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缴纳规定
最新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
最新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1、月收入在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
2、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者,交纳月工资的1%。
3、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4、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至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5、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二、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扶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按0.2元缴纳党费。
三、其它情况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其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缴纳规定
党费缴纳规定《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是中央组织部2008年发布的3号文件。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总则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比例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缴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动脱党,由党支部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新入党的党员,从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三、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四、交纳时间
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基层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五、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党费缴纳规定
党费缴纳规定
党费是共产党员按照规定自愿缴纳的月度固定贡献,用于支持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活动。
以下是党费缴纳规定的相关内容:
1. 党委、总支和支部每月按照固定比例提取党费,并将其拨入党费专用账户。
2. 共产党员应当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规定时期向党组织缴纳党费。
3. 党员在入党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本年度的党费,并参加组织生活。
4. 党员在正式工作后,从当月工资中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如果在帮企事业单位等就职,单位应当代扣代缴党费。
5. 如有特殊原因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应当说明原因并主动向党组织申请缓缴或者免交,经批准后再缴纳。
6. 党员应当如实填写党费缴纳记录,并且每年至少一次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部门的查看和核实。
7. 党费缴纳情况不良或者未提交党费缴纳记录的,应当加强教育和监督,并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处分有关责任人员。
党费收缴工作制度
党费收缴工作制度依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为加强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根据《党章》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时限要求党员必须每月向党组织交纳一次党费。
预备党员从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缴交方法党员每月15日前(节假日放假顺延)主动向党支部组织委员缴纳个人当月党费;各党支部的组织委员负责本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并于当月上交局机关党委。
局机关党委组织委员负责所属各党支部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将党费上缴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并开具收据存档。
三、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标准)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补贴之和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
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
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
党费是党员自觉交纳的一种经济责任,不仅是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必要条件,更是党员履行党团伙伴义务的体现。
按照党费的比例,来保障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对党员的培养和教育,不仅可以促进党员的党性修养,更可以加强党的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
下面,我就按照规定的比例,谈谈我的党费缴纳。
首先,我对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有清晰的认识。
按照党章的相关规定,党员每月的党费缴纳比例为月收入的0.5%至2%。
这意味着,党费的数额与个人的经济收入挂钩,不同收入水平的党员交纳的党费也不相同。
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我始终认识到党费缴纳的重要性,坚决按照比例缴纳党费,用行动践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我按月缴纳党费,保证党费的及时到账。
作为一名党员,我深知党费缴纳的及时性对于党组织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因此,我每个月都会将应交的党费数额根据规定比例计算出来,并主动缴纳到党支部指定的账户。
这样做不仅保证了党费的及时到账,也体现了我的主动性和责任心。
此外,我始终保持党费缴纳的透明性。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缴纳党费应当公开透明,不得作为考察、考核党员表现的依据。
我完全赞成这一观点,并在我的党费缴纳中秉持着透明的原则。
我将党费的缴纳情况如实向党支部报告,并妥善保管好相关的缴费证明,以备核查。
同时,我也支持党支部定期公布党费使用情况,让党员对党费的使用有更清晰的认识。
最后,我相信通过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更多的经费支持,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培养和组织建设,为党在各个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创造条件。
我将始终尽自己的努力,履行好党员的义务,在党费缴纳中发挥出党员的模范作用,为中国共产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是每一位共产党员的基本义务。
党费的缴纳不仅是党内生活的一项常规工作,更是对党的事业的一种有力支持。
作为一名党员,我将始终保持对党费缴纳的高度重视,做到按时、按比例缴纳党费,并保持党费缴纳的透明性。
中共党员党费缴纳新规定
中共党员党费缴纳新规定[1](中共中央组织部1994年2月18日印发)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根据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收入情况,现将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重新规定如下: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1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2 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按其月工资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3 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
4 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二、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
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四、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附注)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党费收缴标准2022计算公式
党费缴纳计算
2022党费缴纳标准计算办法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党费缴纳标准2022年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学生、失业党员党费缴纳标准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二、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并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三、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不能无故拖延。
党员交纳党费用《党费证》作记录凭证。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五、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每月收取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收取党费后要用《党支部收缴党费记录簿》或者《党员缴纳党费情况登记表》进行统一登记,建立健全“三簿一证”,并每个季度上缴上级党组织。
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党费规范管理制度
党费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党费使用,保障党组织正常运转和党员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基层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费是党员义务之一,是党员依照党章的规定按月自愿交纳的一项固定金额,是党员权利之一,是党员依照党章的规定享有的党组织的财政和经费资助的一项文化的稳定。
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是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是增强党组织活力,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要坚持“自愿交纳、定额缴纳”的原则,坚决杜绝强制交纳和超额交纳的现象。
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统一核算、定期报告和诚信纳税的严格制度,加强党费使用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对党费的认识,激发党员缴纳党费的积极性。
第四条全党组织、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费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保证党费的正常收支。
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党费管理,依法依规收支党费,防止党费收支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第二章党费的收缴管理第五条党费按月从党员工资、福利收入中扣除。
党员缴纳党费的比例一般为工资、福利的1%-2%。
第六条党费缴纳标准应当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确定的标准。
凡缴纳不足定额的党员,应当补交党费,凡缴纳多于定额的党员,不得退还。
第七条党费的收缴工作由各级党委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负责组织和落实。
各级党委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要加强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及时了解党员的收入情况,指导党员正确收缴党费,确保党费按时足额交纳。
