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的限制_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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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的限制

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的限制

更 和影 响交易 基础 之情事 , 需要 变更 合 同 内容 , 因此 工 程承 包合 同 中一般 包含 变更 条款 。当合 同订 定后
出 现 不 可 预 见 的 情 事 时 , 主 可 以 发 出 变 更 指 令 变 业 更 合 同 , 适 应 环 境 的 变 化 , 承 包 人 则 可 以据 以 提 以 而 出 工 期 展 延 及 调 整 合 同价 款 的 请 求 。合 同 内容 的 频
在 工 程 实 务 中存 在 有 业 主 将 工 程 项 目转 让 给 第 三 人 或 因 为企 业 分 立 或 合 并 所 引 起 合 同 主 体 变 化 的 情 况 ,
人必 须完 成约 定 的工 作 , 属履 行 其 给付 义务 并 自 始 须 能掌握 其工 作 范 畴 , 理应 承担 不 能 达 成 给付 效 果 的危险性[ 。一 般标 准工程 合 同范 本都 会 规 定 承包 7 ]
[ 关键 词 ]工 程 承包 合 同 ;变更 ;限制 [ 中图分类号 ]C 3 ; 2 3 [ 9 1F 7 文献标 识码]A [ 文章编 号]1 7 — 1 X( 0 2 0 — 0 8 0 6 15 1 2 1 ) 30 8 — 5 同 变 更
体 变 更 视 为 工 程 承 包 合 同变 更 的范 围 。 由于 工 程 和 环 境 的 不 确 定 性 , 常 出 现 工 程 变 常
商 无 变 更 的权 利 , 往 在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向 业 主 往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 同 时 , 了 适 应 工 程 的 特 点 及 保 为
但合 同主体变 化会涉及 变化后 的主体 , 其是承包 商 尤
是否有 能力继续 施作完成 工程 , 此在工 程承包合 同 因 中一 般 会 有 工 程 不 得 转 让 或 转 包 的 规 定 , 规 定 应 先 或 经 业 主 同 意I 。基 于 以 上 两 点 原 因 , 般 不 将 合 同 主 4 一

工程合同变更条件

工程合同变更条件

工程合同变更条件一、合同变更的条件1. 设计变更:因工程项目实际需要,需对原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等进行更改时,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并经双方确认后实施。

2. 施工条件变化:当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环境因素等与合同约定有显著差异,影响工程质量或安全时,可提出变更请求。

3. 法律法规调整:如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必须按照新的法规要求进行调整。

4. 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原计划进行时,应及时协商变更事宜。

5. 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提出合理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变更事项。

二、合同变更的程序1. 提出变更申请:变更需由甲方或乙方书面形式提出,并明确变更的内容、理由及预期的影响。

2. 评估审查:接收到变更申请的一方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评估,并提出审查意见。

3. 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应就变更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4. 正式实施:变更协议生效后,按照新的条款执行工程合同,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整。

三、合同变更的影响处理1. 工期调整:合同变更可能导致工期延长或缩短,双方应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重新确定合理的工期。

2. 费用增减:变更可能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加或减少,应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合理调整合同价款。

3. 责任分配:对于因变更产生的额外成本或损失,除非另有约定,一般由提出变更一方承担。

四、合同变更的限制1. 不得违背强制性规定:任何变更都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 保证工程整体质量:变更不得降低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标准。

3. 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变更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任一方的合法权益。

工程承包合同的变更程序

工程承包合同的变更程序

工程承包合同的变更程序一、引言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明确了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合同变更时常会发生。

为了确保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承包合同的变更程序。

二、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的条件1. 合同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合同变更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合同变更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投资等方面的要求。

4. 合同变更应当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5. 合同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三、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的程序1. 提出变更申请当发生合同变更条件时,提出变更申请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范围和影响。

2. 协商变更事项双方应当就变更申请进行充分的协商,就变更的内容、范围、期限、费用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3. 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范围、期限、费用等事项。

变更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报批程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同变更需要报批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如需要提交变更申请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等。

5. 履行变更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变更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6. 合同变更的记录和归档双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询和追溯。

四、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1. 合同变更应当及时提出,并尽快协商一致,避免影响工程建设的进展。

