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采空区探测及管理(试行)办法
王家岭透水事故案例
王家岭透水事故案例【篇一:王家岭透水事故案例】3月28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经查,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万元。
(一)事故煤矿基本情况。
王家岭矿为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
该矿所在区域小窑开采历史悠久,事故发生前该矿井田内及相邻共有小煤矿18个。
该矿由中煤能源集团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集团)合资(各占50%股份)组建的华晋焦煤公司开发建设。
发生事故的王家岭矿碟子沟项目井巷工程由中煤能源集团下属的中煤建设集团第一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中煤一建公司)第六十三工程处(以下简称中煤一建六十三处)施工,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迪监理公司)负责监理,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设计。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电法勘探研究所承担井巷探测项目。
(二)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m 标高以下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范围、积水情况;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部分新到矿职工未经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39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其中,9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名企业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详见附件2)。
同时,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中煤能源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对华晋焦煤公司处以225万元罚款,对中煤一建公司处以210万元罚款。
采空区物探工作实施方案
采空区物探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采空区是指煤矿开采完毕后形成的空洞区域,通常情况下存在着一定的瓦斯积聚和矿压变化等安全隐患。
为了有效地监测和管理采空区的情况,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需要进行采空区物探工作。
本文档旨在制定采空区物探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施方案。
1. 调查研究,在实施采空区物探工作之前,需要对矿山地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包括采空区域的位置、范围、深度、瓦斯含量、矿压情况等方面的数据收集。
通过地质勘探技术,获取采空区地质构造、岩性分布等信息,为后续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2. 技术准备,针对采空区物探工作的特殊性,需要准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包括地震勘探仪、电磁仪、测量仪器等。
确保设备完好,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使用方法,保障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3. 实地勘测,在技术准备工作完成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采空区的实地勘测工作。
通过地震勘探、电磁勘探等技术手段,获取采空区下方的地质构造、瓦斯分布、矿压情况等重要数据。
同时,对采空区地面进行测量,获取采空区范围、形状等信息。
4. 数据分析,采集到的各项数据需要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完整的地质勘探报告。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可以准确评估采空区的安全隐患程度,为后续安全防范和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5. 安全防范,根据采空区物探工作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于存在瓦斯积聚的区域,需要加强通风系统建设;对于存在矿压变化的区域,需要进行支护加固等工程措施。
确保采空区的安全稳定。
6. 监测管理,采空区物探工作不是一次性的任务,而是需要进行长期的监测管理。
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定期对采空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三、总结。
采空区物探工作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矿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可以有效地开展采空区物探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矿山安全稳定。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维护矿山安全生产。
采空区管理制度
采空区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经济的进展,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已成为促进区域经济进展的紧要手段,但同时也给当地环境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我国对采煤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修复和重修已成为一个紧要的任务。
从2010年开始,我国对矿区实行了“采必披,生必建”的保护制度,明确了煤矿采空区的管理、修复和重修的职责、范围和方式。
二、采空区的定义及类型1. 采空区的定义采空区指已经采空的矿井内部和采矿过程中采出煤炭地层所形成的空洞和矿坑。
采矿后形成的采空区体积大、地形多而杂,影响挺大。
2. 采空区的类型依据采空区的形成原因和空间位置不同,可分为开采后采空、分层设采、控层环采、上下薄层混采等不同类型的采空区。
三、采空区的管理1. 归口管理机构依据矿产资源管理法的规定,采空区属于矿产资源的范畴,其管理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煤炭主管部门共同管理。
实在实施为国家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牵头,设立专业采空区管理机构,实在负责采空区的监管、管理和重修。
2. 采空区的管理内容(1)采空区监测和监管依照国家环保部要求,每个采空区应当设立传感监测网点,全面监测采空区的地质、水文、环境等数据,适时把握采空区的变化情况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采空区的稳定和安全。
(2)采空区的定界和管理采空区的定界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煤炭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重点保护范围应当视实在情况而定,部分采空区应当列为生态公益区,实行限制建设。
(3)采空区的整治和修复采空区的整治和修复应当以生态修复与资源再利用为目标,最大限度地恢复和利用采空区资源和生态功能,采空区内和周边都应当实行植被恢复和生态重修等措施,使其变成一个绿色的自然景观区,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的进展。