第八条党支部书记对党费的收缴负全面责任。
要正确宣传党费的收缴标准,及时办理党费的收缴、核算等手续,及时保存好收缴发票。
第九条党员要加强党费缴纳意识,主动缴纳党费。
每个党员都要及时了解自己的党费缴纳情况,遵纪守法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费按期交纳,不得擅自克扣或挪用,超额缴纳党费不得退还。
上交的党费在单位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党费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党费收缴应当依法规办理,并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行收缴。
党费怎么计算
党费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脱党,由党组织召开⼤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资收⼊(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资收⼊的 0.5%;3000 元以上⾄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2)实⾏年薪制⼈员中的党员,每⽉以当⽉实际领取的薪酬收⼊为计算基数,参照前⼀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
党员应按⽉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企业党组织每⽉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次党费收缴情况。
计算基数 凡有⼯资收⼊的党员,每⽉以国家规定的⼯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资收⼊为计算基数,按规定⽐例交纳党费。
⼯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资收⼊包括:机关⼯作⼈员(不含⼯⼈)的职务⼯资、级别⼯资、基础⼯资、⼯龄⼯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员、管理⼈员的职务⼯资、等级⼯资、津贴、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岗位⼯资、等级⼯资、津贴、奖⾦;企业⼈员⼯资收⼊中的固定部分(基本⼯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
实⾏年薪制⼈员中的党员以上年⽉平均收⼊为计算基数。
列⼊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资性津贴和按⽉发放的奖⾦。
交纳⽐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今年2008年4⽉1⽇起施⾏。
中共党员党费缴纳规定
中共党员党费缴纳规定[1](中共中央组织部1994年2月18日印发)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根据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收入情况,现将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重新规定如下: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1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2 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按其月工资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3 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
4 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二、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
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四、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附注)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篇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08‟3号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经党中央批准,现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8年2月4日(此件发至基层党组织,可登党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第一篇: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1]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缴纳标准为: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拓展党费具体内容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缴纳党费坚持自觉主动的原则,党支部不采用从工资中扣除和其它行政手段强迫党员缴纳党费。
二、党员缴纳党费按照党章规定和党组织的要求,按月缴纳,不能无故拖交。
预交和补交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党员缴纳党费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比例和标准缴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基数少交。
四、对党费的收缴由组织委员专门负责。
五、党支部对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要认真登记,并在《党员证》上签字盖章。
六、党支部要在每月20日前,将本支部党费上交党委,并填报《党费收缴统计表》和《党费缴纳花名册》,保存好党费收据。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缴纳标准为: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 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一)自觉。
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
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二)按时。
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足额。
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缴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做好。
一要对党员进行增强组织观念的教育,使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提高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二要确定专人负责北京写字楼装修,明确任务要求,并做好业务知识培训;三要严格收缴手续,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要认真登记,做到底数清楚;四要按时收缴,做到按时向党员收党费,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缴党费;五要定期向党员大会分布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并对积极自觉交纳党费和不能按比例交纳党费的党员提出表扬或批评。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党费是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制度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的体现。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精神,为加强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党费的交纳标准(一)在职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数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党费缴纳基数为:1.公司党员的党费缴费基数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农龄工资+车补+学历补贴+职称补贴+技能补贴+固定月绩效奖+月安全奖-餐补-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劳保-独生子女费-节加-值班费-高温补贴-过节费-值班费-住房公积金-保险金-个人所得税。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按有关标准交纳党费。
(二)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
(三)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在3000(含)元以下,按0.5%缴纳;3000元以上至5000(含)元,按1%缴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含)元,按1.5%缴纳;10000元以上,按2%缴纳。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时间与办法(一)党员每月10日前应亲自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如遇特殊情况,党员本人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其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每年11月底前各党支部应将本单位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报公司党委备查。
(三)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党费的管理(一)党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由党委指派专人负责,开设专门账户。
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公布一次党费的收缴及开支情况。
(二)各党支部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一般为组织委员),建立专门台帐,切实做到定期收缴。
每半年须向党委专题报告本单位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08.02.04•【文号】中组发[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4.01•【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08年2月4日中组发〔2008〕3号)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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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缴纳规定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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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缴纳规定
交纳党费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自觉。
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
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二)按时。
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足额。
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党费缴纳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缴纳标准为: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党费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党费缴纳基本原则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自觉
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
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2.按时
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
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全国党费
拥有73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每年能收多少党费?
