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1-浙江省市政行业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指南
(五)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六)施工人员已办理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
(七)建立民工学校,学校制度健全,活动正 常;
(八)工地标化工作已获得工程所在设区市市 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确认;
4.申报否决条件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选省市政标化工地: (一)发生有责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对工程有严重违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 评分办法 (以下简称评分办法)
关于做好20**年度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 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函
关于公布20**年度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 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的函
2.时常关注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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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一)规则文件精神未吃透。
对《实施细则》、《评分标准》《评选通知》、安全技术 规范等不吃透,施工现场管理不佳、申报材料不完整、评 选要求不了解,申报材料不得要领,不能做到有的放矢。
除了三阶段检查作为评委会投标的重要依据,评委会还根 据专家评选意见,但专家组评选时不再到现场,专家根据 提供的申报材料特别是照片和录像,对照评选办法进行评 选等,因此大家务必特别重视评选办法、技术标准等,吃 透规则。
(一) 评选范围 在浙江省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的建设项目:
1. 工程规模
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衢州、丽水、舟山地区为1000 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铺设、垃圾处理、河 道整治、公交场站、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工程。
建安工作量在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隧道、轨道交通、净 配水厂、污水收集处理、城市广场等市政公用工程。
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工作标准》的通知杭建监总
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工作标准》的通知杭建监总第一篇: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工作标准》的通知杭建监总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工作标准》的通知杭建监总[2005]12号各区(开发区、管委会)质量安全监督站、总站各科室:为了推行我市建设工程实施两级管理、“三位一体”监督的工作模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杭建工(2004)430号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站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工作标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总站联系。
附:《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工作标准》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二○○五年三月四日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工作标为了推行我市建设工程实施两级管理、“三位一体”监督的工作模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杭建工(2004)430号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工作标准》。
本工作标准适用于本市市、区(开发区)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其他县(市)安全监督机构可参照执行。
一、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监督1、办理监督注册。
安全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办理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2、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监督部门根据建设工程监督注册登记表和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等有关规定,应及时通知施工企业提交下列备案资料:(1)中标通知书;(2)工程施工合同;(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6)文明施工专项施工方案;(7)施工现场围墙、宿舍、活动房和食堂等临时设施的专项设计施工方案,并附成套活动房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审批资料;(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机构;(9)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上岗证;(10)小型机具操作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11)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05]41号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05〕41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专业部门,省市政工程协会:现将《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浙质安监〔2002〕3号)同时作废。
附件:《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政公用工程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评选实施细则,从而规范和推动我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市政标化工地)创建活动和评选工作的开展。
第二条全省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各方主体都应按照国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活动,自觉执行政府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法规和行业制定的自律规定,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注重民生,为创建平安浙江、小康和谐生态社会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省市政标化工地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示范工地。
第四条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创建实行备案制和参选制。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向当地(设区市含义乌以及县、市、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报送备案表(见附件一),进行备案;要求参加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应征得设区市主管部门同意后,二个月内向省市政行业协会送达备案表和创建市政标化工地专项方案。
接受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在当地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终止后,竣工验收前,经设区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推荐,向省市政行业协会申领参选证书(见附件二)。
第五条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建建〔2005〕41号文),省市政标化工地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建立省市政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成员(须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无记名投票确定省市政标化工地。
评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省市政工程安全主管部门、参选工程较多的设区市(含义乌)市政工程安全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等负责人担任。
杭州市双标化评选流程
杭州市双标化工程创建流程第一条参加市标化样板工地评审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别墅群。
2、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县(市)的公共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和园林建筑修缮工程。
3、工程造价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具有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4、一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安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县(市)建安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上(含500万)。
5、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创建方面成绩突出的工程。
第二条申报市标化样板工地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或已在本市备案的外地施工企业,并具有相应资质。
企业在本市范围一年内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2、工程的总承包单位。
3、住宅小区、连片住宅、公共建筑群等存在两家以上(含二家)承建单位的,可采取联合方式申报。
第条三参加市标化样板工地评审的工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已列入各区、县(市)、开发区或市质安监总站创市标化样板工地计划,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各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先进水平。