四、采空区的重修1. 采空区重修的意义采空区重修是采煤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修复和重修的必经之路,对于维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进展、充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产和生活需要等多方面都有侧紧要的意义。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2005年9月2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精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分解细化,制定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各产煤市(地)、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煤矿企业。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六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认定。
第三条 "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二)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三)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四)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五)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第四条 "瓦斯超限作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二)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三)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第五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二)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三)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四)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五)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七)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采空区的勘察设计与治理技术》规范
《采空区的勘察设计与治理技术》规范一、引言采煤是我国能源资源开发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同时也会产生大量的采空区。
采空区是指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当一个或多个煤层被全部开采后,形成的地下空洞区域。
采空区的存在会给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对采空区的勘察、设计和治理技术进行规范十分必要。
二、勘察设计1.采空区的勘察应根据地质条件、矿坑布置和采煤方法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采空区的范围、形态和特征。
2.采空区的勘察应采取多种手段,包括地面测量、地下射孔、地质钻探、地下水位监测等,以充分了解采空区的地质情况、地下水位变化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勘察应详细记录采空区的范围、形态、深度、倾斜度、地下水位等参数,并编制采空区地质分布图和勘察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对勘察结果的分析和评价,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建议。
三、治理技术1.采空区治理应根据采空区的特征和周边环境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治理方案。
2.采空区治理可以采用地质填充、水封、导流和加固等多种技术手段。
地质填充是最常用的方法,可以利用矿尾砂、矿石尾砂等填充材料对采空区进行填充,增加地下密实度。
水封是在采空区上部开挖一段水封段,使采空区底部处于水下,从而减少大气氧气的进入,起到安全防爆和温度降低的作用。
导流可以通过开挖导流隧道引导地下水流入采空区,以降低采空区周边地下水位,减少地面沉降和塌陷的风险。
加固则是对采空区周围的支护和加固,以防止地面塌陷和建筑物沉降。
3.采空区治理的技术选择和实施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治理效果符合要求。
四、验收与评价1.采空区治理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和评价,以验证治理效果是否达到预期。
2.验收应包括对采空区治理后的地质情况、地下水位变化、地面沉降和建筑物偏移等进行测量和监测,确保治理达到设计要求。
3.采空区治理的评价应包括工程效果评价和环境效果评价。
工程效果评价主要考虑治理工程的稳定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环境效果评价主要考虑采空区治理对水环境、地表覆盖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煤矿开采中的采空区管理与治理
采空区治理的主要措施
充填开采
利用砂石、膏体等材料对 采空区进行充填,以减小 采空区的空间。
崩落围岩
通过崩落上覆岩层,使采 空区得到支撑,防止顶板 塌落。
封闭采空区
通过构筑密闭墙或隔离带 ,将采空区与外界隔离, 防止气体和液体泄漏。
采空区治理的技术与方法
数值模拟技术
利用数值模拟软件对采空区的应 力场、位移场等进行模拟分析,
采空区管理的目标与原则
目标
确保采空区的安全稳定,防止采空区 塌陷、瓦斯突出等事故的发生,同时 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
采空区管理的主要内容
采空区勘察与监测
对采空区的形态、规模、地质 构造等进行勘察,同时建立监 测系统,实时监测采空区的稳
采空区的形成是由于开采作业将 煤层中的煤炭资源取出后,留下 的空间区域。
采空区的分类与特征
采空区的分类
根据采空区的形成方式和规模,可分为天然采空区和人工采空区。天然采空区 是指天然存在的地下空洞区域,而人工采空区则是由于开采作业形成的空洞区 域。
采空区的特征
采空区具有空间形态复杂、规模大小不一、分布范围广泛等特点,同时采空区 还可能存在一定的瓦斯气体和积水。
为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遥感技术
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对采空区的地形 地貌进行监测,为治理提供数据支 持。
地下水监测技术
对采空区的水位、水质等进行实时 监测,确保地下水系的安全。
CHAPTER 04
采空区管理与治理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矿区的采空区管理实践
总结词
科学规划、严格监管
详细描述
该矿区在采空区管理中,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开采顺序,严格控制开采范围 ,同时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采空区的安全稳定。
我国壁式体系采煤方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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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中国高产高效矿井(露天)发展
时间
高产 高效
行业 特级
行业 级
省 级
原煤 产量
百万 吨死 亡率
平均 工效
2001 134 24
88
22
3.66
0.08 2
10.207
2005 197 60
102
35
6.35
0.04 5