2. 合同变更协议应当明确变更的内容、范围、期限、费用等事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3. 合同变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双方在履行合同变更协议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结语工程承包合同的变更程序是确保合同变更合法性、有效性的重要保障。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项目限制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项目限制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项目限制前言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施工环境变化等原因,原合同内容可能需要相应调整。

为此,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合同内容进行必要的变更。

变更原则1. 合同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任何口头协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2. 变更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 变更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4. 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变更程序1. 提出变更:甲方或乙方均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同变更申请。

2. 审核变更:收到变更申请后,对方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3. 协商变更:双方就变更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4. 实施变更:按照变更协议执行新的合同条款。

变更内容限制1. 工程量的增减:变更后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原设计文件的规定范围。

2. 施工期限的调整:任何延长工期的变更都需有充分的理由,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 成本预算的变动:增加的成本应由提出变更一方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4. 技术规范的修改:所有技术规范的修改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5. 安全生产的要求:任何变更都不能影响工程的安全施工条件。

法律后果1. 若变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违规方承担。

2. 若变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拒绝执行。

3. 若因变更导致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结语合同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环节,通过制定合理的变更项目限制范本,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完成。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承包合同修改

工程承包合同修改

工程承包合同修改合同的修改应始于双方的共同协商。

任何一方提出的修改意见,都需得到对方的明确同意。

在此基础上,修改内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们来看几个常见的需要修改的条款:1. 工期调整: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如自然灾害、设计变更等,原定的工期可能需要调整。

在修改合同时,双方应明确新的工期,并对由此产生的成本变化进行合理分配。

2. 价格调整: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可能导致项目成本的变化。

合同中应设定价格调整机制,如采用固定调价公式或定期审查调整价格。

3. 质量要求: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行业标准的提升,原有的工程质量要求可能需要提高。

修改合同时应更新质量标准,并明确验收标准和方法。

4. 付款条件:资金流是项目顺利进行的保障。

合同修改时,应根据实际进度和成本变化,调整付款方式和时间点,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

5.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方的责任,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赔偿范围等。

在修改合同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和确定违约责任。

6.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争议,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在修改合同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保持条款的一致性:修改后的条款应与原合同其他部分保持一致,避免出现矛盾或歧义。

- 法律合规性:所有修改内容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

- 明确权利义务:修改合同时要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将来因理解不一而产生纠纷。

- 文档管理:修改后的合同应有专人管理,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获取最新的版本。

建议在修改合同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修改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过细致的合同修改,可以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工程合同主体变更禁止

工程合同主体变更禁止

工程合同主体变更禁止工程合同主体变更,指的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原合同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

这通常涉及到承包方、设计方、监理方等。

为确保工程合同的严肃性和执行力,以下是一个工程合同主体变更禁止的范本内容:一、基本原则1. 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主体。

2. 合同主体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3. 变更后的合同主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不受影响。

二、变更条件1. 因企业合并、分立或其他重组行为导致合同主体变更。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合同主体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3. 法律法规变化或政府命令要求进行合同主体变更。

4. 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需要变更的情形。

三、变更程序1. 提出变更申请:需变更方应向对方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影响。

2. 审核评估:接收方应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协商一致:双方应就变更事宜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签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书面变更协议。

5. 法律手续: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四、禁止情形1. 未经协商或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单方面宣布变更合同主体。

2. 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不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和能力。

3. 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接受合同主体变更。

4.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进行合同主体变更。

五、违约责任1. 违反本范本规定进行合同主体变更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因合同主体变更导致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相关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3. 对于故意隐瞒、虚假陈述等行为导致的合同主体变更,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条件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条件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条件一、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必须基于甲方和乙方的充分沟通与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强制变更合同。

2. 符合法律法规:变更的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3. 不损害第三方利益:合同变更不得影响或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 书面形式确认:所有合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二、合同变更的具体条件工程范围变更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优化或实际需要,导致工程量增减或结构变化。

2. 功能调整:甲方提出工程功能的增加或减少,需重新评估工程内容。

3. 环境因素:因地质、气候等自然条件变化,需要调整施工方案。

工期变更1. 延期开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开工,需重新确定工期。

2. 进度延误:由于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

3. 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可提前完成工程。

价格条款变更1. 成本变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其他成本变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