3、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4、施工现场积极贯彻落实各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布置开展的各项工作。
5、办理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工程竣工后已达到所属监督和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开展实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要求。
7、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内竣工工程。
第四条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市标化样板工地参评资格:1、发生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杭州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评选管理杭州建设网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评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评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第三条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样板工地)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最高奖项。
获奖工程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成效突出,代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最高水平。
第四条市样板工地的评选管理工作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区、县(市)建设局(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机构)负责监督项目的过程评价和选报工作。
第五条市样板工地在企业自愿申报和监督机构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第六条市样板工地评选采用过程评价、专家审查和评委会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
过程评价由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形成过程评价意见;专家审查由专家组对申报资料、企业日常管理和评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评价意见;评委会评审由评委会根据过程评价意见、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评审,投票确定获奖工程候选名单。
第七条创建市样板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基础,与工程质量创优和省标准化工地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西湖杯”优质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推荐参评“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必须获得“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的称号。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八条参加市样板工地评选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别墅群;2、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县(市)的公共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杭建工发〔2024〕156号•【施行日期】2024.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发〔2024〕156号各区、县(市)建设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根据省住建厅《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我委制订了《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8月2日附件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考评工作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以及国家和我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
三、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以下简称“市标化优良工地”)考评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四、市标化优良工地考评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进一步强化标化工地创建管理工作事项的通知
2019.1.4杭州市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滨建监[2014]17号关于进一步强化标化样板工地管理工作事项的通知各监督组、监督员: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建筑工地创建“省、市、区级样板工地”的管理、评选、推荐工作,规范创建推荐程序和考评管理工作,根据市建委、市总站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创建样板工地申报、考评、评选过程中的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一、样板工地管理职责我区内创建各级标化样板工地的管理工作由站长领导的标化创建管理工作组负责实施全面的考核、评价工作。
各监督组负责对本监督组创建省市区级标化样板工地的日常督查指导及三阶段考评工作,并及时将相关过程管理工作事项上报,并建立相关工作记录台账。
二、标化样板工地创建范围及条件:创建目标为区级标化样板工地的项目应为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范围的建筑工程项目,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创建目标为省、市级标化样板工地的项目规模要求项目需分别符合《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管理办法》、《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创建标化工地流程创建标化样板工地的管理程序主要分四个步骤:申报创建计划、申请领取参选公示牌、申请现场考评、申报样板评价。
(一)、申报创建计划。
企业在工程开工15日内将创建计划及创建工作方案报我站标化创建管理工作组,经核查资料齐全后,予以登记并列入计划。
申报创建计划应提交以下资料:1、《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创建计划表》。
(创建目标分为省标、市标、区标)2、创建标化样板工地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组织网络、实施计划和措施。
(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审批)。
(二)、申请领取参选公示牌。
企业在项目基础分部总面积三分之一区域施工进度超过±0.0后15日内,应向我站标化创建管理工作组提交《滨江区建筑工地标化样板工地参选工程牌匾领取单》。
同时提交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基础阶段创建样板工地工作小结;2、《市样板工地检查记录表(施工、监理企业)》(基础阶段)3、《样板工地“三阶段”跟踪评价表》(基础阶段、监督组考评分85以上)4、本项目《建设工地岗前教育培训告知单》(基础阶段)。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办法
附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等文件和开展第一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2008]36号)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建筑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行业评价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诚信评价)是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各地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对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的一项行业诚信评价。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安全诚信评价的单位。
第三条安全诚信评价的依据是:(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见附件1);3(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三)建筑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条款。
第四条安全诚信评价分为AAA、AA、A、B、C五级。
评价为AAA、AA、A级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的;(二)没有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规定的一般及其以上安全事故的;(三)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见附件2)评价的总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的,其中75分~79分为A级,80分~89分为AA级,90分及以上为AAA级。
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使企业受到降低资质等级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或者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评价的总分达不到75分的,应当评为B级。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附件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以下简称“考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考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57),以及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
第四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考评前制定具体考评细则等文件。
考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各类专业工程。