17.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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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全国有9处煤矿年产量超过千万吨
神华集团神东煤炭分公司补连塔煤矿1751 万吨、榆家梁煤矿1626万吨、哈拉沟煤矿 1297万吨、上湾煤矿1222万吨、大柳塔矿活 鸡兔井1087万吨、保德煤矿1014万吨;神华 集团准格尔黑岱沟露天矿1984万吨、中国中煤 能源集团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1644万吨、安 家岭露天矿1501万吨。
兖州兴隆庄矿采用国产综采放顶煤设备,产量达 到639.92万t/a。发展趋势是一矿一井一面或两面保 证矿井年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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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3.3 长壁综采面两端平巷布置
(1)单巷布置
即综采面两端各布置一条平巷,一条为运输巷, 一条为回风巷。
(2)双巷式布置
即综采面两端各布置两条平巷。如大柳塔矿的 12605综采面就是双巷布置,以满足通风、运输等 的需要。
(3)多巷式布置
即综采面两端各布置三条或四条平巷布置,以满
足风量大、排除瓦斯的需.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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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近年来,我国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取得 了巨大的成就。以日产万吨的大型综合 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为核心的生产工艺, 从根本上改变了矿井生产面貌,一批矿 井实现了一矿一面、一井一面、一层一 面、一矿两面及一矿多面的高产高效开 采模式,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超 过世界先进水平。
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规程总则
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规程关于颁发《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规程》的通知(87)煤地字第535号为了加强煤田地质勘探技术管理,提高勘探工程测量的质量,经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规程》,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七日1、总则1.0.1本规程适用于:5000、1:10000、1:25000、1:50000比例尺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其成果精度和内容应能满足煤炭资源勘探的需要,并可供矿山设计和生产使用。
1.0.2在满足本规程精度要求的前提下,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本规程未列入的其他方法,并应尽量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
1.1一般规定1.1.1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的平面坐标暂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依据起算。
平面控制采用高斯正形投影,1:5000、1:10000比例尺按三度分带;1:25000、1:50000比例尺按六度分带计算平面直角坐标。
勘探工程测量的平面控制起算依据是国家等级三角点、导线点;高程控制直接起算依据是等级水平准点和连测水准高程的三角点、导线点。
勘探区面积小于50平方公里,且无发展远景时,也可布设独立控制网,并可直接在平面上计算。
1.1.2地形分类标准平丘地勘探区绝大部分地面坡度在6°以下,高差在150米以下。
山地勘探区绝大部分地面坡度在6°以上,高差在150米以上。
1.1.3施工前,应全面收集测区资料并进行实地踏勘,2对测区已有的成果成图资料应进行认真分析、合理利用。
根据任务需要和测区的实际情况,编写技术设计书,其内容和要求见附录A。
施工中应加强内、外业质量检查,成果成图合格后方可提供使用。
工作结束后,应做好资料整理并按附录B的要求编写技术总结报告。
1.1.4应加强测量仪器和工具的维护,并按规定进行检验和校正,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各类仪器检验的项目和方法见附录C-F,应认真填写检验记录,并作为原始资料提交。
矿井地质保障系统
1、编制本“标准”的必要性为确保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现“22255”的发展目标,做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健康发展,使中煤集团尽快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能源集团,必须要使五大主业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而“煤炭生产与贸易”处于五大主业的首要位置,煤矿建设又是煤炭生产的重要依托。
故编制并执行好“中煤集团安保型煤矿设计标准”,能够使中煤集团所属煤矿的建设在更高层次上“有章可循”,凸显中煤集团的煤矿特色,确保煤矿实现“持续先进高效、安全节能环保”,使煤矿建设生产真正成为中煤集团基业长青的重要支柱。
故编制本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2、编制依据1) 中煤集团[2010]75号文及[2010]81号文;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等。
3、编制原则1) 使本“标准”在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实现“登高”,“标准”的每一篇章都突出一个“高”字,即“高起点、高目标、高配套”;2) 使矿井真正实现“四化五高”,即“生产集中化、系统简单化、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3)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及规定。
本“标准”篇章中不再出现此方面内容。
4、编制基本思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应体现“先进性、安全性、示范性”,在执行上应注重“可操作性”,形成一部“实用性、系统性、理论性”的安保型煤矿设计标准。
通过本“标准”的编制,能够达到规范和协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理念的目的,从而提高煤矿建设和生产的整体效率和效益。
5、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45t/a及以上新建矿井,整合矿井参照执行。
第一篇矿井地质保障系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二章地质勘探第一节资源条件勘探第一条第二条······第二节安全条件勘探第一条第二条······第三章地质勘探手段第一条第二条······(本篇由中国矿业大学编写)第一篇矿井地质保障系统标准提纲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地质保障系统的主要内容及其工作要求第一节煤层厚度及其变化第二节煤层顶底板岩性空间分布及其稳定性第三节地质构造第四节矿井水文地质第五节矿井瓦斯地质第六节煤层中的其它地质异常体第三章开采地质条件类型划分及基础地质资料第一节开采地质条件类型划分第二节矿井地质基础地质资料第四章开采地质条件勘查与评价标准第一节开采地质条件观测第二节开采地质条件勘探第三节开采地质条件综合评价与预测分析第五章开采地质条件勘探方法与手段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采空区探测方案
