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大学位课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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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燕山大学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燕山大学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加强教学管理,建立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学作风,逐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关于教师任课的规定本文中所提到的“课”是指经学校批准、列入教学计划、有课程代码且有教学大纲的课程。

“教师”是指学校人事处确定为教师编制的人员。

第一条任课教师不仅要努力学习和掌握所开课程的知识体系,还要认真研究和掌握教育科学,懂得教育规律,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为人师表。

第二条根据教学计划由基层教学单位负责人提出教师的任课安排,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报校教务科存档,教务处据此发授课聘书。

每学年各基层教学单位承担本科教学的任课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不得低于该单位高级职称的比例,初级职称比例不得高于该单位初级职称的比例。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每两年至少担任一学期本科教学的主讲任务,否则业务考绩只能记为D档。

因身体条件或其它原因不能承担主讲任务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基层教学单位负责人、院(系、部)同意,通过教务处批准方可。

任何教师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教学任务。

第三条担任主讲的教师应经过各种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即必须走完教学辅助环节一遍以上。

新开课(第一次讲课)的教师必须按基层教学单位指定的关键章节在本单位内试讲,经集体讨论评议通过,填写“新开课教师审批表”,经学校基本功考核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受聘。

“新开课教师审批表”一式两份,教务处和教师所在院(系、部)各存档一份。

开新课(第一次讲授此课)教师应在开该课前一学期在所属基层教学单位试讲,通过后方可任课,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条新教师上岗前原则上应参加国家教委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参加实验室工作一年,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五条任何新课(学校从未开设过)的开设,都应由基层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开设新课审批表”,经院(系、部)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

所设课程应有系统的教学大纲和与之配套的教材。

第六条3学分以下的课程不得由不同教师分段讲授(新开课教师不受此限制)。

燕山大学关于研究生教务管理的规定(试行)

燕山大学关于研究生教务管理的规定(试行)

燕山大学院部处文件燕大研字…2006‟17号燕山大学关于研究生教务管理的规定(试行)为规范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设置1.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遵循“强化基础,优化设置”的原则,注重研究生基础理论知识的积累和宽口径人才的培养。

全面提升基础理论课程档次,突出基础理论课程学习在研究生课程学习中的地位,加大课程体系中基础理论课程学习的比重,构建适应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和宽口径培养人才需要的研究生课程体系。

2.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类。

学位课是必修课,非学位课是选修课。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全校公共课,即政治理论课(90学时/3学分)、外国语(216学时/5学分)以及校级公共选修课,此类课程占课程比例约为30%;一级学科基础理论课程,此类课程占课程比例约为25%;各(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此类课程占课程比例约为45%。

每门专业学位课程学分最高不得超过3学分,每门非学位课程学分最高不得超过2学分。

所有学科以教学系为单位按一级学科进行修改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即每个教学系所属的同一一级学科的所有二级学科设置一个培养方案,但同一个二级学科全校只能设置一个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

课程设置时间跨度为一学年。

学位课中包含政治理论课、外国语以及专业基础理论课。

授工学学位的学科,学位课程设置中数学课不得少于2学分。

学位课为18学分,其余全部为非学位选修课,课程设置总学分不应超过42+(m-1)×4学分(其中1≤m≤5,m为同一个培养方案下我校招生的二级学科数目,总学分包括4学分的人文社科类课程,2学分的第二外语)。

3.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类。

学位课是必修课,学位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60学时/2学分)、第一外国语(144学时/3学分)。

非学位课是选修课,包括二外(90学时/2学分,一外非英语者必须选修英语)。

每门专业学位课程学分最高不得超过3学分,非学位课每门不超过2学分。

《燕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

《燕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

燕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的最后学习阶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创造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同时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适应教学改革与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

学校、学院(系)、系级教学单位三级分工负责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一)教务处的职责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3.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4.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分配。

5.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6.组织专家组评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7.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二)学院(系)的职责各学院(系)要明确一名教学院长(主任)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领导工作,教务科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院(系)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有关系级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拟定本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