第五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相关部门推荐,推荐工作按照“企业自愿、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三)申报项目相关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信息系统;(四)施工现场使用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等新技术、新材料,运用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控、扬尘在线视频监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五)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做到施工现场围挡、渣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路面硬化,安装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暂不施工的场地绿化等措施,安装并使用降尘喷淋装置;(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七)已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相同性质的其他保险;(八)已被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工发(2005)703号各区、县(市)建设局、各开发区管委会规建局、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有关施工、监理企业:随着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样板工地)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广大施工、监理企业共同努力,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市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应。
为进一步全面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充分体现建设工程现场实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三位一体管理,强化各项工作的一致性和联动性,根据省建设厅(浙建建[2005]4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凡新开工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从2006年度开始,市样板工地作为申报“西湖杯”优质工程所要求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已开工建设且将于2005年10月1日后竣工的工程,按照新办法的要求,企业应立即补报市样板工地创建计划送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我委,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相应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仍然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工程的跟踪管理,负责对所属工程的检查,除尚未结顶的工程,在工程主体结顶后(市政工程为中间验收),由我委组织工作组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考核外,其它已结顶工程仍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并按照新办法要求,进行申报、评审。
三、2005年度的市样板工地的申报时间范围为2004年7月31日后结顶且2005年9月30 日前竣工的工程,评审工作在今年10月底完成,企业要及时将申报表和有关申报资料(包括竣工验收记录表)上报各工程监督机构,由监督机构及相应的建设行政管理管理部门填写评价意见后,10月15日前统一上报我委。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管理办法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建设工地安全和环境整洁,促进全市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标化样板工地)是我市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奖。
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应体现我市建筑业的先进管理水平,并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市标化样板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等。
建立市标化样板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市标化样板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市建委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库由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成绩突出的施工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专家组成。
第四条按照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三位一体”的管理原则,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的一致和联动,将市标化样板工地作为市“西湖杯”优质建设工程(含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六条参加市标化样板工地评审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 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别墅群。
2、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县(市)的公共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和园林建筑修缮工程。
3、工程造价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具有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4、一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安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县(市)建安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上(含500万)。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杭建监总[2004]12号为了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努力创建平安工地和文明工地的业绩,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双标化"工地)。
一、申报条件:凡在本市实行安全监督的工程,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评选:1、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或六层(含六层)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500万(含500万)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含配合管网工程);工程造价在500万(含500万)以上的园林、古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隧道、桥梁、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2、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3、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二、申报办法: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填写《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地申报表》一式二份(附表一),并附项目经理上岗证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将申报资料报送市总站总师办,总师办统一汇总后,按月将申报情况反馈各监督部门。
三、评审标准:1、在施工中未发生四级(含四级)以上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系统。
4、施工现场所使用的钢管、扣件、门架、碗扣件及梁式支架等产品有检测报告,并按省建设厅文件要求分类规范使用。
5、塔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在安全监督部门备案.6、在接受部、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中,结果为合格以上或未受到通报批评的。
7、凡是在日常施工过程中被悬挂黄牌或项目经理被扣分超过3分的,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8、未被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曝光;被举报后,经查实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工程,不得参加评选。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二0一0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二0一0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1.18•【字号】杭建工发[2010]502号•【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二0一0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的通知(杭建工发〔2010〕502号)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有关企业:2010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在企业申报、各管理和监督部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委组织评审和审定,浙江省公安厅信息技术中心等业务用房工程等122个房屋建筑工程和杭州地铁1号线16、17号盾构工程等26个市政道路工程被评为2010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现予以发文公布。