采空区探测方案在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采空区,这些采空区对矿井的安全以及后续的地质环境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为了及时准确地获取采空区的信息,制定有效的采空区探测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基于遥感技术的采空区探测方案。
1. 采空区探测方案的背景煤矿开采结束后,地下洞室会形成采空区。
采空区的发生将导致地表塌陷、地下水位变化等问题。
因此,及时准确地获取采空区的空间分布、形态特征以及稳定性成为了煤矿地质调查和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2. 遥感技术在采空区探测中的应用遥感技术通过获取卫星、飞机或无人机的遥感影像,利用光谱、空间、时间信息来探测煤矿采空区。
遥感技术具有高时效性、高空间分辨率和全天候观测的优势,因此成为了采空区探测的重要手段。
3. 采空区探测方案的步骤3.1 遥感数据获取首先,需要获取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数据,可以通过卫星、飞机或无人机获取。
遥感影像的分辨率越高,能够获取的采空区信息越精细。
3.2 影像预处理对获取到的遥感影像进行预处理,包括大气校正、辐射校正和几何校正等。
这些预处理步骤可以提高遥感影像的质量,提供更可靠的数据基础。
3.3 采空区提取利用遥感影像进行采空区提取,可以采用目标提取算法,通过识别和分析煤矿采空区的特征来实现自动化的采空区提取。
常用的算法包括基于阈值分割、形态学处理和区域生长等。
3.4 采空区监测采空区的探测不仅仅是一次性的工作,还需要进行长期的监测。
通过定期获取遥感影像,对采空区进行动态监测和更新,以获得采空区的演变信息。
4. 采空区探测方案的意义与价值通过采用遥感技术的采空区探测方案,可以实现对煤矿采空区的快速探测和监测,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地质环境风险。
同时,该方案也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能够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服务。
总结:本文介绍了一种基于遥感技术的采空区探测方案。
通过遥感影像的获取、预处理和采空区提取等步骤,该方案能够实现对煤矿采空区的准确探测和长期监测。
采空区管理制度
采空区管理制度在煤矿开采过程中,采空区是指在煤矿开采后形成的地下空洞区域。
采空区的存在给矿区的安全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威胁,因此,为了保障矿山的安全运营和环境保护,制订并实施采空区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一、采空区管理制度的背景1.1 煤矿安全与环保意识的提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提高,煤矿企业越来越重视煤矿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
采空区作为矿山开采形成的潜在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亟需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1.2 法律法规的要求《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采空区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健全采空区管理制度,确保矿山开采后的采空区能够安全稳定地存在。
二、采空区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2.1 目标采空区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煤矿采空区的安全稳定,保障矿山的正常运营,并对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和治理,从而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
2.2 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确保生产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矿山的安全稳定。
(2)科学管理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采空区的管理和维护。
(3)环境保护原则:尽量减少采空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的措施治理采空区的环境问题。
三、采空区管理制度的内容3.1 采空区的划分和标定根据开采工作的进度和矿山地质条件,将采空区进行划分并进行标定,确保采空区的范围和位置得到准确掌握。
3.2 采空区的监测和监控采用各种工程和技术手段对采空区进行实时监测和监控,及时发现采空区的变形和变化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3 采空区的治理和利用针对采空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和措施,并进行有效的治理工作。
同时,根据采空区的特点,开展采空区的利用工作,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
3.4 采空区的闭环处理采空区的闭环处理是指在矿山开采结束后,对采空区进行封闭处理的工作。
通过采用封堵、注浆等技术手段,使采空区的孔隙闭合,达到安全稳定和环境友好的目的。
四、采空区管理制度的实施4.1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采空区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采空区管理制度【5篇】
采空区管理制度【5篇】【第1篇】采空区管理制度 l、生产技术部门在年度开采计划中应提交地下、露天等有关地质结构移动范围,采空区处理等方面的报告,并做好资料统计和整理工作,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在地表塌陷区设置观测点,明显标志或栅栏,通往塌陷区、空区的巷道要封闭不准人员进入塌陷区、空区特殊原因报主管领导批准。
3、实测图中应标明采空区、废弃井巷的处理进度、方式、数量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及时根据变化情况进行图纸更新。
4、地下巷道和采空区的处理方法应在设计中确定,地下开采的塌陷区范围内不应布置重要矿山工程。
5、对岩层破碎、采空区很高,采深较大等易发生地表矿区沉陷和位移的应进行监测,可能或已经有沉降位移的区域应有明显的标志和应急预案。
6、恢复废旧井巷,应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定情况及采空区的分布情况,及废旧巷道的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可施工。
7、矿柱回采和空区处理方案应在设计中同时提出,设立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地压管理,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8、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人员不准进入塌陷区和空区9、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经过空区,必须通过要有严密的构筑物。
10、采空区应及时封闭,回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
【第2篇】盲巷采空区管理制度1、要加强盲巷及采空区有害气体的检查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报废的盲巷及结束区要及时进行封闭,并确保封闭严密,封闭前要保证正常供风。
3、各单位要建立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台帐,填清盲巷及采空区发生、封闭时间;封闭方式;盲巷及采空区示意图;盲巷及采空区简要情况。
盲巷及采空区要上采掘工程平面图。
4、盲巷及采空区要纳入瓦斯检查员检查范围,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密闭等设施损坏或其它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5、对采掘工作中揭露的未知盲巷及采空区要及时进行处理并补充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6、已封闭的盲巷及采空区不得随意启封。