2.成立毕业设计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由学院(系)及系级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成立,一般由3-5名本专业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二名具有高级职称。

检查小组应参加答辩委员会。

3.组织落实本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包括: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确定本学院(系)各系级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并上报教务处;负责本学院(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管理等。

4.开展1~2次如何搞好毕业设计(论文)的专题讲座,组织对参与毕业设计工作新教师进行指导前的培训。

燕大硕士培养方式

燕大硕士培养方式

应用统计(025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

具体要求: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2、掌握统计学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够熟练应用统计分析软件,具备从事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应用的基本技能,具备独立从事应用统计工作的能力。

3、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可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1、排队论及其应用;2、可靠性数学及其应用;3、寿险精算理论及其应用;4、统计质量管理;5、统计计算及其应用;6、实验设计理论及应用;三、学习方式及年限学制为2.5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4年,提前、延期毕业按《关于全日制研究生最短答辩时限的决定》(燕大校字〔2006〕79号)、《燕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燕大校字〔2007〕179号)、《燕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5年9月)等文件规定办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集中在校学习的方式。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可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学习方式。

3、实行“双导师”制。

校内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生的全面指导工作;校外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实践环节,为所指导的研究生创造条件进行学位论文的实践活动,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

说明:带*号的课程与“0714统计学”研究生课程相同,合并开设。

带+号的课程与“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研究生课程相同,合并开设。

六、学分要求及其他实行学分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不少于40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不少于28分。

《燕山大学教室管理规定》

《燕山大学教室管理规定》

燕山大学教室管理规定教室是实施教学活动的场所,其秩序和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反映学校的精神面貌和管理水平,也反映了学生的文明程度。

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广大师生有一个良好、舒适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本条例,请全体师生和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教室调度与管理第一条学校教学楼教室[含东校区(一)、(二)、(三)、(四)教学楼教室,世纪楼、人文馆部分教室,外语语音室,西校区校本部使用的公共教学楼教室]由学校教务科负责调度,管理由后勤集团教学楼管理部负责。

第二条学校教务科负责安排日常授课教室、学生答疑教室、业务主管部门因组织教学活动临时召开的业务会议和各学院、学生班级召开会议借用教室以及各类考核(包括平时测验、期末考试、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用教室。

第三条各单位和全体师生须按课表排定的教室进行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调动。

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时,准许使用教室,但应填写《教室使用审批表》后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使用手续。

(一)为学生正常安排的习题课;(二)经批准的因教学计划、课程表调整,需增加的教室;(三)因教学需要举办的各种讲座;(四)由学校安排的各种报告、讲座;(五)由学院安排的教育和教学活动。

(六)各类考试的考场。

第五条校内任何单位不准随意使用各楼、馆教室,更不准以学院的名义举办各种未经学校批准的短训班、补习班。

若发现擅自使用教室者,按对外借用教室收费标准加倍处罚。

第六条经批准的各类收费考试需使用教室,应缴纳教室使用费。

收费标准由教务处负责制定。

二、教学设施与环境管理第一条学校物资处负责保证各教室的讲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设施的供应,动力维修公司负责保证各楼、馆的水电、门窗、供暖设施的完好。

如有损坏,教学楼管理部的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动力维修公司应及时修复。

第二条教学楼管理部的管理人员负责保持教学环境的清洁卫生,如有污损,应及时清扫。

第三条教员休息室是教师课余休息的地方,除教师和有关管理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以确保教师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燕山大学课程安排

燕山大学课程安排

2014–2015学年秋冬学期必修课程教学安排教务处二О一四年七月2014-2015学年秋冬季学期课程表说明(INSTRUCTIONS)一、本学期全校教学工作按照“四小学期制”运行,即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拆分为秋季学期(1-10周)和冬季学期(11-20周)。

其中第10周为期中考试周,第20周为期末考试周。

为保持教学的连续性,本学期期中考试周不停课。

教学计划中学时数右上角加*的课程必须在期末考试周内进行考试。

二、一年级新生的《外语AI》和《大学计算机基础》实行分级教学,《大学计算机基础》的上机课从开课后第三周开始上课,《外语AI》的上机课正常开课;东校区体育课第一次课的上课地点为体育馆前的小操场,西校区第一次课的上课地点以体育学院的通知安排为准。