南方周末记者并未查询到权威数字,只能从相关权威媒体报道中推算。
按中组部10年前印发的关于党费管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
新规定延续了上述要求。
这就是说,基本上,中组部每年能收到全国所有党费的5%。
另外,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新华社2007年7月16日的报道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组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下拨用于救灾和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党费3.3929亿元,占同期使用党费总额的54.4%。
按照这个比例,从2002年11月到2007年7月,中组部共使用了6.237亿元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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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2008年1月7日《人民日报》的报道说,中组部决定下拨部分代中央管理的党费6400万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用于2008年春节前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而新华社今年1月28日的报道说,中组部近日将从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中下拨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受灾严重的湖南、湖北等8省区的抗灾救灾工作,但并未说明具体数额。
这样从2002年11月到2008年1月,本报记者已查阅到的数字中,中组部共使用了6.877亿元党费,按照中组部收取全国党费总额5%的比例,一般来说,全国收取的党费总额是137.53亿元。
按中组部每年4月收取各地党费的规定,从2002年11月到2008年1月中组部收取了5次各地党费。
如假设中组部使用的都是当年收取的党费,那么5年间全国收取的党费按理想推算至少应有137亿元,每年平均27.4亿元。
但上述数字只是一个假设推算,如果中组部使用的党费中也有之前的结余,那上述数字并不准确。
唯一能确实的是,5年中,中组部至少使用了6.87亿元党费。
另外可以确实的是,按照最低每个党员每人2.4元的上缴数额算,全国7300万党员的党费每年至少1.75亿。
以亿计算的党费如何使用和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全国党员交纳的党费,在各级党委都有不同的留成比例。
除要上缴中组部党费总额的5%之外,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留成比例不尽相同。
《黑龙江省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细则》(黑组建字(1999)23号)规定,在党员上缴的全部党费中,各级党委分成比例为:县(市)委、农垦分局、林区分公司党委自留70%,上缴市地委10%,上缴省委20%。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规定,中央驻疆单位每年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50%上缴自治区党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每年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5%上缴上级党组织。
按规定,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
户,必须存入指定的6家商业银行(之前为5家,新增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但党费可以购买国债。
新规定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省级党委都要在每年的4月底向中组部提交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书面报告。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亦要检查一次党费管理情况。
至于党费的使用,按新规定,党费使用主要用于培训党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等。
某大学系党支部书记对本报记者说,该校教工党总支部每年每人返还100元的支部活动经费。
“我们用返还的党费买学习资料,比如买十七大辅导资料,也用于捐款,像印度洋海啸等等。
”
事实上,更为公众所注意的是在中央层面,中组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的集中使用。
如上文所说,中共十六大以来,中组部向各省区市共下拨用于救灾和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党费3.3929亿元。
近几年,中组部每年要从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中支出3000多万元用于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每年支出3000万元用于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
此外,还要支出3000多万元用于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中共党费同样用于执政党基层组织建设,2006年7月,中组部副部长欧阳淞说,中共对于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进行整顿,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一共投入了17.5亿元来帮助各地基层组织解决活动场所的问题。
新规定最后说,对违反该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