2011-7-14《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技术标准》(试行)(终稿)
ZM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AQGXKJ 001-2001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技术标准(试行)2011-07-16 发布 2011-07-19 实施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技术标准QB/AQGXKJ 001-2011(试行)二0一一年七月前言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煤炭资源综合勘查和科学模拟为基础,依靠现代先进的采掘技术、信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优化集成和自主创新,按照“五高”标准、“四化”方向建设的管理科学、简洁流畅、安全发展、节能环保、美观和谐的现代化绿色矿山。
随着煤炭工业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地质保障、采矿技术、装备水平和数字化矿山技术水平的全面提升,矿井综合技术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煤田地质高精度勘探技术广泛应用;二是不同地质条件下安全高效开采技术日渐成熟;三是矿井瓦斯、水害、冲击地压、顶板等灾害的预防与治理技术有了新突破;四是高强度、大功率、机电自动一体化的成套装备设计与制造能力明显增强;五是大断面、多巷道、缓坡斜井开拓方式的变革,使得矿井系统简化;六是大流量、高速度主辅运输系统自动化、连续化技术日趋完善。
以上技术的进步,使得矿井集中生产、“一矿一面”安全高效成为现实。
迄今为止,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已有生产、在建、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55对,生产能力近2亿吨∕年,实际产能达2.5亿吨∕年,标志着中煤集团煤炭主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
由于矿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可变因素多,尤其是埋藏较深的矿井,水、火、瓦斯、煤尘及顶板五大灾害并存,采掘方式与地质条件之间的矛盾依旧突出,行业高危依然存在。
为了有序推进中煤集团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能源大集团战略目标,以科技进步全面引领矿井现代化建设,实现矿井安全高效生产,中煤集团着手在更高层次上总结、归纳、集成、创新与提升现有科技成果,研究从根本上解决中煤集团矿井建设与生产的安全隐患和技术瓶颈,制定了满足现代化矿井设计、建设、生产过程中具有规范性的综合技术标准。
采空区管理制度
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是指煤矿开采完毕后遗留下来的无法进行再次采矿的地区。
采空区的管理是确保煤矿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采空区管理制度的背景、目的以及具体实施方式。
一、背景随着煤矿资源的有限性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采空区成为煤矿开采后的重要问题。
采空区不仅对矿井上方的地质地貌造成破坏,还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威胁到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采空区的管理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二、目的采空区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煤矿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 生态修复:通过合理规划和技术手段,恢复和改善采空区的生态环境,减少对土壤、水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 地质安全:通过采空区的监测和治理,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周边地区的安全。
3. 资源利用:合理利用采空区的地下空间,开展地下机械设备安装、储气库建设等项目,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三、实施方式1. 制定规划:根据煤矿的特点和采空区的情况,制定采空区综合治理规划。
规划内容包括采空区的分布、面积、深度等基本信息,以及治理目标、方案和时间表等。
2. 监测和预警:建立采空区的监测网络,通过地质雷达、测振设备等手段对采空区进行实时监测。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预警,采取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3. 治理措施:根据采空区的土地利用目标,选择合适的治理措施。
常见的包括填充、复绿、复耕、堆石造地等方法。
同时,要加强对采空区土壤、水源和大气环境的治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4. 资源利用:根据采空区的特点,积极探索地下空间的利用价值。
可以建设地下储气库、地下水库等设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
5.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采空区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于采空区的开发利用项目,应严格审查安全评估和环境评估,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处理。
结论采空区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煤矿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煤矿采空区勘察及处理
关于煤矿采空区勘察及处理摘要:本文对关于煤矿采空区勘察及处理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从阐述小型煤矿采空区特征入手,进一步介绍了几种常见的煤矿采空区勘察方法,并且分析了采空区勘察方法的初选及验证要点,最后研究了煤矿采空区的处理方法。
关键词:煤矿采空区;特征;勘察方法;初选及验证要点;处理方法前言煤炭作为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一直以来都受到高度重视,而煤炭的开采、生产、供应环节更是形成了一条庞大的产业链,衍生出了一系列的工业、商业企业单位。
煤炭的开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开采过程中,会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形成巨大的影响,采空区就是煤矿开采之后所预留的空洞,它需要得到相关单位的重视,运用专业方法对其进行适当的勘察和处理。
1 小型煤矿采空区特征煤矿采空区通常指的是在煤矿施工阶段,对地下煤炭或煤矸石等物质开采结束后所残留的空洞或空腔。
一般情况下,对煤矿进行开采后所留下的采空区在布局上会体现明显特点。
比如因为采煤作业往往历时长久历史悠久,许多采煤活动往往会延续几十年不停止;采空区的埋藏往往相对较浅,加上其分布地带的连续性不强,伴随着采煤随意性的问题,使得采空区也带有随意性特征。
而煤层的深度浅,分布断断续续,采煤规律性不强,就使得大规模的煤矿开采比较困难。
此外,如果工作人员对采空区资料的采集不够全面;现在的地表房屋房龄存在巨大差别,老房龄险房集中度高,地表沉降及地面塌陷调查工作也面临诸多挑战。
2 煤矿采空区勘察方法2.1高密度电法这种方法又被称作高密度电阻率法,它将岩、土在导电性上的差别作为前提,对人工施加稳定电流场后的地下传导电流分布状况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它采用的是电探方式的理念,矿区典型剖面如下图所示。