三、教学计划中学时为60/10表示总学时为60学时,讲课50学时,实验10学时;学时为54-18表示总学时为54学时,讲课36学时,上机18学时;学时为36/4/2的表示总学时为36学时,上机4学时,实验2学时,讲课30学时。

四、课程表中分单、双周开的课程均已注明[如“工程数学◇2节/双周(02-12,16-17)”表示该门课程每逢双周上课,第二周开课,至第十二周,停三周后,第十六周继续上,止于第十七周];课程表中有(06-11)的表示该门课程第六至十一周上课,课表中未注明上课时间、地点的课程请按教学计划中本班级开课时间执行。

五、教室号以(一)开头的为东校区第一教学楼内的教室,以(二)开头的为东校区第二教学楼内的教室,以(三)开头的为东校区第三教学楼内的教室,以(四)开头的为东校区第四教学楼内的教室,以(机)字开头的为机械馆内的阶梯教室,以(世)字开头的为世纪楼内的教室,以(人)字开头的为东校区人文馆内的教室,以(里)字开头的为西校区里仁学院的教室(其中以C开头的为里仁教学主楼C区内的教室,以J开头的为里仁学院的阶梯教室)。

以(西)字开头的为西校区第二组团的教室[“西(一)、西(二)、西(三)、西(四)、西(五)”分别为西校区二组团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教学楼]。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09-10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说明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09-10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说明

说明一、课表说明(一)教学计划中学时数右上角加*号的课程必须在考试周内进行考试。

计划学时为32/8表示该门课程总学时为32学时,讲课学时数为24学时,实验学时为8学时;学时为56-18表示总学时为56学时,讲课学时数为38学时,上机学时数为18学时。

(二)课表内课程名称前有$号表示单周上课,有#号表示双周上课,有$4表示第4周开始单周上课,课程名称前有10表示此节课从第10周开始上课,课表中未注明开课时间的课程请按教学计划中本班级开课时间执行。

(三)教室号以A开头的为里仁学院教学楼A区内的教室,以B开头的为里仁学院教学楼B区内的教室,以C开头的为里仁学院教学楼C区内的教室,以D开头的为里仁学院教学楼D区内的教室,以AD开头的为里仁学院A区与D区之间的教室,以BC开头的为里仁学院B区与C区之间的教室,以J开头的为里仁学院阶梯教室,以SB开头的为里仁学院实验中心北配楼内的语音室,以SN开头的为里仁学院实验中心南配楼内的语音室。

(四)在A、B区内上课的教师请到AB220(教师休息室)领取无线麦克,在C、D区及AD区、BC区内上课的教师请到CD220(教师休息室)领取无线麦克,在阶梯教室上课的教师请到J204(教师休息室)领取无线麦克,在语音室上课的教师请到SB201领取无线麦克。

学生上机地点为里仁学院图文信息中心微机房。

(五)C201~C207、C301~C307、D201~D208、D301~D308、D405~D410、AD301、AD302、AD401、AD402、BC301、BC302、BC401、BC402、SB102、SB202、SB302、SB402、SB403、SB404以及阶梯教室为多媒体教室,请任课教师根据教室类型安排教学。

答疑室为A300、B300、C300、D300、A400、B400(外教)、C400、D400、A500、B500、C500(制图)、D500,答疑前到B109取钥匙,答疑后送回。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鲁字[ ]号一、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学生在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训练和独立工作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

每位本科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环节,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方能毕业。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整个教学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教学环节,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系(部)要认真对待,加强领导,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掌握科研的基本方法并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个环节的实际锻炼,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设计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科学研究工作的训练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1)培养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包括设计研究工作方案,搜集和阅读古今中外文献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使用工具书,总结表达和撰写论文等;(2)培养学生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3)培养学生刻苦钻研、锲而不舍、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4)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团队意识和协调工作能力。

