财产则无人格(3)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法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的参加民事活动,它实际上通过自然人组成的机关对外表达自己的意思。
(4)法人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作为投资者不再用个人的财产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二)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2、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3、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4、本国法人和外国法人(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始于其成立,终于其法人终止。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开始于成年(一般18岁),终于死亡。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开始于法人成立时,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又被称为“侵权行为能力”。
通常情况之下,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相一致。
(五)法人的变更和终止1、法人的变更(1)概念是指法人在存续期间,法人组织上分立、合并以及在活动宗旨、业务范围上的变化(2)法人变更的类型A、法人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
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B、法人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成两个以上法人。
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C、组织形式的变更D、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2、法人的终止(1)概念是指法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2)、终止的原因A、依法被撤销B、自行解散C、依法被宣告破产D、其他原因,如法人分立、合并3、法人的清算(1)概念是指清理将终止的法人财产,了结其作为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从而使法人归于消灭的毕经程序(2)法人清算的种类A、破产清算B、非破产清算(3)清算人的职责A、了结现存事物B、收取债权C、清偿债务D、移交剩余财产第二节公司法-公司一、公司概述(一)概念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二)特征1、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2、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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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司法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理解:公司的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规定与意义,公司法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关系及其立法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基本原理在分析和解决公司实务问题中的适用。
考试内容: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概念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的独立财产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的种类(公司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意义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公司法的基本原则(鼓励投资公司自治公司及利益相关者保护股东平等权剥制衡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社会责任)
第二节公司的设立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设立的几种立法主义,公司名称与住所的法律意义,公司章程的性质和效力。
理解:公司设立登记的效力,公司资本及与其相近概念的联系与区别,股东出资的法律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资本与资产、股东出资的法律要求、股东出资责任等原理和制度在具体分析和解决公司实务中的适用。
考试内容
公司设立的概念(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公司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公司设立的登记(公司登记与营业登记登记机关登记的程序登记的效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概念和性质公司章程的特点公司章程的订立与修改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的资本(公司资本、资产及净资产的概念及相互关系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公司资本原则资本的一次缴纳制与分期缴纳制)股东的出资(股东出资的法律意义股东出资义务股东出资责任股东出资的形式股东出资的法定要求)
第三节公司的股东
基本要求:
了解:股东的概念,股东权利的类型,特别股东的特别义务,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理解: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考试内容:
股东的概念(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国家股东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股东的权利(股东权利的原则股东权利的特征股东权利的类型股东权利的内容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排除)股东的义务(股东的一般义务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义务)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和特点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股东代表诉讼可诉行为的范围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要求:
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要求和违反此种义务的行为后果。
考试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任职资格禁止性规定的后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诚义务勤勉义务禁止性行为违反禁止性行为所得收入的归属)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赔偿责任对股东的司法救济)
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
理解:公司收益分配制度的原理和规定,并能够对公司的分配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分析判断。
考试内容: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依据会计事务所的聘请与解聘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公司法对公司收益分配制度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收益分配顺序股东利润的分配)
第六节公司债券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债券制度的一般原理和规定。
理解:公司债券与股票的联系和区别,债券发行行为的合法性判断。
考试内容:
公司债券的特征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区别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发行的核准制发行主体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债券发行承销协议)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的方式转让的场所记名债券的转让无记名债券的转让)
第七节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变更的概念,公司合并和分立的种类。
理解:不同形式的公司合并、分立的相互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要求和法律后果,并对实践中公司合并,分立的法律效力等问题作出分析认定。
考试内容:
公司合并的种类(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公司合并的程序(合并协议对债权人的通知合并公告对债权人的救济)公司合并的后果(对公司主体资格的影响合并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公司分立的种类(新设分立存续分立)公司分立的程序(分立协议对债权人的通知分立公告对债权人的救济)公司分立的后果(对公司主体资格的影响公司分立后债权债务的承担分立后公司的连带责任)
第八节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终止和解散的概念和原因,公司清算的法律意义。
理解:公司终止、解散、清算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司法解散、清算组织、清算职责、清算顺序等原理和规定,并能对公司解散和清算中的实务问题作出分析和处理。
考试内容:
公司终止的概念和原因公司的解散(公司解散的事由一般解散的原固强制解散的原因司法判决解散)公司的清算(清算组织的成立清偿顺序剩余财产的分割)
第九节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基本要求:
基本了解和掌握本节内容。
考试内容: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解散与清算
第十节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要求:
了解:有限公司的特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及其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一般规定。
理解: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及与其他制度和规定之间的内在关联。
熟悉并能够运用: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股权转让等原理和法律规定,并能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各种问题。
考试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人数股东的资格条件注册资本本公司章程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出资协议出资方式缴资与验资注册资本的分期缴纳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与股权确认(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登记机关的股东登记及其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对内转让的规则对外转让的规则转让的条件转让的程序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十一节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要求:
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股份转让的一般要求,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性及与其他制度和规定之间的内在关联。
熟悉并能够运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组织机构、股份转让限制的原理和法律规定,并能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各种问题。
考试内客: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发起人的条件及其义务公司设立中发起人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其效力对董事、经理和监事行为的禁止性规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股份发行的条件新股发行的条件与程序股票的形式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东转让的原则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份转让的限制收购本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的概念上市公司由股东大会决议的特别事项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