在目前,对采空区进行勘察的过程中,高密度电法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方法,能借此获取到相对精确的数据,在分布广的较大型采空区中运用频率最高,但对比较小型的煤矿和因滥采煤矿而留下的采空区而言,特别是高压电线分布密集的采空区,勘探线的布局往往不够连续,因此达不到理想的精度。
煤炭采空区管理制度
煤炭采空区管理制度随着煤炭资源的不断开采和利用,煤炭采空区已经成为我国矿区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问题。
煤炭采空区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煤炭采空区开展管理的一整套规章制度,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及完善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煤炭采空区管理制度的建立1. 政府主导。
煤炭采空区管理制度的建立应当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形成统一管理规划。
2. 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原则和基本要求。
要根据煤炭采空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管理原则和基本要求,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
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保证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4. 制订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标准。
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煤炭采空区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标准,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5. 强化监督检查。
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煤炭采空区管理制度的执行1. 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政府应加大对煤炭采空区的资源综合利用力度,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业的开发利用,推动煤炭采空区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 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管理。
企业在进行煤炭采空区治理的同时,要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3. 加强对煤炭采空区环境的监测和评估。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炭采空区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4. 加大对煤炭采空区资源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
政府应鼓励相关企业加大对煤炭采空区资源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5. 完善煤炭采空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采空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煤炭采空区管理制度的完善1. 改进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采空区巡查管理制度
采空区巡查管理制度采空区巡查是指对矿山采煤后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定期巡查和管理的活动。
采空区是煤矿生产中留下的空洞空间,由于煤炭开采而形成,如果不加以合理管理和巡查,可能会带来各种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因此,建立采空区巡查管理制度对于煤矿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内容1. 制度目的:明确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采空区的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采空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2. 适用范围:规定适用范围为所有煤矿采空区,包括地下和露天采空区。
3. 巡查频率:根据采空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巡查频率,一般为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巡查频率。
4. 巡查内容:明确巡查内容,包括采空区的稳定性、气体浓度、积水情况、通风情况等,确保对采空区的全面巡查。
5. 巡查人员:规定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巡查,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技能。
6. 巡查记录:规定巡查人员应当对采空区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等。
7. 问题处理:规定发现采空区存在安全隐患或环境问题时,应当及时报告并进行整改。
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确保煤矿安全。
8. 管理责任:明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采空区巡查管理负有责任,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9. 监督检查:规定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对采空区巡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巡查管理情况进行处理。
10. 制度宣传:规定煤矿应对采空区巡查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制度: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专业人员制定采空区巡查管理制度,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
2. 培训宣传:对全体员工进行采空区巡查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全员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3. 制度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巡查人员进行采空区巡查,确保按照制度要求进行。
采空区管理制度
采空区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采煤是煤炭产业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然而采煤所带来的采空区对环境和人类生存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采空区是指地下煤层在采掘后剩余的空洞区域,由于采空区的存在导致地面出现坑陷,如果不妥善处理还可能引发地面塌陷、水灾等重大灾害。
因此,为了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采空区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采空区的管理和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采空区管理制度的内容及要求2.1 采空区的分类根据《煤矿采空区治理技术规范》(GB50091-2009)的规定,采空区可以分为三类:绿色采空区、黄色采空区和红色采空区。