2. 工程量变化:工程量的增减直接影响工程总价,应相应调整合同金额。

3. 质量标准提升: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导致成本增加,应调整合同价款。

其他条款变更1. 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2. 违约责任:根据实际损失,双方可以重新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3. 争议解决:变更争议解决的方式,如选择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三、合同变更的程序1. 提出变更请求:由变更方书面提出变更请求,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2. 评估影响:双方共同评估变更对工程的影响,包括成本、工期和其他相关事项。

3. 协商一致:双方就变更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签署补充协议:将变更内容制定成书面补充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5. 履行变更:按照补充协议执行变更内容,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结语。

周子峰与徐东徐伟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周子峰与徐东徐伟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周子峰与徐东徐伟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1【案件字号】(2020)内05民终48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师国亮白丽张雷【审理法官】师国亮白丽张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周子峰;徐东;徐伟【当事人】周子峰徐东徐伟【当事人-个人】周子峰徐东徐伟【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周子峰【被告】徐东;徐伟【本院观点】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合同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采信的证据与一审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

关于雇佣主体问题,二被上诉人于一审提交的欠据确由上诉人周子峰签字确认,周子峰应负还款责任。

上诉人周子峰主张二被上诉人系由治安镇副镇长李某雇佣,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此事实。

同理,在欠据中签字的为周子峰个人,其所称属职务行为的抗辩意见,在未得到二被上诉人认可的情况下,不能成立。

上诉人周子峰另称二被上诉人补植所用苗木及人工等费用应由徐某支付的理由,亦无证据支持。

如上诉人周子峰确与其他人另有经济纠纷,可另行主张权利。

关于上诉人主张的因二被上诉人未能提供签证单,故不能支付二被上诉人劳务费的问题,对此,尚无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二被上诉人提供签证单作为支付劳务费的条件,现二被上诉人已按约定提供劳务,亦有欠据为凭的情况下,本案欠款事实明确,上诉人应当依约支付剩余劳务费。

综上,本案上诉人周子峰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工程承包合同可以更改吗

工程承包合同可以更改吗

工程承包合同可以更改吗合同变更应当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协商。

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强制对方接受变更。

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修改原合同的相关条款。

补充协议应当明确指出被修改的条款内容以及新的约定,并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合同变更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如,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合同双方不能通过变更合同来降低这些标准。

合同变更也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合同变更应当合理、公平,不能使一方受到不合理的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变更导致一方的成本增加或收益减少,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这种补偿可以是经济补偿,也可以是延长工期、提供技术支持等其他形式的补偿。

合同变更的程序也应当规范。

一般来说,变更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具体内容。

对方收到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合理时间内给予答复。

如果双方同意变更,应当尽快签订补充协议,并将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通知给所有相关的第三方,如监理单位、供应商等。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变更可能会对整个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产生影响。

因此,在决定是否进行合同变更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如果变更涉及到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核心内容,还应当重新进行审查和批准程序。

为了保障合同变更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建议在变更过程中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可以提供法律意见,帮助双方制定合理的变更方案,确保变更后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工程承包合同是可以更改的,但更改必须基于双方的自愿协商,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变更应当合理、公平,并通过规范的程序进行。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同变更的有效性,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工程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程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程合同签订了后,可能会出现需要变更的情况,⽐如对于⼯程合同的主体⼈或是合作⽅进⾏变更等等。

要对⼯程合同进⾏变更的话,也需要符合相关的变更条件,并不是所有⼯程合同都可以进⾏变更的。

看看店铺⼩编收集的资料。

⼯程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先,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三条规定,当事⼈协商⼀致,可以变更合同。

其次,合同变更的条件主要有:1、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变化,如上所述,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合同内容的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

根据《民法典》第470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般包括标的等⼋项内容,这些内容的变化即可认为是合同的变更,当然合同的内容可以由当事⼈⾃由约定,因此合同其他内容的变化亦可认为是合同变更。

但是合同的变更,不得全部改变合同内容或者改变合同的主要内容,否则就不再是合同的变更,⽽是合同的更新。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协议或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的意思表⽰。