第五条学生撰写设计(论文)的时间,可从第七学期起,最迟在第八学期规定时间(一般为5月底)前完成。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开题第六条每位专任教师都要积极参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认真填写《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说明书》,并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供学生选择或参考,学生也可以自己提出研究课题,最后与指导教师协商确定正式题目。

第七条选题要考虑自身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不宜过大,难易要适度。

既要结合专业,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又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也可以选择学科专业领域内某些学术问题进行探讨。

第八条学生选题后,在第八学期开学2周后要进行开题汇报,认真填写《山东经济学院燕山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并在开题报告上签字后,方能开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燕山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

燕山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

大一童鞋注意啦!|燕山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2015-01-12吴竞燕大经管燕山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办学的综合优势,培养社会急需的宽厚型、复合型、开放型、创新型人才,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挖掘学生的潜能,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学位[2014]9号)文件精神,学校在部分专业实行全日制本科生跨学科修读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

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双学士学位”是指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习的同时,确有余力,经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后,修完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同时获得燕山大学两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即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单独颁发,与主修专业所授学位证书分别编号并同时向国务院学位办进行信息上报。

第二章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案第三条根据社会需要、学生专业需求和学科特点,由各学院自愿申请、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推荐开设双学士学位教育的专业,经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确定。

第四条开设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制定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及具体教学要求,经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的课程及学分应与同名主修专业相同,不能减少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的课程修读数量,不能降低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的学分修读标准。

第三章申请条件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二年级本科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修读一个跨学科门类的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

第六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第七条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第八条修完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规定学分,无补考和重考记录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

燕大学位课须知

燕大学位课须知

燕山大学学位课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本科生学位课程的学习和成绩管理,保证课程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一、学位课定义学位课是学生取得学士学位所必修且平均考试成绩须达到学校有关要求的课程,主要由各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构成。

各专业可结合所在学科专业特点,根据专业知识结构和课程的重要程度,将部分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限选课设为学位课,学分在40-50学分之间。

二、课程考核与要求1.学位课的考核均须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核并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2.学位课成绩按学生第一次通过的考试成绩计算(补考、重修通过均视为第一次通过)。

所有学位课平均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要求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同时,同一门学位课的考试累计三次(包括重修)不及格者,取消其学士学位获取资格。

3.各专业的学位课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授课任务。

4.各专业培养计划中确定的学位课一般应有相对的稳定性,需增删、变更时必须经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其他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毕业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按筛选打印的成绩单并结合原始成绩库、教学计划,审核必修课获得学分;2.选修课总学分大于等于16分,符合培养计划要求的公共选修课和学科选修课要求。

注:①提前毕业的学生按照《燕山大学学生提前毕业管理条例》审核。

②国防生的公共选修课可以由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代替。

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毕业资格;2.英语四级≥350(外语类、艺术类、社会体育专业和小语种学生不要求)或必修课(含毕业设计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20%;3.无留校察看纪律处分或符合学校《关于给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同学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4.同一门学位课的考试不及格次数少于3次(补考、重考均计次数);5.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达到65分。

注:①若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65分或同一门学位课的考试不及格次数大于等于3次时,其所有必修课不及格门数不多于6门者,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燕山大学本科生选修课管理办法

燕山大学本科生选修课管理办法

燕山大学本科生选修课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选修课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发展的趋势以及学生知识结构的需要而设置的课程,主要是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

为了加强对选修课的教学与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课程结构与范围第二条根据《燕山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类课程指导方案》,我校选修课分为校级选修课(08级改为公共选修课)和学科选修课(只为某一学院(系)学生开设的选修课,通常即为本专业方向类选修课)两大模块。

06级及以前校级选修课按课程性质分人文社科类课程和自然科学基础类课程;07级校级选修课按课程性质分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基础类课程和公共艺术类课程;从08级开始公共选修课按课程性质分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基础类课程、公共艺术类课程和工程技术类课程。

第三条开设的选修课程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思想性,要有利于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的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三、选修课申报程序及开课规模第四条公共选修课的开设实行申报制度,凡开设公共选修课须履行申报手续。