同时,希望全市广大施工、监理企业学习先进,争创"样板",促进全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附件:2010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名单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八日附件:2010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名单(名次不分先后)一、房屋建筑工程1、工程名称:浙江省公安厅信息技术中心等业务用房工程施工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杨一江监理单位: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庄建生建设单位:浙江省公安厅2、工程名称:野风现代景苑二标段施工单位:浙江野风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杜跃良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丙财建设单位:野风集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3、工程名称:嘉绿福苑(剩余地块)施工单位: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郑坚监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许卫东建设单位: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4、工程名称:杭州凯锐实业有限公司商业用房工程施工单位: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国民监理单位:杭州之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阮显华建设单位:杭州凯锐实业有限公司5、工程名称:杭州热水瓶厂H 地块施工单位:杭州天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贵宏监理单位: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颖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6、工程名称:浙江物产大楼施工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裘也明陈伟煌监理单位: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唐华伟建设单位: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工程名称:华润新鸿基钱江新城住宅项目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纯阳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高明亮建设单位:华润新鸿基房地产(杭州)有限公司8、工程名称:杭州国际会议中心施工单位: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仁灿施工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陆优民监理单位: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许文庆建设单位:杭州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9、工程名称:浙江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施工单位:浙江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潘抗美项成忠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金云建设单位: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0、工程名称:金都?城市芯宇II标段工程施工单位: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来灿云监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朝建建设单位:杭州启德置业有限公司11、工程名称:绿城?蔚蓝公寓施工单位:杭州通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傅桂法监理单位: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建伟建设单位:杭州绿城东部建设有限公司12、工程名称:老闸弄口D区块拆迁安置用房(紫薇公寓)施工单位:浙江宝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裘黎明监理单位: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史建达建设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前期办公室13、工程名称:浙江省冶金科技大厦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郑福炎监理单位: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陆仁庆建设单位: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14、工程名称:浙江科技学院实验中心工程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严大新监理单位: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翁小龙建设单位:浙江科技学院15、工程名称:水岸枫庭【杭政储出(2006)30号地块】施工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卓孟飞监理单位: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来育红建设单位:杭州枫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6、工程名称:太和广场二期工程施工单位: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华东监理单位:浙江建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志军建设单位:杭州金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7、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05)54号地块新时代广场施工单位:杭州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祝建明监理单位:北京中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应森建设单位: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18、工程名称:新绿园项目1-6#楼施工单位: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孟平监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许水泉建设单位:杭州钱新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建单位: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9、工程名称:省属塘南地块省直专用房配套公建文体中心施工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邵树文王坚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石先秋建设单位:浙江省省直机关后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建单位:浙江中信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0、工程名称:牛污弄地块拆迁安置用房二期工程施工单位:杭州通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胜常监理单位: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俞尧良建设单位:江干区凯旋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21、工程名称:金色蓝庭A标段金色蓝庭B标段施工单位: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葛晓刚施工单位:杭州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文华监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有文建设单位:杭州金色蓝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工程名称:杭州市铁路东站枢纽施工单位:浙江三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美娟监理单位:杭州广厦建筑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余伯增建设单位:杭州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23、工程名称:杭州云龙?城市之光工程施工单位: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志明监理单位:杭州诚信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长军建设单位:杭州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工程名称:秋涛苑住宅楼2#楼施工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楼少敏监理单位:杭州中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致平建设单位:浙江省建筑房地产开发公司25、工程名称:杭州新客站商业综合用房施工单位: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春华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刘洪吉建设单位:杭州新客站商业城有限公司26、工程名称:望江商业商务大楼施工单位:浙江中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海林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司乾坤建设单位:杭州华兴实业公司27、工程名称:杭州黄龙饭店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妙国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郑林根建设单位:杭州黄龙饭店有限公司28、工程名称:杭州德华工贸综合大楼施工单位:杭州滨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箐监理单位:浙江华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双泉建设单位:杭州德华工贸有限公司29、工程名称:浙江省供销社兴合大厦工程施工单位: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钟仁荣监理单位: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杜力建设单位:浙江省土副工业品有限公司30、工程名称:钱江新城B-06-2地块工程施工单位: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金华伟监理单位: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高庆新建设单位:浙江圣奥置业有限公司31、工程名称:江干区丁兰中学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继红监理单位: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吴子贤建设单位: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