如果是双⽅当事⼈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循有关民事法律⾏为的规定,符合民事法律⾏为的⽣效要件;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法变更合同。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定⽅式的,必须遵守这种要求。

有的合同变更必须经过法院的裁决。

如果当事⼈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变更须采取特定的⽅式如书⾯形式,当事⼈必须遵守这种约定。

法律规定,法律、⾏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续的,依照其规定。

具体在⼯程合同变更的时候该怎么样处理,有哪些具体变更合同的条件跟要求等等,也需要清楚法律的有关规定的内容。

要是你对于⼯程合同变更的条件不清楚或是处理⼯程合同变更时遇到了⿇烦,可以在线咨询店铺专业律师解惑。

工程合同中不能更改的事项

工程合同中不能更改的事项

工程合同中不能更改的事项
1. 合同主体: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一旦合同生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这些信息。

2. 工程项目基本信息:涵盖项目名称、地点、规模、设计标准、技术要求等,这些通常在
合同签订前已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定,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固定下来。

3. 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涉及工程款项的总额、预付款、结算方式及支付时间等,这些经
济条款一经确定,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单方面修改。

4. 工期及节点: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工期、关键节点完成时间等,关系到整个项目的进度
安排,必须严格执行。

5. 质量保证和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是工程合同的核心,对于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双方应
在合同中明确,且不可随意更改,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预期目标。

6. 违约责任:合同中对违约行为的认定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是约束双方履行合同的重要手段,一旦确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可擅自改变。

7. 争议解决机制:当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处理,
如仲裁或法院诉讼等,这一条款保证了问题解决的途径和方法的稳定性。

8. 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必须遵守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同不可更改的重要组成部分。

9. 保密协议:对于可能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双方需遵守保密协议,该部分内容
一旦确认,便具有法律约束力。

10. 其他经双方确认的特殊条款: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双方可能会约定一些特殊的
不可更改的事项,这些也应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工程承包可以转多少次合同

工程承包可以转多少次合同

工程承包转让合同是指原工程承包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将其拥有的合同权益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一种合同。

在实际工程承包过程中,转让合同的现象比较常见,但关于工程承包可以转让多少次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来确定。

一般来说,工程承包合同的转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应当保持一致。

2. 转让应当符合合同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3. 转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 转让应当经过合同相对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承包合同的转让次数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从保护合同相对方权益的角度出发,转让次数过多可能会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不一致,增加合同风险。

因此,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转让次数的限制,或者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转让方应当履行合同债务,并取得合同相对方的同意。

2.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协议,明确转让的权益和义务。

3. 转让不得违背合同性质、目的和宗旨。

4. 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合同相对方的利益。

总之,工程承包合同的转让次数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应当遵循合同法的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的约定。

在实际操作中,为降低合同风险,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转让次数的限制,或者明确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同时,合同转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合同相对方的权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工程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工程合同变更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双方主体资格不变:合同变更前后,合同的主体即甲方和乙方应保持一致,不得因变更而更换合同当事人。

2. 符合法律法规:任何合同变更内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法乱纪。

3. 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的任何变更都需得到甲乙双方的共同同意,并形成书面协议。

4. 不损害第三方利益:变更后的合同条款不能对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具体到工程合同,变更条件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设计变更:如工程规模、标准、功能等发生变化,导致原设计无法满足要求,需进行相应的设计变更。

2. 施工条件变化:比如地质条件、气候因素、现场条件等与原合同约定有较大差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

3. 材料设备更新换代:由于技术进步或市场供应原因,原定的材料或设备可能被更先进或等效的产品替代。

4. 工期调整:受外部因素影响或双方共同认可,可能需要对工程完成的时间进行调整。

5. 造价变动:由于实际工作量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原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需要相应调整。

在实践中,工程合同变更的程序通常如下:1. 提出变更申请:当一方认为有必要变更合同时,应向对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内容。

2. 审核评估:接收方对提出的变更内容进行审核评估,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就变更的内容、范围、影响等进行充分协商,力求达成共识。

4. 签订书面协议:一旦协商一致,双方需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后的权利义务。

5. 履行新的合同条款:变更协议生效后,双方按照新的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变更不仅关系到甲乙双方的利益,还可能涉及监理、设计、分包等其他相关方,因此在操作过程中要兼顾各方的合理关切,确保变更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工程合同不能更改的情形