学科选修课原则上按照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程执行,如有变动,需填写《燕山大学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并有过关于本门课的正规学习、教育经历或该领域公认的学术成果。

实验人员和退休教师原则上不能开设选修课。

连续两年不讲授必修课的教师不得开设选修课。

学科选修课主讲教师由开课学院(系)选派。

第五条公共选修课由教师个人申报,学院(系)审核。

教师向所在学院(系)申报下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填写《开设公共选修课审批表》(或确认表),并附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要求与必修课相同)。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燕山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一、中期考核1、时间:每年3月或10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学生将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提交导师审查通过后填写《燕山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一),经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后交至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负责审查学分、成绩、缴费情况等。

3、同等学力、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同时提交国家统一考试的外语及学科综合证书原件(或在网上下载的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二、一稿盲审申请答辩的同学最晚于每年3月10日、10月10日交三本简装论文,不包含作者及导师信息。

科研与研究生科为每位同学安排三名认真负责、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审查论文(论文审查费为:30元/人.篇,全日制研究生由研究生培养费承担,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学生自己承担)。

论文审阅教师在收到论文之日起10日内,根据“研究生论文分档参考标准”(附件二),将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及论文档次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科研与研究生科邮箱(wfkyk@)。

科研与研究生科负责整理评阅教师的审查意见,将整理结果填写在“论文评审表”(附件三)上,将其反馈给学生本人。

学生评审结果若没有C档,同意论文作者参加本次答辩;若有两个或三个C档,则不准许参加本次答辩;若有一个C档,则需要通过学院学术分委会开会讨论是否准许其参加论文答辩。

允许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要妥善保管好“论文评审表”,认真对待表中所列出的问题,正式答辩时随论文修改报告一并交到科研与研究生科。

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据此确定本学期申请答辩人员名单,用于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匿名评阅,并于每年的3月或10月底上报校学位办公室。

三、学校匿名送审1、研究生学院一般于每年的4月或11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公布匿名送审名单。

被匿名送审者于公布名单次日经导师同意后将被匿名送审者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wfkyk@,学院对其论文进行查重,并将结果于2日内反馈至电子邮箱;2、被匿名送审者根据导师的指导意见及学院查重结果修改论文后,于匿名送审名单公布后6日内将2本学位论文及论文送审费用交至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

燕山大学选修课

燕山大学选修课
(5)供选专业栏显示该门课的供选专业,请注意查看。
(6)如果想了解该门课的详细信息,请点击该门课程的课程名称。
燕山大学 里仁学院
选修课
选修指南
(10、09、08级第三、五、七学期用合订本)
教务部
二○一一年七月
2011年9月19日(周一8:00)——2011年9月26日(周一8:00)
20
序号
课程名称
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课程。
点击课程名称,系统弹出该课程上课信息,学生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预订教材后按“选定”即可,若误选可按“删除”退选。
按“关闭”按钮,即可看到该课程选中状况(在“选否”下显示“已选”)。
点击“已选课程”可查阅所有已选中课程情况。
按“查看课表”可查阅本学期个人课表,也可先查课表再选课,以免冲突。
1、选课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周一8:00)开始到2011年9月26日(周一8:00)结束。
2.“选修课介绍”中所列“供选专业”是指只有该类专业的学生可以选修此课程,该类专业以外的学生禁选此课程,否则不记学分;学生选课时,一定要注意该项目所指专业。
3.因选修课考试为课堂内考试,故不能选择同一时间的不同课程。
7
12
方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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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学校园文化概述
1
D201
周一第9,10节;周三第9,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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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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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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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03
周六第1,2节;周日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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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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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D202
周一第9,10节;周三第9,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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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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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学

《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说明

《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说明

《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说明鉴于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及学位授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位授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拟对《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04年5月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本着“明晰职责、细化操作、简化流程、加强监管”的原则,在原文件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和借鉴其他高等院校的先进管理经验,并结合我校实际进行了较大调整,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分委员会职责,对原来的分工做了一定调整,以便简化审核流程和审批环节,使学位授予工作更加适应校、院两级管理模式。