32、工程名称:杭州东方家私市场工程B楼施工单位:浙江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郑海松监理单位:北京中环工程建设监理责任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忠义建设单位:杭州三新集团有限公司33、工程名称:望江地区改造建设拆迁安置房(R21-01)地块施工单位:浙江宝庆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雁芳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马民建设单位:杭州市望江地块改造建设指挥部34、工程名称:皇诰巷地块拆迁安置房施工单位:浙江耀厦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国富监理单位: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袁东军建设单位:杭州小营房地产有限公司35、工程名称:下城区大学生人才公寓施工单位:浙江宝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贾洪飞监理单位: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朝伟建设单位:杭州下城科技经济建设有限公司36、工程名称:西文村高层农居安置用房施工单位:浙江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彭云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谢发仁建设单位:杭州市下城区多层农居建设管理中心37、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06】3号地块省经协发展大厦施工单位: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蒋兴龙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易法银建设单位: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38、工程名称:西文村城中村改造R21-NJ-02地块施工单位:浙江宝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郑旭群监理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尚明乾建设单位:杭州市下城区多层农居建设管理中心39、工程名称:城北体育公园游泳馆、门球馆及小型综合体育馆施工单位: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德本监理单位: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徐革先建设单位:杭州市下城区建设局40、工程名称:康桥单元R21-12地块农转居公寓Ⅰ期工程施工单位: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夏妙水监理单位:杭州之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朱志春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京杭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指挥部41、工程名称:杭州大浒弄西片B-14地块工程施工单位: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庆田监理单位:杭州大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海根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发展中心42、工程名称:拱墅区祥符桥村农转居公寓施工单位:浙江策利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蒋毕民监理单位:北京照普博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凌南雁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农转居公寓建设管理中心43、工程名称:拱墅区一号地块(庆隆B地块)高层农转居公寓二标施工单位:浙江广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广利监理单位: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施建新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44、工程名称:拱墅区拱宸桥桥东浙麻拆迁安置用房三期施工单位:杭州天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钱爱军监理单位:杭州之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宣建设单位:杭州拱宸桥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45、工程名称:吉如A地块二期一标3#、4#楼及3#商铺工程施工单位: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林利监理单位:杭州大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谢健康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46、工程名称:杭州市九堡中学迁建工程施工单位:浙江中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蒋向阳监理单位: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沈春华建设单位: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干科技经济园管理委员会47、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06)43号地块商品住宅工程施工单位:浙江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鸿彬监理单位: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税利建设单位:浙江蔚城置业有限公司48、工程名称:天城单元R21-25地块农转居公寓(Ⅰ标)天城单元R21-25地块农转居公寓(Ⅲ标)施工单位: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马宁施工单位: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郑剑监理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秀娟监理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吴天国建设单位:杭州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参建单位:杭州威武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9、工程名称:老闸弄口拆迁安置房地块配套中小学和幼儿园工程施工单位:浙江正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志伟监理单位:浙江中兴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史建达建设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前期办公室50、工程名称: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地区白石港R21-04地块农转居公寓施工单位:浙江诚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春江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程清建设单位:杭州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51、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07)22号地块Ⅱ期施工单位:浙江广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许建斌监理单位:杭州中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葛瑞明建设单位:德信广源置业有限公司52、工程名称:杭州市铁路东站枢纽彭埠单元R21-06地块农转居公寓项目Ⅰ标段施工单位:中城建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苏远虎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耿忠平建设单位:杭州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参建单位:浙江众诚智能信息有限公司53、工程名称:江干区丁桥镇赵家村多层农居工程施工单位: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胡建芳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迎国建设单位:杭州市丁桥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54、工程名称:杭州林达工业技术设计研究院二期厂房工程施工单位:浙江宝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方笑笑监理单位: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甬江建设单位:杭州林达工业技术设计研究院55、工程名称:西溪花园西区三期C6-1标段西溪花园西区三期C6-2标段施工单位:浙江宏超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国荣施工单位:浙江宝恒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伟良监理单位:浙江腾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XXX建设单位:杭州市西湖区建设管理中心56、工程名称:杭州合生国贸中心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楼国标监理单位:广东珠江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曹赛武建设单位:浙江科华数码广场有限公司57、工程名称:杭州文三小区P1地块工程施工单位: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建尧监理单位:浙江腾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郭先恒建设单位:杭州新祥利置业有限公司58、工程名称: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R21-10、R21-11-1地块二期工程施工单位: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沈红军监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姚克荣建设单位:杭州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9、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05】20#、21#、30#地块A区工程II标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沈建飞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竺剑黎建设单位: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