绿色采空区是指没有堆放任何渣土或建筑物的采空区,其地面可以直接用于农业、林业等用途。
黄色采空区是指堆放了较少数量的渣土或建筑物的采空区,它需要经过填方、排水、复绿等措施后才能用于农业、林业等用途。
红色采空区是指堆放大量渣土或建筑物的采空区,这类采空区需要经过大规模的治理才能被利用,一般用于建筑、工业、道路等用途。
2.2 采空区治理的管理制度根据《采空区治理管理办法》以及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规定,采空区治理需要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制度:2.2.1 治理前的规划设计治理前必须制定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由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方案必须满足采空区治理技术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2 治理中的安全措施在采空区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如进行预防性支撑、增加煤柱、依靠自重、回填等措施,以保证治理过程中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2.2.3 治理后的复绿治理后需要进行复绿,采用植物绿化、雨水回收和治理后水体的利用等方式,以提高土壤质量、改善水资源状况、促进采空区的生态建设。
2.3 采空区管理的监督管理制度为了保障采空区治理的正常实施,加强采空区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以下是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2.3.1 治理单位负责人的职责治理单位负责人应当做好采空区治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根据规定提交有关资料,接受市、县、乡三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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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采空区探测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煤炭生产及建设企业(以下简称煤矿企业)矿井采空区探测及管理,防止采空区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煤矿企业。
第三条矿井采空区,包括各类采矿活动在井田范围内形成的采空区域、采空巷道及周边煤矿老空等。
第四条煤矿企业及矿井必须建立相应采空区探测及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采空区探测、治理的措施和制度,充实专业人员和队伍。
第五条煤矿企业及矿井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采空区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采空区探测及技术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相应工作负责。
第六条矿井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优先在地面进行采空区探查与治理,注重井下探测与治理工程,通过井上下物探、化探与钻探等立体综合探查,根治采空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矿井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采空区情况不明的,在未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第八条矿井必须对职工进行突水征兆、老空水害防治、“一通三防”等知识的安全培训和预案演练,不断提高职工灾害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矿井编制的灾害防治预案必须包括误透采空区的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条临近采空区采掘过程中遇透水、有害气体浓度增加、井下温度增高等异常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采掘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十一条矿井应加强采空区探测治理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提高采空区管理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必须建立水情水害监测系统,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救灾设备。
第十二条矿井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测数据库和高精度三维地质模型,实现信息化、精细化和模型化管理。
第二章采空区探测第十三条矿井必须对井田内及周边的生产矿井和废弃老窑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建立矿井资料交换制度,及时填写采空区、老窑调查情况台帐及相关图纸。
㈠矿地测部门要积极与地方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建立与相邻矿井资料交换制度,定期交换与矿界相关的采掘生产进度信息。
㈡地测部门应及时将采掘工程资料填绘在相关图纸上,并及时调查、核实、分析本矿井区域内采空区的积水情况,查明老空水的补给来源。
对于实施注浆防灭火的采空区,应建立台帐,掌握采空区注浆水滞留量。
㈢调查老窑、采空区应包括:井筒位置、井田范围、水文地质、开采层位、开采范围、开采方式、开采年限、涌水、积水、积气、排水及老窑停采原因等情况,并察看井田内地形地貌,圈出采空区,估算积水量。
调查时间间隔最大不得超过6个月。
㈣矿井应建立老窑、采空区调查台帐。
台帐内容包括老窑(或采空区)名称、建井时间、开采层位、停采时间、积水范围、积水深度、积水量、资料来源、开采期间水文地质情况、被调查人员、调查人员、调查时间等。
第十四条对收集和取得的地勘成果等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判定其时限性,圈定采空区的范围,绘制在相关图件上。
㈠研究分析工作要充分考虑收集资料的编制时间与采掘活动的时间的先后关系。
㈡要结合地方矿井布置规划,各种批复材料,综合分析研究资料的准确程度,确定其可靠性。
㈢要结合本矿井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原矿井的技术开采水平、老窑生产时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询问资料,推断其可能的采掘活动。
㈣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充水性图》、《矿井井上下对照图》相关图件上圈定采空积水区及老窑分布范围。
对于已经准确判定的采空区,用实线标注;对于资料不清、分析预测判定的采空区,用虚线标注;将废弃的巷道、硐室、钻孔,冒落区、火区等在图上标注清楚,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对于能够准确判定空间形态、积水范围、积水量等资料清楚的采空区,在该区域掘进时,必须按照“有疑必探”的原则进行作业;对于无法准确判定的,在该区域掘进时,必须按照“有掘必探”的原则进行钻探验证。
采空区探测有关要求:㈠矿井采区设计前必须在地面进行三维地震勘探或其他物探方法,勘探必须保证设计范围全覆盖。
对解释的可疑采空区、无煤区、煤层赋存异常区要与已有地质资料对比、分析、研究,进一步确定采空区范围。
㈡对解释可疑采空区在地面利用瑞利波、瞬变电磁法、直流电法等物探手段,进一步确定采空区特征及其富水情况。
㈢物探方法圈出的采空区或采空积水区要用钻探方法验证,进一步控制采空区形态、积水深度、估算积水量。
㈣对于采空区的火区探测,可采用地面瞬变电磁法、活性炭测氡法等物探方法和钻孔测温传感器测温法,圈定出火区边界。
㈤地面探测结束后结合物探资料及时编制探测总结报告,由二级公司组织有关专家验收、评审,报集团公司备案。
㈥根据探测结果及时对原有资料进行修正,并及时将井田内和周边小窑分布、采空区积水情况编绘到相关图件上。
第十六条根据采空区地面探测结果,对存在采空区大面积积水、积气和自燃的,必须制定井上下采空区综合治理方案。