工程合同不能更改的情形

工程合同不能更改的情形第一条:合同主体甲乙双方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是合同的基础信息,一经确定,除非有法定的更名或变更程序,否则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条:工程范围本合同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范围、规模、标准及主要技术要求,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否则不得更改。

第三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降低工程质量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格合同总价及单价一经确定,除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因素导致成本发生显著变化外,不得擅自更改。

第五条:支付方式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付款条件,未经双方书面协议,不得更改。

第六条:工期要求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关键节点的完成日期,除非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不得更改。

第七条:违约责任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包括违约金的数额、赔偿范围等,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面更改。

第八条:争议解决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不得更改。

第九条:保密义务双方对于合同内容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强制性法律规定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如有与法律相抵触的内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以上条款构成了工程合同中不可更改的核心内容,它们确保了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为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界定。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确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应当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变更协议,以保障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编制工程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哪些条款是不可更改的,以避免未来因变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同时,合同的变更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确保合同变更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项目限制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项目限制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项目限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领域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其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工程的成功与否具有重要意义。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变更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确保合同变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我国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合同变更项目做出了一定的限制。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工程施工合同变更项目的限制及其合理性。

一、工程施工合同变更项目限制的基本原则1. 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自愿原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利于自己的变更内容。

2. 合同公平原则:合同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变更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当事人利益平衡,防止滥用权利导致对方合法权益受损。

3.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变更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变更。

二、工程施工合同变更项目的具体限制1. 合同变更内容合法性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变更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社会公共利益。

例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内容不得涉及违反建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 合同变更主体限制:合同变更主体应当是合同当事人。

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外,任何第三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此外,合同变更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合同变更,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3. 合同变更程序限制:合同变更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在原合同中予以注明。

工程合同变更不得超过几年

工程合同变更不得超过几年

工程合同变更不得超过几年引言工程合同是承包方与业主之间就某项建设工程的实施达成的法律协议。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履行。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需要对原合同内容进行调整的情况。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合同变更应当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内完成。

工程合同变更的基本要求1. 合同变更应当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并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后进行。

2. 合同变更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3. 合同变更应当有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 合同变更应当明确变更的内容、范围、影响及由此产生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合同变更的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建设法规的规定,工程合同变更通常应在以下时限内完成:- 预备阶段变更:在工程设计、预算编制等预备工作完成后,但在正式施工前,如有变更需求,应及时提出并完成变更手续。

- 施工阶段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出,一般不超过30天。

- 竣工验收阶段变更: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如需进行合同变更,应在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完成相关手续。

工程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 确保变更内容的合理性,避免因变更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或成本不合理增加。

- 变更过程中应保持沟通透明,及时告知对方变更的原因、内容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 变更协议应作为原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对于重大变更,应当重新进行审批流程,确保变更的合法性。

结语工程合同变更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常规操作,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合理设定变更时限,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范本,可以为工程项目的合同变更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工程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

工程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

工程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工程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如下: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工程合同变更的前提是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这意味着原合同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工程合同变更的核心。

这种变化包括合同标的、质量、数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的修改或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这意味着合同变更需要合同双方的共同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三、合同变更的协商和批准合同变更应当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等八项内容,这些内容的变化即可认为是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其他内容变化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在实践中,合同变更还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手续,如批准、登记等。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变更须采取特定的方式,如书面形式,当事人必须遵守这种约定。

四、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必须遵守这种要求。

如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必须经过法院的裁决。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变更须采取特定的方式如书面形式,当事人必须遵守这种约定。

五、国家批准的合同内容变更对于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内容的重大变更还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这是为了确保合同变更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变更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这意味着合同变更应当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进行。

如果合同变更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应当予以避免。

总之,工程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包括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的协商和批准、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国家批准的合同内容变更以及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上限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上限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上限
【】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材料价格调整等因素,导致原合同内容需要修改的行为。

为确保变更过程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合同双方应遵
循以下原则和程序进行变更:
一、变更原则
1. 合同变更应当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

2. 任何变更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3. 变更内容应明确具体,包括变更的原因、范围、影响及调整后的工程量、工期和费用等。