60、工程名称:转塘镇午山农转居多层公寓四期W5标段转塘镇午山农转居多层公寓三期工程W4标段施工单位:杭州中庆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孔万华施工单位:浙江宝恒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益鸣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许创立监理单位:浙江质安建筑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云智建设单位: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61、工程名称:杭州市高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二期工程3#楼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邵凯平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翠萍建设单位:杭州市高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62、工程名称:杭州东部国际商务中心一期工程施工单位: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陈玉兰监理单位: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德华建设单位:杭州万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3、工程名称:下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康复楼施工单位:杭州下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杭成良监理单位: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吕化春建设单位: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下沙街道办事处64、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07)35号G地块12#、13#楼工程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傅方忠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赵龙爱建设单位:杭州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5、工程名称:观澜时代国际公寓天筑一期施工单位: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金忠跃监理单位:北京纵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郑本想建设单位:金隅(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6、工程名称:杭州松合村德胜商业综合楼施工单位:杭州市工程承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劳文监理单位: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申志卫建设单位:杭州下沙镇松合村经济联合社67、工程名称:下沙街道上沙村农转居多层公寓工程施工单位: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明监理单位:浙江荣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谢革春建设单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68、工程名称:下沙文化中心施工单位:浙江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贤方监理单位: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童岳正建设单位: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街道办事处69、工程名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二建设公司项目经理:刘尚礼监理单位: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建军建设单位:杭州职业技术学院70、工程名称:东方郡【滨江56号地块】东区二标工程东方郡【滨江56号地块】东区三标工程东方郡【滨江56号地块】东区一标工程施工单位:浙江中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立祥施工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文通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葛乐天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鲁青松建设单位:杭州欣盛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1、工程名称:东方郡【滨江56号地块】西区一标工程东方郡【滨江56号地块】西区二标工程东方郡【滨江56号地块】西区三标工程施工单位:浙江宇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志利施工单位:浙江三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建国施工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郭南平王春健监理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建设工程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樊良本建设单位:杭州欣盛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2、工程名称: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住院大楼施工单位: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薛金燕监理单位: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谢杨建设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73、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06)47号地块住宅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郭晓锋监理单位:浙江南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沈小弟建设单位:杭州华荣风景置业有限公司74、工程名称:网易(杭州)软件生产基地施工单位: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志钢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希和建设单位: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75、工程名称:江南文苑A标工程江南文苑B标工程施工单位:浙江东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雅芬施工单位:浙江宇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吕兴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戴悦建设单位:杭州兆祥房地产有限公司76、工程名称:江南豪园三期商务办公楼、综合楼及地下室施工单位:浙江东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国庆监理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建设工程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夏才安建设单位: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77、工程名称:彩虹城三期R6组团B标工程彩虹城三期R6组团A标工程施工单位: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许明荣施工单位: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锡蛟监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
《杭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杭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实施意见杭建工通知(2002)140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建设工地安全和环境整齐,促进全市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安全标化工地)是我市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奖。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体现了我市建筑业的先进管理水平,它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杭州市(含县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
第四条参加市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的工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顶前及市政工程中间验收前已取得优胜牌。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杭州市先进水平4、办理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下列工程建设事故。
1、未发生等级以上的事故。
2、工程倒塌或报废、地下管线损坏、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火灾、居民集中投诉、治安案件等问题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3)在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末发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
6、上年度8月1日至本年度7月31日内工程进度为主体结顶(建筑)或已中间验收(市政)工程。
第五条申报市安全标化工地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
2;住宅小区、连片住宅、公共建筑群及标段等存在两家以上(含二家)主承建单位的,可采取联合方式申报。
3、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的20%以上的,住宅小区(含连片住宅、公共建筑群)的施王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总数不超过三家。
第六条申报和评审程序1、企业在工程开工15日内及工程主体结顶后(建筑)或中间验收后(市政),分别将申报创建计划及《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经总站初审后报市建委,由建委组织考评。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一、适用于由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受理监督的建设工程。