同时应明确井上下积水、积气和自燃治理的重点工程,按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
第三章老空水防治第十七条老空水害一般防范要求:㈠矿井、采区设计中必须分析采空区分布及其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㈡煤矿企业及矿井必须认真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防治水计划。
㈢探放老空水设计方案由矿地测部门提出,内容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探放水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报二级公司备案。
㈣严禁在采空区积水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
㈤相邻矿井分界处必须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相邻矿井边界煤柱尺寸不符合规定、或已破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防水承压的隔离设施。
有大量积水的采空区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㈥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并采取防突水措施后,方可开始向有老空水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㈦矿井严格执行正常巡查制度,应当有专业人员分工观测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将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矿井必须建立井上下观测系统,做好老空水害隐患排查、水情水害监测及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进行水害分析,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并建档管理。
要编制年、季、月报,并上报上级公司业务部门。
第十九条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提交回采、掘进地质说明书。
存在老空水害时要进行水害分析评估,制定水害防治方案、设计及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矿井要严格组织实施采空区探测方案,在未探明采空区的情况下不得强行组织生产。
第二十一条工作面掘进、回采时既要预防、探测同层采空区的老空水及有害气体,又要预防临近煤层采空区的老空水及有害气体。
第二十二条对存在采空区积水情况不明的,必须坚持“有掘必探”,采用物探和钻探相结合的方法查明采空区空间特征及积水情况。
在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坚持“先治后采”,待工作面附近采空区水害、有害气体等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回采。
第二十三条在疑似采空区域掘进时,必须进行超前物探工作,采用瞬变电磁、超前直流电法、瑞利波技术或其他综合超前探测技术对掘进前方的地质异常体及其富水性进行探测;工作面回采巷道形成后,应进行穿透性物探,进一步核查工作面内及工作面上下方的采空区分布及积水情况。
对每一个探测异常点进行研究、分析,进行钻探验证,不能用物探方法替代钻探进行探水。
第二十四条探放水必须有专项设计、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由专职队伍施工,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探放水设计包括下列内容:㈠采空区资料的可靠程度、水文地质条件、采空区分布特征、探放水巷道施工情况、预计积水范围、积水水压、积水水量等;㈡超前距离,钻孔组数、个数,各钻孔方位、角度、深度,套管长度,钻孔施工技术要求等;㈢探放水施工的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㈣排水系统设计要求;㈤避灾路线及水情、避灾联系汇报方式;㈥探放水过程中预防有害气体涌出的防治措施;㈦探放水位置平面图、钻孔剖面图;㈧其它应在探放水设计中明确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布置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㈠探放老空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
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㈡探放老空水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压大小、煤(岩)层厚度、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㈢钻孔内水压力大于1.5Mpa时,应当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喷出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小断面巷道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
双巷间每隔30-50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第二十八条探放老空水前必须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
㈠必须按设计最大的探放能力进行区域排水系统铺设。
㈡布置排水管、安装水泵、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㈢排水设备必须与预计探放水量相适应,并有备用水泵。
第二十九条钻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和水压等,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为预防有害气体涌出,要及时封堵探放水钻孔,探放水结束后,必须由专业人员验收,并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矿井探放水时,必须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无关人员,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井下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
第三十一条探放老空水过程中,应由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分析采空区内瓦斯、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气体成分和出水温度。
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停止作业,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
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第四章有害气体防范第三十三条临近采空区回采和掘进,必须查明和收集以下相关资料,以便进行预测。
㈠断层位置及煤层厚度变化相关情况。
㈡相邻采空区的位置、范围、积水和积气情况。
㈢相邻采空区回采期间的瓦斯涌出情况。
㈣相邻采空区采面回采期间丢煤、冒落区的情况。
㈤相邻采空区及硐室、巷道分布情况和防火处理情况。
㈥相邻采空区开采、封闭时间和开切眼、停采线位置。
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及支护方式。
㈧采掘工作面设计通风方式及风量。
㈨采煤工作面设计推进速度。
第三十四条根据上述资料预测邻近采空区有害气体和自然发火危险区域,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重点监测。
第三十五条临近采空区掘进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㈠合理安排采掘接续,避免尾随采煤工作面沿空掘进,以防采、准间漏风,造成有害气体泄露和煤炭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