二、变更程序
1. 提出变更请求:当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时,应向对方提出书面变更请求,并说明变更的理
由和具体内容。

2. 评估变更影响:接收到变更请求的一方应对提出的变更进行评估,包括成本、工期、资
源等方面的影响,并提供详细的评估报告。

3. 协商变更细节:双方就变更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确定变更的具体条款。

4. 签署变更协议:根据协商结果,双方签署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文件。

5. 实施变更工作:按照变更协议执行相关工作,并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变更上限
1. 工程量的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工程总量的10%,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 费用变更应在原合同总金额的±5%范围内,超出此范围需重新协商合同条款。

3. 工期变更应根据实际工作量调整,但总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工期的10%。

四、争议解决
若因合同变更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
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外,合同变更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尊重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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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第14卷第3期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May 2012Vol.14No.3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的限制徐 伟1,黄 喆2,沈 杰1(1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系,江苏南京210096;2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6)[摘 要]工程承包合同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民事合同的特点。

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包括变更条款,赋予业主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以便于业主发出变更指示以适应环境变化。

但若这种权利不加以限制,业主可以肆意变更合同,并强制承包商执行且承包商对于所受损失不能请求补偿,则对于承包商而言未免不公平。

本文基于合同同一性理论、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工程管理制度并借鉴美国法院所确立的“重大变更”和“累积影响”原则,对工程承包合同变更限制进行解析,希望能减少与变更相关之争议,以期对工程合同管理研究和实务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工程承包合同;变更;限制[中图分类号]C931;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12)03-0088-05[收稿日期]2011-06-01[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0YJC82004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71001027),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CXZZ11_0182)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徐伟(1982-),男,湖北武汉人,东南大学与英国伍尔夫安普顿大学联合培养建设管理与法律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工程法律,工程合同,工程投资与造价管理。

① 在我国1993年修订的《经济合同法》中没有建设工程合同这一有名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而在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中,将建设工程合同独立出来,成为一种单独规定的有名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同时规定,本章(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

② 参见FIDIC99版第13.1款;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15.2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第29.1款。

一、工程变更与合同变更建设工程是在不断的变动自然环境和商业环境下进行的。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相关情事的改变是十分常见[1]。

工程变更(ProjectChanges)是指会造成合同范围、工期、费用和工程质量标准改变之相关情事[2]。

一般认为工程变更包括五种类型,即合同范围变化、异常的地质情况、工期迟延、暂停施工和加速施工等情事[1]。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

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以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关系的主体,但合同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

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合同主体保持不变,合同的内容发生变更。

我国《合同法》严格区分了合同转让和变更,当事人的变更属于合同转让范畴,而合同内容的变更属于合同变更[3]。

虽然在工程实务中存在有业主将工程项目转让给第三人或因为企业分立或合并所引起合同主体变化的情况,但合同主体变化会涉及变化后的主体,尤其是承包商是否有能力继续施作完成工程,因此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会有工程不得转让或转包的规定,或规定应先经业主同意[4]。

基于以上两点原因,一般不将合同主体变更视为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的范围。

由于工程和环境的不确定性,常常出现工程变更和影响交易基础之情事,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因此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包含变更条款。

当合同订定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事时,业主可以发出变更指令变更合同,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而承包人则可以据以提出工期展延及调整合同价款的请求。

合同内容的频繁变更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之一[5]。

变更条款的广泛使用,也是工程承包合同与一般商业合同的重要不同点[6]。

二、变更权工程承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一种①。

承揽人必须完成约定的工作,始属履行其给付义务并自须能掌握其工作范畴,理应承担不能达成给付效果的危险性[7]。

一般标准工程合同范本都会规定承包商无变更的权利,往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

同时,为了适应工程的特点及保证给付效果实现,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常规定在某些事项上业主有单方指示变更的权利②。

有些标准合同范本中还明确规定承包人应执行变更且受其约束[8]。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即赋予了合同双方变更合同的自由权利,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任何一方未经协商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否则,构成违约。

但由于工程本身的特殊性和交易方式的特殊性,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除当事人双方可以合意变更外,业主还可以单方指示变更。

业主发出变更并不需要经过承包人的同意,而承包人则没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

承包人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经业主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