二、市总站每年9月20日-9月26日开展市样板工地的初审工作,各企业应在此期限内将市样板工地的申报资料报送市总站综合科。
三、凡市总站受监工程申报“市样板工地”的,在满足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的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获得当年度市总站评选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2、现场安装工程可视化管理系统和建设工程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并按要求接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3、申报资料应能反映工程创建全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文字及照片资料齐全真实,所有表单均按本通知附件格式填报。
四、市样板工地申报资料应按下列要求整理:申报资料分为上、下两册,统一用A4纸,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软纸封面(封面上应打印工程名称、申报企业和申报日期),除目录外需编页码。
(一)上册内容(文字资料):1、目录(目录应包含上册资料的所有条目,并在每条后注明页码范围);2、《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申报表》(详见附件一);申报表应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并加盖相关企业公章。
“监督机构评价”表请留空,由市总站综合评审意见后统一填写。
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册,另一份单独放置。
3、《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创建计划表》(详见附件二);4、《杭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申请考评表》(详见附件三);5、《市样板工地检查记录表(施工、监理企业)》(检查部位必须含有基础、主体、装饰三个阶段且不得少于三次,详见附件四);企业检查情况应如实填写,发现问题应在整改结果中封闭。
6、相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工地在基础、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跟踪评价表(详见附件五);各企业应在基础、主体、装饰三个阶段对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进行自评,市总站各监督科室应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据JGJ59标准打分评价。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水平,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政公用工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AA市内承接市政工程业务的施工企业都应按照国家、省建设厅和AA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活动,自觉执行政府和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法规,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注重民生,为创建平安浙江、小康和谐社会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凡我市市域范围内符合要求的新开工工程均要求创建AA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
市政标化工地评选主要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建筑业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例如环保、治安、卫生、交通等)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创建标化工地是市政工程施工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标化工地与工程质量创优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标化工地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以下简称标化合格工地和标化优良工地)。
申报“商城杯”等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和“浙江省市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必须先获得市政标化优良工地称号。
第五条标化优良工地评审分为三阶段评审、日常抽查评审、综合评审三部分,标化合格工地主要通过日常抽查评审进行考核。
标化工地的评审和管理工作由AA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AA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监站)受建设局委托具体负责标化工地的现场考核,重点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评分。
建立市政工程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成员由全市市政行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专家组成,负责参与标化工地评审工作。
建立市政工程标化工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建设局分管领导、局建设科、市质(安)监站、市政处、监察室工作人员若干名及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3~5名组成,负责标化工地的评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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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的实施意见
杭建工通知(2002)140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建设工地安全和环境整齐,促进全市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安全标化工地)是我市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奖。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体现了我市建筑业的先进管理水平,它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杭州市(含县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
第四条参加市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的工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顶前及市政工程中间验收前已取得优胜牌。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杭州市先进水平
4、办理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下列工程建设事故。
1、未发生等级以上的事故。
2、工程倒塌或报废、地下管线损坏、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火灾、居民集中投诉、治安案件等问题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3)在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末发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
6、上年度8月1日至本年度7月31日内工程进度为主体结顶(建筑)或已中间验收(市政)工程。
第五条申报市安全标化工地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
2;住宅小区、连片住宅、公共建筑群及标段等存在两家以上(含二家)主承建单位的,可采取联合方式申报。
3、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的20%以上的,住宅小区(含连片住宅、公共建筑群)的施王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总数不超过三家。
第六条申报和评审程序
1、企业在工程开工15日内及工程主体结顶后(建筑)或中间验收后(市政),分别将申报创建计划及《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经总站初审后报市建委,由建委组织考评。
2、当年8月中旬开始,市建委、总站进行汇总.提出审查意见,
并组织评选出市标化工地,
第七条申报市安全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1、《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本表一式两份,其它资料一份);
2、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复印件):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技术措施、防火技术措施。
4、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安全标化工地的总结材料。
主要内容:组织网络、实施过程、实施的主要经验。
5、建筑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阶段及市政工程主要施工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一套。
第八条对获得市安全标化工地的主承建单位授予《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荣誉证书与奖牌,参建单位授予荣誉证书。
获奖工地及其主(参)建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名单,在有关媒体及信息网站公布,并做为业绩登记。
第九条市安全标化工地的评比实行动态管理,对评审前后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地取消其评比资格或荣誉证书。
第十条市安全标化工地讦审实行公示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工地,经公示后,由市建秀发文公布并颁奖。
第十一条市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每年一次,市安全标化工地实行总量控制,市区及各县(市)指标,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实施意见由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实施意见具体申报评审要求,如有变动,另行发文通知。
3、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各县(市)初审工作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联系电话:87915427
联系人:夏坤、黄仁大
举报投诉电话:87915427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