二、新增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抽查的有关规定。

三、调整了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时间,由原来的20天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四、修改了关于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的有关规定。

五、新增关于公共管理硕士(MPA)授予学位的相关规定。

六、修改了关于评阅异议的处理办法。

七、新增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并对答辩人报告时间做了调整)。

八、完善了关于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决议的相关规定。

九、取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后10%排序的规定。

十、新增关于申请者发表论文不符合《燕山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要求的规定》时,暂缓审核学位的规定。

十一、新增关于违规违纪学生申请学位的管理规定。

十二、新增关于学位申请者对论文评阅意见或答辩委员会、分委员会的决议有异议时的申诉和复议办法。

十三、新增关于学位授予日期的规定(原为答辩当月月末,现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会议通过之日为准)。

燕山大学学位办公室2007年6月4日1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部分以加粗标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09届张家口函授燕大毕业设计的规定(学生)

09届张家口函授燕大毕业设计的规定(学生)

燕山大学函授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毕业前开始从事工程设计、科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初步尝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所取得成果的科学表述,是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毕业论文撰写是(本)专科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其撰写应符合国家及各专业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符合汉语语法规范。

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毕业设计(论文)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封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毕业设计(论文)评语。

1、论文结构及要求论文包括题目、中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和致谢等几部分。

1.1 题目题目应恰当、准确地反映本课题的研究内容。

论文题目不应超过25字,原则上不得使用标点符号,不设副标题。

1.2 摘要与关键词1.2.1 摘要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摘要应扼要叙述本论文的主要内容、特点,文字要精炼,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应包括本论文的主要成果和结论性意见。

摘要中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避免将摘要写成目录式的内容介绍。

字数一般在300~500字。

1.2.2 关键词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参照相应的技术术语标准),一般列3~5个,按词条的外延层次从大到小排列,应在摘要中出现。

1.3 目录目录应独立成页,包括论文中全部章、节的标题及页码。

1.4 论文正文论文正文包括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论等部分。

1.4.1 绪论绪论一般作为论文的首篇。

绪论应说明选题的目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论文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

文管类论文的绪论是毕业论文的开头部分,一般包括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以及提出问题。

绪论只是文章的开头,不必写章号。

1.4.2 论文主体论文主体是论文的主要部分,要求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简练、通顺。

论文主体各章后应有一节“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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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学位课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本科生学位课程的学习和成绩管理,保证课程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一、学位课定义
学位课是学生取得学士学位所必修且平均考试成绩须达到学校有关要求的课程,主要由各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构成。

各专业可结合所在学科专业特点,根据专业知识结构和课程的重要程度,将部分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限选课设为学位课,学分在40-50学分之间。

二、课程考核与要求
1.学位课的考核均须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核并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2.学位课成绩按学生第一次通过的考试成绩计算(补考、重修通过均视为第一次通过)。

所有学位课平均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要求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同时,同一门学位课的考试累计三次(包括重修)不及格者,取消其学士学位获取资格。

3.各专业的学位课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授课任务。

4.各专业培养计划中确定的学位课一般应有相对的稳定性,需增删、变更时必须经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其他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毕业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筛选打印的成绩单并结合原始成绩库、教学计划,审核必修课获得学分;
2.选修课总学分大于等于16分,符合培养计划要求的公共选修课和学科选修课要求。

注:
①提前毕业的学生按照《燕山大学学生提前毕业管理条例》审核。

②国防生的公共选修课可以由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代替。

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毕业资格;
2.英语四级≥350(外语类、艺术类、社会体育专业和小语种学生不要求)或必修课(含毕业设
计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20%;
3.无留校察看纪律处分或符合学校《关于给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同学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
4.同一门学位课的考试不及格次数少于3次(补考、重考均计次数);
5.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达到65分。

注:
①若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65分或同一门学位课的考试不及格次数大于等于3次时,其所有必修课不及格门数不多于6门者,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②凡因学籍异动到2008级的学生,其学位授予条件中不考虑学位课的要求。

燕山大学
200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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