业主单方指示变更的法律性质,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见解。

一种见解认为: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业主拥有指示变更的权利”的条款是属于当事人之间强制缔约的约定,只要业主提出变更的要求,承包人除了有正当理由外,都应予以承诺。

如果承包人对于业主所提的变更要求都不予以承诺的话,势必造成业主须另外寻找承包人而导致工期迟延并增加另行缔约成本。

业主单方指示变更是变更合同的要约,而承包人因合同条款的约定而负有承诺的义务。

业主的指示变更,因双方合意而成立[9]。

另一种见解认为:业主指示变更是指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拥有变更合同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性质解释上可认为是单纯形成权,不需要强制执行,不需要法院判决,只需要拥有权利一方完成需受领之意思表示,双方间的合同法律关系即发生得丧变更之效力[10]。

因此合同除双方当事人合意变更之外,亦可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形成权行使而产生。

以上两种看法皆有其法理依据,前者是从强制缔约角度来看,后者则是从合同约定之形成权角度来看。

但无论从哪一方面观察,业主单方发出变更指示即产生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律效果,除非承包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实施外,承包人都应予实施该项变更。

三、变更范围(一)约定变更的范围虽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了业主有单方变更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业主可以恣意要求承包人实施变更指令,因为业主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的权源来自合同约定,于何时、就何种事项可以行使单方变更权,必须符合法律和合同所规范的要件,并非业主可以任意行使。

另外,权利因具有社会属性,而为社会秩序的一部分,依其性质有其界限,故业主单方变更合同权利也不得滥用。

根据目前流行的标准合同范本业主可单方变更范围一般包括如下事项:(1)合同中任何工作的工程量的改变;(2)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实施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4)取消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工作;(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附加工作;(6)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①。

目前在各标准合同范本中有关变更事项的规定并不一致,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第30条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由双方协商解决,即经双方合意才能变更工程质量标准,而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15.1款中将改变合同中任一项工作质量作为业主的权利。

由于约定变更事项的范围不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下,业主并无单方变更工程质量标准的权利,而只能在双方达成合意的前提下才能变更工程质量标准。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业主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的权源来自合同约定。

当然,工程质量与工作质量并非相同概念。

工程质量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整个工程的质量要求,而工作质量是在技术规范与要求中规定的某个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由于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评定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程序限制,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改变工程质量标准往往客观上已不可能,即使可以协商变更,也是对合同标的物变化,导致合同实质性的改变。

(二)法律限制近年来,政府均增加公共财政支出,增加公共工程建设投入。

公共工程采购受到《政府采购法》的约束。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追加原合同范围之外的工程是十分常见的情况。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因此,对于政府工程的业主改变工程范围增加工程量有明确的限制。

若业主追加的部分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超过部分可能会无效,对业主和承包商皆有相当的法律风险。

《政府采购法》规定追加部分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是出于控制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但工程交易的方式与特点与货物和服务交易毕竟不同,一律以百分之十为限,也实值得商榷②。

同时,公共工程的投资管理制度中历来有以批复的设计概算控制投98第3期徐 伟,等 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的限制①②参见FIDIC99版第13.1款;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15.1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第29条和30条。

台湾《政府采购法》对工程采购与财物和货物采购分别规定不同追加范围。

参见台湾《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资的做法,经批复的设计概算是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应当严格控制,除非有重大情事变化,一般不予调整。

因此,《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和设计概算调整制度对工程承包合同的价款变更之范围有相当限制。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担保与保险,一直是我国建筑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

目前,也有业主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后需提交履约担保,以保证自身权益。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保证期间,未经保证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合同,若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业主无论单方指示变更或与承包商协商变更合同,只要加重承包人的履行义务,若希望将此变更范围纳入保证人保证范围内,变更前应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否则保证人对增加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若业主对于承包商违约之风险相当审慎,该规定无疑对工程承包合同变更也有相当限制。

业主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提早投入使用,尽早获得收益,在工程实务中是十分常见的现象。

在某些国际工程合同中,业主有单方指令加速施工的权利。

而在我国现行的标准范本中也有关于业主与承包商可协商加速工程进度,提前竣工的条款①,即双方当事人可以合意变更工程工期。

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有“建设单位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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